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计划2500字精选5篇

发表时间:2023-02-13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工作水平能力,我们需要根据还未完成的工作,考虑下一阶段的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可以消除不确定性和变化所带来的不良影响,那么我们可以参考哪些优秀的工作计划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食品安全工作计划2500字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1

为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切实落实“四有两责”,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

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涵盖33大类食品、129个食品品种、200个食品细类,共安排抽检129。33万批次。主要资料如下:

一、抽检食品品种

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

二、检验项目

各类食品的检验项目见附表。

三、抽检对象

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者,餐饮服务带给者。包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一样业态。餐饮环节抽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群众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

四、抽样地点

抽检地点主要为流通环节。流通环节未抽到的样品,可在生产环节抽取。

五、抽检工作分工

(一)总局

主要对规模以上占市场份额较大的食品企业进行抽检。每季度抽取总局公布的重点抽检企业名单产品。对于食用油、乳制品、饮料、葡萄酒、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食品品种。并安排抽检必须量的网购食品和进口食品。

(二)省级局

本省(区、市)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企业(总局公布的重点抽检企业除外)。加强对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的抽检,各省级局确定的重点企业不少于本省获证企业的10%,可在本地流通环节抽检必须量外省产品。

(三)市、县级局

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可根据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销售和消费等特点,并结合既往发现的农兽药滥用和残留问题,确定具体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重点加强对叶菜类蔬菜抽检和禁限用农兽药检验。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2

根据《龙海市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龙食安办[20xx]25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推进我镇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基础工作,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现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为核心,以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重点,全面拉开我镇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新格局,与各村(居、场)、单位建立起“无缝覆盖、职责明晰、分级管理、高效运转”的镇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格体系。通过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评价体系和考核方式,健全监管责任机制,落实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实现全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整体上台阶。努力营造买得放心、吃得安全、质量保证的全镇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境。使我镇实现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努力实现无食品安全事故的工作目标,初步形成运转有序,效果明显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二、具体内容和方法

依据现有的行政区划,以村(居、场)为独立单元格,作为最底层的一级网格;镇政府为独立的二级网格。

1、明确职责

镇政府对全镇的食品安全负总责,镇食安办具体承担辖区内食品安全组织协调、综合监督职责,并指导所属村(居、场)食品安全工作。

镇卫生、工商、食品、兽医、派出所、农经中心等为食品安全协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履行本镇范围内相应环节监管职责。

2、人员配置

一级网格中,在每个村(居、场)确定1名食品安全责任人和1名协管员,分别由各村(居、场)主任和村医担任。

二级网格中,确定食品安全责任人、管理员和监管员,分布由镇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食品安全工作站人员兼任;在镇卫生院确定1名食品安全宣传员,由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人员兼任。由镇卫生院、工商所、食品站、兽医站、派出所、农经中心等部门组成二级网格,进行全镇食品安全监管。

3、落实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职能监管部门配置进网格中的监管人员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镇配置进网格中的管理员、监管员和协管员为本区域的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人。

三、运行管理

各村(居、场)为一级网格:负责建立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库,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并建立巡查日志,受理有关食品安全举报投诉,上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快速报告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

镇作为二级网格: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和指导,汇总、整理并完善所辖网格中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库,不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和督查,建立巡查、督查日志,组织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理有关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定期分析食品安全状况,妥善、及时处置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并按要求上报。

四、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25日——31日)。

制定全镇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组织召开全镇网格化监管工作动员大会,镇政府与各村(居、场)、相关部门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职责,明确要求;利用广播、宣传横幅等平台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开展教育培训,对所有参加网格化监管的工作人员,分层次组织培训,切实抓好相关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及日常监管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建立监管档案,以村(居、场)基本单元为基础,全面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摸底、登记、造册工作,建立健全基本信息数据库;实施网格监管,按照食品安全分级管理的要求,切实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目标考核。

(三)完善提高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月31日)。各村(居、场)和相关单位认真总结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在实际操作中的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加强整改完善,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逐步建立切合我镇实际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是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大事。实施网格化管理,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的有效举措。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工商、卫生、食品、公安、农经中心等部门单位成员组成的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在镇食安办。各村(居、场)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抓好该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协调,注重配合。围绕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要注重发挥基层的区域优势和部门的职能优势,加强配合协调,整合监管资源,完善食品监管网络,实现信息共享,齐心协力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切实增强整体工作合力和实效。

