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4-03-18

群策群力防灾减灾,同心同德共建和谐,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机构的能力和建设。实施应急预防需要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谈到“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那么这篇文章一定值得一读,请您仔细了解以下信息!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1)

4.1 应急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确定科学的分级标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按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的四级启动相应预案。

4.2 应急响应启动

(1)区人民政府确认发生或可能发生Ⅳ级预警以上气象灾害的,决定启动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将启动预案的决定向社会公布并上报市人民政府。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报预测、警报由气象部门发布。

(2)当灾害程度达到或可能达到Ⅳ级或上级预警标准时,由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4.3 信息报送和处理

(1)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气象主管机构归口处理,信息共享。

(2)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及时将本地气象灾害信息向相邻地区通报。

4.4 指挥和协调

预案启动后,由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灾害现场的指挥与协调以灾害发生地指挥部为主,成员单位和相关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现场指挥部的应急工作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5 通信

(1)参与气象灾害应急的单位应当保证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下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将值守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

4.6 应急处置

气象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指挥机构的部署,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气象部门

气象部门主要负责人立即发布启动内部相关的应急程序的命令,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救灾现场,做好相关的灾害监测、现场服务等工作,并参与现场抢险救灾;

根据灾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及时向上级主管机构、区人民政府和指挥机构报告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2)相关部门

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救灾现场;

按照预定方案开放紧急避难所,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做好受灾群众的就地安置,保证必需的生活设施和食品供应;

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生活必需品、药品等物资和抢险专用设备、器材;

做好现场紧急医疗救护,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根据指挥机构的决定,通知相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

4.7 动员社会力量

(1)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气象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2)其他组织或个人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安排,主动参与气象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4.8 气象灾害评估

(1)气象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评估由区气象局负责组织。

(2)跨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评估由共同的上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或者其指定的单位负责组织。

(3)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及时上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

(4)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

4.9 信息发布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机构应当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灾情和救援情况等信息。

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信息,必须使用指挥机构统一发布的信息。

4.10 应急结束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终止,由指挥机构提出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2)

气象灾害是指由自然气象因素引起的短期、非周期性的极端天气或气候事件,如龙卷风、暴雨洪涝、大风、冰雹等。乡镇地区经常受到气象灾害的影响,给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因此,制定和执行乡镇气象灾害的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这将帮助乡镇居民更好地应对和减轻灾害的损失。

首先,乡镇应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执行。这个机构应由乡镇政府牵头成立,由气象专家、应急管理专家、农田管理师、防灾抗灾工作人员等组成。他们的职责是负责制定乡镇气象灾害的应急预案,包括对灾害的预警、信息发布、疏散避难等方面的工作。他们还应定期组织演练,以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其次,乡镇应该加强对气象灾害的监测和预警能力。建立和完善灾害监测系统,通过气象观测台、雷达、卫星等手段,实时监测和预警灾害。建立灾害信息收集和发布渠道,及时向市民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引导市民做好灾害防范和应对措施。乡镇还应加强对特定灾害的研究,掌握其规律和发生的条件,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第三,乡镇应根据不同的灾害类型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例如,对于龙卷风,应加强房屋建筑的抗风能力,做好窗户、门和屋顶的固定,及时清理院落中的杂物,设置紧急避难点。对于暴雨洪涝,应加强排水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加大河道的疏浚力度,加强山洪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设置临时疏散点,并提前做好避难人员的救护工作。

同时,乡镇还应加强对灾害应对力量的培训和储备。乡镇应建立起一支专业的灾害应对队伍,培训队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此外,乡镇还应与周边地区和上级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及时获取援助和资源,提高应对灾害的综合能力。

最后,乡镇应加强对灾后重建和恢复的工作。灾后的重建工作是灾害应急预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乡镇应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灾后的重建工作,及时启动恢复计划,确保受灾地区的人民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重建工作应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提高灾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总之,乡镇气象灾害的应急预案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乡镇应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气象灾害监测和预警能力,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并加强应对力量的培训和储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气象灾害,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3)

1、遇有达到启动本应急预案条件时,应及时向组长和分管领导报告,由组长或副组长确定相关人员和职能部门负责开展应急工作。应急指挥负责人视事态发展程度,必要时可成立现场领导小组,部署现场处置方案,同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确保疏运和疏散物资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如遇暴雪,凡属简易仓库、工棚的屋顶积雪厚度超过5厘米以上的须采用消防高压龙头水喷去屋顶积雪和易结冰情况,结冰厚度超过2厘米以上的采用工业用盐进行泼洒,除去结冰。如遇高温,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并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如遇暴雨,车辆减速慢行或到安全地点停放,各库区须做好篷布、水桶、阴沟等准备工作,巡视库内是否漏雨、库外排水沟是否畅通,确保客户仓储物资安全度汛。

