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阅读心得800字汇集4篇

发表时间:2023-08-01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小编针对您的需求精心打磨出一篇内容完备的“尘埃落定阅读心得800字”,在阅读完一篇佳作之后我们难免会产生感悟。 写读后感要注意写出那些让你感到最深刻的启示与认识,相信这篇文章会让您转变自己的心态和思维方式!

尘埃落定阅读心得800字【篇1】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像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地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Www.jAB88.COM 88教案网)

尘埃落定阅读心得800字【篇2】

还是高中时期在读者上看到尘埃落定的第一章,被作者奇特的视角和写作手法吸引,只是开头这一章就读了很多遍,脑海里对这个“地主家的傻儿子”印象深刻,隔了这么久再读,开头的文字也会觉得再熟悉不过。但是不知是不是用手机读的缘故,文字带给我的震撼感却远不如从前了。

但读完全文,还是觉得太喜欢太喜欢这个作者写的文字了,如泉水清澈,似月光柔和,不紧不慢,娓娓道来,就如同傻子少爷身上发生的事情一样,觉得不可思议,出乎意料,却又那么自然而然的发生了。

一 我真的是个傻子吗,不,你是个特别的孩子

全文几乎没有一章不写到主人公是个傻子身份的,作者甚至没有给他起个名字,好似让大家知道,他只要是个傻子就够了。就像他每天都要问自己两个问题一样,我是谁?我在哪里?

傻子与寻常傻子的不同在于,他既是麦琪土司的儿子,也是个心思澄明的傻子。他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聪明人的世界有聪明人的规则,而在傻子看来却全是拘束;他能超然物外,避开正常人的范围,一切都可以有原始的欲望却也能适可而止,想当土司却不会主动争抢,喜欢的女人既可以拱手相让也可以不计前嫌;他身边都是所谓的不上台面的人,跛子管家,侍女厨娘,莽撞税收员,羞怯的行刑人,还有两次失去舌头的书记官。他有与人相处的另类却舒适的相处方式,也有一颗洞穿人内心的力量。

所以傻子真的傻吗,不,只是因为看的太透了,所以上帝使他成为了一个傻子叫他超然物外罢了。

苏轼曾赋诗赠与他和朝云的儿子“惟愿我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世上从来都不缺聪明人,从来都缺傻子的赤诚之心与干净灵魂。我以为,世人是羡慕傻子的世界的。

二 曾经那样喧嚣与张扬的一切,随着必然的毁弃与遗忘趋于平静

尘埃落定,带着点迷茫和大局已定的怅然感。从童年到死,一个傻子的一生和最后土司的日子。傻子设立书记官,想要记住这片大地上他说过的话,发生过的事。从初露锋芒到无意之间兴起的边境市场,看起来那样热闹可爱,似乎要吞噬这一切,然而兄长的猜疑,父亲的忌惮,妻子的背叛,都使这个傻子明白,他们都认为他是个傻子,没有能力胜任土司的傻子。所以还在我期待着未来会发生什么的时候,作者却将高潮停留在此了,至此,就是漫长的安宁与平静了,死寂的平静,迈向死亡的平静。尘土飞扬,似要吞没一切,却最终在高处停留了,而后慢慢落定,落定。

至此,我也不愿再写什么了,我是个傻子,不可救药的傻子,想要说的句子,最终却是回到肚子里了。事实上这个傻子也不知自己胡诌些什么字句,因为她也是有血肉的东西,不能像灵魂一样高扬。

(好了好了,因为山山不让我待在她床上了,所以我要滚去睡觉了,我再听会儿雨声就睡,雨可以使尘埃寂寞吧,就这样,北北了土司家的傻儿子)

:)

尘埃落定阅读心得800字【篇3】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尘埃落定阅读心得800字【篇4】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xx届茅盾文学奖。

《尘埃落定》是一部着重于人性思考的小说,也是一部关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寓言,是一部很优秀的长篇小说。作品通过似傻非傻的“我”的独特视角,述说了麦其土司由兴而衰的故事,同时又借此为载体,阐释了人类的多面性和世事的无常性。万事万物或许都是有轮回性的,一切最终都将幻化成尘埃,在历史的进程中飘浮落定。

“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那里,保持着它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在大多数人眼里,土司制度不是完美,然而在傻子看来,土司制度也是不完美的。“这是非常时期,一个傻子就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就像文章里写到的,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傻子往往有更高的眼界,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在这个新时期,社会必然是前进的,土司制度也是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也必然是退出历史发展的。然而在土司家族中的大儿子,除了二儿子傻子,大多数人被认为是聪明的,然后这些聪明人却看不到历史的发展趋势,还坚信着土司制度还能继续生存,他们还能像原来那样生活。但结果,我们是知道的,土司制度在历史的推动下必然是退出历史发展的舞台的。

“当这个世界上出现了新的东西时,过去的一些规则就要改变了。可是大多数人都看不到这一点。我真替这些人惋惜。”聪明人总是感觉自己很聪明,他们把自己所认为的事就是正确的。但往往忽视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当聪明人总是相信自己能掌控自己的方向,迎接他们的结局必然是失败的。当麦其土司分别派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二儿子去南北边界时,聪明的大儿子守着自己的聪明,而最终失败了,没有达到麦其土司的期望。而二儿子以“傻子”的视野,看到了时代的发展,所以在北方边界上建设起了了贸易,使得边界逐渐发展起来,贸易沟通越来越频繁,人们之间的交往也越来越密切,在这里,各个土司家族可以摒弃前嫌,加入贸易,发展自己的经济和家族。这是一种共赢的方式,在这其中,的赢家便是这傻瓜儿子。这个傻瓜儿子看清了历史的发展。

“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自以为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些现象也还是会不断出现,很多所谓的“聪明人”都讲究体面,而把忠诚放在在了后面,甚至是把它丢弃掉。但结果真正的聪明人或是别人眼中的“傻子”才是智者,他们看到的未来的景象才是更靠谱或真实,他们也才更明白在我们的人生中,什么是首位的,什么是次要的。在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想法在别人看来确实是傻的,但他其实内心是知道什么是正确的,只是周围的人沉迷于当时,所以并不能理解傻瓜少爷的所做。最后,大家看到了傻瓜少爷的一系列作为或者只是他的不同于其他家族的人的想法而做出的作为,使得大家对他改变了一番印象。傻瓜儿子在大家眼中是傻的,但他有些在土司家族里所没有的忠诚,因为他的忠诚,他收获了自己的好朋友,收获了自己的好知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而那些自作聪明的最后什么也没得到,土司制度也随之灭亡,这些对土司制度所依赖的人也随着历史发展而逐渐像尘埃落地一样最终消失。

“历史就是从昨天知道今天和明天的学问。”傻瓜少爷在当时土司家族里的格格不入,其实正是由于他对历史的认知很清,他知道在麦其土司家族的一切总有一天会消失。人们会有一个新的环境生存,在哪里,人们是没有等级区分的,那会是一个新社会。傻瓜少爷把那个游说各个土司家族失败的人当做了自己的朋友,还让他陪在了自己身边,那个人是从中原来的,他的思想注定也是不同于傻瓜少爷所居住的土司家族的思想,傻瓜少爷对于历史的发展的认知——土司制度不会存在很久,那位中原人也成为了记录土司家族兴衰的史官,正是他的记录,使得历史记录下了新篇章。他们都明白学问到底是什么,所以他们注重了历史,注重把这些历史记录下来,因为这些都是一些学问。在傻瓜少爷的脑海里,他知道一切都会最终像尘埃落地一样,不管是土司家族,土司制度,土司家族下的各种人群,都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消失掉。

“凡是有东西腐烂的地方都会有新的东西生长。”在这里,作者似乎有意将土司们的身体隐喻为旧的制度,他们的灵魂一并随着这不合时宜的土司制度开始腐烂。当他们无法传宗接代,也就意味着延续了多年的土司制度将走向尽头。土司的血缘承续性被外来的东西所打破。旧的东西一旦腐烂、衰亡,新的东西必将取而代之。更新和替代是历史不可逆转的趋势,历史就在不断的更新替代中完成自己的前进。这种历史的进步是人类不断向上力量的一种体现,而在每一种旧的制度被*、新的社会制度随之建立的后面,都隐藏着人们对更美好生活的渴望,对自身价值得到体现的向往。

历史的进步,从本质上而言,是人类对理想不懈追求的一种外在表现。而任何一种进步的社会制度在本质上都是符合人性的需求的。人们始终在追求自己的理想,并不断地付诸行动。这或许就是《尘埃落定》的主旨:人如尘埃,始终在寻找自己的落定之处。

对于《尘埃落定》作者阿来曾这样陈诉他的创作手法:“这本书取材于藏民族中嘉绒部族的历史,与藏民族民间的集体记忆与表述方式之间有着必然的渊源。”在这部小说中,充斥着藏文化那种神秘的宗教色彩和神奇意味,在现实的陈诉中有着一种魔幻的感觉。

初听到“尘埃落定”这四个字的时候,一下子就为意象的强大涵盖力与信息容量及作者的睿智飘逸所折服。尘埃,喧喧嚣嚣、浮浮躁躁,往古来今,宇宙荒蒙有多少事多少物都不过是一簇历史的尘埃,狂飞乱舞肆意张扬是展现生命的真意,即便是尘埃吧,也有自己飞扬的权利。飞扬便飞扬吧,这没有什么,可是一切终究要有个归宿,不管情愿与否,尘埃是要落定的,那么我们呢?

傻子,一个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的傻子,麦其土司的儿子,事实上证明是未来土司的继承者,却拥有着超强的超时代的感知力,能远眺历史感应时代的召唤。然而他只是一个与生活格格不入的傻子,他常常不知道自己是谁,自己身在何处自己做什么,每天早晨他都要用上述三个问题审问自己,所以他是傻子,生活的傻子。恰恰傻子主宰了历史,多么强烈的反讽,多少先知先觉在自身所处的时代被视为傻子。

阿来曾说:“我作为一个藏族人更多是从藏族民间口耳传承的神话、部族传说、家族传说、人物故事和寓言中汲取营养。”阿来在《尘埃落定》中构筑了一个广阔的历史时空,描绘了那个时代的藏族文化和土司的兴亡。

阿来将傻子作为一个切入点,选取西藏作为小说的背景,在一种怀旧的历史叙事中完成了傻子这一人物的“自我造型”。这一造型“由特定意义的文化系统支配,靠着管制从抽象潜能到具体历史象征物的交流互变,创造出了特定时代的个人。”通过傻子这样一个叙述者的选取,小说《尘埃落定》展示了历史的偶然、荒谬与神秘;是对历史必然性的*,是对人生、哲学的诠释。人性的脆弱与非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历史的走向。小说在这种“元历史”的内涵下体现出一种人文的思考与关怀,并从哲学上关注人类生存的历史。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对藏族土司史的一种另类解读和言说,在这个过程中,阿来在作品中穿插了许多自己的思考,从而使这部《尘埃落定》实现了个人对历史的阐释。阿来对藏族土司制度的逝去有着冷静的态度,但是,从个人情感而言,他多少对这一制度有着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怀。因而,阿来笔下的土司史就带有着美化的成分,特别是在傻子的身上,作者寄予了理想化的品格,这就让这部史诗般的作品带有了非理性的成分,从而成为一种个人视角下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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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集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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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

尘埃落定

相较于权利、宗教、爱情几个大内容而言,我更想谈一谈这本书的主人翁,那个傻子,和他那份我们不懂的傻气。

很奇怪,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视野来看那个权利交织的世界,以一个傻子的听觉来听新旧宗教对那块土地和那块土地上的人的影响,以一个傻子的感知来判断,什么是爱情。

我们是正常人,我们的生活是正常的,我们周围的人是正常的,我们的思想是正常的,所以我们的世界是正常的,可是当这个正常的世界里夹杂着一个傻子,他就像大海里的那朵妖媚的浪花,突兀的出现的人们的视线里,惊奇的看他混在众多浪花之中,居然拍出了最美的泡沫,他缔造着奇迹,却不知那份奇迹到底有几分因他而起,人们更愿意让大势所趋的生活之流找一个推动的归属,而他幸运的成了那个拥有特别力量的动力。

主人翁是个傻子,但他是个不一般的傻子,比聪明人更聪明,他做的事情聪明人也难以想象,他在傻与不傻之间流连,他做了漂亮的事情,但人们不敢肯定他就是聪明人,宁可相信那只是一次奇迹,相信着他是一个被幸运之神眷顾着的人。

相较于承认他是一个聪明人,人们更愿意相信傻子脑袋也会有一两次对的。同时,他也知道什么时候该傻什么时候不该傻,什么时候应该显出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叫小瞧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人们害怕了,要把他当成个聪明人来对待的时候,他的行为立即就像个傻子。

一直被世人可怜的他,后来开始可怜哥哥,哥哥是天下最聪明的人,但他的弱点是特别怕自己偶尔表现的不够聪明,最终落得和黄师爷一样,自认聪明人的下场。

最后黄师爷如此中肯的评论主人翁:你什么人都不是,但却可能成为你想成为的任何一种人。是的,傻或不傻只是看主人翁想要什么身份。

傻子的身份是客观的存在,他能够做到不爱不恨,因而能看到基本事实,他还原了人性的真实,透过他的那双眼睛,我们看到了本应掩盖于世的事实。

通过他的眼睛,我们看到了他的母亲土司太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杀人过程。

通过他的眼睛,我们看到了美丽的罂粟花丛深处他的父亲与头人的老婆苟合。

通过他的眼睛,我们看到了他的漂亮妻子优雅走向自己哥哥的房间相会偷情。

通过他的眼睛,我们看到了浓郁的夜色之下杀手与紫色血衣共同杀害了哥哥。

他知道并受用着叫人看成傻子的好处。

因为他的傻,哥哥爱他,当他朝着聪明每走一步,与哥哥之间的距离便会疏远一分,直至最后他的成功让两人的关系走向敌对。

这时,傻是权利下的幸存之法。

因为他的傻,当没话可说时,可以傻笑,当不想说话时,可以恣意的走开,而不会让人觉得这样的行为与他违和。

这时,傻是逃避的末路之徒。

因为他的傻,罂粟花种发芽而心生好奇,这种好奇心,人人都有,人人都想看,但他们认为只有傻子才会刨根问底,结果他在众人面前撅着屁股挖出一粒种子,只有他这个傻子成全了人们的好奇心。

这时,傻是一种不受约束的放纵。

因为他的傻,从而使心灵处于一个相对安全的位置,少受或者不受伤害,如此才得以淡然承受妻子的三度背叛,当自己犯了一个不该犯的错误,但想到自己是个傻子,心里即又释然了。

这时傻是一剂宽慰之药。

因为他的傻,别人在他面前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所以他才能在满口谎言的世界听到真实的话语,有时候聪明人太多了,叫人放心不下,人们宁愿相信一个傻子的话。

这时,傻是一块话语的验真石。

因为他的傻,前来传授新教,却在这片土地上失去两次舌头,两度成为哑巴的书记官,这个遭受唾弃的人,才能成为他的朋友。

这时,傻是割开高低身份的一把刀子。

在那片土地上,有些没有偶像的神灵会突然附着在人身上,说出对未来的预言,而这个神灵似乎更加眷顾着这个傻子,让他拥有能够看见未知的能力,他看到骑着驴子的第二位客人,他看到了雨中归来的意中人,他看了炮火下尘埃落定后土司大地的荒芜。

父亲认为他是负有使命来结束一个时代的,一个属于未来那个没有土司时代的地方。最后主人翁自己也意识到了这种使命,他,“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置然物外”。

是的,他的使命完成之时,便是他的生命消陨之日。他的一切随着土司大地的消亡而走向结束。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2)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读这本书时间是xx年2月12日,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3)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因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的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4)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往往不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重读这部小说是在去滇藏的旅途上。三年后对这部作品的再次品味,不仅没有带来厌倦,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经过香格里拉的时候,听到悠扬的长调从粗重的男声里流淌出来,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读尘埃落定有感900字(系列7篇)


面很很多的事情或者文学作品,我们都会油然而生一些体会。阅读或观看过程中的感悟把它记下来就成了心得体会。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心得体会吧,每一次心得体会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怎么才能写出更好的心得体会呢?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读尘埃落定有感900字(系列7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读尘埃落定有感 篇1

