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收藏]读《骆驼祥子》有感

发表时间:2022-05-31

【www.bijiaogao.com - 骆驼祥子读书心得】

在范文的领域中本站有一批工作总结是百里挑一的,优秀的工作总结具有一定的结构形式。哪里有工作总结范文给大家阅读?看完这篇《[范文收藏]读《骆驼祥子》有感》对你的工作一定有帮助!

在这个金黄的盛夏,我有幸阅读完了老舍先生最具代表性的作品——《骆驼祥子》。它是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表达了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骆驼祥子》成功地塑造了祥子这个形象,描写了农村流落到北京城的祥子三起三落的悲惨遭遇,我的心,也随着祥子的境遇跌宕起伏。始初,祥子是一个纯洁要强、处处努力、有着自己简单而美好的梦想的人,他平日省吃俭用,勤劳而热心,他希望有朝一日能买上自己的车。他总是与别的车夫划清界线,他不像他们那样贪图享受,生活没有目标,他觉得:他们那样的生活是没有意义的。辛苦了几年,祥子终于买上了他自己的车,祥子喜极而泣!是啊,那车,是风里雨里的咬牙,从饭里茶里的自苦,才赚出那辆车,那辆车是他的一切挣扎与困苦的总结果与报酬,像身经百战的武士的一颗徽章!祥子有了自己的车,对生活更加充满希望!

但是,“现实总是残酷的”,灾难与倒霉接二连三的向祥子扑来。车没拉多少天就被一个士兵抢了去;在人和车厂被虎妞骗上了床,不得不与她结了婚,但后来虎妞又因难产而死,只剩下了他一贫如洗;与小福子产生了感情,但是她后来又因不忍受辱而吊死在树林,生活中又只剩了祥子一个;在曹家拉月包时,不幸遇到祸事,被一个狡猾的侦探敲诈去了全身的钱、生活的希望……那些苦难的日子,他只得一个人咬着牙,忍着泪,走过……他没有朋友,他感到了生活的冷酷无情与社会的黑暗,他觉得他的要强,他的诚实,他的勤奋,在这个黑暗腐败的社会,都是一文不值的。他不再有希望,就那么迷迷忽忽的往下坠,坠入那无底的深坑!

祥子,他最终还是没有办法承受生活残酷的冲刷,没有守住自己的纯洁,没有逃脱被黑暗的社会腐蚀的悲惨命运……

祥子的故事,引起了我深深的思考:祥子起初,是那么一个坚毅的男子汉,最后他却堕落为一个恶棍,这,谁会猜到呢?当灾难接踵而至时,当失败孤苦如影随形时,又有多少人,仍可以抱着美好的梦想勇敢前进?祥子的命运,是旧中国广大城市贫民悲剧命运的一个缩影,它带给了我们无尽的人生真谛,容我们去咀嚼品味……

在缤纷多彩而又变幻莫测的世界了,我们一定要保留一颗热忱的心灵,对未来充满希望,一旦我们坚持不住,放手,就会像祥子一样……生命需要毅力,生活需要勇气!!

BijiaoGao.com扩展阅读

读地狱门前有感


读《地狱门前》有感利用茶余饭后的时间,我读完了乔云华同志所著的《地狱门前》----与李真刑前对话实录一书。这本书是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好教材。作者通过揭露腐败分子李真的犯罪始末及给党和人民带来的极大的危害,剖析贪官的心理变化过程,剥去贪官灵魂的伪装,并以莫贪、拒贪、防贪、反贪、惩贪、悔贪、戒贪的主线贯穿,体现了腐败必被惩,正义最终战胜邪恶的必然规律。该书内容翔实、细节真实、揭露深刻、剖析透彻.点评精彩、史料运用得当,触及了贪官的灵魂,给人以心灵的震撼、沉重的思考,有极强的警示教育意义。