2、参加应急疏运和疏散物资的工作人员(装卸工)应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听从现场指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如现场处置需要增加人力、物力支援时,应及时向组长报告,由组长统一协调调配。

3、根据确定的疏散、疏运方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由组长确定设立相关的工作小组,并开展相应的具体工作。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4)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波宁四中校园内发生气象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位,在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时受到威胁时,首先救助生命;在抢救财产过程中,应首先确保抢救人员的生命安全。不可组织学生参与抢险。

2、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及时排查各类隐患,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部门的领导下,与有关救助机构如消防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四、日常校园气象灾害的预防与教育

日常校园气象灾害的预防与教育,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

1、校办协调各职能处室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校园气象灾害预防(包括隐患排查)与教育等相关工作,安排好灾害性气象期间的校园值班工作,发布预警信息。

2、政教处加强对学校师生防灾知识的宣传。通过校园信息平台、宣传栏、黑板报、电视讲话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在灾害性天气特别提醒师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学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3、总务处加强对校园设施检查,做好防范工作。对学校的基建和维修工地、校舍墙体、屋顶屋面、管道水沟、门窗电气、空调外机、外悬挂物以及围墙围栏、自行车棚、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上报。做好防范可能发生灾害的物资准备工作。

4、教务处加强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检查防护工作,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五、应急救援时的组织指挥

1、组织机构

波宁四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全校的灾害性天气险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任处置工作总指挥,领导小组副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任副总指挥。下设三个专业工作小组,负责灾情发生前后的应对工作。这三个小组分别是协调外联组、抢险救助组、后勤保障组。

2、主要职责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制订完善学校防灾预案;组织开展学校防灾检查,督促校内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影响防灾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灾指挥命令;遇重大灾情时统一下达停课、师生转移等命令;指导学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学校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指导并开展学校灾后救助;决定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项决策和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2)专业工作小组职责

协调外联组(主要由校办人员组成):与防汛、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好防灾信息通报,;检查督促领导小组关于学校防灾工作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写好总结;全面掌握了解、报告及发布事态发展的各类相关信息,做好对外联络工作和应对媒体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抢险救助组(由身体素质良好的教师组成):组织帮助遇险师生紧急撤离,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稳定事故现场事态;配合有关救助机构组织现场伤患人员的救助工作,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后勤保障组(主要由后勤人员组成):负责学校校舍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负责学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应急响应

1、一般气象灾害(Ⅳ级)

(1)接到灾情消息时,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师生传达预报、预警信息。

(2)学校各职能部门加强对灾情的观察,组织专门的有关预防知识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做好应急抗灾准备。

2、较大气象灾害(Ⅲ级)

(1)接到灾情警报时,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部署防灾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组织指挥学校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师生传达预报、预警信息,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师生转移的准备工作,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汛情等灾情,及时制订预防措施,并进行校舍、设施安全检查,落实相关的加固措施;做好防御工作。

3、重特大气象灾害(Ⅰ、Ⅱ级)

接到紧急警报时,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等级响应,根据上级要求,动员部署防灾工作。及时向师生传达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师生,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灾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体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和学校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校长汇报,出现重大灾情时,应立即求助110请求支援并向校长报告;

七、善后工作

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及时做好灾情损失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受灾损失情况。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置本地区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气象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1.2 工作原则

1.2.1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1.2.2 坚持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防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1.2.3 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气象灾害,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先期组织应急处置。

1.2.4 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气象灾害的严重性、影响范围,所需动用的资源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负责人及其指挥权限。

1.2.5 坚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和发挥各有关部门、人员、设备、物资、信息等作用,实现统一指挥和统一调度,形成应急合力。

1.2.6 坚持快速反应、及时有效的原则。及时收集和掌握气象信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预案实施的快速有效。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贵州省气象条例》、《贵州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贵州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赫章县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求助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县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气象灾害、适用本预案。

2、 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 赫章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气象应急指挥部)是赫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先期处理、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处置工作。

2.1.2 县气象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分管气象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跟口副主任、武装部副部长、县武警中队队长、县气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发改局、县工业经济贸易和能源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环保局、县文体广旅局、县供电局、县通信部门(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负责人承担。

2.1.3 县气象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全县特别重大、重大气象灾害的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负责与相关县(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在处置气象灾害中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1.4 县气象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气象应急办)在县气象局,主任由县气象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负责县气象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预报、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预防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县气象应急指挥部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执行县气象应急指挥部决定;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1.5 县气象应急指挥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县气象灾害专家咨询组,负责对气象灾害成因及其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和估计;指导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技术工作;必要时,参加现场应急处置。

