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荆棘鸟有感(通用7篇)

发表时间:2023-04-23

读荆棘鸟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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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荆棘鸟有感 篇1

最近,我无缘无故地爱上了荆棘鸟。我无法理解梅吉对拉尔夫的痴迷。他太自私了。

事实上,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孤独的荆棘鸟。我不知道幸福在哪里。我只能在迷茫中寻找,无数次寻找,无数次等待,但我从未等待过自己的幸福,最终过着悲伤的生活。

至于它的意义,我说不出来。我只是觉得它很美,很美。

可旭旭不太喜欢这本书,她总是喜欢看杂志。所以,当她兴高采烈地把它拿走,悲伤地把它还给我时,她还抱怨道:都是写风景的再说,太厚了!我一点也不惊讶。徐旭就是这样。她不能坚持到底,半途而废,但这就是她的可爱。我喜欢她的天真和活泼。与我不同的是,她总是看起来很孤独。只有徐旭明白这一点,这也是我和她成为朋友的原因。其实我就是不能融入班级,用一层薄膜把自己和同学隔开,这是徐旭对我的评价。

也许我应该考虑别人不容易接近的性格。毕竟,有时候,我会感到孤独和无助。

徐旭的其他朋友也悄悄地对她说:你没事,别跟颜荀伊在一起,看她有点黑。可徐旭总是摇摇头说:你不懂她。

徐旭是我的好朋友,永远不会因为别人的八卦而抛弃我的好朋友

读荆棘鸟有感 篇2

世钧在爱情里是有些小自卑的,我也总是像他一样,念着一个人,却总是三人行。曼桢的生活是有“神秘性”的,这是叔惠和她共事以来的主要评价。世钧和曼桢的每次见面,都将周边的环境个曼桢的衣着有详细的描写,我想这样的用意是将世钧“一见钟情”刻画的更深入吧,毕竟我对他一见钟情那一刻的环境依旧刻骨铭心。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世钧的爱情终是得到了回应,他见到了那个富有神秘性的家庭,尽管曼璐的身份让曼桢一家有“蒙羞”的外罩,但是她对这个家庭的付出和牺牲让外来者世钧觉得同情。世钧和曼桢在衖堂的第一次牵手,是那么美好,“他只管催她走,可忘了放掉她的手,所以她走不了两步路,又被拉回来了,两人都笑起来了。”这两个普通的人啊,在那样普通的环境谈着现代人都不敢随意触摸的爱情。

“无如一个人一有了钱,就有了身分,就被自己的身分拘住了。”张爱玲老师的文笔总是这么的有魔力,简单的一词一句,就能将整个故事的时代背景和人物心理描写的淋淋尽致。祝鸿才和顾曼璐是造成这个故事里所有悲剧爱情的核心人物,他们自私狭隘得太过真实,鸿才着了曼桢的“香气”,在我看来他为了靠近曼桢,才和曼璐在一起,当然他骨子里的极度自傲和自卑,让他在曼桢的身上束手束脚。而曼璐在那些声色场合的浸染下,已经将现在拥有的当做是所有一切了,没有孩子的'她,将所有希望寄托于自己那所谓的丈夫,终也走向了黑暗。“曼璐面对着那漫漫长夜,好象要走过一个黑暗的甬道,她觉得恐惧,然而还是得硬着头皮往里走。”这黑暗不止吞噬了她也吞噬了故事中的爱情。

那个时代的母亲们总是“因为对自己的感情一向抑制惯了,要她们不动声色,假作痴聋,在她们是很自然的事,并不感到困难。”她们依旧扮演着黑脸的角色,为故事里的恋人们升起了隔挡。曼桢是坚强的,即便昏天暗地的生活了一年,即便爱人和别的人结婚生活了,她还是奢望能见到世钧来拯救她,能和他述说自己的遭遇和不甘。可那个自卑的世钧啊,错过了个父母坦白的最好时机,在曼桢走近黑暗的那个晚上负气而走,又在找寻曼桢的路上被自己的臆想打败,他们的错过不只是环境和时代的原因吧。

曼桢和世钧的爱情是值得一生挂念的,而世钧和“青梅竹马”翠芝的婚姻却是常态,即便翠芝为叔惠悔婚,也打不破上海和南京的格局和执念的,她和世钧的婚姻是很平静的。“这些年来历经世变,但是她的心境一直非常平静。在一个少奶奶的生活里,比在水果里吃出一条肉虫来更惊险的事情是没有的了。”想想现代人的婚姻,又何尝不是将错就错,有人依靠就行呢?

