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社会救助工作总结优选

发表时间: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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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篇1

x年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实际,认真履职,着力推进各项民生工作,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着力促进x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各项创建工作,力争各项创建一举达标(一)建成专用城乡低保档案室,实现城乡低保信息全省共享,达到城乡低保网络化规范管理目标。(二)加强x镇x社区创省级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的打造,实现设备齐全、功能完善、管理规范。(三)加强竹园镇梁沙社区创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打造,进一步提升社区防灾减灾能力。着力完善全县县、乡、村三级灾情预警信息网络建设。(四)加强省双拥模范县城创建工作,力争创建工作一举达标。(五)着力改善木鱼镇木鱼社区、桥楼乡新平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打造全县社区精品。(六)加强全国敬老文明号和省级敬老模范县创建工作,努力营造爱老、敬老、助老良好氛围,扎实稳步推进老龄工作。二、加强民生工程,实现民生目标超额完成(一)扶贫解困工程加强城镇和农村困难群众门诊人均救助,加强城镇和农村困难群众住院人均救助,全面提升救助标准,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就医难实际问题,全面完成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参合任务,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社会保障工程加强城乡低保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农村五保集中入住敬老院工作,建设完成1所社区达省级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建立完成1所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全面提升社会福利保障水平。三、加强民政重点工作,业务目标圆满完成(一)大力开展十大救助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十大救助制度深入宣传十大救助制度,完善十大救助制度救助程序,实施规范救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提高救助覆盖面和救助标准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管理条例,大力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通过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规范施保,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和救助覆盖面。(三)加强防灾减灾工作,不断提升减灾救灾能力积极组织参加全县各项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和各项抢险防灾工作,完善各项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值班备勤制度,储备充足的救灾应急物资,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四)加强社会福利和老龄、慈善事业,全面提升社会幸福指数实现三孤、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集中供养率和生活补助达标。积极完成爱心慈善超市网络建设,年底建成投入使用。努力完成福彩销售任务。加强新《老年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各项老年优待政策,推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五)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升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加强指导全县15个新农村社区创建、2个城市社区创建和4个精品社区的打造工作。认真做好全县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下半年换届选举一举成功。(六)加强优抚安置工作,提升优抚安置工作水平及时清理核对优抚对象减员情况,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抚恤政策自然增长机制。认真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完成全年安置任务。认真开展涉军人员不稳定因素的摸排,切实做好涉军信访稳控工作。(七)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提升社会事务管理能力巩固婚姻登记机关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县城和乡镇街门牌设置安装工作。加强《x县惠民殡葬救助办法》制度宣传,大力实施惠民殡葬服务。认真抓好社团登记和年检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社团和民办非的管理。加强收养登记和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目标任务,认真对照梳理,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归档立卷,确保x年度民政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篇2

民政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

按照州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调研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抽调人员对全州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低保

XX年,全州城市低保人数为人,全年下拨低保资金8355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110元。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XX]9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X政发[XX]1号)精神,从XX年1月1日起,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0元统一提高到240元,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73元。同时,将城市“三无”对象、城市孤儿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贫困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240元给予了全额补助。

(二)农村低保

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大力争取下,全州农村低保人数扩大到15万人,全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7832万元,人月均补差45元,其中,一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80元,二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50元,三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30元。XX年初,省民政厅批准我州再增加农村低保5万人,达到了20万人。目前我州农村低保资金通过金融机构按照“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五保供养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门不断创新机制,着力探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XX模式”,不断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院办经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保对象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村五保集中供养“XX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国社会报、新华社等先后作了宣传报道。目前,全州共建立了农村福利院110所,五保对象人,集中供养9800人,集中供养率为73%,XX年共下拨资金1386万元。根据省厅文件规定,从XX年起,集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以及分散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将各提高300元,分别达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

(四)大病医疗救助

我州于XX年开始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几年来,全州累计救助20多万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患大病的医治困难。XX年,我州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的改革发展。在救助范围、起付线、救助金额等方面重新规定。同时,对住院治疗的低保对象免收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观察费、住院床位费优惠50%,手术费、辅助检查费优惠30%,常规性药品优惠10%。

(五)临时救助

为及时缓解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我州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8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400元。对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或父母一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另一方因其他原因死亡的患艾滋病和结核病孤儿,按照人月均200元(生活费150元、抚养服务费50元)给予生活救助。XX年,全州临时救助人数5000多人。另外,从XX年3月1日起,对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享受40%救济的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5元,不符合40%条件的其他救济对象(含国民党宽释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救助对象致贫原因多样

一是长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致贫。救助对象因患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而且医疗费用偏高等问题加重了负担。二是缺乏劳动力,家庭成员年老或残疾致贫。部分贫困户因年老或残疾没有劳动力,无经济收入,生活贫困。三是文化水平低、收入少。由于多种原因,许多人因贫困而失学,文化水平低。在发展家庭经济时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少,缺乏脱贫致富能力。四是交通闭塞,生存环境恶劣的外界因素等造成的贫困。五是自然灾害大量存在。我州因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雪灾、雨灾、冰雹灾害时常发生。

