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应急预案精选(8篇)

发表时间:2023-04-23

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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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应急预案 篇1

为了有效提高应急处臵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减轻自然灾害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学校资产损失,根据国家有关预防自然灾害的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预防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快速有效开展工作。

学校预防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利群张军

副组长:高勤励张坤胡丙林舒忠宽

成员:沈激光倪雁清向金山王金秀陈仁毅周良利童国森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各级各类学校,在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臵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校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烟囱、电线、树木等建筑定期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五、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学校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臵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师生的安全。

灾害应急预案 篇2

为做好我镇防灾减灾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县减灾委员会要求,依据“救灾先救人”原则,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减灾委员会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的主题,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推行“政府主导、村社运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模式,建立快速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做好充分准备,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对我镇防灾减灾公共管理功能进行进一步强化。

二、适用范围

凡在我镇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气象灾害(水灾、冰雹、暴雨、大雪)、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火灾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三、工作原则

1、依法管理,及时反应。对灾害的预警、报告、处置实施依法管理,依法追究对灾害处置不当的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灾害和可能发生的灾害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2、应急优先,整合资源。全镇上下要服从和服务于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围绕应急工作展开抢险、救援、保障等工作。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集中财力办大事。

3、以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灾害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搞好演练、演习,加强检查和监督,并不断完善监测、预警、防护等应急处置工作的手段,统筹协调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加强资源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应对能力。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及应急联动机制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镇政府设立镇防灾减灾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各类灾害应急工作。镇应急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其他政领导、各站所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卫生院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为成员。具体职责是:统一决定全镇各类灾害应急工作重大问题。实施本应急预案。具体实施相关灾害事件应急预案。法律规定的其他的职责。

镇应急领导小组设立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工作。

2、镇直各部门站所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

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负责农业生物灾害应急工作,做好灾区农业生产自救的指导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水库大坝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日常观测和储备防汛抗旱物资。

计生办:负责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卫生防疫、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受伤群众及抢险救援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工作。参与火灾、交通、民用爆破器材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畜牧站: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工作。

林业站:负责森林火灾、林业生物灾害应急工作。

民政:负责灾情统计上报,灾民安置,物资的准备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应急工作。

3、村委会应急责任

村委会负责做好本村突发灾害事件应急工作,及时上报灾情信息,组织本村应急救援工作组进行救援、协调各方面力量,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二)应急联动机制

在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灾害应急处置的各村、各站所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五、信息监测与报告

1、行政监测。镇村两级及有关人员要对各种灾害信息进行认真监测、收集、传递、分析、处理、存储和报告,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2、群众上报。任何公民、组织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电话、微信等)向各村委会、镇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突发灾害信息。

3、信息处置。有关人员接到突发灾害信息后,应当经初步核实后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通报专项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并进行分析评估。

4、逐级上报。有关人员收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当进行核实与风险分级,并在1小时内分别逐级向上一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灾害应急预案 篇3

一、应急机构及其应急行动

(一)学校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各科科长

(二)救灾领导小组的应急行动

1、掌握灾情,制定救灾对策。

2、向上级汇报灾情。

3、组织全校教职工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4、根据灾情的发展,请求有关部门进行支援。

二、发布灾害预报时的应急反应

当发布自然灾害预报时,临时应急行动如下:

1、召开救灾指挥部会议。加强监视,随时报告异常现象,做好临时预报。

2、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织学生疏散。

3、加强对实验室、图书馆、主控室等重要部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4、加强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及时平息各种谣言和误传。

5、对易燃、易爆、毒气、疫病等自然灾害源进行检查,进行必要的处理。

6、做好灾后应急的准备和必要的物资、资金储备工作。

7、采取强制措施,保持学校秩序稳定。

三、发生严重破坏性灾害应急反应

(一)由救灾领导小组迅速组建救灾行动小组并指挥开展工作。

救灾行动小组分成五个小组。①抢险救灾组:全校青壮年教职工;②医疗救护组:学生科、教务科、校医;③治安保卫组:校园管理组成员、保安;④生活安置组:总务科、工会;⑤通信联络组:办公室。

