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言通用

发表时间:2023-04-25

汤姆叔叔小屋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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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言(篇1)

最近,我刚读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读后感想很多。

这是一部反对奴隶制的小说,讲述的'是在美国蓄奴制时期,黑奴的悲惨遭遇。故事主人公汤姆先后经历了三任主人。他的第一任主人希尔比先生对他很好,但是因为没钱还债,被迫把他卖给了奴隶贩子,全家人只好依依不舍地和汤姆叔叔分别了。接着汤姆的第二任主人是圣克莱尔先生,他对黑奴也很尊敬,本来准备要给汤姆自由之身的,可是出了意外提前死了,汤姆又被押送到黑奴交易市场拍卖。他的第三任主人烈格雷十分残暴,心狠毒辣,汤姆因为不肯出卖朋友而被他活活打死。

读完这部小说,我体会最深的有两点:其一是汤姆叔叔的精神让我很感动。他诚信、善良、正直、厚道、乐于助人,而且做事稳重、能干,从不背信主人,是一个可亲可敬的老叔叔。其二是作者为什么要用《汤姆叔叔的小屋》作题目?读到最后终于解开了这个谜,原来汤姆叔叔的小屋是黑人解放的见证,当人们见到汤姆叔叔的小屋时,会把它当作反对蓄奴制的一块石碑,人们永远怀念着汤姆叔叔,汤姆叔叔的小屋是黑人向往自由的小屋,心灵的小屋。wWW.BIjiAogaO.coM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言(篇2)

自从我读完《汤姆叔叔的小屋》后,汤姆叔叔的那种勤恳忠厚,任劳任怨……的美好品质在我心里永存。

这部小说刻画了数十为栩栩如生的人物,但主要讲述的是小说主人公汤姆和另外一个奴隶乔治·哈利斯里两人及其家人的人生际遇和最终命运。

当我读到汤姆说:“老爷,要是你生病有灾或是快死了,我愿意救你一命,把自己心里的血都给你。要是我这个可怜老头子的滴滴鲜血,能够拯救你宝贵的灵魂,我愿在所不惜,把滴滴鲜血都奉献出来,正像救主把自己的血赐给我一样。”我想:汤姆和许多人在勒格里那当仆人,都忍受着折磨,汤姆为了能让其他人过上好日子,也希望使勒格里的心灵净化,宁可用自己的鲜血来换。想到这里我不禁认为自己的行为有些可耻。有一次大热天,队友来我家玩,妈妈让我和他去买东西,我觉得天太热不想去,于是就对妈妈说:“既然他去了,那我就不用去了吧。”然后我就一个人到空调屋凉快去了。这难道不可耻吗?

如果没读过《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的人希望你赶快阅读,去体验奴隶制社会的气氛,感受汤姆叔叔的美好品质。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言(篇3)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美国斯托夫人写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了以后我有很深的体会,今天来与大家交流一下。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了一个名叫汤姆的美国黑奴的故事,他的第一个东家为了还清债务,只好把可怜的汤姆卖给了一个名叫海利的黑奴贩子,汤姆在海利那里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终于被一个好心人买了下来。在花园当了一个管家,日子好过多了,好景不长,那位好心人被杀害了。他又被雷格里买了下来,吃尽了苦头。最后在压迫之下死去的故事。汤姆死后,使南北战争矛盾日趋尖锐,促使废奴运动的发展,以及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我深有感触,是呀,难道黑人只能是白人的奴隶?他们能不渴望自由,不反对种族歧视吗?他们都是有抱负,有血有肉的人呀!他们和白人都应该是平等关系,而不是主仆关系。终于,黑人为了追求和白人之间的平等,发起了美国南北战争。通过他们的不断努力,取得了自由与平等。我们国家现在就是这样,人人平等,我为你服务你为我服务,共同创建一个和谐的国家。我为我能生活在这样一个和谐的国家感到庆幸,也更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的道理很多,我要多读几遍。从中学到更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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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900字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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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篇1)

读过美国近代史后,我认识了一位了不起的美国总统,他就是废除奴隶制维护美国统一的一代伟人——林肯。但是大多数人肯定不知道,在林肯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时候,还有另一股力量也在掀起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它来自斯托夫人的一部书,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犹如平地一声霹雳,震撼了美国社会。

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全文读完,我的心也为之阵阵震颤,泪水已镶嵌在了眼角,说真的,这种滋味和上次读《悲惨世界》时候的感觉是如此相似,是深深烙刻于心底的疼痛,不好受。虽说结尾是快乐美好的,但我对主人公汤姆的去世感到无比伤感。的确,黑奴的遭遇是多么悲惨。文中描述了像烈格雷这种残暴凶恶的奴隶主,经常殴打黑奴,强迫黑奴做不愿做的事情。也有运气好的,可能会遇到像圣克莱尔和小乔治这样宽容博爱的主人,但他们的身份仍然只是奴隶。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为什么不过是肤色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就要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黑人与白人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差距,为何黑人就要成为白人的奴隶呢?从书中主人公汤姆——一个可敬的黑人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吃苦耐劳,精明能干,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

同样是人,为什么白人就可以随意凌驾于黑人之上,白人有什么理由剥夺黑人的自由?总之我没有找到能证明这一切的理由。相反我又一次从汤姆大叔身上看到了一些白人所没有的宽容、博爱的思想和一颗充满爱的心。可见黑人与白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低下和高尚之分。就像法布尔曾在他的《昆虫记》里写到他对生命的看法,“万物都是平等的,不管它是多么微小,至少它是生命。”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无论你是什么肤色的人,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大千世界中没有高贵和低下,没有最好和最差,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

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篇2)

 呼唤平等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美国黑人奴隶,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下艰难生活,最终死去的故事。读完它后,我不仅为汤姆悲惨的命运而感到伤心,同时我也感到愤怒,为什么白人就能过着不愁吃穿、雍容华贵的生活?而黑人就要颠沛流离,过着今天卖给张三,明天卖给李四的悲惨生活?我计算了一下,书中汤姆一共被卖了3次,他的四个主人中,有两个是好人,另两个对汤姆百般折磨、又打又骂,这两个坏人分别是海利和雷格里。雷格里更可恶,他残暴地殴打汤姆,使汤姆悲惨死去。我要诅咒那黑暗的奴隶制。它不把黑人当人看,只把黑人看作是会说话的牲口。在像烈格雷这样的庄园主眼里,黑人的生命是一文不值的,打死他们就像拈死一只蚂蚁。我小小的心灵不禁发出强烈呼吁:这个世界要公平,公平!!黑人和白人不该有区别!!要反对种族歧视、争取自由民主!!

我想起《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他从小四处流浪,没人疼,没人爱。四处遭白眼,善良的他好心帮助别人,却好心没好报,书上的插图中,三毛站在窗外,身上只有一件单薄的衣服,而此时正是寒风呼啸的冬天,窗内金碧辉煌,胖胖的大人刚吃过饭,挺着将军肚,小孩穿的都是名牌,一边吃着零食,一边让佣人捶腿捏肩,而三毛连个苹果都吃不起,就别说是捶腿捏肩了。窗内的大人还用歧视的目光冷冷地看着三毛,吆五喝六。

三毛和汤姆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都被人欺负,但他们在黑暗的社会里依然保持着真、善、美的心灵。可这种善心,依然使他们与黑暗的社会格格不入,让他们受尽折磨,最终,汤姆还凄凉地死去。

读完《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我明白了文明的资本主义背后,是对黑奴无情的敲骨吸髓的剥削;美国今天的繁荣,是紧紧地和黑奴制的罪恶联系在一起的。但至今,仍还有一些美国人歧视黑人。多么希望世界上每个国家都能保护弱小,让人们没有饥饿寒冷,没有欺凌压迫,多么希望世界上每个角落都能人人平等,没有等级观念,但愿这样的罪恶和歧视永远在这美丽的地球消失!

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篇3)

我的阅读道路上,我读过许许多多不同类型,但却包含着哲理的书。但使我感触最深的还是那本讲述黑人奴仆艰辛生活的《汤姆叔叔的小屋》。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肯塔基州的一个庄园主谢贝尔因为负债累累,所以谢贝尔被迫之下不得不买掉庄园上最肯吃苦,最忠实可靠的黑人奴仆汤姆和伊莉莎的儿子小哈利。伊莉莎得知后,连夜带着儿子小哈利逃往加拿大。半路上与丈夫相遇,并且在废奴派人士的帮助下,成功地获得了自由。而汤姆却因救了落水小女孩伊娃,此后阴阳差错地被伊娃的父亲买了。在那以后的生活,汤姆基本上都是和天使般的伊娃度过的。

书中有耿直,信仰宗教的汤姆叔叔。有为人和善,心地善良的小女孩伊娃。有聪明好学,愿帮助黑奴的乔治。还有心灵黑暗,人性泯灭的雷格里等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黑人奴仆汤姆和伊娃。汤姆是一个耿直忠诚的奴仆,在面对庄园主谢贝尔即将作文卖掉他的时候,他总是以乐观态度去面对,他总是相信自己能找到一户好人家。而伊娃则为心地善良,她对待每一个奴仆都如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拒绝了所有的种族歧视。我觉得,这两种人都是我们值得学习的。

其实不只是书中,生活中也有类似的情况,比如班级里,在每个班级里都会有班长。但有些班长在管理的时候,总是会放松那些平常和自己玩得好的。反而对那些跟自己玩得不好的那些人格外严厉,即使那些人很听从指挥。但有反面的,也一定有正面的。每个班级都有老师,然而老师每次在选举班干部的时候,总是不会偏心教师侄女,而是让好的同学,有能力的同学来当这个班干部。

黑人,白人,黄人,都是人。他们都有选择自由的权利,联系生活,我们也可以得到一些启示,你想得到的东西,不但要付出汗水,有时你还要报有勇于拼搏与改变现状的决心才能改变命运。并且拥有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不向命运低头,这就是我最大的感受。

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篇4)

在绵绵细雨中,我怀着沉重的心情读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心中不免为汤姆叔叔感到愤怒和遗憾,难道黑人不值得大家去珍惜吗?

这本书讲述了黑人汤姆,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下艰难的生活,最终死去的故事。

窗外,凛冽的寒风吹打着万物,仿佛刺痛了我的脸庞;毛毛细雨淅淅沥沥地洒向大地,也使我的心不胜凉意。汤姆叔叔虽然是普普通通的黑人,只会干一些粗活,但是他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当伊娃落水时,汤姆叔叔毫不犹豫,奋不顾身地跳入冰冷刺骨的水中,以最快的速度将伊娃救上岸来;当自己的朋友或亲人遇到了紧急情况,他总是会主动帮忙。而且汤姆叔叔对自己的主人也是忠心耿耿,当克萝大娘准备让汤姆逃走时,汤姆却认为谢尔贝先生一向都非常信任他,决不能让他失望,因此他坚决不逃走。瞧,汤姆叔叔多么善良,多么忠心耿耿啊!所以,我们要学习汤姆叔叔,做一个纯洁、善良的人。

在生活中,和汤姆叔叔一样善良的人有很多。比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雷锋。有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车站换车的时候,一出检票口,发现一群人围看一个背着小孩的中年妇女,原来这位妇女从山东去吉林看丈夫,车票和钱丢了。雷锋用自己的津贴费买了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塞到大嫂手里,大嫂含着眼泪说:“大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单位的?”雷锋说:“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由此可见,只要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多帮助别人,世界才会更美好。

雨果曾说过:“善良的心就是太阳。”因此,我们要向汤姆叔叔学习,向雷锋学习,拥有一颗真诚善良的心,做一个纯洁善良的人!

《堂吉诃德》的读后感言通用11篇


感言是一种日常生活中都会使用到的范文,当我们在毕业典礼或者军训结束的时候。都会去发表一些关于自己最真实的感言,感言可以抚慰我们的心灵。小编搜索并整理了《堂吉诃德》的读后感言,以下是相关内容,为避免遗忘,还请您收藏本页网址!

《堂吉诃德》的读后感言 篇1

这是我假期里读的第一本书,就是这本书,让我走进了一段荒诞而又妙趣横生的游侠生活。

这本书揭露了骑士文学的荒唐,尽情嘲笑骑士那空虚的理想和可笑的制度,也体现出当时西班牙封建社会不好的气象,让读者真是哭笑不得呀!

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位“英勇”的骑士在骇人的风车奇险中,他做了一件很荒唐的事:堂吉诃德发现了田野里的风车,他立刻回到了骑士小说里,给他的随从说了一句:“在征险方面你是外行,他们是巨人,咱们的机会来了。如果你害怕了,就靠边站,我去同他们展开殊死搏斗。”说完便向他那空虚的夫人祷告了几句,然后拿上长矛奔了过去。风车那么大,显得他是那么的小,风一吹,那三十多个风车转了起来,堂吉诃德哪能经得住,一下子被摔出了十几里远,可怜的堂吉诃德,牙被打掉了好几颗。

还有一次,堂吉诃德与他的随从正走着,前方一个牧羊人赶着很大一群羊。可是,这堂吉诃德非要说成是两军队在打仗。他就象书中的骑士那样,思考了一下该去帮哪一队。然后给他的随从讲了一大堆关于“这两个军队”的故事,比较现实的桑丘__堂吉诃德的随从竟然相信了。那两荒唐的人便杀了进去。牧羊人大喊大叫也劝不住他们的疯狂,牧羊人为了保护他的羊,就用石头砸那两“疯子”,结果打断了堂吉诃德两条肋骨。

在堂吉诃德眼里,他所见的一切都是他看的骑士小说里的片断,他会把自己放在小说里,扮演着小说里的骑士,幻想着自己就是小说里的主人公。结果,一次又一次,自己把自己弄得遍体粼伤。哎!真是自作自受。

最后,堂吉诃德醒悟了,他痛恨骑士小说,是骑士小说给他罩上了无知的阴云。堂际诃德生前疯疯癫癫,临死他意识到了读那些骑士小说的愚蠢性和危险性。可后悔自己觉悟太迟,没有时间能读一些启迪心灵的书来补救自己了,他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

《堂吉诃德》的读后感言 篇2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这部书我是在放松的状态下读完的,有时它真的会给我带来轻松感。起初,它给我的感觉,有一点热血,有一点中二,有一点痴迷,有一点让我心疼。热血、痴迷、中二在他对骑士的热爱。唯一让我心疼的是他明明那么热爱,结果经历了那么多苦难最后才看清了事实,有一种被骗了的感觉。

初看这本书,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堂吉诃德神神叨叨的样子表现得十分突出。但他的神经质,却是一种令人感动,敬佩的正义。堂吉诃德也让我想起了许许多多的追梦人。他们总是不顾一切的寻找和追求自己想要的,想做的。也许,结果就是梦想落空。堂吉诃德在实现骑士梦的过程中,他的善良与正直,正是一种纯真,这也是人类一种高尚的精神。

每一个读者都会对堂吉诃德骑士的不切实际而哈哈大笑,然而,堂吉诃德骑士不仅仅具有令人发笑的地方,更有令人敬佩之处:他嫉恶如仇,总是正面向他的“敌人”发起不屈不挠的冲锋。然而,堂吉诃德骑士这种令人敬佩的品质,在如今这个时代已经所剩无几了,这种品质早已无影无踪。

相隔四个世纪之后,仍感动着每一个读者。《堂吉诃德》中出现了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的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著。

《堂吉诃德》的读后感言 篇3

《堂吉诃德》的作者塞万提斯,是西班牙文艺复兴时期的现实主义小说家,这本书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初读时,发现这本书太好笑了。主人公堂吉诃德因为爱看骑士的书,竟把自己也想象成一个游侠骑士,在行程中做一些自以为“正义”的事情。他将风车当成巨人,与它开战;将小旅店当成城堡,将旅店老板当成城堡主人;和镜子中的自己大干一场……这种种行为是多么的滑稽呀!