李真1992年任政府办公厅秘书,1993年初,成为河北历史上最年轻的省委办公厅秘书。做为一名年青的副省级领导干部,可以说得上是时代的“幸运儿”,如果他能认真对待和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也许能成为历史长河中的一颗闪耀明星。但是他由于经不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经不住金钱与美色的诱惑,自私自利、欲壑难填、权钱交易、不择手段,放松了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改造,致使私欲膨眠,在蜕变的泥潭中越陷越深,直至走向毁灭,成为警示后人的反面典型。做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有某种权力和便利,在工作和生活中,就难免会遭遇到许多的诱惑和陷阱,如何经得起各种考验,掌好权、用好权,当好人民的公仆,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呢?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都提出了重要要求,特别是中国共产党中央最近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适应新形势,抓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工作。特别是要认识到党和人民赋予我们权力,是组织的重托,人民的信任,要正确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牢记“廉洁从政,清白做人,迈错一步,悔恨终身”的信念,真心诚意地为人民服务。如果把权力作为自己的谋取私利的手段,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把做官的价值取向选择在“捞实惠”和大发横财上,必然会给企业等工作带来巨大的损失,也会丧失群众基础、丧失民心,丧失自己的政治生命,就会破坏自己幸福美满的家庭,就李真一样,最终把自己推上断头台,走上了一条被人民所唾弃的路。

二、要增强廉洁意识,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做官首先要做人的思想,一个人,不讲道德廉耻,人都不做好,有再大的本事也没用。中华民族历来强调个人品德修养,孟子提出,人要有“羞耻之心”、“是非之心”,要“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古人尚能如此,我们现代人更应该加强个人修养,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在思想上筑牢防线。领导干部都要“一日三省吾身”,从日常生活的一点一滴抓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八小时以内做好,八小时以外也要做好,做一个令组织信赖、家庭放心的好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坚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能省下来的钱坚决省下来,精打细算,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关键的地方,急需的地方。认真执行两个《条例》要求。始终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认真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认真行使自己的权力,做到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做到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三、防微杜渐,从自己做起,做一名廉洁自律的模范。如李真之辈,凡腐化堕落之人,刚开始小贪小贿时,总心存侥幸,殊不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贪得无厌,必将造成理智的决堤和人性的泯灭。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彻底丢弃某种侥幸之心,坚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是做了违法乱纪的事,不管手段有多精,职位有多高,都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都必定会葬送自己的前程乃至性命。我们的领导干部,要防止腐败堕落,自律是第一道防线。因此,要做到廉洁自律,贵在自觉,贵在从自己做起。从自己做起,是无声的榜样,是最好的实践,是一种精神,是一种觉悟,是一种作风,是一种境界。只有心里装着党和人民的利益,牢记党纪国法,关心党的前途和命运的人,才能自觉身体力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自觉地把党和人民利益摆到高于一切的地位。从自己做起,至少要做到“六慎”。一要慎初。世间万物始于初,廉洁自律、拒腐防变慎初最重要,关键要守住“第一次”。不守住“第一次”,就会在心理素质、思想观念和道德情操上发生一系列深刻变化。严守第一关,慎待第一次,是立身安命的护身符。二是慎微。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都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真正的廉洁自律不但能够拒绝大恶而且也能拒绝小恶,不积跬步何谓千里。三要慎独。人在独处时,有些潜伏着的不健康意念会作祟,也会被邪恶之念驱动,因此越是在无制约时,越要有自制力。四要慎欲。一般欲望本无善恶,但要注意节制非分之想,不该得的不得,不该做的不做,不该想的不想。五要慎家。家庭既可以是廉政的港湾,也可能是腐败的漩涡,要管住家人和亲人。六要慎终。一日得失看黄昏,一生成败看晚节,切勿让一生清誉毁于一旦。

