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3500字

发表时间:2022-12-18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笔稿范文网栏目推荐你阅读“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等专题内容。

生命生存非同小可,防震减灾刻不容缓。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针对实际情况制作一份应急预案。写应急预案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以下是由笔稿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1】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为迅速掀起创建工作的新高潮,共建文明城市,特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者,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要做到:衷心祝福伟大祖国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为祖国繁荣尽心尽力;自觉维护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为社会进步添砖加瓦;始终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做社会主义国家优秀的建设者。

二、做文明行为的实践者,文明行为,重在坚持,我们应自觉做到:不随地吐痰、便溺;遛狗时及时清除粪便;不在公共场所不加掩饰地抠鼻孔、打喷嚏、刷牙;不在公共场所光膀子;不讲粗话脏话;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和接听手机;不乱扔垃圾、乱倒污物;不攀折花木、踩踏草坪;不过分饮酒和劝酒;野炊后带走垃圾;有序排队不插队;行车礼让行人;乘坐公交车不抢上、不争座;不向车窗外抛物和吐痰;机动车不乱停乱放乱鸣乱行;“吃相”要文雅,就餐要光盘;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喝倒彩;不浏览、不传播不良信息和谎言;不在公共楼道乱堆乱放杂物;不乱写乱画、乱贴乱发小广告。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三、做文明风尚的建设者。共同是我家,创建靠大家。要从我做起,增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自觉性,争当知礼向善公民,塑造文明市民形象,用文明的方式影响他人,形成“做文明人、创文明城”的新风尚,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桥东增光添彩。

四、做志愿服务精神的传承者。大力倡扬夫妻和谐、孝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家庭文明新风,崇尚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促使家庭和谐、邻里和善、社区和美。以孝敬亲情和睦家庭,以明理贤德教化子女,以诚信友善融洽邻里,以良好的家风沁润社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促使全社会爱心如潮、爱心涌动、关爱他人、同享幸福、共同进步,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贡献力量。

文明创建路,共同新里程,我为共同社区骄傲,共同因我精彩,让我们共同携手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为把共同社区建成文明城区努力奋斗!

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2】

为进一步提高我街道森林防火能力,确保全街道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林地保护条例》、《国家处置重、特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街道防火工作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街道辖区内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目标要求

通过全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全街道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切实有效地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我街道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指挥长:

副指挥长:

专职副指挥长:

总值班主任:

成员单位:林业站、派出所、财政所、安监站、城建办、水管站、中小学校、农业办、计生办、农经站、综治维稳办、各村。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长兼任。指挥部下设防火办、火场指挥组、宣传报组、治安保卫组、扑救队、医疗救助组。

(二)职责任务

指挥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委会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防火办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全街道有关灾情;

2、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贯彻执行街道主要领导及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4、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强值班。

防火办主任:

副主任:

成员:安监站工作人员。

电话号码:

火场指挥组组长:成员由安监站、各村工作人员。

火场指挥组织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宣传报道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办公室工作人员。

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指挥部新闻发布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对扑火救灾的情况进行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

治安保卫组组长:

成员:由综治维稳办、派出所工作人员和各村调解员组成。

治安保卫组职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灾区政府机关、机要部、金融部门及救灾物资等的安全;负责火灾扑救和预防。

后勤保障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民政办工作人员。

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组织扑救组人员的集合,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负责灾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置;做好国内外社会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扑救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安监站工作人员。

扑救组职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负责召集各有林村护林员当向导;召集各扑火队伍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线路,尽快扑灭火灾,确保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医疗救助组组长:县医院院长

成员:县医院工作人员。

医疗救助组职责: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群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四、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1、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进山作业、游玩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山场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各村要采取张贴公告、书写示语、召开户主会、印发给农户的一封信、广播、宣传车等形式,各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认真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落实村两委干部和林场护林员包片、包山头、包路口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场要实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办证和巡山执勤。村两委要切实担负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3、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防火工作。街道办事处每年都要与各村、学校鉴订森林防火责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自抓好自己管辖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4、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禁止在山上烧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草木灰;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上坟烧纸或其它祭祀用火;严禁毁林烧木炭;严禁小孩在林区内玩火。

五、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街道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2、街道、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增援。

4、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六、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一报备”制。即“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尤其是街道干部到一线场指挥打火。“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姓名报镇政备案制,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撒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七、扑火器具的储备

各村应储备柴刀、灭火鞭、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八、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街道林业配合县林业公安分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扑灭经费: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火期间的其它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或所在村(单位)承担。