(二)救助水平比较低

从总体上看,我州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保障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阶段。一是生存保障能力有限。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不高,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不能缓解根本问题。二是家庭发展需求得不到保障。城乡困难家庭对子女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极为有限,子女辍学多;因文化、年龄、身体等多方面原因,困难群众创业、就业难度大,收入来源十分有限,家庭贫困状况得不到根本解决。三是救助范围还比较窄。截止到XX年底,我州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还有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万人,而目前全州纳入农村低保的只有20万人。

(三)地方财政对社会救助的资金保障机制支撑作用不强

XX州是一个集“老、少、边、山、穷、库”于一体贫困地区,所属的8个县市财政均为国定贫困县。县市地方财政力量薄弱,可用于社会救助的经费十分有限,主要依赖于上级拨付的资金予以保障。且因为多方原因,社会救助的工作经费也较少。

(四)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

一是收入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家庭收入核算比较困难。二是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当前实施的社会救助制度包括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就业援助等多项制度,但诸多救助制度还没有专门的条例,存在管理多头,条块分割的问题。三是基层救助网络平台薄弱。我州救助机构和队伍不健全、经费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的落实。目前,全州仅有低保工作人员22名,88个乡镇办低保工作人员159人,其中75人为兼职。农村福利院管理人员少、待遇偏低,部分县市没有核定编制,没有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对策和建议

(一)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加大地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

资金是社会救助体系的生命线。建立普惠型社会救助体系,必须首先制定保障救助资金供给的基本制度。各级政府是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财政投入是社会救助资金可靠、稳定的来源,必须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财政投入机制。结合我州实际,要建立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各级财政实行足额列支和按时拨付的机制,将社会救助各类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城市低保资金(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农村低保资金(人年均40元)、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等预算,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建立预算自然增长机制,逐年加大投入,并重点向农村倾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保证。一是各级政府应成立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其职责主要是统一政策,协调步伐,全面管理与监督社会救助工作。二是应建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边救助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及其与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定期交流信息,协商救助行动,逐步形成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以有效整合各种社会救助资源,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在乡镇办建立公共服务中心,建立统一的服务工作平台,并依托这一中心搞好社会救助的受理、审查、申报、资金发放等工作,避免多头申报、多头救助、缺失救助,实现救助项目互补和救助效能最大化。着力推进救助信息化,建立救助信息网络,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动员党政、媒体和社会组织等方面力量,通过纪检、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健康发展。

(三)搞好社会救助体系各项制度间的衔接配套

社会救助体系内容丰富,要素较多,头绪复杂,涉及面广,必须统筹考虑,整体设计,侧重提升制度的整体效能,应重点在两个层次上做好衔接配套:一是对各单项救助制度进行必要的整合和规范,使各项救助制度相互衔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能。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体系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以及就业再就业、扶贫开发等制度间的衔接配套。要进一步搞好与就业、扶贫、住房、医疗等政策的衔接。民政、劳动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民政部门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分类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劳动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以新增就业岗位为目标,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支持和鼓励困难群体就业。扶贫部门在工作中重点吸收享受低保待遇的特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参加项目带动和就业,并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加强与其他惠农政策的衔接,通过扶持,帮助救助对象摆脱贫困,走上生活自立之路。民政、劳动、卫生部门要在定点医院设立保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三办合一”窗口,全部采取集中垫付补偿金、救助金,事后统一结算,既减少各部门工作量,又方便困难群众。

(四)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社会救助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快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确保社会救助在基层及时有效落实。按照XX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X民政规[XX]1号)要求,成立“州社会救助办公室”,为隶属州民政局管理的副县级行政单位,并核定3-5名人员编制;各县市要设立社会救助工作专门机构(最低生活保障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或社会救助局、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地城乡低保以及相关社会救助审批管理工作,并按照“每3000名对象配备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的要求落实工作人员;乡镇办要设立低保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或其它社会组织受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委托,可以承担部分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可通过民间组织建立社区义工制,逐步将社区志愿者纳入社区救助网络。

民政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栏目:调研报告 相关: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作者:我要署名 日期:2014年11月4日 本文由公文易网站()编辑 ryw 精心整理,对写作2015年关于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有一定参考价值,需要更多范文资料请进 调研报告 栏目查找,我们为您准备了更丰富实用的最新参考资料,或从右侧的搜索框重新搜索,会有更多发现。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白志强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民侨外委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从10月9日至11日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及市教育局、经信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房管局、卫计委、扶贫办和市残联的工作汇报。深入到昆区、东河区、土右旗听取工作汇报,并走访了部分社会救助对象。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救助基本情况