当我第一次听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名字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是一本恨透内容的书,于是,我便在暑假把《尘埃落定》买回去了。

《尘埃落定》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世界万物都有尘埃落定的那一天,也许我们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不过,我们要在尘埃落定之前珍惜这一切。

读尘埃落定有感 篇2

那些关于青春的故事就那样慢慢远去,可是我害怕如果我不留下点什么,等他们慢慢消失在天际,终有一天那些慢慢晕染开来的的回忆会模糊了我的天空。

很早就想拜读阿莱的《尘埃落定》了,可是总提不起勇气去一览无余,害怕它太过落寞,会刺痛我年轻的心。可是末了,看着生命的变化不断的演绎,却倍感无力。我读青春,一个美好得一塌糊涂的季节,可是却稍纵即逝。看罢辛夷坞的《原来你还在这里》,内心中开始蓬勃起无限的感叹,毕竟有些事错过了就真的"错过了,可是年轮写就的心路历程又有谁在乎呢?那些关于怎么爱,那些关乎青春里细微的心绪又有谁会注意。你会相信很多年之后当你回头的时候,有一个人一直在那里等你吗?你会相信无论你们走得有多远,你终会找回那个你心中的人吗?把这篇小说读了两遍,不想去深究他是否会教会我怎么爱,只是想要去看那些年少得让人卑微的爱情,经过时光的淘洗怎样在我们的内心深处不断的滋涨。

苏韵锦和程峥能够不失彼此,那是因为他们最初就深爱着彼此,即使是苏云锦的卑微,亦或是程峥的倔强都没法改变他们爱着对方的事实。很大原因上他们最终的完美,源于他有一个有财力的家,有一个开明的父母吧!兜兜转转,他们最终还是走入了对方的怀抱,或许有一种爱永远也不会割舍吧,或许年少的情愫是很难被代替的吧。而对于莫玉华,周不过是她固执年代里那一抹晕不开的云彩,与结局无关,他在乎的不过是她的内心。爱到决裂,爱到骨子里,做了一切可以做的,哪怕别人只是把它当做一个朋友,顶多就一个知己。有些人就这样,不爱就是不爱,不会因为你的固执己见而改变,亦不会因为你的付出而接受。毕竟年轻的心是透明的,容不得一丝杂质。

很多结局都已经写定了,很多时候我更相信缘分不过是宿命的安排罢了·所以学会了不再去强求,所以学会了坦然的去接受。就好像尘埃落定,终是太过平静。也许年少的轻狂,会让我桀骜不驯,让我努力的想要为了自己的心而活,但骨子里的那份野气终会归于平静。然后我相信了,错过的都不是缘分,感情不是追来,亦不是等来的,而是不早不晚你们碰上了,然后就决定了走到天荒地老。

读尘埃落定有感 篇3

欲望与权力生死与存亡清醒与混沌

都将随着一个独特的视角阐释出来也都将随着新时代的到来轮回更替在另一个天地里发现异质色彩的传奇与浮华在其背后是一种命运的悲哀是一种慨叹岁月的沧桑也是一种自知天命的安然与平静土地、女人、权力、金钱、“我”、“土司”、“罂粟”、“梅毒”、“战争”、“复仇”、“欲望”、“背叛”…都是历史或光荣或黯淡的符号在阿来的解构中变得可感而又可悯阅读之后有种无名的苍凉感或许是不仅仅是人的死亡带来的而是历史的轮回覆灭新生的必然之中掺杂的消亡吧或喜或悲都交给尘埃去落定一切吧但是悲凉过后却是另一种使然和完满尘埃落定之后是一种安然定稳不再因为外在的物欲、情欲、生欲而沉迷挣扎那些已然成为泡沫漂流空气之中一切皆空也成影我在死时看透生我在生时看透死“我”是一个傻子却比任何智者更明智更懂得命运“我”是尘埃中的一粒在宣布一个时代的结束和一个伟大时代来临之时我在复仇者的手下完成了最后一次清醒的预见最后一次生与死的坦然“我”已落定

读尘埃落定有感 篇4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读这本书时间是xx年2月12日,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读尘埃落定有感 篇5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的代号——也是他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我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就应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明白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我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貌: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我。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透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以前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以前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我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读尘埃落定有感 篇6

这是一片”骨头把人分出高下”的土地,土司制度下的自由民、奴隶,让”当一个小小土地上的王者”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梦想,而作者以一个被”骨头”赋予了至高权力的”傻子”的视觉,来让读者观察到许多”聪明人”的做法,不过是相信土司制度下保护层,也明白到了故步自封,自以为是终将会被时代所淘汰,而”傻子”正是有一种大智若愚的前瞻性,他说:”人其实是害怕真实的”所以父亲害怕传位给他,”聪明人”哥哥害怕他的竞争,因为他就是真实,而”聪明人”们就一直沉浸在自己的虚空中,而不能直面不去”忧天”。

他真实的情感,爱一个人到”骨头里面有泡泡”,他的为政以德,用换位思考的慈悲来真正让随从顺服,而不只是封建地奴役他们,他关注那些”烂在舌头里的话”愿意听民意,还体现在红色汉人来炮轰寨子之前做出让所有人成为自由民的决定,这是他走的更远的原因,值得学习。尘埃落定”也是应了”傻子”心里想的很多次那个尘土纷飞石头寨子的土崩瓦解,也是证明土司制度的化为乌有,从此土地上就没有大大小小的王者了。

读尘埃落定有感 篇7

看完一段时间了,一直没写总结,再拖就更不知道说什么了。刚开始看就一直想这个书名为什么叫尘埃落定,有什么意义。傻子从小就是傻子,是一群聪明人眼中十足的傻子,当别人都说自己是傻子的时候,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应该就是傻子,和别人不一样的傻子。傻子是四川阿坝州藏族的十八家土司之一,麦其土司的二儿子,生性愚钝木讷,所以麦其土司很庆幸自己有一个聪明英勇的大儿子,傻子自然就被排除在土司继承人之外,傻子无所顾忌,整天和奴隶小斯们混在一起,有自己的一群忠实追随者。其实那样的他过得挺开心。有几件事傻子都和正常人想的不一样,当各个土司都种罂粟,罂粟丰收不值钱,各个土司官寨都闹饥荒。麦其家傻儿子却建议父亲种粮食,大丰收后,使麦其的百姓都免于饥荒。而且父亲交代他用粮食和其他土司谈条件,让其他土司为粮食付出几倍的代价时,傻子反而开仓救济难民,收复了其他土司的子民,这使得麦其家的领土和子民扩大空前。在他身边各小斯们的帮衬下,傻子在存放粮仓的官寨附近办起了贸易市场,其他土司的子民可以用他们所有的其他值钱东西交换麦其家的粮食,再发展,等其他土司不缺粮食了,贸易范围又扩大了,可以互相交换其他所需,显然已经成为土司边境的较大的自由贸易市场。后来傻子又建立的税收制度,在他提供的这个市场,百姓都可进行自由交易,麦其家收取一定的税。谁能想到这些都是一个傻子做的呢。在仓库官寨积累了财富后,傻子荣耀的回到麦其官寨。随着傻子办的事情渐渐出人意料,也对其哥哥的继承权形成了威胁,然而麦其土司反过来想,毕竟傻子还是傻子,不可能管理整个土司官寨。即使在大儿子被刺杀后,他也没有让傻子继承其职位,而是让他继续管理粮仓附近的贸易市场。不想当土司的傻子不是好傻子,傻子当然也会有那个想法。然而随着边境贸易的发展,时代的变迁,国民党和共产党内战打起,各个土司家族走到了尽头,可以选择投降共产党,也可以和国名党练手对抗共产党。就这样在最后共产党完胜后,大家可想而知,土司制度被瓦解了,所有的奴隶都成了自由百姓。麦其家自然也不存在了,傻子也死了。在历史长河中,不管是一个时代,还是任何人物,都是一颗尘埃,在时代变迁过程中终会成为不可重复的过去,最终都会尘埃落定。

[荐]《尘埃落定》的感悟系列


你有你的想法,我有我的想法,每一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如果我们需要发表自己的见解,见解的来源就是自己的心得体会。很多人都经历过写心得体会这样的写作训练,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你是否会写相关心得体会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荐]《尘埃落定》的感悟系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尘埃落定》的感悟(篇1)

当我第一次拿到这书时,外边正下着大雪。

本书的主人公从小便被冠以“傻子的称号,而这本书便是以这个“傻子”的视角而展开的。

在“傻子“眼里,他身边的人几乎都是聪明人”。主人公是麦其土司家的第二个儿子。因此,他的生活衣食无忧,地位高高在上。奇怪的是,他从不摆出高贵的架子,也不把金钱放在第一位。正因为如此身边的人才称他为“傻子”。在他们眼里,对下人这么好,对金钱这么不重视,是一种荒谬的行为,是一种不可理喻的行为。

然而正是这种行为,使“傻子”的一生顺风顺水。当别人在种罂栗时,他却种麦子,最后帮助了大家。当他长大以后做生意总是很成功……别人于是就有了怀不疑了:他真是个傻子吗?

其实读完整本书后,我认为他并不是一个傻子。他身上所具备的品质一真诚待人等。都是在社会上很少一部分人所具备的品质。社会上的你虞我诈使能具备这些品质的人越来越少。有人说:每个人刚出生时就如同一匹白布,纯洁无暇,逐渐的布就被染上了颜色。因此,由许多种颜色所组成的社会便也是五颜六色了。所以,能像书中的主人公一样保持着如窗外雪花

这般纯净的人,便少之又少。

我认为作者通过这本书想启示我们:生活中,我们需要一些纯真,我们身边也需要一些像文中“傻子”一样的人。做事时,需要去透过外表看事情的本质。

我合上了书。窗外的雪也停了。我看着那最后几朵自色晶莹的雪花落在了地上。

《尘埃落定》的感悟(篇2)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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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的感悟(篇3)

然而,对阿来来说,民族性或民族乡土生活的书写表达了他对藏民族生活的关注,同时表征了他对文学某些独特性的寻求,但却并不是他文学追求的全部。

《尘埃落定》还力图表现一种普遍的人类情怀或人类意识,力图从普遍人性的角度把握历史深处的文化秘密。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嘉绒部族历史的书写只是阿来建构的一种历史“客体”,而对人类普遍历史之密的寻绎才是阿来主要的文学意图所在。

对权力的认识是《尘埃落定》所打开的寻绎历史之秘的一条新的通道。阿来认识到,人类的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权力便开始成为社会生活的轴心,支配着人类的一切活动。无论世界其他民族还是嘉绒部族都是如此。

在《尘埃落定》中,阿来按照自己的理解,从对麦其土司与僧侣、书记官等知识层关系的描述中展示了历史生活中权力与知识的紧张关系。麦其土司代表权力,他遵循的生活逻辑便是维护自己的不可侵犯的权威。

活佛或书记官翁波西代表着知识,他们崇尚史官意识,讲究“秉笔直书”,仗义执言。二者的矛盾必然发生,尽管某些时候知识会因为现实环境顺从权力,但二者关系的紧张状态却似乎永远不会完结。

现实的情况是,济嘎活佛在麦其土司强大的权力下选择“沉默”或屈从,乃至沦为御用文人,翁波意西被麦其土司关进大牢并割掉“说话”的“舌头”,最终被处死。权力对知识占有绝对的优势,知识者堕入历史的炼狱。

知识者在民族生活中拥有知识,企图参与历史文化建构,然而却被权力划定了活动界限。然而,知识者的这种人生结局不仅意味着他们自身人生的悲剧,更意味着历史理性的缺席,同时也反映了权力的泛滥及其严重社会危害。从中,人们似乎能听见阿来对历史未来的一种深切呼唤。

《尘埃落定》的感悟(篇4)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只有爱他的人能伤他,而恨他的人丝毫不能触及他的疼痛。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起,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该来的事总会来,死命抵抗也没有用,该走的人总会走,拼命挽留也于事无补。所以他是这场动荡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这是一种宿命论吗?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

阿来塑造了一个成功的故事,更塑造了一个成功的人物,看完小说,我觉得此刻我也不过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尘埃落定》的感悟(篇5)

最近,终于读了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盛转衰的历史。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

正是它,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灭亡前的最后幻想。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他是一个傻子,不仅别人包括他的父母也这样认为,而他自己同样理所当然地说我是一个傻子。“一个傻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故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

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有时候大智若愚的傻才最可怕,它是一种没有深度的陷阱,却能使对手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尘埃落定》的感悟(篇6)

我在街上徘徊许久,路过一盏孤独的路灯。那昏黄的灯光下洒满了寂寞的忧伤,连影子也在风中颤抖着。心忽然变得空空荡荡的,没有了痛苦的思念,没有了痛苦的针扎。我疲惫于对你的穷追不舍,尽管那凋零的花瓣透着些许的眷恋与忍痛。

时光显得极为静默,仿佛在聆听着我的叹息。终于,我决定放弃你,放弃那些再也挽不回的时光。美丽的幻想在空中顷刻间灰飞烟灭。不再有了狂喜的期盼,不再有了曾暗自许下的承诺。在爱情没结束之前,你永远也想像不出那样的爱情也会消失。在爱情被忘却之前,你永远想象不出那样刻骨铭心的爱也只会留淡淡的痕迹。

你站在我面前,如一道沉默的风景,我找不到一条路可以走近你。该说些什么呢?在爱情面前我早已伤痕累累。我拖着疲惫的影子想回家我已无法想起,我是怎样在一个秋天的黎明,穿越晨光,穿越心的樊篱,来到你的身边。

记忆中,更多的是你坚决离去的背影。可是,你的身影那么长,我一回头就看见。也许,总有一些伤痛会被花开的温暖悄然带走,那时候对于你,我可能只有想起的时候吧。

那些头顶上早瞬即逝的烟花,在空中肆意的开放着,光彩耀眼。我眯着眼睛,抬着头,沉默不语。我听到烟花在空中怦然心碎的声音,很刺耳。心脏忽然慌乱地跳动起来。让我想起了那些曾经美丽的,有关烟花的记忆。烟花下是你灿烂如花的笑容,微红的脸蛋,充满着羞涩,充满了青春的味道。

我坐在与你拥抱过的石椅上,翻阅着你多年前写给我的信,久违的感动又被唤起。看着那些被岁月泛黄了的字迹,全是密密麻麻的过去。仿佛又看到了有个男孩信誓旦旦地对着一个女孩许下承诺时认真的神情。我浅笑,然后叹息一声,开始沉默。

时间在看不见的地方,慢慢地淡化着我的记忆。人是会变的,因为感觉会在岁月中不知不觉地更改着。我欣然地接受着这一切的改变,等待花开的那一天。我试着努力拼揍起曾经幸福的画面,可终究再也揍不成完整的也幅。

关于你的一切,终究会变成一个古老的秘密。一切早已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的感悟(篇7)

岁月的沧桑却又总是很残酷。面对这一次又一次的挫折。我们却总是以失败告终。这样的选择又将会以什么形式出场!岁月的尘埃总是会让人经历的许多。然而这经历的经历却总是会让我们消失的更多。逝去的一切却又終不复返。那就让着岁月冲刷这一切。更好地把握这时候。也许唯有这样,我们的青春岁月才将会更好的拥有。相信,一切都将会是最好的。岁月的尘埃吹打着我门。而我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让自己活得更加精彩!相信,岁月的尘埃,我们也将会更加的成熟稳重。同样的,我们也将会越来的优秀,因为曾有守护。曾有一颗坚持的心1愿我们一切安好,活出自己想要的生活。把握现在,回想最初。一切都将会是美好的!

成熟

或许,成熟的步伐总是那么的艰辛。那么的心酸。的确,成熟的一切都将会是失去原有的模样。长大后的孤独又却是没有人能够体会的。因为那种感同身受并不是很多。因为自己是唯一,只有自己才能够懂得这心酸。成熟来不及等待。同样岁月能够改变一切。这一切的一切也都会尽收眼底。成熟稳重的我们又将会以什么的方式出场呢?抓住这时间的脚步。认真的做好这一切。相信,这一切的一切都将会是美好的!岁月的尘埃,愿我们更好的去把握着一切。相信,未来都将会是美好的!