(三)深入督查,严格问责。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要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对一些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的经验和做法要认真总结,精心提炼和推广,并予以表彰。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3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

(一)成立领导小组。按照食品安全属地化管理原则,镇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各司其责”要求,镇政府成立以镇长林文杰为组长,分管副镇长刘萍为副组长,食药卫计办、党政办、财政所、推进办、农技综合站、群工办、派出所、卫生院、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村(社区)相应成立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村(社区)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加强队伍建设。按照《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完善金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堂府发〔20__〕4号)及《金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乡镇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范和职责的通知》(金堂食安办〔20__〕55号)文件精神,及时组建新的食品药品和卫计生管理办公室,建立完善镇村组(镇食品样品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三级监管网络,实现联动联防机制,形成办公室人员包村、村干部包片、组长包组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充分发挥村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员末梢神经作用,协助镇食药所做好日常管理、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工作,真正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无盲区。

(三)落实工作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年初镇政府与村(社区)、学校等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工作责任,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村(社区)目标考核和村组干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覆盖和无缝对接。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切实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食品监管责任,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消除监管盲区,全面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二、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管

(一)信息收集。要充分发挥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的积极性,在上年度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全镇范围内的餐馆、商店、小卖部、流动厨师、个体医疗诊所、村卫生站等基本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工作档案,做到心中有数,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二)日常监管。一是严格群宴管理。实行农村群宴“双申报”制度。凡5桌以上宴席,承办厨师应向厨师所在的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宴席举办人应向村(居)民小组长报告,组长向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后由镇公卫所指派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并登记。镇食药监办要加强流动厨师教育和培训管理,群宴厨师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要及时掌握各村流动厨师的相关信息,督促群宴厨师及时办验证,每季度对流动厨师承办宴席等情况进行公示。每年对厨师办席情况进行民意调查并公示调查结果。二是加强学校及工地等食堂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工地的日常监控,确保学校食堂、小卖部进货质量可靠和食品安全的工作相关制度的落实。搞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加强日常巡查,整治流动食品摊点。做好开学前后、节日前后、流行病多发季节等特殊时期巡查工作,防止群体中毒事件的发生。三是日常巡查。实行食品安全检查情况“月报制”。村(社区)每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镇食药监卫计办针对不同时期检查重点开展巡查,将形成巡查工作台帐。

(三)宣传教育。采取座谈会议、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广播、“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食品安全知识进村组”等形式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由镇食药监卫计办负责开展村组干部集中培训和流动厨师集中培训工作,一年不低于1次;村(社区)负责做好本(社区)范围内流动厨师、小买部等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的认识程度,增强责任心。

(四)应急处置。在上年度工作的基础上,修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方案》,加强对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镇、村三级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建立群众投诉举报工作流程,处理好投诉举报,完善群众来访接待制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严格考核,进一步明确职责

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超市、商店的食品安全检查,同时每月按时上报负责区域食品安全检查进度,及群宴信息,5桌以上的群宴要报乡镇卫生所备案。对如实上报的村(社区)食品药品协管员给予每月30元的工作经费,未上报或由此引起重大事故的相应扣除工作经费。

水管站负责各种交易的水产品的食品安全。

畜管站负责交易的肉类(包括猪肉、羊肉、家禽类及其肉制品和蛋类等)食品安全。

农技站负责市场内交易的粮油、水果、蔬菜类的食品安全。

公共卫生所负责乡镇所有餐馆的食品安全和村(社区)的农村群宴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负责各小作坊糕点、豆腐制品的食品安全;协助负责场镇各大超市商店的食品安全。

学校负责校内食堂、小买部的食品食品安全。

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授权和履行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分工中明确的职能职责情况开展督查。镇政府将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并将其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4

为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职责,促进食品安全、职业病危害、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形势的稳步好转,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履行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为主线,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业病防治和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为重点,以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大部门协调与合作,努力推进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各项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是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和事故督查工作。二是切实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公共场所和消毒、涉水产品卫生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打击无证行医,查处采供血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和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三、工作计划

(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

1、食品安全法规宣传工作。在3.15、6.1、9.1前后,通过电视、报纸、网站或集中开展法规咨询和法规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引导广大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

2、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订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并督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召开1次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全体会议,召开4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会议,组织开展2次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开展1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开展2次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召集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理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长效机制。

(二)卫生监督重点工作

1、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开展情况。以涉铅企业为重点,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督促用人单位全面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协助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工作。

