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读后感(必备4篇)

发表时间:2023-12-19

《尘埃落定》读后感。

怎样才算是一篇优质的读后感呢?阅读完作者的作品后,我们常常会有许多心得体会。在阅读过程中遇到的困惑也需要通过写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以下是一些与“《尘埃落定》读后感”相关的实用信息。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1

欲望起尘埃,时间归罗定。在喧闹人世,我们是如阿来《尘埃落定》中的主人公一般做一个聪明的“傻子”还是让自己的聪明展现出来呢?我想,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答案。

但于我而言,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远比“深藏不露”要来得更有意义。

当今时代,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但机遇往往给了有准备的人,而有准备的人无疑是聪明人,而非隐藏自己聪明的“傻子”。一个人遮遮掩掩,不以自己的聪明才智示人,而是整天装疯卖傻,那么这个人得到他人欣赏而遇见机遇的机会微乎其微。

那么,是什么让原来聪明的人选择隐藏自己的智慧呢?原因不外乎有三。其一,信奉枪打出头鸟,担心太过招摇而被人嫉恨。

要我说来,这类人的担心纯属多余,毕竟现实不是电视剧,羡慕肯定有,嫉恨却是远远达不到的。第二,我觉得我不需要在一些人面前展示我的智慧。这类人往往狂妄自大,认为自己的聪明已经凌驾于世人之上,在他人面前展露智慧并无多大用处。

其三,一个字,懒!担心展现出聪明后,会有大堆事务找上门来,打扰自己悠哉游哉的生活。

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做最真实的自己!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2

首先先简单地介绍一下《尘埃落定》的主要内容。

本文叙述了新中国成立前几十年土司的兴衰。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

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当然,他被认为是土司最自然的继承人。另一个,是土司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的傻孩子。也就是书中的“我”。

我是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然而,就是“我”这个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我”的父亲在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我们家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而就在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我”却想着要种麦子。由于罂粟花过多,阿坝地区笼罩着饥荒和死亡的阴影。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我”开仓卖粮,不久,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然而,这激起了我哥哥的敌意。就这样,家族继承权的血洗悄然开始。后来,在解放军对国民党的无情轰炸中,麦其家的官邸坍塌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和许多读者一样,读《尘埃落定》,我把里面的角色分成聪明人和傻人,即把“傻子”列入绝顶聪明的行列,把“傻子”的父兄等人列入傻子的行列。

“我”是一个傻子,而这种傻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傻。偶尔“我”会表现得相当聪明。或许正因为“我”是一个傻子,“我”不是那么专断。

或许是“我”对自己的智力也不自信,所以对下人的意见或建议往往能加以考虑,而这使“我”在下人眼里具有亲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自己的威望。“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上建立了一个贸易市场。这给麦其土司带来巨大的利润,使麦其土司更为强盛。

由此可见,“我”不是纯粹的傻子。

我认为书中的“我”的“傻”不是真正的傻,是一种不被时人所认同的正常的土司儿子应有的状态,他的是“傻”为他带来奚落,也为他避免了许多灾祸。他有着精明的头脑和先进的意识,但他不想改变任何事情。他维持旧制度,并为其注入新鲜血液。他深知识时务者为俊杰,使自己的寨子被和平解放,但也在最后的土司制度灭亡之后失去活着的勇气,任由复仇者杀死自己。

总之,麦琪土司的傻少爷是一个具有智慧的矛盾体,不是励精图治的改革家。

通观全书之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书中的傻子是一种规律,一串脚步,一个方向,指引人向着爱与幸福生活走去的方向,他的傻在于忽略了别人都极力想得到的东西:权力、金钱、美色,而他的聪明也正在于此,他因为没有这些沉重的包袱而可以发现人内心真正的想法,可以看到真善美,并以包容仇恨、怜悯弱者的心引领着他周围的人得到祈盼的幸福。整本书里,傻子做任何事的出发点无不围绕着一个字“爱”。

在这里写作,我忍不住想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谈谈自己的感受。我们身边总是有很多人,他们看起来多么聪明和不可预测。他们洞察世界,仿佛总能看透别人的心思,然后看透身边每个人的伎俩。

还有些人,自以为聪明,斤斤计较,为一己之私欲而费尽心机,既处处防人,又处处想着占小便宜,生怕吃一点亏。生活中,大家总是会“夸奖”这类人,很聪明,而这类人通常也很引以为傲沾沾自喜。他们总是认为自己输不起,别人占不到自己的便宜,一眼就能看穿别人,有远见卓识,为自己得到很多好处。

但事实上,生活中那些神经大条,不计较个人得失,大方随和的“傻子”们才是真正的聪明人。机关算尽,且不说会活得很辛苦没有乐趣,在别人眼中,你的形象也永远不会有多好。试问,就生活中的一点蝇头小利和自己的形象与生活乐趣,这其中孰重孰轻,难道这么难分辨吗?

我们应该学书中的“我”,忽略掉权力、金钱、美色,没有了这些沉重的包袱,我们可以看到真善美,给自己带来幸福。

而不仅是做人的道理,从写作手法来说,《尘埃落定》也带给我许多的启发。

《尘埃落定》虽说叙述的是历史,但它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视角,于是“历史”对叙述者而言,就不再遥远。“历史”就成为了叙述者所置身的环境。失去了时间间隔所形成的“历史感”,“我”成为“历史”的体验者,而非追述者。

正是有了“我”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但虽说作者选择了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却又不甘于限知的束缚,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使《尘埃落定》的视角具有流动性。在这种流淌的叙述中,作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更容易地叙述和书写一段不同于官史的尘封往事。

这就告诉了我们,选择了一种叙述手法,通常就能够享有它本身所具有的,其它叙述手法所不能比拟的优越之处。但同时,每一种叙事手法都会有其不可避免的缺陷和不足。在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善于取长补短。

正如《尘埃落定》中,作者使用第一人称,但是第一人称的写作通常难以避免会有失偏颇,而且会有一种局限于“我”的所见所闻的缺陷性,但作者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克服了使用第一人称写作的局限性。所以,以后我们写作的时候,也可以根据自己所需要表达和抒情的内容选择合适的叙述手法和表达手法,同时要善于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要以为叙述手法的缺陷是不能克服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3

当我读到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之一《尘埃落定》时,我被作者阿来笔下的神秘世界所吸引,也有了深深的感受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神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麻其土司在黄专员的指导下,在境内种植罂粟,贩卖鸦片。他很快就发财了,很快就形成了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

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

二少爷虽被视为愚人,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我觉得他应该是个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有意思的是,愚蠢的少爷有痴呆症的名声,但却是智慧的化身。也许这个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错误的区分?

得民心者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夸张,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人则认为正是有了他的天马行空,才使这部**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

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我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支用心歌唱的曲子.于是,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4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傻子,大家都认为,不符合现实生活,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行为,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者。**故事精彩、曲折、感人。它以热情的笔墨和超然的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在具体创作手法上,《尘埃落定》独特的以傻子少爷为视角叙述故事,与《阿甘正传》有异曲同工之妙,事实上,《尘埃落定》的创作在《阿甘正传》之前,阿来的匠心独具更令人激赏。大智若愚的傻子少爷不懂得最简单的生活常识,却常常能穿越贪婪、愚蠢、欲望、诡计和历史,一语道破事物最本质的一面,脱口而出的话常常有了一种神秘的预言般的魔力。

**中描写的爱情,既有傻子少爷对卓玛朦朦胧胧的爱和依恋,也有侍女塔娜与傻子少爷间不平等的畸形的爱,更有引发兵戈与世仇的老土司和央宗的爱,至于全篇重点描写的傻子少爷和茸贡土司之女--美丽的塔娜之间的爱与恨,依恋与背叛更是动人心魄,把爱情的渴望、理想、美好、矛盾、背叛、无助表现得淋漓尽致,甚至点到即止的傻子少爷与被奉献给他的少女们之间微妙的心理也表现得十分恰当。

**充满诗意的**描写在揭示人们在爱情面前的反映和心理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无可否认,肉体的交融自然而然会使两个人的关系和心理变得微妙而复杂起来。

《尘埃落定》中,傻子少爷一生都在怀念桑吉卓玛的奔放与激情,那是傻子少爷朦朦胧胧的初恋。阿来对这段感情的把握描写令人击节赞赏。

对卓玛而言,对傻子少爷的奉献源于对土司权力的敬畏,封闭落后的环境让被土司压迫的藏族人民纯朴温驯,土司及其家族有权在超乎婚姻关系之外得到任何女人已经被纯朴的藏族人民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情。