20**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及各类专项救助资金约15亿元。其中:发放城乡低保金亿元;特困人员供养金万元(“三无”人员供养金1105万元,“五保”供养金万元,孤儿抚育金万元,“三民”人员供养金万元);受灾人员救助资金170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金3710万元;临时救助金2012万元;教育救助金亿元;贫困家庭住房救助和危房改造涉及户,补助资金3775万元;发放贷款贴息等就业救助金亿元,提供公益性岗位1378个。取暖救助惠及户,发放救助金及煤炭补助万元。共支出社会捐款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市、旗县区两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从政策宣传、组织领导、规范运作、资金投入等方面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逐步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殊救助为主,医疗、教育、住房、取暖和就业救助为辅,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为补充,各项优惠政策为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基层社区的力量,加大对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社会救济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完整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社会救助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公众关注、参与、支持社会救助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包头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职责、人员配备等内容,基本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各旗县区也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社会救助工作。二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先后出台了《包头市城乡低保公示制度》、《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从制度上对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就业帮扶、教育、医疗救助等工作进行规范和约束,保障了社会救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社会救助规范运作。一是建立健全审批机制,促进审批阳光操作。在全国率先推行一个大厅三级联审联批管理体系。目前,各旗县区全部依托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了与救助对象面对面的一个大厅三级联审联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准确认定救助对象。成立了包头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开展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各旗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核对实施细则,成立核对机构,并全部上线试运行。三是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积极开展“救急难”。出台《包头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区依托各级政府办事大厅,在全市苏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平台,明确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标准、受理责任主体、办理流程及相关制度等。目前,全市所辖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已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88个;制定《包头市开展“救急难”救助试点方案》,确定青山区和达茂旗为全市“救急难”试点地区。各旗县区按照“救急难”救助工作采取试点先行,全面实施的办法,对因灾、交通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等“急难”人员给予及时救助。目前,共救助“急难”群众18人。四是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资金筹集力度。探索确立了“上统筹、下整合,多级配套,分级负担,同步增长”的社会救助资金保障体系,社会救助资金逐年增加,资金管理做到了专户储存、专帐管理、封闭式运行、社会化发放。

(四)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治理整顿。一是强化监督内容,重点对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和信息核对等环节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保证程序公开,结果公示。二是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对全市所有低保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和重新复核,重新认定了城镇低保对象人,农村低保对象人,清理出不符合条件的1811人。

三、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救助协作能力没有充分发挥,整体合力不强。

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施行后,我市及时调整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由民政统筹,相关部门配合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但从目前工作开展的情况来看,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不够紧密,整体协作能力不强。社会救助涉及多个部门,救助方式多样,但由于部门之间缺乏相应的信息沟通平台,容易造成漏保和重复救助现象。有的救助政策相互衔接不够,如低保制度与教育、住房、医疗等多个专项救助相捆绑,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救助系统,使部分有劳动能力的人宁愿吃“低保”,也不愿就业。

(二)救助资金投入压力大,筹资渠道单一。一是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投入不足。从我市目前情况来看,城乡低保家庭及特困人群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已基本得到保障,但随着近几年来医疗费用的上升,对低收入人群的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需求增长较快。二是部分旗县区资金投入存在困难。达茂旗集中供养人员费用高,集中供养1个人,每年的生活费、医药费、护理费等平均需要1万多元,地方政府财政压力较大。土右旗农村人口基数大,贫困人口比重相对较多,保障低收入家庭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三是慈善救助、公益基金等社会力量参与比较薄弱。

(三)“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不够完善。一是平台建设不完善。部分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没有独立的社会救助服务大厅,只能借助劳动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开展工作,由于劳动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场地有限,社会救助服务难以介入;二是专业人员配备不足。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只有1—2名民政助理员,且多为兼职人员。三是基层工作经费没有列入预算,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的推进进度。

(四)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实仍存在困难。申请低保的一项重要指标是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市和旗县区虽然成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但在实际工作中,如果申请对象隐报、瞒报真实家庭收入,审核部门很难认定核实。

(五)宣传力度不够,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不高。由于《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于今年5月开始施行,一些部门对《办法》的深入宣传没有及时跟上,使得老百姓不能够及时、清楚地了解政策,享受政策给予的救助。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把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和制度衔接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的整体合力;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整合和统筹配置救助资源,避免重复救助或救助不到位。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对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和筹措力度。加大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发挥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作用,确保城乡特困群众因天灾人祸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急难时,能得到有效救助和保障;进一步拓宽救助资金筹措渠道,逐步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参与为辅助、企业参与为补充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加大向上争取救助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投入力度,强化资金的统筹使用和监管,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尽快配套出台有关实施意见。加快设立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加强人员配备,提供经费保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在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公开透明,进一步加大低保等信息的公示力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加快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快制定和完善市和旗县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办法,探索建立跨部门、多层次、能共享的信息核对平台,加强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等问题。要进一步拓展信息核对的使用范围,对公租房的分配、社保、就业等优惠政策的落实,也要通过信息核对的办法加以实施,发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作用。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困难群众知晓政策规定。市、旗县区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多渠道、多形式做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做到领导干部熟悉,工作人员精通,广大群众了解,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会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篇3


2020年救助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民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引领,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加强干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今年,我站共接待求助人员合计人次,其中:站内救助人次,站外救助人次。救助危重病人和精神障碍患者送定点医院治疗人次,我站未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