岁月

也许,岁月的经历总是那么的残酷无情。但这一切我们都要终究面对。也许只有学会面对了,才能够更好地学会付出吧!岁月的来袭总是这样,我们又该何去何从?也许只有经历才会是真。那便要永远的坚持。相信来之不易的青春岁月从来没有失去过。相信所有的岁月尘埃都将会变成成熟的足迹!记录着每一段不同的过往!那些记忆都将会是永存的。岁月的尘埃充满着沉重的气味。而我们又能够坚持吗?不要让岁月之年华全部的浪费我们之手。毕竟没一个人的青春岁月都是来之不易的。做好现在,把握初心。只愿我们能够随着时间的随风漂流更加的辉煌!

岁月的尘埃,我们坚信,一定会走向成功之峰!

《尘埃落定》的感悟(篇8)

是在看朗读者的时候阿来那期董卿提到《尘埃落定》这本书才知道的。

书中是以一个傻子的口吻来叙述土司的兴盛与灭亡。麦其土司醉酒和一个汉人女人生下了一个傻子二少爷,呆呆的表情傻傻的笑容蠢蠢的问题…但却有不一样的思维与预见…看书的时候脑子里也像放电影一样闪动着影像,傻子少爷第一次想当土司的欲望是听见教会自己男女之事的侍女卓玛要嫁给一个银匠从此做奴隶,这应该是一个少年成长的第一次真情吧~鸦片、饥荒、麦子、开疆拓土、市场、银号…都是一个傻子想出来做出来的业绩…“傻子”似乎是“聪明人”的代号…

很多描述傻子一个人孤寂与落寞的文字让我心中微微一颤…“我是谁”“我在哪里”这是傻子每天醒来要问的两个问题。少年时的真情对书记官的敬佩对叔叔的敬爱美丽妻子的背叛忠实人的追随兴盛与衰败对生与死的淡然…“上天派我来是要我看见、听见,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因其改变而又见证消亡,凡事终归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的感悟(系列7篇)


当我们在经历某些事情而心灵受到震撼时。都会有一些不一样的感受和体会,感言可以传达我们的情感,我们怎样才能让自己写好一篇感言呢?笔稿范文网的编辑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尘埃落定的感悟,敬请您收藏本网页网址以免遗忘!

尘埃落定的感悟 篇1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尘埃落定的感悟 篇2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只有爱他的人能伤他,而恨他的人丝毫不能触及他的疼痛。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起,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该来的事总会来,死命抵抗也没有用,该走的人总会走,拼命挽留也于事无补。所以他是这场动荡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这是一种宿命论吗?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

阿来塑造了一个成功的故事,更塑造了一个成功的人物,看完小说,我觉得此刻我也不过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尘埃落定的感悟 篇3

然而,对阿来来说,民族性或民族乡土生活的书写表达了他对藏民族生活的关注,同时表征了他对文学某些独特性的寻求,但却并不是他文学追求的全部。

《尘埃落定》还力图表现一种普遍的人类情怀或人类意识,力图从普遍人性的角度把握历史深处的文化秘密。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嘉绒部族历史的书写只是阿来建构的一种历史“客体”,而对人类普遍历史之密的寻绎才是阿来主要的文学意图所在。

对权力的认识是《尘埃落定》所打开的寻绎历史之秘的一条新的通道。阿来认识到,人类的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权力便开始成为社会生活的轴心,支配着人类的一切活动。无论世界其他民族还是嘉绒部族都是如此。

在《尘埃落定》中,阿来按照自己的理解,从对麦其土司与僧侣、书记官等知识层关系的描述中展示了历史生活中权力与知识的紧张关系。麦其土司代表权力,他遵循的生活逻辑便是维护自己的不可侵犯的权威。

活佛或书记官翁波西代表着知识,他们崇尚史官意识,讲究“秉笔直书”,仗义执言。二者的矛盾必然发生,尽管某些时候知识会因为现实环境顺从权力,但二者关系的紧张状态却似乎永远不会完结。

现实的情况是,济嘎活佛在麦其土司强大的权力下选择“沉默”或屈从,乃至沦为御用文人,翁波意西被麦其土司关进大牢并割掉“说话”的“舌头”,最终被处死。权力对知识占有绝对的优势,知识者堕入历史的炼狱。

知识者在民族生活中拥有知识,企图参与历史文化建构,然而却被权力划定了活动界限。然而,知识者的这种人生结局不仅意味着他们自身人生的悲剧,更意味着历史理性的缺席,同时也反映了权力的泛滥及其严重社会危害。从中,人们似乎能听见阿来对历史未来的一种深切呼唤。

尘埃落定的感悟 篇4

是在看朗读者的时候阿来那期董卿提到《尘埃落定》这本书才知道的。

书中是以一个傻子的口吻来叙述土司的兴盛与灭亡。麦其土司醉酒和一个汉人女人生下了一个傻子二少爷,呆呆的表情傻傻的笑容蠢蠢的问题…但却有不一样的思维与预见…看书的时候脑子里也像放电影一样闪动着影像,傻子少爷第一次想当土司的欲望是听见教会自己男女之事的侍女卓玛要嫁给一个银匠从此做奴隶,这应该是一个少年成长的第一次真情吧~鸦片、饥荒、麦子、开疆拓土、市场、银号…都是一个傻子想出来做出来的业绩…“傻子”似乎是“聪明人”的代号…

很多描述傻子一个人孤寂与落寞的文字让我心中微微一颤…“我是谁”“我在哪里”这是傻子每天醒来要问的两个问题。少年时的真情对书记官的敬佩对叔叔的敬爱美丽妻子的背叛忠实人的追随兴盛与衰败对生与死的淡然…“上天派我来是要我看见、听见,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因其改变而又见证消亡,凡事终归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的感悟 篇5

昨天开始看的,白天没咋看,失眠的夜晚匆匆看完。读着读着,有种自己看过《尘埃落定》故事梗概的幻觉。并不是说《尘埃落定》不好,只是似曾相识的感觉。说民族风情吧,会想起暑假读的《芙蓉镇》。定位在那样的地方,又让我想起王明珂的那几本书。

主角,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慢慢成长甚至变得不傻,让麦其土司变得前所未有的强大。外部环境最初是模模糊糊的,后来清晰了些,最终土司制度土崩瓦解,终于尘埃落定。他没有投降,也没有西逃去西藏,而选了死亡。他是能让我们有些许共鸣的人物,却有时候显得特别遥远,他有时傻里傻气,有时聪明,至始至终也能看到他如何驾驭“下人”。如果当爱情小说看,傻子绝不是理想中的爱人,他原谅背叛,不在意处女这种问题,也会为爱情昏了头,但爱情还是像昙花一现。卓玛,塔娜,以及无数没有名字的女人,血缘和地位给了他太多。

土司的世界跟我们熟悉的世界也迥然不同。读完小说,感觉了解了一点儿另一个世界。命运不能解释,塑造面对命运的无助也许哼感人吧!

尘埃落定的感悟 篇6

真的是很暴力血腥的一本书呀,里面有些细节我都是略过的。比如割嗡波意西的舌头的部分,我实在是有点无法细细品味。这是看的第二本关于西藏的书,不像书云的《西藏一年》,如果说那本书就像万里无云万里天一样纯粹,让人感受到藏族文化的无上神秘和虔诚。那这本书可能没有那么美好,它有土司制度的落后,土司家族之间的争斗,土司家族内部的争权夺位。女人,财富,权力,一开始好像和“傻子”没有关系,后来一切的一切好像又扯上了一些联系。

“傻子”心中也有爱情,他对塔娜,他对年轻时候的卓玛。他也有亲情,他对他同父异母的哥哥,对他的父亲和母亲。他也有友情,他对索郎泽郎,对尔依,不像是一般的下人那般。他呢,他想在红色政权赶来之前让那些奴隶都恢复自由人的身份。其实还是有些残忍,为什么会让一个傻子去见证一个家族的兴衰,见证一个制度的没落。

今天,那些来自藏族文化的土司制度已经不复存在,留给我们的也没有太大的意义。可是毕竟它还是在一片土地上延续了很多年,毕竟它曾经支撑了一个民族一群人生活的信念。这就是傻子的好处,好多事情伤得了平常人伤不了你。

最后,愿一切都如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的感悟 篇7

岁月的沧桑却又总是很残酷。面对这一次又一次的挫折。我们却总是以失败告终。这样的选择又将会以什么形式出场!岁月的尘埃总是会让人经历的许多。然而这经历的经历却总是会让我们消失的更多。逝去的一切却又終不复返。那就让着岁月冲刷这一切。更好地把握这时候。也许唯有这样,我们的青春岁月才将会更好的拥有。相信,一切都将会是最好的。岁月的尘埃吹打着我门。而我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让自己活得更加精彩!相信,岁月的尘埃,我们也将会更加的成熟稳重。同样的,我们也将会越来的优秀,因为曾有守护。曾有一颗坚持的心1愿我们一切安好,活出自己想要的生活。把握现在,回想最初。一切都将会是美好的!

成熟

或许,成熟的步伐总是那么的艰辛。那么的心酸。的确,成熟的一切都将会是失去原有的模样。长大后的孤独又却是没有人能够体会的。因为那种感同身受并不是很多。因为自己是唯一,只有自己才能够懂得这心酸。成熟来不及等待。同样岁月能够改变一切。这一切的一切也都会尽收眼底。成熟稳重的我们又将会以什么的方式出场呢?抓住这时间的脚步。认真的做好这一切。相信,这一切的一切都将会是美好的!岁月的尘埃,愿我们更好的去把握着一切。相信,未来都将会是美好的!

岁月

也许,岁月的经历总是那么的残酷无情。但这一切我们都要终究面对。也许只有学会面对了,才能够更好地学会付出吧!岁月的来袭总是这样,我们又该何去何从?也许只有经历才会是真。那便要永远的坚持。相信来之不易的青春岁月从来没有失去过。相信所有的岁月尘埃都将会变成成熟的足迹!记录着每一段不同的过往!那些记忆都将会是永存的。岁月的尘埃充满着沉重的气味。而我们又能够坚持吗?不要让岁月之年华全部的浪费我们之手。毕竟没一个人的青春岁月都是来之不易的。做好现在,把握初心。只愿我们能够随着时间的随风漂流更加的辉煌!

岁月的尘埃,我们坚信,一定会走向成功之峰!

读《尘埃落定》有感合集5篇


而作者写的作品,其内容更是需要我们仔细消化咀嚼。 将读书中的主要思想加入到读后感中,可以体现出自己的观点,真心推荐这篇关于“读《尘埃落定》有感”的精品文章值得一读,请浏览本文所述的相关链接和资源!

读《尘埃落定》有感(篇1)

文学作品一般分两种,一种是记录过去的历史,告诉后人,我们的祖先曾经这样生活,相爱,另一种是创造一个崭新的世界,告诉今人,未来世界里我们或许还是如此活下去。

阿来的《尘埃落定》,无疑两者兼而有之。虽然说藏族土司的世界早就存在,而且已经故去,可是我们并没有真正去了解过它,更罔谈熟悉它,所以对我来说,它其实是一个陌生而崭新的世界。

《尘埃落定》整部小说里,傻子的行为常常不可理喻、出乎意料,却又处处表现出大智若愚,他老谋深算的父亲麦其土司,精明毒辣的哥哥,美若天仙却不忠的妻子塔娜和形形色色的人都无法按常理摸透傻子的心思,不知道他究竟是傻还是聪明绝顶!透过傻子的内心世界和眼睛,给人展现了复杂的亲情,爱情,和形形色色的世人,土司家族从昌盛到快速土崩瓦解的历史。我喜欢里面的每个人物。和预想中的好小说的人物不同,他们都不是特别复杂,但却特别纯粹,这也使得整个小说充满诗意。小说里的每一句话,似乎都可以读上几遍,细腻的感受让人莞尔。故事情节饱满而丰富,就像看一部电影,活色生香。

小说是鲜活的还是压抑的,是迸发的还是窒息的,对于读者来说,其中的区别一清二楚,那不仅仅是西藏风情带来的新鲜感,而更是一种普遍的共性,它既存在于《尘埃落定》的人物中,也存在于一切伟大作品的人物中。我不想把阿来这部小说归于魔幻现实主义,但它里面丰富的想象力绝对不亚于任何一部出色的拉美魔幻文学作品,这样的想象力不是天马行空匪夷所思,而是在极其真实的细节之中展现开来。让人觉得始料未及的,不一定是出现了不可思议的现象,而可能是事情的发展让人觉得世界变幻。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想到《百年孤独》,想起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一个傻子和上校同样有寓言的神奇本领,而且总会从他们的身上散发出神秘的气息。从人物刻画上看,《百年孤独》读来就好比首先是一幅巨大的白布,马尔克斯则用调色板将每个人调好颜色往上面泼洒,每个色彩都让人过目难忘。《尘埃落定》就好像是一个傻子站在中间,其他的人在时代背景的沉重压迫下,显不出多少特殊的气质。

看完以后,又找来同名电视剧看了一遍。看的时候,又把它和《阿甘正传》这个故事联系起来了。主人公都是有点傻的人,他们的经历似乎是奇遇,也是时代历史在他们身上的折射。创作者借用他们,带着轻松和调侃,演绎的那个时代的众生的生活。

然而《尘埃落定》中傻子的故事是用自述的方式描写的,而《阿甘正传》中阿甘的故事是用外界审视的眼光阅读的。阿来笔下的傻子时不时的透出聪明和睿智,并且从小到大,似乎冥冥之中有人在为他引路,适时地的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把他塑造的更加神奇。而阿甘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执着和专注,它们总让好运和他相伴。阿甘给人更多的是感动和一种不知失败和执着的精神,傻子给人的更多的是哲理和思考。

虽然傻子和阿甘的爱情一样执着,但他俩的爱情经历都是不幸的,女人讨好傻子只是因为他是未来的继承人,不会倾心于他,而珍妮或许只是把阿甘当做朋友。

傻子和阿甘这两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经历各自不同,他们的故事却能很好的互补,让人看到这两个有点傻的人眼中独特却有类似的世界。

“此生纵然轻若鸿毛,不过在人世间飘荡了一回,但真情依旧,生命轮回,应当不存在什么遗憾。”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

读《尘埃落定》有感(篇2)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读《尘埃落定》有感(篇3)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xx届茅盾文学奖。

《尘埃落定》是一部着重于人性思考的小说,也是一部关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寓言,是一部很优秀的长篇小说。作品通过似傻非傻的“我”的独特视角,述说了麦其土司由兴而衰的故事,同时又借此为载体,阐释了人类的多面性和世事的无常性。万事万物或许都是有轮回性的,一切最终都将幻化成尘埃,在历史的进程中飘浮落定。

“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那里,保持着它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在大多数人眼里,土司制度不是完美,然而在傻子看来,土司制度也是不完美的。“这是非常时期,一个傻子就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就像文章里写到的,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傻子往往有更高的眼界,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在这个新时期,社会必然是前进的,土司制度也是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也必然是退出历史发展的。然而在土司家族中的大儿子,除了二儿子傻子,大多数人被认为是聪明的,然后这些聪明人却看不到历史的发展趋势,还坚信着土司制度还能继续生存,他们还能像原来那样生活。但结果,我们是知道的,土司制度在历史的推动下必然是退出历史发展的舞台的。

“当这个世界上出现了新的东西时,过去的一些规则就要改变了。可是大多数人都看不到这一点。我真替这些人惋惜。”聪明人总是感觉自己很聪明,他们把自己所认为的事就是正确的。但往往忽视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当聪明人总是相信自己能掌控自己的方向,迎接他们的结局必然是失败的。当麦其土司分别派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二儿子去南北边界时,聪明的大儿子守着自己的聪明,而最终失败了,没有达到麦其土司的期望。而二儿子以“傻子”的视野,看到了时代的发展,所以在北方边界上建设起了了贸易,使得边界逐渐发展起来,贸易沟通越来越频繁,人们之间的交往也越来越密切,在这里,各个土司家族可以摒弃前嫌,加入贸易,发展自己的经济和家族。这是一种共赢的方式,在这其中,的赢家便是这傻瓜儿子。这个傻瓜儿子看清了历史的发展。

