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精选

发表时间:2023-07-26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为了让工作开展有序,提高工作效率,我们需要着手写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我们在制定自己工作计划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工作目标,这样才能有的放矢,您是否也在网上寻找一些写的好的工作计划呢?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精选”,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篇1)

成长的路上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感受

项目即将结题了,回顾这将近一年多的比赛,我们确实感触很多,学到很多,也得到很多。

我依然清楚地记得我成为项目小组成员时的场景,那是在去年五一的时候,一个学长的电话告诉了我这个消息。本来五一期间小组成员之间要见一面,认识一下,并且了解一下我们要做的产品;但是,因为我已经准备回家了,所以错过了这第一次的“见面会”。

最初接到参加项目这个消息的时候,心情挺复杂的。一方面,能来参加项目很激动和兴奋,也很期盼,这是一件富有挑战性的事情;另一方面,因为对这些科技方面的东西不太了解,所以很担心自己能不能做好。后来,五一来了之后,学长安排了一次见面,大家都很友好,并且互相鼓励,互相打气。我也意识到,无论结果如何,这都是成长道路上难得的经历,所以,我一定要抓住机会,勇往直前。

我们计划做项目的产品是*****,因为相关有利政策的出台以及当前市场的空白令我们看到了创业的契机和美好的前景,而*****的推广本身就让我们觉得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一路走来,我们准备了项目申报书、中期总结、中期答辩、产品使用手册、展板等等材料,这些材料里面有我们的汗水、笑声、努力和坚持,见证了我们的成长,每当准备好一份材料,走进一个新的阶段,都让我们感觉到内心的满足和成就感,更让我们看到了希望,更加坚定了我们勇往直前的信念,也让我们更加信心十足,所有的艰辛都已忘却,这也许就是比赛的魅力所在。

这一年多,我们共同经历了很多事情,共同完成了很多事情。而这一年令我感受最深的事情就是中期答辩,因为这次答辩就是我代表我们组参加的,其中的亲身经历真的是让我感触很深。以前都是参加我们学院的这类活动,无论各个方面都要求很正式,比如,穿着,举止等各方面,都是非常关键的,而这次答辩却不一样,老师们不强调着装,不强调措辞,他们更多的是关注你的产品,有什么特点、原理是什么、能否真正的实现实体化等等,现场还出现了评委老师们激烈讨论产品原理的场景,气氛非常活跃,这些都让我印象很深,并且也对我原有的对答辩的认识形成了一个冲击,让我的思维也不再那么局限。

我觉得这恰恰反映的是两个学院之间的文化特点不同,每个学院都会产生自己独特的文化特点,从而在学生的各个方面指导学生的行为。我对这件事印象极深,不仅仅是因为这一种新的答辩形式让我耳目一新,更加重要的是我觉得自己很幸运,可以体验到两种不同的文化风格,这对我来说是极其有意义的,因为这样我就有了取百家之长的资本,就有了开发自己行为方式的资本。

答辩期间,有同学照稿子读,有的同学只一张嘴就侃侃而谈。毫无疑问,后者更加受到了老师的表扬,他不仅脱稿,而且讲的非常有条理,原理解释得很清楚,因为这些东西早就在他的脑子里过了很多遍了。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你的回报也是跟你的付出对等的,在这次答辩当中我对这两句话也实在是很有感触了。

这次的比赛是一次非常宝贵的经历,在这个团队当中,我结识了更多的朋友,他们有的研究、动手能力很强;有的文笔很好、思维能力很强;有的统筹能力很强;有的PPT做的很棒。而且大家都非常友好的对待彼此,这就好像一个大家庭,我们互相支持,互相鼓励,并且互相学习。我们互相分享着自己的一些经验,也向别人学习着,跟大家在一起,我学到了更多的答辩小技巧,学会了如何做展板,学到了很多做调查的技巧,这些东西都会使我受益终身的。而最重要的还是我结交了这些朋友,收获了友谊,他们将是我大学天空中的一道彩虹,当若干年后我回想起来,我依然会对他们满怀感激,感激这一年多来的陪伴和帮助;而这段共同经历,我也会铭记于心。