西方那时应该没有骑士和“那个时代”的邪恶了,堂吉诃德却还在很有兴趣地做“安民除暴”的事,——他其实做的,只是盘旋在脑海中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他和身边人说话,身边的人总是听不懂,有的只好配合堂吉诃德把“戏”唱下去,有的却立刻反驳,结果毫无疑问地遭到堂吉诃德的打骂。

虽然堂吉诃德做的事情样样使我们感到好笑,但是,在一本“名著”身上,我们总能发现那些并不过时的闪光点。

堂吉诃德受过许多苦难,但他从没放弃,他的执着在今天仍闪现别样的光芒。他坚持不懈地朝着自己的梦想前进,做自己认为应做的事,就算不被身边的人认可,甚至多次遭到打击,他也不放弃。他有时露宿在荒郊野外,就算耳朵被割掉了,也一个人咬牙坚持;他不管别人的嘲笑和排挤,对身边的人总是以骑士的礼仪相待;在熟悉的人之中,没有人真正了解过他的想法,全都认为他是疯子,甚至还在他不知情的时候,把他最爱的骑士小说毁于一旦。这样看来,他还有些许可怜,在自己的世界中,他几乎没有可以交流的人。他孤独地走在骑士旅程,却无挚交。也许在社会大浪潮下,有些东西会被淘汰,不与时代相符的人注定孤独。

堂吉诃德在种种场合中,一直为了追求真理正义、铲除罪恶,而置自身安危于不顾。那些宣扬正义的行为一点都不可笑,堂吉诃德如果有使人发笑的,那也只是因为他做的事不符合时代潮流,或者说那个时代已经很少见了。而他最后安然地死在床上,明白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梦想,也只是想当个“骑士”,让他的社会重振骑士的风采。

堂吉诃德当属传奇,他是一个疯子,但不可笑,反而引人深思。

《堂吉诃德》的读后感言 篇4

这本书堪称经典但是最好不要带着那么严肃的眼光去看因为这本书在出版后一大段时间内属于地摊读物他的价值也曾被认为仅仅是“逗笑”(塞万提斯不学无术不过倒是个才子他是西班牙最逗笑的作家—当时人语)不管曾经遭过什么评价这本书确实很逗笑我写这篇读后感的时候都忍不住想笑。这本书言语轻松活泼似乎每一句话都是信手拈来而又很贴切但不是那么精确甚至情节的前后衔接都很随便以至于出现不少漏洞但是这并不影响整个书的吸引力这本书有一种来自民间的活力如果你和一堆淳朴的乡下人扎堆开玩笑就能感受到这种暖和的自然的活力来。

作者塞万提斯正是这种社会低层的角色他是个伤残的军士被俘当过奴隶其间带领弟兄们几回逃跑都被抓回来。被人赎回来之后一贫如洗写作也没有让他脱贫还因为无妄之灾坐了几回牢…….最后得水肿病死了。死后人们也不知他的确切葬处。

堂吉柯德一个乡下绅士读骑士小说入了迷一心想要把书中骑士的种种行为付诸现实他以利相诱居然说动了邻居桑丘去作他的奴仆这样一个疯子和一个傻子就开始了这部“伟大的信使”。

在历险中和别人交谈只要不涉及骑士道堂吉柯德头脑清晰见识高明他有坚定的信仰高尚的品德堪称骑士典范他一心追求正义和想象中的敌人“作战”毫不畏惧连命都不要他坚信自己应该扶助弱小但事实上他往往给别人添乱。他捍卫纯洁忠贞痴心不悔地坚守着自以为是的爱情而他所谓的“情人”是个粗壮的村姑压根不认识他。他在想象的世界里生活历尽挫折而不后悔认为这只不过是“魔术家捣的鬼”还不断给桑丘打气---骑士总是要历尽各种艰险才能成就丰功伟绩的。

《堂吉诃德》的读后感言 篇5

《堂吉诃德》是塞万提斯最杰出的作品。故事发生时,骑士早已绝迹一个多世纪,但主角阿隆索·吉哈诺(堂·吉诃德原名)却因为沉迷于骑士小说,时常幻想自己是个中世纪骑士,进而自封为“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德·拉曼恰地区的守护者),拉着邻居桑丘·潘沙做自己的仆人,“行侠仗义”、游走天下,作出了种种与时代相悖、令人匪夷所思的行径,结果四处碰壁。但最终从梦幻中苏醒过来。回到家乡后死去。

《堂吉诃德》书中写的人物有七百多,是欧洲最早的长篇现实主义小说之一,是国际声望最高、影响最大的西班牙文学著作。作品出版后,上至宫廷,下至市井,到处传诵。该作已用100多种文字译成数百种译本。

俄国批评家别林斯基说:“在欧洲所有一切文学作品中,把严肃和滑稽,悲剧性和喜剧性,生活中的`琐屑和庸俗与伟大和美丽如此水乳交融……这样的范例仅见于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

还有文学评论家称《堂吉诃德》是西方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现代小说,也是世界文学的瑰宝之一。

《堂吉诃德》的读后感言 篇6

堂吉诃德是由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所著,其书成功的塑造了醉心于骑士事业的主人公堂吉诃德这个既好笑又有正义感的人物,和忠诚老实的桑丘·潘萨。

“人们通常情况下都叫我疯子,那时候我叫堂吉诃德·台·拉·曼却,当我由死神带领穿过墓地来见您时候我恢复了正常”“善人阿隆索·吉·哈诺,上帝我更愿意叫你堂吉诃德,戏谑世界。你的一生为了骑士小说付出很多,有什么心愿吗?“永远消灭骑士小说!我。”“世人通常情况下叫你是疯子?那么不通常呢?”“叫我阿隆索绅士。在我生命的前50年和临近死亡时,我........”“我满足你消灭骑士小说的愿望!你还有什么感想吗?”“请您大人不要打断我说话!人们叫我疯子,可是他们比我疯的厉害!您瞧吧--------为了做总督与我辛苦半辈子的桑丘,为了高官显贵,他疯了;为了发家致富不惜用’灵猴’的把戏骗人的贝德罗师傅—他还偷了桑丘的灰毛儿--,他疯了;还有为了作弄人寻开心的阿尔迪西多拉,为了她自己的高兴,把我和桑丘好好的戏弄了一番,她也是不折不扣的疯子。”“噢,先生,你把书中的人物都调侃了一番,那么真实世界中的人呢?”“人?活在另外一个世界的人?他们更加疯魔了!为了让孩子读上一所好学校不惜重金的疯癫父母;为了出手阔绰贪婪无厌的疯癫高官;为了扩张领土肆意放炮

《堂吉诃德》的读后感言 篇7

“听我唱,你这人间已病入膏肓;放眼望,尽是堕落癫狂;莫嚣张,有位骑士已刺出长枪;惩恶扬善游侠四方。正是我,堂吉诃德,拉曼查的英豪。这命运召唤我起航!”以上是音乐剧《堂吉诃德》的唱段,伟大的塞万提斯用他细致入微的笔触向我们介绍了堂吉诃德——一位浪漫的骑士,一个疯癫的小老头……

故事讲述在西班牙一个叫拉曼却的村庄里,有一位叫有一位年近五旬名叫吉哈达的绅士醉心于骑士小说,读得入了迷。居然异想天开,自己也想当骑士。推行中世纪的骑士道:单枪匹马,锄强扶弱,伸张正义,扬名后世。他将自己易名为堂吉诃德·德·拉曼却,骑上家里一匹名叫罗西纳特的劣马,披上一副祖上传下来的破盔甲,提矛持盾,出门干起了骑士的营生,试图用早已消际的骑士之道匡扶世间正义。

骑士的行路从来不是独身,因此,他还招募了一名侍卫名为桑丘,许以小岛为赏。不久便游侠四方,日以野菜为饭,夜以星河为床。一路上,两人共同经历了风车大战、客栈奇遇、恶斗群羊等奇异事变。词句之间,也足见他们的疯癫。

当人更视他们为疯子,抛弃衣食无忧的平坦,应战残忍世界的磨难。他们被人取笑、被人戏耍、被人殴打却仍然坚持不懈的演绎骑士之道。有人说堂吉诃德糊涂至极,可当谈论并实践人生哲理时却没有人比他更清醒。

“堂吉诃德心中有梦,便去追寻;

堂吉诃德眼中有光,便去发亮。”

曾几何时,让我一度怀疑他们是假装的糊涂,真实的清醒。

经历过众多滑稽与战斗,堂吉诃德被人打败返于家中,便病倒在床,几日几夜精神不振,诸多事物也都充耳不闻。他一无所有的出生,却在将死之时留下悔恨的泪水。

看过很多质疑,堂吉诃德在弥留之际为什么会后悔光复骑士之道。难道不是有话说:“年轻之时去勇敢追梦,免得衰老之时悔恨当初”?

《堂吉诃德》的读后感言 篇8

在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名著,它的名字叫做《堂吉诃德》。读了这篇名著,我感受颇深,并增强了我的语文功底。

这篇名著的作者是著名的西班牙小说家米盖尔台塞万提斯,同时他也是西班牙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小说家,赢得生育最高,影响力最大的作家。这部《堂吉诃德》就是他的代表作。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穷乡绅堂吉诃德读骑士类的文学书籍入了迷,一心想要复兴骑士制度,于是他背井离乡,离家出走,想锄强扶弱,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以垂名史册,可惜由于骑士制度早已成为历史,堂吉诃德的辛苦奔波最终只能惹出一大列笑话,他狼狈地回到故乡,再悔恨中死去。。。。。。

在我的眼中,主角堂吉诃德是个多重性格的人,从作者的字里行间,我看出作者对主角的态度,有讽刺和赞许,嘲笑和肯定。

曾记得小时候看这部动画片,只看到一个疯疯癫癫的骑士,做出一些蠢事,把我逗得咯咯发笑,那是只觉得他是个疯子,可是而现在读起来却有新的体会。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被他的执著精神锁打动,且不说他是真疯还是装疯,做的事是正确还是荒唐,但是他对认准的那个目标的锲而不舍追求的精神就值得我们去学习。堂吉诃德永不言败的精神令我敬佩,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他仍然像骑士那样要求自己,不畏强暴,坚持正义!

虽然一次次的被抓回家里,但他仍然一次次的去游侠四方。而某些现实中的人,碰到一点小挫折,小困难就退缩,多么可悲!他们应该向堂吉诃德学习!自信是最重要的!

读完一本书,要从中有所收获,坚持不懈,锲而不舍就是我从堂吉诃德学到的真理!

《堂吉诃德》的读后感言 篇9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小说家塞万提斯笔下的人物形象。堂吉诃德是一位读骑士小说读上瘾的贵族。终于有一天他舍弃了家财,立志做一名云游四海的骑士。于是他骑上了一匹瘦马,粗制滥造了一批武器,踏上了征途。

而今天,老师还在上面讲,讲西班牙作者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堂吉诃德的梦想,梦想的对错。

堂吉诃德的梦想,是否芒唐?是否可笑?是错了的梦想还是现实并没有具备必须的社会条件?巴黎人民的起义,人民公社的创举,最后是失败了,可谁又不是在赞扬的呢?历史重墨淡装,梦想长流,另一角度,成败不同罢了,韩信当年钻裤裆又丑事,后来位高汉朝开国大将时,不就成了大丈夫,能屈能伸!

梦想是对是错,评论太多。成便是王败便是寇?谁有资格评论对错?可笑的人儿,梦想并没有对与错,梦的方向茫茫,如现实的路并没有标准路径,梦想的天涯也各不相同,坚持总不一定能实现,但是人生总得有个方向,尽管梦想有些荒唐可笑。也许梦想不可能实现,但心中的信念未曾也不能调谢,大路前开,努力总不会后悔,谁又晓得哪条天涯是胡同,方向没有错,同指同一片天空,梦想就在那里。

堂吉诃德的人生,是荒唐但精彩,因为他有一个不曾调谢的梦想,谈不上对错。再荒唐的人生总要有一个纯真的梦想,梦想没有对错,它便在某处天涯,未曾也不应抛弃。

最后,用英国诗人拜伦的一段话来作为此文的结尾。“《堂吉诃德》是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它越是令人发笑,则越使人难过。这位英雄是主持正义的,制伏坏人是他唯一的宗旨。正是那些美德使他发了疯”。

《堂吉诃德》的读后感言 篇10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堂吉诃德》是一本好笑的书,可当翻过最后一页时,心里却不禁在问:"究竟是谁真的可笑?堂吉诃德?还是我?"突然想起刚进大学校园时,一位夫子说:"读《堂吉诃德》第一遍是笑,第二遍是哭,第三遍是思考。"难怪每每想起这个奇情异想的末路骑士时,心里总会涌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塞万提斯创作了一个让人不得不笑又不得不哭的悲剧。

《堂吉诃德》的悲剧在于它肢解了曾经神圣的道德观念,而这种肢解是建立在一个个沉重的矛盾之上的:要消灭即将衰亡的虚伪的骑士道,却设计了一个柔弱但真诚的卫道士。于是,人们在与腐朽道德战斗时,突然发现面前站着的"敌人"是个柔弱的老头,没有了摧枯拉朽的xxx,没有了流血牺牲的英勇,甚至在面对一个弱者的抵抗时,会检讨自己的正义性。恰好,堂吉诃德奉行的不是虚伪的骑士道,不是道貌岸然的道德欺骗,而是人们久违了的一种精神:对上帝的无限忠诚,对爱情的至死不渝。

当堂吉诃德开始为自己的精神家园而战时,第二层矛盾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骑士道早就被虚伪的道德所渗透演变,而世俗的价值观已经犹如一艘笨重的xxx,从对上帝的忠诚、对英雄的崇敬转向了对个体价值的追求。世俗价值观的改变虽然具有滞后性,但同时具有强大的惯性和持久的韧性,瘦弱但张狂的堂吉诃德却妄想扭转它,所以,他可以仅凭着信仰的力量不顾自身的渺小而义无反顾地冲向巨大风车,而其身后扬起的却是一股荒谬的尘埃。我们暂且不去讨论新教伦理对社会发展是否有推动力量,只要想想,当人们举着张扬个性的大旗从中世纪解放出来的若干年后,人们不是又一次产生了信仰的需求吗?我们可以说这是历史的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但由此我们也可以发现,堂吉诃德以及堂吉诃德式的口号可以一言以蔽之——不合时宜。

堂吉歌德是很很好笑,但现实中不也有和他一样的人吗?他们妄想着,结果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笑着至于我们也该反省下自己,别让自己成为下一个堂吉歌德。

《堂吉诃德》的读后感言 篇11

堂吉诃德的存在,是一个时代人物可笑的存在,是一个时代人物疯癫的存在。

他的存在,无疑让一个时代感到可耻,他做出极不正常的异常行为,让时代感到不解,让时代感到反感。他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

我以为他的可笑的疯子。

他竟然骑上一匹瘦弱的老马“驽骍难得”,找到了一柄生了锈的长矛,戴着破了洞的头盔,要去当游侠,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又把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想象为他的女主人,给她取了名字叫杜尔西内雅,还以一个未受正式封号的骑士身份出去找寻冒险事业,他完全失掉对现实的感觉而沉入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唯心地对待一切,处理一切。

然而他这个疯子,身上寄存着执迷不悟的灵魂。

他坚信追求的东西是存在的,他怀着中世纪的骑士精神,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一路的冷嘲热讽,并没有打击他的自信心,他从始至终都带着骑士的骄傲勇往前行。再想想,那些现实压迫下的逐梦者,不也是执着地坚定着自己的信念吗?时常在现代潮流里迷失自我的我们,有资格去嘲笑堂吉诃德是一个疯子吗?比起我们,他最珍贵的品质是坚持不懈。

正是他这种疯子,正不予余力的渴望改变世界。

一个时代里,太多千人一面的生活,人群像一滩死水,给予那些逆流的叛逆者狠狠一巴掌。我们在潮流里至死前行,又被冲回此岸,我们循环在生命的轮回,渐渐疲惫在追梦旅程里。我们的力量在时代里渐渐流失,梦想也不再渴求,我们,也成为人群的一员,嘲笑着那些可笑的少数。

然而,时代的疯子,他不惧怕一切,只懂得拼死前进。

像听见世界在怒号,细胞在颤栗,大地在颤抖,疯子没有后退的想法,疯子没有后退的理由。

终了解,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自在,终明白,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狷狂。

不在乎!做一个时代的疯子,做一个坚持的自我!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言汇总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心得也不例外,很多人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写一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怎样才能将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写好呢?经过收集,小编整理了《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言汇总,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言 篇1

深色的天,几颗星子孤寂的挂在那,一闪一闪的,清冷的月光懒懒地透过玻璃窗,似不经意间映出桌上的那本《倾城之恋》,白流苏的命运便在这略带伤感的意境中漂浮。张爱玲,那个生活在最繁华的地方,又最优雅的女作家……我轻叹一口气,向窗外看去,星光点点的天空之下,艳俗的霓虹灯光和熙熙攘攘的人群慢慢地流动,恍惚间,那动荡的上海划过眼前……

一直觉得张爱玲是一个清冷的人,用一双冷寂的眼看待着世间所有的繁华,总是毫不留情面地剥开感情温情的外表,露出丑陋的本质,正如《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那句话:“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短短几十个字,暴露了男人无情的本性,这个女人就是这样,总是在不经意间说出人世间最残忍却又最真实的话语,在她面前人与人之间最为温暖的感情,只不过是利益的表达,冰冷的交易,各取所需罢了,冰冷,又让人无法挣扎。

那《倾城之恋》也应是爱玲冰冷的笔下,唯一真实而又琐碎的爱情吧。但,这段爱情的背景,却也是在那个动荡不安时代,那个生死未知的年代。

故事从香港开始,来自上海的封建时代的白流苏,经历了一次让人窒息的婚姻,身无分文,无依无靠,在亲戚间备受讥讽,早就看尽世态炎凉的她,无意间认识了黄金单身汉或者在现在称为“钻石王老五”的范柳原,为了自己的利益,流苏孤注一掷拿自己的青春当做赌注,奔赴香港,为了博取范柳原的爱情,要争取一个真正平等的婚姻。两个自私的人在不断地进行较量,最后谁先动心?我不是很懂。但是我知道,故事的最后,流苏和柳原结婚了,两个原本没有心的人走到一起了,他那所有的俏皮话也说给其他女人听了。