(二)救灾行动小组职责

1、抢险救灾组:抢救被压人员,排除险情。迅速组织力量对重要设施进行排险、抢修,尽量避免自然灾害的扩大,防止水灾、火灾、毒气泄漏事件的发生蔓延。

2、医疗救护组:开展救护、防疫工作。

3、治安保卫组:加强学校治安管理,保卫要害部门。

4、生活安置组:安置师生,提供食品、饮用水、帐篷、防寒衣物以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特别做好孤、幼、残人员的安置及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5、通信联络组:负责通信联络保证信息畅通。

灾害应急预案 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造成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地发展,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涉及动物疫情、农业生物灾害的,按相关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加强对农业自然灾害的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树立农业自然灾害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增强防范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3)协同应对、快速处置。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储备。一旦发生农业自然灾害,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省农业厅设立湖南省农业生产抗灾救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由省农业厅厅长任组长,省农业厅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省农业厅办公室、发展计划与财务处、粮油作物处、经济作物处、蔬菜处、科技教育处、省种子管理站、省畜牧水产局、省农机局、省兽医总站、省农垦局、省乡镇企业局、省植保植检站、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省土壤肥料工作站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办公室,由省农业厅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

负责协调、指导全省农业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决定灾害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宜,决定启动和解除灾害应急预案;安排部署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收集、整理全省农业自然灾害信息,向省人民政府和农业部报告农业自然灾害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制定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方案,参与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饲草、疫苗、兽药等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

2.2.2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

汇总、核查全省农业自然灾害和应急工作情况,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报告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预案;组织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筹备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安排抗灾救灾的具体工作;加强与气象、水文等有关自然灾害预测预报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视灾情,派出农业抗灾救灾慰问团、工作组、专家组等组织,指导抗灾救灾工作;了解和督导市州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协调涉及其他部门有关农业抗灾救灾的工作;做好其它日常工作。

2.2.3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省农业厅办公室 负责全省农业自然灾害信息上报、新闻宣传工作;核实灾情,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省农业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 协调和落实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争取、落实农业和农业系统抗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省农业厅粮油作物处 核查、收集、反映粮油作物灾情;组织、指导灾后粮食生产自救。

省农业厅经济作物处 核查、收集、反映经济作物灾情;指导经济作物结构调整和灾后生产。

省农业厅蔬菜处 核查、收集、反映蔬菜灾情;指导灾后蔬菜生产。

省农业厅科技教育处 组织开展灾后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协调灾区农民外出务工。

省种子管理站 掌握灾后需补种、改种农作物的种类、品种、面积和所需种子数量等情况,指导种子调运、供应;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剂和调拨。

省畜牧水产局 收集和反映草原灾情及畜禽受灾情况;督导各市州畜牧部门组织饲草料及畜禽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收集、反映渔业灾情;督导各市州渔业部门协助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检查鱼塘、鱼排、渔港岸堤、渔船的安全状况及灾区渔民转移、灾后渔业恢复生产等工作。

省农机局 建立农机抗灾救灾服务队和农机抗灾“110”,组织、督导各地农机部门及时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与抗旱、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省兽医总站 负责指导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督导受灾地区落实免疫、消毒、检疫等防疫措施;组织疫苗、消毒剂、防护用品等应急防疫物资供应。

省农垦局 负责核查、收集、反映农垦系统灾情;组织、指导垦区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省乡镇企业局 指导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乡镇企业加固厂房等设施,协助当地政府落实企业抗灾救灾责任制;督促企业组织人员和物资的安全转移,指导受灾的乡镇企业恢复生产。

省植保植检站 监测农作物病虫发生动态,发布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报、警报和防治信息,指导灾后农作物病虫防治。

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制定灾后生产技术方案,指导、落实各项农业抗灾减灾生产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

省土壤肥料工作站 制定灾毁耕地修复及培肥方案,指导开展灾毁耕地修复、地力提升和农作物的科学施肥。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警信息