不仅是情感和能力方面,在学习方面这次比赛对我的帮助也是巨大的。准备相关的材料时,我们参考了很多专业书籍,来规范自己的用语,这不仅让我们回顾了自己曾经学过的知识点、强化了知识点,而且更加拓宽了我们的知识面。比如,在准备财务报表等的同时,作为学工商的我就学到了很多关于会计的东西;再解释产品原理,分析原理如何工作时,我就又了解了很多关于信息电路的东西。这次比赛本身就是一次学习的过程,它创造了一个环境、一个氛围,让我们互相学习、自主学习,并且将自己所学应用起来。我感触很深的就是中期答辩时的材料准备,很多答辩说到的东西,包括专业术语、知识点等,都是我们曾经学过的,我以前一直觉得这些专业术语没有用,会用了就好,不过从那次答辩之后我发现我错了,专业术语能体现一个人的专业素质,更是我们这些本科生的优势,所以,对于专业的知识,我改变了看法,我觉得我们不仅要会用,还要会说,还要能使别人信服。

这次比赛带给我的改变,是很多方面的,他让我对一些事的看法不再那么狭隘、片面;也纠正了我的一些错误想法。我很感谢在成长的路上能有这次经历,帮助我找准方向,帮助我强化自己,给我平台让我展示自己,更让我获得了友谊和合作的乐趣。

一年的时间很快,而我们还在不断成长,这一年的比赛或者说是学习,是我们成长路上一段美妙的插曲,而我这一年的生活,也因为它而变得更加丰富更加有意义,能在青春的路上勇往直前的拼搏一次,我觉得我们这是幸运的!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篇2)

宿州学院首次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50项

日前,教育部下发《关于公布2012年度第二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8号),公布了2012年度地方高校第二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我校申报的50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全部通过教育部审核并获准立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32项,创业训练项目10项,创业实践项目8项,共获国家支持建设经费50万元。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是教育部在国家层面实施的直接面向大学生立项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旨在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当今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新人才。

2012年9月,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我校申报的宿州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方案通过了教育部评审,顺利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同期,我校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经过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初评推荐和学校专家组评审,从提出申

请的167个项目中遴选出50项报送教育部审批。为确保项目质量,我校在遴选程序上严格把关,在报送申报材料方面做到细致及时,项目质量得到教育部和教育厅的肯定,所申报的50个项目均通过审核,并在本批次予以公布,为我校学生及时开展项目研究、培养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创造了有利条件。

长期以来,我校坚持“实习实践、创业孵化、就业见习”三个基地的联动机制,重视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探索“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求个性”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动我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本次我校获批的50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既是对我校已有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成效的充分肯定,也是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良好契机。今后,我们将遵循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宿州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指导思想和计划目标,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特色,将创新创业教育以课内、外结合方式纳入本科教育体系,积极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全方位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篇3)

山东建筑大学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

(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精神,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实践体系,确保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创计划‛)顺利实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创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由本科生个人或团队承担,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由本科生团队承担,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进行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由学生团队承担,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或创业实践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

第三条 ‚国创计划‛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采取自由申报、分级立项、规范管理的方式,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有保障的项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国创计划‛工作委员会,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招生就业工作处,学生处、团委、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国创计划‛的立项审批、检查验收等工作。

第五条 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工作处,学生处、团委、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协同开展工作。

1.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组织项目申报、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项目成果总结与推广等工作;负责在立项项目中选拔培育优秀项目参加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山东省科技创新大赛为主的创新创业类赛事,推荐入驻校、院两级创业园和专业创客空间运行,以及优秀项目的继续培育和扶持;

2.学生处负责修订奖学金管理办法,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 3.团委负责在立项项目中选拔培育优秀项目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为主的创新创业类赛事;