曼桢和世钧再见面,就是对过去的放下了,即便解决了中间所有的误解,也终将是回不去了。毕竟那样的恋爱一生只有一回,且有一回就够了。曼桢问世钧“你幸福吗?”而世钧要计较回答的尺度了,也许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份。这么想着,已是默然了一会,再不开口,这沉默也就成为一种答复了,因道:"我只要你幸福。"

读荆棘鸟有感 篇3

第一篇:勤于学习才能乐于施教。每当我们看到一本好书的时候,内心总是会忍不住记录内心的启发和感想,那些从著作中所冥思震撼人心的话语,那些从著作中所触摸感动灵魂的文字,我们都能通读后感传递出来。爱学习,爱分享,尽在出国留学网。出国留学网读后感栏目为精心为大家提供各类著作的优秀读后感,分享快乐!

其实这种痛我们从作者的开卷语中就能深深体会,“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棘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问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反正那个传说是这么讲的。” 每每回味这段话,总会情不自禁地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小说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之所以经典,也许是因为这是一个爱情悲剧——从两人(拉尔夫和梅吉)相遇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的悲剧。 在我看来, 《荆棘鸟》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在于鲜活的人物描写.从菲到梅吉,再到朱丝婷,作者在读者面前展现了女人们或悲惨或坎坷的命运,以及内心痛苦的挣扎;从帕迪到拉尔夫,再到雷恩,展现了三代男人对爱不同的诠释;从弗兰克到戴恩,最受宠的孩子被母亲极力挽留却被上帝愚弄……感人的爱情从门第间展开,延伸到宗教,爆发在都市.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在构思刻画方面所下的工夫.

第二篇:最近,无缘无故迷上了《荆棘鸟》。我无法理解梅吉对拉尔夫的痴迷,他是那么的自私。其实,这个世上有很多只孤独的荆棘鸟,不知幸福在何方,只能在迷茫中寻寻觅觅,无数次寻找,无数次等待,却一直没有等来属于自己的幸福,终以伤心度日。至于其中到底有什么意义,我也无法言表。只是觉得这样很美,很美。

可旭旭不太喜欢这本书,她总是爱看一些杂志。所以,当她兴致勃勃地拿走,又愁眉苦脸地还给我,还抱怨到:“全是写景的,再说,实在太厚了!”我一点也不惊讶。旭旭就是这样,做事不能坚持到底,半途而废,但这也正是她的可爱之处,我喜欢她的天真与活泼,不像我,总是看起来很孤僻似的,也只有旭旭懂,这也是我和她成为朋友的原因。其实我只是无法融入班级,把自己与同学们用一层薄膜隔离开了,这是旭旭对我的评价。

或许我是该考虑考虑自身存在的这种他人不易接近的性格了。毕竟,有时,我也会感到孤独、无助。旭旭的其他朋友,还悄悄跟她说:“你没事别跟颜荀伊在一起了,看她有点阴暗。”可旭旭总是摇摇头说道:“你不懂她。”旭旭果然是我的好朋友,永远不会因为别人的流言蜚语而抛弃我这个好朋友。

读荆棘鸟有感 篇4

传说中有一种鸟,它毕生只歌唱一次,但歌声却比世界上任何生灵的歌声都悦耳,它一旦离巢去找荆棘树,就要找到才肯罢休。它把自己钉在最尖最长的刺上,在蓁蓁树枝间婉转啼鸣。它超脱了垂死的剧痛,歌声胜过百灵和夜莺。一次绝唱,以生命为代价。

