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工作总结15篇

发表时间: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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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1

第八条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渠道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村集体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政府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列支的部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利息及其他收入、其他可用于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资金。

第九条 被征地农民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以征地时当地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准。征地时男满16-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年限为;女满16-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年限为。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每超过一周岁,缴费年限减少一年,但缴费年限最低为5年。

第十条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采取“政府出一块,村集体补一块,个人缴一块”的办法共同筹集。筹资比例:个人和村(居)集体承担筹资总额的70%,从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补助费中列支或抵缴,不足部分由村(居)集体和个人补齐;市政府承担筹资总额的30%,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列支。

第十一条 土地被全部征用的被征地农民直接列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一次性缴清基本养老保险费:

缴费总额=征地方案批准当日当地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缴费年限×12(月)

其中,个人和集体缴费金额=征地方案批准当日当地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缴费年限×12(月)×70%

政府补助金额=征地方案批准当日当地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缴费年限×12(月)×30%

第十二条 土地被部分征用的农民,首次被征地时列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缴清当次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后按每次被征地的比例,分次缴清基本养老保险费:

每次缴费金额=征地方案批准当日当地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缴费年限×12(月)×个人承包土地当次被征比例

其中,个人和集体每次缴费金额=征地方案批准当日当地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缴费年限×12(月)×个人承包土地当次被征比例×70%

政府每次补助金额=征地方案批准当日当地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缴费年限×12(月)×个人承包土地当次被征比例×30%

个人承包土地被征比例=个人当次被征土地面积(亩)÷首次参保前个人承包土地面积(亩)×100%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2

xx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二00六年工作总结    二00六年,我中心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和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心领导班子的有力带领下,全体工作人员团结一心,扎实拼搏,锐意创新,开拓进取,各项工作齐头并进、进步长足。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成绩    全年工作主要亮点有八。一是养老保险费征缴保持稳定。采取实行征缴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征缴协管员”制度等工作措施,迎难而上,功坚克难,不断加大征缴力度,强化征缴实效。今年在xx区企业形势极其严峻的情况下,全年征缴养老保险费000万元,征缴率0%。二是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持续正常。不断健全完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发放工作服务水平,全年发放养老金000万元,深受离退休人员好评。三是养老保险扩面稳步推进。紧抓全省统一开展扩面征缴专项活动的有利契机,乘势而上,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全年新增参保企业0家,新增参保职工000人。四是养老保险纳入市级统筹工作顺利完成。目前中心各项业务工作均与市中心实现良好衔接,诸项业务运转高效、有条不紊。五是退休人员增资工作高效开展。将增资工作作为阶段性中心任务,中心工作人员全员动员,分工协作,牺牲节假日,确保了每一名退休职工增资数据的准确无误,保质保量地完成了近万名离退休人员的增资任务。六是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工作精准无误。积极借鉴外地经验,实现退休人员待遇微机核算,大幅度提高了待遇审核工作的工效和准确性。全年审核确定退休人员待遇000余人次,无一出现失误。七是养老保险财务管理工作日趋规范有序。逐步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狠抓制度落实,实际工作中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上级财务工作规程要求办事,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万无一失。八是养老保险稽核工作精细严谨。今年按惯例对发放养老金人员进行了认真年审,审查工作坚持做到严格细致,逐人对照,逐人过关,共检查离退休人员9000余人,停发养老金760人,通过检查避免基金损失80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科学管理,优化工作机制。良好的工作机制是确保一项工作不断取得突破的重要保证。我中心坚持从建机制、建制度着手,以先进的工作机制提工效、促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日趋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立征缴、扩面等项工作目标责任制,科学分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实行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肩上有任务,强化公文写作责任,实施奖惩,充分调动起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建立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工作机制,定期召开班子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重大问题,部署下步工作;建立工作成效检查机制,定期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以利下步工作。    (二)开拓进取,创新工作方法。我中心根据当前扩面征缴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胆探索开展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中心领导针对当前养老保险工作任务繁重,而自身工作力量有限的现实,经过深入企业、基层认真调查研究,自从事公益岗位人员中优选36名文化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社保政策法规、待遇确定等方面知识培训,聘任为“征缴协管员”,分赴全区街道、社区开展社保知识宣传、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该办法采用以来,全区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的社保意识明显增强,到劳动部门咨询相关政策的人员明显增多,效果正在日益显现。    (三)注重学习,提高人员素质。我们将加强学习作为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升中心整体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定期举办业务知识讲座,请中心领导、业务骨干讲授业务知识,解读最新政策,开展业务政策大讨论,共同学习,共同提高;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股室间自学,相互介绍各自业务内容、工作流程,加强沟通,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以使工作人员都能业务精通、一专多能;鼓励工作人员自觉利用工余时间开展自学,全面学习微机操作、计算机软件使用、财务会计等多方面知识,积累知识,以学促工,打牢做好本职工作的坚实基础。    (四)严格要求,强化组织纪律。具有严明的工作纪律是保证一支队伍不断取得新成绩的重要条件。我中心对工作人员坚持严格管理,从严要求,要求工作人员认真遵守中心的日常作息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切实做到按时上下班,无特殊情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3