4.教务处负责相关实验室面向立项学生开放工作,为实施项目提供使用实验场所和实验仪器设备的便利,负责将优秀项目的指导教师纳入校级优秀指导教师评选范围,以及‚国创计划‛合格项目列入创新学分认定范围;

5.科技处负责为学生项目研究提供科技支持;

6.人事处会同教务处负责探索制定指导教师的相关激励政策,并配合有关学院进行‚国创计划‛工作量或课酬认定的探索与实践;

7.财务处负责项目专项经费使用的指导与管理。

第六条 各学院成立由领导班子成员、专业负责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等共同组成的院级‚国创计划‛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培育、申报、评审、运行和验收工作,配合学校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 成立校、院两级‚国创计划‛专家组,成员分别由学校、学院根据需要聘请校内外相关专家组成。

第三章 申报要求

第八条 ‚国创计划‛面向全体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实行学生自主设计、自主完成、自主管理。鼓励学生团队申请,团队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含负责人),以二、三年级学生(五年制专业可考虑四年级学生)为主,兼顾一年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团队人员。鼓励开展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合作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归口管理。申请者或团队成员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品学兼优,励志进取,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

2.对科学研究、技术发明和创业实践等有浓厚的兴趣;

3.具备从事创新创业的基本素质,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4.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同一参与申报项目不能超过2项。主持在研项目的学生不得申报新项目;

5.创业实践项目除满足以上1-4项条件外,申请人应为已注册公司或已正式运行的学生创业团队,鼓励以科技型或与专业结合紧密的创业项目申报立项。

第九条 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理论依据充足、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经费预算合理,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难易度应适合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利用课余时间(包括寒、暑假期)独立完成。所申请的项目不得与历年已经结题或正在进行的各级各类研究项目重复,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项目立项资格。鼓励在原有项目成果的基础上做深入研究。项目选题主要范围以当发布通知为准。

第十条 申报项目必须配备校内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的配备须经教师、学生同意,也可根据项目需要跨部门聘请指导教师,禁止配备无实际指导作用的教师。

1.每个项目最多配备2名指导教师,1名教师最多参与指导2个项

— 3 — 目。鼓励各项目聘请优秀的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校外指导教师,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必须同时具备校内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

2.校内教师所指导项目必须和所从事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一致; 3.项目实施期间教师外出时间累积应不超过三个月,有意向或已确定内要出国交流的教师不得指导‚国创计划‛项目。各学院负责对指导教师的日常管理,应随时掌握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情况;

4.指导教师应富有奉献精神,积极关心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应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践能力,能够切实指导‚国创计划‛项目的实施。

第十一条 各类项目应确保在本科在学期间完成,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5年。

第四章 项目运行管理

第十二条 申报立项。按照以下程序和原则进行:

1.学校于每年年初启动‚国创计划‛申报工作,确定项目申报数量、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

2.项目申请者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提交所在学院‚国创计划‛工作小组;

3.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可视情况组织答辩,根据项目申报限额,确定学院推荐申报项目。按当通知要求,将材料报送招生就业工作处;

4.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对推荐上报的‚国创计划‛项目进行公示; 5.学校将推荐项目报送省教育厅,经评审后,报教育部终审,立项结果以教育部公布结果为准;

6.项目立项后,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允许进行项目变更或中止。对于出现项目变更或中止的学院,学校将酌情减少下一项目申报限额。

第十三条 过程管理。按照以下程序和原则进行:

1.自教育部公布立项结果后2周内,以各学院为主体召开立项‚国

创计划‛项目开题论证会,指导项目团队制订科学合理、详细周密的实施方案。项目负责人与学校签订项目 管理协议书,学校划拨拟扶持项目经费的30%。未按时组织开题和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2.学校对各类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组须认真开展研究活动,并提交《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表》。工作委员会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中期成果、经费开支状况、存在的问题等给出评价,提出项目进一步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如发现项目申报或实施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工作无明显进展的现象,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撤销项目。中期检查合格的再拨付扶持项目经费的40%,限期整改和被撤销的项目不予拨付扶持项目经费的40%;