(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月24日,宁乡市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1月27日,在我站设置了接收湖北回来人员定点医学隔离场所——八一山招待所。我站全体工作人员坚决服从局党组的统一调度,为疫源地人来宁人员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同时,对入站求助人员详细询问记录行程轨迹,发现来自疫区或接触过疫区人员的及时上报;对经排查核实可接收入站的受助人员,进门必须先洗手,为其做好随身物品的消毒处理工作;对滞留在站受助人员每天检测两次体温,并做好详细记录;对站内救助功能区每天早晚消毒两次;为确保受助人员和工作人员双安全,全体人员上班进站前进行体温检测,没有发热症状才能进站上班,工作期间必须佩戴防护口罩,接待受助人员时必须使用一次性手套;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严格落实防护措施;排查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有无与武汉等疫区人员接触史;站内工作人员上下班通道和受助人员、湖北来宁人员进出通道进行分开。八一山招待所自设立到解除,先后有16名湖北来宁人员(含2名刑满释放人员)平安隔离。

(二)全心保障日常救助规范有序

一是强化站内管理,提升救助水平。疫情防控期间,站支部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增加干职工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干职工思想教育,强化服务意识,有责任、有目标,有效地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二是抓好安全工作,保障人员安全。站内每次召开会议,都将安全工作作为重要议程。为了加强对受助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入住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全站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值班期间专人进行巡查,确保站内受助人员人身安全。对重点区域和人员进行反复排查,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在住人员的安全。三是做实救助工作,确保有序运转。救助站严格按照民政部文件要求,以“关爱型救助,人性化管理”为理念,规范管理,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救助服务,在今年长沙市的“平安建设”测评和救助管理机构第三方评估中获得了一致地高度评价。

(三)全力开展“寒冬送温暖”和“炎热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

2019年11月27日至今年3月15日开展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今年7月13日至9月30日开展了“炎热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11月23日又启动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我站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共出动救助车辆545车次,出动由救助站工作人员和外展社工、志愿者组成的联合劝导组974人次,共计劝导街头流浪乞讨人员253人次,其中劝导入站27人,护送41人返乡;发放救助棉被92床,衣物68套,食品、药品3425袋、盒,鞋子107双;发放宣传资料20000份;通过《中国社会报》《长沙晚报》《今日宁乡》、宁视界、魅力湖南、掌上长沙、宁乡文明网发布宣传信息13篇;在城郊街道、菁华铺、新山社区、汽车南站、南芬塘村、枫木桥村等开展主题活动8场。一是争取领导重视。市民政局制定下发了《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到各街道、乡镇和相关科局单位,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措施,形成了责权清晰、运转有力的组织领导力量。宁乡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志国和局主任科员喻湘波多次带队参与街面巡查。二是夯实救助平台。设立“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微信群,构建“救助管理站为中心,街道、乡镇、村(社区)为主导,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联合参与”的工作平台,形成县(市)、街道、乡镇、村(社区)相结合的立体式、全方位救助网络。三是凝聚救助合力。街道、乡镇、村(社区)按照职责,对本辖区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发现、报告并帮助、劝导其主动求助;救助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联系拾人拾物公益平台志愿者轮流在重点区域开展巡视督查;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配合,形成了民政牵头、部门配合、乡镇(社区)参与的强大工作合力,有力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有序推进。四是严管重点人员。救助站对全市易走失受助人员逐一摸排,建立台账,开展回访,督促所在乡镇(街道)及其监护人把受助人员管控起来,防止其外出流浪。

(四)全面布置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

5月7日下午3时,由宁乡市民政局牵头组织,来自市文明办、市城管局、市市监局、市财政局、市妇联等11个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全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拉开了宁乡市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序幕。5月12日,长沙市民政局、长沙市救助站领导到我站调研,对我站救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非常中肯的意见,我站对照自身工作实际,一一对标,认真梳理,将以这次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之机,加强对救助管理工作宣传引导,宣传党和国家对流浪乞讨人员关爱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扶弱济困、积极向上的舆论导向;同时,严格按照“八落实、八严禁”工作要求,积极履职尽责,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加强部门协作,群策群力,将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全意举办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开放日”活动

为全面贯彻全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持续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质量,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2020年全省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开放日”活动的通知》(湘民办函【2020】9号)文件要求,我站联合拾人拾物公益平台于今年6月19日开展了“提升服务质量,履行兜底职责”为主题的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开放日”活动。

此次活动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网站、抖音、快手等传播渠道作用,采取发放《至宁乡广大市民的一封信》、救助引导卡、救助宣传册等社会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的重视和关怀以及救助管理工作成绩,宣传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宣传近年来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行动的情况,宣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情况和反对家庭暴力妇女儿童庇护情况,全方位展现救助理念与政策内容,传递救助管理工作正能量。通过多途径宣传救助法规政策、救助原则和工作定位,提高救助政策公众知晓度,通过多媒体渠道,全方位展示救助理念和政策要求,展示近年来救助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成果。《今日宁乡》和“宁视界”等全程予以报道。 

宁乡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篇4

马上进入年末,单位总结必不可少。下面是找总结网为您整理的民政局工作人员2017年个人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xx年,我镇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的悉心关怀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省、市、县“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精神,以改善民生、发展民主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致力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救助平台,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低保工作

