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行心得体会(5篇)

发表时间:2023-11-06

安全出行心得体会。

即使是读同一本书,不同的人都会不有不同的心得。看过了解一样事物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其的看法。心得体会是每一个学生必须经历的写作训练,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写好一份优质的心得体会要怎么做呢?经过收集,小编整理了安全出行心得体会(5篇),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安全出行心得体会 篇1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x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x月x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我自认为对自己驾驶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时时处处也都能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但由于一直没有肇过事,慢慢对自己放松要求,麻痹大意造成的必然结果,而且没有将酒后驾驶从思想上真正的重视起来,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

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

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打开网站搜索“酒后驾车”,映入眼窜的是一篇篇关于血案的故事,我们不得不去思考!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们时时刻刻地牢记: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

请记住小强的那句话“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安全出行心得体会 篇2

今天,我和爸爸一起去松柏公园玩。在路上,我看见了惊心动魄的一幕。

有几位哥哥刚从松柏公园玩球出来,在等红绿灯过马路的时候,还在路边踢球。一位哥哥说:“我们不要玩了,太危险。”其他的哥哥踢得正高兴,无所谓地回答:“没事的。”高个子的哥哥踢球好厉害,他两只脚很灵活,一直在带球,顺利的把球传给身边的哥哥。身边的哥哥笑着接边球后,要把球发给矮个子的哥哥,可是球踢歪了,滚到了马路上。他们正玩得开心,矮个子的哥哥不顾一切地跑到了马路上去捡球。这时,只见矮个子哥哥的身后开来了一辆速度非常快的面包车,情况非常危险。有位哥哥尖叫一声:“小心,有车!”他跑上去一把就把马路上的哥哥给拽了回来。矮个子的哥哥脸色苍白地坐在地上,吓得说不出话来。其他哥哥们都在说:“以后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

让我们把“交通安全”这四个字在心里永远扎下根。生命是宝贵的, 我们要爱惜生命!

安全出行心得体会 篇3

徒步旅游接触面广,沿途可以观察和学习到许多有益的东西,增加知识,并能锻炼身体。在旅途中要注意走路的技术和技巧。步幅迈得大比迈得小好,不仅可节省体力消耗,而且便于休息。行走的姿势应是身体自然前倾,手不要向两边摆,应前后摆动。迈步最好是用脚跟着地,再通过脚弓把重心逐渐转移到前脚掌上去。走路的鞋子很重要,要轻便,大小合适,鞋底不能太薄,选择较平坦的路面走。行进中间休息时,松开鞋带,把脚垫高一些,促进血液循环。睡前最好用热水洗脚,有利于消除疲劳。脚打泡后,可用消毒的缝衣针将水泡挑开,放出积液,穿进一根干净的线或头发,并注意防止感染。BIJiaogao.cOm

外出旅游,免不了问路,问路要注意技巧:

1、要有礼貌,问路时必须面带笑容,口气谦和,以取得对方的`好感。根据不同的对象用不同的称呼。

2、要选准对象。一是选当地人问路。二是选异性问路,从心理角度来说,选择异性,容易取得较好的效果。三是选择老年人和恋人问路。四是选择民警和学生问路。值得注意,一般不宜向行色匆匆的路人,面部冷阴或低头沉思的人或依依相偎的恋人问路。

3、问路记住位置和特征。听人介绍时,要抓住关键,如地名、地物、典型标志位置和基本特征。在对目标情况不明时,应多问几人,利用自己的经验和知识进行判断,从而达到问路的目的。

一条重要经验是:问路一定要讲普通话。

安全出行心得体会 篇4

珍爱生命,就是要珍惜不可多得的有限时光;珍爱生命,就是要好好利用这宝贵的时间,去勇敢地开拓、不断地创新;珍爱生命,就是要保护好自己,不让风华正茂的生命悄然离去;珍爱生命,就是要遵守交通规则,永记安全出行,从我做起。所以,我们要更好地了解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规则,时时处处做到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你知道交通信号灯的作用吗?在繁忙的十字路口,四面都悬挂着红、黄、绿,三色交通信号灯,它是不出声的“交通警”。红绿灯是国际统一的交通信号灯。红灯是停止信号,绿灯是通行信号。交叉路口,几个方向来的车都汇集在这儿,有的要直行,有的要拐弯,到底让谁先走,这就要听从红绿灯的指挥。红灯亮,行或左转弯,在不碍行人和车辆的情况下,允许车辆右转弯;绿灯亮,准许车辆直行或转弯;黄灯亮,停在路口停止线或人行横道线以内,已经继续通行;黄灯闪烁时,警告车辆注意安全。

你知道如何安全走路吗?说到走路,谁不会呢?其实不然。如果我们不注意交通安全,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走路也会闯祸。因此,我们每天上学读书、放学回家、节假日外出时,走在人来车往的交通繁忙的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走路要走在人行道(斑马线)上。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应靠道路右边行走。走路时,思想要集中,不要东张西望,不能一边走一边玩耍,不能一边走路一边看书,不能三五成群并排行走,不要乱闯马路,更不能追赶车辆嬉戏打闹。更不要在马路上踢球、溜冰、放风筝、做游戏。一旦被来往车辆撞倒,后果非常严重……交通安全知识还有很多很多,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稍有不慎,死神就会把你或你的家人带走。在现实的生活中,还有很多不遵守交通规则或是不了解交通规则的人,他们常常为此付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同学们,我们要时时刻刻敲响安全的警钟,时时做到安全出行,从我做起!