傻子少爷在成长的少年阶段,得到了做为大哥的大少爷无私的爱,傻子少爷也爱着他的哥哥。但傻子少爷无意识中体验到了做一个土司是多么美好的事情,而最终成为麦其土司的那个人不会是他,而是他的哥哥,傻子少爷本该纯净的心也感到了痛苦和权力的魔力。

成功的**不仅仅限于编织情节,传达作者想要表达的主题与思想,成功地塑造个性鲜明的人物更是**吸引读者,成功的要素之一,从这一点来说,《尘埃落定》无疑做得很好。

作者通过傻子少爷之口,多次表明自已"看见了",看见了未来,傻子少爷当然不可能真的看见未来,但作为读者的我们,对这片雪域高原土司制度的消亡的历史却早已知晓,因而,阿来不必明言,我们便可知道傻子少爷看到了什么。

《尘埃落定》并不仅仅是一部族别**,把《尘埃落定》的成功仅仅归功于题材的独特和异域风情是不恰当的,《尘埃落定》的独特审美魅力并不仅仅**于此,阿来以对本民族文化的深厚感情及对民族文化的深厚积淀,充分运用民间文学的素材及创作手法,完美的把故事的传奇性、通俗性与艺术性结合起来,塑造出了个性鲜明,特点不同的人物,编织出了曲折动人的故事情节,使傻子少爷的命运牵动人心,而**中细腻而真实的爱情描写动人心魄,复杂的人性纠葛打动人心,贯穿全篇的神秘预言更谱写出了一曲没落土司制度的凄美挽歌,从而使《尘埃落定》具有了独特而神秘的审美魅力。

**是鲜活的还是压抑的,是迸发的还是窒息的,对于读者来说,其中的区别一清二楚,那不仅仅是**风情(确切地说,是**和中原的接壤处的风情)带来的新鲜和异域感,而更是一种普遍的共性,它既存在于《尘埃落定》的人物中,也存在于《霍乱时期的爱情》或者《恶棍系列》的人物中。我不想把阿来这部伟大的**归于魔幻现实主义,但它里面丰富的想象力绝对不亚于任何一部出色的拉美魔幻文学作品,这样的想象力不是天马行空匪夷所思,而是在极其真实的细节之中展现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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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集锦(4篇)


我们精心挑选了一篇有趣的文章名为“《尘埃落定》读后感”。惠普尔曾说过,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汪洋大海中的灯塔,读作者写的作品让我们变得自由。 阅读后写下自己的读书心得,是反思和回顾的重要手段。这会是对你有用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

尘埃落定

相较于权利、宗教、爱情几个大内容而言,我更想谈一谈这本书的主人翁,那个傻子,和他那份我们不懂的傻气。

很奇怪,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视野来看那个权利交织的世界,以一个傻子的听觉来听新旧宗教对那块土地和那块土地上的人的影响,以一个傻子的感知来判断,什么是爱情。

我们是正常人,我们的生活是正常的,我们周围的人是正常的,我们的思想是正常的,所以我们的世界是正常的,可是当这个正常的世界里夹杂着一个傻子,他就像大海里的那朵妖媚的浪花,突兀的出现的人们的视线里,惊奇的看他混在众多浪花之中,居然拍出了最美的泡沫,他缔造着奇迹,却不知那份奇迹到底有几分因他而起,人们更愿意让大势所趋的生活之流找一个推动的归属,而他幸运的成了那个拥有特别力量的动力。

主人翁是个傻子,但他是个不一般的傻子,比聪明人更聪明,他做的事情聪明人也难以想象,他在傻与不傻之间流连,他做了漂亮的事情,但人们不敢肯定他就是聪明人,宁可相信那只是一次奇迹,相信着他是一个被幸运之神眷顾着的人。

相较于承认他是一个聪明人,人们更愿意相信傻子脑袋也会有一两次对的。同时,他也知道什么时候该傻什么时候不该傻,什么时候应该显出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叫小瞧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人们害怕了,要把他当成个聪明人来对待的时候,他的行为立即就像个傻子。

一直被世人可怜的他,后来开始可怜哥哥,哥哥是天下最聪明的人,但他的弱点是特别怕自己偶尔表现的不够聪明,最终落得和黄师爷一样,自认聪明人的下场。

最后黄师爷如此中肯的评论主人翁:你什么人都不是,但却可能成为你想成为的任何一种人。是的,傻或不傻只是看主人翁想要什么身份。

傻子的身份是客观的存在,他能够做到不爱不恨,因而能看到基本事实,他还原了人性的真实,透过他的那双眼睛,我们看到了本应掩盖于世的事实。

通过他的眼睛,我们看到了他的母亲土司太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杀人过程。

通过他的眼睛,我们看到了美丽的罂粟花丛深处他的父亲与头人的老婆苟合。

通过他的眼睛,我们看到了他的漂亮妻子优雅走向自己哥哥的房间相会偷情。

通过他的眼睛,我们看到了浓郁的夜色之下杀手与紫色血衣共同杀害了哥哥。

他知道并受用着叫人看成傻子的好处。

因为他的傻,哥哥爱他,当他朝着聪明每走一步,与哥哥之间的距离便会疏远一分,直至最后他的成功让两人的关系走向敌对。

这时,傻是权利下的幸存之法。

因为他的傻,当没话可说时,可以傻笑,当不想说话时,可以恣意的走开,而不会让人觉得这样的行为与他违和。

这时,傻是逃避的末路之徒。

因为他的傻,罂粟花种发芽而心生好奇,这种好奇心,人人都有,人人都想看,但他们认为只有傻子才会刨根问底,结果他在众人面前撅着屁股挖出一粒种子,只有他这个傻子成全了人们的好奇心。

这时,傻是一种不受约束的放纵。

因为他的傻,从而使心灵处于一个相对安全的位置,少受或者不受伤害,如此才得以淡然承受妻子的三度背叛,当自己犯了一个不该犯的错误,但想到自己是个傻子,心里即又释然了。

这时傻是一剂宽慰之药。

因为他的傻,别人在他面前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所以他才能在满口谎言的世界听到真实的话语,有时候聪明人太多了,叫人放心不下,人们宁愿相信一个傻子的话。

这时,傻是一块话语的验真石。

因为他的傻,前来传授新教,却在这片土地上失去两次舌头,两度成为哑巴的书记官,这个遭受唾弃的人,才能成为他的朋友。

这时,傻是割开高低身份的一把刀子。

在那片土地上,有些没有偶像的神灵会突然附着在人身上,说出对未来的预言,而这个神灵似乎更加眷顾着这个傻子,让他拥有能够看见未知的能力,他看到骑着驴子的第二位客人,他看到了雨中归来的意中人,他看了炮火下尘埃落定后土司大地的荒芜。

父亲认为他是负有使命来结束一个时代的,一个属于未来那个没有土司时代的地方。最后主人翁自己也意识到了这种使命,他,“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置然物外”。

是的,他的使命完成之时,便是他的生命消陨之日。他的一切随着土司大地的消亡而走向结束。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2)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读这本书时间是xx年2月12日,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3)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因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的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4)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往往不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重读这部小说是在去滇藏的旅途上。三年后对这部作品的再次品味,不仅没有带来厌倦,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经过香格里拉的时候,听到悠扬的长调从粗重的男声里流淌出来,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2024《尘埃落定》读后感模板4篇


我为您准备的“《尘埃落定》读后感”一定会完美符合您的要求。读后感是我们和作者交流的通道,读后感书名是让人读后难以忘记的优秀书籍,是{作者人名}的代表作。 写读后感时,可以呈现那些观点和情节给你带来的震撼和感悟。感谢您阅读我们的内容希望有助于您的学习和生活!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

导语:《尘埃落定》这是一部**于当代中年作家阿来最著名的作品之一,这部出版于1998年、稍后获得了第五界茅盾文学奖的作品,被认为是历届茅盾文学奖中最好的作品之一,也是最近30年少数几部最值得重视的汉语长篇**之一。

《尘埃落定》读后感想起近日的布置,要求写读后感,便不由得记起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

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特的宗教信仰,都为**这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独特的魔丽和芬芳。也许是因为阿来在那个地方出生长大,他可以写出真正的味道。

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许正是因为这样,他才选择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的主题,来描述**的风俗习惯,并阐述他对**历史的认识和思考。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他变得富有,并迅速形成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酋长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