主要包括: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水情、汛情信息,海洋灾害预警信息,各地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3.2信息采集

3.2.1采集途径:适时与气象、水利等部门沟通,畅通信息交换渠道,进行定期、不定期的会商;省农业厅与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业自然灾害信息网络系统。

3.2.2采集内容:主要包括气温、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水文、汛情等水文资料;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和渔业受灾面积;农作物、畜禽、饲草、水产品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机电设备、垦区内水库、乡镇企业厂房损毁情况;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及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3预警发布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布预警:

(1)收到气象、水文等部门的灾害预测预报。

(2)易受热带气旋影响的地区,当接到热带气旋即将登陆或可能受影响的信息。

(3)干旱等进行性自然灾害趋重。

(4)发生其它突发性农业自然灾害的。

3.4预防控制

3.4.1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4.2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养殖鱼塘、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并配合水利等部门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修、加固、改造,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4.3修订完善不同类型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农业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的避灾抗灾能力。

3.4.4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疫苗、消毒液、防护用品、肥料和饲草等救灾物资,督导各级农机行业管理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农机设备、配件及救灾用油的贮备和供应。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

3.4.5 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未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风暴灾害发生前,协助当地政府及时组织人员、设备转移。

3.4.6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建议本级人民政府并协助当地气象部门适时实施人工降雨和防雹作业。接到低温冻害、干热风等灾害预报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单位)协调,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熏烟、喷施植物抗寒剂、覆盖以及喷灌等相应防范措施。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级别

农业自然灾害根据其严重性和损害程度,分为一般农业自然灾害(IV级)、较大农业自然灾害(III级)、重大农业自然灾害(II级)、特别重大农业自然灾害(I级)四级。

4.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灾害,为IV级:

(1)发生涉及相邻两个以上市州的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和养殖水面总面积的5%―10%,或受灾面积达到20―40万亩的。

(2)某个市州发生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和水产养殖总面积的10%―15%,或受灾面积达到20―40万亩的。

(3)在特殊情况下需作为一般农业自然灾害对待的。

4.1.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灾害,为III级:

(1)发生涉及相邻两个以上市州的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和养殖水面总面积的10%―15%,或受灾面积达到40万亩―50万亩的。

(2)某个市州发生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和水产养殖总面积的15%―20%,或受灾面积达到40―50万亩的。

(3)在特殊情况下需作为较大农业自然灾害对待的。

4.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灾害,为II级:

(1)发生涉及相邻两个以上市州的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和养殖水面总面积的15%―20%,或受灾面积达到50―60万亩的。

(2)某个市州发生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和水产养殖总面积的20%―25%,或受灾面积达到50―60万亩的。

(3)在特殊情况下需作为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对待的。

4.1.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灾害,为I级:

(1)发生涉及相邻两个以上市州的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和养殖水面总面积的20%以上,或受灾面积达到60万亩以上的。

(2)某个市州发生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和水产养殖总面积的25%以上,或受灾面积达到60万亩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作为特别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对待的。

4.2应急响应行动

在主汛期(每年6―8月),安排成员单位人员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并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级启动应急响应。

4.2.1 IV级

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工作安排。加强灾情调度和农业救灾、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的指导,及时将情况通报给有关部门和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2.2 III级

(1)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商,作出工作部署。加强灾情调度,及时报告灾情,并通报有关部门和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要求,派出工作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争取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救灾备荒种子,必要时可请示农业部动用国家救灾备荒种子。

(5)监督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2.3 II级

(1)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各成员参加。及时将情况报告省人民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和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密切监视灾情动态,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工作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争取及时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请示农业部动用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监督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2.4 I级

(1)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各成员参加。及时将情况报告省人民政府和农业部。重大问题报请省人民政府组织协调。

(2)密切监视灾情动态,主动提出救灾意见和措施。及时向重灾区派出工作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及时争取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及时请示农业部动用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监督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4.3.1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造成重大农业损失的,可直接上报,并同时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4.3.2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一般、较大农业自然灾害信息,定期逐级上报。

