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观后感汇集12篇

发表时间:2024-02-08

怎样才能写出一篇好看的关于观后感的作品名称呢?选择一个自己最深刻的感受,用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达出来。这篇文章的重点是探讨与“安全生产观后感”有关的主题,希望你可以从中得到启示!

安全生产观后感(篇1)

通过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实用知识书籍,对消防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也掌握了一些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对此,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消防安全治理应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消防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火灾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工作中却往往被忽视,被麻痹,侥幸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确实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会回过头来警醒。这就是因为没有把防范火灾的工作放在第一位所导致的。“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十八个字至今仍是消防安全治理的主旨所在。

做好预防工作的关键是提高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用实际行动和措施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工作要做到“三个抓”,不为隐患留空隙心得体会

1、是要“抓重点”。除定期培训外,涉及易燃易爆设备、物品的部门还应定期组织防火检查,记录火灾隐患,及时学习整改,向重点部门各方面深化消防意识和技能。

2、是要“抓薄弱”。火灾安全隐患较少的区域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区域,但安全隐患较少并不意味着就没有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隐患不同。

3、要“抓细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火灾的防范要从大处着眼,但应该从小处做起。细节不易引起注意,如绝缘材料老化、废纸篓错位等。

久事商务大厦管理处

2013年6月13日

安全生产观后感(篇2)

安全重于一切,各种安全事故的学习和安全事故后家庭圆满破碎的画面,让我们更深刻的了解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我明白在日常生产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问题,增强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潜力,做好互保联保工作,时刻注重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我们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我们要吸取安全事故的教训,对安全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认真的重视起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也要确保身边同事、公司财产的安全,每次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痛心的教训,我们要重视!重视!再重视!

学习各种安全知识,熟练掌握岗位安全规程和各种安全技能,对公司和对个人都是百益无一坏的。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安全制度,我们员工之间要相互照应,及时掌握工作状况,发现违规作业行为及时劝诫,这样才能营造更安全的工作环境,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更好的展开,才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想透过这样的学习,我们作为员工的有了更清醒的工作目标,安全生产重在防范,安全职责重于泰山,我们千万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

安全生产观后感(篇3)

● 科学管理,精心施工。

● 严格质量,优良出品。

● 科学管理,施工规范。

● 安全第一,质量为本。

●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

● 安全勤劳,生活美好。

● 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 疏忽一时,痛苦一世。

● 生产再忙,...

● 科学管理,精心施工。

● 严格质量,优良出品。

● 科学管理,施工规范。

● 安全第一,质量为本。

●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

● 安全勤劳,生活美好。

● 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 疏忽一时,痛苦一世。

● 生产再忙,安全不忘。

● 安全三个宝,上班莫忘了。

● 正确使用它,事故就少了。

● 严把质量关,宽广企业路。

● 树名牌意识,创精品工程。

● 生命是个宝,健康最重要。

● 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 人人讲安全,家家保平安。

● 安全不离口,规章不离手。

● 安不可忘危,治不可忘乱。

● 想要无事故,须下苦功夫。

● 事故不难防,重在守规章。

安全生产观后感(篇4)

安全无小事”这句警醒我们的话在12月4日这天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不管是运行人员、检修人员还是基层管理工作者,工作中都必须从全局出发,从细处入手,越是细微的地方,越是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不能因为“这是小事”而放松警惕,“小事”同样要求我们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处理。只有这样,我们在工作中才能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安全。针对12月4日的事故,总结得出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1、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流程办事。

省公司入主明星电力以来,给明星公司带来了新的管理形式和管理理念。但我们部分职工未及时跟进,没有做到清空思想,转变观念,做事仍然存在想当然,不负责任,随意操作。无视安全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这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根源。制度犹如法律,制定出来后就要求我们共同遵守,流程是我们工作的过程,应等同于制度,同样要求我们严格遵守。不按制度执行,不按流程办事,就会出现差错,最终酿成事故。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技能水平