这是一个风调雨顺、小麦丰收的年份,而其他土司土地的鸦片**超过了需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

这足以看出所谓的傻少爷的**远瞩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第二少爷官庄旁出现了一个帐篷。有餐馆、客栈、商店和商店。在黄先生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制度,建立了银行。这样,在古老而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了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原型。

二少爷虽被视为愚人,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炮轰国民党残余势力的声音中,麦其家族的官邸坍塌了。

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也有意思的是,在普通人眼里,傻子有痴呆的名声,却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的人都将被压碎。

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

正是这位愚蠢的少爷带领我们穿越时空,穿越大地,穿越民族。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崩塌前的最后一幕,目睹了这两次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最后,它只是一粒能笑、能感觉、能思考的灰尘。

当一切都成为一种趋势,一种趋势,即使你是最独立的尘埃,也难免随风漂荡,最终找到一个没有人会来牺牲和安睡的角落。我不知道千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把旧知识的尘土收起来,再上演一出同样或相似的戏。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有时候让人发笑,有时候让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太聪明太可笑了。

一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

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

《尘埃落定》读后感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脉之巅,文明与荒野并存。历史悠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愚笨的少爷,凄凉的梦想,讲述了一段尘世命运的历史。

着笔于历史,**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土司时代的书中,人与主人、仆人的关系是非常明显的。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

拥有自己的刽子手和自己的出口是法律的力量。

不过,这毕竟是最后一个土司,外国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但这个关键人物是省人民**特派员黄专员。黄的想法是帮助酋长。幸运的是麦其酋长。

通过黄特派员的军事支援,麦其土司获得了现代化的**和现代化的军队,所以他很容易赢得与其他土司得战争。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

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

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

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

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

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想为一部好的**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

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此文**于文秘写作网。**,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

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

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

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

这一点可以从中体现出来。**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此文**于文秘写作网。

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

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

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

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此文**于文秘写作网,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此文**于文秘写作网。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

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此文**于文秘写作网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

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

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

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

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

一个傻此文**于文秘写作网,往往不此文**于文秘写作网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

他此文**于文秘写作网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此文**于文秘写作网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此文**于文秘写作网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

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

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此文**于文秘写作网?。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

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此文**于文秘写作网的存在,才让**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

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重读这部**是在去滇藏的旅途上。三年后对这部作品的再次品味,不仅没有带来厌倦,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经过香格里拉的时候,听到悠扬的长调从粗重的男声里流淌出来,忽然觉得,阿来的,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2)

最终,傻子弟弟跟哥哥以同样的方式死去。他们俩在谁继承土司位置的问题上争来争去,却都输在了意外情况上。土司本来以为没有那么多争斗观念的傻子弟弟会打败所谓的聪明人哥哥而在这场斗争中胜出,但世事难料,随着红色的汉人把白色的汉人打败,而红色的汉人又代表着奴隶们的利益,最终谁都没做成最后的土司。

文中的“我”即傻子弟弟确实带些傻里傻气,在面对最基本的生活技能,为人处世,思考问题方面与普通的人的确有些不同,和聪明人相比更是相去甚远。但他在某些方面又确实强于常人。他能想到将来会发生什么,我们称之为非常有远见。

比如,他在边界上建立了一个市场,并且打理的井井有条,赚得盆满锛满。而这又体现了他的另一项才能,管理能力。在他身边总是围绕着一批非常有才能的人,并且他们的才能都能为“我”所用,各居所职,各适其才。

并且人人都对他忠心耿耿。据说他的好运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我认为这是由他自己的性格决定的。他对奴隶非常,非常好,而不是因为他们低人一等而打骂他们。恰恰相反,他总是奖励他们一些东西,并且处处为他们着想。

还有,他与世无争的性格。这也间接救了他一命,虽然最后也是死了。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催生了梅毒、中日战争和内战,最终导致整个土司世界的崩溃。**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通过对人性的深入探索,揭示了土司集团、土司家族、土司与其他统治人民、土司与国民党军阀之间的复杂矛盾与斗争。从对各种人物命运的关注上,显示出土司制度衰落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

**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光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的开闭力度。语言中有许多同感元素,充满了生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杰出的艺术才华。

这是**作家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

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

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望,也没有阴险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他的善良,赢得了大量愿意为他赴汤蹈火的人们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人们的心,他的善良,给他带来了好运--

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被聪明误了。那些认为自己是对的人经常落入别人的陷阱,或者遭受嫉妒和攻击,结果是悲惨的。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土司从不强盛,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主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这片土地的霸主,汉人就会立即作战,这将是土司真正被毁的时候。后来国共两党斗争时,无论土司站在那一边,先进的社会制度必然会取代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分为等级和阶层、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羞辱的,也是世袭的。他们被允许杀人,打骂。手段十非常残忍和恶毒的,他们没有人类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

”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

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 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

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3)

望着书中那最后一个场景:那个傻子和他的妻子塔娜在人民军队的硝烟中死去,身后的寨楼倒塌的灰尘扬起又慢慢地落下,真像是一种别样的告别,看那纷扬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废墟之中,仿佛看到了没落的土司制度土崩瓦解的景象,听到了桓断瓦碎的声音。那是一种历史焊接点处迸发的火花和嗞嗞的征服声。

一个傻子结束了数百年的土司制度,听起来有点讽刺意味,但仔细想想又极其自然,一个正常的人,即一个受土司教育的继承人肯定会地死守着他的家族他的制度,而那个所谓的傻子则不会考虑那么多,他没有那么多所谓的责任的枷锁,他大可以按人类最原始的想法去做事,不用隐藏,不用逢源,不用掩饰,所以他是最轻松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最清醒的。

傻子的命运应该是最坦荡的,因为没有人觉得他会是个威胁,而天生的“骨头”又可以让他尊贵一生。可是,生活中一点一滴的权力的刺激,让这个心理最原始的人开始有了权欲。也许操纵别人真的会有成就感,否则连傻瓜都怎么会向望权力呢?

想到这,历史上会有那么多争夺权力的浴血战争也就不足为奇了!

把英明两个字用到一个傻子头上,似乎有些滑稽,但这个词又十分恰当地概括了傻子的大智若愚得行为,从他巡游领地到去北方扎寨贮粮再到后来开集市,便**,这个傻子在我头脑中的形象越来越英明,看到后来,麦其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大,他在我心中俨然成了一个英雄,他的举手投足间也充满了自信。

文章刻画傻子的手法很直白,因为从一个傻子得思维角度看问题,所以对其语言,心里的描写都比较露骨,仿佛扒去了人性的掩盖物,把一个赤裸裸的人性从各个角度充分地写真写实,看他傻言傻语地做着所谓的傻事,有时竟会有亲切的感觉,那些被深藏的本性不就是自己吗?不就是我们每一个人吗?其实每个人生来都是一个傻子,只是随着慢慢长大我们都学会了遮丑,学会了掩藏,学会了城府和谋划,开始有目的地遮与露,开始有的放矢,这时我们便不再是傻瓜,因为头脑中有了许多的条条框框,而不再是一片空白。

人们之所以定义它为傻子,可能就是因为他的毫无顾忌的超乎寻常的行为,但随着这个大智慧的傻子把他的“才智”展现出来,人们才开始重新认识这个不寻常的人,并亲眼看着这个不一般的傻子怎样一步步地把他们的土司制度送入历史前进的狂澜中。没落总是会被先进所取代,这是历史大势所向,垂死挣扎只是延迟死亡的时间,最好的结果也就是个回光返照,最终抵不住历史前进的浪头,而是一个傻子选为没落的送终人,也别具一番意味,因为他并没有拱手相让或举手投降,他似乎还做了顺应历史发展的事情,例如,在边境开放集市建设城镇,所做的一切仿佛是在为土司制度的成论准备祭品。

看到结尾,看到傻子死去时的背影,突然觉得他是背负着使命来到这个世上的,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后便黯然离去了,像一场历史闹剧,曲终人散时,留下一片尘埃,尘埃落定,落在历史上,留下一段让后人感悟和思考的痕迹。

看过了读书俱乐部介绍《追风筝的人》,我忽然想起上大学时候听同学介绍过的矛盾文学奖作品《尘埃落定》。所以我借这次阅读任务的机会,阅读了这部充满藏族风情的作品。

该书由藏族作家阿来创作,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描述了19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过程,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主人公,描述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退出历史舞台的过程。