20xx年年初,我们镇共有低保户1178户,2443人,低保标准从270元/人,提高到现在的300元/人,参保率达3.2%,是全县平均水平。按市县要求对我镇低保户进行全面复核调整,我们在4、5月份和8、9月份共用4个月时间清理了脱贫、死亡人员158户、281人,对照低保复核情况及时更新低保系统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在复核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文件上的要求入村入户调查,做到户户与人见面、与卡见面,并做好邻里调查走访,积极宣传低保政策,确保低保复核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坚持按照“应保尽保、规范运作、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层层把关,打造岚山镇阳光低保工程。

同时对新申请的低保户严格按照申请、核查、公示、上报的程序进行办理。组织人员对新申请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形式,了解申请户的家庭情况,并要求低保申请对象如实提供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就业情况、残疾证、重病证明等,调查人员按照入户调查情况填写入户调查表。在初步入户调查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专门人员会同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进行逐户评议,凡因正当理由评议不通过的户,当场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从源头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户,及时告知并准备相关材料,填写低保档案,计算家庭收入,上报县民政局,一年以来我镇共集中审核上报了129户348人,低保档案基本整理结束。

二、五保工作

我们镇共有五保户355人,其中在两个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167人,分散供养的有188人。1-11月份共有39名五保对象死亡,我们及时和县民政局对接,增补了39名符合五保条件的老人,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今年我们岚山敬老院提档升级,按照“三有、三能、六达标”的要求,我们积极向民政局争取,把岚山敬老院确定为2017年改建工程,现在敬老院的改造已基本完成,新建了水冲厕所、洗衣房、浴室等公共设施,为所有五保老人房间铺设了地砖、墙砖,安装了马桶,配置了空调,更换了门窗,并对敬老院重新进行粉刷,现在的岚山敬老院焕然一新,共投资近200万元,得到了县局领导的高度认可。

三、优抚工作

优抚对象的各种优待政策,全部及时足额兑现,我们今年共为20名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办理了退伍补贴,为7名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家属办理了遗属补助,为全镇所有残疾军人换发新的残疾军人证,并免费为所有的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了城镇医疗保险,纳入医疗救助平台,为他们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四、殡改工作

殡改工作第一次纳入了县对镇的考核,主要考核火化率、骨灰公墓建设和平坟工作三项内容,在这项工作中,我们认真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在10月7日殡改大会之后,我们积极组织宣传车辆,在全镇范围内巡回宣传,督促各村张贴标语、横幅,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广泛宣传殡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浓厚的殡改氛围。从10月17日开始组织各村进行平坟,到目前为止,全镇主要道路两侧的坟头已平迁结束,公益性公墓建设正在有序进行,预计春节前能建成并投入使用。我们镇的火化率达到100%,一直处于全县的先进位次。

五、医疗平台搭建

一年来,我们两次对全镇低保户、五保户及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平台信息进行审核,对各类人员的变更情况及时与县卫生局医疗救助系统对接,并在医疗系统中取消了500多名低保核销人员、39名五保死亡人员及15名重点优抚对象的搭建信息。将新增的348名低保人员和39名新纳入五保人员及时纳入医疗救助平台,确保他们能及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六、民政其他业务工作

我们今年共为近200名新满80周岁的老人办理了尊老金登记;为4000多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为5名孤儿办理了瑞华助孤,帮助他们继续完成学业;对0-6岁的残疾儿童进行统计上报,并分类进行康复训练;为全镇23个民办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备材料,进行登记;新增了岚山、河湾两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共办理医疗救助38户、临时救助25户、慈善救助5户、为4名儿童申请大病慈善救助;接待来人来访1500人次,发放救灾款7万余元。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篇5

社会救助工作旨在帮助弱势群体获得基本生活保障,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经过长期的努力,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本文将从政策保障、救助手段、工作机构和亮点创新四个方面进行总结,并结合具体案例生动地描述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政策保障

我国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成功的基础是政策保障。国家和地方多次颁布了关于社会救助的政策文件,确保了弱势群体享有基本生活保障权益。例如,国家积极开展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贫困家庭提供每月一定金额的生活补助。这项政策有效地提高了贫困家庭的生活水平,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救助手段

社会救助工作采取了多种救助手段,包括直接经济救助、职业培训、医疗救助等。直接经济救助是社会救助的核心,通过发放救助金、物资等直接帮助弱势群体改善生活。职业培训是提升弱势群体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培训将他们重新纳入社会生产力,实现自给自足。医疗救助则是保障弱势群体基本医疗需求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医疗救助体系,为他们提供免费或补贴的医疗服务。

三、工作机构

社会救助工作依托着一系列的工作机构,构建了完整的救助体系。例如,各级民政部门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明确了职责和工作要求。社区工作站、扶贫办等机构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负责具体救助工作的实施和执行。这些工作机构的建立和运行,为社会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实基础。

四、亮点创新

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各地也出现了一些亮点创新的做法和成果。例如,一些地方在社区中建立了亲情餐厅,为孤寡老人提供免费午餐,并开展各种文体活动,让他们过上丰富多彩的晚年生活。还有一些地方鼓励弱势群体开展小微创业,并提供贷款和培训等支持,帮助他们脱贫致富。