四、要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善于集中群众的智慧,为正确决策提供保证,代表群众掌好权,用好权,绝不以权谋私。坚持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在工作作风上的具体运用与体现,要扎扎实实的为群众办实事,谋实利,把群众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注意克服与群众路线和党的宗旨相违背的不良风气,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不正之风,要学习郑培民用一生的心血浇铸共产党人的精神丰碑,像他那样,把人生目标定位于为人民服务,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作为理想的起点,信念的支点,事业的轴心,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注意克服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思想状态,保持良好精神风貌和工作作风,真正扑下身子,投入工作与群众之中,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有感》

读把信送给加西亚有感


今年2月,党中央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在这里,我就学习和领会“两个条例”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深刻认识两个条例的重大意义

1、理论意义。中国共产党是用先进理论武装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必须把党的自身建设放在首要的位置。建党80多年来,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党的自身建设,不断结合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需要,加强党内监督,保持了党的健康发展和蓬勃朝气,从而保证了党的事业胜利前进,同时,也逐渐形成了一个善于自我批评、自我改进、自我提高的优良传统。两个《条例》作为我们党自我监督的两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历经多年的酝酿并经过多次修改最近颁布实施,使党的优良传统成为了一种依法治党的制度,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大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和信心,体现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对我们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2、现实意义。两个条例的出台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于鞭策每个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勤奋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党增辉,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联系分局的实际工作,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特别是积极开展党组织内部的监督,有利于加强分局领导班子的政治思想建设,不断增强其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有利于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增强干部遵守党纪和落实廉洁自律八项要求的自觉性;有利于强化各项监督制约机制,防范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为以税收任务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因此,要把一定要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作为分局党支部的一项长期任务认真抓好。

二、深入领会两个条例的精神实质

第一,“条例”明确,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是发展党内民主,党内监督即包括自上而下的监督,又包括自下而上监督,是两者的结合体。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党内民主的状况影响和制约着党内监督工作的水平,如果党内民主发扬不够,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气氛不浓,监督就不可能落到实处。“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后,要接受党员干部的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后,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地方各级党委委员有权对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和质询等都是对这一思想的具体体现。

第二,“条例”明确,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点。“条例”根据党内监督的实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住了加强党内监督的关键。比如,“条例”规定了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规定了如何反映对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员在内的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见;规定了通过巡视制度,加强对省(部)、地(市)两级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这些规定得出台,鞭策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一定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同时,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第三,“条例”突出了制度建设在党内监督中的核心作用。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型”监督是“条例”的一大鲜明特点,标志着我们党的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更为成熟和完善的阶段。“条例”规定了一系列具体的监督制度,这些制度有的是对过去的规定作了充实和完善,如“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等;有的是把近年来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加以规定,如“述职述廉”、“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等。“条例”还对“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是我们党执政50多年来丰富经验的总结。

第四,“条例”是依据党章、宪法和法律制定的,它与宪法和法律并不矛盾,它明确要求领导干部既要接受党内监督,又要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进政党,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对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有更严格的要求,更严明的纪律,党章和两个“条例”就是具体的体现。而宪法和法律则是我们的治国之本,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干部涉嫌触犯国家法律,必须由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模范地遵守宪法、法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依法办事,廉洁从政。

第五,“条例”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我们党是执政党,党内监督在各种监督中起着基础和核心的作用。党内监督搞不好,党外监督就很难开展。同时,加强党外监督,也可以促进党内监督,提高党内监督的水平。“条例”对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监督规律认识的深化。

第六,“条例”在强调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又强调要遵守监督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条例”强调,加强监督,是对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目的是使领导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条例”规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进行党内监督的同时,要注意遵守监督方面的各项纪律,正确行使监督权利,不能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陷害他人。不能利用质询故意刁难、无理纠缠等等。这在制度上杜绝了少数人利用“监督”的名义对党的干部实施打击、报复,既保护了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又保证了党内监督健康有序的开展和党内的团结统一,充分反映了这部“条例”的完善性和可操作性。有感》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