这可能是这个故事的一个完美的结局了吧,但不知为何,我的心里仍然有着无名的悲凉,可能是因为书中那时不时的景色?还是那萧萧的古琴?无从回答。

对于流苏,不知该如何形容她,只知道她是美的,正如书中形容的那样:”那娇脆的轮廓,眉与眼,美得不尽情理,美得渺茫。但最让范柳原动心的不是她的美貌,而是流苏有着东方女性那一低头的温柔。”在白流苏身上,我更多地看到的是她对范柳原的经济依附关系,流苏的再嫁,结果也无非是换了一个枕边人,这与她第一次的婚姻没什么不一样。这其中的原因,我们都明白,流苏从小生活在那个“男人为天”的环境里,这样的理念让她不得不想着依附男人,流苏明白,女人只不过是男人的附属品,所以她小心翼翼,步步为营,这之间,却又透露出民国封建时期女子那无尽的悲哀。

范柳原,他是个著名的风流浪子,但谁都不会想到,在他那风流的外表之下,他又是一个孤独地的人,他有着更为宽阔的思想深度,表面看似的无情,但是这只不过是他在这个声色犬马的社会的一个伪装。他实际上也对于“一生一世双人”的爱情故事有着无限的向往,他的人生的态度只不过是他面对这无情无义,荒诞社会的一种讽刺和挑战。作为社会的“逆行者”,他不被尘世所困扰,仿佛是魏晋南北朝“自由恋爱”的续写,穿越了时光的隧道从魏晋到达民国,然而却遭遇了更为糟糕的回报,他的四处留情仿佛是对女性卑微性格的嘲讽,更像是对于无法得到而“毁天灭地”的报复。

这是一个动听而又庸俗的故事。在《倾城之恋》里,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战争的洗礼并不能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圣人,但是战争却影响了范柳原,他转向平凡而又充实的生活——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放弃以前的作风和生活。因而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圆满的,但却仍旧是庸俗的;但,这也是生活的发展必然趋势。换句话说,这,就是命。

喜欢爱玲带着宿命的味道说着: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这更让这个女人身上披上了神秘的面纱。

柳原曾对流苏说道:”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白流苏和范柳原这对庸俗而又真实的男女,在战争兵荒马乱中,命运的齿轮转动把他们联系在一起,一堆普通的男女,却在此时懂得了“爱”。当看到柳原在电话里对流苏说出:”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我忍不住哭了,这不是一份现在小说里的旷世奇恋,生死相依,它很真实,真实到让人心碎,没有那么多甜言蜜语,更多的是一股挥之不去的淡淡哀愁。

小说中,一句经典的话如今被人引用:“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但就是这一对自私的人儿,成就了一段爱情。或许,这就是张爱玲期待的爱情吧,“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过着如同闲云野鹤般的日子,做一对“平凡的夫妻”,与心中的那个他。“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但也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要求,对爱玲来说,也只是奢望,不过是镜花水月罢了。她是一个清冷孤傲的女子,但她也有爱的时候,虽然,这一切只是那小美人鱼那翩翩起舞的舞步,虽看似美丽、轻盈,但却每走一步都有在刀尖上行走的痛。最终化为泡影……后来呢?后来啊,在大难来临的时候,为了自己的命,胡兰成跑了,他不要张爱玲了。

缓缓低下头,脖子竟有些酸痛,满眼炫目的光晃得我睁不开眼。我还是在窗前,《倾城之恋》仍然放在桌上,我走过去,发现书的下面有着我誊抄的一句话“生活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能写出这样的话,得是多大的悲哀啊!生命有着美丽的外表,但内层却让人失望透顶……我抬头望,天边只有那和90年前一样的月亮,冷冷的面向人世间的一切悲欢离合。但愿,爱玲在其他的世界,能够遇到那个真正懂她爱她的人吧!

爱玲啊,祝福你!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言 篇2

“流苏不知道,是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的爱情,还是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当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又回到书面,阳光照在那四个玲珑小字上,眼前悄然浮现了那一场罗曼蒂式的爱情……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生。在那样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属于上海独特的迷蒙气息,尽管新旧夹杂的文化冲击,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白公馆无疑是守旧的,他们“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白公馆有这么一点像神仙的洞府:那里悠悠忽忽过了一天,世上已经过了一千年。但是那里过了一千年,也同一天差不多。”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不仅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剩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生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生看成他脚底下的泥”。感情和婚姻原是他不坚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两个人的缘分因为一场舞会,香港式的恋爱跃然纸上,在各种机缘巧合中,两个人在感情上跳起了华尔兹,周转舞动中,发生了美丽的故事,也有凄凉的背后。可最终,这场倾城之恋会美好落幕,可崇高的爱情从来不会结束。流苏和柳原的爱情是一种美,需要时间的等待,需要反复的淬炼。在爱情中,谁又是自由的呢?我面对你,藏好所有心事潋滟,忘记闭眼去藏眸光流转,无人去问时移势迁,我只想静候和你所有的遇见。所以,当看见流苏他们两人在感情里你一步我一步攻于计策时,你会吃惊那些感觉是熟悉的,可眼波里明明藏不住事啊,干嘛要彼此折磨呢?细细想来,这是爱情的魔力,是他特有的地方,因为这一切看似俗气却那么真实、富有人间烟火气的事情,才让爱情变得伟大,让人着急,让人觉得它不可替代。

素色湘帘,帘风后面,所谓伊人,拨弄琴声三两声。倾城倾城,倾倒一座城,范柳原到最后一刻也还是清醒的,“此刻你可该坚信了:‘死生契阔’,我们自己哪做得了主……”一个善于低头的女生,也许终会成为一个安分的妻。让他在劳累和放纵之余有一个去处。男生的归宿最终只是一个女生。死生契阔前我闭上眼,犹记当初,人群中回眸莞尔,你我窗前采一瓣月光,折一段旖旎的回忆。

断弦琴铮,留香锦褥,梧桐滴雨,芭蕉声碎,画栏生愁,曲屏传恨,雁归人不归,春来人不来,飞鸿不传信,杜鹃空啼血。许多人说,在,《倾城之恋》这本书中,这篇却是个难得的好结局,可最后那段话“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胡琴拉着拉着,又是怎样的一段故事呢……都说张爱玲的文章是“她作品写到芸芸众生,嘲讽,刻薄,最后心还是软了,这都是基于她的这种深藏着的爱”。出生于名门望族的她,从小经历了兄妹不合,家庭破碎,深受新女性的母亲的影响,张爱玲也有了自己独特的品味和独立的生活。可毕竟心里是有阴影的,所以造成她孤高气傲、冷眼看人。因为张爱玲的作品基本上都是以殖民地半殖民地的都市作为背景,展现了人性的堕落,精神的扭曲等等,给人一种苦闷压抑的感觉。她的文笔总是沉闷的,不知为何,或许她个人特色太重,我读她的文字总带有一丝檀香。她是独立的,她拥有着自己的情感世界,她似落入尘俗,又跳出尘俗去看一段段感情。张爱玲的爱情如同白流苏那样是轰轰烈烈的,但是上海的沦陷却成全不了她与胡兰成,最后以悲剧收场。她的爱情正正是印证“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这句话。即便他有家室,即便他背信忠义,即便他寡情薄幸,在他背叛后仍然不离不弃,直到他不再需要她。她依然像一朵傲立的白莲,只可远观,孤立到极致,不知道坚持的是自己内心那份清丽还是和胡兰成那段无法抹去的记忆。或许都有吧,或许自己早就分不清,或许两个理由早已彼此交融。有时,等一个人,不是有多爱,而是等习惯了,你哪天突然不等了,你觉得背叛了自己。这样一个有不凡故事的女子才能写出这样不凡的故事。

在这个万般千态的浮世绘中,在错乱复杂的名利场里,我们容易在无端狂热和纸醉金迷中迷失方向,在所谓的竞争中迷失自己,其实人生如梦,年华似雪,梦醒了雪停了,我们又得到了什么呢?

如张爱玲一样守住自己内心的云白山青,或许谁都可以感悟到弘一法师所说“华枝春满,天心月圆”。我爱你,所以我可以不辞山路远,踏雪也相过。爱有那么多种形式,干嘛非要用最简单最普遍的说呢?要知道,美人在骨不在皮,君子在德不在貌。如张爱玲一般内化于心的美才是极致的。

合上书,想到李娟一句话“虫鸣如流水,一派天籁。静夜里,读一本好书,悲也放下,喜也放下。天上夕月一弯,淡若清梦。”再次细细品味这场倾城之恋,从上海到香港,相距千里,每当我抬头望月色时,觉得这是你我唯一共同的东西了。爱能跨越时空,倾城的美,是你随意摆放的东西,在我心里都有独特的印记。

尤物惑人忘不得。人非草木皆有情,不如再遇倾城色。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言 篇3

白流苏这么一个成长于生活环境狭窄的上海里弄里的深闺小姐。白流苏在婚后经过家庭暴力之后就毅然决然地选择离婚。这一离婚就是六年的蹉跎。从21岁变成27岁。这种变化经过隔壁小两口某天买了一斤五花肉都能被八卦成重大新闻的嚼舌邻居的口,转化成了白流苏娘家人眼里的一根刺。白流苏的娘家人认为白流苏留在家里就是家里的耻辱和拖累。白流苏在两个大嫂的闲言碎语、冷言冷语中默默留下眼泪。白流苏自己的两个兄长也不待见这么一个吃白食的妹妹。白流苏的母亲也只是对她表示失望和不能再提供任何帮助。白流苏无助,白流苏流泪,白流苏在抗争。白流苏能想到的是再找一户人家,重新组合成一个家庭。离异在家多年的白流苏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虽然流年带走了岁月,可是并没有完全带走自己的美貌。

当范柳原没有看上自己的妹妹,而是看上了自己却并不想和自己结婚时,这时候即使范柳原提出了带白流苏去香港旅行常住,也就是做情人,白流苏的虚荣心也在驱使自己赌一把。那就是去香港,做范柳原情人。白流苏心里很明白自己留在上海,得到的只是冷眼相看。但是如果跟范柳原去了香港,那么白流苏就在心里出了一口恶气,那就是虽然自己离异但是也比初次待嫁女妹妹厉害。白流苏的逻辑就是女人的价值要靠男人来实现。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言 篇4

《倾城之恋》的爱情与我们现代的感觉不同,但又很相似,不同的是现代的'女人不会像以前的人那样麻烦,那样的暧昧。相同的是现代的人一样会害怕输给他人,如果不是那场大战令双方看到自己是多么爱对方,他们的故事会怎样的,当天地都好象不再存在的时候只是对方还在,又或者连对方也不在的时候,还计较什么输赢呢?流苏是个好女人,但她在恋爱市场上却给人家低估了价,原因是她离婚,幸运的是使她正式成为了他的妻子,从婚姻的保障而得到经济上的安全流苏从此便可笑吟吟的暂时把生命告个段落,可怜的女人。

作者把这些平凡的故事,平凡的人物描写的是如此的动人,便是不平凡的笔伐,尤其是这篇文章里充满了苍凉,忧郁而哀切的情调,这是一个胆怯的女子给人家逼急了才干出来的冒险的爱情故事,不会燃起自己心中的热情,只会跟着生命的胡琴咿哑的响声,使人倍觉凄凉,然而也更会激起观众的`怜爱之心。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无论如何是结构和语言取胜,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对于爱情的这引自《诗经》的描述:“死声契阔,于子相悦,斥子之手,于子偕老”。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言 篇5

“胡琴依依呀呀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点出了文章的主题,这段苍凉的故事,源自范柳原和白流苏的结合。

倾城,用来形容女子美丽动人,又有全城出动之意,却不知为什么在我看来又带着点忧伤和苍凉的静寂,犹如昙花在夜晚独自绽放的妩媚和孤单。

我不喜欢读有着太过完美结局的故事,因为那线索自始至终都有一种使命感,脉络太过清晰,故事不够曲折,而那些有着出人意料的结尾却让我耳目一新,印象深刻。因此我在看文章时,喜欢看点带有悲剧性的故事,因为他最能打动人。

初中的时候曾经看过一遍张爱玲的《倾城之恋》,那时候刚刚懵懂的我,只是感觉到这是一部曲折且最终美满的爱情故事,虽然小说前面介绍白流苏的背景时,带有一点悲剧气氛,但最终的结局是完美的。可是8年后,重新翻开这本书,感受却全然不同,我现在认为这是一部自始至终都是悲情的故事,范柳原是一个在特殊家庭背景下走过苍凉一生的男子。

一个是离过婚的家族落魄的女子,一个是留学回来一心寻求刺激的富家私生子,在那么一个战乱的背景下相遇,于是,他们的爱情注定了是一个苍凉的结局。

小说对范柳原的介绍使我印象深刻,又不免陷入一阵沉思之中。他是一富家子第,由于是私生子,他不敢正视婚姻,父母婚姻的不正常,对他的影响极为严重,对待婚姻只有排斥和蔑视。每天跟歌台舞场小姐花前柳下,花红酒绿,喝酒言欢,苦中作乐,典型的一花花公子的形象,好像他本不该有一段恋情一样,表面快乐,可内心极度的苍凉。

自从认识了白流苏后,他的爱情火花被点燃,他极度想得到她,即使她是离过婚的落魄女子。可是他又怕受到伤害,一直和她保持着一定距离。他太怕了,他害怕自己会重蹈父母的覆辙,害怕走进婚姻的坟墓。他需要静静的观察,她是否真的值得他去一辈子相守。范柳原曾经以一句“我犯不着花了钱去娶一个对我毫无感情的'人来管束我”,“根本你以为婚姻就是长期的卖淫”,凉了流苏白的心,那段曾经炽热的感情也被浇上了一盆冷水。范柳原之所以会这么说,也是源自他苍凉的内心所产生的无比惧怕错误爱情的条件反射。在爱情中,他又是一个处于苍凉境遇中的男子。

一个正想经历一段爱情的男子,在恰当的时候,遇到一个恰当的人,波起一段恰当的爱情涟漪,必定想在爱情中寻求一个稳定的港湾。范柳原最终确定白流苏就是他要相守一辈子的人。可是苍凉的故事却没有停止,白流苏对他的误解,甚至是曲解,让他伤心万分;对他默默付出,静静的等待守候,却认为装腔作势,让他差点对爱情失去信心。可是最终他还是顺着自己内心的想法,说出了自己的感受。一个温和的夜晚,范柳原打了白流苏的电话,对她表白,说了“我爱你”,简单却深情,然而白并没有表态。范柳原依旧没有放弃,仍然深深地爱着白流苏,最终白被他的真诚所打动,两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此时范却要出国,两人又要分居异处。

伴随着飞机“轰轰隆隆”的刺耳的声音,香港的战争打响,没有范柳原在身边的白流苏难掩空白惊恐的内心,她与女佣相依为命,躲在空屋子里以饼干充饥,她似乎能感觉到每一个弹头的碎屑擦过脸颊,在忐忑中回忆着和他的恍如隔世的故事。范柳原得知香港战争后,不顾一切的往家赶,为了他深爱的人,就是再危险,他都要去,因为他知道,若失去白流苏,他的世界就灰暗了,他也将没有活下去的勇气。而白流苏当看到范柳原出现在门口的那一刹那,她整颗悬着的心落地了,她紧紧地抱住范柳原的手臂,或许战争,让她们俩原本已经远离的心又开始逐渐靠近,毕竟,她寻找的不是爱情,而是一个支柱,在战争的慌乱年代能够相扶持活下去的依靠。

他们终于还是在一起了,见证他们过程的除了徐太太,还有那一道墙。从他们相遇的第一次约会,“柳原靠在墙上,流苏也就靠在墙上,一眼看上去,那堵墙极高极高,望不到边,”到后来,他们隔着那堵墙相互诉说着爱意,战争中他们背贴着墙,心惊胆战地躲避着战争,知道最后,他们又再次走过那道墙,早已物是人非。作为一个苍凉的典型意象,墙三番四次地出现在范柳原和白流苏的爱情中,又或许,这个墙就是范柳原心中的意识流活动,从最初的两人之间相互有距离感,到最后,战争使得两人最终心无所隔走到了一起,墙这个若隐若现的意象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此时的白流苏发出了这么一句感叹:身外的一切,都不如身边躺着的这个男人让人觉得踏实。男人就像一堵饱经风霜苍凉的墙,墙亦人,人似墙。

倾城,美人,恋情,战争,在这部小说中,完美的组合在一起,经历过战争的爱情,无论其本质和过程是什么,终能使人动容,范柳原这个惧怕婚姻而又渴望爱情的男子,穿过父母悲剧婚姻的伤痛,站在了自己面前,最终寻得婚姻。只是由始至终,在他身上,有着读不尽的苍凉。

爱一个人很难,为一个值得爱的人,就算饱经苍凉,也是值得的。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言 篇6