论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及其救济程序

现行的征地制度具有三个立法缺陷:1、征地范围太宽,难以约束政府滥用征地权;2、集体土地使用权产权模糊,影响被征地农民享有充分的财产权;3、对于政府违法征地及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缺乏有效的制裁救济措施。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征地制度,从法律的角度讲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规范政府征地行为,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应该用法律1、明确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2、明确侵犯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的制裁和补偿措施;3、明确被侵权的被征地农民享有的司法救济程序。以防止国家公权侵犯农民的私权,政府行政权侵犯农民的财产权,建立一个公正、有序、和谐的新的征地制度。

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给予补偿的活动。在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不断加大的背景下,中国土地征用量逐年攀升,因城市建设和工业建设,每年征用土地将近20万公顷,由此产生的农民失地问题日益严重,因征地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已占全国农村群体性事件的65%以上,征用农民土地引出的一些矛盾,是当前某些地方不稳定的因素。如何改革和完善现有征地制度,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

现行征地制度具有国家强制力,被征地农民不享有拒绝被征地权,依法只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依法获得赔偿权和要求批准征地的政府进行裁决的权利。但由于征地范围太宽、集体土地所有权产权模糊以及对于违法征地行为缺乏有效的制裁补偿措施,导致征地权被滥用的现象大量存在,征地权的滥用则导致国家公权侵犯农民的私权,政府行政权侵犯农民的财产权,其结果是损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所以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征地制度,从法律的角度讲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规范政府征地行为,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将现行征地制度的三大主要立法缺陷简要分述如下:

依据现行宪法和土地法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用土地,但由于法律对公共利益没有明确的界定,加上现行一级建设用地市场的供应由国家垄断,用地单位采用与政府签约的方式委托政府出面征地,政府再将征后变为国有的土地出让给用地单位,导致各级政府在政绩工程或财政利益的驱动下,以建开发区、大学城、大广场、大项目的名义广泛征用土地。若农地进一步大量减少,将可能威胁我国的粮食安全,同时还将导致部分农民可能陷入“种地无田、就业无门、社保无份”的三无困境。

缺陷之二:集体土地使用权产权模糊,影响被征地农民享有充分的财产权

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单一个体农民并不享有独立的农地所有权。所以尽管农民享有相关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却不能依此对抗国家的行政强制征地权。在被征地及相关青苗补助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的制定方面,尽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农民有知情权和参与权,但因农民没有议价权及相关补偿标准的最终决定权,因此在是否征地以及给予多少补偿方面农民都处于被动接受的位置。“由于农民没有行使权利的组织形式和程序,行使农村土地所有权,特别是行使出让土地的权利的,往往是乡和村的干部,依赖土地为生和最珍惜土地的农民,往往在出让土地问题上没有发言权”。

缺陷之三、对于政府违法征地及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缺乏有效的制裁救济措施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定有权批准征地的是省级政府和国务院,具体实施征地行为是由市、县级政府组织负责的,在具体征地的过程中,先征地后办手续、征地过程中不进行公告、不及时给付征地补偿款,以种种手段强迫被征地农民拆迁的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因被征地农民没有拒绝征地权、没有议价权和征地补偿价格的最终决定权,产生争议后又没有公开、透明的可以诉诸的法律救济手段和司法评价标准,导致农民只能通过上访的方式解决征地过程中的相关冲突和矛盾。