拉尔夫,他将自己的身体和灵魂都献给上帝的人,将成为红衣主教作为自己人生追求,他早已失去的一个作为普通人的权利,包括爱情。在他遇到梅吉前的二十七八年岁月中,他确是这样度过的。但是在遇到梅吉的那一刻,一切都悄然改变。随着梅吉的长大,这份禁忌之爱带来的痛苦和矛盾与日俱增。最终,他选择了他的上帝,他的教会,远离了梅吉,希望梅吉可以有自己的未来和幸福。有谁能想到,梅吉选择丈夫,居然只是因为他酷似拉尔夫呢?拉尔夫在临终的一刹那,心里才真正放下了梅吉。而梅吉,将要面对的是往后更加孤独的人生,幸好,她一直是个坚强的人。

小时我还是个懵懂无知的孩子,不太领那字里行间透出的深沉的沧桑。无论是帕迪的含蓄温雅,是暴烈渴望的弗兰克,是骄横尖酸的卡森夫人,还是单纯执着的丹尼,或是古怪理智的朱丝婷。直至现在,我依旧是无法完全理解这个家族的命运。脑海里深深记住的,只有梅吉和拉尔夫神父之间的那场刻骨铭心的爱情。

曾经有人把荆棘鸟和枯叶蝶作为对比。荆棘鸟,把所有的生命精彩都演绎在最后的绝唱中,虽然短暂却是绚烂万分;枯叶蝶,在单调宁静中渡过它的一生,虽然单调却是岁月绵延。截然不同的选择,也就注定了截然不同的命运。而我,愿做一只荆棘鸟,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般静美。

当一切浮华逝去,剩下的只有泪水,而那些泪水终会随着时间而蒸发,化作一缕无声的水汽,我们所能握住的也不过坚强二字而已吧。

传说中有一种鸟,它毕生只歌唱一次,以生命为代价……

读荆棘鸟有感 篇5

小说和现实还是有所区分的,小说中的某个人可能会有我们活着我们身边某个人的影子,但是我们不是也永远不可能是书中的某某某。作者写了致死的执著,但是却未提笔写道谁谁谁因为忍受不了生活/命运的折磨而选择逃避或者自杀,就连弗兰克那个生活在绝望之中的人作者都未舍得给他一种放弃命运的结局,虽然我觉得他死了可能会比活着更为解脱。

我们需要找到一种让我们的精神不会感到空虚的东西,或者是宗教的信仰,或者是某种理想和梦想,只要是让我们能够对生活有所追求就行。这样我们才不会在碌碌中迷失了本心,我们或平凡或不凡,都是需要一种能让我们不放弃的精神来面对这个浮华的世界。

每个人面临选择时不可能都是从一而终,有诱惑、有迷茫、又不知所措,但是只要我们选择了就勇敢的走下去。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梅吉选择嫁给卢克时,我觉得一瞬间所有的美好都破坏殆尽了。甚至不想再看到那本书,但是,我知道那不是梅吉和拉尔夫的结局,所以我有期待,有纠结。看完整本书时,我真的不知道是作何感想的,只是会经常性的在某个瞬间就想起了书中的故事片段,感觉还不至于那么破碎,因此耐着性子再读了一遍,只能感概不愧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

读荆棘鸟有感 篇6

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题记

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但总有人乐此不疲,像是菲奥娜,像是梅格安,像是每一个你。

日薄西山,夕阳沉金。他像梦幻中的人,飘然而来,这是梅格安和拉尔夫第一次见面。梅说:“我在十岁的时候就开始爱他了。”我想,爱这一个令人痛苦而快乐的词,它串联着人与人,它也分离着人与人。它让普罗众生痴迷追寻,至死不渝。直至像荆棘鸟一样觅得那唯一的荆棘树。无论以何种方式,无论以哪种身份,无论是因为什么。

我们也总是这样,总是被一些盲目的自我认知蒙蔽了自己的心,让理智或克制的绳索狠狠勒住自己的感情,直至失去,直至离开,我们才放松痛哭。被勒住的感情才倾泻而下,却毫无用处。像孩子丢失了玩具,像是探险者丢失了珍宝,像是游子失去慈母时悔恨没有在母亲塌前尽孝,像是万物失去最后的太阳。一切都追悔莫及,一切都徒劳无功。那为什么不抓紧时间的绳索,用力的去感受爱呢?为什么不表现出自己的感情呢?相信我,拥有时流露出一份小小的爱也比失去后不止的泪水有价值得多。哪怕像火焰一样燃烧,只剩下灰烬。

