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参考

发表时间:202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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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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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局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以排查摸底为基点,大力维护辖区稳定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再上台阶。继续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调访一体化”机制,不断整合辖区调解信访力量,力争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上半年,我区以国有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承包、城市建设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复员转业军人待遇等当前突出影响稳定问题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74起,成功72起,成功率达97.3,确保了全区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辖区稳定。

二是释解排查安置帮教工作圆满完成。按照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立足村屯、街道社区,配合公安部门,对XX年12月1日----XX年4月30日期间释解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上半年,共书面档案接收释解人员81人,实际排查掌握4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2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5人;失控人员(即非红岗区本地户籍)34人。同时,加大安置帮教推进力度,共接收回归社会释解人员30人。

(二)以法律服务为重点,加律为民力度

一是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其中,刑事案件3起,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赡养5件,其他案件4件,受援人数27人。免费代写法律文书27份,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二是律所法律服务职能强化。红岗律师事务所不断强化法律顾问职能,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并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律服务力度。上半年,该所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4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45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570件次。同时,积极为各类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提供服务753次,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出义务咨询台3次,法律咨询470余人次。

三是“148”专线服务成效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我区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以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为平台,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上半年,“148”法律服务专线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咨询达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

(三)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加快xx普法进程

一是大力举办“法律广场”活动。以“法律广场”活动为平台,加快普法活动进程。5月25日,我区组织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各街道司法所及区民政、信访等单位人员,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红岗社会”为主题,举办了XX年第一期法律广场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单)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上半年,以社区为重点,我区确立“两节”期间稳定、“3.15”消费者权益日维权等每月节日活动主题,组织街道、村镇通过举办图片展览、展出宣传板报、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举办社区妇女法制培训班等形式,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先后举办社区法制宣传活动9次,展出宣传板报270块,悬挂宣传条幅140条;举办社区义务法律咨询4期,法律咨询120余人次。

三是继续深化法律进农村活动。为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我区以农村干部和党员骨干为重点,深入推进送法进农村。上半年,通过与区信访、民政、农林、检察、法院等单位配合,立足区委组织部农村“两委”干部和党员冬季培训活动平台,举办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党员法制培训班,参加人数达300余人次。同时,依托农村大集,大力开展农村法律大集活动。6月5日,以为维护奥运稳定为主题,联合区信访办、环保局、文体局等多家单位,深入杏树岗镇举办法律大集活动,共发放“迎奥运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手册”50余册,并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0余个。

(四)以提档升级为目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不断加强自身行风建设。司法局在被评为XX年红岗区“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单位的基础上,XX年继续加大“优质服务,优良作风”窗口示范单位创建力度,不断加快系统诚信建设,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上半年,在大庆日报、大庆晚报、红岗区政府网、石油之都报等媒体刊发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简报15篇。同时,积极参与我区各项行风活动,如5月10日主动参加区纪检牵头的“行风热线公仆日”活动,组织律师、公证、“148”法律服务热线等人员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

二是加快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步伐。XX年,我区省级达标单位4个,市级达标单位11个。为加快我区法治建设进程,上半年,我区充分借鉴金山堡村、十六中等创建省、市法治单位有益经验,进一步加大法治单位的创建力度,力争使创业街道、八百垧街道等2-4个社区达到省、市级法治单位标准。

三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加快我区司法所规范建设,组织基层司法所不断向先进单位学习,强化规范服务。上半年,全区6个司法所进行统一规范,人员、车辆、微机、传真、办公桌椅等硬件设施都已配备,办公场所均2间以上,乡镇街道设有调解庭,村、社区设有调解室,全部符合规范化要求。

四是夯实公证处恢复基础工作。为给辖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健全司法系统机构,我区把公证处恢复作为一项全局性重点工作,积极与省厅市局进行协调,选派公证员参加全国公证员统一培训,并完成了办公室配备装修等工作,为我区公证处恢复夯实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普法力度还有待加大。外来人口流动性大,基层普法人员少,各项任务较重,力量有限,普法难度较大,普法教育亟待加强。二是司法队伍培训还不够。由于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特别是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而法律专业性较强,新法出台多,司法队伍业务相应培训还跟不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司法队伍素质还有待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距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农村的要求还有距离,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需要。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司法行政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的大局下,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切入点,落实普法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任务;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出发点,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新机制;以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以律师法律服务为突破口,提高律师服务质量;以创建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业务精、能力强的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重点突出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依托载体活动,加大xx普法深度。下半年,继续以“法律广场”、“法律大集”两项大型普法活动为载体,联合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街道社区和杏树岗镇分别设立“法律广场”和“法律大集”两个大型现场免费法律咨询平台,为我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二是加大协调力度,全力恢复公证处。下半年,我们继续加大与省厅沟通力度,尽快恢复公证处。同时组织公证员到兄弟发达县区参观学习,使我区的公证业务迅速开展起来,解决我区广大居民办理公证难的实际问题。

三是狠抓人民调解,维护辖区稳定。以维护奥运稳定等为重点,充分调动并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力量,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实行调访一体化,有效抑制不稳定因素,尽快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格局。

四是积极争取支持,加快司法所建设进程。下半年,我局将把司法所建设工作的重点放在没有统一配备办公设备的3个街道司法所,积极向上争取,力争获得省、市配套办公设施、司法所专项建设资金支持,使我区所有的街道司法所达到规范化标准。

XX年6月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3) | 返回目录

XX年,我局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优化发展环境”四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抓好三项建设,提高五项能力”,以“突出服务抓管理、提升素质促发展、建章立制抓队伍、规范运行促效率”的工作理念,努力实现“整体工作全市领先、特色工作全市一流”的奋斗目标,为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转型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现将我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XX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㈠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看得见、摸得着的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有力抓手,按照“人人参与、正面教育、注重实践、群众路线、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大力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主旋律,结合工作职能和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从单位“一把手”抓起,从每位班子成员带头做起,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党课辅导与专题讨论相结合,现场教育和观看影碟相结合,发函征求意见与面对面谈心交流相结合,征求听取意见和开展对照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边学边查边改,做到“四紧贴、四杜绝”即工作上紧贴“马上就办”、开拓创新,杜绝形式主义;服务上要紧贴廉洁为民、“三联四带”,杜绝官僚主义;作风上要紧贴“三严三实”、四下基层,杜绝享乐主义;做事上要紧贴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杜绝奢靡之风,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健全组织,为实践活动“保好障”。县委动员会后,我局迅速成立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确保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人管,有人抓,出成效。二是动员部署,为实践活动“夯实基”。我局制定了《中共司法局党总支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等,建立了班子挂包基层所、支部联系点制度,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为开展活动夯实基础。三是强化学习,为实践活动“备足粮”。我局制定了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表,组织全体参学人员到富口镇荷山村红军基地参观学习;召开了“群众路线怎么走,服务群众怎么做”专题讨论会;邀请了原县政协副主席陈家禄同志解读《新党章》;观看了《焦裕禄》、《第一书记》等八部影片,使广大党员干部更深刻地认识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摆正与群众的关系,做到思想上重视群众、感情上亲近群众、工作上深入群众。四是征求意见,为实践活动“开好路”。我局多措并举,广开言路,扎实做好征求意见工作。公布开通热线电话,24小时接听群众声音;发放征求意见函200份,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采取“请上来”、“走下去”方式,举办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目前,全局已征集意见建议10条,已整改4条,正在整改6条;挂包困难群众30户,通过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1053件;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7件。五是谈心交心,为实践活动“卯足劲”。我局广泛开展谈心活动,相互沟通思想、增进了解,为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准备。截止目前,县委督导组与局班子成员谈心8人次;局党总支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心6人次;班子成员与其他班子成员10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挂点联系部门负责人谈心14人次;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约谈5人次。

