土地合同书(必备十五篇)

发表时间: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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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合同书(篇1)

甲方:

乙方: 村委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等主体)

根据全面深化“三农”改革,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提高土地收益,增加农民收入的精神,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通过组织农民合作社,整合农民土地 亩,使之连片成方,耕地位于 。

2、乙方委托甲方对该土地提供从耕种到收获的全程种植托管服务。

3、甲方按照“ 元/亩/年”的标准“打包”收取服务费,共计 元。

1、甲方通过乙方对有关村民的土地进行整体种植服务托管,统一种植通过乙方向村民支付相关土地收益。

2、组织或购置农业耕作机械,确保满足乙方的托管服务需要。

3、免费为托管土地进行测土化验和提供相关农作物的标准化种植管理方案。

4、同等质量条件下,按照低于同期市场价格10%的优惠价为乙方供应化肥、农药等农资,并且直供、直施到田间。(优惠部分只针对***合作社社员开放)

5、帮助研究乙方土地的经营规划,推广新品种、新模式,新服务,实现农户的增产增收。

6、甲方承诺:除托管土地范围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等情形外,保证托管土地每亩产量达到 以上。

7、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协议内耕地,不得弃耕、抛荒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

8、协议签订后不能更改协议内土地的种植计划和托管模式。

9、甲方为所托管的土地缴纳农业保险。

1、组织农民整合土地,使同类作物实现连片成方。2014年 月前整合土地 亩

负责与有关农民签订委托种植管理的相关协议,协调道路、水源、水渠等使用权,为甲方开展服务创造条件。

2、负责协调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关系,保证甲方正常的'田间作业不受影响;负责组织农作物生长期的看管工作,配合甲方做好作物收获后的晾晒、收储等工作。

3、乙方可全程跟踪甲方服务,可随时向甲方反馈作物生长与田间看护等情况。

4、需将协议内农户转为**合作社社员,使之享受社员优惠价。

5、监督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耕地。

6、协议签订后不能更改协议内土地的种植计划和托管模式。

7、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农机整合、农民培训等工作。

(四)土地收益分配方案。

1、协议内土地在保底产量范围内的农作物产出,全部归农户所有。如低于上述亩约定产量,甲方按照市场价赔偿不足部分。

2、亩保底产量以上的超出部分中 归农户, 归乙方, 归甲方。

1、确认服务时间。甲方应根据农时需要,提前3天以上与乙方沟通确定服务时间。时间确定后,乙方应主动为甲方开展服务创造必要条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进场服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退回收取的服务定金)。

2、搞好监督验收。甲方服务时,乙方可派人现场监督,并在服务结束时填写验收单予以确认。如乙方不能派人现场监督验收,视为认可甲方的服务符合协议约定标准。

(六)托管期限及费用支付办法。

1、托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后,需要重新签订协议,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下年度签约时间为 年 月。

2、本协议签订后的 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 的托管定金。

3、乙方在签约 日内,通过 方式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托管服务费。

4、甲方在产品收获后的15日内,通过乙方支付相关农户的土地收益,并且按照

1、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

2、因不可抗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可以变更和解除,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1、若乙方违约收回甲方托管土地,或者干预甲方生产经营活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协议规定用途使用土地,改变农业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土地荒芜的,乙方劝阻制止无效时可以依法解除协议,并有甲方承担土地恢复费用。

3、其它违法违约行为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可订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 备案 份。

土地合同书(篇2)

土地转让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因此签订标准土地转让。

合同。

需要格外注意,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标准土地转让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一、合同当事人双方:

甲方(出让人):

乙方(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二、合同标的:

甲方(出让人)自愿将给甲方的私人土地法律规定之相关使用权属,有偿转让给乙方(受让人)。出让的土地位于,土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土地界址图》。

三、合同金额。

本合同项下土地面积为370平方米,转让金额总计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小写20xx0元)。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定日以现金支付一次性交清。

五、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库房用地。

六、双方责任。

1、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2、甲方确认其家人(包括父母亲及兄弟姐妹)对本合同项下的转让交易无任何异议,必须保证对该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且该土地不得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否则,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对该土地享有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占有、使用、转租、收益和处分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若需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甲方应当无条件予以协助。

4、甲方必须承认转让后的土地世世代代属于乙方。

5、乙方的继承人有权享有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甲方和甲方的继承人应当保证乙方及乙方继承人的权利不受侵犯。

7、若遇到国家政策性变化,均不影响本合同履行;。

8、该土地若被国家或村集体征用,所得收益和相关补偿概由乙方单独享有,甲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且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实现上述权利。

9、在乙方如约付清各款项后,本交易标的物如果未能办理各种土地使用手续,甲方全部权属所有人,不得对本次交易产生其他分割要求,乙方依然拥有完全该标的物处置权。

七、违约责任:

当事人各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若甲方违约,甲方除了须退还乙方支付的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及相关支出外,应当另行赔偿乙方投资建房及建造相关设施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和造成的损失,除此之外,还须按违约时土地、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三者市场价总和的10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违约,自愿放弃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八、其他___。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在该合同第八条进行协商补充,补充内容同样生效。

十、本合同为最终合同,如果以后须重新签定或续签合同。必须以本合同为基础,并将本合同附在新合同之后,新合同方可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见证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于20xx年7月29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合同当事人双方:

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二、合同标的:

甲方(出让人)自愿将村组人土地有偿转让给乙方(受让人)。土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土地界址图》。

三、合同金额。

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元(小写元);本合同项下转让土地面积为亩。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定日以现金支付一次性交清。

五、双方责任。

1、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

2、甲方确认其家人(包括父母亲及兄弟姐妹)对本合同项下的转让交易无任何异议,必须保证对该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且该土地不得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否则,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该土地转让后,乙方对该土地享有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占有、使用、转租、收益和处分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若需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甲方应当无条件予以协助。