拉尔夫终究忘不了梅吉,梅吉也忘不了拉尔夫。虽然是他亲手将梅吉推向卢克那个“骗子”,他总是关心着梅吉,却又从不为她停留。虽然他以1300万镑将梅吉“卖了”背叛了她。可他们依然深深地爱着,纠缠着,痛苦着。令人也随之痛心,像荆棘扎进心脏,痛楚蔓延在每一条神经。

我认为他们是禁忌之爱,亦是真心相爱,无论如何他们的相爱是迟早的。梅,这样一位热爱孩子的女性终于拥有了拉尔夫的孩子——戴恩。她为了他愿不顾一切,几近狂热。“希腊人说,众神认为不可理喻的爱着某种东西是一种有违常理的事,当有人这样爱的时候,众神就会嫉妒起来,而且会在这爱的对象开出怒放的花朵时,将它摧折。”安妮又说:“爱得太深是亵渎神明的。”这真是讽刺,爱本身有什么错呢?它是纯洁的真挚的,又怎么能亵渎神明呢?再说那“至高无上”的神明,难道不是统治者为了禁锢人们的思想而创造出来的吗?我相信,真正的神明是普爱他的孩子的,是不愿意他的生灵受苦的。是封建的信义教条,是世俗的眼光,是权力和利益,是他和她无法改变的时代背景阻碍了他们。可笑可悲,戴恩成长为一位极具神性的教士,因救人溺死。在仅26岁的玫瑰年华悄然而逝。这是一种报复吗?梅吉向拉尔夫隐瞒了戴恩,上帝又把梅吉从他那偷走的,又拿了回去。正如尼采所说:“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可是当理由被永远地剥夺了,我不知道梅吉该如何忍受呢。

“追求幸福,免不了要触摸痛苦。”——霍尔特。但这幸福实在是太短暂,要让人用余生来偿还,仍记得在梅吉仍是少女时,她曾在一场大火后从水箱架下面的树丛背后找到唯一一朵半开的浅粉玫瑰。是啊,少女的她像一朵半开的玫瑰。但他们之间的爱情,却只是玫瑰的灰烬。这是一场飞蛾扑火的爱,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都从中触摸到了最美好的情感,都给他们带来幸福,哪怕是转瞬即逝的。

荆鸟情深,长荆锥心,心血灌为花。或许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举措,宁化为荆棘鸟,把长长的荆刺扎进心脏,唱出唯一一次也是最凄美的歌声,只为那唯一的荆棘树。而这荆棘树可以是珍宝,权力,智慧,每个人追求的东西。总有一些事物令我们奋不顾身,纵然万劫不复。又像那灰暗岁月中的逐梦少年,又像是为了幸福生活而苦读寒窗的学子。都为了自己的理想和欲望付出代价。在这艰苦的泥泞之路,我们却又是清醒的。一如书中所说,“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钉子扎进胸膛。”诚如译者曾胡所说。荆棘鸟“令人掩卷且悲不能抑,感不能竭。”是当之无愧,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

我想拉尔夫早就应该明白了,当他感受到梅吉那双仰望他的银灰色眼睛,像熔融的宝石,闪烁着柔和纯洁的光芒时,他们就已经深爱彼此了。

曾经的荒芜土地,长出了新芽,绽出了鲜花。烈火纵燃之地也恢复了原样,一片祥和。我们曾痛下决心,永勿忘的回忆依然愈合了。尽管他们的爱情是玫瑰的灰烬,我依然记得拉尔夫把梅吉赠予的玫瑰。于是那朵半开的浅粉玫瑰变成永恒,补了他们缺失的爱情。