⒉抓好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主线,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之指导和统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

⒊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对局党支及下属3个支部进行换届改选,进一步深化“三级联创”,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制”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今年,吸收了1名新党员,局机关支部和5名党员分别被县委和县政府直属机关党委授予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教育月”活动,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实际效果;二是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建立党风廉政“风险点”并实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态管理;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杜绝违规操作、铺张浪费等行为;四是大力推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优化行政审批,坚决纠正“四风”和“庸懒散”行为。

㈡以“法治县”创建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⒈全面实施“六化”模式普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加强对各部门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状》检查督查工作,深入村(居)社区、单位,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着力构建县、乡(镇)、村(居)网格化普法格局,全面实施“六化”模式普法(法制宣传理念现代化、法制宣传格局立体化、法制宣传载体多样化、法制宣传制度规范化、法制宣传督查网格化、法制宣传成效目标化)。

⒉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一是抓好党员领导干部法制宣传。协同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县能力的实施意见》,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二是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加强法制基地建设,将法制教育融入到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如4月4日,司法所联合派出所深入城南中学开展了主题为“加强青少年法制安全教育——预防犯罪依法维权”法制讲座。三是抓好企业经营者法制宣传,提高经营者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自觉性。如编印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法制之窗》1期4000册、银行不良贷款化解专项行动宣传单5000份,在县有线电视台开设专题节目,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和银行不良贷款化解专项宣传活动。四是加强农村、社区法制宣传。征订《三明市普法教材——农民(居民)实用法律知识读本》691册,开展法律“三下乡”活动;评选表彰县级“遵纪守法示范户”184户,市级“遵纪守法示范户”12户。五是开展其他法制宣传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到南霞、金沙园、政府广场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文明交通行动”;部署“法治福建”建设宣传月活动等。

⒊继续深化普法。一是做好人大的调研审议工作。5月29日在前期配合县人大深入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县xx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结合实际提出了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关于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二是开展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结合司法局职能特点,草拟了《--20xx年司法局法治创新改革思路》,提出了队伍建设、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并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⒋全面启动“法治县”建设。一是贯彻落实《法治福建建设纲要》,制定出台具有特色的《法治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提请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快法治县建设的决议。二是召开法治建设动员部署会议,下发《XX年法治福建建设工作要点》,研究确定阶段性法治建设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精心培育“法治”工作试点,切实将“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迎接省、市“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的社会调查,准确评估法治建设工作实效。三是组织开展政法综治重点课题调研活动,推荐上报《“法治”建设的实践与探索》论文1篇。

据统计,今年来,全县共组织开展法制培训、讲座129场次;开展各类宣传咨询活动96次,解答法律咨询13000人次;分发宣传资料50000多份,书写标语3048幅,展出挂图435余幅,出宣传栏267期。

㈢以创建省优秀司法所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履职能力

⒈进一步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着力抓好闽委办〔〕21号文件提出的“确保司法所与当地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同职级、同建制、同保障标准”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创建省优秀司法所为主线,突出基层基础建设,将基层司法所打造成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的一线平台和实战单位。

⑴充实基层力量。一是进一步配好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充实基层力量。今年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名司法助理员和3名社区矫正工作者,目前3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已上岗,3名司法助理员已进入公务员面试。二是抓好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法律专业学历知识的达标要求,提升素质。今年又有1名司法助理员考取了华中师范大学法律硕士班。

⑵健全规章制度。抓好司法所所务科学管理,重点健全和完善所务管理、效能建设、业务工作等制度,对司法所人员进行定岗、定责,建立目标量化考核和动态考评机制,强化便民利民服务设施,着力提升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⑶打造“一所一品”亮点。注重工作创新,每个司法所打造一个特色工作品牌,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⒉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

⑴健全调解组织。以开展“筑牢人民调解防线,助推改革发展”专项活动为抓手,规范县人调中心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满足社会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的需求。今年来,先后成立了县统战部、旅游局和台胞亲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县统战部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省首家。目前,全县共有县调解中心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2个、村居调委会184个、企业调委会3个、行业调委会17个、涉法涉诉调解室和驻派出所调解室13个,调解员1725名。

⑵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今年以来,全县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950件,调处成功1836件,其中属于人民调解的纠纷983件,调解成功935件,成功率达95.1%;属于行政调解的纠纷967件,调解成功901件,成功率达93.1%;受理民商案件1230件,审结民商案件1062件,调解结案及撤诉民商案件740件,调解率达69.6%。如凤岗司法所参与调处“1.7”垃圾车下滑致人死亡事件,签订调解协议,并对协议履行情况进行回访;3月27日,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四川农民工修房摔伤赔偿纠纷等。一是开展春节及“两会”前后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春节及“两会”期间,组织开展了全县性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突出抓好欠薪纠纷、山林矿边界权属纠纷、劳资纠纷、突发性以及群体性纠纷的排查调处,努力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据统计,共组织排查75次,参与排查调解员达900人次,排查纠纷442起,调处纠纷442起,调处成功381件。二是加强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综治协管员、治保员等基层人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加大排查力度,使各类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把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对每一个重点纠纷调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调解时限,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对一些长期未解决的纠纷实行做到“四定三包”,即定责任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掌握情况、包跟踪反馈;对新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力求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上半年,共成立重大疑难纠纷化解小组121个,有356人次参与重大疑难纠纷排查调解,排查出重大疑难矛盾纠纷88件,化解66件,正在化解22件。

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新机制

一是建立矛盾纠纷常态排查机制,每半月组织一次排查;二是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条块联动,部门协同,形成了多元调解的强大合力。今年来,我局加强与法院沟通,明确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步骤和程序,全县办理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45件,提高了人民调解协议履行率;加强与检察院沟通,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重点开展检察环节刑事和解、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解、涉检信访案件和解,形成以检察机关侦监、公诉环节捕(诉)前调解,民事申诉环节的执行、抗诉、息诉调解,控申环节的落实善后调解为先导的联动调解网络,实现诉讼内外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

㈣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创新水平www.bIjIAogao.COM

截至XX年6月30日,全县共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89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360人,累计撤销缓刑1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228人;接收刑释解教人员715人(刑满释放人员420人,解除劳教人员5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290人),其中一般帮教658人,重点帮教57人,安置713人,安置率99%,帮教率100%。