4、甲方必须承认转让后的土地世世代代属于乙方。

5、乙方的继承人有权享有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甲方和甲方的继承人应当保证乙方及乙方继承人的权利不受侵犯。

7、若遇到村委会、村民小组干部换界或者国家政策性变化,均不影响本合同履行;。

8、甲方(出让人)必须保证和维护乙方(受让人)利益。

9、该土地若被国家或村集体征用,所得收益和相关补偿概由乙方单独享有,甲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且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实现上述权利。

六、违约责任:

当事人各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若甲方违约,甲方除了须退还乙方支付的全部土地转让金及相关支出外,应当另行赔偿乙方投资建房及建造相关设施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和造成的损失,除此之外,还须按违约时土地、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三者市场价总和的10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违约,自愿放弃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在该合同第八条进行协商补充,补充内容同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见证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于年月日在河南省商城县长竹园乡村组人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海口市××××,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折×××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土地使用权座落及现状》。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商住用地,属开发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与乙方共同出资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卖的土地作价470万入股认缴注册资本,占70%股权;乙方以货币出200万一次性出资注册资本,占30%股权。

2、甲方所出让的土地保证在合作公司营业执照下发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成土地过户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2.0,绿化率不少于30%,建筑密度不小于25%,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670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5%,计人民币33.5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

协议书。

且已办好合作公司营业执照手续和完成货币入资。第二期转让土地在国土局登记受理办理过户于合作公司名下时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乙方再行支付地价款的30%计人民币200万元。第三期办结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地价款的55%计人民币368.5万元余下10%的尾款待土地办理完规划许可证后十天内付清。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甲方应先行办理合作公司购买转让土地的出让协议,以确保过户等工作的实施进度与本协议相吻合。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开发指标、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亩土地的第三方转让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67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20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别承担合作公司注册的相关费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合同书(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承包土地位于 ,面积 亩,四至: 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甲方同意将该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

该地早期由甲方与 村委会承包五十年(即1988年12月至2038年12月止)。今经双方协调、同意甲方转让给乙方拾肆年。即05月01日至2029年05月01日止。

承包金按每年每亩100元。14年总承包金为合计人民币918000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甲方的 元承包金。已于20 月 日乙方支付给甲方 元,其余款 元经协商于 一次性支付完毕。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于种植各类农作物及经济作物,且建设鸡舍和猪舍,也可兴建工人宿舍和办公室,可兴建热带植物旅游观光项目及相应的配置设施等。

1、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3、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4、甲方保证发包给乙方的土地权属清楚,甲方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及使用权。若土地权属发生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处理解决期间不能影响乙方正常生产,如因土地纠纷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提高承包金,不得重复发包该土地。

6、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在通往该承包地的道路修扩建、三相四线电路连接及铺架等方面甲方必须出面协助乙方处理,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

土地合同书(篇4)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释义]本部分条文是确认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本条款提示点:

1、出卖人的主体资格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分为专营开发企业和兼营开发企业,但无论是哪种类型,都需要具备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颁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不具备开发资质或开发资质已被取缔的企业不能作为出卖人与相对的客户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违者订立的合同无效。

2、买受人的主体资格

、凡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作为买受人,

、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方可作为签约人订立合同,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须经其监护人追认方可生效

、精神病人或间隙性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发作期间订立的合同须经其监护人追认方可生效,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购房行为应当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签约,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无论以夫或妻的名义购买房屋,该房屋所有权一般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出卖人委托代理机构

近年来,开发商委托代理公司进行房屋销售的比例日益增加。在这种情形下,应当将代理机构的名称列入本合同,并如实填写。这样,既明确体现和保障了开发商、代理商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也保障了购房人的签约知情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释义]本条是出卖人拥有项目的取得和开发建设等前期手续告知义务的内容,目的是为保障买受人知情权。

本条款的提示点:

1、开发商土地取得方式

一般情形下,开发商取得土地的方式为受让国家出让的土地或转让受得他人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土地。特殊情形下方可获得国家得无偿划拨地,如开发商开发建设规划范畴内得经济使用住房。

未变更土地性质得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非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得划拨地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工业用地出让地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

2、土地使用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规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需要注意的是,该使用年限起始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确定之日,而不是买受人订立购房合同之日经济使用住房因其土地系划拨地,故不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

3、商品房项目的名称无论是现定名还是暂定名,必须与商品发预售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件的描述一致。

4、开发商必须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方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资格。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知悉本条所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外,更有必要查阅开发商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着重审查两点:一是看开发商是否已经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二是看开发商是否已将土地办理抵押贷款。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商品房销售的描述。

本条款提示点:

1、期房与现房的比较

期房即预售商品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不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为期房。现房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的商品房的大产证的商品房,消费者在签约后立即可以办理入住并取得分户权证。

期房相对于现房,具有下列特点:

优势:、期房一般较现房便宜

、期房的选择空间较现房大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新楼盘品质较旧盘有明显提升。

劣势:具备延期交付、品质变差、权证不能按期交付等法律风险。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3、商品房销售的其他依据

一般来说,开发商除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还应具备下列证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即俗称的“五证齐全,方可预售”。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许可证有按栋编号发放、按批号编号发放等形式,购房人在购房时应“对号入座”,提高自身风险防范能力。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合同标的物的详细描述

本条款提示点:

本条涉及到若干建筑专业术语及建筑规范,购房人在购房时应更加切实注意。

1、商品房的用途与房屋结构

这两项对于开发商而言,是其确定工程建设成本的关键点,专业办公用写字楼的工程建设成本一般比砖混结构建筑物建筑成本高出数倍。因此,购房人在选购房屋时应当加以落实。

商品房的用途主要有居住、办公、商品、商住、停车等种类,其用途一经确定,合同双方不履行法律手续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结构主要有砖混、框架、钢混等几种,不同结构的房屋其使用功能和耐用程度各异。