3.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及项目研究内容原则上不予更改,确因正当理由需要进行变更的,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中期检查时(其他阶段不允许实质性更改)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阐明具体原因。学院应实事求是,认真审核,给出处理意见,提交招生就业工作处,由学校工作委员会认定后方可执行。

第十四条 结题验收。按照以下程序和原则进行:

1.学校每年定期组织项目结题验收,结题验收工作由招生就业工作处与项目所在学院共同组织。所有项目均需按计划进行结题验收。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按期完成的项目,需填写《山东建筑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结题申请书》,由学院审核确认,提交招生就业工作处,经学校工作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延期结项,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

2.项目完成后,项目组应认真填写《山东建筑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表》,汇总相关结题材料。验收的必须材料包括结题报告、支撑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出版物等)的打印件和电子版;

3.学院验收专家组应听取项目组成员汇报和答辩,查验相关结题材料,在全面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果水平的基础上,对项目做出成绩评

— 5 — 定,项目鉴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4个等级。对学院评定的优秀项目,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二次答辩,最终确定优秀项目名单;

4.项目结项的校级优秀项目推荐标准以当发布的立项通知为准;

5.对验收鉴定不合格的项目,要求限期整改(一般不超过半年);逾期仍未达到要求的,学校将撤销项目,剩余30%经费不予拨付,且予以校内通报;

6.结题验收后,对验收鉴定合格的项目,学院汇总项目研究材料打印版和电子版一并提交招生就业工作处归档留存。归档材料包括项目的课题申报书、结题总结报告(含各种支撑材料)、产品或模型,以及学校立项、结项通知等材料。

7.归档结束后,学校拨付剩余的30%经费。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五条 学校设立‚国创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国创计划‛经费),按照上级要求足额保证配套经费,按平均1万元/项的标准给予资助支持。

第十六条 ‚国创计划‛经费由招生就业工作处统一规划管理与划拨,项目负责人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经费管理规定开支,‚国创计划‛经费专项用于学生进行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由承担项目的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使用,指导教师不能单独使用,非项目参与人不得使用,所在学院与财务处负责对项目经费进行审核与报销。第十七条 经费报销需严格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严格实报实销,不得虚开发票、虚列支出,不得突击支出。项目结题后6个月内,须报销结算完毕。

第十八条 经费主要用于与项目研究相关的资料费、调研费、差旅费、竞赛费、耗材费、版面费、打印费、申请专利费、设备费、评审费、开发费等必要开支。报销时需提供明细及项目相关性说明等材料。不得

用于支出劳务费(评审费除外)、招待费、购臵生活用品费及与研究内容无关的开支。

第十九条 项目负责人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合理制定研究经费开支预算,最大限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报销手续由指导教师办理,凭实际使用经费的正式发票,经项目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签字,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人审核盖章后报财务处,财务处审核登记后进行报销。

第二十条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以及学生以项目为基础申请的专利,应标注‚山东建筑大学‘国创计划’研究成果‛,所需费用自项目经费支付,所获专利、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第二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学校可视情节轻重停止拨付经费或追缴已拨经费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因项目负责人执行不力、无故延期且无具体改进措施致使项目无法按预期完成的;

2.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等学术不端或其它弄虚作假行为; 3.虚开发票,虚列支出,将项目经费挪作他用的。

第六章 政策保障

第二十二条 学校相关部门及学院要积极为参与项目的学生团队及个人提供完善的保障、服务和支持,做好实验场地、设备使用以及技术指导等服务工作。学校各部门要积极拓宽渠道,做好宣传报道和学习交流、互动促进等工作,帮助大学生及时了解相关情况,为参与项目的学生提供合作和交流平台,协助有实用价值的成果申请专利和组织推广。

第二十三条 项目申请、实施过程中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终止项目并取消今后项目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将‚国创计划‛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根据项目级别及研究进展情况给予学生相应创新学分认定。项目结项后,招生就业工作处发放结项证书,学生凭证书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创新学分申请认定。