⒈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力度

一是工作制度规范化。制定并下发《xx社区矫正对象异地创业管理办法》、《司法局关于xx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成立xx社区矫正重大执法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统一规范衔接、入矫、管理、解矫等程序和执法文书格式,及时健全完善适合我县县情的矫正制度。今年来,我局“三着力”推进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着力规范审前调查程序和方法,限时办理;着力规范审前调查文书格式,强化培训;着力规范审前调查结论出具,化繁为简),共出具审前(假释前)调查评估意见书121份。二是矫正宣告规范化。今年来,我局按照“场所标准化、宣告程序化、文书格式化、工作统一化”的要求,抓好社区矫正宣告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如今年5月,凤岗司法所组织3名未成年矫正服刑人员进行不公开入矫宣告仪式,法院少年庭、派出所、社区干部及矫正对象家属均到场参加了宣告,达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三是矫正档案规范化。统一编印xx社区矫正工作、执行档案卷宗及矫正档案袋共计XX余份,发放到各司法所,及时将社区矫正有关信息录入政务外网,实现一人一档。四是矫正监管规范化。充分运用福建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每周开展手机定位抽查,对社区矫正人员严格落实“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考评”管理措施,严格执行调查评估、入矫报到、定期报告、监督管理、请销假、变更居住地、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制度,加强管理控制。如今年,我局对10名职务犯罪社区服刑人员特别是保外就医类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五是矫正执法规范化。规范调查评估、交付衔接、分类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等工作,完善监管处罚、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体制,强化管控措施,截止今年6月底,累计撤销缓刑1人,提请治安拘留处罚1人,警告19人次、治安处罚26人、居住地变更12人次。如今年6月,我局配合县检察院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目前正在对一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重新体检审查。若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不成立,将提请收监执行。

⒉进一步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

我局强化衔接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利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做到了对刑释解教人员住址清楚、犯罪性质清楚、释放时间清楚、家庭状况清楚、经济状况清楚、思想状态清楚等“六个清楚”,以用心衔接、耐心帮教、诚心扶持、细心交谈、真心相对的“五心”教育引导刑释解教人员树立生活信心,用实际行动为刑释解教人员送去了春天的第一缕阳光。一是进一步加强落实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分类帮教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流出的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两头包,双列管”措施,落实重点帮教力量,加强管理控制。二是进一步抓好无缝衔接工作。在服刑在教时信息衔接工作中,各司法所每日登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接收本辖区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数据,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服刑在教人员家庭成员及其亲朋好友核实服刑在教人员基本情况,并将核实结果1个月内于反馈至监所;在刑释解教时信息衔接工作中,司法所及时下载辖区内预刑释解教人员名单,及时将情况通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同时填写《刑释解教通知单》,5日内通知村(居)民委员会或预刑释解教人员亲属,协助做好相关衔接准备工作。今年来核查信息51人,核实成功51人;无缝衔接715人。

⒊提升“1+8”模式创业创新管理服务

今年,我局进一步深化特殊人员“1+8”模式创业。2月11日,组织30余名籍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参加XX年“春风行动”xx企业用工现场招聘会,其中16人与企业达成了初步就业意向;3月31日,与小吃培训中心联合举办了为期5天的特殊人员小吃创业初级培训班,共有30余名特殊人员参加了培训。目前,提升特殊人员“1+8”模式创业及异地管控被列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范围,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据统计,外出创业的682名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中,已有653名成功创业,无1人重新违法犯罪。

㈤以服务“重点项目、民生领域”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我局继续深化“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和“法律体检”和“点对点”法律服务等活动,坚持把重点项目、民生领域作为法律服务的重点,改“坐等上门”为“主动服务”,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⒈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推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村(居)法律顾问制度,采取农村法律顾问工作与农村普法、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人民调解、信访等工作相结合的方法,重点解决土地流转、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等领域的新矛盾,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专业化;整合律师、公证、法援、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等资源,建立健全县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村级法律服务点,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努力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牵头、部门联、社会协同”的覆盖城乡、优质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XX年1月,我局在县工商联挂牌设立全省首家工商联法律咨询室,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服务与企业经营间的衔接,开创我县法律服务团零距离为非公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先河。XX年4月,公证处正式推行奖励性绩效工资。

⒉积极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全力服务重点项目。紧紧围绕“五大战役”、“三规划两方案”等战略举措,成立了局重点项目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收集掌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制定下发了《司法局关于做好县级以上重点项目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组建项目法律服务顾问团,对我县29个市级重点项目逐一明确挂钩领导、挂钩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开展“结对法律服务”,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关系,积极履行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职能,为重点项目前期及建设管理工作当好法律参谋,从源头上规避重点项目的法律风险;建立项目推进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全方位跟进;开展服务重点项目专项法制宣传,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及时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着力化解在萌芽状态和激化前。如4月10日,梁东宇局长率律师到省、市重点项目双溪水库、汇华集团东南汽车缸套有限公司、金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聘请法律顾问等情况,送上联系卡等;县公证处为我市重点项目金沙区、金古园区的企业提供企业涉外经营活动所需的法人资格、委托书等公证。二是服务民生领域。紧紧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扩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参加县政法委组织的“百名法律工作者进百村”活动,开展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百村“送法律、解民忧、促和谐”活动,为各村(居)指定一名定点服务的司法行政干警,印发入户联系卡(附服务者姓名、联系电话、服务内容等)26000份,发挥职能,当好“四员”。如3月17日,高桥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派出所等单位深入辖区单位、村庄、街面商铺开展“送法律、解民忧、化矛盾、促和谐”百名政法干警进百村活动,通过走访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粘贴宣传画、进行现场答疑解惑、倾听群众对治安防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与群众“零距离”交流,获得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三是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组织律师参与每月15日的县长信访接待日工作,及时为上访群众析事明理、释疑解惑,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今年来,共计接信访59批125人。

四是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管。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秩序,引导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中谋求新作为,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抓好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监督指导,保持正确的执业方向;建立完善与法院、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关系,形成律师、法官、检察官良性互动机制。如4月24日、6月12日,我局分别与县法院、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建立良性互动机制,确定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在业务研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等方面积极合作。其中与县检察院的良性互动为全市首家,并建立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制度,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民事行政检察联络点,聘请了16名首批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收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的信息资料,释法说理,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司法权威。

⒊强化法律援助工作

⑴加大法援宣传力度,注重法援文化建设

一是结合法律援助“关爱农民工工程”、“爱护妇女儿童工程”、“法律援助进农家(社区)”、法律援助宣传月等活动,上街宣传法援知识,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和维权意识;二是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塑造法律援助文化,向社会展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者良好形象,跟踪报道社会关注的法援典型案例,扩大社会影响力,达到以案释法、事半功倍的宣传效果;三是在法援社会宣传活动中,对符合条件的求助者,立即安排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达到立竿见影的宣传效果。

⑵“四快捷”打造法援“名片”,方便服务群众

一是快捷咨询。在全县12个乡(镇、街道)和看守所、交警大队等部门建立了23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在184个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实现了“咨询零距离”。二是快捷受理。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缩短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时限,建立“绿色通道”,对材料基本齐全的实现即时受理;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实行“先受理,后审批”;对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实现“受理零等待”。三是快捷解难。发挥调解优势,落实援调结合,以调代诉,从时间、金钱双方面给予当事人方便。四是快捷监督。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邮箱及举报热线,畅通监督渠道,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案件评比、优秀案件展示等方式,强化办案质量管理,实行全程跟踪、案件回访,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案件办理效率。

今年来,全县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70家,办理各类案件134件,提供法律咨询1765人次;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561件;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36家,代理各类案件75件,办理见证96件;“12348”接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649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7件167人次,依法为贫弱群体挽回经济损失约262.56万元,运用联调机制成功解决群众诉求28起。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㈠突出主线,切实抓好法治县创建工作。一是继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切实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新时期推进普法工作的“倍增器”,整合社会资源,强化公益普法。二是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依托普法网站、法制短信、微博微信、法制动漫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