综上所述,社会救助工作在政策保障、救助手段、工作机构和亮点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它不仅是一项公益事业,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通过社会救助工作,我们能够改善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和谐稳定水平,构筑一个温暖、公正的社会大家庭。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继续加大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支持力度,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更多的关怀与帮助。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篇6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担任着社会救助工作的职责,工作内容主要是为困难群众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精神关怀。在此,我想详细地介绍我的工作情况,并总结其中的收获和问题。

一、工作情况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主要的工作内容为督促城市居民、特别是低保户、贫困户和其他需要救助的困难家庭领取救助金。同时,我还着手组织一些公益活动,例如为农村孤儿送去温暖、为抗疫工作募集物资等等。

1. 救助款发放

在今年的发放工作中,我们遇到了很多问题,例如:社会保障基金入账较晚、审核流程复杂等等。面对这些困难,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例如通知申请人提早准备材料、协调各部门协同工作等等,尽力避免流程中的障碍。

2. 公益活动

今年,我主要负责了两个公益活动:为农村孤儿送去温暖和为抗疫募集物资。对于孤儿送去温暖活动,我起到了协调作用,组织志愿者前去送去礼物、学习资料和派发爱心包。而对于为抗疫募集物资活动,我不仅为物资的捐赠提供了一些便利,并且在其中担任了物资的分配工作,协调了物资的妥善使用。

二、工作收获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的工作虽然充满了挑战,但是也获得了很多的收获。以下是我今年的工作收获:

1. 增强沟通能力

在今年的工作中,我加强了对各部门的沟通,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并且从中了解了不少职场上的工作技巧,如何处理复杂的关系等等。在这个过程中,我锻炼了自己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 获得工作经验

在救助款发放的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审查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了解了运用各种法规和政策来保障困难家庭生存的经验,习得了如何对公益事业优先考虑的意识和行为准则。这些经验和技巧对我今后的工作会有很大的帮助。

三、面临的问题

在今年社会救助工作的过程中,我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在这里,我简要列举几个:

1. 缺少专业知识

由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复杂性和多元性,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性和技能水平,我在这方面还有很多的短板需要补齐和强化。

2. 工作压力

由于社会救助工作的特殊性,需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承受着来自申请者期望的压力和一定的工作量。面对压力,我需要思考如何合理分配时间和如何有效缓解压力。

以上是我的社会救助工作的个人年度总结,我也希望在新的一年里,能够通过学习和不断进步,弥补我的短板,更好地服务于困难家庭。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篇7

我县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从实际出发,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法规政策,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社会救助体系,并逐年加以健全和完善。

第一、城乡低保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一)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城乡低保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见》(国发〔20xx〕45号),20xx年9月我县出台了《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发[20xx]36号),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推进公开公示、加强动态管理,建立起“个人申请、村居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三榜公示、动态管理、社会发放”的管理运行体制,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县19xx年初步建立起城市低保制度,20xx年农村低保制度开始全面实施。低保制度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把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城乡低保提标列入为群众办实事内容,有效保障了城乡低保政策的落实。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873户、xx人,发放低保金xx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270、2元;农村低保对象xx人,发放低保金xx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45元。

(三)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我县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科学制定低保标准,逐年提高社会助标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xx年我县再次提高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120元,实现了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二是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我县成立了县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进一步加强了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能力。

第二、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建立,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得到缓解

近年来,我县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救助覆盖面逐步扩大,医疗救助水平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20xx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县民字[20xx]36号),按照“严格救助原则、严格对象界定、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救助办法、灵活救助比例”的办法和“注重大病救助、降低小病救助门槛,倾斜低保边缘群体”的总体思路,着力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将解决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的医疗难作为重点,提高救助比例及封顶线,分层次实施救助。截止目前,农村医疗累计救助4759人次,发放救助金额xx万元,并资助26324名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资助金额43。8万元;城市医疗累计救助xx人次,发放救助资金xx万元,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看病难问题。

第三、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切实实现救急难

为进一步落实好《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发[20xx]9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府厅发[20xx]31号)的文件精神,妥善解决城乡贫困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困难,我局20xx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政办发[20xx]34号),坚持“救急救难、及时有效”的原则,对生活出现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家庭实行临时救助。截止目前,共救助xx人,发放救助金xx万元。

第四、存在的问题

1、经费投入不足不能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资金保障机制和筹措机制不够健全,不能满足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

2、民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没能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同步协调发展创新,工作地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素质、经费投入、工作手段等,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影响了民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第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必须与党和政府保持高度的一致,力求宣传政策要详尽,执行政策不走样。

2、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加强村级财务监督,切实增强群众意识。

3、加大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的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坚持督促检查不流于形式,坚持不同时间段有不同的督查形式和内容,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以上是我县救助工作的汇报,如有不足,请提出建议或意见!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篇8

20xx年,石嘴山市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认识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对于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法规政策,基本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救助、五保老人供养、临时救助为主的社会救助体系。