2、层高≠净高

层高指一层地面至上一层地面的距离,净高则是指地面至天花板的距离,净高=层高-楼板厚度。

购房人在选择预售商品房时应考虑上述两者之间的差异。

3、阳台

阳台的封闭与否对计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至关重要,根据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的规定,封闭阳台按全面积计算使用面积,而敞开式阳台则按全面积的一半计算使用面积。4、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及使用面积之间的联系。

该套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强体面积+阳台面积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3、按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关于商品房计价方式与价款的约定。

本条款提示点:

1、计价方式的改革

多年来,我国一直采用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但该种计价方式却存在着诸多弊病,集中体现在总的公用建筑面积难以确定,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分摊复杂,开发商非善意误算等。随着房地产经济的活跃与发展,我国北京等地区已经推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相信不久的将来,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将成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主要计价方式,使购房人真正能享受到“明明白白购房”的待遇。

2、购房人应注意商品房“价外价”问题

个别开发商除收取按面积记得的总价款外,还会向购房人提出收取配套费、教育实施费等其他收费项目,因此,购房人在支付房款时应当对这些收费项目加以关注,如开发商没有法定收费依据的,购房人可以拒付。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释义]本条是对房屋面积确认依据及房屋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的约定。

本条款的法律依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本条款提示点:

1、面积确认标准

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为面积确认的依据标准,但购房人在签约时亦可主张上述两项面积同时作为依据标准。

2、产权登记面积与购房人实际所得面积不符时的处理

产权登记面积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登记的面积,一般情形下产权登记面积即等同于购房人实际所得到的面积,但如果产权登记测绘单位所作出的测量结果与购房人的实得面积不符,购房人依旧有权利聘请专业测量公司重新测量,并要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原产权登记面积作出修正处理。3、自行约定的方式

基于设计原因,施工原因以及其他原因,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实往往不愿意接受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面积差异处理条款,而建议购房人选择自行约定的方式,常见的约定方式包括:

、买受人不要求退房,按照产权登记面积和原约定每平方米价格实施多退少补

、正负3%内实施多退少补,多于3%部分按原单价打折计算房价少于3%部分按原单价上浮一定比例退还房款

、将《办法》规定的临界点3%调整为临界点5%

、总价包死条款,即无论产权登记面积是否与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均按约定总价计算房款。

相比而言,上述约定方式均没有本条款第二种方式那样更能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建议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选择该种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拟定的“北京版式范文本”中采用的是建筑面积差异与处理条款,更重视了对购房人权益的保障。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的约定

本条款提示点:

1、一次性付款

、一次性付款的本意是指购房人在约定期限内向开发商支付完毕100%的购房款,但在实践当中,不少开发商同意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客户在签约是只支付90%-95%的购房款,留存5%-10%的购房款至房屋交接或权证发放时再行给付。

、开发商为鼓励购房人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往往会在商品房定价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付款购房人一定比例的折扣。购房人如选择此种付款方式,可以适时提出折扣请求。

2、按揭付款

、按揭付款不属于分期付款,现在开发商与银行已经在付款方式上取得可高度一致,就是银行为按揭客户向开发商提供一次性付款。对开发商而言,按揭购房人在完善其按揭贷款手续后就已经获得了银行支付的全额房款,购房人只是按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逐月向银行还款而已。

、按揭付款方式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主合同关系有两个:一是开发商与购房人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二是购房人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

、从合同关系有三个:一是购房人以所购物业作为抵押物与银行之间发生的抵押合同关系二是开发商为购房人贷款而向银行提供的保证合同关系三是银行与开发商之间的回购法律关系,即当购房人逾期未还款构成违约,银行依法处分抵押房产,开发商向银行承诺无条件回购该房产,并将回购房款优先直接清偿银行贷款本息,对此购房人在按揭贷款合同中予以书面确认。

、按揭付款条款在签约时属于效力待定的条款,该条款生效的必备要件是银行同意向按揭购房人发放贷款,并与其签订《借款合同》,如属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银行拒绝为购房人提供按揭贷款的,则该条款对买卖双方不具备约束力,由此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当事人双方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购房人。但如是因为买、卖双方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行为导致银行按揭不能,则需要由责任人承担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购房人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的申贷资料,开发商拒不承担银行要求的保证担保责任等。

按揭付款方式后续法律问题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按揭贷款的目的无法实现,买卖双方及银行均有权解除按揭贷款合同,开发商应将所收款项分别退还给购房人和银行

、开发商作为担保人为购房人按揭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阶段性保证担保,即开发商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按揭贷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购房人获得分户产权证并将其房屋所有权办理他项权利登记之日止二是全程保证担保,即开发商在购房人向银行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之前均需承担保证担保责任。按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购房人未按照按揭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与银行办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如起诉购房人要求偿还贷款本息或主张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开发商为共同被告,开发商提供全程担保的除外。如果银行起诉时买卖人与银行尚未完善抵押登记手续,则开发商无论是提供哪种方式的保证担保都会被列为共同被告。

开发商尽早为购房人办理分户权证的意义不仅是履行自身《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义务,还具备解除自身担保法律风险的功能和作用。从近年法院受理的案件类型分析,按揭购房人逾期付款违约纠纷已成为一类主要民事纠纷,即每个楼盘都存在着一定比例的按揭购房人逾期不归还银行贷款的风险隐患,开发商如不重视此类纠纷的预防和风险防范,将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购房人逾期违约金责任进行约定的条款

本条款提示点

1、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分析

逾期付款是买卖合同中的一种典型违约行为,逾期付款未达一定期间,构成根本违约。构成一般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构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除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承担由于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基于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的理论依据,示范文本建立了两种相辅相成的违约责任救济方式。

2、如何设定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的合理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从上述司法解释分析,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所涉及的标的物是一项重大资产,司法解释的拟定者期望买、卖双方都给予违约方相对较长期限的包容和理解,不主张权利人过快的享有单方解约权。因此,我们建议:在设定本条所规定的开发商有单方解约权的期间条款时,一般应定为3个月为宜,至少不应少于2个月,如果购房人在签订之后由于偶然性原因造成流动资金周转困难而不能如期履约,购房人亦有合理期间进行调整。