— 7 — 第二十五条 对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与专业相近的‚国创计划‛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后,可作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继续进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担任‚国创计划‛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指导,学院可探索依据项目结题验收成效,认定工作量或课酬,并在职称评定中同等考虑。

第二十七条 对于‚国创计划‛项目结题鉴定为优秀的学生团队和指导教师予以表彰和奖励,将学院‚国创计划‛项目立项和实施情况列入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评估指标。

第二十八条 学校对各学院实施‚国创计划‛工作进行整体评价,每年组织一次检查并进行计划项目实施效果的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下一在原有基础上适当增加或减少项目指标。

第二十九条 学校鼓励教师利用科研项目经费支持学生从事‚国创计划‛项目,项目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推荐申报国家级立项。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篇4)

一、目标

通过实施国家级,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内容

国家级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参与高校与经费支持

国家级面向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高校。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直接参加,地方所属高校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参加。

国家级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共同支持,参与高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自筹经费配套。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参与国家级,由中央财政按照平均一个项目1万元的资助数额,予以经费支持。地方所属高校参加国家级,由地方财政参照中央财政经费支持标准予以支持。各高校可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减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对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创业实践项目,每个项目经费不少于1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经费应资助5万元左右。

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分为A、B、C 三组(名单见附件)。xx年,中央财政经费支持A组高校各200项,B组高校各150项,C组高校各70项。为保持学生项目的连续性,各高校可以将xx年的部分项目名额用于支持各校xx年已经立项的学生项目。xx年及以后各年的实际项目数额,将根据上一年的年度评价决定。鼓励各参与高校利用自主科研经费或其它自筹经费,增加立项项目。

四、计划组织实施

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直接向我部提交工作方案,非教育部直属的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同时报送其所属部委教育司(局)。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将推荐的地方所属高校的工作方案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我部。我部组织专家论证,通过论证后即可实施。

各高校制定本校学生项目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申请、项目实施、项目变更、项目结题等事项的管理,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要及时终止其项目运行。

各高校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自行组织学生项目评审,报我部备案并对外公布。项目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我部。验收结果中,必需材料为各项目的总结报告,补充材料为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我部将在指定网站公布项目的总结报告。

国家级项目面向本科生申报,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各高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适当安排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比例,并逐步覆盖本校的各个学科门类。A组和B组高校,要设立一定数量的创业实践项目。

中央财政支持国家级的资金,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订)进行管理。各高校参照制订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的管理。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学校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取管理费。

我部对各高校实施国家级进行整体评价。每年组织一次分组评价,根据评价结果,适度增减下一年度的项目数。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对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参与高校要成立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牵头负责,由教务、科研、设备、财务、产业、学工、团委等职能部门参与的校级组织协调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将的日常管理工作纳入本科生教学管理体系。

2.要进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参与计划高校教学管理部门要从课程建设、学生选课、考试、成果认定、学分认定、灵活学籍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要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作为选修课程开设,同时要组织建设与创新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等选修课程,以及与创业训练有关的项目管理、企业管理、风险投资等选修课程。

3.要重视导师队伍建设。对参与的学生实行导师制。参与计划高校要制定相关的激励措施,鼓励校内教师担任的导师,积极聘请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创业训练和实践。

4.重视实施的条件建设。参与计划高校的示范性实验教学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和各级重点实验室要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参与计划高校的大学科技园要积极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任务,为参与计划的学生提供技术、场地、政策、管理等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

5.参与计划高校要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搭建项目学生交流平台,定期开展交流活动。鼓励表现优秀的学生,支持项目学生参加校内外学术会议,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学校还要定期组织项目指导教师之间的交流。