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对扑有功人员,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九、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3】

为切实做好我乡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惯彻《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严格管火,规范用火,突出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责任追究和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的处罚,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努力维护生态平衡。构建社会和谐。

二、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 长:何黔涛(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瞿秋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谭圣国(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何 伟(党委委员、副乡长)

欧 虎(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田 源(派出所) 安兴友(党政办)

吴道贵(林业站) 刘恩均(安监站)

樊 清(社会事务办) 罗 丹(畜牧站)

李明适(国土所) 李 军(林业站)

杨黄艳(农业服务中心) 杨永忠(中 学)

王 羽(中心校) 蒋守忠(卫生院)

三、成立后勤保障小组

组 长:瞿秋阳

副组长:安兴友

成 员: 周中江 李堂芳 吴道贵 李 军

刘恩军 樊 清 蒋守中 杨永忠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火灾扑救物资的准备、车辆的协调,发生森林火灾时专业扑火人员的调动,并负责上下联系工作。

四、职责分工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利用广播对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规定发布森林火灾有关信息。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村组进行典型宣传。

乡中心校、各中小学校:负责对本校学生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以学生带动家长,用小手牵大手的方法,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派出所:负责组织派出所干警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并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进行侦破和查处,切实维护火灾发生地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安监站:参与森林防火火工作的宣传,参与森林火灾的调查取证工作。

林业站:负责掌握火灾现场情况,向上级反馈现场情况,事后行调查取证工作。

畜牧站:负责已办理草原证的草场上的火灾。

卫生院:负责制定医护队伍组织、医疗卫生设备和有关物资储备、调集方案,及时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火场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并做好灾区中的防疫工作。

乡直其他各部门:根据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工作。

五、实行包保负责制

以乡为基础,以村为根本,以农户为关键,实行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户包林的包保责任制。包保以组为单位,包村民组内所有山头地块,如因包保人员变动,后接任人员仍对该组所有山头地块进行包保。包保人员对所包村、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对所包区域进行经常性巡查,建立严格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从严管理林区野外用火,包保人员如下:

六、组建专业扑火队

队 长:谭圣国

副队长:何 伟 欧 虎

成员:乡组建专业扑火应急分队50人。

由乡统一服装,统一配置装备,各村组建义务扑火队100人,由村支部书记任队长,村主任、副主任任副队长,

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4】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处置应急能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快捷的组成森林防火措施体系和扑灭山火,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森林火灾

1.加强领导。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镇长,各责任区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并划分责任区,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实贯彻领导带班,责任到人的预防方针。

2.广泛宣传。利用会议、标语、电视、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严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3.准备必要的扑火物资。配足配齐铁铲、砍刀、锄头等工具,为扑火提供物资保障。

4.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组必须落实村级专职、兼职森林防火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确保山有人护,火有人管。防火期内,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并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按照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我镇各部门要逗硬落实防火措施,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加大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力度,切实整改火险隐患;加强林区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枯枝落叶和杂草,严禁在林区乱扔烟头、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别是在春节、清明节期间要倡导文明扫墓祭祖。对工作不落实、对火情不作为、殆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政府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传达

凡我镇工作人员从各方面获悉森林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政府,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四、彻底清理,不留隐患

火场清理的三项要求:一是要动态清理,不留盲区;二是要巡查指导,不留空档;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严守细看,防止复燃

看守火场的四种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责任到人;二是全线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迹地巡查,纵深到边;四是居高瞭望,流动巡护。

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5】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结合本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原则

森林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确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的目的。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预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全权指挥扑救,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和森林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指令组织实施。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的;

2、大风天气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6、需请求镇扑火队伍和友邻村委会协助支援的。

三、启动程序

各村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禁止越级上报。

1、各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不得延误。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做好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快速了解和掌握具体情况并立即组织镇扑火队员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同时要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5、切实抓好善后处理及总结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张国平同志担任,刘道城(党委副书记)同志任副总指挥,镇班子成员、镇林业站负责人及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村级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村级防火应急预案。

工作职责:

①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

②实施森林防火各项应急措施;

③发布同级政府及上级有关森林防火禁令、指示、通知、通告;

④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做好森林防火;

⑤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火情;

⑥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xxx),xxxxx为成员。

工作职责:

①及时掌握全镇森林防火动态及火灾情况;

②督促检查各村委会、森林经营单位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情况;

③贯彻执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④协调各村委会、各森林经营单位组织森林防火工作;