石嘴山市总人口74万,其中城市人口43万,农村人口31万。现有城乡低保户2.54万户4.03万人(城市1.13万户2.36万人、农村1.41万户1.67万人);医疗救助3.51万人次(城市2.11万人次、农村1.40万人次);享受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生活津贴2756人(城市341人、农村2415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156人;孤儿294名(其中父母双亡的孤儿116名,事实无人抚养的孤儿178名);享受低保的城市“三无”人员2941人;享受低保的残疾人4961人(城市2517人,农村2444人)。,全市共计发放各类民政救助资金1.26亿元。(其中低保资金9023.9万元、医疗救助资金1883.2万元、高龄津贴790.1万元、五保供养资金654.1万元、孤儿养育津贴230万元。)

一是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930元。对低保对象实施分类施保制度,即:对70岁以上老年人、二级以上残疾人、大中专学生、危重病人、孤老孤儿、优抚对象、特困遗属等特困人群给予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建立物价上涨补贴联动机制,缓解城乡低保家庭、高龄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加强低保资金管理,低保金发放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做到“三管”即:民政管名册、财政管资金、银行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存折发放到户,减少了资金流通环节,确保了社会救助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二是全面覆盖大病医疗救助。我市医疗救助的对象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贫困孤残和五保供养人员、享受高龄低收入老人津贴人员、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的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在乡老复员军人以及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需要医疗救助的人员等7类人员。在确保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高龄老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等特困群众全部实施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将低收入困难群众和特殊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并逐步向城乡其他困难群众延伸,进一步扩大了医疗救助范围,基本实现了医疗救助对象的全覆盖。

三是足额发放高龄老人和孤儿养育津贴。对80岁以上老人按月发放高龄津贴,实行“四优先一减免”就医政策,将全市城乡困难老人和80岁以上高龄老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认真落实孤儿养育津贴发放制度,父母双亡散居的孤儿养育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事实无人抚养的孤儿养育津贴为每人每月500元,儿童福利机构内供养的孤儿养育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

四是稳步开展五保供养工作。以切实保障五保对象的权益为目标,扎实开展五保供养工作,严格五保对象年度审核审批制度和五保对象的档案管理,规范全市五保供养资金按时发放制度。目前大武口区集中供养对象月人均供养标准580元,分散供养对象月发放供养金400元。惠农区集中供养对象月人均供养标准390元。平罗县集中供养对象月人均供养标准530元,分散供养对象月发放供养金390元。

五是有效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建立健全《石嘴山市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将遭受自然灾害侵害、突发事故灾害、家庭成员常年患病或突患重大疾病、教育负担过重等原因引起家庭生活困难,急需临时救助的灾民和特困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20以来,共救助1637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19.3万元。

1、边缘困难群众的救助政策需进一步完善。有些困难群众家庭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就不能纳入城乡低保的范围,此类人群被称为低保边缘人群。城乡低保在住房、医疗、子女就学、生活等方面均有相应的优惠政策,低保证成为获得各种救助的“通行证”,低保边缘人群虽然生活困难,甚至存在看不起病、子女上不起学等困难,但在社会救助政策范围内不能得到有效救助。建议市政府适时适度调整救助政策,解决低保边缘人群困难,把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统一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逐步缩小城乡低保差别。不断加大对“低保”边缘群体救助、突发事件应急救助以及加强对农村困难群体、子女上学困难家庭、长期患病困难家庭及受灾群众的.救助。特别是在核实低保对象状况时,要区别对待,不能搞一刀切的模式,既要考虑家庭收入,又要考虑家庭财产情况,对一些农村购买过养老保险月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家庭人均支出较大的高龄、重度残疾人、危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家庭,可考虑继续纳入低保范围,最大限度地享受国家医疗、廉租房救助等政策。这些人大多已到风烛残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年龄的增长,将会自然减员,逐年退出低保队伍。

2、医疗救助门槛高、支付难度大。特殊困难群体(低保、五保、高龄以外的人员)医疗救助门槛过高,一些低收入困难户虽住院,但达不到医疗救助标准,无钱看病、看不起病的困境使得他们望而却步。建议市政府深入调查研究,统一制定完善石嘴山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放宽医疗救助条件,将癌症、白血病放化疗、肾病透析、精神病等长期慢性病列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降低救助起付线,并适当调整救助次数,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困难群众就医看病的基本需求。

3、城市“三无”人员安置非常困难。近年来,政府新建改造了农村中心敬老院,实现了农村五保老人高标准集中供养,解决了农村“三无”老人一日三餐无着落的生活。但是,全市没有专门解决城市“三无”老人养老的服务机构,至今城市三无老人生活无法得到最基本的保障。建议市政府出台城市三无老人五保供养政策,将城市三无老人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保障城市三无老人基本生活。

4、社会救助标准城乡差距较大。目前,全市执行的农村低保、农村高龄津贴等救助标准与城市相比,相差甚远,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建议市政府在低保、高龄津贴等方面,尽快制定统筹城乡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使统筹城乡先行的地区率先发展。

5. 救助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专职人员配备不足,兼职人员多,且不稳定,对各类救助工作的贯彻落实造成一定影响。建议从自治区层面解决基层民政专干的编制问题,增强基层力量,使民政工作有充足人员承担。民政工作人员常年扎根基层,接触的是各类传染病及吸毒特殊群体人员,承担着大量入户调查工作,工作较辛苦,建议市政府制定相关政策,给予民政专干一定的岗位补贴,激发工作热情,干好民政工作。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篇9