安全出行心得体会 篇5

安全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ānquán,通常指人没有危险。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的隐患,是免除了使人感觉难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关于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专题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专题心得体会

暑假期间,我参加了文明出行的宣传活动,在短短的发放传单宣传活动中,我学到了很多:对于国家民族,荣辱观是决定其兴衰成败的基石;而对于作为一分子的个人,荣辱观是左右其生命质量的重中之重。荣辱观正是文明的根本。

近10年来,全国平均每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0万起,死亡10万余人,并且死亡人数呈递增趋势。仅20xx年1月至10月,全国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26378起,造成87218人死亡,39175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0.2亿元,死亡人数比20xx年增加1618人,上升1.9%。交通事故已成为当今世界的第一杀手。北京的交通状况,更是不容乐观。尤其是近期以来,校园附近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的比率有所上升,给了我们许多惨痛的教训。

出行安全,不仅关系到自己的生命和安全,同时也是尊重他人生命的体现,是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透过川流不息行驶的车辆,“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八个字在我的脑海里显得更加突出。

提到出行安全,很难不让人想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交通安全总是围绕在我们身边。只要你一出行,便同交通安全打上了交道。行走时的一次走神,过马路时的一次侥幸,开车时的一次违章,仅仅是一次小小的疏忽,这一切都可能使一个生命转瞬即逝。飞旋的车轮会无情地吞噬掉行人的生命。

曾经看过一则报道,“全国每六分钟就会有一人死于车轮底下”。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惨痛的'事实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文明行车,文明走路。”

现代交通的发达虽然给人们带来了无尽的便利,但同时也增加了许多安全隐患。有人曾称交通事故为“现代社会的交通战争”,交通事故像一个隐形的杀手,潜伏在马路上等待着违章违规的人出现。因此,人们应当学会保护自己,要养成文明行车、文明走路的习惯。

血的教训只能有一次,悲剧不能重演,生命更没有第二次。诚然,生老病死是生命的自然规律,但我们可以防止非自然因素,也就是各种事故(包括交通事故、矿难事故及其他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生存就是为了自己么?不,我们决不能这样如此自私。可以说,我们的生命的一半就是家人,既然我们已经认识到交通事故使我们遭到沉重的打击与巨大的灾难,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再去拿生命开玩笑呢?

是的,死亡总是留给人们恐惧,对死亡的抵触使人们对生存产生渴望,因害怕所以才拒绝。正是如此,人们对生存的强烈愿望昭示着我们必须珍爱生命。

我们的道路还很长,人活着总得给世上留下一点美好的东西吧!朋友,我们这次心灵般的沟通,一定能够打动你的心,我已经感受到你那颗炽热的心在有力的搏击着,甚至在颤抖。我们应让自己的生命在理智的搏击中度过,就像落叶、谢花一样,潇洒地来,潇洒地去,做到对生命无怨无悔,让生命之光永远辉煌。珍爱生命吧,哪怕生命只有一刹那,那也让它成为一种永恒。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让我们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小事中体现我们的修养,实践荣辱观,自强不息,立志成才,用无悔的青春创造闪亮的人生,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共前行!

关于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专题心得体会

城市交通环境和秩序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以遵章守法、安全有序、畅通快捷为主要取向的交通文明建设,是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门。打造交通文明,是交巡警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一项社会工程。

打造交通文明,首先要着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建成区面积逐步扩大,但为数不少的城市居民是“洗脚上岸”的农民,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较差。应当以这部分群体以及车辆集中单位、学校、企业和城市周边的乡村为重点,通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案例分析、警示宣传、创建交通安全村等形式,强化交通行为人的文明意识。

打造交通文明,需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有机结合。我们认为,交通文明建设必须防止宣传教育与严格执法“两张皮”倾向。据调查,95%以上的交通违章行为,都是行为人在明知违章的情况下发生的。对这种“习惯性违章”,教育的作用虽然有效,但是也很有限。应当打破“法不责众”的惯例,按照交通法规规定的处罚上限执罚,以形成相应的威慑力。同时,应当加强对交巡警队网伍的教育管理,以理服人,以法服人,文明管理,以良好的执法形象树立执法权威。

打造交通文明,离不开必要的物质投入特别是交通管理设施投入。××建市以来,城市框架拉开很快,公路密度成倍增加,但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比较滞后,我们多方筹资,投入320万元,先后在市区8个主要道口增设了“电子警察”、多相位信号灯等设施,提升了管理设施建设档次,为交通文明建设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支撑。

关于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专题心得体会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感想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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