㈡突出主责,切实抓好维护稳定基础性工作。一是积极引入第三方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医患等专业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力争在这两个专业行业性调委会配备专职调解员和数名兼职调调解员,配备一定数量的行业专家人才库,真正让调解在行业纠纷化解中产生作用。二是建立xx人民调解协会和在外小吃业主调解委员会,支持成立以公信力强的个人命名调解工作室。三是充分发挥司法所在“调解网络”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利用微信、qq等新媒体手段开展调解,打造调解工作特色品牌。

㈢突出主题,切实抓好法律服务工作。一是进一步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继续深化“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和“百名政法干警进百村”活动,做好“法律体检、法企对接”等专项法律服务,构建法律服务平台,服务重点项目。二是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秩序。健全完善律师行业“两结合”管理方式,重点抓好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监督指导;拓展和规范公证法律服务,加强公证执业监督和质量管理,结合县局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加强公证行业窗口规范化建设。三是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健全法律援助机构与公检法机关之间的沟通衔接,解决新刑诉法实施以来法律援助案件大幅增加的问题,实现民众法律援助案件与司法救助的结合;完善法律援助机构与劳动保障、计生、残联、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和合作机制,推行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在受援方式上寻求突破,在受援质量上谋求提高,在援助效果上务求实效。

㈣突出效能,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努力打造“四最型”司法行政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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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区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市局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以排查摸底为基点,大力维护辖区稳定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再上台阶。继续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调访一体化机制,不断整合辖区调解信访力量,力争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上半年,我区以国有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承包、城市建设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复员转业军人待遇等当前突出影响稳定问题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74起,成功72起,成功率达97.3%,确保了全区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辖区稳定。

二是释解排查安置帮教工作圆满完成。按照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立足村屯、街道社区,配合公安部门,对xx年12月1日----XX年4月30日期间释解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上半年,共书面档案接收释解人员81人,实际排查掌握4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2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5人;失控人员(即非红岗区本地户籍)34人。同时,加大安置帮教推进力度,共接收回归社会释解人员30人。

(二)以法律服务为重点,加律为民力度

一是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其中,刑事案件3起,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赡养5件,其他案件4件,受援人数27人。免费代写法律文书27份,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二是律所法律服务职能强化。红岗律师事务所不断强化法律顾问职能,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并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律服务力度。上半年,该所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4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45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570件次。同时,积极为各类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提供服务753次,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出义务咨询台3次,法律咨询470余人次。

三是148专线服务成效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我区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以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为平台,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上半年,148法律服务专线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咨询达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

(三)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加快xx普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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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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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按照上级司法行政会议部署和市委第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四个全覆盖建设,争创普法全国先进市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深化改革,夯实基础,创优争先,全局各项工作展开顺利。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学习调研引领全局

学理论,明重点。采取典型引路、集中宣讲,办班培训,内部交流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各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出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创建目标任务,报送创建工作情况11篇。学榜样,强队伍。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学榜样、争先进、创一流”活动,成立局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全系统80余名干警赴司法部杭州培训中心脱产专业培训。按选准配强的要求,启动司法所7名干部选任工作。组织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109人参加省厅职业能力培训考试。开展“公证助残月”活动,出证时间缩短一半。律师事务所诚信档案全部建立。办好“司法清风”专栏,组织财经案例讲座和警示教育。今年共收到“12345公共服务呼叫中心”任务单50件,签收率、反馈率、诉求人满意率均达到100%。学为用,强调研。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实践中的重难点问题,组织上报省厅“创客行动”材料10篇、调研课题9项。基层就司法所办公面积、专职调解员及经费保障等积极与镇(街道)党委政府沟通;完成市人大、市政协对普法工作视察和调研及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对法治建设及普法的调研,梳理“一五”到普法资料,为研究和评估xx普法板块提供了基础素材。组织信息员培训,改革表彰办法,信息排名无锡第一。上半年各级媒体用稿54篇。申报理论研究课题6个,省级采用论文3篇,市级1篇。

二、基础建设聚焦基层

一是突出规范化。贯彻全省县级司法局实战化暨基层基础建设会议精神,下发了《xx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253个村(社区)建立司法行政服务站,预计第三季度投入运行。先后组织了人民调解信息系统录入骨干培训、基层法律工作者培训5批次300余人。省厅人民调解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3个100%(所有人民调解组织100%使用管理平台,组织数和人员数100%录入,纠纷数录入率达100%),彻底解决了以往月报数据与系统实际输入不一致问题。目前全市专(兼)人民调解员共2191名,人民调解组织378个,核查人民调解个案11273件,发放人民调解个案补贴493330元。

二是突出实战化。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每月对全市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一季度研判信息《今年以来经济类矛盾纠纷增幅明显》,被省委《快报》采用。积极介入重大纠纷矛盾,在实战中提升能力和影响力。上半年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参与调解了顾山镇涉及金额5500万元的土地纠纷、澄江街道左右装饰装潢公司与雇佣水电工猝死纠纷、周庄一幼儿溺水死亡纠纷、虹桥实验小学保安猝死纠纷等均妥善调处。参与调解的丹芙春城小区192名购房业主与开发商的房产纠纷,进展顺利,局党组提出的中心要主动介入重大矛盾纠纷要求已初见成效。

三是突出专业化。市调处中心结合人大、政协对医患纠纷调委会的提案,加大对专业调委会检查指导力度,加强建设、环保、劳资等领域调研。今年以来,成功调解医患纠纷82起、消费纠纷7起,交通事故纠纷6529起。市领导到中心信访接待共安排22次,共接访94批683人,中心通过预访疏导群众约53批384人。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734次,排查纠纷4424起,受理调解纠纷9020起,成功劝阻群体性上访112批1251人次,防纠纷矛盾激化47起。中心直接接待来访群众1005批次XX余人,直接受理调处纠纷112起,指导相关专业调解组织成功调解纠纷共9818起。

三、矫正工作管理教育双向突破

今年以来,全市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05人,解矫462人,正常死亡1人,目前在矫765人;新增刑满释放人员839人,目前我市在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3671人。

一是严格规范调查评估。全市共开展各类调查评估528件,其中审前408件,诉前17件,罪犯假释前矫正环境评估21件,采信率在98%以上。

二是加大管理惩处力度。在全国“两会”期间实行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全稳定情况日报告制度,分阶段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监管工作检查。上半年共有8名社区服刑人员受到警告处分,3人撤缓收监。走访全市250户家庭困难的两类对象,先后赴丁山等监狱延伸帮教。

三是积极探索新型教育模式。通过与社会教育机构协作,组织17名矫正官和60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学习。将以往的被动灌输式教育改变为主动交流沟通式教育,探索了体验式教育新路径。省司法厅柳厅长在《司法行政信息快报》批示“厅办、研究室、社矫局阅研,xx社区矫正引入传统文化教育方法值得推广。 ”