我读《倾城之恋》连续两遍,因为她是张爱玲的成名作和代表作。曾在香港大学读书的她,因亲身体验过香港战争而所积累的素材成就了此作。

故事中讲述的是一个既传统又开放的白流苏,在经历一场失败的婚姻离婚后,回到母家饱受哥哥嫂嫂的冷嘲热讽,看透世态炎凉后期许一段有经济保障的婚姻来逃避现实。因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遇上了流浪才子范柳原,而离开上海赴港。西化的范柳原追求的是情人的身份和放浪不羁的情怀,于是迟迟不肯和白流苏提及结婚。结果,在一场香港战争中,范柳原不惜生命代价挽救白流苏,一时流露出彼此的真心与在乎,从而走向了婚姻的殿堂。

《倾城之恋》虽倾覆了一座城市,但却媾合了一段封建文化与资本主义文化特点的姻缘。

白流苏是一个离了婚、拿未来的命运与范柳原下注的“赌徒”。又是一个优雅美丽的中国女人。“她那一类的娇小的身躯是最不显老的一种,永远是纤瘦的腰,孩子似的萌芽的乳。她的脸,从前是白得像磁,现在由磁变为玉——半透明的轻青的玉。上颔起初原是相当的窄,可是眉心很宽。一双娇滴滴,滴滴娇的清水眼。”自从上海来到香港的流苏,屡次含蓄的低头,便赢得了范柳原的一句:“你的特长是低头。”可见她的貌美如花。

范柳原是一个饱经世故、狡猾精刮的有钱华侨,又是一个满腹才情的爱情高手。他曾对白流苏说:“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每次倾心的表达爱意,总让白流苏心觉得他只不过是要得到她作为情人的身份而已。!“柳原真心喜欢她么?那倒也不见得。他对她说的那些话,她一句话也不相信。她看得出他是对女人说惯了谎的。”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子。一个是传统女子期待婚姻,一个是漂泊浪子寻找情妇。于是两人玩弄心计,推测心思,欲擒故纵……可以说,香港之行是白流苏一次异常的心灵之旅,一场心智的较量。

“一个不吃醋的女人,多少有点病态。”这是柳原对流苏说的一句话。流苏也忍受不了范柳原不认真的态度,他对她始终没有一句扎实的话,便赌气返回上海。

然而在饱受两个月家人的闲言碎语,亲人的鄙视,白流苏觉得她像是老了两岁,在收到范柳原的信件请求回去香港后——“于是第二次离开了家上香港来。这一趟,她早已失去了上一次的愉快的冒险的感觉,她失败了。固然,人人是喜欢被屈服的,但是那只限于某种范围内。如果她是纯粹为范柳原的风仪与魅力所征服,那又是一说了,可是内中还嘈杂着家庭的压力——最痛苦的成分。”

关于《毛泽东传》的读后感言


在平时生活中,大家都常接触到感言吧,当我们因为某些事情而心灵受到震撼时。此时就可以写篇感言把自己的感想心得记录下来,感言可以更好的帮助我们表达情感,感言怎么写才能让人眼前一亮呢?以下“《毛泽东传》的读后感言”由笔稿范文网的编辑为大家收集整理,欢迎大家参阅本文!

《毛泽东传》的读后感言【篇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就是《少年毛泽东》。

毛泽东是在韶山上的一个小山村出生的,小时候大人们觉得他很顽皮,就叫他石三伢牙,他觉得自己该上学了,便对爸爸说了,于是爸爸把她送进了学堂。出于对将来的考虑找来了一个识文断句的老先生,老先生给石三伢牙起了一个学名,叫毛泽东。学习了几个月,毛泽东便受不了了老先生蜗牛爬树的教学速度,在家把学过的课文背了下来,自己把课文全部学完并背完,作文从小就显示了他那出色的记忆能力。

一次毛泽东正在放牛,忽然下起了倾盆大雨,他猛地想起晒在家门前的稻谷,就往家赶,走到毛四阿婆屋前,见毛四阿婆一个人在收稻谷,毛泽东赶紧帮忙,等忙完了,回去一看自己家的全淋湿了,回到家被父亲责骂一顿。从这里我看出了小小毛泽东很有爱心。

毛泽东从不识字做到领导人,让我明白了我们从小就要像他一样努力学习,有爱心,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毛泽东传》的读后感言【篇2】

毛泽东的诗词在海内外广为流传,其作品给人一种气势磅礴,波澜壮阔的感觉,其挥写的常常是万里江山,千军万马的宏伟场面。一代风流的一代绝唱,壮丽国度的壮丽诗篇,曾经有人如此评价过毛泽东主席的诗词。我在读过毛主席的诗词后,对毛主席的了解更深,不仅仅是以前脑海中神圣领袖、革命家、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的形象,而是深深感受到了毛主席的睿智和他伟大的人格魅力、诗人魅力。

在《毛泽东诗词》中,不仅久有凌云志,重在井冈山不到长城非好汉天生一个仙人洞,无限风光在险峰这些历览名山大川的感慨;更有?把酒酹滔滔,心潮逐浪高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尽折腰这些对于中国经历磨难的深刻感悟。一桥飞架南北,天堑变通途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枝头俏雄关漫步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它们表现了毛主席不畏艰难困苦,勇往直前的革命精神。除了这种慷慨激昂,毛主席诗词还有挥手从兹去的离情别意,我失骄杨君失柳的款款深情,以及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的殷切勉励,使我感受到毛泽东诗词的浪漫主义色彩。

今天的我们,在领略过毛主席的气概之后,我知道了在那个年代的艰辛,知道了战斗的残酷,知道了当今生活的来之不易。学习、探索、钻研要有坚强的意志,与困难作斗争。须知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只有努力,才能创造出美好的明天。

《毛泽东传》的读后感言【篇3】

在中国,人人都知道毛泽东。它不仅是我国政治领袖、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还有一定的文学成就。

《毛泽东语录》不仅收录了毛泽东的文学成就,还体现了我国曲折的革命历程。从武昌起义到建立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从第一次反围剿到红军长征这些虽然都以诗词的方式记录,但都详细的写出了革命军人的艰苦、顽强不屈的精神,我们也能深刻的体会到只有共产党才能领导我们国家走向繁荣,走向昌盛。让世界人民知道,中国人民自从有了共产党的领导,就站起来了!

虽然我国现处于和平年代,没有战争,也就不需要献身,但是我们要学习伟大的毛泽东思想,不朽的革命者的精神。我们要在学习的过程中不屈不挠,面对困难要勇于战胜它。我们就像是祖国的花朵,毛泽东思想是阳光,伟大的共产党是我们的园丁,他辛勤的哺育着我们,让我们茁壮成长,为国家建设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从中我们还可以认识到在学习过程中要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有不懂的问题要积极思考,解决问题,不辜负党、国家为我们提供的良好条件。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要吸收阳光、水分,茁壮成长。我们是新中国的希望,国家新一代的接班人。所以我们要努力学习,让我的国家更加强盛。

在有阳光、园丁的呵护下,我们充满希望、充满信心,我们永远相信将来的中国会是一个崭新的中国。因为在毛泽东思想的锦旗下,我们一定会成功!

《毛泽东传》的读后感言【篇4】

读《毛泽东传》让人不得不钦佩毛泽东的孜孜不倦的工作精神,朴实的生活作风,简明扼要的文风,指挥若定的作战风格,充满辩证法的工作思路,处处体现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不自傲,没有架子,时时刻刻对革命的各项工作保持清醒的头脑。他是古今中外最伟大的人物之一,他的各个方面,都值得我们现代党员干部学习。共和国前进道路中的曲折和倒退,从毛泽东的身上和《毛泽东传》中往往可以找到有价值的参考资料。《毛泽东传》写了毛泽东同志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所写、所说、所作、所为,反映他所处的历史环境中,他所处的历史变化中,写出了前因、由来,写出了历史的后果。

一、学习毛泽东思想内涵

读了《毛泽东传》有了深刻的了解,毛泽东对新知识、新思想认识,在曲折中走上马克思主义的道路,他具有一种更执着、更实在、更富于理性的探索精神和在探索中勇敢地剖析和自我否定的精神。一步步走向成熟,带领中国人民走向胜利。毛泽东的很多思想,包括政治上、军事上的思想都是在实践中一点点积累,是马列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的产物,理论联系实践,他琢磨、探究、思考、实践,终于超越很多难以预料的困难和挑战,革命生涯生命几起几落,生死早已置之度外,历经多少风雨才建立了伟大的新中国。

毛泽东的一生是积极投身革命和社会实践的一生,是不断进行理论思考和理论创造的一生。他掌握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后,从实质和思想源头得到了升华和充分的发展。紧紧扣住了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和具体实践,清晰地展示了毛泽东重要思想理论观点形成发展的脉络,集中反映了作为中国共产党人集体智慧结晶的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的形成发展过程,他以马克思主义的价值与目标,为中华民族事业而奋斗终生。

毛泽东的一生,是为人民群众的利益的一生,关心群众、维护群众、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毛泽东始终把调查研究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毛泽东以实事求是汲取中国文化中精神食粮,从中国的社会中寻找革命的力量,从自己的思索中不断摸索前进的方向,从中外博大的教育理论中吸收营养,勤思考、勤实践。毛泽东在中国革命中吸取全党和群众的智慧,逐渐形成他的文韬武略。他忧国忧民,不畏艰难困苦,勇往直前的革命精神,毛主席的人生是闪光的人生。

二、学习毛泽东求学的精神

通过阅读《毛泽东传》,使我们找到了学习实践的道路。毛泽东常对同学们讲,不仅要读有字之书,还要读无字之书。这无字之书,就是实际的社会。为了不断提高自己在新的革命战争环境中的革命能力,毛泽东带头读书、学习。尤其是在革命的重要关头,他更是强调认真学习,提高理论修养。读书伴随着毛泽东度过了一生,成为他生活中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很多人不知道,毛泽东在年迈时期,仍然以极大的精力学习英语,这对一位日理万机的领袖,是需要多么大的学习热情和毅力啊!直到临走的前一天,他仍在读书。我们党员干部向毛泽东那样活到老,学到老!党员干部应该做一个终身学习的人,做一个积极思考的人。只有多学习,我们才能与时俱进,做一名合格党的工作者!

毛泽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带头读书、学习。他始终强调认真学习,提高理论修养。他除了工作,其它时间都是看书本,不断收获知识。他的光辉一生和不懈追求的精神永远激励我们学习,学习毛泽东始终坚持不懈的学习、学习、再学习。学习毛泽东的学习精神。关键是始终坚持一种不断学习的态度,一种反思的态度,一种进取的态度。

毛泽东是一个擅长思考、勤于思考的人。他老人家几乎是走到哪里就思考到哪里,是个不停地思索的人。毛泽东是一个身体力行的人,有奋斗的目标人,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去着手实现。给我们今天的党员干部和年轻人,树立了很好的榜样。毛泽东毕生所倡导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那样,毛泽东用毕生的精力为自己的目标奋斗着。学习毛泽东的历史,我们可以从中学到许多,阅读他奋斗的一生,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的启迪和帮助。毛泽东博学好思,终身热爱读书,从年轻到终身书陪伴他一生。毛泽东的心里想着人民,通过不断的学习,增强为人民服务的领导能力,这就是伟大的毛泽东。

读《毛泽东传》有一种很强的感触,特别是对做好自己本职工作有这么大的促进作用,希望党员干部从书中吸取有利益国家经济发展的经验教训,结合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将深厚感情化成工作能量,充分发挥自己智慧,去影响和带动群众。党员领导干部要好好继承毛泽东的思想,学习他的精神,尽力使自己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智慧的人、一个爱国的人、一个有为的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读《毛泽东传》以学习伟人思想,使党员干部受教育、受熏陶、受启迪的目的。

毛泽东酷爱读书,孜孜不倦地读书生活伴随着他的一生,用他自己的话说是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他在书山学海中遨游,他研读马列着作、中外哲学和古今文史书籍,他勤于思考,善于发现,从读书中不断得到解决实际问题的灵感。毛泽东的读书精神、读书方法永远是我们取之不尽的宝贵精神财富。毛泽东把毕生精力献给了祖国和人民,为了国家的独立和繁荣富强,他勤勉工作,废寝忘食,日理万机;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他不辞辛劳,调查研究,勇于探索;为了人民的幸福,他殚精竭虑,无私奉献,奋斗到生命的最后一息。毛泽东倡导艰苦奋斗,毕生保持朴素节俭的生活作风。作为人民领袖,他始终严于律己,克己奉公,从不利用自己的地位和权力为亲友谋取任何私利。他的思想品格和道德情操,永远激励着我们后世子孙。

毛泽东是共和国的缔造者,他的理想、他的信仰、他的无私、他的艰苦奋斗、他的治学精神、他的灿烂诗篇和不朽文章、他本人和他的家庭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付出的巨大牺牲、他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他的赫赫战功和卓越政绩,为中国的独立、为人民的自由和权利、为扞卫国防、为改善人民生活、为惩治腐败实现社会公正、为改革开放事业的奠基、他对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复兴所立下的不可磨灭的功劳。他是中华民族不屈不挠自强不息精神的象征,是共和国之父,现代中国的灵魂。

《毛泽东传》的读后感言【篇5】

这是一本伟人的礼赞,记叙着他的传奇与精彩的革命之路。风风雨雨,自当磨砺是我对伟人最大的怀念。《毛泽东》一书讲诉了开国领袖毛泽东爷爷从出生到逝世的历史故事。有艰苦求学,有斗争白色恐怖,有战场上浴血奋战,还有在革命的前头高呼正义。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我相信读了它必定会受到已逝伟人的熏陶,对自己是大有益处的。

毛泽东爷爷出生在一个湖南的大家庭,家里兄弟很多,家境自然也不好。但他的思想十分进步,坚持刻苦的上学。磨砺自己,坚强自己。有空的时候就多读书,还练毛笔字。不管是炎热的夏天,还是苦寒的冬天,他都是这样的。在校园里,他只结交一些正气的青年,从不做有悖常理的事。所以他的成绩,品格,德性都是校园里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读到这里我感慨我们现在的少年则缺乏毛泽东爷爷这样的品格。我们有了好的条件却不思笃学,不思进取,浪费春光。我们应该学会毛爷爷在贫困的情况下仍然努力学习的精神,做最好的自己。在学习修身之时,要有良好的品德,不与不良少年聚集在一起。做一个像毛泽东爷爷一样正直,有为,刚毅的少年。

我特别喜欢毛泽东爷爷的远大志向,他在学成之时,在自己的诗篇中写了一首《呈父亲》,其中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的名句最有气魄。他在年轻的时候就有富强中华,人民自主的宏图志,并且始终如一的奋斗。这让我感到毛泽东爷爷是一个胸襟广阔的人,心里装载着祖国和人民。在革命刚刚兴起的几十年里,他顽强拼搏,坚持共产主义信仰,高举着解放人民的旗帜,结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这就告诉了我们要像毛泽东爷爷一样做一个有理想,有大志,有信仰的人。光有大志还不行,得还要有决心。为了理想可以不停的奋斗,一直勇敢的走下去。到最后,一定会有一片胜利的果实属于自己。

是的!领袖毛泽东爷爷一直坚持国家独立与国家和平,因此可以放下党派的分歧。让我感动的是在一九三六年蒋介石被擒时,他亲自劝说张学良,杨虎城放了蒋介石,避免了亲者痛仇者快的悲剧,凝聚了民族抗击侵略者的心。

《毛泽东传》的读后感言【篇6】

每一个中国人都会唱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但我只是从电视上认识了毛泽东。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呢?我带着这个问题,仔仔细细地看完了《毛泽东传记》这本书。

这本书记录了这位扭转乾坤的伟人留给历史的一些闪亮的足迹。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一个故事。毛泽东十四岁时就被父亲停了学,但他并没有因此就放弃学习。每天下地的时候,他总是悄悄地带着一本书,一有机会就溜到山坡上的古墓后面,躲在一棵大树下津津有味地读书。有一回,他被父亲当场逮着了,父亲狠狠地骂了他一顿,并要他在半天内挑十五担粪时,下午,毛泽东再一次失踪了。父亲好不容易地找着了他,大动肝火。但是,当父亲知道儿子已经挑完了十五担粪时,不禁目瞪口呆,这些粪在半天内挑完确实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他实在没有理由再骂儿子。由于刻苦读书,毛泽东从书中吸取了丰富的知识,得到了有益的熏陶,他还深深感到:为了中国的命运,他应该走出韶山,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毛泽东曾经说:中国也要有华盛顿、林肯、拿破仑、彼得大帝等这样的人物。我们应该讲求富国强兵之道,才不至于遭受到列强的欺辱,我们每个国民都应该努力

合上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想我当一名人民教师,更应把毛泽东的思想渗透在课堂上,让学生们懂得也要像毛泽东一样刻苦读书,在少年时期打好基础,将来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为了能够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决定发愤读书,从书中吸收养料,增长知识与才干,沿着毛泽东开辟的道路走下去的道理。

《毛泽东传》的读后感言【篇7】

每当面对鲜艳的花朵时,我便心不由己地像赞美鲜花一样赞美毛主席,毛主席是一朵成功之花,人们往往惊诧它开放时的艳丽,却不知道开放前它遇的痛苦,当它还是一颗种子时,被埋在土里的日子里,它在心里做着春天的梦,它努力舒展着生命,最终破土而出笑对蓝天。

这些都告诉我们:只有经历过痛苦后的美好才是显得真实,试想:海伦凯勒如果没有经过种种痛苦,又怎会成为美国着名作家?而保尔柯察金、张海迪、居里夫人这些英雄人物如果没有反抗过痛苦的经历,又怎么能成为人们心中的崇拜者呢?毛泽东如果没有万里长征的创举,又怎么能成为世界瞩目的人物呢?