主人公的父亲是当地土司中最有权势、最富有的土司。土司作为部落领袖,对其子民有生杀予夺的各种权利,土司制度对于奴隶制度有过之而无不及。老玛吉酋长有两个儿子。他聪明勇敢。他喜欢战争、女人和权力。

麦琪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他生来愚钝,整天和仆人混在一起,但同时,他清楚地看到了奴隶的悲惨生活。书中几乎每个人物都活得很艰辛,相当一部分甚至生不如死。

只有傻瓜才能活得轻松一点,因为他的七情六欲不如智者,更接近开明者的心态。

**令我感悟较深的一个细节是:傻子小时候的几个玩伴长大以后,由于玩伴的父母都是土司的奴隶,这些小伙伴长大以后都各自继承其父母在部落中的职务,如车夫,屠夫,执行刑罚的家奴等。虽然年轻时彼此真诚相待,是亲密的玩伴,但进入**社会后,每个人都固守着自己的人生道路,无法抗拒和改变。

简言之,每个人从出生就被推到社会的一个位置。在他的一生中,他完成了他来到世界时对整个人类群体的历史使命。

读完全书,我却发现主人公并不是真傻。例如,**中一个细节:麦琪土司因为栽种鸦片而迅速富足,别的土司于是悄悄跟着种罂粟花。

可傻子却建议父亲改种了麦子,结果次年只有麦琪土司的领地收获了麦子,其余的土司都只有罂粟,造成了麦子供不应求。从本性上讲,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

他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潇洒自在。

**它的名字深刻而难忘:一切都是浮云,只有尘埃。无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之子,无论你在人生的舞台上扮演着多么重要的角色,你都只是整个浩瀚历史的尘埃。

风轻轻一吹,便不留任何痕迹。所以,那些功与名、钱与权的追逐没有太大的必要,生死沉浮也终究不过梦一场,何况是那些如云烟的人生的起伏。

《尘埃落定》,阿来的长篇**,第五届矛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有人说它很平常,有人说它有点不合常理,有人说这是关于土司制度瓦解的一个故事。但是,我却不能找到它真正的含义。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写读后感的冲动了,但是,当我看完《尘埃落定》的时候,我心中有股冲动,我要把我的感觉写下了。

初看它时,心里无波无澜。文章开头说,土司太太用牛奶浸湿了她的手,而麦基家的傻瓜看着她母亲洗手。在牛奶的浸泡下,图西太太的手很光滑,但很难掩盖岁月留下的痕迹。麦其家的傻子是韩太太酒后生的。所以,他当然是个傻瓜。

因为他是个傻瓜,他哥哥非常爱他。他不会对他兄弟构成任何威胁。但是,这个傻子,不是普通的傻子,人人都知道他,因为他是土司的儿子。如果他是一个平民或奴隶的儿子,就永远不会是今天的情况。也许根本没人认识他,更不用说关心他的行为了。

傻子会有这种意识,突然,我的心微微一抖,他真的是傻子吗?

麦其家的二少爷真的是傻子吗?刚开始的时候他是,这个傻子好玩,在雪地上抓画眉;这个傻子情欲旺盛。正是在捕捉画眉的那天晚上,她的女仆卓玛教他有关男人和女人的之事。

但,这个傻子更多的是善良和神奇(姑且用这个词吧),他喜欢着卓玛,但是当卓玛要嫁给银匠时,因害怕母亲为难她,只说她是他的侍女,虽然他不舍得他,但是他还是让她嫁给了银匠。当他进监狱的时候,他给了翁最需要的书。当他哥哥被**刺伤,浑身发臭,没人想跟踪他时,他仍然每天都去探望他。

当红军来到边疆时,他回到了危难中的父母身边

无法想象一个傻子可以是新的市场的开拓者,是土司制度灭亡的预言者,是使麦其土司空前强大的重要功臣。我无法想象这个傻瓜会让这么多酋长屈从于他。他不是土司,但他是土司中的土司。当**最终杀死他是,他说了这句话,但非常准确。

他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他拥有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茸贡酋长的女儿塔娜。

如他自己所说,这些年来好运不停的降临在麦其土司和这个麦其傻子上,但是创造出奇迹的麦其傻子,真的是傻子吗?如果是,那么为何作者要以一个傻子的视角来写呢?而这个傻子很多的时候更像是个大智若愚的人。

在作者看来,聪明人和傻瓜有什么区别?麦基的傻瓜每天都问同样的问题:我是谁?

我在**?难道仅仅是傻子的问题吗??翁波意西,这个带着巨大热情来到土司领土上传播上帝教的人最后成为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只是为了让麦其土司断了若干年的书记官制度重新延续下去吗?

秉笔直书的史官们结局到底是什么?在边界新镇上传播的梅毒是让土司制度更快瓦解的毒药吗?

太多的问题,每一个问题都让我深思。这个让人感动的傻子,通过他的行为衬托出那些所谓聪明人的残暴。因为他是麦其家的傻子,所以他直率,心里有什么就说出来,而那些聪明人是那么的野蛮也残暴。

土司领地里没有什么娱乐性的,所以,他们把**行刑官行刑是件让人开心的事。我不禁想起鲁迅的文章,国民都是把自己的欢乐建立在鉴赏别人的痛苦上,中国国民缺少的是诚和,有的是冷漠和虚伪。在这没有开化的野蛮的土司领土中,这群人没有原始人的淳朴,有的还是冷漠和虚伪。

难道中国国民性一直都是这样的吗?在这片领土上,只有这个傻子是善良的。土司老爷,山中土霸王,为了占有央宗,杀了对自己衷心耿耿的下属。

当他的情欲过去了,央宗,这个他强来的女人只能永远的孤枕独眠。当别的土司因为种植鸦片迎来丰年里饥荒时,他见死补救,还要土司们出10倍的价钱买他的粮食。麦其家的大少爷,这个被人为聪明的人,有的只有残暴,发动战争是他最希望的事。

刚开始时,因为弟弟对他继承土司没有什么威胁时,他说他爱着这个弟弟,但是当这个傻瓜弟弟对他造成威胁时,他对他完全没有兄弟之情,甚至和弟媳私通。在他眼里,那些奴隶是畜生,是可以随意宰杀的。而塔娜,麦其家傻子的老婆,号称天下最美丽的女人,被人称为妖精的女人,虚伪极了。

因为母亲需要麦其家的麦子,她嫁给了这个傻子,而她心里根本就不喜欢他,但是当她看到这个傻子从拉雪吧土司手中救出她的母亲时,她说看到傻子的背影就爱上他了。而当傻子风光时,她跟着他,但是刚傻子遇到一生中最困难的时候时,她却和麦其家的大少爷私通,还说像她这么漂亮,身边的男人总是会觊觎她,要傻子不要让她对其他男人动心了。而当大少爷死时,她没有一点难过,好像这个人和他从来没有交集。

当这个傻子重新好时,她再次和傻子在一起,但是在白色汉军进入边界小镇时,她又和其中的一个军官私通,当傻子把土司聚集到边界时,她又和汪波土司私奔了。这个美丽的女人,如同那盛开的罂粟花,充满着**,**了自己也**了别人,但是更重要的是她是有毒的,而且肆意的毒害着每一个男人。

当土司制瓦解,当傻子倒下惹起一滩尘埃,当尘埃落地时,一切成为定数。尘埃落地,不管是那如罂粟样的塔娜,或是善良的卓玛,不管是创造奇迹的傻子,或是野蛮残暴的土司们,他们最终都落于尘土。尘埃落地,不论曾经在这么土地上有过多少的残暴,多少的血腥,也不论在这个土地上上演了多少次王朝的更替,此时一切都归于宁静。

尘埃落地,历史的车轮滚滚前进,滔滔江水将会洗净尘埃,开始新的篇章。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4)

首先先简单地介绍一下《尘埃落定》的主要内容。

本文叙述了新中国成立前几十年土司的兴衰。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

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当然,他被认为是土司最自然的继承人。另一个,是土司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的傻孩子。也就是书中的“我”。

我是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然而,就是“我”这个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我”的父亲在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我们家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而就在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我”却想着要种麦子。由于罂粟花过多,阿坝地区笼罩着饥荒和死亡的阴影。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我”开仓卖粮,不久,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然而,这激起了我哥哥的敌意。就这样,家族继承权的血洗悄然开始。后来,在解放军对国民党的无情轰炸中,麦其家的官邸坍塌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和许多读者一样,读《尘埃落定》,我把里面的角色分成聪明人和傻人,即把“傻子”列入绝顶聪明的行列,把“傻子”的父兄等人列入傻子的行列。