4.4信息发布

农业自然灾害的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省农业厅会同省政府新闻办,按照《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5应急结束

当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由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加强与水利等部门沟通,及时调动机电排灌设备和农业机械,进行堵口复堤、农田排涝,疏浚渠道、渔塘淤泥,抢修损毁耕地和各类农业基础设施。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各类应时农作物。

5.2协调救助

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程序及时组织区域间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肥料、地膜、农药、饲草料、柴油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积极与银信部门协商,落实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所需贷款。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对农业损失、农业设施装备财产损失的保险赔付。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所需工作经费,按《湖南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6.2物资保障

在农业自然灾害易发期,相应级别的农资部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农业抗灾救灾物资。各相关单位应优先保障各类农业救灾资金的落实和农业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

6.3信息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应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和“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7.监督管理

7.1 宣传、培训和演练

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大力开展农业自然灾害救助知识的宣传,组织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对救助干部和灾害多发地区及重点行业的救助救护知识培训和演练工作,提高救助技能。

7.2 奖励与责任

对在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3 监督检查

省农业厅、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会同省有关部门(单位)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农业:指种植业、畜牧业、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及相关行业基础设施,不包括林业。

农业自然灾害:指干旱(含高温热害、干热风)、洪涝(含因暴雨造成的洪水、渍涝、泥石流、滑坡等)、低温冻害(含冷害、霜冻、冰冻、雪灾、寒露风等)和风雹(含台风、寒潮大风、龙卷风等风灾及冰雹)等危害农业生产的自然灾害。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省农业厅根据情况变化,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8.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省农业厅印发并负责解释。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灾害应急预案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学校师生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稳定,依据教育部印发的《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风暴、暴雨、沙尘暴、冰雹等自然灾害的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害,对教学秩序造成影响的事件。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三条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党政齐抓共管,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部门和二级学院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尽可能地降低或消除因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学校和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 为切实做好我校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成立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负责人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党委宣传部、团委、校长办公室、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负责人共同协调处置。指挥部设在保卫处。

第五条 建立健全学校与二级学院、单位联动协调机制,发生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成员、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学院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全方位处置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工作局面,确保预防、检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和正确应对。

第六条 处理突发事件,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依法开展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介入和求助。

第七条 宣传部门要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第三章 应急预案体系

第八条 学校总体应急预案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教育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

第九条 学校各二级学院在学校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学校总体应急预案的精神和要求,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订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第十条 具体工作应急预案应针对某个时段、某项具体工作由主管、牵头单位制定。

第十一条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第四章 预防和预警机制

第十二条 要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 向领导小组及时报送突发事件是各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全校各单位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送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应急信息报送系统。

第十四条 学校要通过课堂教学、培训、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展览、板报专栏、网络、广播等生动活泼的形式与途径,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防灾减灾教育,敏感时期要落实各级值班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排查和消除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 要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要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的素质和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第五章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

第十六条 参照国家有关标准,结合我校实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4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

1.洪涝灾害:重要江河发生20年一遇以上洪水或水位超过保证水位,城市受淹,学校绝大范围发生洪涝。

2.地震灾害:发生6.5级以上严重破坏性地震。

3.损失情况:因灾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二)重大事件(Ⅱ级)

1.洪涝灾害:发生10年—15年一遇洪水或水位接近保证水位,城市受淹,学校大范围发生洪涝。

2.地震灾害:发生5.5级以上6.5级以下严重破坏性地震。

3.损失情况:因灾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三)较大事件(Ⅲ级)

1.洪涝灾害:发生5—10年一遇洪水或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学校受淹,较大范围发生洪涝。

2.地震灾害:发生4.7级以上5.4级以下一般破坏性地震。

3.损失情况:因灾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

(四)一般事件(Ⅳ)

1.洪涝灾害:发生3—5年一遇洪水或水位接近警戒水位,学校局部范围发生洪涝。

2.地震灾害:发生4.7级以下一般破坏性地震。

3.因灾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其他自然灾害参照国家、省、市标准,及和我校实际确定。