17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加快建设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民政部部长黄树贤在会议上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对全国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会议要求指导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规范完善基层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平台,加快建设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积极开展社会救助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等,扎实做好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工作。

在今年早些时候举行的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有关情况政策吹风会上,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介绍说,截至20**年11月,全国共救助城乡低保对象6053.4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4.5%。为防止骗保、错保等问题,民政部已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制定了查询户籍、车辆、银行存款、住房保障等信息的具体办法,进一步扩大核对信息数据项,同时指导地方民政部门加快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凡是申请进入低保的家庭和个人都必须经过审核。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篇10

20xx年上半年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在省厅社会救助处领导的关心重视支持下,在局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社会救助工作持续良性发展,各项具体工作顺利实施,基本完成了上半年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小结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继续深入开展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年初各县区按照市xxxx年社会救助重点工作序时进度要求,在上年度城市低保全市重新清理,全面完成全省统一换证工作和农村低保全面实施年度重新审核的基础上,开展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并按照《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强化低保档案的规范管理工作,区以此为契机,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年活动”。裕安、金寨、舒城等县区突出重点狠抓农村低保的审核复核规范管理工作。目前,各县区的动态管理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2、认真做好“两节”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让困难群众过上温暖祥和的春节。为将对困难群众的关怀下拨的生活补贴款及时准确无误地发放到全市30多万困难群众手中,让他们过好xxxx年元旦、春节。我市各县区民政低保广大干部加班加点,编制发放花名册,制作发放软盘,配套财政部门及时准确地发放“两节”生活补贴。累计为城市低保对象万多人发放生活补贴款190多万元;为农村低保对象万多人发放生活补贴5383多万元。同时,还积极参与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走访慰问特困群众,服务困难群众、维护社会稳定。

3、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全面完成对社会救助资金的审计工作任务。今年初部署在全国开展对社保资金审计工作,其中:涉及民政部门有七类9项,这其中审计重点是社会救助资金,特别是城乡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等,按照市审计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我市民政社会救助部门积极行动起来,成立组织,抽调专业人员,制定分阶段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召开各县区动员会,数据采集录入培训会,全面启动推进审计工作第一阶段城乡低保基础数据采集录入上报工作,经过培训、辅导、督促、通报、校验、补充,报送南京特派办验收等项工作环节,较为圆满地完成了第一阶段工作任务。紧接着审计组进场,我们自下而上地配合开展内外审计,基层走访、延伸审计,提供文件、资料、数据等,并就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并报告,目前民政系统社会救助资金的审计工作已基本完成。

4、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目标任务xxxx年度社会救助目标任务。市政府下达的“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中规定:xxxx年城市低保各县区标准要达到元/人、月以上,目前,我市五县四区的城市低保标准均为290元/人、月,达到和超过了市政府规定。农村低保市政府规定xxxx年标准要达到1210元/人、年以上。目前,我市最低的霍邱县农村低保标准为1224元/人、年,其余各县区标准均在1300元/人、年以上,最高的区已达1440元/人、年。各县区均已超标准完成目标任务。

5、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准备就绪。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意见》(民发[xxxx年]21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确定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单位的通知》精神,我市积极行动,结合实际,已制定出《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草案),担负试点工作任务的、裕安两区已作好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等待省七月份出台实施意见和办法后,立即修订完善出台我市实施意见并抓紧启动试点工作。

6、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正在积极筹备实施之中。民政部确定的全国第二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单位,我市和滁州、池州三市位列其中。根据民政部民办函〔xxxx年〕365号《通知》精神,我们已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汇报,并组织到我省第一批试点单位的铜陵市进行参观学习取经。民政部近期将召开“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片区经验交流暨工作推进会”,我们将根据本次会议精神,积极向市政府汇报,采取措施,制定方案,全力推动我市尽快建立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制度,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确保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7、积极组织各县区社会救助业务人员参加省举办的全省低保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操作培训班学习。根据省民政厅《关于举办全省低保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操作培训的通知》(皖民电〔xxxx年〕43号)精神,我们正积极组织各县区人员参加省厅在合肥中国计算机函授学院举办的第二期学习班,通过培训学习,掌握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低收入家庭认定,临时救助、传统救助、基础数据管理等业务知识,力争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我市基础数据采集录入更新工作,确保系统应用软件全面运行。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1、根据民政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片区经验交流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积极争取市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全力启动实施我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

2、根据民政部工作要求和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或办法,及时出台我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督促、裕安两区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注意跟踪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帮助协调解决试点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3、在参加全省低保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操作培训的基础上,督促各县区抓紧启动社会救助各项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更新工作,确保在8月底前完成工作任务。

4、强化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两级管理,信息比对,三级联审,末端公示”的原则优化流程,指导各县区探索通过购买服务,引进第三方如:会计师事务所或社工等方式进行家庭收入核对。

5、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指导各县区将临时救助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探索开展临时救助制度的试点工作,帮助解决支出型造成贫困的困难群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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