“我”是一个傻子,而这种傻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傻。偶尔“我”会表现得相当聪明。或许正因为“我”是一个傻子,“我”不是那么专断。

或许是“我”对自己的智力也不自信,所以对下人的意见或建议往往能加以考虑,而这使“我”在下人眼里具有亲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自己的威望。“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上建立了一个贸易市场。这给麦其土司带来巨大的利润,使麦其土司更为强盛。

由此可见,“我”不是纯粹的傻子。

我认为书中的“我”的“傻”不是真正的傻,是一种不被时人所认同的正常的土司儿子应有的状态,他的是“傻”为他带来奚落,也为他避免了许多灾祸。他有着精明的头脑和先进的意识,但他不想改变任何事情。他维持旧制度,并为其注入新鲜血液。他深知识时务者为俊杰,使自己的寨子被和平解放,但也在最后的土司制度灭亡之后失去活着的勇气,任由复仇者杀死自己。

总之,麦琪土司的傻少爷是一个具有智慧的矛盾体,不是励精图治的改革家。

通观全书之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书中的傻子是一种规律,一串脚步,一个方向,指引人向着爱与幸福生活走去的方向,他的傻在于忽略了别人都极力想得到的东西:权力、金钱、美色,而他的聪明也正在于此,他因为没有这些沉重的包袱而可以发现人内心真正的想法,可以看到真善美,并以包容仇恨、怜悯弱者的心引领着他周围的人得到祈盼的幸福。整本书里,傻子做任何事的出发点无不围绕着一个字“爱”。

在这里写作,我忍不住想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谈谈自己的感受。我们身边总是有很多人,他们看起来多么聪明和不可预测。他们洞察世界,仿佛总能看透别人的心思,然后看透身边每个人的伎俩。

还有些人,自以为聪明,斤斤计较,为一己之私欲而费尽心机,既处处防人,又处处想着占小便宜,生怕吃一点亏。生活中,大家总是会“夸奖”这类人,很聪明,而这类人通常也很引以为傲沾沾自喜。他们总是认为自己输不起,别人占不到自己的便宜,一眼就能看穿别人,有远见卓识,为自己得到很多好处。

但事实上,生活中那些神经大条,不计较个人得失,大方随和的“傻子”们才是真正的聪明人。机关算尽,且不说会活得很辛苦没有乐趣,在别人眼中,你的形象也永远不会有多好。试问,就生活中的一点蝇头小利和自己的形象与生活乐趣,这其中孰重孰轻,难道这么难分辨吗?

我们应该学书中的“我”,忽略掉权力、金钱、美色,没有了这些沉重的包袱,我们可以看到真善美,给自己带来幸福。

而不仅是做人的道理,从写作手法来说,《尘埃落定》也带给我许多的启发。

《尘埃落定》虽说叙述的是历史,但它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视角,于是“历史”对叙述者而言,就不再遥远。“历史”就成为了叙述者所置身的环境。失去了时间间隔所形成的“历史感”,“我”成为“历史”的体验者,而非追述者。

正是有了“我”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但虽说作者选择了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却又不甘于限知的束缚,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使《尘埃落定》的视角具有流动性。在这种流淌的叙述中,作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更容易地叙述和书写一段不同于官史的尘封往事。

这就告诉了我们,选择了一种叙述手法,通常就能够享有它本身所具有的,其它叙述手法所不能比拟的优越之处。但同时,每一种叙事手法都会有其不可避免的缺陷和不足。在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善于取长补短。

正如《尘埃落定》中,作者使用第一人称,但是第一人称的写作通常难以避免会有失偏颇,而且会有一种局限于“我”的所见所闻的缺陷性,但作者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克服了使用第一人称写作的局限性。所以,以后我们写作的时候,也可以根据自己所需要表达和抒情的内容选择合适的叙述手法和表达手法,同时要善于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要以为叙述手法的缺陷是不能克服的。

尘埃落定经典读后感合集5篇


阅读一本好书能洗涤我们的灵魂,作品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是著名作者的作品。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尊重不同的文化和信仰。这篇“尘埃落定经典读后感”是我们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或许你能在这里找到你所需要的信息!

尘埃落定经典读后感 篇1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像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地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尘埃落定经典读后感 篇2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经典读后感 篇3

胜于隐

欲望起尘埃,时间归罗定。在喧闹人世,我们是如阿来《尘埃落定》中的主人公一般做一个聪明的“傻子”还是让自己的聪明展现出来呢?我想,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答案。但于我而言,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远比“深藏不露”要来得更有意义。

当今时代,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但机遇往往给了有准备的人,而有准备的人无疑是聪明人,而非隐藏自己聪明的“傻子”。一个人遮遮掩掩,不以自己的聪明才智示人,而是整天装疯卖傻,那么这个人得到他人欣赏而遇见机遇的机会微乎其微。

那么,是什么让那些原来聪明的人选择了隐藏自己的聪明呢?原因不外乎有三。其一,信奉枪打出头鸟,担心太过招摇而被人嫉恨。要我说来,这类人的担心纯属多余,毕竟现实不是电视剧,羡慕肯定有,嫉恨却是远远达不到的。其二,觉得在某些人面前不需要展现自己的智慧。这类人往往狂妄自大,认为自己的聪明已经凌驾于世人之上,在他人面前展露智慧并无多大用处。其三,一个字,懒!担心展现出聪明后,会有大堆事务找上门来,打扰自己悠哉游哉的生活。

展露聪明,意味着更多的机遇,展露聪明,意味着能得到更多的锻炼的机会。而隐藏聪明,意味着你将与无数机遇失之交臂,意味着你将逐渐失去本有的聪明,最终泯然众人。喧闹人世,何不让此喧闹为你而闹?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做最真实的自己!

尘埃落定经典读后感 篇4

正如作者在最后一章中提到的一样,作者深受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影响,他的写法里有这一代作家的共性特征——大量寓言式片段的应用,有时候会让人觉得他们靠这些未卜先知的近似戏谑的话语来推动情节有技穷的一面,但还是为他们能隐晦的表达思想而由衷的感到高兴,毕竟这也是一种不得已的夫子自道之途。

我觉得目前这种寓言式的写法可以看出两个泾渭分明的来源,一是《红楼梦》,二是《百年孤独》。前者的代表人物有贾平凹,后者中就有阿来。前一种写法的特点是在正常的深沉的故事里面出现预言式的人物,这些人物如世外高人一般能说出洞悉人情冷暖,閱尽世态炎凉的话语为故事的发现和结局埋下伏笔,这类人的作用就像《红楼梦》中判词的作用一样。在后一种写法里因为深受马尔克斯的影响,使得作品的总基调是魔幻现实的,因此作品里的人和事也就自然而然的具备了“非人”特质,更利于作者纵横捭阖的驰骋,所以这种写法也为本书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魔幻色彩,很欣慰的是作者的目的达到了——他担心的是读者沉湎于异域风情而忽略了故事的普遍特性。

对于采取这种写法的言外之意作者自己是说出来了的——就是去试图追求普遍的人性的努力。但我想这只是一部分,还有的那部分就是对几乎形成定式的“大时代——小人物”的历史故事的写作模式的反动。因为是在寓言式的故事里面,所有故事的发展就最大限度的排除了时代的影响,作者试图让故事里的人为自己的命运负责,试图让整个故事成为自成一体的闭合系统,试图让这系统中的原因成为结局的真正原因。可以说作者走了一条小说的中国化道路,这与理论界流行的为中国近代历史进程寻找中国自身的发展理路是契合的。从这一点上来说,“大时代小人物”的写法类似于“冲击反应”理论,在这类小说中人物总是被动的在大时代面前选择“红”或“白”或者“顺应历史潮流”和“违背历史潮流”而没有任何的主动权,但在认为中国的发展道路自有其自身的历史原因这一派中,寻找自己的原因就是至关重要的,作者在本书中无疑一直在坚持后者或者准确的说在努力的强迫自己坚持后者。作者不愿将笔下人物的命运交给虚幻的大时代,因此他采取寓言式的写法,将人物的“秉性”——用作者本人的话说是普遍的人性——以最大限度的张扬,在故事中你会发现很多人被严格的固定在他的角色中,比如行刑人,管家,卓玛,美丽的妻子,哥哥等等都性格鲜明到一出场便能知道结局的地步。一方面可以说这是作者塑造人物的成功,但另一方面也可以说作者在动笔之前心中就已经预先给他们赋予了必须为自己的命运负责的使命,所以他们必须将自己的特征最大限度的表达出来,最大限度的表现出人性的普遍弱点来,唯有如此才能不辱使命,所以他们只能尽职尽责的在某个框架没生存下去,表演下去,苟延残喘下去……这是小说中人物的悲剧——一出场便注定会被毁灭,因此他们是沉重的,他们的人生是扭曲的。