⑤负责处理各有关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

五、应急反应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应立即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要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前线指挥部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带班领导及防火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迅速了解火场态势,组织镇扑火队员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同时要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扑火力量的组织、调动

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镇扑火队伍在森林防火期间要随时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事,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战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派出所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6、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写出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时要组织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总结工作。表彰对扑救火灾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6】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依法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森林防灭火管理体制;遵循“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确保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快速、决策科学、措施精准,最大程度确保人员安全、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绍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军民协同、密切配合,确保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响应迅速、保障有力。

2、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实行党委领导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防灭火责任制。依据森林火灾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市政府是应对本市行政区域内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必要时,请求省政府给予协调和支持。

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优先考虑救援人员安全,科学指挥、精准扑救、确保重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4、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级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森林火灾(Ⅰ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

2、重大森林火灾(Ⅱ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较大森林火灾(Ⅲ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4、一般森林火灾(Ⅳ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是全市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及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绍兴支队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森防指办”)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市森防指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绍兴电力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绍兴支队等。

2.2 市森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对森林火灾和扑火救灾情况进行新闻报道;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播放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高火险天气警报等。

2、市委统战部:负责做好设在林区的寺庙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时寺庙人员和香客的安全疏散工作;负责寺庙人员和香客的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督促设在林区的寺庙设置或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3、市发改委:及时了解灾情,负责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和森林防灭火体系建设的'基础设施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项目安排等综合协调工作。

4、市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现场通信保障;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能源等保障工作。

5、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把森林防灭火知识教学纳入教育内容;当学校周边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学校师生和员工紧急转移,确保人身安全。

6、市科技局:负责森林防灭火及火灾扑救等科技项目立项,组织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7、市公安局:负责指挥事发地公安机关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灾案件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侵害森林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8、市民政局: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协调做好火灾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9、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预算,落实森林防灭火项目配套、森林火灾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和扑救工作所需专项资金。督促各区、县(市)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

1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森林防灭火行业管理责任,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灭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经营单位开展专业队伍建设、防灭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林业系统做好森林防灭火的科研、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森林火灾综合管理系统、信息通信系统、物资保障系统的建设;负责提供森林防灭火应用地理信息数据、森林资源分布数据,及时提供火灾影像资料及火烧迹地面积图;指导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工作;做好森林防火监管的协调、指导工作和森林火灾先期扑救工作。

1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救灾时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的调集,扶持林区公路建设,改善林区交通条件,指导本系统做好公路两侧森林防灭火工作;协调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公路、水路运输问题,通知路桥收费站开设“绿色通道”,快速放行扑火救灾车辆,确保扑火物资和人员运送到位。

12、市水利局:负责做好设在林区的山塘水库的修复,加强“以水灭火”水源地建设;督促设在林区的水库管理等经营单位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13、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做好发生森林火灾时农村居民、牲畜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搞好灾后农业生产;负责协调做好山边林缘生产性用火的安全。

14、市文广旅游局:负责做好森林旅游景区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时旅游人员的安全疏散工作;负责导游和游客的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督促旅游景区(点)设置或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15、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协调森林火灾中受伤人员的救治,当事发地县级医疗机构无法满足救助需要时,协调做好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救治等工作。

16、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牵头组织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处理因扑救森林火灾死伤人员的救济和抚恤事宜;承担市森防指办日常工作。

17、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生产、流通领域森林防灭火产品的质量监督。

18、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服务工作,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天气实况服务,组织管理林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同时做好火险预报、高火险警报和卫星林火监测的发布工作。

19、绍兴电力局:负责穿越林区的输电线路及林区电力设施的安全,并定期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电器设备漏电、打火等引发森林火灾;指导参与因高压电缆、输电线路引发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20、市消防救援支队: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在市森防指统一领导下,组织综合性消防专业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各区、县(市)综合性消防专业队伍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21、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并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和民兵应急分队支援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驻绍部队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22、武警绍兴支队: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并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森林消防队支援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各区、县(市)兵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2.3 扑火前线指挥部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县域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相关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市森防指负责协调、指导。跨市域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市森防指和相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并建立市际间沟通协调机制。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应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负责森林火灾的指挥扑救工作。扑火前指是扑火现场的最高决策指挥机构,负责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趋势,制定扑救方案,组织扑火力量,科学扑救森林火灾,向社会及时发布火情及扑救信息。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 专家咨询机构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为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必要时参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行动。市专家组由市森防指办负责组建和联系。

2.5 区、县(市)指挥机构

县级政府应当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县森防指”),乡镇(街道)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县、乡两级指挥机构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区域内森林防灭火工作。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等森林经营单位,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在其隶属的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其经营管理范围内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3 火险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