3、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设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该《解释》第十七条又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发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结合上述两条司法解释,逾期付款违约金设定的标准一般应设在下列区间内:不低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标准,不高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的130%。设定的标准如果低于或高于上述期间,都有可能导致约定的条款存在法律效力上的瑕疵。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标准:

1996年5月16日前:每天万分之三,年利率为10.95%

1996年5月17日----1999年1月29日的每天万分之五,年利率为18.25%

1999年1月30----20__年11月21日的每天万分之四,年利率为14.6%

20__年11月22日----20__年3月16日的每天万分之二点一,年利率为7.665%

20__年3月17日至今,在贷款合同中签订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30%-50%。

个案分析:李小姐每月要还银行贷款5000元,按照银行对大多数客户执行的5年期以上商业房贷年利率5.508%来计算:1.调整前:按利率万分之二点一来计算,即5000元×2.1/10000=1.05元。也就是说,李小姐每拖延一天,就要多交1.05元。2.调整后:银行新执行的日罚息利率为5.508%×/365至5.508%×/365,为1.96元—2.26元。对于李小姐来说,她每拖延一日,最少需交纳0.98元,最多则为1.13元。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时对合同标的物交付时间的约定,同时约定了交付的房屋应具备的条件。

本条款提示点

1、如何理解四项条件

所谓工程验收是指对建筑工程本身的验收,包括对房屋基础、主体、水电、排风排气、内外装饰的验收,但不包括小区道路、绿化、停车场及其他配套设施的验收。组织工程验收的主体是开发商本身,由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会同当地建设质监单位共同参加,竣工验收合格的,开发商应于15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对购房人而言,如果选择的是该条件,开发商只需要获得建设主管部门发出的《竣工验收备案证》即满足交付条件。

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是指对整个小区包括主体工程、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绿化等进行的整体验收,分期综合验收是指对分期建设的小区按期进行综合验收。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是指开发商在获得工程验收备案证、规划验收证明、消防验收证明、电梯安全证明、环保、供电、供水、燃气等配套验收证明的基础上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待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许可证书方才满足交付条件。

2、对于各条件的选择

站在开发商的角度,往往首选第一项标准,即工程验收合格即满足交付条件,这本身也是法定的最低条件,我国《建筑法》、《民法典》均强制性规定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站在购房人的角度,应首选第四项条件,即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它不仅满足工程验收的各项条件,还需要开发商建成的商品房具备规划验收、消防验收和其他配套设施的验收证明,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购房人所购物业的质量和功能。

北京市新版《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对本条进行修改,具体如下:“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项和第项所列条件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该商品房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该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3、出卖人已取得了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房屋权属证明4、满足第十二条中出卖人承诺的市政基础设施达到的条件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市于20__年7月1日起已停办商品房综合验收业务,原因是:广州地区开发商与购房人有关“综合验收”的矛盾由来已久,一些购房人在收楼时严格按《广州市商品住宅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在收楼时要看到“综合验收”合格书才肯收楼,否则就认为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证。但事实上,由于一些开发商的房地产项目是分期进行的,在完成全部开发前,根本不可能拿到“综合验收”通知书。因而,双方在收楼有关综合验收手续有没有的争执,也屡见不鲜。广州市房管局人士对此表示,取消综合验收也不会对业主办理房产证有任何影响。因为发放房产证,是以楼盘是否通过专业验收为依据,而不是以综合验收为依据。

3、开发商据实延期条款

、不可抗力仅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客服的客观情况。造成不可抗力的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台风、海啸等二是政府行为,如发生战争、强制征收等。在发生不可抗力的事由后,开发商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不可抗力的相关情况告知购房人,否则既使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开发商仍然需要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不可抗力的条件是非常严格的,开发商不得滥用不可抗力条款,即使是在20__年“非典”流行期间,非疫区、非因疫情直接导致施工停顿的工程都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事由,那么“雨季停工”、“技术困难”等事由就更不能成为“不可抗力”的理由。

、其他免责事由

对于开发商而言,按约定期限向购房人交付房屋是其主要的合同义务,非特殊原因不得免责。中消协在评点房地产业“霸王条款”中对本条作了重点提示,如某房地产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的合同范本中提出一个条款:“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延误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管制及办证行为滞后、政府市政配套未到位、第三人破坏、高考期间停工或其他政府规定、施工单位工期延误、施工期间停水停电等。出卖人在交房时告知买受人即可据实予以延期交房。”中消协对此的点评意见是:在上述原因中,有的确实可以作为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等,但也要甄别情况实行部分或全部免责。有些则纯属开发商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如承建商施工误期、因技术上需要更改图纸、因天气影响或其他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导致的延误等,这种情况下应由开发商向购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其实像高考期间停工、办证行为滞后等内容是开发商可以预料并提前做好准备的,不能作为免责事由。而像施工期间停水停电、第三人破坏等则是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开发商应向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再依法律、依约定向第三人追偿。该格式条款私自扩大自己的免责范围,将第三方对开发商违约的风险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使开发商的逾期行为不必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开发商逾期交房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如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这个标准相对于购房人逾期付款责任,标准是不同的。司法解释显然更侧重保护购房人的权益,因为从实际意义上分析: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往往比全部购房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还要高的多。笔者在20__年曾经办理过一桩类似诉讼,按全部购房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标准和按长沙市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估价报告》体现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比较,两者存在3倍的差别。

2、从约定的角度分析本条款,本条款的各项设置应与第七条的约定相对等。如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比例与购房人逾期支付购房款的违约金比例相同,构成根本违约期间相同等。