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我们必须对12.4事故进行分析总结,吸取教训,总结经验。首先应加强自身对安全规程和各类规章制度的学习,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不越雷池半步。如典型的“两票三制”、“六要十二步”。规程及规章制度的学习不能流于形式,不能走马观花;要结合我们工作实际,在学习的同时,组织相互讨论,明确自身工作中容易犯的各项规程规范条款,以便以后的工作加强注意,规范自身的工作作风和工作行为,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其次,我们要加强业务技能的培训学习。12.4事故体现出我们自身技能水平差,操作能力弱。

我们必须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培训学习的力度。培训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自身综合素质的培训,二是义务技能的培训。自身综合素质的培训更多的是靠我们自己的自觉学习,多读书,了解各类文化知识,提高个人综合涵养;业务技能的培训既需要理论知识的丰富,更需要实际操作技能的锻炼,这两方面都需要我们主动学习。多看、多问、多练是提高我们操作技能的必要手段和方式(但练习必须是在有人监护,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既要熟悉分公司的接线方式,也必须对系统线路进行必要的了解。只有业务技能提高了,我们才能在处理事故时统筹安排,对故障设备进行关键点检查,及时发现故障根源,对症下药,避免事故扩大化。

3、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长期贯彻执行

结合我自身工作特点,作为安监员,为以后预防各种安全隐患事故发生,一要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和培训,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技能水平,曾强对设备的隐患排查能力;二要加强对人员的隐患排查。经常和各科室领导组织对各岗位人员的安全技能水平进行抽查,并及时向领导报告安全生产形式,采取措施组织整改,检查整改效果,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对隐患的排查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早发现,早治理的原则,对未及时整改的,要求说明原因,做好备案,限期整改。从根本上保障人员、设备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观后感(篇5)

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以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刘鹤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王勇国务委员总结讲话精神,抓好今后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专门部署。让我了解了此次会议的重要意义。

其中刘鹤副总理提出的安全生产15条重要举措,让我深刻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重要举措强调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生产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理念。

作为国企中普通的一员,应坚决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一、我应该做到跟公司思想统一、提高自身安全意识、明确岗位任务,落实安全责任。

二、作为部门的兼职安全人员,将集团、区域及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时进行传达及培训。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应配合部门主管做好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工作,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应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做好部门人员月度常规安全培训,积极参加安环部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安全生产观后感(篇6)

新《安全生产法》十二大变化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炳国

2002年6月29日,《安全生产法》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审议通过,200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当时,我国从国家到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刚刚成立,结束了建国几十年来安全生产领域缺乏综合性法律的历史。当时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存在诸多弊端,更加强调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而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调不够。

这必然导致政府监管责任过大、责任过重、企业违法成本过低、自觉性过低。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不可避免,难以有效遏制违法生产行为。针对《安全生产法》存在的诸多弊端,才有了新修正的《安全生产法》。对比原《安全生产法》和新修正的《安全生产法》,笔者认为主要有十二个显著变化。

一、立法目的更加明确

在立法定位方面,这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做了三个创新,一个是在很多地方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改成了“安全生产工作”,这说明以前的《安全生产法》是个管理法或监管法,现在变成了一个全方位的工作法,以前更多的强调政府的监督管理,新的安全生产法更强调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变为安全生产,看似简单的文字修改其实意在非常深刻。第二个创新就是把原《安全生产法》“促进经济发展”改为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修改前的安全生产法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落脚点,经济发展高于安全生产,这不符合以人为本的要求和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要义。

修改后的表述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就克服了这一问题。新《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由经济领域扩大到了社会领域,扩大了安全生产外延和内涵,进一步完善了制定这部法律的目的。第三个创新就是这次修改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

以前经常看见新闻报道,某某人为了保护国家财产献出了宝贵生命,但现在很少这种报道了,因为国家已经不鼓励这种财产第一,生命第二的做法,更加强调生命至上,更加强调以人为本。以人为本,首先就是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