如上所述,现有征地制度的弊端不是政府的征地行为无法推进,而是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所以如何重新明确构建被征地农民的权利体系及被侵权时的救济方法是当务之急,只有明确构建被征地农民的权利体系及被侵权时的救济办法,才能从法律的角度限制和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并充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重新明确构建被征地农民的权利体系及被侵权时的救济方法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是与政府实施征地具体行政行为中应履行的义务相对应的。只有明确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才能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才能有效地限制政府征地权的滥用。同时,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不能仅停留在政策和部门规章、不统一的地方性法规的层面上,应当制度全国统一适用的规范征地行为的法律、法规中,这样才能体现法律的权威和统一。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体系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该权利是指在征地机关的征地行为不符合法定目的、征地前未履行法定手续、未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的情况下,被征地农民有权拒绝交出相关土地,有权拒绝拆除或清除地上附着物或者青苗,有权提起要求停止非法征地的侵权之诉。

现行的征地制度中缺少关于被征地的农民在什么情况下有权拒绝被征地的规定,相反,对于征地补偿争议不影响政府强制征地的推进、征地机关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却规定的很明确,同时,拒绝被征地的'农民还可能被以防碍公务或寻畔滋事等罪名被拘留、逮捕,所以在现行的征地制度中,征地行为的国家强制力表现得非常充分,而如何制约和规范这种国家强制力的行使却规定的不明确,这种立法现状也是造成征地权被滥用的一个原因,所以只有明确被征地农民的法定拒绝被征地权,这样才能从事前防止和限制征地权的滥用。在下列情况下,应赋予被征地农民享有拒绝被征地的权利:

(1)、征地机关的征地行为不符合法定的征地目的,被征地农民有权拒绝被征地;

国家应尽快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合法的征地目的的范围。包括明确现有的“公共利益”的具体含义和征地类型,同时将商用目的的征地从现有的征地制度中分离出来加以区别对待,即在商业目的征地的情况下,一方面要符合国家的城市规划及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要求,同时还要赋予被征地农民自行议价的权利。在征地机关的征的目的不符合法定征地目的的情况下,明确被征地农民有权拒绝被征地。

(2)、征地机关征地前未履行法定手续的,被征地农民有权拒绝被征地

征地行为法律性质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实施具体行行政行为时除应具备职权依据外,还应有法律依据并符合法定程序。依现行的征地制度,征地机关在征地之前应履行“两公告一登记”的手续,并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听证制度。其中“两公告一登记”是指: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自接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要及时发布征地公告。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有关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以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组织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用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要在被征用土地所在村组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其他权利人持土地证书等有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听证制度是指各地拟定或者修改征地补偿标准、拟定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时,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组织公开听证,认真听取和研究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他权利人的意见,确保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切实可行,符合被征地农民的意愿。

(3)、征地机关未及时足额地支付补偿费时,被征地农民有拒绝征地的权利。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辽政党[]27号)中明确规定:“要依法及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没有足额到位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交地,有关部门不得办理供地手续。”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46号)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征地拆迁的各项费用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用地单位按合同有关条款确定的支付比例全额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按规定支付后,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期限交付土地;如征地拆迁补偿费未按规定支付的,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依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虽然规定被征地农民享有关于征地补偿价格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但是由于决定补偿价格的最终决定权掌握在政府手中,所以难以从根本上保证被征地农民能够获得公正、足额的补偿。建议区分因公共利益的征地和因商业目的的征地分别建立不同的价格机制。

2.1对于因公共利益的征地(即公益性用地),应建立完善的价格听证制度,由政府在价格听证的基础上制定公开、公正的补偿价格,该补偿价格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划定价格区域;

即推行“区片综合价”,统一制定分片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2)、确定最低保护价;

将地段、地类、人均耕地、农民人均收入、基础设施条件、城市规划和经济发展水平作为确定价格的考虑因素。

(4)、最低保护价与市场价格指数变动而周期性更新;

(5)、明确价格确定机制及公开听证程序;