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

一是深入推进法律援助质量规范年建设。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网络、全市共挂牌成立11个社会团体、15个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253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做到了一镇(街道)一站、一村(社区)一点 100%全覆盖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开展“法律援助质量规范突破年”活动,加强对案件的实质性审查,严格援助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准入制度,严格案件把控,完善非诉讼案件在各个环节的工作记录,确保案件诉讼率达85%以上。报送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资助案件7件全部获评,1件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获评江苏省十大优秀案例。上半年,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97件,其中民事案件384件,刑事案件113件;接待来电来访群众和网上咨询1916人次,“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接听758人次。

二是组织和动员法律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积极推动建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机制、考评机制、经费保障机制,下发了《关于规范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和值班费发放的通知》,从4月份开始,为承担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放值班补贴。注重开展诚信建设。3月份,局逐所逐人实地考核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当场反馈,并限期整改。4月份,全市18家律师事务所170名执业律师一次性通过省、无锡市级年度检查考核,律师事务所合格率、律师称职率均达到100%。

三是大力开展“法润暨阳春风行动”活动,积极开拓法律服务领域。1-6月份,全市律师事务所共代理各类案件2173件,涉及财产标的额4.22亿元,索回赔欠款2.29亿元。全市31家法律服务所共有法律服务工作者159名,担任企业、村(社区)法律顾问963家,代理诉讼事务1249件,代理非诉讼事务891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7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7500亿元,业务收费569万元,提供法律咨询983场次5120人次。市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件4036件,义务解答公证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减免公证费3.8万元。司法鉴定共收案457件,业务总量同比增长13%。

五、普法迎检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认真做好普法总结迎检工作。4月完成对全市的检查验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5月份,对全市15个镇街、44个单位部门分头考核,及时指导。二是研究并确立我市普法宣传的特色品牌和典型经验。认真对照考核细则,收集整理普法工作资料,制作了全面反映全市普法工作成效的普法台账22本,更新法治文化基地内容,制作了大桥法治公园展板,编制普法画册、优秀公益广告画册,完成了普法电视汇报片。三是学法考法形式多样。开展“法润暨阳宪法进万家”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下发《关于开展“法润暨阳·宪法进万家”主题活动的通知》,聘请讲师团讲师讲授宪法课,印制宣传单海报进街道楼道8000份。组织普法讲师团在全市开展宪法知识的巡回宣讲,组织开展“全民学宪网上学法知识竞赛”等普法惠民活动。开展“12348 法润千万家”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广场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活动,发放法律书籍300余本、资料XX余份。突出机关单位普法主体责任,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 1月10日组织全市公务人员 4553人学法考试,同比增加一千余人;2月22日 组织全市49名新提拔的市管副科职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4月份,联合市委宣传部、教育局等单位开展“法律进校园”工作推进会暨《青春的歧途》首发赠书活动,全市96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普法导师、各镇(街道)普法联络员200余人参加了培训,发放法治事故集《青春的歧途》多册。

下一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打算

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要求,结合上级的指示精神和当前的主要任务,围绕中心,优化服务,狠抓落实,争先创优,圆满完成年度各项任务,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主要抓好以下几点

一、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为落实年度各项工作提供坚强动力。认真学习中央依法治国的精神,扎实推进全省基层基础会议要求,把司法行政系统打造成了一个坚强有力的实战整体,使司法行政的各项职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突现出来。坚持建章立制、加强教育、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全系统社会形象。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载体、创新学习形式,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让精通本职成为干警的努力方向;推进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岗位目标、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发挥监察职能,建立依法行政检查督查定期通报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着力建优做强基层实战平台,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加强镇(村)公共法律服 务中心(司法行政工作站)建设。 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了困难和问题;大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文件,力争年底“人员落实、报酬落实、工作落实”。按照“做优司法站”的思路,丰富和拓展服务渠道和形式,提高服务效能。推进公调、检调、诉调、访调对接工作。着眼“做强司法所”,围绕“大型所”、“司法所基本保障规范化建设”等课题搞好调研。

三、着力推进矫正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矫正管理教育的质量。规范运作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力争12名社工等事宜尽快落到实处;配强矫正安帮队伍,督促各镇(街道)按照省厅要求比例配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规范矫正工作程序和制度的落实,督促“三防”专项活动落到实处;积极研究探索社区矫正公共道德文化教育活动,践行“以文化人”思想,提高矫正质量;规范各乡镇街道劳动教育基地。全面推广使用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将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监控率提升到90%,重点社区服刑人员使用新型技术定位设备。利用矫正试点十周年契机,召开纪念表彰会, 筹划制作画册、开设电台专栏、拍摄专题片等宣传活动。

四、着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打造充满活力讲究诚信的法律服务团队。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律师行业诚信建设,增强法律工作者服务大局的意识;进一步深化“法润暨阳法律服务行动”,不定期开展企业回访;坚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村(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广泛开展律师公益服务基地规范化建设活动,充实公益服务站(点)的服务内容。继续做好律师参与市领导信访接待工作,有效协助处理疑难信访、涉访信访等。深化“法律援助服务为民”活动,规范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巩固全覆盖阵地,构建规范化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加强质量监督,加大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庭审旁听和抽查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案件质量水平。大力推进法律援助示范(合格)站(点)创建工作,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实现法律援助工作“全覆盖”。

五、着力抓好普法迎检和调研布局,争创全国普法先进。扎实做好普法30年普法工作的梳理,力求把握发展规律。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加强法治副校长、普法导师的业务培训,指导各校根据省、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标准,举办“法律下乡”、“法治对话”、“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各种送法惠农活动,切实帮助广大农民工和流动人口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夯实基础,全面提升普法工作质效。加强普法阵地和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普法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加强合作,精心谋划“七五”普法规划和“12·4”系列宣传活动。

六、着力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全面加强对工作的信息指导和服务保障。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厅将修订出台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工作意见,运用信息化手段获取考核数据。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对内网络,重点建设一个信息管理的数据库系统,负责处理和收集司法行政业务数据和与相关部门共享数据的平台,打通各业务专网的数据共享和处理。对外扩展司法行政网上服务的网络平台,不断提升运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化指挥协调工作的能力。按照《关于基层司法所绩效评估办法》、《关于加强基层创新和品牌工作的意见》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的依据,加强阶段性的业务工作指导和检查,做到年前有部署,半年有回顾,年终有督查。

县司法局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20xx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2) | 返回目录

县政府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把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条主线,把提高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作为重要突破口,以法治大足建设为载体,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奋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为持续实现渝西领先、全市一流,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以推进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为重点,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建设法治大足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

(一) 注重法治实践,推进法治区县创建活动

扎实开展法治大足建设工作。与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全县贯彻平安会议精神建设法治大足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了《法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顺利开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即培育1个乡镇(街道)、10个村(社区)、106个大院(小区)为普法示范单位。投入近3万元在、xx镇开展示范工作。制作法制宣传专栏3个,固定普法宣传标语58条,为3户普法示范户购置dvd、法律书籍、书架等普法设备。达到了普法工作有新亮点、新模式,示范引领全县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目的。

认真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开展了第五批2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使我县80%的村达到了民主法治村、70%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在全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评选表彰十佳学法单位和百佳学法个人活动。