科学发展观有三个发展:一是清洁发展,二是经洁发展,三是安全发展。清洁发展是环境保护问题;经洁发展是节能降耗问题;安全发展当然是安全生产问题。

不顾人的生命与健康,脱离了以人为本,去大谈经济发展,就是畸形的发展,是逾越“红线”的发展,经不起历史的考验。我们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但不要血淋淋的的发展。发展是硬道理,但不顾工人生命与健康,让工人活得毫无尊严的发展就是没道理,就是犯罪,坚决要不得。

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纳入法律,体现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这也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建设中国梦的具体落实。

二、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新法确立了“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分别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首要地位、安全生产的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从建国(1949)到2014年的65年间,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在逐渐演变:1949-1983年,“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1984-2004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

2002年,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方针被写入了原《安全生产法》。2005年至今:“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新《安全生产法》重新明确了安全生产的十二字方针。同时,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这是新《安全生产法》在体制机制上的重大创新。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职工参与责任、政府监管责任、行业自律责任和社会监督责任。

三、确立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均未提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在安全生产领域第一次提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那个时候还不叫安全生产标准化,叫安全质量标准化。后来的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2011年《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均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于2011年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实施方法和工作要求。这也是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效率最高的专项文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加强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基础性工作,是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水平的系统工程,是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

新《安全生产法》就这一个地方提到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后面也没有对应的法律责任,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这项工作新《安全生产法》予以了认可。

4、 明确了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一些乡镇企业发展速度相当快,特别是东南沿海一些省份,一些乡镇企业上千家,小微企业大量涌现。小企业生产条件比较差,发生事故的机率比较大,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原《安全生产法》对于安全监管的职责明确到县级以上政府,但在实践中,不少中小企业都在乡镇一级,此次修改目的是把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进一步拓展到乡镇一级政府,强化监管。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考虑到乡镇政府在机构人员方面有所限制,不像县市以上的政府都有职能部门,可能在监管工作上会带来一些困难;所以法律的规定稍微原则一点,只明确了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并不是说把乡镇的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压给乡镇政府了,县市就不管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仍然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开发区街道办事处、管理机构应当相互协调。

五、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五是为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保障力度,增加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

六、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为解决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问题,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队伍朝着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国家自2004年以来连续10年实施了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21.8万人取得了资格证书。截至2013年12月,已有近15万人在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登记执业。

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并从两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是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

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2007年1月11日发布)的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分为煤矿安全、非煤矿山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危险物品安全以及其他安全五类。今后,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进一步完善分类标准。

七、进一步强化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从目前的安全生产事故来看,80%的事故是由于安全培训不到位造成的。针对实践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落实、不规范甚至流于形式等问题,为了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落到实处,保证教育和培训的效果,本次修改专门增加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便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查阅档案、记录,加强监督检查。

国家前一段时间把安全培训资质的行政审批去掉了,好多人认为安全培训弱化了,但从新的《安全生产法》可以看得出来,安全培训不光没有弱化,反而加强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新《安全生产法》专门增加了条款,规定企业必须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如果不建立,还有相应的处罚;2、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里面,这次新增了一项责任,就是安全教育培训职责;3、强化用工单位要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四。用人单位应当对学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上四点都是新《安全生产法》里面新增加的内容。

八、进一步加强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和管理工作,努力预防事故先发制人,是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关键,也是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工作。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强化了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1、第18 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职责;2、专门新增加了第38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调查处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隐患的调查处理,应当如实记录,并向职工报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立健督管理职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3、第56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向有关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4、第57条规定工会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时, 有提出解决的建议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5、第71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等等。后面有两条法律责任与其对应,一个是第98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另一个是第99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赋予安监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利

新《安全生产法》修订的最大亮点就是第67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

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做出行政强制措施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申请程序复杂,拖延时间较长,但在事故很可能一触即发的紧急情况下,有必要直接赋予监管部门一定的应急处置手段,防止严重后果的发生。新《安全生产法》赋予安监部门可以采用行政强制措施,但行政强制措施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用的,必须满足七项限制性条件:1、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做出的决定;2、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4、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5、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6、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7、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