3、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合同解除需要承担的责任:如果因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导致购房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除了需要承担本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需要承担购房人支付购房款后约定交房期间之前的利息损失,该损失可按照同期银行利息标准执行。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释义]本条是对有关商品房规划、设计变更的程序、范围及法律后果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1、本条款的法律依据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该条款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2、本条所谓的规划、设计变更包括法定变更和约定变更两种。法定变更是指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的变更约定变更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文约定的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的规划、设计变更。如开发商将原设计应用的现浇楼板改为预制楼板,将原设计使用的隔音材料改为非隔音材料等。但是有的规划、设计事项在原合同中没有约定,并且不影响商品房的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如开发商将原设计的普通电话线预埋变更为加装以太网预埋,电线杆位置变更等,开发商可以不通知购房人。

3、购房人的权利限制条款:本条要求购房人在接到开发商变更通知之日起15日内作出要求退房的书面回复,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接受变更。这就涉及到一个重要期间的证据问题,建议开发商在通知购房人时,必须书面通知各购房人,而且必须要求各购房人书面签收通知并注明签收时间,对不作书面签收的购房人,应采用公证送达的方式予以证据保全购房人在书面回复开发商时,亦同样要求开发商书面签收并注明签收时间,对不作书面签收的开发商,应采用公证送达的方式予以证据保全。

4、“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是一个法律白条。这类语句使用在一份全国适用的示范文本中,有失起草者的基本水准。试问,在已经出现危机或者纠纷的情形下,作为弱势群体的购房人还有能力“应当”与开发商达成新的补充协议。因此,这一句话完全可以视为没有。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商品房交接程序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1、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标准:

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本条的规定较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严格。如当事人在第八条中约定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即满足交付条件,但由于本条款的存在,开发商在交房时就不能仅仅满足竣工验收一项条件,而应满足更全面的“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在长沙市去年的一个案例中,某楼盘因为在交房时未能取得消防验收而被法院裁决延期交付房屋,判令给付购房人逾期交房违约金。

2、《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3、《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结构类型、装修、装饰注意事项、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配电负荷、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其他需说明的问题。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生产厂家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中。

4、购房人不接受房屋的特殊约定:

在各个楼盘交房的过程中,存在一个普遍现象,就是部分购房人消极对待接收房屋。原因有很多,如购房人对房屋的某处质量问题提出异议、购房人不愿按期支付购房尾款或维修基金、购房人不愿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等等。如果购房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形下拒绝或者消极对待接受房屋,就会给开发商造成被动。因此,一般情况下,有经验的开发商会在本条款的空格处加上一句常见的约定:“入住通知送达七日内未接受房屋的,从第八日起视为房屋已经如约交付,房屋的风险归买受人承担,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

全部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商品房产权瑕疵处理方式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规定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的两种情形: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释义]本条是用于约定开发商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违约责任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1、本条款是对开发商承诺的合同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设定的违约责任标准。因此,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查阅附件内容是否具备,是否明确、具体。

2、按照示范文本的建议,由开发商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是一种买卖双方都能接受的违约救济方式,亦具备公平性。但该约定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如安装费用的承担、拆除费用的承担、价格的确定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深入的约定。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期限及其违约责任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1、开发商与购房人之间的费用承担问题:

由于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燃气等公用配套设施均属于垄断行业的企业收费项目,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合同时就应当注意签约的技巧问题。如某房地产开发商在签约时特别注明“燃气前期建设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开通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但长沙地区的天然气由新奥*气公司提供,该公司直接按户收取“天然气工程建设服务费2430元”。这家开发商只能老老实实的贴付了该笔价值近200万元的款项。

类似于公用垄断企业的“初装费”、“建设服务费”、“入网费”、“工料费”“开通费”等不规范的收费名目,开发商在拟定本合同之前应当根据当地各家公用垄断企业制定的收费政策预设条款防范风险。同时,在与购房人洽谈合同时将各项费用一一列明,也更能做到让购房人明明白白消费,保障购房人的知情权。

2、在合同中注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期限对于买卖双方均有益处。

基于公用垄断企业的强有力优势地位,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购房人都处于绝相对弱势。根据不同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设定合理期间履行合同对于买卖双方均有益处。如长沙地区某电信公司在开发小区建设过程中虽然预埋了以太网的基础线路,但并没有预置当栋的服务器。只有小区内申请开通以太网的业主达到一定比例的情形下方才设置服务器,开通以太网上网服务。开发商如果在合同中承诺在交房时保证以太网的使用,就不仅是骗人,而且在骗己。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关于产权登记及其违约责任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1、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本地现状及对开发商的建议:

就长沙本地的现状,正常情形下从交付房屋到权证发放需要6-12个月的时间。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有3点:部分验收项目是在交付房屋之后进行本地不实施房屋面积预测制,而适用房屋面积实测制。只有开发商将楼盘建成之后,当地房地产管理机构所属的测绘部门才开始房屋面积测定,相对时间顺延。整体办证顺延。

就上述情况,建议开发商在对本条款进行约定时,适当延长权证交付期间,以避免因权证不能及时到位所发生的损失。

3、不能取得权证的常见原因:

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证或者不能按期办理房地产权证既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购房人的原因。对开发商而言,如下主要原因都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1、项目未经立项批准的2、项目未取得规划审批的3、房屋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大产证的4、房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5、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6、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等。对购房人而言,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主要原因如下:1、购房者没有交纳相关的税费2、没有提供房屋登记发证机关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及身份证明3、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证但没有出具授权委托书的。

4、违约救济模式:示范文本中要求购房人采取一种2选1的违约救济模式,即或者选择退房,或者选择不退房。又因为合同终究要过开发商这一道关,购房人最终往往被迫选择了第2项―――不退房。