痛苦是生活中最厚重的底蕴,它能历练掉你太多的缺点和不足,使你在有限的生命里做出伟大的贡献。经霜历雪,松柏更为青翠,只因有一颗岁寒之心。在痛苦中抱怨,只能使痛苦加剧。我们应该像蚌,把痛苦结晶成珍珠,我们应该像种子,把痛苦注释成反抗!

在痛苦中孕育美好,就像风雨后出现的彩虹一样的灿烂,就像黎明时看见的朝阳一样的夺目。毛主席对青年人有着殷切的希望你们是早晨八九点种的太阳,未来是属于你们的!对!正是毛主席的这种精神注入了我们的脑海。这,让我们更加相信自己,我们一定会鼓足勇气,在痛苦的边缘绽放出最美丽的人生。

优文收藏: 《埋在雪下的小屋》读后感写作范例


工作总结是一种自己提升的方式,适当的总结能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面对工作总结的时候你还是无从着手?下面的内容一定能带给你奇思妙想的灵感,一起来看看《优文收藏: 《埋在雪下的小屋》读后感写作范例》这篇文章吧!

愉快的夏日,我常常坐在沙发上看书。

我最感兴趣的书就是这本《埋在雪下的小屋》,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和书的名字一样的小说。

这个故事里有五个人物,分别叫林林、林娃、雪丫、大野和雨。有一天下着鹅毛大雪,大野想抓只白色的小鹿给雨。林林、林娃跟着大野一起去捉小鹿。走上了雪山,因为雪山上太冷了,而且又刮风,那么就更冷了,正好边上有个小木屋,大野说:“我们进去躲躲风吧!”,他们一个个的进去了。突然雪崩来了,把他们的房子给埋了。他们就开始挖雪,一开始他们用手指挖雪,雪太冷了,就想到把一张椅子拆开来挖雪,这样就更快一点。他们想了很多办法,最后脱离险境。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我被它给感动了。我想: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一生和挫折,所以每个人都会遇到不一样的困难,我们应该寻找办法,尽力而为地解决问题。

[推荐]《在人间》读后感言精选


感言是一种在日常学习生活中都能用到的语言,感言也可以帮助我们记录这难忘的一刻。当我们在毕业典礼或者军训结束的时候,若是因此而备受触动,备受启迪,就可以通过感言表达出来,你了解过哪些优秀的感言呢?以下内容“《在人间》读后感言”是由笔稿范文网编辑给您提供的,希望本页内容能帮助到您!

《在人间》读后感言 篇1

《在人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

这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

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

35岁以后,高尔基对学习产生了强烈的愿望,便独身一人前往喀山求学,他以为“科学是无代价地教给那些愿意学习的人们的”。他不可能被接受入学,只好在面包店做工,起早贪黑,每个月仅有三个卢布的工钱。高尔基求学的尝试终于失败了。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

人世间的艰辛激起了高尔基奋斗的决心,他阅读各式各样的文学作品。书,这是他在贫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

他终于当上了尼日尼城著名律师拉宁的文书。这位律师曾给高尔基很多帮助,他的高度文化修养和高尚道德情操深深感染了他。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

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何时何地最好都别忘了读书。

这本书写了人的善与恶、美与丑。“命运像风筝一样摆,只是心存敬畏,心怀恶善有报的戒律,才不至于滑向邪恶的深渊。”高尔基一直坚信这句话,所以他才能成功。

《在人间》读后感言 篇2

读了《天使在人间》,使我感受到了一种真挚的感情和博爱的亲情,这些都是人间最美的情感。它让我感动,让我读起来好像在充满爱的天空里翱翔。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似乎成了大家唯一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 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书中的世界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也常使他苦恼,外祖母美好的心灵与玛戈尔王后高尚的情操成为日后回忆的主角。

《在人间》读后感言 篇3

我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认真地阅读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二部—《在人间》。

《在人间》描写的是主人公主人公阿廖沙被生活所迫到大街小巷,自己寻找工作,自己赚钱某生的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主人公阿廖沙做过鞋店和圣像作坊的学徒;在两条不同的船上做过两次洗碗工;三次在外祖母妹妹家做仆人。其中让我感到最难忘的是他三次在外祖母妹妹家做仆人的过程。

主人公阿廖沙第一次做仆人的时候,男东家教过他绘画。但是,年老的女东家和年轻的女东家都不同意。为此,他们三个人还大吵了一架。之后,每当主人公阿廖沙画画的时候,老太婆就跟主人公阿廖沙捣乱。比如:把啤酒弄翻在主人公阿廖沙的画纸上,叫主人公阿廖沙去擦干净的窗户……而且,老太婆和女东家都反对主人公阿廖沙看书。一但看见主人公阿廖沙的书,就烧掉、扔掉、撕掉,有时,甚至还把主人公阿廖沙痛打一顿。

当主人公阿廖沙第二次做仆人的时候,他还是受着同样的痛苦。有一次,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犯了一点点小错误,就被老太婆痛打了一顿,虽然不怎么痛,但是,有很多小木刺扎进了他的背上。最终,医生帮主人公阿廖沙一共拔出了四十二根木刺,这是常人所承受不了的。

高尔基是多么伟大呀!他身边的人都反对他看书、学习,但是,他通过对书籍的酷爱,认真读书。功夫不负有心人,高尔基终于成为一名举世闻名的优秀作家。而我们呢?有一个让我们学习的课堂,却不认认真真地学习,反而浪费了学习的宝贵时间。我想只要我们认真学习就会取得好成绩。

当我读完了这本《在人间》时,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惨淡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家长每天陪伴在我们的身边。用天壤之别这个词语来形容主人公阿廖沙和我们的童年之间的差别也毫不夸张。

同学们,请珍惜现在的童年生活吧!

《在人间》读后感言 篇4

主要内容: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他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奔赴喀山。

读书收获:高尔基的名著,高尔基(1868-1936年),原名阿列克赛?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文学遗产中最优秀的部分之一。《在人间》是这套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二部,讲述的是少年高尔基走进社会,工作(实际上是童工)之后的种种丰富多彩的经历。高尔基十来岁就开始到鞋店做学徒,后来又到轮船上做洗碟工,到一个绘图员亲戚家做助手兼佣人,到圣品店做店员,在建筑包工头手下做助手,并相继接触了一些上层人物,看到了许许多多或美或丑、或奸或愚的社会现象。高尔基通过回忆他少年的经历,向读者展示了19世纪中叶俄罗斯的种种社会现象。

我想说的话:走出童年,走进人间,当我们正坐在那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的时候,当我们和家人在一起,享受家人的恩宠的时候;当我们和朋友在一起,激荡的快乐时,你是否尝试过当学徒的滋味;是否有打杂的感受;是否有到建筑当监工的感受呢?这些我们都不曾有过,而阿廖沙却经历过,我们生在一个好时代,就应该去珍惜,让先辈的血不白流!

《在人间》读后感言 篇5

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超多书籍。生活阅历和超多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他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奔赴喀山。

读高尔基的名著,高尔基(1868—1936年),原名阿列克赛?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文学遗产中最优秀的部分之一。《在人间》是这套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二部,讲述的是少年高尔基走进社会,工作(实际上是童工)之后的种种丰富多彩的经历。高尔基十来岁就开始到鞋店做学徒,之后又到轮船上做洗碟工,到一个绘图员亲戚家做助手兼佣人,到圣品店做店员,在建筑包工头手下做助手,并相继接触了一些上层人物,看到了许许多多或美或丑、或奸或愚的社会现象。高尔基透过回忆他少年的经历,向读者展示了19世纪中叶俄罗斯的种种社会现象。

我想说的话:走出童年,走进人间,当我们正坐在那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的'时候,当我们和家人在一齐,享受家人的恩宠的时候;当我们和朋友在一齐,激荡的快乐时,你是否尝试过当学徒的滋味;是否有打杂的感受;是否有到建筑当监工的感受呢?这些我们都不曾有过,而阿廖沙却经历过,我们生在一个好时代,就就应去珍惜,让先辈的血不白流!

《四世同堂》的读后感言精选


在我们参加一些隆重的场合时。感言对于我们的重要性有多大,我们怎样才能让自己写好一篇感言呢?以下内容“《四世同堂》的读后感言”是编辑从网络收集整理的,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四世同堂》的读后感言(篇1)

阅读一本书籍,就像是品一杯茶,沁人心脾,口中留存着淡淡的幽香;阅读一本书籍,就像是听一首音乐,曲调歌词,依旧在耳边萦绕;阅读一本书籍,就像是看一副美画,虽然只是短暂的瞬间,却在我们的记忆中留下永恒的美丽。一本好的书籍,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丰富我们的思想、滋润我们的心灵。

前段时间我在空闲的时间阅读了老舍的《四世同堂》这本书籍,这本书籍很长,从最初看时到最后看完将近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期间一直沉浸在老舍为我塑造的那个世界,仿佛自己也是其中的一员,旁观了世界的沧海桑田、变化多端,与书中的人物共同历经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当阅读完书籍中的最后一句话,故事戛然而止,心中却依旧萦绕着众多的感叹。

《四世同堂》这本书分为三部分,分别是《惶惑》、《偷生》和《饥荒》,主要讲述了在北平沦陷的八年中,在日本的侵略下,祁家四世同堂的生活和小羊圈胡同中各色人物的遭遇。通过一个个人物的故事,作者真实的为我们表露了在战争期间中国的社会现状,再现了那段满目疮痍的历史。

阅读这本书籍时其中的汉奸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在那个前途一片黑暗、黑白颠倒的世界,很多人物在权势的诱惑下选择了背叛自己的祖国,为日本人做事,例如曾经拳打汉奸的金三爷,最后却因为日本人带来的生意好转而对他们心生感激,甚至还出卖了钱默吟先生,这前后之间的转变,令人唏嘘感慨,在利益面前,似乎一切都是脆弱的。然而我认为总有一些东西比生命还重要,那就是祖国,无论何时,都不能忘记自己的初心、不能丧失自己的气节、不能背弃自己的祖国,因为国家就是我们的避风港,有国才有家,国家强大,我们才能和平幸福。

结局的一句“起风了”,虽然故事戛然而止,然而历史的车轮缓缓向前,时间永远不会停止,我们的国家也终于一步步历经了那些坎坷挫折,从沉睡中苏醒,变得繁荣富强。历经风雨才能见彩虹,风雨之后便是晴天,黑暗之后将是黎明,无论如何,我们都要满怀希望,相信正义和光明总会到来。

成语酸甜苦辣:指各种味道。比喻幸福、痛苦等各种境遇。如:《鹖冠子·环流五》:“阴阳不同气,然其为和同也;酸咸甘苦之味相反,然其为善均也。”又如:酸甜苦辣,各种滋味搅和在一起,索性任情地倾吐。(叶圣陶《微波》)

成语喜怒哀乐:喜欢、恼怒、悲哀、快乐。泛指人的各种不同的感情。如:《礼记·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又如:虽是海外之邦,不过言语不同,衣服有异,那喜怒哀乐的人情,原是一样的。——清·陈忱《水浒后传》第三十一回

《四世同堂》的读后感言(篇2)

在读完《四世同堂》后我对抗日战争时期又多了几分了解,曾经的我,都是从一些战争片中了解那个时代的,但是这一次,没有英雄,更没有数不尽的胜利。有的只是一条胡同,有的只是一群平凡的人们,有的只是亡国后的屈辱。在老舍的笔下,却写出了一副众生相。

一、英雄

英雄,在我们的印象中往往都是少数,但在现实中,英雄却无处不在。钱先生宁死都不屈于日本人,钱少爷用自己的生命换一车日本人的生命,瑞全宁愿背井离乡,也不愿生活在日本人的统治下。他们,都是英雄。英雄不一定要力挽狂澜,拯救世界。只要心怀正义,并做正义的事,这就是英雄。

二、平民

英雄很多,汉奸很多,但在抗日战争时期,最多的还是平民,他们即不敢当英雄,又不愿当汉奸,祁老太爷就是其中的代表,他最关心的是他的家庭和柴米油盐,但亡国后他也知道日本人可恨,可还有一些平民,他们不管什么时候,只想着自己的日子不管国亡与否,只求明哲保身。这样的做法看似很明智却忘了一个道理“唇亡齿寒”,这也是在抗日战争时期,所有人都应该明白的一个道理中国亡了,你中国人会好过吗?

三、汉奸

这种人,最蠢!站在民族大义上,他们帮敌人残害自己的同胞,不得好死!他们也确实会不得好死,抗日战争中的那些汉奸,表面上风光一时,战后不依旧遭唾弃。倘若敌人胜了,那他们的利用价值自然也完了,对于这种人,下场依旧是死,所以,何必为了一时风光落个不得好死的下场呢。

说到这,我不禁想起毛主席的一句话:“不要枪杆子就要拿起枪杆子。“只有打跑了敌人才能过上安心日子。

看了三种众生相,也让我们明白了什么是唇亡齿寒,不过,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想说服一个人,应该从他的切身利益出发,而不是光讲大道理。”

《四世同堂》的读后感言(篇3)

年轮,是一种特殊的符号,是大树特有的印记,一圈套一圈,一层围一层,年年增加。默默记录着世事变迁,任凭雨大风吹。历经沧桑,辱宠不惊。

祁老太爷就像是一棵大树支撑着整个家。一大家人是他的依靠,他也是一大家人的依靠。有他在,无论发生什么事,都有主心骨,内心都有一种依靠和鼓励,让他们不要害怕,勇往直前。

祁老太爷从小就经历了大大小小的战争,对于他来说/,战争不只是恐惧,更多是未雨绸缪。他坚信在皇城根底下,三个月什么事都不会解决。他早已不害怕战争,只想过好自己的日子。北京老胡同里的人,生来就是谦卑有礼,祁老太爷岁数大了更是深知这一点的重要性,对胡同里的人,无论是喜欢还是不喜欢都是很有礼貌,对和白长来的两个“便衣”亦是同样,不表现出自己内心的想法,这也是祁老太爷的智慧。钱家出殡时,他只是站在街门口,望着抬走的棺材,目送着他们离去。

祁老太爷脸上的第一条皱纹,每一个人生的智慧,都有是他的年轮,他永恒的印迹。

《四世同堂》的读后感言(篇4)

当时的知识分子是无奈的,钱家诗小羊圈胡同里的第二家,钱诗人原本与世无争,平时只喜欢弄一些花花草草、写诗作画,过清贫的生活。当他得知他的儿子被日本人杀死时,为报子仇,他逐步从事地下工作,为抗战立下了汗马功劳,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员;而野求先生迫于生计,无奈之下不得不向日本人低头;同为知识分子,他们选择的方向是不同的。

冠家是生活在小羊圈里的另外一家,他们一家连同瑞丰夫妇是汉奸的典型,汉奸都没有好下场。大赤包卖国求荣,最后冤死狱中;冠晓荷始终自称良民,为日本侵略事业竭忠尽智,最终得到一个被活埋的下场;招弟在整个家庭的熏陶中一步步走向堕落,只为了浮华的外表,她的手上沾染了无数无辜百姓和革命战士的鲜血!她堕落,她肮脏,她没有做出正确的人生抉择,死在初恋情人之手或许是她最好的归宿;贪图富贵的瑞丰夫妇最终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高第、瑞全、小文夫妇、钱诗人的儿子等是新一代青年的代表,他们热爱祖国,誓死反对侵略,为中华民族谱写了一篇篇胜利的篇章,也实现了崇高的生命价值,他们是民族的自豪与骄傲!