十、鼓励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保险费。对生产经营单位来说,这是一项强制性的义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但是,工伤保险仍然存在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比例比较低,只有25人

9%,也就是说,近75%的农民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当然,他们也很难得到工伤保险给予的基本保障。其中许多农民工从事采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和建筑等高危行业。他们受教育程度较低,年龄较大,在就业竞争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要求企业为其购买工伤保险的资金并不多。这些企业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农民工的社会救济和补偿难以落实,往往是政府充当最后的买主。

企业死人,政府发丧。工伤保险存在的第二个问题,是它没有解决事故发生以后,现场施救的资金来源及第三方受事故损害的赔偿等问题。工伤保险是企业职工一对一的保险,一旦事故波及到企业职工以外的第三方,比如说化工企业发生泄漏、爆炸,矿山尾矿库发生溃坝,受到侵害的往往是与企业根本不搭界,没有工作关联的无辜群众,这一部分人受到了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损害后,得不到工伤保险的补偿。

新法总结近年来的试点经验,通过引入商业保险机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就有效的避免的工伤保险的不足,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强化了安监部门现场监督检查职权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享有的现场调查取证权、现场处理权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1.现场调查取证权。

包括:(1)有权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不得拒绝。(2)有权向被检查单位调阅与监督检查有关的资料,如涉及高危作业的有关生产工艺的资料,安全设施、设备的档案资料,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的资料等。

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3)向有关人员,包括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有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等,了解相关的情况。有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现场处理权。包括:

(1)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2)责令排除事故隐患。对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有权责令被检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立即予以排除。

(3)责令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权。如果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属于重大隐患,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不能保证人员安全的,有权要求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同时要求暂时停止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作业,或者暂停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设施、设备的使用。只有在重大事故隐患被排除后,经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审查同意,生产经营单位才能恢复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恢复有关设施、设备的使用。

(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予以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3.采取查封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权。

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这里所讲“查封”,是指张贴封条或者其他必要措施封存起来,未经查封部门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启封、动用。这里所讲“扣押”,是指把设备等东西运到另外的场所予以扣留。

新《安全生产法》赋予安监部门两项新的行政强制性措施,一个是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另一个是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

十二、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违法成本太低,不足以震慑企业,是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原因之一。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管人员的行政责任等都加大了处罚力度。

一是确立了有错必罚原则,对安全生产所有违法行为,都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

二是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这个行政法规的一些处罚规定上升为新安全生产法法律责任条文,较大幅度地加重了处罚力度,尤其是提高了罚款数额。凡发生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罚款的“起步价”从原来的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也就是一般事故罚款20万至50万,较大事故50万至100万,重大事故100万至500万,特别重大事故500万至1000万;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至2000万。也就是说“封顶价”从原来的500万元翻番至2000万元。

目前所有法律中这个罚款数额应该是最高的,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而是发现违法行为可立即处罚并提出整改要求。

三是不仅处罚单位,还处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的处罚为: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发生事故,不光对企业负责人罚款,还确立了行业终身禁入制度。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四是建立了部门联合惩戒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针对实践中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上市公司“不怕罚款怕曝光”的情况,新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金融机构。这个企业有安全隐患,可能造成重大事故或者被关闭,投资部门他们就会考虑我是不是给你贷款或者给你投资;证券部门就可以不让你的股票上市,你上市了也不能让你再融资。

国土资源部门就不给你建设用地等等。

以上是本人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不成熟的见解,不当之处,望批评指正。

安全生产观后感(篇7)

近期安全环保部组织学习了“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集团总裁4月1日安全专题会议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了会议中提到的“安全生产15条重要举措”。通过此次学习,我深刻感受到国家领导人和集团公司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即生命至上,安全至上!作为企业的一名普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我要坚定不移的执行党中央和公司的安全指引方针,同时结合自身岗位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明确自身的岗位职责。根据公司岗位职责规定,认真履行和落实岗位职责,不折不扣。