(6)、明确征地为行政行为并确定对征地补偿价格的异议适用行政诉讼程序。

2.2对于出于商业目的的征地(即经营性用地),则按市场规则运作,授予农民自行议价和评估权。同时应进行集体土地使用权上市协商交易的试点工作。上述《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辽政党[2004]27号)中已明确规定:“扩大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土地收益。在明晰产权,强化用途管制和严格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允许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土地市场进行交易,实行有偿、有限期流转,做到‘两种产权、一个市场’,统一管理。

在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征地机关因征地补偿产生纠纷时,被征地农民往往面临“要么接受政府所给的补偿额,要么一分钱不给,愿意找谁就找谁”的困境和压力。在被征地农民不享有拒绝被征地权,即无权对征地行为说不的情况下,要么接受征地机关的标准,要么陷入漫长的打官司的选择将进一步剥夺被征地农民的补偿价格异议权。从公平的角度讲,在争议不影响征地推进的情况下,争议也不应影响被征地农民所享有的获得征地补偿的权利,即在被征地农民与征地机关就补偿标准产生争议时,征地机关应将依其主张的补偿标准所计算的补偿额先行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然后由征地机关为原告就征地补偿异议提起诉讼以确定最终的补偿标准。这种诉讼机制降低了被征地人的诉讼负担,有利于保护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该诉讼机制为美国模范公司法中保护少数异议股东的退股权时所采用)。

(二)用法律明确侵犯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的制裁和补偿措施

应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三个不同角度完善非法征地及侵犯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的制裁和补偿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中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在现行的征地制度中,因征地引发的纠纷,法律意义上的司法救济途径就只有这一点规定,但该规定没有明确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亟待通过全国性的立法加以完善:

1、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依什么程序进行裁决?

目前可供参考的只有1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办法》。

2、由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自己裁决还是由该政府委托其所属的具体职能部门如国土管理部门进行裁决?

安徽省的做法是由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承办由省人民政府裁决的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工作。

3、批准用地的政府的裁决是终局的,还是可以因不服该裁决而继续进行行政复议或进行行政诉讼?

《安徽省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裁决书应写明的事项中包括(五)不服裁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据此,安徽省的做法是政府裁决并不终局,可继续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4、上述法条只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情况下的救济方式,那么,对征地行为本身合法性有质疑的话如何救济?

应明确被征地人享有如下诉权:

(1)、要求非法征地机关停止非法征地行为的侵权之诉;

(2)、非法征地侵权损害赔偿之诉;

(3)、不服政府征地补偿标准及征地补偿额之诉;

(4)、诉请政府征地机关支付拖欠的征地补偿费之诉;

5、在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不予答复或没有机构或部门加以受理时,被征地农民如何处理?

6、因征地补偿合同产生争议适用何种程序?如何看待征地补偿合同的性质和效力?

综上所述,应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尽快制定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征地办法,或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明确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及其救济方式,以便通过法律审判的方式解决因征地所引发的纠纷和矛盾,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建立一个公正、有序、和谐的新的征地制度。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4

我窗口目前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单位参保和个人参保两个工作岗位,现有工作人员5名,为响应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活动,对我窗口事迹总结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提供规范化服务

我们在平时工作中,按行政服务中心和单位的要求,提供规范化服务:做到着装整洁、文明用语、微笑服务,为更好的开展工作,给广大市民参保提供更多的便捷,我们在遵守单位和行政服务中心原有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我们又建立了值班责任人制度、联系人制度、卫生值班制度等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建设,使我们的规范化服务水平更上一个台阶。

二、超额完成历年各项工作指标

在窗口同志共同努力下,每年上级下达的养老扩面和基金征缴等工作指标我们都超额完成,受到局领导和市好评。

三、提供各项便民服务工作

因我窗口位于行政服务中心前排,每天都有市民来办理和咨询非我窗口的业务,对此我们工作人员都能热情接待,给予相关解答和引导,对参保人员未带银联卡不能正常缴费人员,我们把自己的银联卡提供给参保户用于缴费,对部分不会写字的参保户到隔壁信用社办理银联缴费卡,我们也都热情的帮助填写申报材料。去年12月份拉闸限电时只有中午和晚上才送电,因当时是缴费高峰,我窗口工作人员坚持中午吃盒饭不下班,下午下班推迟一个小时,保证了市民的及时缴费。