《四世同堂》主要是以小羊圈里祁家、钱家、冠家三家为代表,真实形象地再现了北京小市民在国家危难时的选择;有的时候,国与家的利益并不是一致的,对某些人来说,忠孝也不能两全。为了保家卫国,他们有的舍小家为大家,积极投身于革命;为了名利虚荣,也有的人去当汉奸走狗、卖国求荣。

老舍为本部小说取名为《四世同堂》,却描写了一部民族抗战史,高度地赞扬了那些舍家卫国的革命者形象,也揭露讽刺了那些为贪图名利不惜卖国求荣的汉奸形象。以小见大,假如全民族抗战,没有汉奸,没有其他情感,人人为国而战,那么近代以来的屈辱战争,我们能不能逆转乾坤?众志成城足以抵抗坚船利炮。当然国与家的利益,忠与孝的品德也是人们自古以来就考虑的问题。

《四世同堂》体现了老舍对民族传统文化的批判与家国利益的思考,尤其是对转型时期中国传统文化和国民性格进行冷静地审视与考察,反映了当时水深火热的中国社会和中国小市民痛苦的觉醒历程,进一步引发了读者对家与国的思考及传统文化的审视。

《四世同堂》的读后感言(篇5)

《四世同堂》的人都是那么活生生的,在小羊圈胡同演绎着自己的悲欢离合,荣辱沉浮,他们的生活因为日本人的到来和离去而发生了质的改变。

说到《四世同堂》,就不得不提里面那些很具有代表性的汉奸形象。“汉奸”,这个在那个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他们只是目光短浅的爱财小人,为了财出卖了国家和自己的灵魂。他们风光,人们看着恨;但他们死,人们看着却不是想象中的痛快。“汉奸”是可悲的,因为没有了对国家的爱对自己的尊重,他们只是一些迷失了方向的可怜人。

钱默吟老先生是全书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忽略书中如此坚强的一个老人。撇开他的政治观点不说,单单他的坚强勇敢,就足以是全书一抹不容忽视的风景。钱老是个有知识有文化懂事理的人,这在那个年代是个不可多得的革命战士。在全书缓慢的节奏中,钱默吟是一个紧凑的神秘的形象,俨然为书增加许多铿锵之力。中国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像钱先生这样的人,才终于站起来走向光明。

中国人是痛恨日本人的,看着《四世同堂》,你会更加确信自己对日本人的恨。然而那个年代的中国人又是无助的,新旧社会的交替给人带来的迷茫是无尽的,人像是迷了路,是不知所措的可悲。所以有的人革命了,牺牲了,有的人背叛了,惨死了,没有一个人是完整的存活了下来。

战争结束了,没有胜利的喜悦,更多的是悲壮。然而,《四世同堂》并不是一个悲剧。人们一直疑问老舍先生为什么要给大家一个不是结尾的结尾,人们诧异于故事的戛然而止却不知结局。其实所有的故事都是没有结局的,结尾一句“起风了”,我想就足以表达老舍先生的意思了。历史的车轮辗转向前,历史的洪流潮起潮落,起风了,但不一定吸沙,或许打雷,或许下雨,渺渺茫茫。中国始终推着大车前进,泥泞和伤痕总是有的,但回首过去悲壮的一页,除了记忆和叹息,我们应该看见预示着的光明的未来。

成语戛然而止:戛:象声词。形容声音突然终止。如:清·章学诚《文史统义·古文十弊》:“夫文章变化,侔于鬼神,斗然而来,戛然而止,何尝无此景象?”又如:就这一句,戛然而止,听来格外令人注意。——高阳《玉座珠帘》下册

成语悲欢离合:悲伤、欢乐、离散、聚会。泛指生活中经历的各种境遇和由此产生的各种心情。如:宋·苏轼《水调歌头》词:“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睛阳缺,此事古难全。”又如:童年的记忆最单纯最真切,影响最深最久,种种悲欢离合,回想起来最有意思。——朱自清《我是扬州人》

《四世同堂》的读后感言(篇6)

一部《四世同堂》往小说它写了北平这个城市的一角——小羊圈里祁家四世的故事,往大说它既通过祁家的关系映射出了小羊圈里各色人等的是是非非、北平人的苟延残喘也反映了当时中国的社会现状。

先说说祁家吧!文章一开篇就以四世同堂里的最长者祁老太爷的想法展开叙述“祁老太爷什么也不怕,只怕庆不了八十大寿”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已将当时北平战事的频繁交代的清清楚楚。若要谈四世同堂里的人物形象,我想由文中人物富善先生的视角所描写的这段话更能显现——由表面上的礼貌与举止,和大家的言谈,富善先生似乎一眼看到了一部历史,一部激变中的中国近代史。祁老人是代表着清朝人的;天佑太太是代表着清朝与民国之间的人的,她还保留着一些老的规矩,可是也拦不住新的事情的兴起;瑞宣纯粹的是个民国的人,他与祖父在年纪上虽只差四十年,而在思想上却相隔有一两世纪;小顺儿与妞子是将来的人。第三代的三兄弟同父同母性格的差异也让人颤栗,老大瑞宣有一颗爱国的心但由于家庭的牵绊在忠孝两方面选择了孝,但机会一旦来临他也不愿放弃,最后随着老三做地下工作;老二,个人利益永远居于首位,眼睛所能看到的只有自己和金钱,家也只不过是无处可逃时的避风港;老三,个人一直认为这是老舍先生所刻画的中国的有志青年,他一腔热血并付诸于行动,国家的崛起是他心中永远不变的信念。

然后说说祁家的友人及邻居钱默吟先生。一场战争打破了一切平静人的生活。钱家二少爷与日本人同归于尽,冠家人为取得日本人信任而告发钱家,导致钱默吟被迫下狱,钱家大少爷病死,钱夫人随儿子而去。但天无绝人之路,钱老人神志不清的出狱,并在胡同邻居的帮助下逐渐恢复神智,独自一人在北平城内进行抗战。从一个诗人变成一个抗战者,让我们看到了中国光明的未来。

与此相对的就该谈谈冠家了。冠晓荷、大赤包、召弟一群见风使陀、阿谀奉承、没有信仰的小人物。初看这些人的行为让人感到恶心,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为了自己的利益竟去揭发别人,但气愤能有何用,只希望中国快点强大起来,让这些汉奸走狗们认清我们中国的真正面目。只可惜他们连这一机会也没有,冠晓荷被活埋、大赤包那一身肥肉连同她的灵魂烂在了狱中、招弟被自己的男友毫不犹豫的杀害。与他们相反的尤桐芳虽身份低微但行为让人钦佩,高第也随着国家的胜利获得了自己的幸福。

还有战争中的敌对方小羊圈里的三号日本老太婆,她看到了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痛苦,她祈祷和平。战争只不过是无限制的死亡罢了。也许这也是战争双方所有百姓的看法吧!八年的占领使北平失去了春天的生机;八年的占领使小羊圈里的人家破人亡;八年的占领最终让饥饿夺去了祁家第四代小妞子的生命。

中国人始终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相信用在此处也是合适的,日本人在中国狠心残暴,却终是夹着尾巴同抱着一个个小木匣的妇女返回自己的小国,那些见风使陀的愚昧国人也终是两边不讨好将自己送上了黄泉之路。小羊圈迎来了停战的消息,中国迎来了胜利的时刻,中国的国旗仍在迎风飘扬!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悟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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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悟 篇1

无聊之即,我打开了这本《汤姆。索亚历险记》的这本书,本来是想拿来打发时间的,可是,我翻开第一页,有想翻开第二页,翻开第二页,又想翻开第三页,月刊越有趣,越看越想看(读后感)

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海盗生活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汤姆当海盗的生活,讲述了汤姆经历了什么平常孩子经历不到的危险事情,描述了他和伙伴的快乐生活,写出了小孩子想要离家,自己出去闯荡生活的心声,从这篇文章当中,我看到了汤姆善良的一面,看到了他的勇敢机智,看到了他的胆大妄为

我理解汤姆的做法。有一次,我搬家,学校离家太远了,所以,我便回家和爸爸妈妈商量,看看看我能不能住校,结果,父母一直反对我住校,打消了人那个我住校的想法。我坐在沙发上,不高兴的问:干嘛不让我住校,学校离家真的很远啊。(抄写作文网)

结果,妈妈说:宝贝啊,你本来就挑食,万一住校,学校的饭难吃,你不吃,那该怎么办啊?而且你不会自立,你去住校,让妈妈怎么能放心呢?我用渴望的衍生看着爸爸,爸爸说:你别看我,这个家你妈妈是老大,你是老二,我是老三,只能听你妈妈的,而且我和你妈妈的意见是一样的,你还是听我们的吧,在家住多好,想吃啥爸爸妈妈就给你做啥,不是好吗?听后,我一个人回到房间里生闷气,妈妈走进来说:宝贝,以后让你爸爸开车接送你上下学,又安全,怎么样?我刚想说点什么,但又把话咽下去了。只能点点头、

其实,我和小汤姆一样,有一种想要离开家的冲动,但是,为了我的爸爸妈妈,我不能,可是,我想告诉妈妈,我可以独立的,文中的小汤姆都可以当海盗,那我也可以独立的,相信我!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悟 篇2

《汤姆索亚历险记》讲述了汤姆索亚的故事,他是一个淘气、聪明、足智多谋、勇敢、公正和富有同情心的英雄。故事惊心动魄,匪夷所思,扣人心弦,吸引我一直看这本书。

为了摆脱枯燥的课程、教条和呆板的生活,汤姆索亚不仅在月经时撒谎,在学校里恶作剧,捉弄爱惩罚学生的醉酒教师,取笑无聊的牧师,还和野孩子哈克做了许多奇妙的事情,还做了各种冒险的动作。虽然他做了很多不靠谱的事,但是一个杀人案改变了我对他的看法。他在去墓地的探险中目睹了一场谋杀。当无辜的人快要死去时,汤姆索亚站起来指证凶手。最后,汤姆。索亚成了一个小英雄,受到每个人的钦佩。他勇敢、公正、足智多谋,在危险和困难面前沉着冷静,用智慧战胜了它们。这些都是值得学习的地方。读完汤姆索亚的故事后,我不禁想起了自己。当我遇到问题时,我总是习惯于向别人寻求建议,而不是试图自己解决问题。我被父母说了很多遍,却没有意识到自己懒于思考,害怕困难,遇到困难有翻身的危险。

汤姆索亚的故事让我重新认识了自己和自己的缺点和弱点:害怕困难、缺乏自信和勇气。这些是学习的敌人,也是成功的天敌。汤姆索亚的故事让我明白了:无论在学习过程中还是在成长过程中,我一定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如果你遇到困难,你不仅能取得优异的成绩,而且你所有的梦想只能是梦想,白日梦,你永远不会成功,更不用说成为像汤姆索亚这样所有人钦佩的英雄。我只能做一个大家鄙视的懦夫,逃兵,庸才。在困难面前,我要像汤姆索亚一样勇敢面对,用方法解决,冷静克服,让自己经受锻炼,用智慧战胜困难,用勇气、自信和智慧成就自己美好的未来。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悟 篇3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的作家马克吐温创作的,这本书主要讲了汤姆索亚是个调皮的孩子,老爱和抚养他的姨妈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并且在学校里也是个有名的捣蛋鬼。而他的弟弟席德却是人人称道的模范儿童。但汤姆对席德不仅敬而远之而且厌恶。就是这么一个捣蛋鬼为了不让自己喜欢的女孩贝奇挨鞭子,他情愿撒谎说老师的书是自己撕的,贝奇挨了打

这本书中最感人的就是他和贝奇在溶洞里迷了路,在只有一块蛋糕的情况下,汤姆不仅把大半蛋糕给了贝奇,还劝说她要慢慢吃,不要一下吃完。因为有了汤姆贝奇才坚持了下来,靠一点蛋糕度过了三天的时间。最后汤姆发现了一个新的出口并带着贝奇一起走出了溶洞。

可是希德这个模范儿童却经常干一些告密者才干的事。比如,有一次他明明知道汤姆回了一次家而不是做梦,却单等着汤姆挨训,他就会受到表扬。等诸如此类的事情。

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我懂得了做人要诚实,不被困难打倒,还要遵守诺言,并且要有足够的勇气来面对困难,解决困难。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悟 篇4

这本书的名字是《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写的最好的童话之一。故事讲的是主人公汤姆对刻板的家庭生活和枯燥的学校课程特别反感和厌烦。于是他下定决心寻找自己的幸福生活,和小伙伴哈克贝利费恩一起离开了家,开始了一路的冒险。他的梦想是有一天他能成为海盗的首领。

故事充满情感,一路上磕磕绊绊,扣人心弦。故事引用了惯用的成语,比如虚张声势、面面相觑、逃跑。

另外,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波利月经让汤姆去粉刷墙壁。别的孩子来了,都想嘲笑他,但他的机智战胜了他们。汤姆不仅请那些想取笑自己的孩子帮助他工作,而且还生了一些孩子。这也证明了书中的一句话:“为了让一个成年人或者一个孩子想做一件坏事,就想办法让它变得很难得到。”描述这段内容主要是通过行动和语言来表达主人公的思想。描述清晰具体,洋溢着幽默风趣。读这段话,让我想起一篇古文《晏子使楚》。汤姆就像是一个机制灵活的角色,而其他的孩子就像是愚蠢的楚王,他们想让别人难堪,却反而被别人利用。这也是塑造英雄形象的一种更好的方式,给人以生动的印象。

不要以为书里全是好玩之类的东西,生活中也有很多道理。比如“如果别人的好客是因为自己的真诚努力而获得的,没有道德手段,那么它就特别有价值,特别有品味。”“别人拼搏争得荣誉,血与汗流过战场;能不能坐轿子,希望上天?”再比如:“说谎获得的荣耀很快就成了最不愉快的负担。”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悟 篇5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

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儿长高了,身子强壮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长。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不过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千万不能像历险记里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坏蛋卓伊一样,他坏事做尽,人见人憎。但最后他还是恶有恶报,得到了一个活活饿死在山洞里的下场。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悟 篇6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是一个有趣的故事,讲的是一个男孩名叫汤姆索亚,他很聪明,也很调皮。他为了逃避波莉姨妈交给他的粉刷栅栏的活,想出一个鬼主意,假装这个活很有趣,好让别的孩子看见了忍不住拿自己心爱的东西跟他换,而他既不用干活,还得到了好玩的玩具。

有一次,他和朋友哈克在一个墓地里看到一场凶杀案,被吓坏了,他和朋友约好谁也不把这件事说出去。可是后来,一个无辜的人被认为是凶手给关了起来,那个凶杀假装好人什么事也没有。汤姆明明知道谁是凶杀,却不敢说出来,心里很难过。再后来,他和朋友们跑到一个无人小岛,想去当海盗,可是当海盗的日子并不好玩,他们开始后悔了。而他的姨妈还有别的人以为他们死了,很伤心,就给他们举办葬礼,在葬礼的时候,汤姆和朋友悄悄回来了,大家见到汤姆他们没事,都高兴极了。当那个被冤枉的人要被判刑时,汤姆勇敢的站出来向大家说明了那件事情的经过,这时候那个杀人凶手逃跑了。后来经过一系列的历险,那个凶杀死掉了,汤姆却得到了很多宝藏,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个故事,我很敬佩汤姆索亚,他聪明,善良,勇敢,我要向他学习。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悟 篇7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这故事的背景景象是一个圣彼得堡。

这书的主要人物是,当然就是这本书的书名前两个字:汤姆。他是多么的调皮、既活泼又好动。他很喜欢跟一个名叫夏洛克的小孩一起玩,同时也做出了许多事情。其中,他和夏洛克干了一件好事,他们破了一件谋杀的案件,从中救出一位被冤枉的无辜者。成了人们敬佩的少年小英雄呢!虽然别看他那么的调皮,其实也有好的一面。

其实我儿时也是很调皮,不过在大人看来是天真无邪的。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超市,去到陶器那里,由于好玩,就去拿一个来,谁知一不小心打坏了。结果被人叫去赔钱,而爸爸妈妈只跟我说以后不要碰这些东西,要碰也要小心。如今这件事过去很久了,但现在想起来,觉得自己当时非常有趣,好笑。说好也有坏,书中的那个坏人也有恶报,结果他被饿死在山洞里。

我读这本书时,觉得津津有味,让我流连忘返。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悟 篇8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一部作品。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叫汤姆的孩子的生活故事。在这部作品中汤姆的形象是调皮捣蛋,不爱学习,喜欢出风头又不切实际。而且小小年纪就谈恋爱,在我看来,汤姆他富有正义感,有良知。

《汤姆索亚历险记》中的一个小故事是《了不起的粉刷工》,讲述了汤姆他不想刷墙,搞小聪明,许多孩子都被他骗了。这一点正面看出汤姆调皮捣蛋,侧面表现了汤姆聪明,许多孩子都被他骗了。

当汤姆厌倦了小镇的生活和哈克一起跑到了杰克逊岛,并不知道姨妈多伤心,在那一刻汤姆才知道姨妈对他的好处但他并不知道悔改还是那样得让姨妈伤心,虽然他的姨妈有时会针对长他,但是也是为他好啊!因为他愚蠢得行动,最终导致他得姨妈病倒了。我还喜欢《找到后在失踪》这一段,因为在汤姆最困难无助的时候甚至对自己生命失去希望,但是他靠自己顽强得毅力征服了自己,而贝琪却在哭泣,汤姆的鼓舞下贝琪也坚持了下来。汤姆和贝琪在黑暗中看到希望,最后汤姆和贝琪走出了杰克逊岛山洞。

汤姆厌恶枯燥的功课,骗人的教人和死板的生活环境,他喜欢无拘无束,调皮捣蛋,招惹是非,动手打架逃学。但是他富有正义感,有良知。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想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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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想范文 篇1