二、正视自身的不足点。积极寻找岗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加以改正和学习,做好“岗位对标”和自我考核,坚定打铁还需自身硬。

三、加强现场检查监督。根据程序规定和现场需要,做好现场各类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大检查频次和监督时间,做好风险管控和闭合管理。

四、法不则人。厂区内对待三违和触犯红线情况,不管是公司领导还是普通员工、不管公司人员还是外来人员,必须坚决遏制,做到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五、正视和理性的认识防疫安全。防疫安全等同安全生产,防疫工作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就没有保障。

总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做到全员参与,强化全员的安全环保意识,提高全员安全环保素质,落实人员考核激励机制,做到人人抓安全、事事要安全、时时讲安全,最终才能达到处处都安全的安全状态。

安全生产观后感(篇8)

新年刚过,所有的工作开始步入正轨。20xx年2月9日,输配电线路分公司线路检修班班长龙云组织全班班员,集体观看学习了《江西电网安全生产警示录》。

这是一部用事故和教训写成的教科书,这是一段悔恨与泪水交织的记忆。反思过去,总结教训,警示后来,是对现实和未来责任的担当。

首先我们学习第一部分电网安全事故、第二部分基建安全事故、第三部分农电安全事故、第四部分交通安全事故。

1、1995年8月8日,景德镇供电局职工李某在10kv作业中,误碰同杆架设的10kv带电线路,造成触电坠落,摔成重伤。

主要违章点分析:对作业现场为进行勘察、对作业现场为进行危险点分析、未装设接地线、未验电、监护人监护不到位。

2、20xx年5月28日,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送电一公司在500千伏文赣Ⅰ回线路施工时,塔上工作人员将金具代替工具,引发一起导线坠落伤人的施工事故。

主要违章点分析:紧线施工现场没有封闭管理、使用金具代替起重工具、现场布置不合理。

3、20xx年12月9日,九江供电公司驾驶员李某因公事驾驶一辆丰田小客车,途经昌九公路时,车辆左后轮突然爆炸。事故后,由于司机李某操作不当,造成三死三伤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主要违章点分析:车辆检查不够、司机处理异场情况不当、不系安全带上述的案例集中反映了各类有关电力安全生产的事故,从中,我们深入学习了有关电力生产的违章操作事故,电力基建和交通安全等事故违章事故。

威威铁塔,系系引线,光明的背后,暗藏着隐患。安全是什么?安全就是责任!安全就是生命!这些安全事故,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和人生都有深刻教训;在今后的工作的中,我们必须把“安全”二字常记于心,时刻铭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八个字方针,从根本和源头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实现电力安全工作,安全生产,安全运行。创造“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的和谐局面,努力打造“电网坚强、资产优良、服务优质、业绩优秀”的电网公司。近期,在车间领导的组织下,我们货运车间全体员工到清涧站学习了近年来铁路发生的几起重大安全事故。

通过这次学习,让我们深刻体会到安全责任的重要性。每次事故的发生,都会对社会造成重大的影响,更重要的是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甚至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在这个社会高度发展的时代,在我们加大力度呼吁安全生产的今天,安全已是企业发展的主题,更是企业发展之根本,企业发展之命脉,没有安全就谈不上企业的稳定、发展,没有安全就谈不上职工的幸福生活。然而由于个别人不注意安全,不讲安全,不懂安全,思想意识淡薄,把我们的操作规程、安全规程作为条条框框来摆设,使安全生产这句话在我们这儿成为一句空话,成为天方夜谭。一起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损失是惨重的,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损失更是无法估量的,它是一切无法弥补的灾难,也就在这个噩梦般的日子里,一幕又一幕,催人泪下的情景,一个又一个惨痛的教训,让我们永远无法忘怀。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我们应该从零开始,从零发展,以足够的信心去迎接它,去战胜它,并且积极参加安全教育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努力杜绝三违操作,远离安全事故,让安全生产成为我们的一个习惯,让我们的行为变得更安全。