叹荆棘之惋伤,哀荆鸟之骊歌,颂绝世之爱恋。

读荆棘鸟有感 篇7

上帝创造人类,人类衍生出善与恶,上帝同时放出潘多拉魔盒使人受到多元的挑战,正如他虽清楚告诉亚当和夏娃别偷吃禁果,但仍很仁慈的留给人以选择权一样,人在无法选择或面临多种选择时必然会犯许多错误,进而修正,所以上帝拯救的应当是行动中的人,以到达一种相对完美的境界。

人在完善自我之时,也即上帝对人格,生命底蕴的内在转化。古人云:“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是谓之知。”这样说来,应尽天道无余常与善人,然而当一种追求与神冥冥相对时,人的生命可是是自然界的一根芦苇,任何来自自然界的渺小力量都能使其归于毁灭。麦吉,拉尔夫就是如此,拉尔夫很象《巴黎圣母院》中的那个牧师,不一样的只是形式,其情之专感人肺腑,美丽的东西可是是瞬间的灿烂,抓住一个足以乐终身。相比而言,拉尔夫是幸运的,神的力量还没有完全扼住其情感的咽喉,痛苦的理性最终让位于纯真的本能,从而也就抓住了永恒的瞬间,他死了——在爱人的怀中,留下了凄楚的麦吉。幸福总是伴随着多倍的痛苦,美总是短暂到让人来不及为之驻足,痛并欢乐着,亦或乐并痛苦着。福兮,祸兮?

一切束缚人的本能的宗教或法则总会在人的持久的沉默后的爆发中被突破,牧师和和尚相似。无独有偶,《巴黎圣母院》中也着力刻画牧师受着相思煎熬后的种种痛苦乃至扭曲的心灵,难道仅仅是巧合吗?生理的欲望只能顺势引导,因地制宜,才能使肉体的凡俗升华到精神的神圣。

由此种种,经典的感情总是以杯具而告终的。《乱世佳人》,《呼啸山庄》,《简.爱》,《红楼梦》等著作能流芳百世,杯具的意义在于把有价值的东西撕毁给人看,杯具作家的灵性在于他以大悲的眼光透过现象看本质,由一而衍生出二乃至无数,将个体的悲升华到整个人类的一种发自脊髓深处的寒气来,正因为如此,他本人倒是往往乐观的,因为他悲在质量而非数量,在本质而非现象本身。当这种悲超越了人的承受力的时候,喜剧作为一种替代品便出台了。

真正的杯具是一种微妙的形式,它绝非是原本美的东西结合后又因彼此的冲突而告终的那种,而是当好不容易结合后却时常因外在压力或内心谴责生活在如履薄冰的思想境地中,最终这种因环境或某种特殊原因的压力而在实际上或抽象意义上分开,如罗密欧与朱丽叶,白瑞德与斯嘉丽,主人公背负着或沉重或戏谑等特性,在上帝的微笑中悄然而去,留给读者无尽的感伤,同时却使人心灵得以净化。仅有把一种感情放在记忆中或想象中去品味,同时使之在一种被呵护的状态中活在当下,才是最好的,物质的或肉体接触如果稍有不当都是对它的亵渎。与人共享青春,但愿独自苍老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感情也一样,如果麦吉和拉尔夫没有结合,杯具的味道就会冲淡,与人在逝世前仍对他们所憧憬的保留一份绝对的神秘,的确带有淡淡的紫丁,般的哀伤!遗憾的是酸涩的,美却是令人愉悦的,这就是杯具的魅力。

拉尔夫爱上麦吉源于一种直觉,然而这种感觉却支配着他的一举一动,很难说请一见钟情和理智思考后的真情谁更好,但犹如佛教中的密宗禅宗一样,终能修成正果。

感激文学殿堂里杯具的独特贡献,主人公以其悲壮,作家以其刀笔,直入人的魂魄深处,唤醒人性沉睡的或正要入睡的心底最柔软的部分,从而有了参照物以修正自我,润物细无声的滋养着人的荒芜或即将失去的精神家园,使人高雅起来,杯具的高尚正在于以其悲成全人类之美!

——至拉尔夫死在麦吉的怀中及文中对战后归来的其弟兄的描述及人物的死亡安排,作者人性化及个性化色彩呼之欲出,跃然纸上,感动之余遂乱写下自我的一点感受,时常感动,学会感恩,让自我成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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