趁寒假,我看了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汤姆索亚历险记》,深有感触。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伟大作家马克吐温写的,聚焦美国少年生活。故事的背景是19世纪密西西比河畔的圣彼得堡。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典型的美国少年,天真活泼,调皮捣蛋。他和野孩子沙克,做了很多让人发笑的奇妙的事情。汤姆和夏克逃到了一个荒岛上。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葬礼,但他们躲在教堂的钟楼里偷听。除了调皮捣蛋,汤姆和夏克还破获了一起谋杀案,成了大家仰慕的小英雄。为了正义,汤姆毅然挺身作证,救出了无辜的“罪犯”莫夫彼得;有一次,他把撒切尔法官的女儿贝基撒切尔从难以走出的“迷宫”中救了出来;还有一次,他和好朋友哈克一起寻宝,成功挖出了藏在地下的宝藏。汤姆用他的智慧把宝藏藏在两个小口袋里,然后运了出去。

虽然汤姆淘气的行为不能给我们树立好榜样,但他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那就是勇气、乐观和正义。

勇敢,看似简单,其实真的有看起来那么简单吗?不,如果是,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多胆小的人?勇气是敢于第一的精神或气质。敢为先不是每个人的气质。只有有勇气和胆量做第一的人,才称得上勇敢的人,而不只是说说而已。

看乐观。乐观,说白了就是有“诚信”,相信一些好的东西。一个什么都不相信的人,无论怎么笑都不是一个乐观的人,这种美一般是指“真善美”。乐观的心态也很重要。

正义就更不用说了,没有正义是没有用的,这是最重要的。虽然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所谓的正义,但是面对危险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正义呢?这就是为什么汤姆的品质特别珍贵。

汤姆不是一个严格的好孩子。他淘气又坏,但他身上的这些优点值得学习一辈子。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想范文 篇2

与《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比起来,我更喜欢看《汤姆·索亚历险记》了。记得有一次暑假,妈妈让我看书,我毫不犹豫地拿起了那本厚厚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可是看了才后悔,因为,这本小说并不适合喜欢看故事的我,我看了半个月,一半也没有看完。日子就这样熬,我终于看完了。随即,第二天,我就拿起了只有它一半厚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开头就把我深深吸引住了,顽皮孩子汤姆的故事让我爱不释手。

汤姆是一个顽皮、天真并且非常活泼的孩子。因为他嫉妒新来的孩子的神气样子与他打了一架,所以被波莉阿姨罚刷墙。但是,他并不甘心,因为讨厌刷墙,他想出了一条妙计。在贝恩面前,他佯装成非常喜欢刷墙的样子,把贝恩的新鲜劲给提起来了,经过一番恳求,汤姆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并且还得到了苹果。可是这还没有结束,整个下午,他让所有想来开玩笑的孩子们都留下来刷墙了,并且还得到了许多好玩的东西。由此,我不得不发出赞叹,汤姆的脑子可真灵光,可是却没有放在正地方。也许我们会对刷墙不屑一顾,但是,对于一些有新鲜劲的孩子们来说,那是一种乐趣。我仿佛也回到了从前,为了一个不存在的东西,而花了“大价钱”(是同学编的,就因为好奇心)

他喜欢做恶作剧,以至于波莉阿姨常常冤枉他。有一次,因为波莉阿姨教训汤姆偷糖,把席德当做模范让他学习。席德得到了波莉阿姨的特许,待她走之后就伸手向装糖的盘子中伸去,不料打碎了盘子,他特别高兴,因为他讨厌的席德终于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将受到惩罚。可是波莉阿姨误认为是汤姆的作为差点揍了他一顿。他虽然不是一个好孩子,但是他的行为总是让人捧腹大笑。

但是顽皮归顽皮,淘气归淘气,我们不能否认他是一个善良、正义的孩子,外表的缺点并不能掩盖他本质的优点。从他准备去孤岛之前的想法——他说他自己是个被人抛弃的、没有朋友的孩子;谁也不爱他;那些人发觉自己把他逼到什么地步的时候,他们也许会懊悔;他本想好好地做人,努力向上……可以看出他心里想过要变成好孩子。从小说前几章看,汤姆非常崇拜海盗,因为,在他的眼中,海盗不是个贪婪的家伙,而是一个附有正义感的侠客,他们帮助贫穷的人,打劫富有并且贪婪的贵族和有钱人。所以汤姆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

还有一件让我记忆犹深的事情。汤姆和哈克亲眼目睹了杀人不眨眼的印江·乔埃杀害年亲的鲁宾逊医生的事情。一天晚上,汤姆偷偷的和哈克跑到坟场,就在他们胆战心惊的躲在那里到处张望的时候,印江、鲁宾逊医生和莫夫出现了,他们是来盗墓的。可是,因为印江太贪婪,要鲁宾逊医生多付钱的时候,他莫夫和医生扭打在一起,印江用莫夫的刀把鲁宾逊医生杀害了。莫夫很害怕,他请求印江不要告诉别人。可是第二天,别人发现了尸体,并且发现了莫夫忘记的刀,印江出尔反尔,把所有的事情都强压在莫夫身上。汤姆受到了良心的谴责,他不愿意看到一个无辜的人被处死,因此,他冒着生命危险在法院里把这件事情抖落出来,可怜的莫夫得救了,但是可恶的印江逃脱了。在这里,我为汤姆的勇敢而惊叹,在冒着生命危险的情况下,汤姆居然还说了出来。他是多么勇敢呀!

汤姆和哈克,这两个人们眼中不守规矩、顽皮、捣蛋的孩子在马克·吐温的妙笔之下被写得活泼可爱、栩栩如生,他们在循规蹈矩的教育下变成了“坏孩子”,可是,这并不是他们的错,而是那些教育他们的老师、阿姨的所错之处,一味的教他们怎样学习“模范儿童”——席德,令人十分厌恶。

这本书也告诉了大人们怎么样教育孩子,告诉大人应该尊重孩子的兴趣和性格来培养孩子,不能总是给他们找一个榜样,要求孩子们怎样怎样学习榜样,当然,榜样自然是好的,不过,自己就是自己,而不是别人,在学习别人的长处之时同时不能忘记了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大人们应该体会孩子的心情。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有着浓厚童年气息的小说让我赏心悦目,从中体会到了那些在人们眼中是“坏孩子”的孩子们的心灵。马克·吐温不愧是著名的儿童小说家!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想范文 篇3

读了这本小说以后,我觉得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气馁,而要努力奋斗,坚持下去。如果能够做到这点,就可以走向成功。汤姆在充满阳光的生活里告诉我们的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以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的发挥,创造出一片我们自己的空间。

《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作者是马克吐温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他的主要作品已大多有中文译本。《汤姆索亚历险记》是马克吐温四大代表作之一。小说描写的是以汤姆索亚为首的一群孩子天真浪漫的生活。他们为了摆脱无谓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做出了种种冒险。

这本小说的主要内容是:汤姆索亚是个聪明调皮的小男孩儿。父母双亡,住在严厉但十分疼他的包里姨妈家她活泼好动,还有许多精灵鬼点子,而且不爱学习,总喜欢逃了学去钓鱼。和流浪儿哈克贝利。费恩去闲逛。玩“海盗”。搜集各种奇怪的物品……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小角落,都有一段最美丽的回忆。它在我们幼时带我们走过一片片青山绿水,它使我们有了一段美好而永恒的童年,它就是童真。告别了孩提时代步入中学的我们,读一读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它会把你重新带入嬉戏戏玩耍的童年,让你品味那一份回味悠长的童真。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想范文 篇4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哈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意想不到的妙事。比如汤姆被包莉阿姨罚粉刷围墙,但是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和哈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穆夫波特。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哈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其实我们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 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这些傻事有趣。

我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让人回味。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儿长高了,身子强壮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成熟。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不过人只有走向正确的道路,并去探究这条路,才能成功。千万不能像书中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坏蛋乔一样,他做尽了坏事,人见人恨。但最后他还是恶有恶报,得到了一个活活饿死在山洞里的下场。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这本书让人看起来回味无穷,甚至能废寝忘食。我想,《汤姆索亚历险记》在你烦闷的时候或许能让你一笑解千愁。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想范文 篇5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描述了汤姆、哈克和贝基的一次冒险。主角是著名的淘气汤姆。他讨厌丑陋、闷热的建筑里的生活,讨厌充满宗教虚伪的枯燥教育。他利用逃学、恶作剧,组成“海盗团伙”离家出走。首先,他反抗了。他大胆出庭,证明了劫匪的谋杀,他和哈克找到了一箱劫匪的金币,成为了一个非常优秀的冒险英雄。因此,哈克成了一个有钱寡妇的养子。然而,汤姆和哈克受不了文明生活,组织了一个海盗团伙。汤姆和哈克再次逃离社会,正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生活在一个窒息的笼子里。

通过这本书,我了解了淘气又聪明的汤姆,帮助别人的哈克,不怨天尤人的贝基。

在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哈克,因为哈克关心寡妇,虽然他不喜欢寡妇们非常严格的规矩。所以我知道,即使你讨厌别人的规则,你也要有帮助别人,说服别人的意图。

我认为汤姆太淘气了。他干了许多坏事。他喜欢恶作剧,喜欢看别人出丑,喜欢捉弄别人。他捉弄过月经、小花猫和其他小男孩。但是他有很大的勇气和正义感,懂得守口如瓶,坚持自己的原则,很聪明。虽然他惹了很多麻烦,但他知道自己变了,还是个好孩子。

我也想向汤姆和他的正直学习。其实我也想有一次冒险。

这本书里有很多好词,比如:后悔,委屈,最后,重复,疲惫,苦恼,说的慢,弱,瞪,皱。

这本书里有很多很好的句子,比如学生觉得有点不正常,大家按照沃尔特的体会来看。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想范文 篇6

在我的脑海里,我曾经读过很多本书,比如:《了不起的狐狸爸爸》、《小飞侠·彼得潘》、《鲁滨逊漂流记》··· ···但我印象中最深刻的还是那本马克·吐温的著作——《汤姆·索亚历险记》。可以说是百读不厌。

这本书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调皮,喜欢恶作剧,却又善良可爱、乐于助人;敢于冒险、正义、勇敢、足智多谋,是人们心中的小英雄。汤姆是一个聪明爱动又调皮捣蛋的孩子,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智慧、计谋、正义、勇敢乃至领导等诸多才能。他是一个多重角色的集合,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对现实环境持反感态度。

汤姆干过许多让人捧腹的事:他被姨妈发粉刷围墙,却让别的孩子高高兴兴的替他工作,还主动送他礼物。后来和夏克逃去荒岛,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着乐。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有点不象榜样的样子,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挺身出来作证,拯救了无辜的“罪犯”—波特。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敬佩的小英雄。看来,顽皮的小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的地方!

美好的童年,就如一罐满满的蜂蜜,越吃越少,但也越吃越甜,当我们逐渐远离它,它也越令人回味无穷。因此,无论是狂风暴雨,都要大胆而自由地发挥自己的天性,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精彩!

读了这个冒险故事后,我觉得重要的是,在生活中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都不要轻易气馁,要一直努力奋斗,坚持下去,这是通往梦想的唯一途径。我从汤姆身上获得的最大的就是:我明白了拥有快乐的最有效的途径就是笑对生活!这样,生活才有意思!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想范文 篇7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段美好的童年记忆,在《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中就记述了汤姆索亚得童年生活。

汤姆索亚是个聪明、机智、活泼、调皮的孩子,正因为他身上的这些缺点和优点,让我们都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他。他和自己的朋友干出了很多令人发笑的事,被罚刷围墙,却让别人心甘情愿地替他工作,他特别喜欢做恶作剧,总把人搞的晕头转向。每当看到汤姆又在施诡计时我都非常佩服他,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出戏弄人的好办法的,每次都让人们不得不向他投降。他虽然顽皮,但却充满了正义感,在别人遇到困难时,总是挺身而出,当波特接受审判时,汤姆立刻出庭作证,拯救了波特,他所做的一切,不管是对是错,都成了人们喜欢他的理由。

人们都说顽皮是小孩的天性,只有顽皮才能体现出孩子的天真烂漫,如果我们的童年也能像汤姆的童年那样,过上自由自在,不受约束的生活那该多好。那样的生活真令人羡慕,整天都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果无聊了,再做一个恶作剧,也许看到别人气愤的样子,会使自己发笑。为什么人们都喜欢童年?因为童年里的生活轻松快乐,即使犯了错误,也没有人会责怪你,因为你还小,不懂事,偶尔做了错事很正常,在童年里你也无需面临什么重要的选择,要决定谁先谁后,来一次剪刀石头布,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

我喜欢汤姆索亚,喜爱他的童年,更喜欢他的聪明机智和顽皮。

史铁生《我与地坛》的读后感言(精选10篇)


笔稿范文网专题“史铁生我与地坛读后感”推荐内容。

以下内容标题为《史铁生《我与地坛》的读后感言》,是笔稿范文网编辑为您特意收集,当我们在经历某些事情而心灵受到震撼时。我们都会有一些重要的感言去发表,感言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去表达这些难忘的想法,目前你收集过经典的感言吗?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史铁生《我与地坛》的读后感言 篇1

这是一本真正安静的书:安静的文字,安静的叙述,安静的叹息。作者用那字里行间细腻的笔调让一幅幅画面展现在大家面前。就在《我与地坛》这篇文章中,我仿佛真的看到了朱漆斑驳的地坛大门,只是不知大门开关时是否也會似平常老楼大门般尖利却不难听逆耳地“吱”一声;看到树干上留下的蝉蜕在风中摇摇欲坠,只是不知它还要负隅顽抗多久才會落下;看到在园中优雅穿行的女工程师、无奈而寂寞的长跑家,以及那落了一地的,颜色鲜艳却已失去活力的小灯笼……

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仍是这篇《我与地坛》,他告诉了我,生命还在继承——你来了,来到这个世界并能够拥有生命,你可以哀叹、可以愤懑、可以抗争,生命还在继承。正如文中所说:“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也许这一活,便活出了出色也不一定。枯叶落下,到明年依旧能绿得闪亮;夕阳西下,到了明天依旧耀眼灿烂。

生命就是这样不中断循环,无限无尽。万物喧嚣过后终归于寂,然而在万籁俱静之时,又會忽然的响起一阵惊雷,激起世界的再次喧嚣……周而复始,无限无尽。我想,在作者在漆黑之夜独坐祭坛时兀自传来的破响天际的唢呐声就应该是生命的回响了吧,它是生命的召唤,也是作者自己内心对生命的呐喊。

史铁生《我与地坛》的读后感言 篇2

看了《我与地坛》一文,我感受到了我与地坛的缘分,以及母亲的苦难与伟大。

崇高母爱之美子女若似山边草,在母亲心中也象珠宝。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是加倍了的。母亲对儿子是理解和尊重的。她理解儿子在特殊境遇中的烦躁、任性,用宽恕、顺从给儿子以尊重,心里却承受着超过儿子百倍的痛苦。她兼有痛苦与惊恐,祷求儿子能好好地活下去。然而,母亲内心的斗争是何等的激烈,“可她又确信一个人不能仅仅是活着,儿子得有一条路走向自己的幸福,而这条路呢?没有谁能保证她的儿子终于能找到”。母亲是矛盾的,从感情上讲,她不放心儿子到地坛去,那是一个脱离了她视线让她力不能及的地方。

“有一回我摇车出了小院,想起了一件什么事又返身回来,看见母亲仍站在原地,还是送我走时的姿势,望着我拐出小院去的那处墙角,对我的回来竟一时没有反应”;从理智上,她感到儿子需要地坛,需要一处可以在独处中完成人生再认识的地方。“她说:‘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母亲的这话实际上是自我安慰,是暗自祷告”。所以,她一方面有心忡忡,一方面深明大义。她需要反复说服自己才能看着儿子隐入地坛。母亲作对了选择,使儿子得以在地坛治愈了灵魂,然而母亲却为此押上了她最大的赌注:“如果他真的要在园子里出了什么事,这苦难也只好我来承担。”作者在《秋天的怀念》中也说到,当作者暴躁砸东西时,“母亲这时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地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她隐藏着内心的痛苦,鼓励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母亲完全是在这种苦难中度完了自己的余生。

母亲的爱是一种艰难、坚韧而毫不张扬的爱,也正是这种沉默和深厚的爱使作者读懂了母亲,使作者有了活下去的精神支柱和经验储备。

我想一个人在一生当中,总会遇到几件让自己感到不幸的事情,可是每个人对于“不幸”的理解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别,有些人可能觉得自己失业了,这便是人生的一大不幸,而有些人却完全觉得这不算什么。本文的作者史铁生命运把他逼上了绝境,双腿落下了残疾,以后可能再也不能站立起来了,可能每个人遇到这样的境遇都会感到悲观绝望吧!特别是家人都需要自己照顾和养活的时候,发现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反倒还要家人照顾自己,这时的心里想必会很不是滋味。

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不止一次的追问到“一个人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当一个人在面临绝境时,是否还有活着的意义?当一个人看不到实现自己人生的价值,看不到未来的希望之时,到底还有没有必要活着?我想作者曾经在地坛这个地方对“生与死”这个问题思索了很长的时间。在地坛经常出现的那个小女孩,从远处看,我们只会看到她的可爱和美丽,当我们知道她是弱智时,我们是否为她可叹惋惜,但正是这个小女孩活着,在她得身上才体现了美的意义,如果她死了便一切意义都不存在了,包括她与生俱来的美,虽然在她的人生中承受了苦难,但一个人能活在这个世上也就很不容易了。