是不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明了“不退房”的条款,就一定不能退房了呢当然不是,只要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购房人仍旧可以单方行使主张退房的权利。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关于商品房保修责任的约定。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关于商品房共用部位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1、本条款的约定属于无处分权的主体之间不具备法律效力的约定,出现在全国性的示范文本之中实在不应该。屋面使用权、外墙使用权、楼宇命名权、小区命名权这些权利均是不动产所有权衍生而来,当所有权掌握在开发商手中时,这些权利属于开发商当开发商将房屋出售给业主之后,这些权利就归全体业主共同享有且不可分割。任何一个购房个体都无权将屋面使用权、外墙使用权、楼宇命名权、小区命名权进行处置,更不可能在不受开发商影响的情况下达成所谓的一致。

2、“买顶层送屋顶平台”属于无效条款。

屋顶平台或称晒台、露台,是指供人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有围护无顶盖的台面。从所有权的角度分析,异产毗连房屋的毗连部分,往往既是某个业主享有专有所有权的建筑单元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与其他业主共有的一部分。这个毗连部分同时具有专有及共有的属性。屋顶平台,它不仅是下层单元的“盖”,还是整栋房屋的“顶”,而且平台上半部分及其上部空间不属于下层单元,具有整栋房屋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属性。从结构上分析,屋顶平台是房屋建筑最上层的外围护构件,起着覆盖,遮风挡雨、排除雨水积雪和保温隔热的作用。此外,屋顶平台在风力等自然力的作用下,还具备一定的承重作用。从功能上看,屋顶平台是整栋房屋的屋顶,对整栋房屋的消防疏通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是必须的消防安全通道。从所有权的角度出发,商品房在未经出售之前,房屋归房地产开发商所有出售之后,归房屋受让的业主所有。由此,屋顶平台的原始所有权人应以此而推,即商品房在未经出售之前,屋顶平台的所有权人为开发商商品房在出售之后,屋顶平台的所有权人为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不可能成为屋顶平台永远的主人,它终究是要将权利让渡给全体业主的,在此情形下,他就无权对屋顶平台的使用权加以处置,甚至将屋顶平台使用权当成是一种商品加以买卖盈利。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释义]本条是关于商品房使用用途的约定。一般空格中选填居住、办公、停车、商用等事项。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释义]本条是关于争议处理方式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仲裁与诉讼的比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可以选择向商品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来说对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除了诉讼和协商之外,还可以申请仲裁,但仲裁的前提是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对此我国仲裁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通常情况下选择了仲裁就排除了诉讼的适用。我国仲裁法第62条规定,仲裁的裁决同法院的判决一样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仲裁的优点,主要在于快捷和公正,因为仲裁委请的专家往往都是本行业的资深专家和教授、律师等,地位非常独立,公正性和专业性都很强,而且是一裁终局,即裁决一旦作出,直接进入生效时间,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也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的,也没有二审、再审等程序,所以在时间上比诉讼更快。但是仲裁的缺点主要是费用可能比较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选择了仲裁方式,必须明确由哪个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释义]本条是关于补充协议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基于示范文本的相对滞后性,建议开发商在拟定《补充协议》时充分考虑下列条款:

1、关于按揭贷款客户的特别约定

买受人在申请办理按揭贷款过程中,除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的办理按揭贷款所需资料外,还必须积极配合,按照贷款银行要求和出卖人通知的时间、地点统一办理各项签字、见证等手续,并在银行初审合格时交清所有按揭费用。如因买受人的原因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45日内仍不能办妥银行按揭贷款,则构成重大违约。出卖人有权解除买受人按揭贷款的申请,并可要求买受人改变付款方式,如买受人仍无法履行合同,出卖人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出卖人为买受人提供按揭贷款担保期间,买受人必须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逾期三个月以上不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买受人为房屋投入的装修不作任何补偿。2、关于前期物业管理机构的约定和前期物业管理费标准的确定

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__________,资质证号为:__________。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为__________/月.平方米,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年】【半年】【季】收取。价格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地上停车费__________、地下停车费__________。

出卖人负责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的内容和业主临时公约的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五。买受人已详细阅读附件五有关物业服务的全部内容和业主临时公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3、关于物业维修基金的约定。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出卖人应当自接受买受人所交款项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______份,共____________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签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

2.内墙:

3.顶棚:

4.地面:

5.门窗:

6.厨房:

7.卫生间:

8.阳台:

9.电梯:

10.其他: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土地合同书(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优势,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的_____亩的农田,三队亩的农田承包给乙方管理。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及时提供农田作物所需的各种肥料、农药、滴灌所需的修理配件,及时协调工程队处理滴灌地下管道出现的各种事故,保证田间作业的顺利正常进行。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工资预借金,总额不得超过年承包管理费用的70%,年底秋收完毕,甲方及时付清乙方管理费用。

三、甲方同乡政府水管所做好农用灌溉用水的协调供应,乙方做好积极配合支持,共同完成农用用水的足量供应。

四、甲方经常督促、督查乙方的农田作业,出现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的及时纠正,若由于乙方人为因素造成作物减产损失,乙方要承担责任。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施肥工作,出现倒卖肥料,乙方要加倍赔偿甲方损失。

五、甲方按亩付给乙方管理费用30元∕亩,乙方负责田间的一切管理工作(包括浇水、打药、清理影响秋收的石头、秋收等工作)要到秋收完毕,粮食归仓。同时完成甲方交给的其他工作。

六、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一号基地(六队1350亩)定员4人,二号基地(三队1000亩)定员3人,每基地减少人员不得超过一人,不得因减少人而影响农田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加人。

七、产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一号基地玉米公斤∕亩,二号基地玉米公斤∕亩,若完成以上指标甲方足额支付乙方30元∕亩的管理费用。超额部分甲乙双方按8比2分成。其中乙方从20%的奖励中拿出5%和甲方拿出10%共同作为管理团队人员的奖励。若乙方没能完成以上生产指标,甲方扣去乙方10%的管理费用。

八、合同一经签订,即可生效,若违约,违约方赔付对方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

土地合同书(篇6)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村委会讨论并征得更多同意超过三分之二的村民,甲方决定将承包的山林承包给乙方经营。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