那么,去争论傻子究竟傻还是不傻就根本没有任何必要。因为傻与不傻都无法改变他的命运。所以在最后傻子虽然选择了跟着“白”走,但最终作者还是让他回到了“红”的那边,死在了红的那边。人又怎能逃脱的了时代的潮流呢?在这里“最特别的傻子”几乎具备洞悉未来能力的特殊的那个还是无法摆脱被时代潮流裹携的命运,他还是没有选择权的。因此没有跟随潮流的都死掉或即将死掉,跟随潮流的无论他是杀手还是首鼠两端的胖土司,都会好好的活下去。那么,那么我想问的是如果结局是这样的还要那些普遍的人性干什么?努力了这么就都只留下了一声叹息那么坚持有什么必要?对于悲观主义者来说,这是不成功的。而我无疑是个悲观主义者。

因为,我总固执的认为有些东西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尘埃落定经典读后感 篇5

尘埃落定,思绪飞扬。

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它曾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它的名字叫《尘埃落定》,作者叫阿来。

读这本书,我是慕名而来,尽兴而归。好久没有被这种手不释卷的感觉击中了。它让我知道了一本好书的重量,一个奇迹的产生!这一整天我都沉浸在小说史诗般的浪漫神秘的风土人情中,我被小说字里行间散发出来的那种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厚重丰富的藏族文化所折服,被巫师那神奇的法力和人们周围神秘的事件所吸引!

这本小说主要讲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土司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儿子。这个儿子虽傻,但却拥有与生俱来的未卜先知的本领和超时代的预感与举止。因其做事顺应天意与民心,得到了百姓和奴隶们的拥护与支持,并成为带有奴隶阶级性质的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整个故事情节曲折,充满浓郁的民族情调,以傻子特有的超然于物外的视角,揭示了深刻的哲理。

阿来用文字营造了一种气氛,语言耐人寻味,深刻而洒脱,故事优美曲折,情感直接火暴,描述细腻准确,尤其对人物的动作、微妙的体验和心理变化、人物多变的品质特征等细节描写把握得准确到极致,凡需要之处无一不精彩,特别是对草原上男女之爱的描写,既不煽情也不色情,而是直接、自然,令人惊叹文明人类已离大自然又有多远。

就我认为,此书成功的地方至少有两个方面:

一、独特的视角带来了不同的欣赏感觉,新颖的叙事语言带给人们美的享受。

傻子以其天生的独特视角,引领读者看到他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土司制度的兴衰变迁过程,剖析了人类普遍具有的种种人性。在傻子眼中,声音、事物都仿佛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外衣,比如:

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

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

雪花就像成群的鸟,密不透风地从天上扑向大地。

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精选


这篇文章将为您探究“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的各个方面和细节,大家都可以来提供意见共同进步。读书是做人的根本,它可成就礼贤之士、诚信之客和德善之人,作品的作者是作者,读完这部小说后,内心欣喜。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书中人物的价值观和思想观念。

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篇1】

刚读完贾平凹的《秦腔》,从傻子引生的世界里走出来,又来到傻子二少爷的世界,最近跟傻子有缘,或者傻子和聪明本就没有界限,或者我根本也是个傻子。对于傻子的世界,心向往之,行不能至。

少爷自认是傻子,对自己来说,这是难得的自知之明;对人坦诚自己是傻子,此人磊落此心光明。试问,聪明的诸如你我,谁敢坦言自己是傻子。我们皆以为自己聪明,可知道聪明都是相对的,谁没犯过傻。

二少爷的“傻”其实是他最大的智慧。因为傻,他不必在意别人的评价;因为傻,他无需顾及所有的规则约束。想说,便说,说对了引来无数赞叹,说错了也无妨,人家是傻子嘛!

傻子,心思单纯,没有乱七八糟的小心思和顾及看问题反而更直接、更简单、更容易接近本质。傻子想什么,便说什么,便做什么,这不是你我向往的大自在么。

傻子容易快乐。傻子欲望少,思虑纯,关心则乱,无欲则刚。

世界纷杂,都是这些自以为聪明的人所为。人活一世短短几十年光阴,机关算尽太聪明,聪明反被聪明误,不妨做一个傻子,心思单纯些、说话坦率些、生活简单些、欲望少一些,快乐自然会多一些。

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篇2】

尘埃落定

相较于权利、宗教、爱情几个大内容而言,我更想谈一谈这本书的主人翁,那个傻子,和他那份我们不懂的傻气。

很奇怪,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视野来看那个权利交织的世界,以一个傻子的听觉来听新旧宗教对那块土地和那块土地上的人的影响,以一个傻子的感知来判断,什么是爱情。

我们是正常人,我们的生活是正常的,我们周围的人是正常的,我们的思想是正常的,所以我们的世界是正常的,可是当这个正常的世界里夹杂着一个傻子,他就像大海里的那朵妖媚的浪花,突兀的出现的人们的视线里,惊奇的看他混在众多浪花之中,居然拍出了最美的泡沫,他缔造着奇迹,却不知那份奇迹到底有几分因他而起,人们更愿意让大势所趋的生活之流找一个推动的归属,而他幸运的成了那个拥有特别力量的动力。

主人翁是个傻子,但他是个不一般的傻子,比聪明人更聪明,他做的事情聪明人也难以想象,他在傻与不傻之间流连,他做了漂亮的事情,但人们不敢肯定他就是聪明人,宁可相信那只是一次奇迹,相信着他是一个被幸运之神眷顾着的人。

相较于承认他是一个聪明人,人们更愿意相信傻子脑袋也会有一两次对的。同时,他也知道什么时候该傻什么时候不该傻,什么时候应该显出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叫小瞧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人们害怕了,要把他当成个聪明人来对待的时候,他的行为立即就像个傻子。

一直被世人可怜的他,后来开始可怜哥哥,哥哥是天下最聪明的人,但他的弱点是特别怕自己偶尔表现的不够聪明,最终落得和黄师爷一样,自认聪明人的下场。

最后黄师爷如此中肯的评论主人翁:你什么人都不是,但却可能成为你想成为的任何一种人。是的,傻或不傻只是看主人翁想要什么身份。

傻子的身份是客观的存在,他能够做到不爱不恨,因而能看到基本事实,他还原了人性的真实,透过他的那双眼睛,我们看到了本应掩盖于世的事实。

通过他的眼睛,我们看到了他的母亲土司太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杀人过程。

通过他的眼睛,我们看到了美丽的罂粟花丛深处他的父亲与头人的老婆苟合。

通过他的眼睛,我们看到了他的漂亮妻子优雅走向自己哥哥的房间相会偷情。

通过他的眼睛,我们看到了浓郁的夜色之下杀手与紫色血衣共同杀害了哥哥。

他知道并受用着叫人看成傻子的好处。

因为他的傻,哥哥爱他,当他朝着聪明每走一步,与哥哥之间的距离便会疏远一分,直至最后他的成功让两人的关系走向敌对。

这时,傻是权利下的幸存之法。

因为他的傻,当没话可说时,可以傻笑,当不想说话时,可以恣意的走开,而不会让人觉得这样的行为与他违和。

这时,傻是逃避的末路之徒。

因为他的傻,罂粟花种发芽而心生好奇,这种好奇心,人人都有,人人都想看,但他们认为只有傻子才会刨根问底,结果他在众人面前撅着屁股挖出一粒种子,只有他这个傻子成全了人们的好奇心。

这时,傻是一种不受约束的放纵。

因为他的傻,从而使心灵处于一个相对安全的位置,少受或者不受伤害,如此才得以淡然承受妻子的三度背叛,当自己犯了一个不该犯的错误,但想到自己是个傻子,心里即又释然了。

这时傻是一剂宽慰之药。

因为他的傻,别人在他面前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所以他才能在满口谎言的世界听到真实的话语,有时候聪明人太多了,叫人放心不下,人们宁愿相信一个傻子的话。

这时,傻是一块话语的验真石。

因为他的傻,前来传授新教,却在这片土地上失去两次舌头,两度成为哑巴的书记官,这个遭受唾弃的人,才能成为他的朋友。

这时,傻是割开高低身份的一把刀子。

在那片土地上,有些没有偶像的神灵会突然附着在人身上,说出对未来的预言,而这个神灵似乎更加眷顾着这个傻子,让他拥有能够看见未知的能力,他看到骑着驴子的第二位客人,他看到了雨中归来的意中人,他看了炮火下尘埃落定后土司大地的荒芜。

父亲认为他是负有使命来结束一个时代的,一个属于未来那个没有土司时代的地方。最后主人翁自己也意识到了这种使命,他,“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置然物外”。

是的,他的使命完成之时,便是他的生命消陨之日。他的一切随着土司大地的消亡而走向结束。

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篇3】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读后感《《尘埃落定》读后感》。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往往不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故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子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篇4】

书读完后,我觉得,《尘埃落定》是一部好的文学作品。

什么是好的文学作品?