3.1 火险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有关标准,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四个等级。

3.1.2 预警发布

各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气象等部门要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必要时,市森防指向县森防指发布预警信息。

3.1.3 预警响应

乡镇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依据不同预警信息迅速组织开展森林火灾的防范和扑救准备工作,采取应对性预防措施。

蓝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密切关注天气等情况,密切关注森林火险预警变化,注意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检查反馈情况。

黄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森林防灭火巡护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橙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在重点区域设卡布点,禁止携带火种上山,做好物资调拨准备。

红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发布禁火令,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在进山入林主要路口设卡布点,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靠前驻防。市森防指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3.2 林火监测

市森防指办根据国家林火卫星监测系统提供的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及时督促各地核查和反馈热点情况,掌握全市火情动态。森林火灾发生地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瞭望台和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

3.3 信息报告

森林火灾实行有火必报制度。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按照森林火灾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将森林火灾信息逐级上报至市森防指办,并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下列重大、紧急火情信息应遵循以下规定:

1、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应按要求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

(1)过火面积50公顷以上或明火24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安全的森林火灾,或正在蔓延有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火灾。

(3)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死伤5人以上的森林火灾。

(4)受灾50户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县际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6)其他需要上报市委、市政府的紧急、重大信息。

2、向省森防指报告。有下列情形发生的,应立即报告省森防指:

(1)接到卫星热点监测核查要求后,县、市级森防指应在2小时内完成信息核查反馈工作,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的,应尽快答复并说明原因。

(2)对已上报的正在扑救的森林火灾,应根据情况随时报告扑救进展情况。

(3)发生在市际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4)特殊的森林火灾,包括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高保护价值森林安全的森林火灾;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需要国家、省协调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乡级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立即采取措施,积极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灭。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乡、县两级指挥机构分别负责指挥扑救,同时启动相应的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明火6小时仍未扑灭的,区、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必须赶到火灾现场指挥扑救;明火12小时仍未扑灭的,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初判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或明火24小时仍未扑灭的,市森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市政府分管领导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初判发生过火面积500公顷以上或明火48小时仍未扑灭的,市政府主要领导赶到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市级应对工作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1.1 Ⅳ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Ⅳ级响应:

(1)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1)市森防指办进入应急状态,及时掌握火情信息,研判火灾发展态势,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视情协调相邻地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做好应急支援准备。

(3)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1.2 Ⅲ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Ⅲ级响应: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办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市森防指调派跨区域增援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

(3)市气象局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火场天气实况等信息,启动人工增雨作业工作机制并择机实施。

4.1.3 Ⅱ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Ⅱ级响应:

(1)森林火灾确认已达到重大森林火灾,火势持续蔓延,过火面积超过600公顷。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市森防指负责人率相关人员赶赴火场第一线,成立市森防指扑火前线指挥部,并设立相关工作组和专家组。火场的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物资的`调动和调拨,由市现场指挥部下达命令,市森防指办协调调度。相关单位快速响应,配合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

(3)按照跨区域支援扑火方案,及时组织调动驻绍解放军、武警部队应急森林消防队伍参加扑救工作。为确保跨区域支援扑火工作调度顺畅,绍兴军分区、武警绍兴支队指派联络员到市森防指办参与调度联络工作。

(4)市森防指办及时向市气象局通报火场位置、火场范围和火势蔓延趋势等信息,市气象局实时提供火场气象服务,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5)协调市级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6)根据实际需要,向省森防指请求支援。

4.1.4Ⅰ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向市政府报告,并建议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市政府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巨大。

(3)市内扑救力量已不足,无法有效控制火场蔓延。

2、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主要负责人赶赴扑火前线指挥部,指挥森林火灾扑救;

(2)启动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全市范围内调集扑火力量;

(3)加强高保护价值森林、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调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协调实施跨区域转移受威胁群众;

(5)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与物资运输畅通;

(6)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加强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7)根据实际需要,请求省调派专业力量和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实施支援扑火,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扑火任务;

(8)按照省森防指派出的工作组情况,落实相应保障工作。

4.2 处置措施

4.2.1 组织扑火

(1)组织与动员

发生火灾时,事发地乡镇(街道)、重要目标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民兵应急分队展开扑救行动,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可动员当地具有扑火常识且经过专业训练的机关干部、职工和群众等参与扑救保障工作。