四、想方设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因种种原因,我中心部分参保单位存在养老保险基金征缴账目不清现象,而且这一现象已经长期存在,影响了参保单位人员正常退休,从开始,我们主动积极和上述参保单位接触,经过近两年时间努力,目前上述问题已基本解决。

虽然我们工作上取得了一点成绩,但我们的工作仍然还有不足,今后我们将更加努力的工作,为我市养老保险工作奉献自己一份力量。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5

一、养老保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足额发放率100%截止20xx年6月30日,尖草坪区参加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工及遗属人员8032人,其中新增退休人员及遗属493人。当期共发放养老金2201万元,足额发放率100%,社会化发放率100%。离休干部月人均1901元,建国前老工人1065元,退休人员月人均467元,退职人员月人均300元。

2、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完成3479万元到6月30日止,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单位321户,共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3479万元,完成市下达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目标任务5768万元的60%,超额完成了任务的10%。较去年同期增长了71%。多征收了1008万元,养老保险基金当期节余1300余万元,滚存结余9500万元。

个体人员参保人数达到426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200人的35%。

,由专人抽调了思想政治作风硬,业务精的职工,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制作了社会化管理的版面,明确了工作制度并配备了一定的办公设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深入到乡镇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及部分社区进行了调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收到了一定效果。目前辖区内的离退休人员有30000余人,基本信息录入率达到95%。社会化管理服务率95%,其中社会管理服务率75%。

养老保险的稽核、新增退休人员的计发都集中在6月份,已稽核参保单位153户,稽核人数18260人,其中实地稽核85户,稽核人数6626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58.5%。

人员指纹采集认证工作安排,开展领取资格认证的全面展开。

市关于“金保工程”的安排,一方面完善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和离退休人员数据库;另一方面对个人账户和离退休人员数据库信息的不断更新。同时边学习、边请教、边操作,实现了计算机办公,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各种报表及数据信息的上报率达100%,并通过企业劳资人员及网上公布了在职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公布率100%。

二、主要措施

㈠早打算,早安排,在市社保中心未下达任务之前,我们就召开了专题会议,决心要战胜自己,超越自己,实现新的突破,确定了20xx年的工作重点,明确了20xx年的养老保险奋斗目标。

㈡采取了责任制考核及基本工资与征收清欠挂钩的办法,硬指标量化,软指标细化,做到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心上有压力。㈢利用各种机会,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一是征订《社会保险杂志》,做到社保机构工作人员人手一册,并赠阅领导;

二是利用劳动保险信息宣传社保工作中的人和事,共编印劳动保险信息12期;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6

城乡居民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人员。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参保,社会养老保险费按年度缴纳。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实施,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参保人按年一次性缴纳保险费,年缴费标准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

由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交多补,多交多得。

(三)建立缴费财政补贴制度。

重度残疾人按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四)本办法试行之日起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不再缴纳养老保险费,可享受保险待遇。

(一)参保人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

(二)填写《蒲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登记表》、《蒲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申请表》、《蒲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核发《蒲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手册》。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7

林业工作站(防火办)、森林公安局、扎赉诺尔区煤业公司等20余家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政府副区长臧立东传达了《呼伦贝尔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回顾总结了自20xx年春季防火工作开展以来,扎赉诺尔区发生的'草原火情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全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赵建波区长针对草原防火工作提出7方面具体要求。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层层落实好防火包片责任制,逐级签订防火责任状。

二是进一步强化防火督查工作。要加大对区内重点工程、火灾多发区、重要防火单位值班值守情况的督察巡查力度。

五是进一步强化防火值班值守。要严格执行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防火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防火办要在每天下午4点前及时向上级防火办报告当日有关火情情况。

六是进一步强化防火后勤保障。财政局要加大防火工作资金投入,及时采购防火物资、设备,防火办要定期组织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演练。

七是进一步强化防火联防联治工作。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防火预案中明确的职责分工,在做好各自分工的同时,更要做到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全力打赢今年春季草原防火攻坚战。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8

进入指导下,区社保局紧紧抓住确保发放和退管服务工作不放松,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一、上半年养老保险工作基本情况

1、基本养老保险收支维持历史较高水平。20xx年上半年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入库11210万元,基本养老金支出达到xx万元,支出创同期最高水平。

