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年终工作总结(5篇)

发表时间:2023-12-31

保健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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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年终工作总结(篇1)

第一条 为加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根据卫生部、教育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76号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 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督促落实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规范,加强监督、检查与指导。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年度考核和分级定类管理。

第五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具体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健康教育、伤害事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辖区内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具体内容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消毒等。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辖区内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六条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管理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

第七条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各年龄段儿童不同的生理、心理特点和季节变化,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带量食谱,保证膳食平衡。食物品种多样且搭配合理,1-2周更换一次食谱,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

(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适宜的运动量和足够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逐步开展3-6岁儿童体质测试,根据儿童体质状况,指导儿童体格锻炼。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执行传染病管理制度,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对缺课缺勤儿童及时进行电话随访,并做好记录。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儿童免疫接种工作。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以及肥胖儿童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八)建立卫生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和预防儿童伤害事故的各项措施,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记录和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定期对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掌握儿童健康状况。

第八条 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疑似传染病或有相关症状的患儿,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及时将疑似传染病人转送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确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应及时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符合停课条件的,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要及时下达停课意见书。

第九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条 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组织召开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例会,督促落实卫生保健工作。工作例会每学期至少一次。

第十二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托幼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对重点传染病实行分片包干管理,落实责任人,责任人定期对托幼机构进行巡查。

第十三条 上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下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十五条 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向卫生部门申请托幼机构卫生评价,取得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后,方可正式招生。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成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组织,评估组成员应包括妇幼保健管理、儿童保健、膳食营养、疾病预防、卫生消毒等专业人员。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妇幼保健机构承担卫生评价工作,妇幼保健机构收到托幼机构提交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评估组对托幼机构进行现场评价,并出具“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第十六条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对辖区内取得办园(所)资格的托幼机构每年进行一次卫生保健工作质量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结果通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反馈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作为托幼机构年度考核和分级定类管理的依据之一。

第十七条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八条 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九条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二十条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接受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妇幼保健机构召开的工作例会。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二十一条 上岗前健康检查及要求:

(一)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所在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既往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第二十二条 定期健康检查与管理要求:

(一)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二)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立即离开托幼机构工作岗位;

(三)凡患有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外阴阴道念珠菌病)应及时规范治疗;

(四)凡患有下列疾病的人员,需离岗治疗,凭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回托幼机构工作。

1、食堂人员和保教人员有发热、腹泻等症状;

2、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3、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

4、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

第二十三条 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及要求:

(一)儿童入园(所)前须经辖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健康体检。妇幼保健机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填写统一规格的“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

(二)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入园健康检查结果3个月有效。

(三)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所)体检项目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园(所)。

(四)转园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 、“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第二十四条 儿童晨间检查及全日健康观察要求:

(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做好每日晨间入园(所)儿童的检查。晨检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传染病流行期间要询问儿童是否有相关传染病类似症状接触史。

(二)保教人员应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做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三)卫生保健人员每日到班级巡查2次,发现患病儿童应尽快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

(四)患病儿童原则上应离园(所)休息、治疗。卫生保健人员或班级老师接受康复期或轻症患儿家长委托喂药的,应与家长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带儿童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第二十六条 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及管理要求:

(一)托幼机构应对每位儿童建立健康档案。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高、体重,检查咽部、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检测血红蛋白,测查视力、听力。

(二)1~3岁儿童每半年体检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半年检查身高、体重、视力和口腔一次。所有儿童每年检查一次听力,检测一次血红蛋白。

(三)体检时要做好记录,并进行健康评价和分析,体检后应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对体检中发现的疾病,督促及时治疗。

第二十七条 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年度考核、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 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 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三十条 对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一条 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9月17日由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联合发布的《江西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办法》(赣卫基妇发12号)同时废止。

保健年终工作总结(篇2)

镇卫生院儿童保健规范工作》标准及指导思想,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健康为目的,面向基层,面向群体”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狠抓住院分娩率和群众自我保健意识的提高各项工作步入正轨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上半年总结如下:

1、加大对《母婴保健法》和重大妇幼卫生项目的宣传,口头宣传以及采用板报、宣传画资料来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对4-6个月内的婴儿提倡纯母乳喂养,发放母乳喂养好的小册子,宣传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重要性。

2、儿保宣传使用口头宣传,加强对小儿常见病、多发病的宣传。

1、领导重视儿保保健的建设,添置专线电脑,利用计算机对保健资料进行管理、传输、实现资源共享,全面规范和提升儿童保健管理能力。

2、对儿童保健工作进一步重视,加强儿童系统管理人,提高系管率,切实做好统计工作。主动为儿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提高儿童保健水平。切实做好儿童意外伤害健康教育,减少儿童意外伤害发生,20_至上半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为零。