6.参与计划的学生,如发现本校实施该计划时有违反我部要求的情况,可以向我部投诉。投诉的问题要确切,并且署真实姓名。我部将在调查核实之后予以处理。

六、时间安排

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在20xx年3月xx日之前向我部上报工作方案。地方所属高校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于xx年3月23日之前正式行文将推荐学校名单及学校工作方案一并报送我部。我部将组织专家论证,通过论证的高校在xx年4月30日前将本校实施国家级的项目管理办法直接报我部备案,并在我部指定网站上公布。

各高校应于每年5月30日前将本校立项的项目名单报我部备案,我部于6月对外公布。我部于每年的11月召开年度工作交流会议,并组织年度评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应实施省级,并将有关情况向我部报告。各高等学校应实施校级,并向各自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篇5)

5月22日,我校第八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展在科学馆前举行。校党委书记孙家学、校长赵继出席成果展。

孙家学在成果展开幕式上讲话指出,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是高等教育的重要使命,作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研究能力和探索能力的重要平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对我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近两年来,学校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将科学馆打造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根本目的就在于探索建立符合东大特色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最终实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培育创新人才的教育目标。孙家学强调,项目的实施应坚持“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加强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思维训练,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希望各有关部门能够更加积极地行动起来,完善相关政策,创造良好环境,大力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有序开展;广大教师能够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创新育人实践中去,以严谨的科研作风引领学生、指导学生,为学生科研领路;广大青年学生应该倍加珍惜在校学习的机会,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增强创新创业本领,为将来建设创新型国家打下良好基础。

此次成果展共有126个创新项目参展,项目涉及社会调研、理论探索、新能源、节能减排、软件开发、绿色冶金、智能家居等多个领域,展览将持续一周时间。成果展设置了评选“最佳创意项目”环节,届时将评选出10个最佳创意项目。

据统计,截至目前,本批项目共有102个研究成果申请了国家专利,其中发明专利45个,实用新型专利57个,同比去年增长了24.4%;发表学术论文138篇,同比去年增长了42.3%。今年学生通过项目实施发表的138篇论文中,有16篇被SCI收录,37篇被EI收录。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规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转让,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应不低于50%。

这份名为《关于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规定,高校科研团队在粤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转让的收益,其所得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应不低于50%。

文件要求,支持设立高校科研成果孵化基金;支持高校利用财政资金或自有资金,引入社会资金共同成立科研成果孵化基金,资助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成果转化,并按照“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原则支持高校科研人员开展科研成果中试及科技型企业孵化工作,促进高校科研成果有效转化和产业化。

文件还要求,高校科研人员承担的非财政性资金来源的横向项目经费,其使用不受纵向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和比例的限制;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经高校同意后可由项目组自主支配。

“知识产权是保障促进、激励创新的最基本制度,在今天创新发展的时代,知识产权事业正处在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知识产权智库建设正迎来生机盎然的春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5日举办20xx知识产权高端智库建设研讨会,百位知名专家学者共同探讨知识产权高端智库建设,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到了而立之年,特别是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来积累了丰富经验,需要在一个更高层次上进行深入地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开创知识产权发展的新天地。

专家学者认为,知识产权智库建设要牢牢把握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研究咨询服务的根本方向,构建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制度;科学研判国际知识产权大格局、大趋势和大变革,对我国发展和国家安全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寻求妥善的应对之策;积极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向世界讲好中国的故事,争夺国际知识产权话语权,提高我国的国际影响力。

知识产权是为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多门类服务的一个制度、一个体系、一个综合能力。专家学者认为,知识产权智库建设需要把握几个结合:一是知识产权发展规律与现实社会需求相结合;二是前瞻性研究与解决实践问题相结合,在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背景下,知识产权智库更是大有可为;三是推出理论成果与推动成果转化相结合;四是积极建言献策与提供服务支持相结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20xx年被教育部认定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知识产权高端智库建设奠定了基础,20xx年正式提出建设中国知识产权高端智库的构想。专家学者表示,完全有理由把这个智库真正建设成为高端智库,在国家重大战略决策和国家谋划重大决策的时候有我们的声音;要讲好中国故事,要扩大国际社会影响。

当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去年11月成立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是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