(3)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并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机构资质。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机构是否依法开展工作,所出具的技术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结论分析是否有针对性,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

(4)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管档案。

(5)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

2、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全县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监督内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从事放射诊疗业务的医疗卫生机构100%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检查相关医疗卫生机构X射线机使用及防护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应用质量)检测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3、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县自来水公司各水厂,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

(2)监督内容

①填写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县自来水公司、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信息档案。

②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市政供水单位,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制管水人员持健康证明情况,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制订落实情况,制水工艺情况,涉水产品情况等。

③督促疾控中心开展水质检测.对市政供水单位—县自来水公司的出厂水、末梢水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分别检测2次,检测指标包括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pH。对辖区内3-5家乡镇水厂出厂水进行余氯(如为稳定性二氧化氯消毒则不测)、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pH检测。

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检查对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七类28种,以住宿场所、沐浴场所、游泳场所及美容美发场所为重点。

(2)监督内容

①填写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档案。

②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辖区内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商场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1次以上,查处违法行为。

③对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开展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

5、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

(2)监督内容

1、建立学校信息卡和档案。

2、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以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及饮用水水质情况为重点,加强辖区内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6、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计划

(1)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1次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疫情报告、消毒管理、医院感染控制、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查处违法行为。

(2)开展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监管。至少抽查5家辖区内药店等经营单位经营的抗(抑)菌制剂情况。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存在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等特定部位;无检验依据抑/杀微生物类别等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现象。

(3)开展采供血机构监管。对本地采供血机构传染病监管工作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2次以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需要处罚或整改的行为,按要求进行处罚或整改,并加以落实。

(4)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疫情报告、医疗废弃物管理、菌(毒)种管理等。是否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报告进行分析、调查与核实,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否对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检查和业务指导等。

7、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建立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档案。

(2)对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查处违法行为。

(3)对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1次卫生学评价并出具卫生学评价报告,评价内容包括选址、布局、基本设备、操作区卫生、仓储与运输卫生、卫生质量管理、从业人员等。卫生学评价结果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进行通报和公告。

8、医疗机构监督工作计划

(1)检查对象和内容

①建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档案。

②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经常性卫生监督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覆盖率100%。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执业注册情况。查处违法行为。

9、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游医、美容美发场所、保健按摩场所、医疗机构及采供血机构。

(2)监督内容

①充分利用乡镇卫生监督检查员、村卫生监督信息员,畅通打击非法行医群众投诉举报网络,及时发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线索。

②开展美容美发场所、保健按摩场所、医疗机构及采供血机构不定期检查,查处非法行为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③巩固同公安局建立的打击非法行医联动机制,及时查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10、医疗广告监管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各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及个人。

(2)监督内容

①开展广告监测。每月定期对报纸、电视、广播、户外医疗广告进行监测,并按月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②根据监测情况,及时查处非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责任。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事关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任务非常艰巨,责任十分重大。各科室负责人、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均要从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高度来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承担起监管职责,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2、明确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各科室负责人、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根据本工作计划,认真谋划,合理安排,突出重点,切实加强监督,做到务实、高效,确保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3、加大力度,查处违法行为。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并向社会公布,重大案件及时向上级报告。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5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网络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一是根据区食安办下发的全年工作方案,拟定本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方案、机构职责,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镇食安委的牵头作用,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流通领域和餐饮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合作。二是强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居)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探索成立食品药品社区监管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形成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基层单位的目标考核范畴,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三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户动态信息,每月进行信息上报、核报,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有证户、无证户、注销户、歇业户、备案户的基本情况,做到上下联动,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

二、各方联动,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巩固和扩大食品安全示范镇示范效应,结合区食药监局下发的《松江区无证餐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全镇将专门制定整治无证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专项整治工作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疏堵结合”为实施原则,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取缔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坚决遏制增量、有效解决存量、确保减少总量”为工作目标,全面准确摸清辖区内有证和无证餐饮服务单位底数,集中开展地下加工、无证生产清理整治取缔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无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分析汇总,找准问题原因和症结,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共同解无证难题,为全区统一设立“规定时间、规定区域、严格监管”的流动摊临时疏导点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各部门要资源共享,建立信息通报协调机制。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监管

(一)餐饮消费环节

重点整顿建筑工地食堂、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无证餐饮单位;查处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非法加工提炼使用地沟油等行为;加强对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领域,以及熟食卤味、生食水产品、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日常检查和新证核查。按照区食药监局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业、企事业单位食堂、现制现售等行业的日常卫生检查;对新发证户在收到新发证户名册后二周内及时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检查覆盖率及检查频率。