3、上半年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儿童保健严格实行“4.2.1”体检制,上半年度本乡出生儿童数为14人,3岁以下系统管理人数为101人,管理率为100%,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人数为184人,管理率100%,体弱儿管理人数为1人,6个月内母乳喂养人数为22人,为掌握工作动态和基本情况,我们增加下乡次数,确保新生儿访视率达到100%。,以及报表完整、准确,各种资料完整存档。

4、儿童保健综合管理工作:20_年10月完成 20年度计划及工作方案,工作规范,工作制度等,结合乡医培训,各村也已知晓本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

5、上级要求的各种报表完整、及时、准确,各种资料完整存档。

6、上半年工作仍有许多不足之处,比如各村卫生室的报表及资料的准确归档做的不到位,卫生院儿保工作仍需进一步提高。

保健年终工作总结(篇3)

幼儿园是幼儿集体生活的场所,幼儿的学习与生活必须是安全有保障的。同时,幼儿园亦是易感人群密集集中的地方,怎样才能保证幼儿生活在无危险、无隐患的环境中?这个问题长久以来一直是幼儿园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做好幼儿园后勤保健工作对幼儿园的顺利运行起着及其重要的作用,也对幼儿身体的健康成长起着深远影响。

本学期,我园的保健工作仍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科学育儿,为每个幼儿提供了充足的营养素、严格控制了如禽流感、腮腺炎、水痘等恶传染病的传播与流行,降低了一些常见病症的发病率;全园幼儿坚持每天必须的体格锻炼,增强了其体质及防御各种疾病的抵抗力;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幼儿的独立意识有所增强,幼儿身心正常发育和技能都有了全面协调的发展。

一、 膳食营养

在幼儿的膳食方面,为保证让每个孩子能良好的生长发育,在制定每天的食谱时,我们根据幼儿不同的年龄层次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膳食。充分满足幼儿的营养需要,合理的进行喂养。同时,加强了园伙委会的管理,每月定期开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保健与膳食营养的学习,听取家长等多方意见,共同研究进一步改善膳食问题,使本园的膳食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

二、 卫生安全

在卫生保洁方面,从幼儿园食堂到熟食间、操作间、仓库、户外活动场地、种植园地、教室等每一角落,我们都制定了严格的清洁制度和消毒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到处。工作中我们要求食堂内炊

事员加强自身卫生: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进入食堂换工作服,不戴首饰、不披头散发,不随便吐痰和乱扔垃圾。操作时做到菜要洗净、碗要先洗后消毒、熟食要煮熟并存放在熟食间的合理一条龙工艺流程。保育员做到不穿拖鞋、进园更换工作服。

幼儿园的房舍、设备、大型器械等园所不动产,在本学期我们定期进行了维修和保养,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做记录与处理。

各班级的卫生,我们都落实到每位教师、保育人员肩上。要求其根据《班级卫生制度》进行详细操作。在本学期中做到了一星期大扫一次每天小扫一次消毒一次。保证了教室窗明几净、空气清新;厕所干净无异味。同时加强对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加大力度切断一切传染源,杜绝传染病的传入与流行。本学期本园无发现任何传染病幼儿及重大患病幼儿,无任何不安全事故发生。六一体检我们督促家长帮助幼儿按时完成预防接种工作。我每天认真做好晨检、隔离和消毒工作。

本学期我园又根据园实际情况,在条件许可范围内做好了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积极创造了一些有利条件帮助教职工减轻工作与生活负担,方便了职工的生活与学习,使教职工有更多更大的精力投入到实际工作中,让我们的保健工作完成得更有质量。

幼儿园后勤保健任务是复杂、烦琐、无至止尽的。为了孩子们的茁壮成长,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仍将仅扎保健安全工作,积极创建无毒无害、美化、绿化的生活环境,让园内每位幼儿都能生活在清洁卫生、安全舒适,充满鸟语花香的美好氛围中!