“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自以为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些现象也还是会不断出现,很多所谓的“聪明人”都讲究体面,而把忠诚放在在了后面,甚至是把它丢弃掉。但结果真正的聪明人或是别人眼中的“傻子”才是智者,他们看到的未来的景象才是更靠谱或真实,他们也才更明白在我们的人生中,什么是首位的,什么是次要的。在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想法在别人看来确实是傻的,但他其实内心是知道什么是正确的,只是周围的人沉迷于当时,所以并不能理解傻瓜少爷的所做。最后,大家看到了傻瓜少爷的一系列作为或者只是他的不同于其他家族的人的想法而做出的作为,使得大家对他改变了一番印象。傻瓜儿子在大家眼中是傻的,但他有些在土司家族里所没有的忠诚,因为他的忠诚,他收获了自己的好朋友,收获了自己的好知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而那些自作聪明的最后什么也没得到,土司制度也随之灭亡,这些对土司制度所依赖的人也随着历史发展而逐渐像尘埃落地一样最终消失。

“历史就是从昨天知道今天和明天的学问。”傻瓜少爷在当时土司家族里的格格不入,其实正是由于他对历史的认知很清,他知道在麦其土司家族的一切总有一天会消失。人们会有一个新的环境生存,在哪里,人们是没有等级区分的,那会是一个新社会。傻瓜少爷把那个游说各个土司家族失败的人当做了自己的朋友,还让他陪在了自己身边,那个人是从中原来的,他的思想注定也是不同于傻瓜少爷所居住的土司家族的思想,傻瓜少爷对于历史的发展的认知——土司制度不会存在很久,那位中原人也成为了记录土司家族兴衰的史官,正是他的记录,使得历史记录下了新篇章。他们都明白学问到底是什么,所以他们注重了历史,注重把这些历史记录下来,因为这些都是一些学问。在傻瓜少爷的脑海里,他知道一切都会最终像尘埃落地一样,不管是土司家族,土司制度,土司家族下的各种人群,都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消失掉。

“凡是有东西腐烂的地方都会有新的东西生长。”在这里,作者似乎有意将土司们的身体隐喻为旧的制度,他们的灵魂一并随着这不合时宜的土司制度开始腐烂。当他们无法传宗接代,也就意味着延续了多年的土司制度将走向尽头。土司的血缘承续性被外来的东西所打破。旧的东西一旦腐烂、衰亡,新的东西必将取而代之。更新和替代是历史不可逆转的趋势,历史就在不断的更新替代中完成自己的前进。这种历史的进步是人类不断向上力量的一种体现,而在每一种旧的制度被*、新的社会制度随之建立的后面,都隐藏着人们对更美好生活的渴望,对自身价值得到体现的向往。

历史的进步,从本质上而言,是人类对理想不懈追求的一种外在表现。而任何一种进步的社会制度在本质上都是符合人性的需求的。人们始终在追求自己的理想,并不断地付诸行动。这或许就是《尘埃落定》的主旨:人如尘埃,始终在寻找自己的落定之处。

对于《尘埃落定》作者阿来曾这样陈诉他的创作手法:“这本书取材于藏民族中嘉绒部族的历史,与藏民族民间的集体记忆与表述方式之间有着必然的渊源。”在这部小说中,充斥着藏文化那种神秘的宗教色彩和神奇意味,在现实的陈诉中有着一种魔幻的感觉。

初听到“尘埃落定”这四个字的时候,一下子就为意象的强大涵盖力与信息容量及作者的睿智飘逸所折服。尘埃,喧喧嚣嚣、浮浮躁躁,往古来今,宇宙荒蒙有多少事多少物都不过是一簇历史的尘埃,狂飞乱舞肆意张扬是展现生命的真意,即便是尘埃吧,也有自己飞扬的权利。飞扬便飞扬吧,这没有什么,可是一切终究要有个归宿,不管情愿与否,尘埃是要落定的,那么我们呢?

傻子,一个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的傻子,麦其土司的儿子,事实上证明是未来土司的继承者,却拥有着超强的超时代的感知力,能远眺历史感应时代的召唤。然而他只是一个与生活格格不入的傻子,他常常不知道自己是谁,自己身在何处自己做什么,每天早晨他都要用上述三个问题审问自己,所以他是傻子,生活的傻子。恰恰傻子主宰了历史,多么强烈的反讽,多少先知先觉在自身所处的时代被视为傻子。

阿来曾说:“我作为一个藏族人更多是从藏族民间口耳传承的神话、部族传说、家族传说、人物故事和寓言中汲取营养。”阿来在《尘埃落定》中构筑了一个广阔的历史时空,描绘了那个时代的藏族文化和土司的兴亡。

阿来将傻子作为一个切入点,选取西藏作为小说的背景,在一种怀旧的历史叙事中完成了傻子这一人物的“自我造型”。这一造型“由特定意义的文化系统支配,靠着管制从抽象潜能到具体历史象征物的交流互变,创造出了特定时代的个人。”通过傻子这样一个叙述者的选取,小说《尘埃落定》展示了历史的偶然、荒谬与神秘;是对历史必然性的*,是对人生、哲学的诠释。人性的脆弱与非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历史的走向。小说在这种“元历史”的内涵下体现出一种人文的思考与关怀,并从哲学上关注人类生存的历史。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对藏族土司史的一种另类解读和言说,在这个过程中,阿来在作品中穿插了许多自己的思考,从而使这部《尘埃落定》实现了个人对历史的阐释。阿来对藏族土司制度的逝去有着冷静的态度,但是,从个人情感而言,他多少对这一制度有着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怀。因而,阿来笔下的土司史就带有着美化的成分,特别是在傻子的身上,作者寄予了理想化的品格,这就让这部史诗般的作品带有了非理性的成分,从而成为一种个人视角下的历史。

读《尘埃落定》有感(篇4)

胜于隐

欲望起尘埃,时间归罗定。在喧闹人世,我们是如阿来《尘埃落定》中的主人公一般做一个聪明的“傻子”还是让自己的聪明展现出来呢?我想,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答案。但于我而言,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远比“深藏不露”要来得更有意义。

当今时代,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但机遇往往给了有准备的人,而有准备的人无疑是聪明人,而非隐藏自己聪明的“傻子”。一个人遮遮掩掩,不以自己的聪明才智示人,而是整天装疯卖傻,那么这个人得到他人欣赏而遇见机遇的机会微乎其微。

那么,是什么让那些原来聪明的人选择了隐藏自己的聪明呢?原因不外乎有三。其一,信奉枪打出头鸟,担心太过招摇而被人嫉恨。要我说来,这类人的担心纯属多余,毕竟现实不是电视剧,羡慕肯定有,嫉恨却是远远达不到的。其二,觉得在某些人面前不需要展现自己的智慧。这类人往往狂妄自大,认为自己的聪明已经凌驾于世人之上,在他人面前展露智慧并无多大用处。其三,一个字,懒!担心展现出聪明后,会有大堆事务找上门来,打扰自己悠哉游哉的生活。

展露聪明,意味着更多的机遇,展露聪明,意味着能得到更多的锻炼的机会。而隐藏聪明,意味着你将与无数机遇失之交臂,意味着你将逐渐失去本有的聪明,最终泯然众人。喧闹人世,何不让此喧闹为你而闹?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做最真实的自己!

读《尘埃落定》有感(篇5)

《尘埃落定》,实际地讲,我是冲着它的名气和屡投不中的故事来读这本小说的。小说的开端不显山不露水,甚至有点乏味,但是当我看到大少爷相继在南方和北方修建粮仓,兄弟俩的继承人争夺战初露端倪的时候,就感到阅读是一件欲罢不能的事情了。小说的略显冗长的开端的叙述,只不过是让读者了解那个特殊时代的土地上的风土人情、人们的生活面貌以及数个世纪形成的人与人之间、人群与人群之间约定成俗的关系,以便让读者更容易看懂这部小说和逐渐被它所吸引;至于小说的结局部分,正如二少爷一边踢着栏杆一边大声歌唱的那首谶语般的歌曲的歌词,“准备好的事情没有发生,没有准备好的事情发生了”;而小说最精彩的是它的中间部分,具体地说就是从二少爷前去管理北方粮仓开始到土司大会的散场而结束,这一段描写了被人们公认是傻子实际上是一个有智慧、有胸襟、有气魄、有远见的二少爷的.创业历程。

二少爷初到北方粮仓的时候,需要面对两股势力的挑战——拉雪巴土司和茸贡土司以及他们饿极了的人民。在经过几番较量之后,麦琪家的粮食便都已不菲的价格卖给了拉雪巴和茸贡土司;虽然这昂贵的价格不是用银子来衡量的,但它却远远超过了十倍粮食的价格——拉雪巴土司付出的是两块土地和土地上的居民,茸贡土司付出的是美貌的女儿以及将来的茸贡土司的大位。二少爷的另一个功绩是开创了边境市场并在市场与汉地的贸易中获得巨大的利润。边境市场的开创的伟大意义在于:在土司们管辖的土地上,主要的社会矛盾就是以土司为中心的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当这种矛盾激化并升级为武装冲突的时候,它的结果只能有两种——要么是两败俱伤,要么是一方得利而另一方则损失惨重。贸易市场的出现,不但有效缓和了土司集团之间的矛盾,而且使矛盾转化为经济层面的竞争,并使双赢和多赢成为可能。二少爷创造的令人瞩目的功绩依靠的并不是麦琪土司家的先进武器,尽管在那样一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弱肉强食就是它的基本法则。但是我们不难发现,二少爷没有凭借他们家强大的武力去征伐过任何一个土司或者其他势力,他也没有大张旗鼓地处决或者重罚过任何一个人。二少爷制胜的方法不是杀戮与对抗,那么他的方法是什么呢?是巧妙地引导与利用。二少爷是天生的把玩世事的高手,而麦琪土司家的资财、武力以及新近的粮食丰收,又使得二少爷能够在更高的层面上有条不紊地施展他的本领,特别是他的运用利用的功夫,更是做到了张弛有度、游刃有余。首先,他利用茸贡女土司的队伍打击了拉雪巴土司武力掠夺粮食的企图,接下来,他撤回了自己派给女土司的机枪手和投弹手,反过来利用拉雪巴土司的武力教训了茸贡女土司的骄傲。第二步,他利用那个要报仇的杀手,轻松干掉了自己的土司位置的竞争对手和情敌——哥哥。

有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几乎伴随了二少爷一生,这个问题使下人们对他狂热拥戴,而土司阶层则对他充满猜忌,这就是土司位置继承权的问题。二少爷在经营北方粮仓之际,自知承继麦琪土司的宝座无望,便将计就计地倒在茸贡女土司设下的温柔局中。茸贡女土司是一个精明强干、心狠手辣的人。她对于自己亲手促成的女儿塔娜与麦琪家二少爷的联姻一直耿耿于怀,这并不是因为她所说的二少爷是个“傻子”。茸贡女土司理想中的女婿只能是弱智的傀儡,并且在需要的时候就应当合理地死去的那一种,她绝不希望女婿是一个精明的对头。起初,她正是受了二少爷“傻子”名声的蒙蔽,而寄希望于通过自己待字闺中的漂亮女儿塔娜为诱饵,达到解决自己的辖地上的饥荒问题,当她与二少爷短暂接触以后,才认识到眼前这个人并不是传说中的“傻子”,而是一个真正的对手。这样的人选,显然是违背她为女儿设定的招婿的初衷的,然而她又不得不屈从境内饥荒的现实压力。由于将来的土司宝座旁落的危险被眼前的饥荒的现实压力所取代,使得女土司暂时接受了女儿嫁非其人的事实,这便有了后来土司们聚会的时候,她不顾危险撺掇少汪波土司带上塔娜私奔的闹剧。以二少爷的洞察力,当然看出了自己通往茸贡土司宝座的道路将会艰险异常,甚至需要付出血的代价,而这样的局面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也就是说,这是一条走不通的道路。或许这正是他纵容仇家杀掉已经正式成为麦琪土司继承人的大少爷的主要原因。麦琪土司起初对于让哪个儿子继承他的土司大位是感到很为难的。他清醒地看出来大儿子的好勇少谋、外强中干,只是一个普通带兵官的材料,是不堪担任土司职责的;二儿子尽管作出了骄人的功绩,却总是让人感到不放心、不踏实,让人怀疑那些只不过是麦琪家一连串的好运气带来的偶然的东西。并且换一个角度去看,有些变化恰恰是二少爷的愚拙和临机不断造成的结果。再者,即便是二儿子更适合当土司,如果他决定传位给二儿子,也必然会遭到不甘失败的大儿子的强烈反对,这样一来,兄弟两难免刀兵相见。一开始,麦琪土司出于避免两个儿子为了争夺继承权而引发相互火并的后果,匆忙准备禅位给大儿子;但当大儿子被仇家杀掉以后,他没有了乱起萧蔷的后顾之忧,便重新放任了自己对权力的不可餍足的热爱,牢牢地占住土司的宝座,迟迟不愿传位给已是唯一的继承人的二儿子。二少爷一方面对于父亲的迟迟不放权深感恼火,不得不让回山寨的小尔依带话给父亲:“如果他死了,你会不会再年轻一次?”另一方面他又凭着自己对大局的了解以及黄师爷的话语得知旧的时代将要结束,麦琪土司以及茸贡土司的位置都将失去意义。尽管如此,他还是下意识的向继承土司大位的方向去努力迈进——这大概属于人类这个种群的共同弱点。

后来,二少爷又利用梅毒为枪弹,几乎使土司集团全军覆没。二少爷以傻子的名声做掩护,把自己的尖牙利爪隐藏起来。但是他对于敌手和潜在敌手的打击,却毫不手软,尽管这种打击同样是隐性的,比如对付哥哥和一群愚昧的土司。到了小说的结局部分,他还利用仇家兄弟中的哥哥——酒店老板将自己杀死。当二少爷趴在栏杆上看见酒店老板向他走来的时候,他完全有躲避和反击的机会,但他非但没有躲避,反而给酒店老板的仇杀创造条件。这就说明在此之前二少爷就下定了必死的决心。本来,军队的人并没有要处决他,原因是他的脑子“跟得上时代”,但二少爷以为“死与跟不上时代是两码事”,同样的,活着与跟得上时代也没有什么关系。二少爷选择被酒店老板杀死,一是略可平复内心对于哥哥的愧疚之情,二是这样一来,酒店老板必然要受到追究,或许能牵连出他的红色藏人弟弟也未可知,如果那样,也算是为从小一起长大的哥哥报了仇。在大少爷被那个“胆小的杀手”刺杀以后,二少爷起码有一次机会可以将杀手兄弟两人一网打尽,根除后患;但二少爷并没有这样做,就在眼皮子底下养着这股祸水,这是很耐人寻味的。对于这个不合逻辑也不合常理的现象的解释只能是——杀手兄弟是二少爷为不可预知的未来留下的一手底牌。但人算不如天算,最后,这副底牌被留给了自己。

试想以二少爷的雄才大略,如果他早出生一两百年,那么他必将成为这一大片“化外之地”上的王中之王。然而,时光的惊马已无可阻挡地奔到了二十世纪中叶,土司时代终于走到了它的尽头,于是尘埃落定,往事成空。和所有的时代以及时代中的人物都必将消亡一样,二少爷连同他的土司时代也已经淹没在历史的烟尘中——如果他实有其人的话。然而,他并非实有其人,他只是文学作品虚构的人物。正因为这个缘故,他的曾经的以巧妙地疏导而不是杀戮,以担当而不是毁坏,以多赢而不是弱肉强食的方式去生活去竞争去发展的往事,才得以被文学的形式小心翼翼地记忆和留存。

《安妮的日记》阅读心得4篇


经过收集并整理,小编为你呈上《安妮的日记》阅读心得,在我们参加非常重要的场合比如毕业典礼时。我们都需要去发表自己对某些事的感言,感言能够及时地去激励鼓励某些人的斗志,优秀的感言我们究竟该如何才能写好它呢?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安妮的日记》阅读心得(篇1)

《安妮日记》400字阅读心得1

战火纷飞的岁月里,她,被视为异类,仅仅是因为她是一个犹太人,便令她死于非命,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儿,在对春天的憧憬中凋谢了。

安妮是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对生活充满了幻想和希望,她的命运像是一幅带着压抑色彩的油画,让人感到悲哀。她每天给那个神秘的吉蒂写信,透过一扇不常开的小窗子来观察这个世界并记述着她对一切的想法,还幻想着成为一个作家或记者,可惜的是还未等她走出这个牢笼,便被瘟疫夺去了生命。她的悲剧也是给每个人的一个警钟,是一个凝结着太多太多鲜血的教训。

安妮很天真,她一直盼望着战争的结束,又像是一个真实的记录员,不断地从小窗户中了解外面并一一记录下来,她想用她的日记来告诉人们种族歧视的不该,在她的日记中也流露着愤怒与恐惧却依旧写道:“世界虽然这样,但我还是相信人在内心里其实是善良的”。也许她永远也想不出自己会被出卖而进入一个永恒的噩梦吧,只留下这本日记,记载着她的痕迹。

在这个和平的年代,也许战争早已远离,但请每个人铭记这段历史,记住这个惨痛的教训。

《安妮日记》400字阅读心得2

读完德国作家安妮·弗兰克所著的《安妮日记》后,安妮,从这个比我大几岁的小姐姐身上,我感受到了太多的震撼。

黑夜里我关掉灯,想象着我的小房间就是安妮曾经躲避德国侵略犹太人所住的房间:“秘密后屋”。在这儿住上二十五个月,那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晚上睡觉会被炮声惊醒,被警察的敲门声给吵醒,还会被小偷杂乱的`脚步声吓醒……每天连上完厕所冲水都要胆战心惊。安妮虽然也害怕这种恐怖的生活,但她从不曾绝望过。她坚持读书学习,希望将来成为一名记者和作家,盼望着有一天能在一个和平的世界里施展自己的才能,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渴望美好活下去的安妮,依然是那么坚强,尽管挫折一次次向她进攻,但她毫不退缩。犹太人——最聪明的民族,常常让人嫉妒,所以安妮——这阳光女孩也蒙受不幸,但她依然希望、等待着幸福的到来……这时,我才感到我是那么的幸福,从小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被父母呵护着长大,就像温室里的花儿,经不起风吹雨打。

安妮,一个不曾绝望的女孩,一个永远乐观的女孩,她永远活在我们心中,不断激励着我们坚强、勇敢、快乐地生活!