2.1.6 县气象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协调安排防灾减灾基础建设。

县工业经济贸易和能源局、县卫食药监局:负责在抢险救灾中调集、供应和管理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粮食等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须供应。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同县应急指挥机构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县民政局:负责查灾、核灾和报灾,组织指导灾后转移安置灾民的生活救济,负责组织协调因灾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县财政局:按照《赫章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做好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

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及时提供水文、干旱、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环境监测等信息;对易于发生气象衍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

县住建局:组织指导对城镇中因灾被破坏的给排水、燃气、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城镇基础设施功能。

县交通局:尽快组织恢复被毁坏的公路、码头等有关设施;组织公共客运交通,及时组织运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灾民的疏散。

县通信部门(电信、移动、联通等):组织协调及时排除通信设施故障,确保各种通信畅通,气象信息及时、准确专递。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局:迅速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水、食品等。

县文体广旅局:按照有关规定协调有关媒体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警信息,确保公众提前采取防灾措施。

县供电局:负责协调电力系统应急工作和电力供应保障。

县气象局: 负责统一发布全县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对全县的气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进行检测。

2.2 应急联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和乡级以上人民政府请求,驻地解放军部队、民兵、预备役人员、驻县武警中队、公安消防大队配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3、信息处理

3.1 信息平台

以“贵州省气象灾害应急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建立全县气象灾害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各有关部门收集、传递、报送气象信息(含监测、预警信息),通过县气象灾害应急信息管理系统传输和处理。通过该信息系统,连接地区、县人民政府及其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实现全县气象灾害信息的互通、资源共享。

3.2信息来源和处理

3.2.1 气象灾害信息主要来源于各级气象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气象台站所提供的灾害性天气、气候灾害情况;其他有关部门、组织或个人提供的气象灾害情况也是气象灾害信息来源渠道之一。

3.2.2 县气象应急办负责全县特别重大、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的接报、研究判断和处理工作,根据对事件的发生、持续时间及影响范围的判断,向县气象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2.3 县气象应急办按照监测、预警、接警、传递和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县应急委办公室(县应急办)报送气象灾害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2.4 特别重大、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后,事发乡镇人民政府气象应急办应按规定及时将信息报县气象应急办,并随时续报现场采集的相关动态信息。

4、监测、预报

4.1 信息监测与预报

气象主管部门负责监测、收集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气象信息。通过常规气象信息监测、气象灾害易发地信息重点监控、广泛收集和充分利用公众信息,做好各类气象信息的分析研判、准确监测和及时报送。

4.1.1 常规气象信息监测和报告

气象主管部门是监测和报告气象灾害信息的主管部门。各级气象主管部门依托自身建立的基础气象监测网络实施常规气象信息监测,并按规定将监测结果报告县应急办和上级气象主管部门。

4.1.2 气象灾害信息的报告

气象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气象台站监测到有灾害性天气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按规定将预报信息报告县应急办、上级气象主管部门,并通过报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其它有关部门和组织收集到的气象灾害信息,经当地气象部门审核符合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的,由当地气象部门及时报送上级主管机构和本级应急办。

4.2 预警

4.2.1 一旦发现气象灾害征兆或气象灾害有扩大迹象时,事发地气象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气象台站通过分析、研判,做出预警,并将预警信息及研判结果报地区气象应急办、本级应急办、上级气象主管部门。

4.2.2县级气象主管部门要健全以灾害性天气探测监测、气象预报分析处理、气象信息传输和气象灾害信息综合加工处理为主体的气象灾害信息收集处理系统,建立气象灾害预警指标体系和气象灾害专家评估系统,为气象灾害信息研判、预警、应急处理提供指挥、决策依据。

4.3预警级别的确定与发布

4.3.1预警级别的确定

气象主管部门负责对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根据气象灾害的级别标准,确定预警级别。

4.3.2预警的发布

根据气象等有关部门预报的灾害强度、持续时间或影响范围,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分为:特别重大(I级),发布红色预警信号;重大(II级),发布橙色预警信号;较大(III级),发布黄色预警信号;一般(IV级),发布蓝色预警信号(具体预警级别标准详见本预案“附录1”)。

蓝色预警信号由县级气象部门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5、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5.1.1 发生气象灾害,按照属地管理、先期处理、分级响应、