在文中史铁生写到写作就是为了活着,就是自己在绝境中所撞开的那条路,能让自己活下去的那条路,“活着不是为了写作,而写作是为了活着”,当一个人面对“生与死”时一切的理想和抱负都会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了,人们只会想到了用什么方式“活”?只会想到自己怎样活下去,这时人的本性便会完全暴露的显现了,一个人想要活下去获得物质比什么都重要,就这么直接,就这么现实,所有写作便是为了活着。

本文作者紧紧围绕着人应该怎样面对苦难这一中心主题,一个人能过超越苦难,活在这个世上,就是对自我超越的最好的诠释,因此人活在世上本身就很不容易。

史铁生《我与地坛》的读后感言 篇3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披发文代表作,作者给读者呈现的中央思惟是其20xx年来坐着轮椅在地坛上思考的人生结果,领悟到了不同平常的人生,肢体残疾的史铁生,有着超乎凡人的顽强生命,还有着充实的人生,更拥有始终陪伴他左右的地坛。朴实的情感、真诚的人生感悟深深地触动了读者的心。

初读这篇文章时,我就被作者那朴实无华的文字,深沉幽邃的情感,意蕴绵长的哲思所深深地感动。于是,当我静下心来再读这篇文章时,我发现,这篇文章中所浸透的对人生的感悟,对糊口的理解,对生命的揣摩已不再是表面浮起的清波,而是作者内心最深处,灵魂最地层,在经历了数十年的坚苦励炼之后,所积淀下来的洪流荡漾。

在书中,我能感触感染到地坛是史铁生生命中不可替换的一个重要角色,因此让我对地坛布满遐想。园中凋零萧瑟的景象展现出史铁生的内心的无助与悲惨的遭遇,但野草荒藤都蕃庑的安闲坦荡,从中体现了残疾生命里不服输的精神。

不在遭遇中倒下,而是坚强的崛起,安闲坦荡,从不同的环境中寻回自己。对地坛寄托的感情只适合珍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他们不能变成语言,也无法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他们了。他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但愿与绝望。

有些事情发生得其实太快、太忽然,不等你想明白,搞清晰,它就赤裸裸地摆在你眼前,狂风骤临一般让你喘不外气来,而你所能做的只是默默地承受。作者无疑是令人同情的,在他活到最狂妄的春秋时却突然残废了双腿,在他人生篇章即将奏响之时却猛然印上了停止符,这样的打击的确是巨大的,不论换作谁,也会吃不消的。

但是,作者无疑也是幸运的,他有一位理解他关爱他的母亲。在他深处荒园独自面对着残垣中断壁、破瓦残转时,有一个人,正在沿着他的车辙苦苦地寻觅,有一个人,正在希求着苍天使她能够分担儿子的痛楚。但是她的儿子还太年青,还不懂得糊口的意义,还不懂得一位母亲加倍于儿子的痛。于是,这一切,她只有默默地忍受,默默地藏在心里的这个人,注定是活得最苦的母亲。

当他的小说第一次获奖时,当他的糊口又一次点起但愿的灯火时,她却猝然而去,仿佛她来到这个世上只是为了替儿子担忧。正如作者所写到的,也许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

最后,关于“母亲期望作者找到的那条路到底是什么”,就我个人以为,这条路是一条通往幸福与快乐的路。不论做什么,只要能够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地活着,这就是每一位母亲对她的孩子最大的渴盼啊!正可谓“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只要孩子能够找到自己的快乐,实现自己的理想,母亲都一定会默默地支持着,无私地奉献着,这也恰是“母亲”所最伟大之处!

读完《我与地坛》后,深刻地了解到作者的坚强不屈和母亲的爱,作者的事迹使我打动不已,才知道了什么是爱的气力。

史铁生《我与地坛》的读后感言 篇4

史铁生《我与地坛》读后感800字:

记得第一次看史铁生的作品是很小的时候了。我爬上椅子,看到一本极旧的初中语文课本摆在桌上,便不禁翻开,一下子翻到了《秋天的怀念》。读完后,不受控制得哭了出来。那时,我并不知什么是史铁生,什么是《秋天的怀念》,什么是生与死的思考。单觉得,一儿子失去了母亲,一母亲诀别了儿子,是多么痛苦啊,那孩子真可怜,还摇轮椅生活呢。也许那时的哭就是怜悯吧,我没体会到生命,也没体会到死亡。

我正式读《我与地坛》时,是两三年前的时候了,我有了一点思想,也在思考生与死。我问妈妈为什么活呢?人生既苦又短有那么多烦心事。妈妈却告诉我,她的生命负有责任,她要照顾姥姥、姥爷,还要抚养我长大。她现在因这两件事活着,若死了,便没尽到责任。我不解了,一个生命活着的信念竟像马套在车上一样毫无自由,但却无法反驳这看似“无道理”的理由。于是,我开始读《我与地坛》了,读了一段便哭了,一直哭到读完文章。读后感·残疾史铁生的失魂落魄缓缓埋入我心中。他的母亲出现了,儿子走后,她仍呆呆地站着,想着儿子,想他的明天,又想他的今天,担心着在病中痛苦挣扎的儿子。她不愿儿子得病,更不愿看到儿子放弃生命。

作为母亲,她真的能改变什么吗?她仍然做着该做的所有事,没放弃,努力着。实在等不下去了,儿子究竟怎么样,他到地坛了没?情绪是否恶化?于是偌大的园子里,不知母亲走过多少焦灼的路。这就是一个平凡的母亲,可母亲永远不平凡。

在一次谈话中,聊到了《我与地坛》。我说:“我有一次在家哭了,是因为我看到了史铁生所说的’有过车辙的地方,就有母亲的脚印……’我感到我在一些事上不听母亲的话,给母亲带来了麻烦……”说着我又哭了,我真的哭了出来,好像心中什么东西被点燃了,那火扑不灭,火苗在大脑里一蹦一蹦的,泪水不住地涌出来。

那时,我不小了,不是孩子那样说哭就哭,也能勉强控制情绪,但是《我与地坛》总有一种让我哭的东西,也许就是母亲吧。史铁生冲母亲喊:“我可活什么劲”是有原因的,原因不在他。而我和母亲的争吵,无一不是我的过错,而我总喜欢苍白地狡辩。

史铁生《我与地坛》的读后感言 篇5

《我与地坛》在20xx年5月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图书,作者为史铁生。

是史铁生文学作品中,充满哲思又极为人性化的代表作之一。其前第一段和第二段被纳入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的高一教材中。前两部分注重讲地坛和他对母亲的后悔,对于中学生来说,这是一篇令人反思的优秀文章。地坛只是一个载体,而文章的本质却是一个绝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过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

我与地坛中的第一第二两个部分。所选部分涉及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作者在突遭不幸双腿瘫痪后对于生死的深沉思考,一个问题是作者悔恨在母亲过早去世后才理解了母爱的无私与伟大,文章有一定的哲理意味。一、二两部分,从内容上看是紧密联系的,第一部分是写了我与地坛的故事,第二部分是写了在地坛这个大背景下我与母亲的故事,从主题思想上看,也是浑然一体,地坛使我平和豁达对待生死,解决了为什么生的问题;母亲使我找到了生存的意义,解决了怎么活的问题。地坛、母亲,都给过我生命的启示,可以这么说,地坛是我虚化了的母亲,母亲是心中永远的地坛。

创作背景

作者是在双腿残疾的沉重打击下,在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的时候“走”进地坛的,从此以后与地坛结下了不解之缘,直到写这篇散文时的15年间,“就再没有长久地离开过它”。作者似乎从这座历经400多年沧桑的古园那里获得了某种启示,汲取了顽强生活与奋斗的力量。

史铁生《我与地坛》的读后感言 篇6

《我与地坛》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这地坛只是一个载体,而文章的本质却是一个绝望的人寻求但愿的过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双腿瘫痪,就在这年少轻狂之时丢失了自己的双腿,对一个年青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这本书中他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收视反听地想关于死的事情”还有他自己也说了“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可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拒绝了死亡选择了糊口。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气力,点燃了他生的渴想,还有书中写到的中年夫妇,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中年女工程师,长跑运动员,漂亮却智障的小姑娘……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打动。

作者其中的一句话惹人深思“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老是要加倍的”不禁让我想到《背影》中朱自清的父亲为了给儿子买橘子,固然只是短短几个字却写出了父母对儿女的疼惜。

这又让我想到了我的父母,我的爸爸妈妈固然没有过其他父母舍身救儿女的经历,但我看得出,天天夜里爸爸就从睡梦中醒来为我掖被子他眼神中有一股柔情。妈妈不是什么家庭主妇,她不能为我料理好一切,但她常常为我找些老师,辅导我学习,她的一通又一通电话,接受长时间的辐射都是为了我。史铁生每天在轮椅上过着,他的母亲为了他不再受到伤害,便让“跳”“跑”等字眼在嘴里消失了。这一点小小的细节,正凡人留意不到,这一种默默的伟大的母爱。更让人打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学会了重视。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史铁生《我与地坛》的读后感言 篇7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极具哲思的散文集,一读之下,给我带来了深刻的人生反思,从史铁生的身上可以看到一个残疾人励志后改变自己命运的历程,其中也有对亲情的思念和给我们带来的启发,那就是我们对亲情的可贵往往并不是理解的很透彻,因为我们没有经过一些人生中的磨难。

在史铁生二十一岁那一年,他的双腿因为病魔而成为了残疾,这给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带来了沉重的打击,让他无法接受这个突如其来的现实。之后的史铁生变得焦虑和颓废,因为他找不到工作,生活无法自理,而母亲始终在莫莫的照顾着他,鼓励着他,但由于这种残酷的现实让他变得心志消沉,也无法理解母亲的发自内心的关爱。在母亲的长期陪伴和鼓励下,他长期呆在地坛,逐渐的,他从地坛的风雨四百年历史中看到了顽强,也对自己的人生有所思考,于是开始励志,决定在文学领域做出点儿成绩来,经过了许多年的勤奋努力,他功成名就,成为了一位知名的文学家,可他的母亲已经不在人世,正所谓子欲养而亲不在就是这种情景,母亲没有能够看到儿子成功的一天,史铁生表示遗憾。

读了《我与地坛》这本书,从史铁生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人励志的经历,他虽然残疾,但身残志不残,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个文化名人,这种励志典范值得我们学习,因为我们都是身体健全和健康的人。

史铁生对母亲的回忆和后悔,让我们看到了亲情的可贵,希望人间不要在出现子欲养而亲不在的窘境,为健在的父母尽一份孝心。

史铁生《我与地坛》的读后感言 篇8

初读我与地坛,看到更多的是史铁生先生对其过往的回忆,但文字之间蕴含了一种孤独而强大的力量。地坛是安静而祥和的,位于市井却隐秘。对于史铁生先生而言,最无助绝望时,是地坛和写作的陪伴,让史先生熬过了最艰难的岁月。在我看来,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地坛,地坛是内心宁静的向往,或许是家边的寺庙、自己的房间,或者是竹林深处。所以我想,这或许就是静坐的魅力。

对生命、死亡、活着的思考,把别人不敢提出的问题拿来拷问自己。一则《好运设计》让我尤其深刻,如果人人生来完美,没有一点参差,不会有任何挫折,那有何意义呢?人活世上,不公太多,唯有学会接受与释怀,热烈的拥抱生活。

史铁生先生因疾病而终身与轮椅为伴。能够深刻的感受到最初对命运不公的绝望,对自由行走的渴望。在最初坐上轮椅时,内心唯有自己,丝毫不顾及家人,尤其是母亲。印象深刻的是作者描述,母亲一遍遍的跑相关部门只为给自己求一个稳定职务,太晚未归会到地坛,躲在暗处看一眼自己却不打扰自己,更甚多次提起自己写作拿了奖,母亲却走了,尽是对母亲的愧疚与思念。请坚韧而不失柔软的活着,善待家人和朋友。

从地坛,梦回身边过往之人与事物。忙碌的生活,又有谁能停下来,仔细想来回忆过往,形形色色的人与事。我希望自己能够尽量让自己的生活慢下来,用心感受生活,不负美好韶华。

史铁生《我与地坛》的读后感言 篇9

“它等待着我出生,然后又等待我活到最狂妄的春秋上突然地残废了双腿。”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我领悟到了他那不同平常的人生以及他顽强的意志。

二十岁——人一生中最美的年纪。假如把一生比作开花的过程,那么二十岁时,花儿一定在盛放。就在这处布满朝气的年岁,史铁生的双腿却瘫痪了。如熄灭了人生路上的灯火般,他失去了工作,找不到去路,人生一片渺茫。他曾愤怒,也曾迷茫,好像以为活着没有意义。他天天到地坛消磨时间,有时甚至在那里呆上一整天。

史铁生看到院子荒凉但并不衰败,徐徐看到了世界上夸姣的一面,终于走出了暗影,开始了写作生活生计,勇敢地、坚强地活下去……

读完后,我颇有感触。谁都难免会有困窘、迷茫的时候,越是艰难,我们越要勇敢面对。

三年级时,我面对一个巨大的转变:转学。从老家转学到了北京。入学考试是少不了的。老家学英语是比较晚的,这里的同学已经可以把自己的设法主意用英语自由地表达出来,而我只是仅仅熟悉几个单词罢了。入学考试的成绩天然高不了,这让我一度悲伤与焦急。上英语课犹如听天书,完成功课也十分艰难,我简直失踪到了极点。我默默地问自己:“李子萌,这仍是以前的你吗?岂非你的英语成绩要一直差下去吗?”“不,绝对不行!”我一面学习着课本的内收留,一面借来以前的课本,听着,读着,强记着。爸爸也在天天放工后给我耐心辅导,给予我巨大的帮助。徐徐地,我成了英语课上发言最积极的那一个,在第一次英语考试的时候居然拿到了满分。这对于一个从幼儿园就开始学英语的孩子来说可能算不了什么,但对于我来说,其中付出的努力和得到的快乐谁又能够懂得。

在人生的道路上,难免会有崎岖,难免会有失踪和迷茫。跌倒了不怕,站起来继承勇敢地走下去,努力让自己更好,崎岖便可被打败!这个道理,是我们应当永远永远记住的。

史铁生《我与地坛》的读后感言 篇10

今天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史铁生双腿截瘫,并且患有尿毒症。面对病魔,他顽强的生活,通过写作他向人发出生的信息。他在地坛里思考,思考人生,思考死亡,思考写作。他希望自己顽强的活下去,字里行间给人以希望,那是对生命的呐喊。那是不屈不挠的韧性。

在这篇散文里,史铁生思念他的母亲,总是回忆自己小的时候因为自己瘫痪,母亲对他的无微不至的照顾,他思念他的母亲,思念那位比他自己还要担心他的母亲。他记得他的母亲到地坛里寻找他,他记得母亲每次看他出门紧张的神情。可是他的母亲不在了,他多么想让他的母亲看到他得奖,看到他的儿子能够写作以养生。

我和他比较,我是幸运的,我不仅仅身体好,而且我还有那么那么爱我的母亲,我的人生还很长,也很幸福。自从我得精神分裂症,母亲就一直一直担心我,哪怕我有一点情绪波动,她都会很紧张。看见我一天天不正常,她天天以泪洗面,她每天为我祈祷。她常常说巴不得自己得病。我的母亲那样爱我,她能做到的都做了。

精神分裂症不可怕,史铁生的尿毒症才可怕。但是即使怎样,人都应该坚强的活下去。战胜精神分裂症,成为我和妈妈最关心的事情。我自从得病已经十几年了,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像正常人一样,而我其实就是正常人,区别是我自己对自己的看法。我恨我自己的懦弱与幼稚,他这么坚强我却这么脆弱。

史铁生在这篇散文里,写了很多普通的人到地坛玩,他们有各自的特点,每一个普通人有不同的命运,或者这样,或者那样,随着岁月的流逝,我们能做到的就是好好活着,不是去怕死,而是好好活着。

每一个人经历生死的时候都会对人生重新思考,疾病使我们明白活着的意义,史铁生说职业是疾病,业余是写作。他对人生的思考化出了这么感人的文字。

一个对人生多么充满感悟才能写成这样的文字,一个对命运多少抗争才能这样明白人生,这就是史铁生,一个无比坚强的人。

《我与地坛》感动了多少平凡的人,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时候,看看他依然坚强不屈的活下去。他得尿毒症每周三次透析,他没有害怕,没有放弃,而是通过写作让无数人看到曙光,我还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自怨自艾。

在2010的时候,史铁生因为突发脑溢血死亡,他无数次想到死,他说那是早晚的事,如今终于等到了。死亡不可怕,每个人都会经历,所以不用去着急。史铁生永远离开了我们,也许他太想去见自己的母亲,也许他的痛苦是时候了。他在天堂里那里没有疾病,没有痛苦,只有幸福。

每个人都要活下去,死亡也许迟迟不会临到我们,因为那不是着急的事情。我们能做的是不怕死而好好活着。我要好好的爱我的母亲,很多人没有机会了,我再也不想让她继续担心我,我们要一起努力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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