(二)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月底,组织全县13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制理论知识考试。与教育局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5月中旬,xx街道办事处西禅小学开展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高于一切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辅导课。6月到中敖中学播放了《为了明天》等法制宣传教育片,深受师生好评。会同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还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净化了青少年学生的成长空间。元旦春节期间,集中组织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开展了执法为民、平安共建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现场法律援助咨询、普法知识宣传。6月,我局联合县安监局、计生委等十余家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广播、宣传刊物和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质量。在法律六进的基层上,依托民政、司法、工商等部门,安排律师、法律工作者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形式开展法律进中介和法律进监所活动。

利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土地日、禁毒日、世界水日、环境日、消防日等节日,大力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和新颁布的《食品卫生安全法》、《消防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上半年,深入到街头、社区、农家小院开展法制宣传44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3.5万余份;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30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放映法制电影4场次。

二、法律援助工作

根据县委、县府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切实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水平的要求,县编委批复了《关于设置街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请示》,同意在xx街道、xx街道、xx镇等24个街镇乡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法律援助工作站成为常设机构。建设以农民工为重点服务对象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着力加大对我县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

(一)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惠三农活动。以法治大足建设为抓手,编印法律援助惠三农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法律援助手册》、《法律援助联系卡》、《援助案例选编》等多种资料分发到基层农村,发放公开信10000余份,分发宣传资料150000册份。

在万古、等公路沿线制作路边宣传广告牌。在街镇乡继续完善一村一标宣传,深入每个村(社区)、农民工聚居地,有效覆盖宣传面。

利用新闻媒介把法律援助各项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件和事例向社会各界传递,在大足报等媒体专栏针对群众关心的法律援助作了大量节目,县领导发表讲话等向全社会营造关心法律援助、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利用一村一顾问讲课等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以建设绿色通道为抓手,推行法律援助全程代理。一是大力建设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站。在全县292村(居)全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做到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全覆盖,使得基层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不出村、居就能获得相应法律援助服务。二是推行便民窗口服务。在临街、交通便利的地方设立便民接待场所;进一步整合12348法律咨询热线接线能力和解答质量,最大限度便利困难群众来电、来访咨询;采取法律援助站全程代理的方式有效解决群众来回奔波的麻烦,同时采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对当事人申请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次告知申请相关事宜;发扬盘龙精神,为残疾人设置无障碍通道,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受援人,实行上门办理法律援助等服务,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法律咨询设置了专门接待室。三是开辟农民工和困难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免予经济审查,采取先受理、后补交材料的做法,保证此类案件的及时受理、及时办理。对群体性农民工矛盾纠纷,实行三优服务,即优先受理、优先接待、优先办理,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四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农民工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主张社会保险待遇等事关农民工生存、健康等权益事项上纳入援助范围,降低申请门槛。

(三)以法律援助效果为先,创新服务模式。一是采取提前介入,对于医疗纠纷、劳动纠纷等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前介入,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受援人积极收集证据,代理受援人参与协商、调解,尽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助人权益。二是积极开拓非诉讼法律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积极鼓励采用非诉讼手段来先行寻求解决矛盾纠纷的可能性,尽量为受援人提供解决问题的多种办法和措施,为当事人节约成本,节约时间。

(四)以法律援助质量为核心,规范制度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全程跟踪监督制、联系人回访制、重点案件旁听制等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从指派到案件归档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要求,保证各项监督程序到位,对案件质量进行有效监控和动态管理,确保案件质量。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20xx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3) | 返回目录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 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2022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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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上半年,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强化队伍建设,巩固和发展各项工作成果,为深化平安建设、创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一、扎实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我市依法治市进程

今年是四五普法最后一年,紧紧围绕总结验收、创建学习型城市和国家级文明城市等中心工作,做到四结合,有效推进了我市民主法治化水平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结合民主法治村建设,全面参与当前**市重点工作。将民主法治村建设与贯彻落实三农政策、打造平安千村工程、禁毒专项斗争等工作结合起来,突出抓好换届后村干部、村级人大代表的法制培训工作,和市委组织部联合编写村双委干部培训教材,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3月2日,创办《法治报》,有针对性地选登了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并向有关单位、各村居免费发放1万余份,及时为我市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参照性的法律依据。

二、结合重点对象学法工作,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大力加强领导干部、未成年人、外来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学法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和任职资格考核制度、学校法制教育考核机制等。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继续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组织中学生法制宣传志愿者到市戒毒所开展送法进监所等多项活动。六一前夕,组织人员到山老区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活动,给学生上法制课,并送去法律、科普书籍等。抓好依法治企,探索企管人员法制教育新方法,组织律师到民营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完善外口法制教育基地。

三、结合总结验收工作,做好新一轮普法工作调研。制订四五普法验收标准,明确乡镇和有关部门考核要求,制作反映**市四五普法成果的展板和音像资料,全面开展四五普法工作验收和档案规范化建设。四是结合12?4法制宣传日,开展全民法制教育20周年纪念系列活动。2月4日,我局和市创建办等单位共同举办四进社区大型广场文艺晚会;开展大型法律知识宣传活动;配合市妇联、市工商局做好三八妇女维权周、婚前卫生检查、计生法律知识、3.15法律咨询等活动;6月15日至17日,以市宣传部文明超市为载体,在山老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配合市委、市政府,积极开展禁毒、反邪教、综治宣传月等专?,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148中心在做好12348热线电话、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法律咨询窗口工作的同时,主动扩大服务领域,积极参与各类纠纷调处工作。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多次受到上级的肯定和赞赏,获得**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1-6月,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212件,其中民事案件53件;148中心共接电话法律咨询41次,接待群众来访76批226人次,并在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设立法律咨询窗口。

四、继续抓好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保障市场经济法律秩序

认真组织律师参与每月15日市委、市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接待工作,指派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参与市公安局长大接访活动,发挥律师特定身份的作用,为党政领导处理信访问题提供法律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市律协分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不断建立健全制度,1月10日,**市律协分会成立了业务指导和惩戒组、维护权益组两个专业组,加强行业管理和指导。2月,我局选派律师成立**市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进一步发挥律师服务社会作用。3月5日,律协分会首次组织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部署xx年律师工作重点,推进律师业健康发展。开展律师所规范建设年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活动措施,从律师个人、律师所、整个律师行业落实活动要求。加大规模所创建力度,

将律师所与律师所进行强强联合。做好对公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职责,指导公证处加强内部管理。从4月份起,开展为期5个月的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进一步完善基层法律服务者诚信档案建设,积极引导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调整布局和向非诉领域、公益性社会服务方向拓展业务。上半年,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926件,其中刑事案件170件,民事、行政诉讼案件732件,非诉24件;担任法律顾问132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代理案件387件。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五、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加强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

自1月份开始,组织本系统9个党支部、62名党员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和党员队伍特点,周密部署,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到6月底,已圆满完成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各项规定动作,取得良好成效。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三树一创教育实践活动,出台《**市司法行政系统礼品登记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行为,与本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五讲五比活动。继续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学习型机关(单位)创建活动,制订年度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局机关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在坚持每月2次的政治学习和每周一次学习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红五月读书活动,继续抓好调研工作。健全和完善干部谈心制度。深入开展效能革命、公正执法树形象和组织开展社会评机关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制定《**市司法局警务用车驾驶人员守则》、《**市司法局警务用车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公车管理。积极组织干部参与各项公益活动,如组织参加慈善募捐、无偿献血和**镇社区千人迎春环城跑等活动。举办庆三八、五一运动会和联欢晚会等,丰富干部职工生活。