《安妮日记》400字阅读心得3

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安妮日记》这本书,里面讲的是一个在二战时期犹太小女孩安妮两年的密室生活。

安妮全家为了躲避战争和法斯的追杀,在安妮13岁后不久,全家搬到了荷兰—阿姆斯特丹公司的后屋,因为当时是法西主义,犹太人惨遭迫害,他们把那里当成了他们的“密室”,安妮自从搬到了荷兰以后,就一直生活在阴森、寂寞和恐慌之中,但她常常抬头凝望天空,总感到事情会越来越好,残酷的战争终将结束,和平与宁静会重新来临的。

但二年以后,安妮及密室中的所有人遭人举报,被人投入了集中营。残酷的现实摧毁一切,最终安妮死了,死于伤寒,这一切多是讨厌的战争和种族所引起的。

安妮是多么希望自己能够活下去,所以她在日记中还写道:“我希望在我死后,仍能继续的活着。”

所以我们通过阅读这本书,能够了解历史、战争及种族迫害,更能感受到安妮身上那种勇敢、坚强、不屈服乐观向上希望活着的那种人生态度。

希望世界上永远不要有战争,永远和平。

《安妮日记》400字阅读心得4

这是一本精妙绝伦的书。由一个年轻的,勇于揭露事实的女孩子所写。是我所读过的有关战争及其对人类造成的影响中最明智感人的一本书。

安妮·弗兰克介绍了纳粹期间,即荷兰被德国占领的那两年里,躲在密室中的八个人的各种变化。他们生活在恐惧,与世界隔离以及被监禁中,而这些不仅仅来自于外界可怕的战争环境,也来自于他们自身。这让我非常真切地体会到战争造成的巨大邪恶——人类的精神的坠落。

同时,安妮在日记中尖锐而清晰地写到了人类根本精神中那些高贵的闪光点。尽管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充满了恐惧与羞辱,但这些人都没有放弃。安妮自己的个性在这本书中也被生动地刻画出来了。她在两年的时间里快速的成熟起来,在人生至关重要的青春期时改变,那么迅速而艰难。凭借她自身的热情和智慧。她的聪明以及丰富的内心世界,在很长的时间里,安妮都在思索着与青少年成长有关的敏感问题。她还写道了与父母的关系,自我意识的发展以及成长中的问题。

这些就是生活在特殊环境下的一个少女的思想与感情,她的日记更多地向我们讲述了我们自己。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感到我们与安妮的经历如此贴近,更不由地深深陷入到她短暂的一生以及整个世界里。

《安妮日记》400字阅读心得5

1939年,德国以几百万兵力偷袭波兰,以3天打下波兰。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

德国纳粹党处处迫害犹太人,不准犹太人开商店、做生意,更不允许参军,还发动“水晶之夜”。安妮一家由于是犹太人,被迫逃亡荷兰。在这里,安妮很快学会了荷兰语,还与同学们经常聚会。好景不长,德国启动“白色计划”,占领挪威、丹麦、瑞典、芬兰以及卢卢森堡,并向法国、荷兰还有驻守在此的英军发动进攻。安妮一家从此过上了犹如囚禁的生活,只有一扇门,每天都有公司的员工悄悄地给他们送饭。

现在的世界,没有战争,我们根本体会不到当时人们的痛苦,更是没有吃的,还要给法西斯干活。安妮一家躲在地下室,到了夏天,难以忍受,屋子闷得不得了,那个人不是大汗淋淋!德国还要每天搜查,谁能忍受得住。

从安妮写的日记中,我更体会到当时受罪的还是平民。“轰隆”一声,几个人倒在血泊中(平民),残酷的喷火枪将那些无辜的人烧的尸骨无存,一个原子弹直泻而下,大批的平民死亡。可惜的是,安妮最终没有看到和平的曙光、国家的恢复,而是给纳粹人处死了。

我们共同携起手,保卫家园。

《安妮日记》400字阅读心得6

在我们眼中,战争就是尸横遍野、血肉模糊,是烽火四起、滥杀无辜。独裁者为了利益而战,英雄们为了国家而战,可是平民们怎么办呢?

安妮是德国人,也是犹太人。当时纳粹在迫害犹太人,一家四口不得不躲到荷兰的一个密室里。从此她开始了密室生活,并开始写日记,直到两年后被捕。

从日记中,我可以看出,安妮自己的寂寞、苦闷,对未来的向往和祝愿,但是现实中他们被歧视,总是小声的说话,天天都住在暗无天日的密室里。可是安妮想着,那么多同胞都被杀了,自己还活着,所以自己很幸福。她没有抱怨,没有不满,而是充满满足。我们的生活已经很好了,有知识渊博的老师,有活泼可爱的同学,有和蔼的父母,那为什么还有人在抱怨呢?

她在日记中自我反省,是我敬佩万分。她对自己做错事的反省,可能成年人也做不到。这是难能可贵的精神,有些人做错了事,只是从别人身上找原因,把自己身上的原因都抹掉,真是可笑!为什么有时候大人还不如小孩子?

战争永远是一个黑色的主题,但是乐观善良的人永远不会少。我们也应该像安妮一样,永远不放弃希望!

《安妮日记》400字阅读心得7

我看了这《安妮日记》后才发现,原来以前的德国党卫军是那么的坏!他们为什么夺走了年仅16岁、善良可爱的安妮的生命呢?读了这本书,我仿佛回到了那个可怕的年代,感受到安妮那颗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纯朴善良的心。

《安妮日记》是从安妮13岁生日那一天开始写到15岁,后来由于被抓到在德国军营才停笔的。

里面主要是写了安妮的爸爸奥托。弗兰克,妈妈艾蒂丝。弗兰克,姐姐玛。弗兰克,凡。丹夫妇,彼得,阿。杜瑟尔医生和安妮一起躲进了安妮爸爸公司大楼后面的一些房屋里面,他们叫做“密室”。他们早上先用木板钉住,然后在用厚窗帘挡光,白天他们不能出一点声音,以免被楼下的德国人发现,因为安妮他们全都是犹太人,德国人抓到犹太人后会把人毒死,闷死,病死和饿死。晚上才是他们的自由时间,不过所有人都要规定时间冲凉和上洗手间。“密室”里没有阳光,没有快乐,没有自由,只有伤心和恐惧。安妮在“密室”里唯一的朋友就是日记,她向日记说出了心中的`苦闷,讲述了身边的故事,记录了成长中的好奇和期待,同时也控诉了法西斯的战争,还写了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灾难和痛苦。让人们知道战争是残酷的,是危险的。让我们的世界充满平安和幸福,不要让战争来到我们的身边。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到自己生活在一个和平、美丽、充满生机的国家是非常幸福的,我将珍惜生活、珍惜时光,用自己的力量让这个世界更美丽。

《安妮的日记》阅读心得(篇2)

1939年,德国以几百万兵力偷袭波兰,以3天打下波兰。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

德国纳粹党处处迫害犹太人,不准犹太人开商店、做生意,更不允许参军,还发动“水晶之夜”。安妮一家由于是犹太人,被迫逃亡荷兰。在这里,安妮很快学会了荷兰语,还与同学们经常聚会。好景不长,德国启动“白色计划”,占领挪威、丹麦、瑞典、芬兰以及卢卢森堡,并向法国、荷兰还有驻守在此的英军发动进攻。安妮一家从此过上了犹如囚禁的生活,只有一扇门,每天都有公司的员工悄悄地给他们送饭。

现在的世界,没有战争,我们根本体会不到当时人们的痛苦,更是没有吃的,还要给法西斯干活。安妮一家躲在地下室,到了夏天,难以忍受,屋子闷得不得了,那个人不是大汗淋淋!德国还要每天搜查,谁能忍受得住。

从安妮写的日记中,我更体会到当时受罪的还是平民。“轰隆”一声,几个人倒在血泊中(平民),残酷的喷火枪将那些无辜的人烧的尸骨无存,一个原子弹直泻而下,大批的平民死亡。可惜的是,安妮最终没有看到和平的曙光、国家的恢复,而是给纳粹人处死了。

我们共同携起手,保卫家园。

《安妮的日记》阅读心得(篇3)

这几日我看了一本书,《安妮日记》。

这本书是一个名为安妮的女孩在二战期间被德国纳粹侵入家园并大肆屠杀犹太人时,安妮一家躲入一个密室时写的日记。

在前几篇日记中,安妮还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女孩,在日记中对吉蒂(安妮给日记本起的`名字)诉说着各种琐事,如:谁谁谁一直暗恋着她,谁谁谁比较讨厌,又有谁比较自大等。

可是几篇日记过后,安妮的生活却开始处处不如意起来。德国侵入了他的祖国,于是犹太人的地位一落千丈,ZF规定,犹太人的自行车要上交,不得做出租车,公交车,电车等,于是,安妮的一切出行都要靠两条腿了。这还不是最惨的,又是几天过后,因为某些原因,安妮一家不得不躲入一个密室中。然后,躲避的时光开始了。他们和其他几个犹太人一起躲在一个密室中,终日不敢见人,遇到有人来到那幢楼里时,他们连大气也不敢出,只得在密室里瑟瑟发抖。

在这种环境之中,每个人的脾气都变的差了起来,吵架时有发生。于是,安妮开始痛恨起那些和他一起带在密室里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姐姐。安妮开始回味当年快乐的日子,自己爱上的人。她还在日记中诅咒那些整日挑他坏毛病,并且夸大其词的人,以及自私自利,偷藏食物,整日霸占卫生间和书桌的人。她还在一天一天的接近中,爱上了密室中唯一的一个男孩子。

《安妮的日记》阅读心得(篇4)

最近我看完了一本特别有趣的书,《安妮日记》。

这本书主要以书信的形式,真实的记录了一个犹太少女在两年时间里亲身经历的大大小小的事情。其中有对生活情况的细致描写;有对少女萌动恋情的直白流露;也有青春期特有的叛逆和躁动;有对人生日渐成熟的理解与思考,也是有对亲情的排斥,但同时也无比的依恋和依赖………

通过这本日记,我看到的是一个心地善良,活泼可爱,个性率直,但却有时多愁善感的女孩。太有主见,爱思考,唯一受别人的影响,她坚强,有毅力,再遇到委屈的时候,人以微笑面对生活。

因为战争的原因,少女安妮在秘密小屋度过了青春期,如果没有战争安妮会是一个怎样的人呢?是一名才华横溢的作家呢?还是一名特别有才华的人呢?…………可是都没有,在秘密小屋,过了25个多月后,秘密小屋的所有人都被送进了犹太人集中营。最后,秘密小屋的八个人,只有安妮的父亲一人生还。

这违纪是对二战时生活的缩影,我们应记住安妮的日记,记住那字里行间的坚强,天真,甜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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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红楼梦心得体会800字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总会得到不同的领悟,我们不妨可以将收获写成心得体会。心得体会可以评价某书的优劣得失、意义内涵。怎样写心得体会才能体现内心感悟呢?编辑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阅读红楼梦心得体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阅读红楼梦心得体会(篇1)

哪里有一个干净的,理想的地方?究竟什么地方是我自己真正追求的?是随波逐流还是追求真我?《红楼梦》为我展示的就是人心与世俗的对抗。 大观园中充斥着人间的美与丑,善与恶,还有那些丑陋的灵魂。然而却又那么一个人,孤傲自洁,对抗着世俗。

当初她初进贾府,那双似水如泉的含情目。那弯似蹙非蹙的柳叶眉,闲静时的姣花照水,行动时的弱柳扶风,虽说宝玉称她病如西子胜三分。但我认为,她就是她,无需同他人比较。因为她不食人间烟火,容不得半点污浊。于是她绝美的身影,永远停在我的眼中,定格在我翻飞的思绪。

林黛玉,应是多么聪明的女子,生在那样一个年代,在她眼里黑就是黑,白亦为白,于是,孤傲自洁的她必定要忍受风霜刀剑的摧残。

“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为谁妍?”无人理解的她就是一朵盛开在悬崖上的花,注定是要孤独的。“侬今葬花人笑痴,他日葬侬知是谁?”世事无常,就痴痴吧!这样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愁思,感慨。

探春曾说:“不要太在乎真假,这样只会让自己伤心。”可那么一个生性孤傲的女子,怎能不在乎真假。于是,她用刻薄的话语包裹自己刻薄的心,用孤寂的身影抚慰同样孤寂的灵魂。

还好,上天总是公平的,孤单的人遇上另一个孤单的人,那么,那个孤单的人就不会显得那么可怜。总算还有宝玉理解她的孤傲,如此两人走到一起,是命中注定,又或是相互安慰。

可是,恰恰又是这份孤傲阻挡了二人,最终还是处事圆滑的薛宝钗赢得了长辈的心。但是她还是没有向世俗妥协,她依旧如一朵不畏风雪的梅花,开放在摇曳的枝头,即使最后,雪压枝断。

黛玉清高的个性与世俗格格不入,与社会无法融洽,这也是她自尊的体现,悲剧的开始。她还是孤单的来,孤单的去了。我不知道她最后嘴角的笑是对人世猛烈的抨击,无情的嘲讽,还是对自己的坚持的结果的苦笑。 也许,生在那个年代是她的不幸,是大观园里所有人的不幸。一如她,一如晴雯,一如四春。她追求自由,追求幸光明,却被世俗一步一步推向无尽深渊。死亡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直到最后,那些你以为在乎你的人,也没有来见你最后一面。

黛玉死了,宝玉出了家,这也正应了宝玉那句戏言:“你死了,我就做和尚去!”这也许也是最好的结局吧!

这就是封建思想带来的结果。其实对于最后贾府的落败我并不惊讶,因为古代封建势力独霸一方的丑态必将走向灭亡。而黛玉虽然身死,但我永远记得,如此消瘦的她,将写满往日情思的的手稿投入火中,用仅剩一丝气力,割断与这尘世最后的牵挂时的身影是多么的耀眼。

他的身影,会永远的停留在我的心中,不来不去!