深的。

好的文学作品是深的。

一.文字深。它的描写不会有过多华丽的辞藻来修饰,平淡,朴实,初读时并不会有多喜欢,但真要看进去了,手不释卷也不过如此罢。

二.内容深。这要谈到情节,好的作品是要一环扣一环的,前呼后应,浑然天成,却又不能有过多的暗示让读者察觉,要出人意料,但也不能有超出一定范畴。个人觉得《尘埃落定》一书在这点上把握极好,尤其是文章的结尾部分,当读者都认为文章会像大部分故事一样,这位成为了土司的“傻子”二少爷和他的漂亮妻子塔娜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但作者却没有这样做,他让“傻子”二少爷心甘情愿地死在了他的朋友酒馆老板的刀下。这样的结局不禁要让人扼腕叹息,但我却认为作者这样做是最聪明的:1.呼应的好:酒馆老板曾说过谁当上土司谁就得死。这样的结尾虽在意料之外却又似乎是情理之中,因为“傻子”二少爷毕竟当上了土司啊。2.毁灭的好:“傻子”二少爷是作品的核心,他对家人所显露出来的的爱、他在边境开展贸易时所显露出来聪慧、他救济灾民时所显露出来的大善......集这些美好品质于一身的人无疑是可爱而又可敬的!但作者却让他死了,这是一种悲哀,但这也使作品的本身更富意义和价值。3.升华的好:我觉得作者的做法是对“傻子”二少爷的一种肯定。这是他的包容、大度、守信的众多美好品质的集中体现,这样的做法,无疑是为本就饱满的人的形象蒙上了一层光环。

三.人物深。如果一本书中的人物形象不够饱满鲜活那么这就不是一本好书,阿来笔下的人物个个有血有肉,跃然纸上。当一本书可以被称之为作品时,书中的人物大多是象征了一个群体了,这本书,也就成为了一个小小的社会。而我觉得《尘埃落定》一书中最有价值的人物一个是“傻子”二少爷,另一个就是没了舌头的书记官翁波意西了。(“傻子”二少爷前面已有概述,这里就不重复赘述了。)翁波意西是格鲁巴教派的忠实追随者,他十分虔诚且善良、并追随潮流,想要用好的思想去代替那些丑恶的污秽的迷信的教义,但他的这一做法不但没有换来人们对他的崇敬反而让自己掉了半截舌头。后来他发现自己可以讲话而欣喜不已时,他毫不犹疑地去替“傻子”二少爷说话,让自己的另一半舌头也与自己告别了。他并不傻,或者他早已料到这样的结果,但他坚持去做自己所认为的对的事,这是他的正义的体现。正是因为“塑造”了傻子二少爷和翁波意西的形象,才是作品有了昂扬向上的真善美的一面,不像那些缠缠绵绵止不断的苦情戏一样了。

四.意境深。当一部作品综合了以上三点,深远的意境就自然而然的显露出来了,这时,这部作品才真正有了价值,才真正能够被称为文学作品。

《尘埃落定》将上述几点都做得几乎无可挑剔,与其说它是一本书,倒不如说它是一个时代。

一个适用于所有时代的时代。

尘埃落定读后心得4篇


我们读了作者的作品以后,其实对于故事的情节是很感兴趣的。 思考这本书对自己的影响,标志着我们开始写好一篇读后感,关于“尘埃落定读后心得”笔稿范文网写了一篇文章欢迎大家来浏览,希望您能够收藏本文并分享给您的朋友们!

尘埃落定读后心得(篇1)

读完《尘埃落定》。如何在时代变迁中看清方向,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书中有几个聪明人,叔叔是一个。他有着国际视野,能够看清世界、中国和藏区所处的时代和各自的格局。黄师爷是个聪明人,具备大视野,能够看清国家政治格局和历史进程,只是选错了队列。书记官是聪明人,虽然缺乏国际视野,但在他的知识范围内,能够看到时代变迁和动向。

麦琪土司是个聪明人,虽然看不清政治格局,更没有国际视野。但在土司间的斗争中、争权夺位的算计权衡中,能够体现出他所处格局下的智慧。管家也算聪明人,懂得主人心思,能够为主人分忧,在“立储”斗争中能够做对难度较大的选择题。“傻子”也是聪明的,不为不现实的诱惑而费力和烦心,能够看到事物的根本,能够得到有本事人的喜欢和帮助。更难得的是,在没有大格局大视野的情况下能够洞察时代的变迁和动向,这一点彰显大智慧。

尘埃落定读后心得(篇2)

这是一片”骨头把人分出高下”的土地,土司制度下的自由民、奴隶,让”当一个小小土地上的王者”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梦想,而作者以一个被”骨头”赋予了至高权力的”傻子”的视觉,来让读者观察到许多”聪明人”的做法,不过是相信土司制度下保护层,也明白到了故步自封,自以为是终将会被时代所淘汰,而”傻子”正是有一种大智若愚的前瞻性,他说:”人其实是害怕真实的”所以父亲害怕传位给他,”聪明人”哥哥害怕他的竞争,因为他就是真实,而”聪明人”们就一直沉浸在自己的虚空中,而不能直面不去”忧天”。

他真实的情感,爱一个人到”骨头里面有泡泡”,他的为政以德,用换位思考的慈悲来真正让随从顺服,而不只是封建地奴役他们,他关注那些”烂在舌头里的话”愿意听民意,还体现在红色汉人来炮轰寨子之前做出让所有人成为自由民的决定,这是他走的更远的原因,值得学习。尘埃落定”也是应了”傻子”心里想的很多次那个尘土纷飞石头寨子的土崩瓦解,也是证明土司制度的化为乌有,从此土地上就没有大大小小的王者了。

尘埃落定读后心得(篇3)

对当代文学,我接触的时间很晚。在其他同学读完了当代所有作家的作品时,我还像个六年级的小学生那样,惊喜地徘徊在当代文学的书架间。当代作家写下的作品,其数量与古代作家流传下来的作品旗鼓相当,这时我才知道有当代作家作品的存在这回事。

这一点也不奇怪,我出生于一个闭塞的小山村,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村子里一户相对富裕的人家才买进了第一台电视机。我的整个成长过程中,与文学作品几乎没有接触的机会。环境的闭塞是一方面的原因,我们那里流行各种盗版武侠小说、言情小说,而我对这些小说一向很警惕,老师也不许我读这样的“闲书”,所以,直到现在我也是对武侠、言情小说不闻不问,无法排遣内心那种焦虑——为功名而读书,绝不读“闲书”的戒条一直在起作用;另一方面,家境贫寒,买不起书(连吃饭都成问题,哪还有钱买书),读书无非是为了考上大学,于是除了课本,就没有别的读物。

等到我终于考上大学,解放了,当其他同学痛痛快快谈恋爱、沉醉在网络游戏中的时候,我向图书馆发起了进攻,似乎是要补偿少年时代的不足,要阅读个够——当然,也是抱着解开心中困惑的目的去读书的。

我的一位舍友,也是同班同学,他有一本《尘埃落定》,放在他的书架上。这位同学很有趣,他本人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却再买了一套鼠标、鼠标垫、耳麦,却常常邀几个同学去网吧打游戏。他知道我是个穷光蛋,没钱,所以从不拉我去网吧。可见穷也有好处,不会跟着他们混,没有能力去空耗光阴。当我发现这本书后,向他借阅。他很高兴,同意了。于是我一口气将《尘埃落定》看完。

看这本书之前,我看完了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所以在看《尘埃落定》的时候,认为这是受到《喧哗与骚动》的影响后,写出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抱着这种观念。直到最近,我才终于将这个观念纠正过来。现在我认为,并不能因为福克纳比阿来先出生,先写出《喧哗与骚动》,就认为阿来受了福克纳的影响,而是我这个读者莫名其妙将两位作家牵扯到一起了。