区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20xx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2) | 返回目录

按照市局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以排查摸底为基点,大力维护辖区稳定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再上台阶。继续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调访一体化”机制,不断整合辖区调解信访力量,力争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上半年,我区以国有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承包、城市建设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复员转业军人待遇等当前突出影响稳定问题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74起,成功72起,成功率达97.3,确保了全区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辖区稳定。

二是释解排查安置帮教工作圆满完成。按照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立足村屯、街道社区,配合公安部门,对XX年12月1日----XX年4月30日期间释解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上半年,共书面档案接收释解人员81人,实际排查掌握4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2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5人;失控人员(即非红岗区本地户籍)34人。同时,加大安置帮教推进力度,共接收回归社会释解人员30人。

(二)以法律服务为重点,加律为民力度

一是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其中,刑事案件3起,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赡养5件,其他案件4件,受援人数27人。免费代写法律文书27份,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二是律所法律服务职能强化。红岗律师事务所不断强化法律顾问职能,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并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律服务力度。上半年,该所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4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45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570件次。同时,积极为各类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提供服务753次,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出义务咨询台3次,法律咨询470余人次。

三是“148”专线服务成效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我区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以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为平台,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上半年,“148”法律服务专线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咨询达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

(三)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加快xx普法进程

一是大力举办“法律广场”活动。以“法律广场”活动为平台,加快普法活动进程。5月25日,我区组织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各街道司法所及区民政、信访等单位人员,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红岗社会”为主题,举办了XX年第一期法律广场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单)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上半年,以社区为重点,我区确立“两节”期间稳定、“3.15”消费者权益日维权等每月节日活动主题,组织街道、村镇通过举办图片展览、展出宣传板报、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举办社区妇女法制培训班等形式,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先后举办社区法制宣传活动9次,展出宣传板报270块,悬挂宣传条幅140条;举办社区义务法律咨询4期,法律咨询120余人次。

三是继续深化法律进农村活动。为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我区以农村干部和党员骨干为重点,深入推进送法进农村。上半年,通过与区信访、民政、农林、检察、法院等单位配合,立足区委组织部农村“两委”干部和党员冬季培训活动平台,举办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党员法制培训班,参加人数达300余人次。同时,依托农村大集,大力开展农村法律大集活动。6月5日,以为维护奥运稳定为主题,联合区信访办、环保局、文体局等多家单位,深入杏树岗镇举办法律大集活动,共发放“迎奥运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手册”50余册,并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0余个。

(四)以提档升级为目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不断加强自身行风建设。司法局在被评为XX年红岗区“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单位的基础上,XX年继续加大“优质服务,优良作风”窗口示范单位创建力度,不断加快系统诚信建设,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上半年,在大庆日报、大庆晚报、红岗区政府网、石油之都报等媒体刊发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简报15篇。同时,积极参与我区各项行风活动,如5月10日主动参加区纪检牵头的“行风热线公仆日”活动,组织律师、公证、“148”法律服务热线等人员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

二是加快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步伐。XX年,我区省级达标单位4个,市级达标单位11个。为加快我区法治建设进程,上半年,我区充分借鉴金山堡村、十六中等创建省、市法治单位有益经验,进一步加大法治单位的创建力度,力争使创业街道、八百垧街道等2-4个社区达到省、市级法治单位标准。

三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加快我区司法所规范建设,组织基层司法所不断向先进单位学习,强化规范服务。上半年,全区6个司法所进行统一规范,人员、车辆、微机、传真、办公桌椅等硬件设施都已配备,办公场所均2间以上,乡镇街道设有调解庭,村、社区设有调解室,全部符合规范化要求。

四是夯实公证处恢复基础工作。为给辖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健全司法系统机构,我区把公证处恢复作为一项全局性重点工作,积极与省厅市局进行协调,选派公证员参加全国公证员统一培训,并完成了办公室配备装修等工作,为我区公证处恢复夯实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普法力度还有待加大。外来人口流动性大,基层普法人员少,各项任务较重,力量有限,普法难度较大,普法教育亟待加强。二是司法队伍培训还不够。由于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特别是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而法律专业性较强,新法出台多,司法队伍业务相应培训还跟不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司法队伍素质还有待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距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农村的要求还有距离,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需要。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司法行政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的大局下,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切入点,落实普法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任务;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出发点,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新机制;以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以律师法律服务为突破口,提高律师服务质量;以创建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业务精、能力强的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重点突出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依托载体活动,加大xx普法深度。下半年,继续以“法律广场”、“法律大集”两项大型普法活动为载体,联合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街道社区和杏树岗镇分别设立“法律广场”和“法律大集”两个大型现场免费法律咨询平台,为我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二是加大协调力度,全力恢复公证处。下半年,我们继续加大与省厅沟通力度,尽快恢复公证处。同时组织公证员到兄弟发达县区参观学习,使我区的公证业务迅速开展起来,解决我区广大居民办理公证难的实际问题。

三是狠抓人民调解,维护辖区稳定。以维护奥运稳定等为重点,充分调动并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力量,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实行调访一体化,有效抑制不稳定因素,尽快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格局。

四是积极争取支持,加快司法所建设进程。下半年,我局将把司法所建设工作的重点放在没有统一配备办公设备的3个街道司法所,积极向上争取,力争获得省、市配套办公设施、司法所专项建设资金支持,使我区所有的街道司法所达到规范化标准。

XX年6月

区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20xx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3) | 返回目录

今年上半年,**区司法局党组一班人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通过“公正执法树形象”、“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规范教育树形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活动的开展,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狠抓内部管理,强化工作秩序的规范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勇于创新,真抓实干,使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全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四五”普法工作不断深入,“大调解”体系建设得到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法律服务事业有了进一步发展。安置帮教工作措施落实,避免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问题,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一、强力推进“依法治区”,努力使全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台阶

(一)、认真制订XX年法制宣传工作意见。根据市《XX年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与区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XX年全区法制宣传工作要点》,对全区全年的法制宣传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认真做好全区公务员“四五”普法考试考核工作。1月14日,区委宣传部、区人事局、区司法局联合组织了全区公务员“四五”普法考试工作,全区共设32个考场,闭卷考试。全区1100余人参加了考试,司法局承担了阅卷工作。

(三)、创新宣传形式,开通**区司法局普法网站。XX年4月28日,区局普法网站正式开通,该网站设有司法动态、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局长信箱等栏目,进一步拓展了我区普法宣传的渠道。

(四)、编印基层普法读本《村(居)民法律知识100问》。针对农村普法书籍较少的现实,区局组织力量,编印了《村(居)民法律知识100问》普法小册子,该书收集了一些与村(居)民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并附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标准,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该书由区委书记夏文达同志亲自作序。

(五)、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村村行”活动。2月5日,组织佩剑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在广场社区设立了法律咨询处,义务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拉开了法律进社区的序幕。同时,出动宣传广播车巡回广播宣传,为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及50多个村送去了法律书籍XX余册,宣传挂图500套,起到了很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六)、精心组织,参加全市大普成果展,并以此为契机,在全区开展大普法宣传活动和“一日一法”宣传活动。据统计,在“大普法”期间,共展出展板200余块,悬挂20余幅过街横幅,发放10000余份宣传材料;市司法局还带了20多块展板参加我区的大普法宣传活动,区委副书记刘厚远、区人大、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到现场参加活动。此后,从5月26日至6月10日,又组织了20家执法单位在我区惠客隆门前开展了“一日一法”宣传活动,使大普法宣传活动更加深入人心。