第六章 处置程序

第十七条 发现或接到较大以上预警信息,必须在10分钟内据实向领导小组报告,坚决杜绝谎报、瞒报、漏报、错报。

第十八条 信息报送应包括:

(一)时间、地点、规模、影响范围、信息来源等情况;

(二)事件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三)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四)事态现状、处置准备情况和其他需报送的情况。

第十九条 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发布处置信息。

第二十条 确认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成立指挥部,研究事件级别,制定处置方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各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快速、准确、高效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一条 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各相关单位应立即到位,并保持通讯联络顺畅、快捷,按照事件的性质规模、范围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紧急情况需外部协助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求助。

第二十二条 应急处置措施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

除按照Ⅱ级事件处置程序外,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保卫部门维护现场秩序,防止有人寻隙滋事,并及时请公安部门协助工作,有关部门做好装备、物资准备。

(二)重大事件(Ⅱ级)

各单位投入抢险救灾、疏散人员、救治伤员。

(三)较大事件(Ⅲ级)

保卫处进入现场,维持秩序,各单位做好单位和周边的排险和师生疏散工作。

(四)一般事件(Ⅳ)

基建处、后勤管理处进行建筑、水电的检查修缮、疏通道路、排水设施,各单位积极配合。

第七章 后期处置

第二十三条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以后,立即开展以下后期处置:

(一)工作重点从应急转向善后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二)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尽快复课,根据灾情调整教学计划和师生生活安排。

(三)校医院要做好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工作,全力抢救伤员;配合其他工作组共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和流行。

(四)做好心理救助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受灾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和救助。

(五)积极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师生员工和家属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协助地方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

(六)做好受灾师生的转移和临时居住安置工作必要时可向民政部门求助。

(七)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秩序。

(八)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对安全隐患及时防范﹑补救,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乡新市人民政府善后工作计划,做好在灾害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

(十)协助并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十一)根据受灾情况组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参与善后救援。

(十二)外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安置外国专家,接待可能参与救灾的外国救援人员。

(十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章 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四条 按照《乡新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评价单位和单位领导在突发事件处置中的责任落实情况。

第二十五条 在突发事件处置或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或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学校党政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灾害应急预案 篇6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局应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按照以人为本、避免伤亡原则和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特编制本方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灾害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生产安全灾害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安徽省政府令第232号);《生产安全灾害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皖政办〔2013〕41号);《阜阳市安全生产灾害灾难应急预案》(阜政办秘〔2011〕58号);《安徽省安监局生产安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皖安监应〔2016〕81号)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冬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我局对在建工程的应急预防和发生突发事件(灾害)时的应急处理。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按照《阜阳市安全生产灾害灾难应急预案》的规定,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设立低温雨雪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其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质科,负责组织应急值守事宜,接收灾害信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市安全监督部门报告灾害信息;接收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呈报局领导阅批,并将指示转有关科室和单位办理;负责本局应急处置过程中人员的车辆和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及事发项目办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事发项目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指导灾害现场应急救援,提供灾害单位业务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参与救援;通报灾害情况等。

2.3现场应急救援根据处置需要,可设立下列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负责协调配合本项目抢险救援人员、其它项目支援人员、协调社会救援支援人员组成,组织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

(2)医疗保障组:负责协调配合卫生、医疗部门人员,协助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工作。

(3)治安警戒与交通管制组:负责协调配合公安等部门人员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保护灾害现场,实行交通管制等。

(4)人员安置与后勤保障组:负责协调配合人员的疏散安置、遇险遇难人员亲属安抚和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资金、通信、交通、电力的保障。

(5)综合信息组:由应急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灾害信息综合整理、报送工作。

三、应急响应

3.1启动应急响应

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

因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同时启动《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生产安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3.2应急工作处置

接到灾害报告后,启动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进入响应状态,作出如下处置:

局长或授权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赶赴灾害现场指导协调,对事发地项目救援机构提出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和要求;指导、协调灾害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按照应对灾害需要,调集应急所需物资、装备、车辆,确保应急保障工作。协调市有关支援部门、相邻项目工地救援人员、专职救援队配合支援。动员局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现场灾害风险不能及时消除的,指导救援现场撤出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