一、承包范围

位于______和______交界处,南北______米,东西______米,总面积_ _____亩。以上总面积为______亩。

边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以上约定与政府颁发的《林权证》不一致,以《林权证》为准。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月______。

3. 承包费及付款

1. 承包费

承包费标准为______元/亩/年算下来,总金额是______元。

2. 定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需交纳____万元定金,用于保证双方不后悔违约。合同。乙方违约,甲方没收押金,无违约行为的,补交乙方应支付的合同费用;甲方违约的,甲方应退还押金两次。

3. 承包费的支付

承包费分期支付:

(1)承包费应在______、______日前支付, ______ 30%。

(2) 应在______、______、______之前支付70%的承包费。

(3) 承包费应在______、______、______之前结清。

(4)如上述支付时间到期,因甲方原因未能完成林权证,上述支付时间将顺延至林权证完成之日(视情况而定)乙方收到林权证)。

四。林权证办理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等政府规定的手续,需甲方配合办理 是,甲方将无条件配合。

2、林权证费用按以下方式(二)承担:

(一)甲方承担。

(2)乙方负责。

(3)甲方承担______%,乙方承担______%。

五、权利义务

1、甲方对合同范围内的原始树木拥有所有权,乙方不得随意砍伐。 .

2、在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对合同范围内的荒山、坡地进行经营,并拥有自己种植的树木的所有权。

3、在合同期内,乙方可在合同范围内建设护林房,方便管理。

4、在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分包、出租、交换、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林权,甲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干涉。

5、乙方对森林有承包经营权和受益权(子女和亲属有继承权——如果乙方是个人,可以加这句话,否则去掉)。

6、合同期满后,甲方继续签发合同,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7、甲方承诺:对于甲方已承包给其他方的山林,在合同期满后,甲方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是村民意愿的真实表达,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虚假的《村民会议表决同意书》导致本协议无效的,除双倍返还押金外,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1万元。

2、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____万元违约金。

3、在合同期内,甲方强迫或阻碍乙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

4、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调整乙方的承包林地,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人民币。

七。其他

1、合同期内,如因政府征用或其他法律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合同范围内的地面附着物为林木补偿费预期收益的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退还剩余合同期内的承包费。征收补偿标准由乙方与政府有关部门协商确定,甲方无权代为协商。

2、甲方村民会议表决同意书为本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发生的变化;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印章)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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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合同书(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经各方友好协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位于 的土地权属确认事宜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

2、土地面积为 _____平方米。

3、该地的界限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

4、现该地块的用途为 用地。

5、因村委会确权时登记错误,导致原本属于甲方的土地,登记到乙方、丙方名下。

6、错误登记到乙方名下的土地界限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为 _____平方米。

7、错误登记到丙方名下的土地界限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为 _____平方米。

二、协议内容

1、本协议第一条所涉及土地因村委会确权的时候权属登记错误,导致原本属于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到乙方、丙方名下。甲方、乙方、丙方对上述内容均承认并认可。

2、现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一致,该土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丙方不得以确权登记为由主张对该土地行使任何权益。

3、若日后因该土地征收、征用而产生的征地赔偿等其他补偿,补偿款均为甲方所有,乙方、丙方对该款项不享有任何权益。

4、如该土地可以进行重新确权,乙方、丙方应当配合甲方将该土地确权到甲方名下。

5、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若乙方、丙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不,甲方将按照我国的民法典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乙方、丙方的责任。

6、该地由甲方独立运作。

三、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各方代表或本人签字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土地合同书(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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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常用的土地转卖合同书正文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地块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自留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通组支路道路改造工程。该块土地四至:北面抵_________________,南面_________________,东面_________________,西面__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期限及权属

永久性转让,自转让之日(即签订合同)起,该块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归乙方所有。若遇政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征用或征收,所有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做任何干涉。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整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转让金给甲方,支付的时间为合同签订日。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该地块当时所值市场价钱的十倍计算。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合同书(篇9)

卖方,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1.1卖方拥有位于的一幅工业用地,土地信息如下,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

地号,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其他信息详见土地使用证)

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

1.2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

第二条【转让标的概况】

2.1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的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2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第九条。

第三条【转让价款】

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第四条【交易定金】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卖方应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双方应于定金支付完成后【】日内共同至开立资金监管账户。账户开立完成后【】日内,买方应当将支付至上述资金监管账户。

5.2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5日内,双方应共同至银行、持新的登记证书原件(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办理监管资金解付手续,即由银行将监管资金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土地合同书(篇10)

农村土地承包协议书合同篇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公开协商,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和政县 镇(乡) 村 社个人承包土地,面积 亩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做苗木种植使用。

二.乙方应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不得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合同到期后若苗木未出完,合同自然延续,有关租金等问题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现金 元,大写 。承包金每年公历十月一日至七日,在七个工作日,按所租地亩数计算一次性付清。

五、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有甲方承担。

六、承包期内,乙方按照自己对土地的需求可以提前将承包地交回甲方。若在春耕结束后交地时,乙方付清当年土地承包费。甲方不能以各种理由拒收承包地。乙方挖完承包地苗木后付清地租,合同自然终止。

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土地合同书(篇11)

土地租赁合同书【篇3】

甲方(转包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包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__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 镇 村 组的_______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土地转包(出租)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 月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转包(出租)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支付(实物名称) 公斤,共_____公斤。

2.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共______元(大写: )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转包(出租)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2.一次性支付: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违约责任

1. 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___%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______%承担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五、其他约定

1.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__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书【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现将土地租赁事宜签订合同事项:

一、租赁范围和用途

甲方经村委同意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将其承包的位于__乡______村面积____亩(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农用集体耕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 .