生命诚可贵,安全责任大。安全工作每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都是一个新的起点,为了社会的发展,为了个人的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让我们从个人做起,从小事做起,把安全工作作为每天的头等大事来抓,认真做到“从零开始,从零发展”。让安全时刻伴随着企业兴旺,家庭稳定,社会发展和进步,作为我们言行中永远坚持的理念。

安全生产观后感(篇9)

《安全生产书籍读后感》


安全生产对于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因为它关乎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认知和培养安全意识,我阅读了一本名为《安全生产手册》的书籍。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深刻理解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学会了如何预防事故和保障自己的安全。


这本《安全生产手册》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读者介绍了各种常见的安全事故和事故预防方法。书中详细介绍了工业、建筑、交通等各个领域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说明。通过这些案例的描述,我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事故的严重性和损失巨大的后果。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了解到了许多我之前从未想过的安全隐患和事故原因。比如,在工业生产中,电气设备的漏电、火灾和爆炸是常见的事故类型。为了避免这些事故的发生,书中提醒读者应该使用合格的电气设备,按照规定进行保养和检修。书中还详细介绍了防止高温、有害气体泄漏和机械设备事故的方法。通过这些内容,我逐渐提高了自己的安全意识,学会了如何判断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自己。


除了工业领域,建筑和交通领域的安全问题也是书中重点介绍的内容。在建筑方面,书中重点强调了建筑物的结构稳定性和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通过这些内容,我了解到了建筑物设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技术要点,以及如何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建筑设备。这不仅对我工作中的安全意识有所启发,也对我日常生活中的安全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


对于交通领域的安全问题,书中着重介绍了交通事故的常见原因和预防方法。通过了解这些原因,我学会了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并以身作则,成为一个守法的驾驶员。同时,书中还提供了一些经典案例,教会我们如何正确处理交通事故以及如何预防和应对紧急情况。


通过阅读《安全生产手册》,我深感安全生产是一个非常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我们都应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安全意识和培养安全文化。只有这样,才能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小编认为,《安全生产手册》是一本非常有价值的书籍。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不仅学到了许多实用的安全知识,而且对安全生产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我相信,只要每个人都能认真阅读这本书,并将其中的安全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我们就能共同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社会。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关注安全生产问题,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安全生产观后感(篇10)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这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一句话,是保尔发自内心的感想。是的,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有很多人却不懂得去珍惜自己的生命,不但没有珍惜生命,还因为安全意识不强而丧失了性命。

从这些安全事故案例中可见,造成事故的原因不外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所以我们应该从基础做起。

常言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安全生产事故给我们带来的伤害是刻骨铭心的。对于事故我们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无论自己的还是别人的事故教训都要汲取,要避免在一个坎上绊倒两次。事故教训就是预防针,避免事故最重要的就是预防,预防最重要的就是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最重要的就是落实,落实最重要的就是我们自己。把自己的安全寄托在别人身上是不明智的。要时刻清醒的认识到:我们可能随时处于危险之中。如果能做到汲取别人的教训,避免自己的事故那就是安全意识的最高境界。

安全生产的前提是遵章守法。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提高安全意识从每一天的工作做起,从一点一滴开始。职工生产在第一线,现场环境复杂有时存在着不确定的因素,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和处理问题时,应时刻保持冷静的头脑并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以不变应万变,防范各种突发情况。每一位职工都要有危机意识,事故是对思想麻痹者的惩罚。切莫让一时的疏忽,成为你终身的遗憾。

日常生产中,存在很多的危险源点和安全隐患,我们要熟知危险源点,要时时排查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当班员工可能会因为工作量比较大,而没有排查安全隐患;所以我建议公司应该成立专业的隐患排查小组,一天三次或四次地对全厂各个岗位的设备和隐患进行专业的排查。