2、加强歇业单位和注销户监管。对在检查中发现已歇业或停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调查和追踪其歇业或停业的时间,做好检查笔录取得店主、邻居、现有的经营户等人的旁证并签字,及时向食药所报告并协助办理注销卫生许可证的手续。

3、加强对企业小食堂的备案工作。继续开展30人以下的社会食堂(含工地食堂)备案工作,对30人以上的社会食堂和其它餐饮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督促其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进一步提高食堂办证率。

4、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的处理。一是设立镇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电话,利用政府网站发布举报信息,对群众市民的举报一经核实,给予举报人适当的经济奖励,奖励办法和资金来源另行安排;二是对区食监所转发过来的举报,在接到举报后的最短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如实填写现场检查笔录,结合实际做好处理工作,及时反馈信息,并做好登记记录及汇总以及信访单位(人)的信访回复工作。

责任部门:镇安监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直属公司配合。

(二)食品流通领域

1、着力完善以行政指导、健全监管网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为手段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主办方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日常监督、排查和信息沟通,及时组织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的整治、疏导和规范活动,加大对涉及高危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

3、加强食品安全示范街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台账两项制度。

4、积极开展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食用油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季节性食品和节假日食品市场等各项整顿工作;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超市卖场、熟食店的监管和质量抽检。

5、严厉查处其它违反食品流通领域经营行为。

责任部门:新桥工商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直属公司配合。

(三)食用农产品环节

1、进行农药、化肥等使用的培训和指导,将安全用药告知书发放至每个农产品生产企业(场、户)。

2、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场、户)的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和台账,签订相关承诺书、责任书。

3、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厉打击违法市场经营食用甲胺磷、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沙丁胺醇等禁用农药、兽药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等地产农产品中药物残留的检测力度。

4、加强生猪食品监管,生猪上市前进行兽药残留和瘦肉精检测;及时发现制止擅自屠宰生猪、出售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责任部门:镇农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配合。

(四)食品生产环节

1、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保持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各类食品地下生产、加工窝点的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2、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卫生监督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食品的行为。

3、积极培育食品生产品牌企业,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和能力,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责任部门:新桥质监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直属公司配合。

(五)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疗秩序监管

1、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和健全本地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名单、地址等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维护管理,做到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建立社区药品监管网络及信息报送制度。

2、对药品销售企业进行执业药师在岗情况、处方药销售登记等情况的检查,做到每月全覆盖检查一次,每季度准时汇总上报。

3、配合区药监局对药械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投诉举报和专项检查活动;主动及时发现辖区内药械违法违规行为。

4、不定期组织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和药学服务进社区活动,负责对本辖区过期药品回收的宣传、登记、并定期把过期药品送到分局药品科统一进行销毁。

5、严厉打击无证行医,维护地区医疗秩序,安全处置所涉药品、医疗器械。

责任部门:镇安监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村(居)、直属公司配合。

四、固本强基,进一步放大创建活动引领示范效应

继续巩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级食品安全示范镇的创建成果,对影视路及影城路食品安全示范街上的食品经营户继续加强检查与指导,同时,在示范街上设立示范店并进行推广;进一步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和台帐登记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各种食品不安全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并以点带面,不断促进和提高本镇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五、狠抓关键,进一步防控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1、认真做好食堂卫生安全监管。加强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高风险重点单位的专项检查监管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事业单位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进行备案,同时要加强学校在开学前检查、暑期专题教育和对社区会所对外开放承办酒宴的安全监管。

2、加大对盒饭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抓住温度与时间及人员卫生和场所卫生等监管重点环节不放,关注盒(桶)饭、熟食、肉品等重点产品。同时推进制度化管理,帮助企业建立具有本镇特色的集规范化管理、规范化培训、规范化操作为一体的餐饮企业食品安全自身管理体系,力争对全镇30%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50%的学校食堂、10%的企事业单位食堂进行推广,全面提升餐饮服务企业的管理水平,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在“元旦”、“五一”、“十一”、“春节”等节日前开展办酒户摸底、指导、检查,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六、全面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培训、会议、政府网站、新车墩报、上街设摊、悬挂横幅以及发放告知书、宣传品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餐饮服务监管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示消费者关爱生命、关注安全饮食,增强防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饮食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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