保健年终工作总结(篇4)

医院干部保健年度总结

在医生的职业生涯中,他们不仅要照顾他人的健康,还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才能更好地为患者服务。近年来,医院的干部们越来越重视自身的健康,积极参与各种健康活动,使健康成为生活中的一部分。在此,我们对医院干部保健年度总结做出以下概述。

一、营养餐

干部们工作繁忙,很少有时间去食堂吃饭,往往吃快餐、泡面等食物。这些食物不仅不能满足身体所需的各种营养,还会对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许多医院都为干部提供了专门的营养餐,以确保他们能摄取足够的营养物质,保持健康。

二、运动健身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因此干部们非常注重身体的健康。许多医院会组织干部们参加运动健身活动,如篮球、羽毛球等。运动不仅可以增强体质,还可以缓解压力,提高干部们的工作效率。

三、心理咨询

医院的干部们工作压力大,处理复杂的医疗案例和处理公共卫生事件,往往需要承受巨大的压力。因此,医院还会通过心理咨询的方式为干部们提供帮助和支持,以增强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

四、健康讲座

医院会定期组织专家为干部们提供健康讲座,探讨健康生活的方方面面,如饮食、运动、心理健康等。通过这些讲座,医院干部们不仅可以了解保健知识,还可以掌握常见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方法,以更好地保护自己和患者的健康。

五、定期体检

医院干部是医院的骨干力量,因此必须保持良好的健康状况,以担任他们的重要工作。医院会定期为干部们安排体检,以便发现和预防疾病,及早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

总的来说,医院干部保健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干部们的健康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但是,我们也发现,仍然有一部分干部们没有意识到健康的重要性,缺少自我保健的意识和方法。因此,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推动医院干部保健工作,更好地服务干部们的健康需求,为医疗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保健年终工作总结(篇5)

长辛店镇社区位于长辛店镇的最北端。属于城乡结合部。人口密集,文化层次低,经济收入少,防病及保健意识相对薄弱。这样一个群体管理起来非常困难。所以,如何做好社区预防保健工作,怎样当好社区保健护士是常常困扰我们的问题。根据两年在保健科工作经验,我总结以下几点:

社区护士无论从气质,素质,形象都要不同于社区非专业人员。首先,让社区居民认同你是一个医务工作者,是一个训练有素的有丰富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只有这样,你才能用通俗的专业术语向你所服务的居民解释,说明你所从事工作的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如:百白破是一种疫苗,但它可以预防三种传染病。既百日咳,白喉,破伤风。水痘和天花不是一种传染病等等。

这是最让我们头痛的问题,我们管辖的社区基本上不是儿童家长找保健科,而是保健科找儿童。现在住楼房的比较多,邻里之间不相往来,彼此之间不知道别人家的情况,怎样获得信息,就靠挨家挨户走访调查,白天有的上班家中无人,有的有人也不开门,这样想掌握你所管辖儿童的第一手资料很难。通过几年摸索,我想到了和收费人员(水费,天然气费人员)同时合作入户调查,这样掌握谁家有学龄前儿童,谁家有60岁以上老人,谁家有新婚夫妇或正在准备结婚的青年男女,掌握这些,对我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没掌握的家庭或难掌握的家庭,我可以通过他人获得资料,以便全方位知道你所管辖社区人口情况。达到60岁以上老人有登记,适龄儿童预防接种本证相符,不漏卡,不漏种。既方便了社区居民又给自己的工作排除了很多麻烦,这样工作起来轻松了许多。

流动儿童的父母大多是进城打工的人员,他们背井离乡,经济条件差,卫生知识贫乏,对接种疫苗认识不足,所以很多儿童疫苗接种的都不及时。漏种,拒种的比较多,面对这样的人群,我们要耐心地向他们宣传接种疫苗的重要性,告诉他们国家投入很多资金让适龄儿童免费接种疫苗,使他们消除顾虑增强保健意识和计划免疫知识。配合我们工作,这样大大降低了传染病发病率,使流动儿童家长更好的全身心投入工作,以解决他们后顾之忧。

一个社区的居民素质不同,他的观点也不一致,对你所从事的工作认知程度也不一样。有的家庭经济条件差,文化素质低,为了拒绝你的服务,常常说一些无知的破坏性语言,“打疫苗没有用,打麻疹照样出水痘”等等。面对这样的家长,我常常以好的心态耐心做解释工作,宣传计划免疫政策,告诉他们国家生产的每一种疫苗都是安全有效的,并且每一种疫苗都是预防相应的传染病,绝非一种疫苗预防百病,从而使他们增强保健知识,对我的工作多理解,多支持,多配合。

社区保健工作很多地方和医疗专业密切联系,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熟知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五官科,肿瘤科,精神科,计划免疫等各种病的治疗和护理以及简单处理方法。想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必须努力学习,增加学识水平,掌握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康复医学以及人文社会学科等相关内容的知识。这样既满足了社区居民的需求,又提高了自己的工作能力。

根据两年的工作经验,我认为做为基层社区保健工作者,他的任务与责任是重要的。他关系到千家万户百姓的健康与平安,他不但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态度,更要有较高的慎独修养,所以我们要在工作中不断的完善自己,接受新知识,观察新动态,为我国预防保健计划免疫工作正常而且井然有序的开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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