3.3.应急工作措施

雨雪天气工作人员进场前须进行专项安全教育,清扫道路积雪、结冰,保持道路清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即将发生或已发生时督促指导各项目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听取天气预报,降雪之前,将不必要的设备收起,防止积雪负重。

(2)雪天过后及时检查机械设备,及时对机械进行积雪、冰碴清理作业,应遵守停机断电挂警示牌制度。及时清理基槽、方沟上方的积雪,及时清理临建设施上的积雪,防止积雪过多发生坍塌现象。

(3)发现有坍塌迹象时,发现人应立即告知其他人员及时撤离坍塌区。

(4)如发生坍塌灾害,立即封闭现场,避免二次灾害的发生。立即组织人员清理坍塌部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脆弱部位加固。

(5)施工人员清理积雪期间,必须做好安全防护,避免发生人员伤害。

(6)如发生临建设施损坏,施工人员不能再进入建筑物内,且要及时清理积雪及损坏的建筑物。

(7)如发生人员伤害,应立即联系现场急救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治,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3.4信息报告

发生灾害,灾害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办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项目概况;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灾害现场情况;灾害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准备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局应急领导小组将根据灾害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同时,按照市安委会和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的相关要求,将雪情冻情灾情和突发事件信息向上报送信息。

四、应急救援总结

灾害发生单位在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完整、准确的记录灾害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妥善保管相关原始资料和证据;在灾害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形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调查组。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制定、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灾害应急预案 篇7

台风来了怎么避——尽量避免河边走

(1)不要在建筑物旁避风躲雨,强风有可能吹倒建筑物、高空设施易造成人员伤亡。

(2)尽量避免在河边和桥上行走,行人在路上、桥上、水边容易被吹倒或吹落水中,摔死摔伤或溺水。

地震来临——送你防震自救口诀

(1)高层楼撤下,电梯不可搭。

(2)平房避震有讲究,是跑是留两可求,因地制宜做决断,错过时机诸事休。

(3)次生灾害危害大,需要尽量预防它,电源燃气是隐患,震时及时关上闸。

(4)强震颠簸站立难,就近躲避最明见,床下桌下小开间,伏而待定保安全。

(5)震时火灾易发生,伏在地上要镇静,沾湿毛巾口鼻捂,弯腰匍匐逆风行。

避免雷击灾害——远离天线、电线杆、避雷针

(1)远离建筑物的避雷针及其接地引下线。

(2)远离各种天线、电线杆、高塔、烟囱、旗杆,如有条件,应进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金属壳的汽车、船只,但帆布的篷车、拖拉机、摩托车等在雷雨发生时是比较危险的,应尽快远离。

(3)尽量离开山丘、海滨、河边、池塘边,尽量离开孤立的树木和没有防雷装置的孤立建筑物,铁围栏、铁丝网、金属晒衣绳边也很危险。

(4)外出时应穿塑料材质等不浸水的雨衣,不要骑在牲畜上或自行车上;不要用金属杆的雨伞,不要把铁锹、锄头扛在肩上。

(5)人在遭受雷击前,会突然有头发竖起或皮肤颤动的感觉。这时应立刻躺倒在地,或选择低洼处蹲下,双脚并拢,双臂抱膝,头部下俯,尽量降低自身位势、缩小暴露面。

(6)关好门窗,防止球形雷窜入室内造成危害;把电视机室外天线在雷雨天与电视机脱离,而与接地线连接;尽量停止使用电器,拔掉电源插头;不要打电话和手机;不要靠近室内金属设备,不要靠近潮湿的墙壁。

灾害应急预案 篇8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公司《冬季生产行车安全防范措施》等规定编制。本预案适用于xx分公司所属车辆在雨雪冰冻生产运行突发的各类事件。

二、防雨雪冰冻救灾工作指导思想

防雨雪冰冻救灾,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为指导,以减公司财产损失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为目标。实行安全生产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本着以防雨雪冰冻救灾主、救助为辅的工作原则,确保防雨雪冰冻救灾工作目标实现。