(七)、对四五普法考核工作进行了调度布置。5月26日,我局召开了由区有关单位宣传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议对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进行了布置,对有关部门承担的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了考核工作要求,这次会议对迎接四五普法检查验收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

XX年上半年,全区共发生纠纷527起,调解527起,调解成功510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起14人,人民调解协议被法院采用7件;全区法律工作者共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294件,办理法律援助27件。至5月30日止,全区共刑释解教人员44人,解除劳教16人,均落实了帮教措施,避免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问题,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一)、进一步加强“大调解”建设工作,组织健全,制度完善。一是充实司法所工作人员,落实司法所人员工资待遇,为大调解工作的开展夯实基础。二是通过优化调解队伍结构,严格规范任职条件,并对全区200多名骨干调解员和司法所长进行集中培训,使调解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提高调解中心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四是围绕中心,搞好服务,重点围绕城乡热点、难点和群体性集访案件,有力保障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预警信息员制度。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网络,推行“中心户长信息员”预警机制。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从制度入手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同时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消灭在激化前,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三)、认真开展压降民转刑专项活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今年4月份为“压降民转刑案件专项活动月”。为此,区局成立了压降民转刑案件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关于开展压降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全区司法干警、人民调解员、信息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拉网式的排查,深挖纠纷苗头,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纠纷隐患进行疏导、调处,分类汇总,设立专门台帐,制订调处预案。经统计,我区在此次专项活动中共排查出各种纠纷隐患221起,对此,区局已指派专人负责,确保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四)、加强基层司法所、村级调解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对司法所全年工作进行量化管理,百分考核。并强化镇、村两级基础工作台帐规范化建设,统一要求,统一印发,使镇村两级基础台帐又上台阶。

(五)、做好社区矫正试点推广的准备工作。一是落实对象,摸清现状。通过排查摸底,我区有社区矫正对象145人,区局已分类统计,打印成册。二是组织全区10名司法所长参加市局举办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努力锻造高效精干的社区矫正队伍。三是落实社区矫正试点镇。经过调研,区局确定在**镇、塔山镇进行试点工作,现办公设施等已落实到位,即将接受社区矫正对象的移交工作。

(六)、落实帮教措施,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一是指定专人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强化档案管理。二是狠抓两劳人员的来信、来访工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三是继续做好“六清”工作,注意宣传发动群众,在各村成立帮教小组,志愿者队伍,确保每名回归人员进村后都能得到很好地帮教。

(七)、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今年1月份,我局在全区开展了法律

工作者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重点是针对法律服务所存在的法违纪及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进行整改;并对违反规定,私自转所的3名法律工作者进行处罚。同时,在3月份,对全区9家法律服务所、33名法律工作者进行年检、注册,做好申报工作。

三、加大对律师、公证的管理力度,精心打造法律服务平台

(一)、认真执行上级关于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区律师队伍中认真开展律师教育整顿活动。上半年全区律师办案150余件,无一例投诉案件发生。

(二)、积极配合区信访局进行律师接待群众上访工作。及时制定接待计划,律师准时上班接待。

(三)、XX年上半年,全处共办理公证3905件,其中民事类公证355件,经济类公证99件,信用社小额贷款公证3449件。一是开展“四学”活动,即学政治理念,学业务技能,学创新意识,学道德规范,强化学习意识,打造“学习型”队伍。二是强化内部管理,重点把握受理、审查、审批、收费、出证等四个环节,实行办证与收费分离制度;同时,认真做好公证投诉查处工作。三是加强质量管理,制定并遵守“四不”“、四坚持”,打造公证“精品工程”。四是紧紧围绕“公证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开展公证整顿活动。

四、以民为本,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使弱势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XX年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24件,其中民事13件,刑事11件,解答法律咨询126余人次,受援人数34人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

(一)、强化规章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的运行机制。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建立了“四项制度”,即统一立案审批制度、完善援助公示制度、受援人意见回访制度、案卷统一归档制度,通过这一系列制度的实施,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初步走上了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整合内外资源,拓展法律服务渠道。一是督促律师切实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二是鼓励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三是吸纳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活动;四是加大法律援助中心自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

(三)、依法维权,确保弱势群体的利益。年初,一外来工张某上班时,从塔吊上掉下来,造成脊柱严惩受伤,构成四级伤残,用工单位付了部分医药费后,便不问了。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张某亲属的申请及时指派律师为其申请劳动促裁,同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最终为受援人索赔工伤补偿10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四)、以创建江苏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为契机,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XX年5月,按照市局苏司援[]2号文件要求,在人员素质、硬件水平和台帐建设方面下功夫,积极开展“江苏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创建工作。通过创建活动,促进我区法律援助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五、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等活动,积极推进队伍建设,塑造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一是认真组织,搞好思想动员。二是实事求是,做好分析评议。三是开门纳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四是在广泛征求意见多层次的反馈基础上,做好自我分析。五是求真务实,开展民主评议。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司法干警们的思想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工作主动性有了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党员同志们能始终坚持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衡量自己,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六、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一是继续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二是党组一班人始终能够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领导班子坚持做到廉洁自律,清正做官,正直做人,做到勤俭办一切事情,不搞铺张浪费。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司法局党组一班人也清醒地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首先是学习还需加强,搞好政治业务学习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加强学习,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二是党组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工作很重,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创新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一是加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完善和落实理论学习制度,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二是抓好民主集中制各项具体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战斗力;三是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坚持定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现状进行调研分析,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四是要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建立长效机制,推动队伍的作风建设。

二、做好“四五”普法的考核验收工作。通过考核验收,我们将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迎接省、市对我区“四五”普法检查验收。

三、组织好全民普法20周年纪念活动和“12·4”全区法制宣传日活动。今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我区将组织一系列活动纪念全民普法20周年,并把该项活动与第五个全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起来,形成声势,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继续完善和深化全区大调解机制的健全,开拓性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狠抓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落实工作,经常检查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的落实情况。将安置帮教对象落实到人头,坚决杜绝脱管、漏管现象。按照市局相关要求,抓紧进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前期准备,争取在下半年有所突破和尽快展开。

五、落实预先纠纷排查工作制度,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是对群体性上访的重要线索和纠纷隐患,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警惕性,一经发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并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二是在节假日及党和国家的重大活动举行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确保我区在假日和国家的重大活动举行前我区的社会政治稳定。三是充分重视基层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于人民来信,局领导亲自抓、亲自批办、督办,将基层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抓紧抓实,以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六、加大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力度。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拓宽法律援助资金筹集渠道,力争建立法律援助基金会。进一步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切实保证办案质量。

七、以“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为契机,狠抓公证内部管理,强化公证队伍素质的提高;进一步完善公证质量检查监管制度,坚持不懈地加强质量监管,特别是要抓好立卷归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办证程序,提高公证质量;继续努力做好我区的拆迁公证工作,促进稳定,服务政府。

下半年的工作任务很重,现实中也存在许多困难,但我们坚信有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有政法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有全区司法行政干警的共同努力,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为全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最新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20xx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4) | 返回目录

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

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 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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