当火灾蔓延无法控制时,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向县级森防指办负责人汇报,请求支援。当火灾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安全时,县级森防指办负责人经县级森防指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指挥调令当地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扑救。根据需要,对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部队森林消防队实行调度,开展支援扑救行动。

当事发地县级扑救力量不足时,根据县森防指的请求和实际需要,市森防指调派跨区域增援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

(2)装备调度

根据火场态势和实际需要,依据全市跨区支援机动扑火队伍携行装备情况及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分布情况,进行科学有效调配。

(3)扑火规则

扑火前线指挥部要尽快了解掌握火场情况,全面、准确分析火场各要素,迅速形成火灾扑救方案,向各扑火队伍下达命令。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别任命战区指挥员,按照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战区指挥员全权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的战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合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与扑火;上述人员自发参加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以劝阻。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预定的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和必要的生活、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设立临时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5 保护重要目标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等高保护价值森林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采取开设阻隔带、清除障碍物、局部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军事目标、油库、液化气站、加油站、炸药库、变电所等重要设施目标周围必须安装森林消防栓,建设生物防火林带或工程阻隔带。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应急开设的阻隔带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当地公安机关在森林火灾扑救现场派出警力维护交通秩序,加强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2.7 火案查处

当地公安机关第一时间组织森警、刑警、治安警、派出所民警等警力,开展森林火灾案件侦查破案工作。

4.2.8 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具体按照《绍兴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执行。

4.2.9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较大森林火灾需要留守火场2个小时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需要留守火场6个小时以上。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留守人员方可撤离。

4.2.10 应急终止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相应等级(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市级;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由省级)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政府和市森防指提交调查报告,按要求建立火灾档案。跨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由共同的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协调。必要时,由省森防指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核查。

5.2 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火灾发生地所在县、乡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规定时限上报当地政府和市森防指。市森防指向省森防指上报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总结和调查报告。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相关部门办理。对火灾肇事者及其他违反森林防灭火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由有关单位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在火灾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依据国家及省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应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能力。为群众义务扑火队、干部职工、企事业应急队伍等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以应急、民间救援和群众森林消防队伍等扑火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向市、省森防指请求支援,调动跨区支援力量支援扑救。各级政府应当为主要扑火应急队伍提供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6.2 技术保障

建立市、县、乡、林场四级森林防灭火通信网络,健全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特别是单兵通信设备、机动通信设备、通信指挥车辆等。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和信息保障。

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协商共建和管理森林防灭火专家库,汇集各领域专家学者,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能力。

6.3 物资保障

市、县、乡三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森林防灭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并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各类机具装备性能良好。市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可供3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各区、县(市)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可供2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机具和装备;乡镇(街道)配备供50人以上使用的森林防灭火扑火机具和装备,定人管理,定期保养。

发生森林火灾时,先动用当地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不足时,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有权紧急调用下一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应急食品、药品及其他后勤物资,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提供保障。必要时,按《绍兴市突发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等有关规定组织支援。

6.4 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灭火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处置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等应急所需财政经费,按照《绍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绍兴市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执行。

6.5 培训演练

预案实施后,市森防指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每三年不少于1次演练)。

7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和日常管理,适时组织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级政府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为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市森防指办适时组织对各地编制、修订和演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情况,以及本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预案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绍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绍政办发〔2013〕187号)同时废止。

相关阅读

  • 2022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2500字

    笔稿范文网推荐更多专题:“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基本技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为了进一步提高应急抢险等工作的效率,就可以提前制定完善相关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写哪些内容呢?于是,笔稿范文网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2022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 [荐]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3000字(精选7篇)

    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社会抵御灾害能力。为了及时控制自然灾害带来的危害,我们要准备相关应急预案了。那么,你会借鉴优秀的应急预案吗?于是,笔稿范文网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 台风应急预案模板3500字系列

    普及防灾减灾知识,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为了加强相关人员对事故的处理能力,我们必然要做好处理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您是不是正在寻找应急预案的模板呢?为此,笔稿范文网的编辑花时间整理了台风应急预案模板,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 公司简短疫情应急预案范文3500字

    按照平时学习工作的要求,我们可能会用到一些范文,范文包含各种各样的文章,让我们来参考一些范文吧!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公司简短疫情应急预案范文3500字,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一、综合管理1.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饭店总经理为应急小组组长,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2.实行一店一策、一...

  • 防火应急预案1500字(汇总8篇)

    搞好防灾减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了能够有条不紊的应对自然灾害,我们需要制定合适的应急预案了。好的应急预案是怎么写的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防火应急预案”,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