这次观看完之后还使我认识到班组安全管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作为企业各项制度的执行者,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班组长必须实实在在,认认真真的作好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工作中,班组长应多留心,随时掌握组员的情绪和行为变化等情况。发现有波动者,必须采取不同方式加以疏导和解决,避免事故的发生 。只有这样班组这个集体才会更有活力,长期安全才能有保障。

最后我认为:安全靠人,人必须有一定的安全素质,即道德修养,责任心,岗位技能,健康的身体等;安全靠企业领导,领导高度重视,舍得投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安全靠制度,用科学的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安全靠机制,建立健全奖惩机制,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实行重奖中罚;安全靠管理,建立安全管理体系,重视过程控制,实现规范化管理。

安全生产观后感(篇11)

不失范,不逾矩

质量和安全比泰山更重要。中国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国家,以人的安全为出发点。在改革开放的春雷声中,我国展现出勃勃生机,各项工程如雨后春笋冒出尖牙,迅速成长。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质量安全在生活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我国在建筑行业也推出了各种标准,质量安全投入逐年增加。

作为一名中铁四局员工,我们在工作中的举动,不只是关乎着自己的安全,还影响着他人的安全。千里之堤毁于蚁巢,相差千里。因此,我们要时刻牢记质量安全,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劳动技能,不断学习行业标准,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同时,要结合现场实际,认真实践,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

“杭州地铁事件”犹如昨日之事,历历在目。由于现场施工人员的疏忽大意,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导致许多家庭支离破碎。遇难者也许丢进人海中毫不起眼,甚至渺小,但是对于他们的妻儿父母来讲,他们就是他们的天,他们的所有。

你可以想象当天空降临时人们是多么绝望和无助。

为了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为了他人的幸福,我应该保持严谨的态度,不断学习知识,不断积累经验。在工作中,积极检查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提前发现安全隐患,提前消除,做到事前预防。

图纸是一项工程的灵魂,也是业主所要表达的思想。我们要善于钻研图纸,把图纸所要求的全部认认真真展示出来。规规矩矩按照标准规范去执行,也是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的一项大关。

工程项目才可以让人放心去使用,更好的为人们服务。

工作之中,我要不失范,不逾矩,防患于未然。

嗨你哪个部门的

安全生产观后感(篇12)

安全生产是每个工人、每个员工必须要重视的问题,它关系到自身的安全,也关系到周围人的安全。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我选择读了一本名为《安全生产》的书籍。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很多启发。

这本书首先详细介绍了安全生产的概念和意义。作者指出,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保障工人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一系列措施和管理方法。这使我深刻意识到,安全生产不仅仅是一种工作要求,更是一种责任和义务。只有我们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迫切性和重要性,才能真正做到安全第一。

随后,书中提到了许多安全生产的案例和事故分析,让我对安全隐患有了更深入的理解。通过这些案例,我看到了许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为细微的疏忽或者工作中的马虎。这些简单的错误往往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损失无法估量。因此,我意识到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能有丝毫的马虎。

而且,书中还介绍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的方法和技巧。比如,在工作中要不断强化安全意识,要随时随地注意自身的安全和周围的环境,遇到不安全的情况要及时报告。此外,还介绍了安全培训、安全防护装备等措施的重要性,以及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知识。这些方法和技巧都是实用且科学的,我认为只要我们严格遵守和实施,就能在工作中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尤为重要的是,书中还提到了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导作用。一个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做得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的重视程度和管理水平。通过学习这本书,我深刻认识到领导应该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将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内容,注重领导力和管理能力的提升,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通过阅读《安全生产》这本书,我不仅了解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也学到了很多实用的知识和方法。我将会进一步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积极参与安全培训,随时关注周围的安全环境。同时,我也会与身边的同事一起共同努力,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控制,为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而努力。

总之,读完《安全生产》这本书,让我深刻认识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意义。它不仅仅是一项法定的工作要求,更是一种责任和义务。通过学习和实践,我将会以安全为首要考虑,切实保护好自己和周围人的安全。同时,我也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为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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