分级负责的原则启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处置,上级预案的启动是下级预案先行启动响应状态的基础上进行启动,上级预案启动后,下级预案继续处于启动状态。根据气象灾害强度、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因灾死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气象灾害特别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一般(IV级)四个等级(具体灾害级标准详见“附录2”)。凡发生较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天象灾害,启动本预案,由县气象应急指挥部统一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发生一般气象灾害,启动县级应急预案处置。

5.1.2 发生跨区域气象灾害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时与县人

民政府联系,沟通信息,协助应急处置工作。

5.2 基本应急程序(如附图1)

气象灾害发生后,气象主管部门应立即将事件情况报告地区

气象应急应急办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县气象应急办立即向县气象应急办指挥部报告事件情况并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气象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后,即组成现场指挥部;气象应急办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组织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并调配所需应急资源;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的,现场指挥部向本级气象应急指挥部请求实施扩大应急。应急处置结束后,转入后期处置工作阶段。

5.3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后,事发地人民政府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县气象应急办提出启动本预案及成立现场指挥部的建议方案报县气象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5.3.1 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救灾现场。

5.3.2 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实时监测、滚动预报,并及时将事发地气象灾害信息向天气气候上下游地区通报。

5.3.3 及时向县气象应急指挥部、县应急办、地区气象局报告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

5.3.4 根据 状况和灾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5.3.5 在抢险救灾现场建立移动式气象监测站或现场气象服务保障系统,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气象保障。

5.3.6 按照预定方案开放紧急避难所,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做好受灾群众的就地安置,保证必须得生活设施和食品供应。

5.3.7 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生活必需品、药品等物资和抢险专用设备、器材。

5.3.8 做好现场紧急医疗救护,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5.3.9 根据县气象局应急指挥部的决定,通知相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

5.4 扩大应急

当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有扩大趋势或者难以控制时,由县气象应急指挥部报请县应急委决定扩大应急;扩大应急决定做出后,由县应急委调集各种处置预备力量投入处置工作。

5.5 县气象局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的相关信息;新闻媒体应及时向社会公众报告灾害性天气预报。

5.6 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指挥部向县气象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报告情况,请示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县气象应急指挥部部长报告情况,请示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县气象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现场清理,污染物收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灾害后果和影响,安抚受灾群众,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6.2 灾害评估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后,县气象局要对气象灾害进行评估,其他相关部门要提供因气象灾害和衍生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及时上报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6.3应急工作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后,现场指挥部对应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向

县气象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报告,县气象应急指挥部组织总结应急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应急保障

7.1 应急队伍建设

为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按照“平战结合、专兼结合、指挥灵便、反应快速”的原则,县人民政府负责组建和管理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发展驻县武警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在处理气象灾害中的骨干作用;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退伍等力量的作用。

7.2 通信保障

县气象应急办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气象主管部门要建立畅通的通信网络,县气象应急办负责网络的维护、更新。在本预案启动时,县通信管理部门协调保障事发地通信网络的通畅,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要积极提供技术支持和硬件保障,确保县气象应急办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上级和下级气象主管部门之间、县气象应急办与灾害现场之间的联络通畅。

7.3 经费保障

处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所需经费,按照《赫章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筹措。

7.4 技术支持与保障

依托相应的气象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技术支持系统。组织下属机构和单位开展气象灾害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7.5 宣传、培训和演习

7.5.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气象灾害应急各工作的宣传。

7.5.2 制定应急知识教育、培训计划,对社会公众开展气象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教育;开展应急工作相关的社会教育。

7.5.3 气象应急指挥部要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各种气象灾害应急演习。

8.1 奖励与责任追究

8.1.1 奖励

对在参加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因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8.1.2 责任追究

气象主管部门及有关气象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气象预测、灾害性天气警报,导致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发生气象灾害后,有关部门或个人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导致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8.2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赫章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并经县气象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同意后,报地区行政公署发布生效。

8.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行文日起实施。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6)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 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精神, 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气象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各校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区教育局对各校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并开展督查。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7)

冬季防雨雪冰冻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提高防御冰雪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展开紧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建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启动的方式当遇到重大气...

为提高防御冰雪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展开紧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建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启动的方式

当遇到重大气象灾害时,由施工企业确定应急预案的启动时机。一旦灾害性天气出现,施工企业迅速向各自的施工现场发出跟踪警报,并立即发出指令,随即启动预案,各项目经理部根据制定的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二、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谢作龙(项目经理)负责应急情况总指挥

副组长:胡建军(技术负责人)负责应急措施决策

成员:黄建林(质量员)负责组织人员现场抢救工作

高丙源(安全员)负责现场报警联系

陈夫(施工员)负责现场抢救

许园园(材料员)负责现场抢救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辽矿安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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