二、年限

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土地租金事项

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 元/年,每年总计 元, 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交纳给甲方,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积极提供各项基础服务。

3、甲方应保证在承租期内提供完整合法的耕地使用权。

4、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另行租赁该地块且不得因人员变更影响合同执行。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在租赁期内,乙方从事合同约定项目的生产经营。

3、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水、电及道路等基础公用设施。

4、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对所租赁土地进行联营,转租等行为。

5、乙方可在该地块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前终止合同。

1、双方协商解除的;

2、如甲方基础设施如水、电、道路无法使用,或其它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但国家对该地内的植物、设施补偿由乙方享受);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八、其他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 章: 盖 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书【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引进大型农庄公司进行现代化的农、林、渔、牧、水果等生产,经甲方同意,现将现经营的 亩土地全部转租给乙方经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意见达成一致,特立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同意将现有土地面积 亩土地全部转租给乙方经营,地点在__镇林场辖区之内,其四至为:东至__胡椒地;西至市四村:南至__私人胡椒地;北至大路。(具体界限详见红线图)。

二、甲方转租给乙方的土地期限:自公元二0__年一月二日起至二0__年一月一日止(叁拾玖年)。

三、租金缴交方法:每亩年价为 元(含青苗补偿等所有费用)。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内,乙方向甲方交付第一期租金 元整(¥: 元)。

四、自甲方收取乙方第一期租金壹百万元之日起,合同即生效,乙方即可进场耕作,超过一个月乙方未能向甲方交付第一期租金,则本合同自行失效。

五、本宗地上的树木,甲方在收取了乙方第一期租金后的二个月内必须自行将其全部处理完毕,超过了二个月视为甲方自行放弃处理权,由乙方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甲方支付。

六、乙方在甲方处理完毕地面上的树木后,十天内向甲方付清全部二期租金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

七、乙方经营期间,甲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乙方概不负责。

八、在乙方经营期间,如国家征地,一切赔偿归乙方所有,甲方不亨受任何补偿。

九、合同签订时,甲方原有的土地证、红线图复印件和动产登记全部移交乙方。

十、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期限内发展种植、养殖业和建设必要的生产、生活、办公设施(如办公楼、宿舍楼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书【篇6】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秉着诚实、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租赁土地的详细情况:

甲方将承包经营的______市 县 镇______村____ 亩土地(详细情况如下表)的使用权租赁给乙方建立驾校及综合利用:

租赁土地所有权的详细情况总面积:_____亩 其中:田:_____亩,土:_____亩;地块共数:____块

二、租赁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 日。

三、租金标准

乙方按每亩_1500___元支付租赁费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四、土地用途地下资源:

乙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发、利用。

五、相关税费缴纳

(一)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

(二)村社相关费用按村社每年规定的标准,乙方须按时缴纳。

六、其他事项声明

(一)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三)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补偿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赁期限租金。

(五)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或者成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被相关部门取消使用资格,合同终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权,租金作为甲方恢复整改费用,不予退还。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一)甲、乙双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二)若双方在30天内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九、附件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所在村社同意盖章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核查。

社意见(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见证人: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土地合同书(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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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农村土地征用合同范本正文内容

甲方:________居委会四组农户

乙方:________居委会

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公益事业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依据(________政发[________]____号)《关于________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在________镇________居委会四组部分农户,征用土地扩建____________变电所及城建建设,经甲乙双方同意达成如下意见:

一、征用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间为____年;

二、被征用农户面积为________亩;

三、付款方式为一次性补偿。按照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年____号)文件精神执行;

注:征用土地为________元每亩。

四、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后,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施工,不得无理取闹,如甲方组止、破坏,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文明施工,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方一份,甲乙双方同意后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鉴证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合同书(篇13)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承包经营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地块名称:________________。

地块数(块):________________。

坐落(四至)东:________南:________西:________北:________。

面积(亩):____________。

第三条赔偿条款

1、补偿金获得方式甲方一次性获得转让补偿金。

2、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提出的实际转让补偿金,乙方并获得土地的承包权或使用权。

3、支付方式转让补偿金分两次付清。

4、支付时间及金额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之后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的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根据守约方具体经济损失情况确定。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土地合同书(篇14)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所有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___(包括甲方原有的老宅基地及周边有植被、树木的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全部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范围和面积以测量为准,其土地上附着物及固定资产转移以清点为准,并附盘点清单。

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二条转让期限:本土地转让期限为永久,土地一经转让,此块土地的所有权益全部转至乙方名下,甲方对此块土地不再享有任何权益,甲方无权干涉乙方使用本土地。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三条本协议签订后______日内甲方将土地转让、交付给乙方;本土地转让费用总共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土地交付后,乙方将土地转让费用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四条土地转让乙方前,甲方享有对本土地全部权益,保证本土地不存在其他权利瑕疵和各种费用的拖欠。转让后第三方向乙方主张本土地权利和有关费用的,甲方直接与第三方妥善协商处理,如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双倍赔偿。

甲方将 ————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 ————,南至————,一等地————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

第五条土地交付乙方前,甲方必须对原有老宅进行拆除运走,对老宅基地进行平整,老宅周边树木及植被保留原状。同时甲方有义务将原有的房屋证书、土地资料全部交给乙方,不得私自保留。

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斤,————斤————,交售时间是————。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 ————元,纳税时间是 ————。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元,公益金 ———— 元,管理费 ————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月————日以前。

第六条土地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对本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有完整的支配、收益、使用、等全部处置权利,甲方不得干涉。

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

第七条征地补偿:土地交付乙方后,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征收该土地时,土地、地上物等拆迁、安置、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需要甲方提供各类资料、文件的,甲方应无条件提供到位。

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

第八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或者反悔,如有违反或反悔,违反或反悔一方必须承担对方投入、以及日后发展及可预期收益等一切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

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事务,除应继续履行外,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土地合同书(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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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土地转包协议书的模板正文内容

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组_____________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款

转包(出租)土地的转包金(租金)为每年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租金)。

1、现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

2、实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实物为:_______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____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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