三、防雨雪冰冻救灾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通过各种宣传工具,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防雨雪冰冻救灾知识,教育全体员工,充分认识防雨雪冰冻救灾的重要意义,多学习了解一些防雨雪冰冻救灾的基本知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

2.组织准备:各配送中心建立防雨雪冰冻救灾指挥小组,健全防雨雪冰冻救灾检查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做好防雨雪冰冻救灾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要登记造册、提出处理意见,发出除险责任通知书。要高度重视防雨雪冰冻救灾工作,落实各项防雨雪冰冻救灾措施,保证通讯畅通,并建立监督机制。

3.工作准备:要加强对各类防雨雪冰冻救灾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限期整改,高度重视雨雪冰冻期间车辆运行安全工作,认真排查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4.物资准备:根据可能发生的雨雪冰冻救灾险情抢险要求,事先准备好抢险物资和器材,以备急用。加强对重点防雨雪冰冻部位的检查监督,有效的预防雨雪冰冻救灾事件。

四、防雨雪冰冻事故救灾小组组成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应急救援办公室:xxx

五、防雨雪事故事故救灾小组职责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安全稳定。做好防雨雪灾害的宣传教育、组织防灾害的演习工作。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

1出现异常冰雪天气后,根据危害程度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全配送中心力量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使损失降到最低限,迅速恢复或达到新的稳定运行状态。

2立即向北京分公司报告本配送中心的灾害情况、事故现状、损失和处理进展情况。

3在情况紧急或事故后果严重时,及时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请求支援。

4组织各应急小组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要坚持保人身、保设备的原则,避免重大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

5组织提供生产恢复所需要的备品备件、车辆;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事故处理必须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6完成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经过、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7根据冰雪灾害性质和本配送中心事故发生情况、应急处置情况等,组织修订应急预案和演练。

六、预防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雨雪冰冻防范工作。按照集团公司办公厅《关于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应急小组人员和应急车辆,做好灾害应急救援抢险的准备工作。主动和甲方进行协商沟通,取得甲方领导的理解和支持,落实好油品配送计划和资源抢运工作,妥善解决好执行运输配送计划和确保安全环保运行工作的关系。

2、加强信息沟通,实施天气变化报告制。建立气象沟通机制,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天气的变化,若发生暴雨、冰雹、暴风雪、寒流等极端天气情况,及时向分公司总调度室报告。若产生由极端天气引发的灾害,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应对,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3、落实应对措施,确保车辆行车安全。对驾驶员进行冬季行车专项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做好防滑、防爆、防火、防冻的各项工作。运行车辆要配备防滑链条和铲除冰雪的工具,天气变化时生产管理人员要跟车上路,车辆归队时,要加强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切实将预防应对措施落实到位。针对雨雪冰冻天气道路湿滑、能见度差等特点,GPS监控调度要根据天气路况适时调整车辆限速标准,降低行车速度,必要时安排人员在坡路、弯道、险道等危险路面撒消防沙,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4、加强值班职守,做好防范灾害报告制度。落实分公司值班制度,服从安排,确保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能落到实处。加强对雨雪冰冻灾害情况沟通和信息反馈,严格落实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确保信息畅通和重大信息及时上报。

七、应急报告

1、当雨雪冰冻生产运行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按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流程图,立即向化工分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

2、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规模、起因、现场情况及所采取的措施,人员伤亡情况和环境污染及请求救援情况等;

3、当雨雪冰冻生产运行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安全法》的规定,事故现场当事人或发生单位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事发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4、当雨雪冰冻生产运行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导致发生火灾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立即向事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八、应急救援

1、应急救援管理办公室、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指定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通讯联系畅通。

2、应急救援处置中心成员到达现场后,协调和指导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将事故现场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情况等信息及时向分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报。

4、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应急救援需求,化工分公司化工分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请求外部提供各方面的支援。

5、应急救援处置中心进行现场处置救援,还应根据事态发展,做好进一步扩大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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