阅读红楼梦心得体会(篇2)

梦境悠长,哀婉绵延,梦醒之时,飞鸟各投林。

——题记

在我眼中,曹雪芹的惊鸿巨著《红楼梦》其实非常模糊,每一个人物都亦真亦幻。正如那句“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近些年来,许多红学家着力于寻找《红楼梦》中人物的原型,譬如,说史太君的原型是康熙的曹贵妃:譬如,说邢夫人的原型是雍正皇后乌喇那拉氏云云。可惜,文学与政治挂上钩,便失去了原先那种模模糊糊的美意。

许多人说,《红楼梦》是晦涩的批判:批判封建制度,批判家长管制,批判统治者专权,批判黑暗污浊社会;但我看来,《红楼梦》仅仅描绘了一个家庭的兴衰,仅仅是一个唯美而凄凉的爱情故事,一个动人的梦,更重要的是,所有的人物都在唯美而模糊的悲剧中得到了自己的极乐与升华。

何必把《红楼梦》想得那么复杂深奥呢?它只是一个模糊而释然的梦。

黛玉葬花时,酿作出“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溅落,便是红颜老死时。”这样悲伤的诗句,她的性格变幻莫测,又有些离奇古怪,拥有着悲的一面,但这种悲,无疑也是一种感人的美。后来,她气尽而死,看似抱怨抱憾,可试想,她走黄泉路,喝下孟婆汤,忘却世间是是非非,升天化作潇湘妃子,生活在着她梦寐以求的“世外仙源”,何尝不是清高脱俗的生活呢?以死来结束这样一个人物,又不对其死因做清晰描写,任其模模糊糊的死去,真是神来之笔。

同样模糊的还有跟林黛玉以身相许的贾宝玉,其实贾宝玉并没有准确的性格,他任性,风流,多愁善感,又有一点小孩子气。他衔玉而生,肌骨如凝脂,似桃花,他曾两次梦游仙境,目睹仙界妖娆华丽,鉴金陵十二钗之命运,却懵懵懂懂,似傻似呆。他生活在纸醉金迷中,模糊而多变,扑朔迷离。

或许是有意避讳,作者将书中的一切都描绘的模模糊糊,既然如此,我们便似懂非懂的品读,又有何妨呢?

十二钗如一梦;宝黛间“但凭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的爱情如一梦;宝钗矜持柔韧,不卑不亢的高风如一梦;晴雯勇而直爽,死而无憾的豪情如一梦;诗社中风花雪月,潇潇洒洒的岁月如一梦;刘姥姥嬉笑无忌,粗糙浮躁的俗乐如一梦;大观园红香绿玉,清泉泻露的浮华如一梦;贾府流水落花春去也,曲终人散的结局如一梦……。

这一梦一梦,简单如歌,单纯如一首清丽的诗,超脱凡尘,飘渺至极乐,在岁月的洗礼下,愈发模糊懵懂,也愈发透露出释然凄美的气质。

阅读红楼梦心得体会(篇3)

寒假里,我读了很多书,我最喜欢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在这两本书里让我感触最多的是《红楼梦》。《红楼梦》又名《石头记》。里面描写的是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三个人的爱情故事。宝玉和黛玉原本是一对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恋人。

但在那个封建制度下,不得不分开。宝玉屈从于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了薛宝钗。结果却以林黛玉病死,贾宝玉出家,薛宝钗孤独终身而结束了这个爱情悲剧。其实《红楼梦》并不只是一个爱情悲剧故事。就如曹雪芹在书的卷首所写“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它里面还隐藏着许多未解之谜,值得我们去探索。例如书的开始有一个叫“甄士隐”的人,他的真实含意就是:将真事隐瞒的意思。还有一个叫“贾雨村”含意是:假语村言,是借着老百姓的嘴去说,去流传……

《红楼梦》里隐藏的秘密,读一次是看不出什么的。它需要你去反复的去研读、去探索。如果一下能看懂,那还要“红学家”干嘛呢!曹雪芹真是厉害,我一定要把《红楼梦》研读下去,把里面的秘密挖掘出来!

阅读红楼梦心得体会(篇4)

作为一部文学巨著,《红楼梦》的文学艺术鉴赏性是非常高的。比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中,写到众人被刘姥姥逗笑的情节就十分精彩,让读者有如置身其中的感受。“……史湘云撑不住了,一口饭喷了出来;林黛玉笑岔了气,伏着桌哎哟哎哟;宝玉早滚到祖母怀里,贾母笑得搂着宝玉叫心肝……”同是写笑,每一个人的神态动作却各不相同,描写生动、形象、具体,从侧面衬托出刘姥姥的风趣幽默,以及贾府上下喜欢她的原因。

《红楼梦》里的人物众多,出场的人物就有四百多个,许多人物的性格特点个性鲜明,栩栩如生。其中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刘姥姥等都是家喻户晓的人物。就说贾宝玉吧,他表面上玩世不恭、顽劣、轻挑,内心却是善良纯真。他虽然出生贵族家庭,但他却厌恶自己所在的封建阶级,认为人只有善恶美丑之分,从没有贵贱之分,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他的这句话充分体现了他同情女性,尊重女性,崇尚人权平等、男女平等的可贵观念。特别是他与林黛玉纯洁的爱情,更体现了他思想的成熟性。

再来看林黛玉,她性格纯真率直、清高孤傲、多愁善感,骨子里透出的对封建道德的叛逆,深深地吸引着宝玉。她的“侬今葬花入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入亡两不知”,寄托了黛玉凄凉的身世之感,但也从另一个角度让我们看到中国古代社会闺阁中优秀的文学才女的风范。

《红楼梦》不仅是我们中国文学的璀璨明珠,更是世界文学的绚丽瑰宝。今后,它将一如既往地以无穷的魅力吸引更多的读者。

阅读红楼梦心得体会(篇5)

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不知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好像每种都有一点。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

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

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

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

阅读红楼梦心得体会(篇6)

虽然只是粗读,但这会儿在下已经要附庸风雅地想表达同样观点了,之所以这么说,初步是基于以下三个原因:

其一是这部小说通过对双玉爱情悲剧的深刻描写,提出了超前于成书时代很多的爱情观,即要有观念一致的思想基础和相互了解的感情基础,没有心灵共鸣的爱情是不完美的,这也就是贾宝玉爱的是林黛玉而不是薛宝钗

的真正理由;

其二是这部小说通过对金陵卅六钗的生动描绘,提出了那些酷哥、才子以及官、富二代们好色的另类理由,即在世态炎凉和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下,与科举、做官、职场、商海、胡吃、瞎混相比,天真少女所特有的纯美

才显得是值得留恋的;

其三是通过对不同人物性格的对比刻画,提出了“性格是否真的决定命运”的命题,供读者结合自己的体会去思考和判断……如林黛玉与薛宝钗、贾迎春与贾探春、尤二姐与尤三姐、晴雯与袭人、鸳鸯与平儿、薛蟠与贾芸等等。

自己也鄙视自己,总是这么不淡定,读点东西总是会产生好多感慨,而且还要biā出来晒晒,算是平复一下躁动的心情。

昆虫记的阅读心得800字模板10篇


随着自己慢慢长大,对事物的看法有了新的改变,我们应该把产生的感悟写进心得体会里。心得体会能帮助让我们从过往经历中收获经验。你需要写一份心得体会吗?下面是笔稿范文网编辑为你精心整理的“昆虫记的阅读心得”,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昆虫记的阅读心得 篇1

我一直以为小小的昆虫是令人讨厌的,它们又丑又脏,又那么小。直到我看完了《昆虫记》才发现:我以前错看它们了。

小小的昆虫竟然有一百万种!可比我们人类多太多种了!我一直都希望可以想鸟儿一样飞翔,可没想到一些蝴蝶几千米;我们人类从猿到类人猿再到人经过了艰苦的进化,庞大的恐龙灭绝了,可那令人讨厌的蟑螂却经历几百万年都没有改变,并且随处可见,他们适应环境的能力超强,也许他们觉得我们这些后来出现的人是专门给它们提供食物的住所吧!真是太超出我的想象。

每天都可以看到成群结队的蚂蚁在院子里活动,它们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举重冠军,能举起比自己重20——50倍的物体,我们的举重冠军能举起2倍就不错了,可蚂蚁个个都是举重冠军呀!太牛了!更想不到的是蚂蚁那小小的脑袋,它的运转速度居然和一台高性能计算机一样快,我们的计算机那可是人类的文明五千年的产物呀!人家可以天生的,难怪没有语言、电话、手机宏大的蚁群仍然秩序井然,纪律严格,不得不佩服。

衣鱼不是鱼,而是常常出没于厨房和卫生间这些温暖而潮湿的地方的昆虫吃面粉、剩饭、脱水等,它们不吃东西也能轻松地活上几个月。

小小的昆虫各有所长,真厉害!

昆虫记的阅读心得 篇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起关于昆虫的书,最著名的非法布尔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各种各样的昆虫的习性,制作巢穴的方法,产卵的时间、地点以及捕食的过程等等。在这众多介绍昆虫的文章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大孔雀蝶家族》这篇文章了。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法布尔在实验室里培育出一只大孔雀蝶,引来了一大群孔雀蝶的故事。法布尔见了这一大群“外来者”,显得异常兴奋,迫不及待地说“快!咱们去看看那稀罕玩意儿!”从这句话我们就可以看出法布尔对昆虫是多么的喜爱、痴迷。

为此,法布尔还专门对大孔雀蝶进行了实验—减掉他们的触角,看看他们能否返回这里。结果却让他大失所望,两次实验都没有成功。作者笔下的大孔雀蝶装备精良,穿越重重障碍,勇往直前,目标准确。作者将大孔雀蝶在黑暗中飞舞的状态描写得惟妙惟肖,仿佛我的眼前就有一只只大孔雀蝶在翩翩起舞!

大孔雀蝶到底是靠什么样的信息器官来感知环境的呢?

带着这个疑问,作者对大孔雀蝶展开了一系列实验,虽然最后都失败了,但是作者却意外地发现小孔雀蝶却是可以昼间活动的,它们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举行婚礼。这与大孔雀蝶是截然相反的。至于大孔雀碟为什么在夜间活动还需后人进一步研究。

法布尔的《昆虫记》,使我走近了昆虫,走进了大自然。要知道,以前我连一只瓢虫都害怕,现在我竟然觉得它很可爱!我喜欢这本书,它让我改变了对昆虫的看法,让我走进了昆虫世界的大门。

昆虫记的阅读心得 篇3

走进这里,放下一切行囊,带上一颗质朴纯真的心,看遍万物生长,日月沧桑。

与其说《昆虫记》是科学界的语言瑰宝,不如说它是文学界里的一朵奇葩。与其他科学书籍不同,《昆虫记》并不像学术论著一般枯燥乏味,全书行美优美,犹以拟人手法见长,堪称一部出色的文学作品。举一例子,法布尔对绿色蝈蝈如此赞美:“全身呈浅绿色,另有两条白色丝带缀在身体两侧;它的身材得天独厚,修长匀称,大大的双翼薄似轻纱,是蚱蜢类昆虫最优雅的。”栩栩如生的描写,使绿色蝈蝈这一形象跃然纸上,恍惚间,我仿佛看见一位青衣女子向我款款走来。法布尔更是这样描写丛林音乐会:“角鹄表演着忧伤的独唱,铃蟾用钟声演奏着奏鸣曲,意大利蟋蟀弹拨着小提琴的琴弦,绿蝈蝈儿仿佛在敲击着一个小小的三角铁。”在他的笔下,动物们俨然成为了音乐家,动人的乐音从字里行间飘出,萦绕在我的耳畔,我沉醉于其中,久久不能自拔。

而《昆虫记》吸引我的不仅只有妙趣横生的语言,还有法布尔对生命真挚的热爱和极高的敬佩。可以说,这部作品的感性基调以及动力,就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关爱,一种对生存的清醒认识;一种对生活的深厚感情。法布尔热爱生命,所以他赞美胡蜂蜂房的精美,钦佩螳螂筑巢的智慧。法布尔尊重生命,所以才为蝉正名,指责蚂蚁的贪婪法布尔珍爱生命,所以他能从蟋蟀的琴音中感受到生命的悸动,废寝忘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只为亲眼目者小虫儿拥抱这个世界的第一刻。

这是昆虫世界里的诗和远方,法布尔用他那朴实无华的语言歌颂了生命的美好,以昆虫为琴弦拨响了人类认知世界的新音。

走进这里,怀揣一颗崇高生命的心灵,与虫为友,倾听大自然的呼吸。

昆虫记的阅读心得 篇4

今天,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里的一篇文章——毛毛虫:列队虫和气象站。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松毛虫。一听起“松”这个字,大家一定会想起松树吧!天哪,难道松毛虫要把整棵树给活生生的吃掉?如果你这样想,那你就大错而特错了。松毛虫不是吃松树,而是吃松针。

松毛虫,又名“列队虫”。是因为它们会整齐地排成一支队伍,这队伍有长有短,长的有三百多只,短的只有两只尽管只有两只,但松毛虫们依然风雨无阻,排着整齐的队伍,一只接一只。

八月初,母松毛虫门就开始产卵了,再松针上,到处都有一个个白色的小圆柱,这就是松毛虫们产的卵,长约三毫米,宽约四五毫米,都在松针的根部。

松毛虫的`卵在九月里孵化,如果把他的巢掀起一些,就会看到许多小黑点,那就是小松毛虫的头。他们的身体是淡黄色的,黑色的脑袋有身体的两倍。

松毛虫一出生后,就啃松针。吃完松针后,就在落到附近的针叶上。常常会有三四只小虫正好落在一起,那么他们就自动的排成一个小队。

松毛虫一出生就会搭帐篷,一天后,帐篷就有榛仁一样大了,两个星期后,就有苹果那么大了。

昆虫记读后感

昆虫记这本书是向我们介绍的,在这些昆虫中有一些事对我们有利的,有的是对我们有害的,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在这册语文书中有写到法布尔的篇课文叫《装满昆虫的衣袋》在这篇课文中大家可以知道法布尔是一个什么人了吧!

在这本书中,大家可以知道有些动物的昵称,比如:红蚂蚁:回家的路;小条纹蝶:恋人的气味等等看完这本书时我觉得法布尔是个非常了不起的昆虫家,法布尔一生最大的兴趣在于探索世界的真面目,法布尔从小就开是观察小虫子在他长大以后,把他的成果写成了一卷又一卷的《昆虫记》,并在他高龄达到八十六岁时把第十卷《昆虫记》完成了。在法布尔九十二岁时,他成了世界的骄傲和自豪!他一生手观察和思索,所以他才有今天的这种成果。

法布尔为什么要写《昆虫记》这本书呢?我想是因为他想让我们了解到更多关于昆虫知识。

在我们的心中都是害怕虫子的,而法布尔为什么不怕呢?

很多虫子中有许多虫子是外表很美丽,而内心是丑陋的;而有些是外表丑陋的而内心是美丽的;有些是外表和内心都是丑陋的;有些是外表都是美丽的!

昆虫记的阅读心得 篇5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

书中各种各样的虫子都很有趣。在作者笔下,那些虫子都很生动。萤火虫给蜗牛涂麻醉剂,享受它的一顿美食;红蚁异常可爱,它们出行回家只认一条路;螳螂只在与敌人斗争时才露出窝下珍珠似的圆点,炫耀一番。读着读着,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人类不污染环境的话,那么这些虫子是否还在呢。现在的环境日益恶化,它们还能生存下去吗。

当我继续读《昆虫记》时,又被法布尔探索大自然时严谨认真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所惊叹。他五十年如一日,专心身入到昆虫的世界中,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对各种昆虫进行研究,并用生动的文字形象的展示在世人面前。可以说,书中的每一个字,都蕴含着他对大然的热爱。他为了写这本书,不顾危险,我深深感动。

民鱼水情。雷锋出于对革命事业的忠诚来到演出队。但是因为雷锋有一口浓重的湖南腔,怕影响演出效果,他主动请求担任演出队的后勤工作,把节目让给其他人。读到这里,我被雷锋这种以大局为重,甘心情愿做无名英雄的精神所感动。伟大出自平凡,崇高寓于平凡。我们青少年学习雷锋,就要像雷锋同志那样,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万丈高楼起于垒土。”雷锋经常帮助有困难的群众,把田大娘当做自己的亲生母亲来孝敬、子戴。雷锋同志自己曾说过:“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

昆虫记的阅读心得 篇6

前些日子,我读完了《昆虫记》,里面有很趣味的故事。

当我读到狼蛛的家庭生活的时候,我感到十分欣慰。母狼蛛会用吐丝器粘住卵袋,最少也要拖3个星期。卵袋在母狼蛛行走、攀爬和跳跃都是一个累赘。一旦卵裂开做母亲早就死了。母狼蛛真可怜一生完孩子就死了,都没机会看看孩子们。从那里能够看出母狼蛛很爱孩子她宁可使自我的行动不方便,也要保护好孩子。

那些小狼蛛,就会另外找一只母狼蛛当自我的母亲。之后的七八个月这些小狼蛛都会在母狼蛛的背上度过,母狼蛛每一天背上背下不累吗?这样难道不会影响母狼蛛捕食吗,不会影响行走、攀爬和跳跃吗?