为何?《喧哗与骚动》写了一个白痴班吉。《尘埃落定》写了一个白痴土司的二儿子。《喧哗与骚动》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尘埃落定》写的是西藏土司制度的辉煌、没落、灭亡,也是一部史诗。即,同样的叙述角度,同样是史诗,两方面的类似,使我将两部作品牵扯到了一起。

不同的地方是,《喧哗与骚动》用四个叙述角度讲述同一个家族的历史,这是这部作品特定的文本结构;而《尘埃落定》的叙述角度一直没有变过,都是土司的白痴二儿子。

我甚至还想起了南非作家库切的作品《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来,这本书同样写的是一个智商低下的人,也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难不成我要说,库切受福克纳的影响?或许有可能。我相信,在库切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前,恐怕鲜有中国人知道库切是何许人也,库切依旧身处那块大陆,被中国挡在门外。所以,阿来也不可能受库切的影响。

相互毫不干涉的作家,在不同的土地上,以类似的角度写了类似的小说,难道不令人惊叹不已?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我的高中语文老师对近代文学的排序,即“鲁郭茅,巴老曹”。当时我太年轻,无法读懂鲁迅,其他作家的作品,也很少读(没有机会读到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有一次,我看了巴金先生的一篇名叫《春天里的秋天》的小说,讲的是一名女子违背父亲的意愿,按照自己的想法,与一名青年自由恋爱,同居。后来日子过不下去了,被父亲接回家,自杀了。男青年听到这个消息后,悲伤不已。我读完这篇小说后,很是失望。如果自由恋爱没有好的结局,青年们的努力竟然得到这么一个悲惨的结局,完全没有希望,我们所有的青年差不多都要这么病态地活下去了。后来又看了鲁迅写的小说《伤逝》。调子是压抑低沉的,使人喘不过气来。或许只有了解了鲁迅和巴金所处的那个时代,才能够理解他们的小说。

当我一口气读完《尘埃落定》后,内心竟然是无比畅快,充分体会到了阅读的乐趣,与之前读《春天里的秋天》这样的小说的压抑心境截然相反。阿来写的也是死亡和没落,为什么就那么令人舒畅呢?当时我就想,《尘埃落定》这本书怎么就没有得什么奖,广泛流传呢?这绝对是一本好书。后来才知道这本书是矛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而且被选入了中国百年百种文学作品。我认为这与这本书达到的成就是完全相称的。能够阅读《喧哗和骚动》、《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的我,同样能够从阅读《尘埃落定》这本书中得到乐趣——一种心灵的震撼,被牢牢吸引住。

我一直在反思,到底是什么原因,塑造了一代病态的青年,比如“一从自己中意的女生身边走过,就脸红”,在现实生活中无能、懦弱,总将爱情搞成悲剧。郁达夫的小说《沉沦》就是一个极佳的例子。我想,这样的青年如何存活于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界?我们就不能做一个正常人?

我似乎在说,当代文学中的一些作品比近代文学的一些作品要好。我这话足以引起诸多前辈的鄙夷目光了。不过我认为文学作品不但有摹写现实的能力,而且还有塑造新型人格的能力——这在现在已经是老生常谈了。郁达夫小说描写的人物使得我们这些读者觉得,那些人物比现实中的人物还要灰暗。作家们怎么都是那么软弱,那么无能,都要饿死、被现实逼死?为什么不自强,好好活着?

《尘埃落定》里写的这个白痴,竟然比一个正常人更能适应生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白痴死的时候也相当冷静,他知道新时代来了,他死得很坦然。

我想,这与阿来身处一个全新的时代有关。阿来处在这个有希望的时代,所以欢欢喜喜地埋葬了土司和土司制度,迎接新生活。土司的权利再至高无上,再神气,也消失不见了。土司部落之间的战争,利益冲突,写得那么真实,丝毫没有人工化的痕迹。我用语言无法准确描述出它的种种妙处。我甚至认为,如果不是身处这种文化之中,如果不是考察了很多的资料,根本写不出这样的小说来。它是对过去历史的再现。人物的生与死、爱与恨、对与错,都随着历史远去,当我们面对这段历史时,有的只是惊心动魄,不知所措。

如果前辈们说我浅薄无知,只知道讲好听的话,根本就不具备批评家的素养,我会恭恭敬敬加以承认。对我写不出来、又只知道它种种好处的作品,除了从心底表示钦佩之外,我还能怎么办?

只有在我学习了某种文艺理论,才能如批评家所愿意看到的那样评论这部作品。也是,如果没有一种理论作为指导,批评从何开始?作为一名读者毕竟要简单得多。我是虔诚的读者,不是批评家。我只是写出我的读后感而已。

尘埃落定读后心得(篇4)

文学作品一般分两种,一种是记录过去的历史,告诉后人,我们的祖先曾经这样生活,相爱,另一种是创造一个崭新的世界,告诉今人,未来世界里我们或许还是如此活下去。

阿来的《尘埃落定》,无疑两者兼而有之。虽然说藏族土司的世界早就存在,而且已经故去,可是我们并没有真正去了解过它,更罔谈熟悉它,所以对我来说,它其实是一个陌生而崭新的世界。

《尘埃落定》整部小说里,傻子的行为常常不可理喻、出乎意料,却又处处表现出大智若愚,他老谋深算的父亲麦其土司,精明毒辣的哥哥,美若天仙却不忠的妻子塔娜和形形色色的人都无法按常理摸透傻子的心思,不知道他究竟是傻还是聪明绝顶!透过傻子的内心世界和眼睛,给人展现了复杂的亲情,爱情,和形形色色的世人,土司家族从昌盛到快速土崩瓦解的历史。我喜欢里面的每个人物。和预想中的好小说的人物不同,他们都不是特别复杂,但却特别纯粹,这也使得整个小说充满诗意。小说里的每一句话,似乎都可以读上几遍,细腻的感受让人莞尔。故事情节饱满而丰富,就像看一部电影,活色生香。

小说是鲜活的还是压抑的,是迸发的还是窒息的,对于读者来说,其中的区别一清二楚,那不仅仅是西藏风情带来的新鲜感,而更是一种普遍的共性,它既存在于《尘埃落定》的人物中,也存在于一切伟大作品的人物中。我不想把阿来这部小说归于魔幻现实主义,但它里面丰富的想象力绝对不亚于任何一部出色的拉美魔幻文学作品,这样的想象力不是天马行空匪夷所思,而是在极其真实的细节之中展现开来。让人觉得始料未及的,不一定是出现了不可思议的现象,而可能是事情的发展让人觉得世界变幻。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想到《百年孤独》,想起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一个傻子和上校同样有寓言的神奇本领,而且总会从他们的身上散发出神秘的气息。从人物刻画上看,《百年孤独》读来就好比首先是一幅巨大的白布,马尔克斯则用调色板将每个人调好颜色往上面泼洒,每个色彩都让人过目难忘。《尘埃落定》就好像是一个傻子站在中间,其他的人在时代背景的沉重压迫下,显不出多少特殊的气质。

看完以后,又找来同名电视剧看了一遍。看的时候,又把它和《阿甘正传》这个故事联系起来了。主人公都是有点傻的人,他们的经历似乎是奇遇,也是时代历史在他们身上的折射。创作者借用他们,带着轻松和调侃,演绎的那个时代的众生的生活。

然而《尘埃落定》中傻子的故事是用自述的方式描写的,而《阿甘正传》中阿甘的故事是用外界审视的眼光阅读的。阿来笔下的傻子时不时的透出聪明和睿智,并且从小到大,似乎冥冥之中有人在为他引路,适时地的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把他塑造的更加神奇。而阿甘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执着和专注,它们总让好运和他相伴。阿甘给人更多的是感动和一种不知失败和执着的精神,傻子给人的更多的是哲理和思考。

虽然傻子和阿甘的爱情一样执着,但他俩的爱情经历都是不幸的,女人讨好傻子只是因为他是未来的继承人,不会倾心于他,而珍妮或许只是把阿甘当做朋友。

傻子和阿甘这两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经历各自不同,他们的故事却能很好的互补,让人看到这两个有点傻的人眼中独特却有类似的世界。

“此生纵然轻若鸿毛,不过在人世间飘荡了一回,但真情依旧,生命轮回,应当不存在什么遗憾。”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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