同时我也觉得很残酷。两只母狼蛛竟然为了抢孩子而打斗了起来,真是不可理喻。赢得那方会会用肚皮压住败者然后张开嘴把败者的头啃了下来。真是一场残酷的战斗,仿佛就在我眼前,吓得我都不敢往下看了。胜者再把败者的身体慢慢的小口小口地吃掉,看着妈妈被吃掉,小狼蛛们无动于衷,识相地爬到胜者的背上。能够看出母狼蛛很爱孩子,可是爱的方法不对。

我感到很奇怪,母狼蛛在吃东西的时候为什么不叫上小狼蛛一齐吃?是他们不饿,还是母狼蛛不给他们吃。原先他们不吃东西是为了延长禁食期,并且卵一开始就会供给必须的物质,他们也会在必要的时候活动一下身子,并且还很敏捷,那么供给能量的食物就是必不可上的。那怎样供给能量,那就要靠阳光,来延长进食期。

昆虫记的阅读心得 篇7

拿到《昆虫记》,第一反应是——这么厚?再仔细一看——还不是全本?全本竟有十卷!暗自想想,这真是个大工程。翻开书时,心中自然携着不少敬意。到读完几章,更不由得感慨:这人真是个虫痴!

痴在何处?他热爱昆虫,一看就是几个小时甚至几天,三更半夜爬起来挑灯看虫子也不是没有的事儿。研究大孔雀蛾那阵子,他连着几个月大半夜地爬起来做研究,颇有些“秉烛夜游”的意味。这一“游”还不是醒一醒就接着睡,而是一起就醒几个小时,熬到天亮也常有——这种和我们半夜偷玩手机的热情相比绝不逊色。其次,他不怕脏不怕累,单说研究鞘翅目食粪虫时,这位科学家整天挖粪回家喂虫子,和诸葛村夫颇有些相像;而且类似于徒手抓毛虫这种事情,不是胆子大到没边就是真心地喜爱昆虫了。

说到科学家,我总想到实验室里一群白大褂忙里忙外的情景;提到昆虫学家,我会想到身披探险服,手持放大镜,追着一只蝴蝶跑的场景;但提到法布尔,我想到的却是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头和一个或一群?小孩趴在地上观察圣甲虫的场景。法布尔就是这样,在人们印象中永远是那样和蔼。

《荒石园》中,他先是对一帮科学家和昆虫学家劈头盖脸一顿骂,骂完又和昆虫朋友开始平心静气地对话,一个老顽童形象跃然纸上。他和我们如此遥远,远在千里之外的法国,远至百年之前;他又离我们如此之近,近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

老人有着属于自己的童真与可爱。他呵护任何生命,不分敌我;他把自我融入了自然。

这应该就是人与自然真正和谐的关系了。

昆虫记的阅读心得 篇8

童年,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轻轻拔开草丛,发现神秘的昆虫世界。这看似幼稚的举动,“科学界诗人”法布尔却用几乎一生的精力反复做着。他不知疲倦的拥抱着自然,一次次走近昆虫,最终写下整整十部的《昆虫记》。

法布尔说“你们探究死亡,而我探究生命。”而现实何尝不是如此,其它科学家们用冰冷的刀锋揭开昆虫的秘密,换取一项一项的荣誉。而法布尔却用细腻的指尖,用会发现的一双眼解答了他对昆虫的疑惑。而他所写下的《昆虫记》也是如此,有趣易懂而不如科学论文一般枯燥,为我们打开了昆虫世界的大门。

而法布尔所打开的,仅仅是昆虫世界吗?《昆虫记》这面镜子,又折射出多少光辉?

就拿《绿蝈蝈儿》这一章开刀。法布尔用拟人,不仅使昆虫更生动形象,还通过虫性写出了人性,在他笔下,身材优美,体态优雅的绿蝈蝈也是一个勇敢的战士。面对比自己更强壮的蝉,它凭着自己强有力的大颚和锋利的钳子将蝉开膛破肚。而它可怜的俘虏则只能一边尖叫,一边无力地蹬着腿了。这还是身姿优美的蝈蝈吗?它勇敢,敢于战斗,勇于奋斗,不论对方有多么强大,它也愿放手一博。它的勇猛与它的身姿形成对比,仿佛让我们看到了那个由阿娜少女花木兰变为战场上杀敌的战士,不禁让人佩服。

说到萤火虫,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它提着小灯笼,在夜空中发着幽幽萤光的浪漫情景,可当我们看到萤火虫对待猎物时,对它的好感就减少了几分。萤火虫似乎有些狡猾,有点阴险。它们会将猎物麻醉,最终轻松享用大餐,萤火虫将猎物转化成稀薄的流质,再次食。而且当一只萤火虫独自完成后,其它“食客”便也陆续来临,毫不客气地享用完毕,却不羞愧地离开了。

而法布尔就是如此,在嘲讽、摄揄间,讽刺了人性的贪婪自私,或又赞扬了人的宽容与善良,而这掌握田野无数小虫子秘密的语言大师却还未等到诺贝尔奖,就安然长眠于钟爱的荒石园了……

愿你还能回归童年,在翻开这本书后,回到儿时嬉戏的单位找到昆虫带给你的童真与童趣。

昆虫记的阅读心得 篇9

有人喜爱《三国演义》;有人喜爱《格林童话》;也有人喜爱《一千零一夜》;但我更喜爱《昆虫记》。

从小我就喜欢植物、动物,尤其喜爱小昆虫。有一次我生日,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昆虫记》,我高兴极了!我拿起书迫不及待地打开一页、两页,狼吞虎咽地读着,连生日都忘记了。

看完了《昆虫记》,我知道了大自然的奇妙。原来昆虫世界里还有很多不可思议、令人惊讶的事。我原以为每个昆虫的妈妈都会抚养自己的孩子。没想到螳螂妈妈生完宝宝就离家出走,就再也没回来。它连一次都没有回来瞅瞅自己的宝宝,真是个狠心的妈!一点责任心都没有!在生活中,要是我们的父母也像螳螂妈妈一样,那孩子没钱吃饭,没人抚养,岂不成孤儿了?所以父母们要做一个有责任心的父母,让孩子快乐地成长!螳螂宝宝从小就独自生活,相比之下,我每天有父母的呵护,还有其他长辈的疼爱,我的生活真是无比幸福。在这段幸福的日子里,我要好好珍惜,刻苦学习,享受生活。

我以为带着美丽的光芒,在夜空中为人们带来光明的萤火虫只吃植物,没想到它却是一只残忍的昆虫。它首先找到它的食物——蜗牛,然后把它随身携带的小兵器——两颗獠牙,迅速抽出来,向蜗牛注射毒素,再用一种特殊消化液把肉汤液化。可见它是多么残忍啊!现实生活中,我们一定要睁开雪亮的眼睛,千万不要被美丽的外表所迷惑。

我觉得蜘蛛织一个网应该很简单,可是看了《昆虫记》后,我发现织一个网谈何容易!只见小蜘蛛从嘴里慢慢地吐出白色的细丝,然后从墙角这边爬到墙角那边,好不容易织好第一根线,可是风一吹,“嘣”的一声线断了,然后它又一次这样织起来,不到一半线又断了。就这样一次又一次,织啊织,终于把一张网织出来了。小蜘蛛不怕困难、坚持不懈、永不言弃的精神使我感动了。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习小蜘蛛那不怕困难、顽强学习的精神。

昆虫记的阅读心得 篇10

当我再一次翻开《昆虫记》时,依旧被里面对昆虫的细腻描写所吸引。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了50多种文字,知道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昆虫记》问世之后被看做动物心理学的诞生,还被誉为“昆虫的史诗”。

据我所知,法布尔是一位法国的昆虫学家,出生于法国南部圣雷翁村一户农家,童年在乡间与花草虫鸟一起度过。他的家境贫穷,导致他连中学也无法正常读完,但他坚持自学,一生中先后取得了数学学士学位、自然科学学士学位和自然科学博士学位。他的这种精神是我所敬佩的,也是我所应该学习的。回头想想,自己的学习环境远远比法布尔的学习环境好,但是自己却没能好好的珍惜,甚至不知足。经过法布尔过年的奋斗,《昆虫记》的第一卷终于在18__年问世。18__年,他拥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实验室——一块荒芜不毛但却是矢车菊和膜翅目昆虫钟爱的土地。这“荒石园”就是法布尔观察昆虫和做实验的地方,一呆就是__年。我只能说我不得不佩服法布尔的这种执着与坚持。他为了昆虫竟蛰居“荒石园”长达30余年之久,也是在这里,《昆虫记》的后九卷问世。

法布尔在我的眼中,是个值得尊敬与学习的人。他的耐心与毅力是惊人的,可以花上自己一生的时间去研究昆虫并记录。这已经远远的超出只是对昆虫有兴趣并喜爱而已,有一个人愿意为了一样东西或一件事情可以奉献出自己的生命,绝对是可亲可敬的。虽然法布尔已经逝去,但是他的一生绝对有意义的。让法布尔倾尽生命所换来的《昆虫记》永远留在人们心中,法布尔也将成为大家的榜样。

法布尔是一位法国着名的科普作家,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昆虫记》的第一个特点是从自己的观察、实践出发,体现了昆虫研究的科学性。法布尔一生最大的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涵着的科学真理。正因为他热爱真理,所以他撰写《昆虫记》时,一贯“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法布尔为之献身的,正是这种揭示把握“真相真理”的伟大事业。

在法布尔那个时代,研究动物是蹲在实验室里做解剖与分类的工作,昆虫学家的研究是把昆虫钉在木盒里,浸在烧酒里,睁大眼睛观察昆虫的触角、上颚、翅膀、足,对这些器官在昆虫的劳动过程中起什么作用却很少思考;昆虫生命的重要特征本能与习性等,登不了昆虫学的大雅之堂。法布尔却挑战传统,将自己变成“虫人”,深入昆虫的生活,用田野实验的方法研究昆虫的本能与习性,探求生命的本质。

《昆虫记》的第二个特点是语言生动,体现了很高的文学性。《昆虫记》被认为是“科学与诗的完美结合”。法布尔把毕生从事昆虫研究的经历及其成果大部分用散文的形式记下来,在表现手法上,主要采用拟人化手法,使昆虫具有人的爱憎感情和思想行为,读来感到十分亲切。

《昆虫记》的三个特点是从昆虫思考人类,体现了很强的思想性。法布尔凭借自己独特的情感体验描虫、悟虫,以虫性反观人性。他笔下的昆虫世界其实是人类生活的缩影。在法布尔看来,一切自相残杀的行为都是有违人类道德的,昆虫世界如此,人类如此,人类对昆虫更是如此。任何时候,人类都不能违背人性和道德去做一些悖于自然法则的事。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关于《骆驼祥子》阅读心得体会800字通用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独特的感受,我们需要将心中的情绪和感悟写下来记录下来。通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了解当下自己最真实的感受。怎样才能让你的心得体会写得更优秀呢?经过笔稿范文网精心整理,推出《骆驼祥子》阅读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骆驼祥子》阅读心得体会 篇1

我十分喜欢中国现代着名作家舒庆春笔下的作品。趁着暑假的空闲时间,我饶有兴趣的阅读了《骆驼祥子》。看后,我浮想联翩,感触多多。

《骆驼祥子》的故事发生在20世纪,当时正是中国现代黑暗,混乱,多灾多难的年代。讲述祥子经过了3年的拼搏奋斗,最后买上了自己的车,但不辛被乱兵抢去;之后在刘四爷的人和车厂当一名车夫,但所挣的钱又被孙侦探敲诈掉;不仅仅如此,还被迫与虎妞结婚,但最后,为了给虎妞置办后事,把爱车又卖掉。三起三落,让他看清自己的处境,在那个时代透过自己的勤劳和奋斗来改变自己的处境终是不可能的。祥子对社会失去信心,最终沉沦的悲惨遭遇。

小说,真实的揭露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下层人民的悲苦命运。我不得为祥子的命运所感叹,他的遭遇和命运不仅仅是个人的杯具,更是时代和社会的杯具。然而这种杯具,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产生的。那个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的丑恶面目,也是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

《骆驼祥子》阅读心得体会 篇2

近期,我读了我国大文豪之一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这本书。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时,我就顾名思义的认为它是写一个叫祥子的骆驼,但其实写的是一个叫祥子的车夫,别人给他起了“骆驼”这个外号。

当你翻开这本书,你就会被这本书中的情节深深吸引,爱不释手。祥子是一个在北京城靠拉洋车生活的小伙子。他身体健壮,勤劳,善良,忠厚,没有什么恶习,有一个积极进取的理想:买上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自己拉自己的车。然而经过几年的奋斗,买上了一辆自己的车,却被士兵抓去,连人带车一起扣下了。祥子靠着自己的智慧逃了出来,并带走了三匹骆驼,卖了三十五块大洋,他没有放弃理想,仍继续奋斗,要买上车。天又有不测风云,虎妞怀孕了,正在祥子愁眉之际,他所有的积蓄又被孙侦探骗了去只剩下曹先生给的五块钱。虎妞和自己的父亲闹翻,和祥子结了婚。之后,祥子发现虎妞根本没怀孕,紧接着,虎妞真的怀孕了。她们的邻居小福子被父亲二强子卖给了一个军人。回来后,她只能卖身撑起家庭。虎妞借了一间屋子给小福子。之后虎妞给祥子买了一辆车,可谁知虎妞竟因难产死了,祥子只得把车卖了去,然后将虎妞埋了。从此,祥子开始堕落了。当他得知自己真正深爱的小福子被卖到白房子后自杀死了后,并更加堕落了,一些恶习出现了,身体差了,认为自己的理想很无趣,便放弃了,走入了黑暗的深渊。

《骆驼祥子》阅读心得体会 篇3

祥子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诚实的劳动,创造生活。他怀着买车的信念,拼命的赚钱,就像是一个旋转的小陀螺。终于,祥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车,那辆车对于祥子来说,不知道是他磨破了多少双鞋换来的。可是命运捉弄人,车接二连三的被人夺走,祥子的梦想之火一次次的熄灭。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不断的振作起来,再度奋斗。在此,我不由地感动和怜悯了,对祥子那坚持不懈,为梦想而拼搏的那股韧劲而感动;对祥子被悲惨的命运所折磨,而只能无奈地沮丧和失望感到怜悯。这教育了我:要坚强的面对困难,失败了靠自己站起。

之后在从与虎妞的结合到虎妞最终死去的期间,使祥子的心灵深受打击。最终车卖了,虎妞死了,一切都化为了乌有,又如同刚开始般。一切的一切像用橡皮擦擦笔痕般,将一切都挥发了,只留下几条深深的印痕。而在祥子心中,深深的印痕却永远烙下了。祥子从此对世界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从前讲义气的祥子,如今却开始欺骗自己的朋友、利用他们,把他们的一切都骗抢过来。他变得_诈,甚至无耻。简直变了一个人,偷抢拐骗,只要能拿到钱,他什么都做得出。

看了这些,我心头不禁得发酸、失望,还带着丝丝怒火。失望的是祥子没有坚持下去,最终被黑暗吞噬;愤怒的是以前那个老实憨厚的祥子如今却做尽了一切伤天害理的事,他自这故事是一个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从前的祥子善良淳朴,正直诚实,对生活有着像骆驼一般积极和坚韧。周围的人都是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钟,而祥子却不安于现状,他为了美好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宁愿冒着极大的风险去赚多一点的钱,来达到自己所想要的生活。他不断地追求,追求成功,追求幸福。然而即使是这样,也终究没有改变他最后的悲惨结局。

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人们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最终却不一定能够真正获得成功。就像祥子一样,他努力,就是为了寻求美好的生活,但是结局却是那样得悲惨。

《骆驼祥子》阅读心得体会 篇4

刚看过这本书我就被里面的人物所震撼了,有对生活充满信心到坠落深渊的祥子,市侩气浓的虎妞,冷血,嗜钱如命的虎三爷;小知识分子,曹先生……他们都栩栩如生,引人思索。

看着文章的主人公——祥子,一步步走向深渊,一点点浪费生命,我很震惊,当初那个勤劳,朴实,忠厚,善良,注重信心和讲义气,有小生产者所共有的积极进取的求生意志和人生理想的祥子哪去了!怎么会变成一个懒惰狡猾极端自私,还耍无赖的“是什么使祥子坠落?是挫折?老师常说挫折的存在具有普遍性,人生道路上难免会遇到许多挫折,但如果我们不能把它变成人生的宝贵财富,那么它就会成为生活中的灾难,如果拿开祥子后来的事迹,那么,那个勤劳善良的小伙子是不是很让你感动呢?其实我们都该明白人生的不完美,我们也都应该原谅不完美的人生。毕竟十全十美少之又少。

那个像男儿一样做事干净利落爽快,具有许多剥削阶级的色彩,贪吃懒惰,好逸恶劳。市侩气很浓。瞧不起大杂院的那群苦人的虎妞,是一个旧社会瞻仰了许多恶习的妇女。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许多优点,同时也看到了许多缺点,像他那样豪爽的女子,世间应该少有!也许有许多人不喜欢那个流里流气的人——虎妞。但是请你不要否认她,想想虎妞的好处,体会发现其实为了自己想要的而努力争取的她,也是该令我们钦佩的吧!

曹先生一个人懂得下层劳动人民疾苦的旧社会,小知识分子,也许当时,他也非常不满于当时的政治观念,但是受时代局限,这也就使他并没有成为真正的战士。在那个旧社会里有太多的自私,与不幸。但是如果我们都有样子刚开始的意志就一定会摆脱贫困与灾难。不同的人物,不同的生活背景,不同人物性格,塑造了不同的人生。从这本书里,我真的懂得了许多许多,也真的学到了好多好多……我们其实不该抱怨苍天的不公,让我们来到这个世间,已经是最公平的,不要忘记我们拥有的同样的东西——生命。

祥子的堕落难道是因为苍天的不公吗?不,是因为他失去了对生活的信心,只要对生活充满信心,就一定会战胜困难!

《骆驼祥子》阅读心得体会 篇5

夕阳西下,夜幕降临,踏着夜风,跨进“黄金屋”,随意一点,一个牵着骆驼的人映入眼帘。慢慢地,陶醉其中。不知怎地,读完后,我的心如一片汪洋,正掀着万丈狂澜,汹涌澎湃,从而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揭露了当时社会的腐败与黑暗,政局的无能。全书描写祥子从勤劳朴实到懒惰贪婪,由自信到堕落。先前,他有着坚强的意志,勤俭节约,经过一番努力后,达到了自己刚进城时树立的目标。他的目标开始变得伟大,想自己建立一个车厂,但随着孙侦探的打劫,虎妞的死亡,小福子的自杀。他变了,变得无能堕落,成天想着如何坑别人,希望也就从此落空。

我望着璀璨的星空,祥子又钻进我的脑海。想起他,不仅为他感到怜悯。倘若他活在现在开放的现代。凭着他一开始的那种精神,应早就成功。但是,难道他的失败仅仅因为社会腐败,他人带坏吗?不,俗话说得好“皇天不负有心人”付出努力怎能没有结果,当初他不就凭自己的努力挣得了一辆车吗?失败总会有失败的原因。起初,我对他怀有一种敬佩之情,但他经历的事情多了,性情变了,当初坚强的意志,进取的精神,持久的坚持体验出根基不稳,倘若他将水滴石穿的精神屹立在心中永不动弹。成功离他也不会远。可一切都是未知数,失败终究是失败。永远只能做个社会残渣。

为什么持之以恒那么重要?如今中华五千年的所有圣贤中。没有一个不具备持之以恒的精神。少时他曾专门去过城门读书,要知道,当时的城门可是喧闹声最大的地方,去那儿读书绝对心不在焉,出现厌烦的情绪。但他做到了,磨砺自己的意志,每日坚持这样做,最后他练就了这种本领。这种本领在他指挥战斗时起着关键作用。他也曾经说过“贵有恒,何必三更起五更眠。最无益,只怕一日曝十日寒。”现在我们作为学生,最能体现持之以恒的事,莫过于每日坚持阅读,高质量写完作业……

鸡鸣声将我从睡梦中唤醒,看昨日被风雨洗礼的天空,随后盯着书架上倾斜着的《骆驼祥子》。是啊!成功贵在坚持,若我们拥有一颗坚持的心,总会打上人生的集结号。公鸡每日坚持把我们从睡梦中唤醒,难道公鸡都可以做到,我们都不能做到吗?

阅读推荐:初一读书心得体会(800字)


即使是读同一本书,不同的人都会不有不同的心得。体会心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每一个人在学校的时候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写心得体会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在写自己的心得体会时要注意些什么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阅读推荐:初一读书心得体会(800字)”,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一读书心得体会(篇一)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读书是多么重要!读书可以学到丰富的知识,可以让我们了解世界。

一次,学《鲸》这篇课文时,我了解了很多东西:鲸的体重,鲸的种类,再加上课外收集的资料,了解的东西就更多了。

我也学到了,在中应该多用些说明方法,比如说:例数字、作比较、打比方、分类别、举例子等等。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觉得多读书对写作有帮助,多积累好词佳句、名人名句。写作时,把这些运用上去,这样可以让一篇写得更加生动具体。

记得以前,我写时,把写得连我自己都念不通顺,更别说写长、写好了。后来我多看了一些书,一切都改变了。记得是一本叫《小米粥》的书,让我慢慢地养成了多做读书笔记的习惯,在写时,运用了好词好句,渐渐的,我能把写得又长又好了。

如果你心情不好,我建议你看一看《开心》吧!或许它能让你开心,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

书,我们喜爱的书,能让我提高水平,能让我在快乐中学习。

书能让我放眼看世界,能让我学到更多的知识,它是我们生活中的好老师,这就是我的感受。

初一读书心得体会(篇二)

读过《忠诚胜于本事》一书,对忠诚的作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忠诚的面很广,能够指对国家、对人民、对事业、对上级、对朋友等真心诚意、尽心尽力,没有二心:忠诚老实|忠诚勇敢|忠诚可靠|对祖国无限忠诚等。

忠诚既是古今中外予以赞誉的一种美德,又是事业成功的一块基石。中国文化十分讲究忠诚。“一臣不事二主”的观念具有很深的影响力。在中国,几乎到处都能见到关公庙,关羽因为“挂印封金,千里寻主”而成为忠义的化身,成为“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的典范。关羽无论作为一个历史人物还是作为一个民间传说的主角,都被罩上耀眼的光环。拿破仑以往说过,不想当元帅的士兵就不是好士兵。他还说过,不忠诚于统帅的士兵就没有资格当士兵。“士兵必须忠诚于统帅,这是义务”。

忠诚不仅仅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本事,并且是其他所有本事的统帅与核心。缺乏忠诚,其他的本事就失去了用武之地。

现代企业竟争激烈,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人才更多情景下是指“知识型员工,企业大厦的建构的支柱就是由知识员工所组成的。日本企业明确提出用人的基本原则是“忠诚第一,本事第二”、中国企业用人讲究“德才兼备、西方企业用人注重“价值观认同,其实质都是需要对组织、对企业的忠诚。应当说层面越高的成员就越需要其对组织的忠诚。知识员工一般处在企业内的中高层面,所以,如何提高知识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就显得日益的重要。

一个企业要有好的发展离不开员工的忠诚。那么怎样才能把工作干好,才是对公司的忠诚呢每一天欢欢喜喜,热爱他所做的一切,视其为享受,于是,生命就是一支悠扬动听的歌谣。欢乐工作是一种于已于人于公司都有益的职业态度,是一种高效的工作状态,更是一种通往成功的捷径与方法。你的笑容会感染你的上司,同事与客户。为此你和你所在的企业都将获益良多。仅有带着热情的态度去工作,用一种欢乐在于进取的心态,像亿万富翁般欢乐工作,坚持热情主动的精神,以老板的头脑对待公司,甘于从平凡小事做起,专注使工作做得更完美,这样才能把工作干好。同时应确立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计划,为成功勾画一个蓝图,量化工作,一步一步完成,及时修正目标的方向;最重要的是把握今日,做事追求高效率,管理时间,就是管理欢乐,珍惜时间的每一分钟,始终抓住重要的事情做,拒绝拖延,此刻就去做;另外,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微笑带来好人缘,建立双方平等基础上的尊重,只要真诚,总能打动人,团结互助才会双赢,服从上司是你应尽的天职,成为同事的知心朋友。

忠诚是成就优秀员工的重要的品质,当一个企业的员工都具备了这样优秀品质,这个企业也会成为优秀的企业。忠诚是企业疑聚力之魂,动力之源;是员工在企业中实现自身价值,取得成就的助推器。像有些人为什么会牢骚满腹,怨天尤人真是工作枯燥乏味、薪酬体制不合理、甚至低得不能养家糊口、自我没有被重视吗不是,是因为他们没有搞清楚在为谁工作。这个最基本的出发点如果发生了偏差,那得到的结果很可能就是截然相反的。就如同敷衍和认真这两种工作态度一样,敷衍的结果就像故事中的鲁西一样自我为自我造一所精制溢造的房子;而认真的结果得到的会是一麻精美的别墅。

人生就像一场没有里程的马拉松比赛,每个人都是场上的运动员。在比赛中,不仅仅要看你是否有速度,更要看你是否有耐力。仅有具有强烈职责心和使命感的人才会在马拉松比赛中胜出,也仅有对自我负责,对所作的每一件事情负责、对每个人忠诚,才会得到别人的认可。在人生的马拉松比赛中,职责是你必须具备的首要本事。缺乏职责,缺少忠诚,使你对到底在为谁工作、你工作的方向是什么等问题永远是一头雾水。对于一个人的发展而言,需要明白你是在为谁而工作,需要明白人生的方向。就好像一个人在大海中行驶,如果不明白驶向哪个码头,那么任何风对他来说都不是顺风。相同的道理,如果一个人不明白自我那么努力地工作,到底是为何而做,为谁而做,那么无论他换多少个工作,永远都不会遇到更好的下一个老板。只要抱持忠诚精神和负责态度,每个人都可为工作赋予全新的境界,从工作中找到尊严和成就感。

实质上个人、企业和社会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共同体,有互为因果、互为依存的关系。你不忠诚于企业,企业必然不会对你有回报。就像昆明院蔡院长所言:“一个对社会没有价值的企业必然被社会淘汰,一个对企业没有价值的员工必然被企业所排弃,一个对员工没有价值的企业必然被员工所抛弃”、同时三者之间又构成了一个“一个员工服务企业,企业服务社会,社会回馈企业,企业回馈员工的价值链”。

初一读书心得体会(篇三)

暑假里,我阅读了许多书。如:《海底两万里》、《窗边的小豆豆》、《小学生作文》、《飘飘市长》……这些书给了我许多的知识与启发。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不仅带给全世界几千万读者无数的笑声和感动,我当然也包括其中,而且为现代教育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成为了20世纪全球最有影响力的作品之一。

课外书让我废寝忘食,有时哈哈大笑,有时沉默无语,有时进入了深深的思考。有个农民怕自己种的瓜被别人偷走,于是,在田头立了一块牌子,上面写了一行字。有一天,一个过路人,碰巧看了牌子后,不慌不忙下地摘了两个大西瓜,抱着就走,刚好被这个农民看见。农民指着那个人说:“站住,你偷了我的瓜还想逃之夭夭,真是胆大包天,现如今你被我逮到了,回头看看牌子吧!”过路人说:“我看过了,上面写着,‘下田偷瓜,发款十元’。我都还没有问你要钱哩!”写错别字引出大笑话。要是不看书,哪会知道世间这奇趣怪闻?

课外书使我深深懂得了:智慧源于勤奋,天才出自平凡。苦经学海心不苦,勤攀书山志更勤。书如良药,多读可以医治愚蠢,使人聪明。

书读得多,知识面就广,人就变得聪明能干。书是世上能人的智慧。多读使我们提高了识别善恶美丑;明辨是非对错的能力。使我们了解了五彩缤纷、绚丽多姿的世界,千奇百怪的故事。

我从小到大的梦想就是长大后当一名出色的老师。当老师,更要有许许多多的知识。如果老师没有一桶水,怎么给学生一杯水呢?所以想当老师,多读书、读好书就显得更为重要。

让我们升起学习的船帆,开启成功的远航吧!

初一读书心得体会(篇四)

北京太大也太神秘。我用了我人生头十九年的岁月也只是比没到过北京的人知道的略多一点儿。利用假期,我看以北京为背景的小说。我读书不纯,因为我不是因为喜读书儿读书,我是有动机的。但我的动机却又很单纯:只想在有人取笑我不像北京人的时候,我可以道出一些不为众人所知的,帮我挽回些“北京人的面子”。

读北京的故事,我能想到的最有资历的作者就是老舍了(因为我能想到的作者本就很少)。最终选定了的是反映抗日时期小羊圈胡同生活的《四世同堂》。

虽然有些小动机,但这次读书也真让我知道了很多“新鲜事儿”。比如天安门前的广场久已有之,我在这之前都愚蠢的以为它是新中国的后话;又比如知道了一种叫“冰碗儿”的小吃。那是一种消夏冷饮,有类似冰激凌的功效:纯洁的瓷碗儿上先垫好一层剔透又玲珑的冰块儿,再铺上青青的滴着露的嫩荷叶。瓷碗、冰块、荷叶,这三样儿,好就好像化妆的“打底”,真正的主角儿才要出场呢。核桃仁儿,菱角仁儿,杏仁儿,藕片儿舒舒服服的躺在荷叶为辱,冰块为垫,瓷碗为板的冰床上。件件都是清新,口口尽是爽脆。这是白玉,水晶和翡翠联袂捧出的艺术珍品。我虽没亲眼见过,也未亲口尝过,但是书中的文字已在我的脑袋里绘出了形象,流出了滋味儿。

可是再怎么说,毕竟我是喝北京的水长大的(虽然不知道是不是永定河水,反正必定是北京的水)。不是有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么?所以我的北京生活与书中的正常人家的相比较,应该相同多过相异吧。这也许也正是我看的入迷的原因。不仅是“知新”更有“温故”的作用。

初一读书心得体会(篇五)

故事起于1866年一件闹的满城风雨的怪事,许多船只在海上发现了海怪,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追逐怪兽淮知,落入水中,与同伴一起周游四海,最后不堪海底的沉闷,想方设法,重回陆地。

写到这里,竟然情不自禁地想到了>,而此书的价值远远胜过前者(就我个人而言),毕竟在1870年能写出这样奇幻小说并流传至今是极为珍贵的。135年千千万万读者还有时光流逝的考验并没有使它的锐气磨减,反而更肯定了它的价值,而我觉得它在文学这所以屹立是因为它从头至尾贯穿的两个字”幻想”。幻想自古以来便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力量源泉。而至今天,事实证明作者儒勒。凡尔纳的一切幻想或是推理都是有现实作为基础的,例如:海底森林,穿越海底隧道(阿拉伯海底地道,苏伊士下面一条通往地中海的地道),一块沉没的陆地(大西洋洲),在未来世界,一切幻想皆成为了现实。在>中,尼摩般长说了一句话:”人类进步的实在是太慢了。”幻想其实便是进步的翅膀。100多年前的人的幻想在100多年后成为现实,探索是无止境的呀!

>赞美了那深蓝的国度,史诗般壮丽的海洋,一个无忧无虑,与世无争的地方,那里有数不清的珊瑚,植藻,游鱼,矿产,正是一幅瑰丽的锦图,我无法用语言来赞美或形容它。”诺第留斯号”不管在哪个时代都是一部不朽的神话。是它揭开了海洋中无限神秘的一切,对于船长尼摩来说,更是精神的家园。

终于说到尼摩船长了,这个谜一样的人物一样为此书增色不少,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的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的陆地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他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这个弃绝人世天才,我一向都是由衷喜欢这类人,对于尼摩船长无尽的痛苦,我总想探个究竟,我不明白,这样的人有着怎样的经历和出身。但我相信他是一个善良的人。

>委实是一本经典名著,而在现代,却很少见到这样的经典的名著,那些浮华的东西倒是很多,真是可惜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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