准确做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

今年上半年,我局已完成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测算xx人,区人社局退休批复下发后,我局及时进行退休人员档案审核、数据维护,加班加点进行待遇测算,第一时间兑付。截止目前,新增退休人员已全部打卡发放基本养老金。

3、加强养老保险在职转出和退费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规范程序,将在职转出和退费支付项目进行分类、细化,强化内控措施,严格把好支付关。上半年共办理转出和退费跨省转出27人,转出养老保险基金477294.71元。另办理在职死亡7人,支付养老保险基金317516.8元;办理在职重复参保退费18人,退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46321.79元;办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十五年退费20人,支付养老保险基金229594.26元。

4、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有序开展。

城区各社区集中开展。

为确保今年认证工作顺利完成,人社所进行系统安装、调试,对经办人员进行培训;二是对认证、建模存在问题的乡镇,尤其是社区,是设备问题的`要求人社所限期解决、是软件问题的请工程师现场解决,是经办人员操作问题的及时纠正;三是要求各乡镇街人社所高度重视建模认证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此项工作。经过指导后,社区认证建模工作有序开展。

截止6月底,我区41个认证点已完成建模认证xx人。其中,xx区退休人员15008人,xx区1679人,市直4887人。完成应认证人数的90%。下一步,待市局信息中心对认证数据进行筛查后,我局将按规定对未按要求参加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待其重新认证后予以恢复发放。

5、开展异地退管认证系统开展协助认证工作。

此次协助认证的时间为配合,确保认证期间及时为认证对象办理认证手续,确保协助认证率达到75%以上。

目前,我局已着手整理居住异地的企业退休人员数据,并已上传信息105条,剩余人员信息将在5月31日前上传完毕。

6、继续做好一次性补费参保工作。

我局继续做好一次性补费参保工作,把好初审关。20xx年上半年,受理要求参保人员39人,经审核通过35人,已办理缴费31人。一次性补费参保政策实施以来,我局共受理要求参保人员600人,经审核通过572人,办理缴费548人,已打卡兑现基本养老金534人。

7、加快养老保险历史数据整理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加快工作进度,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推动。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逐步落实;二是通过购买服务从皖西学院聘用复核,确保数据录入系统准确无误。

经统计,我区需整理历史数据的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约为的数据整理工作。

20xx两个年度退休人员个人档案1666份,整理业务档案近200盒500余卷。各类文书档案目前已整理装盒归档。

二、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正常发放。

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每月与基本养老金同步按时足额发放。截止6月份,月均发放人数为1098人,累计发放6585人次,共计发放基本生活费276万元。

三、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1、我区养老保险负担系数已接近0.83。在职参保人员增长缓慢,扩面难度大,尤其是个私企业扩面难度大;退休人员又逐年增加,且基本养老金待遇不断提高,造成收支缺口逐年增大,矛盾较为突出。

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业务人员缺乏专业培训,信息系统建设水平不高等问题较为突出,应加强经办机构和经办队伍建设。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

丧抚费结算等业务环节操作要更加精细、规范,留有痕迹。

2、20xx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我局将抓紧做好20xx年上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测算工作。

未认证人员的暂停发放以及总结等工作。

“九九”重阳节各项健康促进、文体活动的开展,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9

截止5月底,全市共为60632名离退休人员发放离退休费17148万元,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为100%。其中市直有离退休人员27658人,发放8233万元。当期没有出现新的拖欠。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保发放工作,一是继续强化工作职责制,始终将确保发放作为工作的根本目标紧抓不放,使保发放始终得到高度重视。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资金调度办法,合理使用中央财政补贴,强化了资金的预算管理,有效缓解了各县(市、区)的资金压力,为资金筹措到位打下了基础。三是坚持并完善养老金发放监控制度,实行养老金发放情景按月内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制度,按照要求统计发放情景并认真核实数据,及时供给给劳动保障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确保发放落实情景,理解群众监督。四是是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今年6月份,我市围绕规范统筹项目、巩固社会化发放、切实做到足额支付对各县(市、区)进行了检查督促,并经过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重点督办,力求消除工作死角,实现了全市当期无拖欠。

(二)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1、加强领导,强化征缴力量。处领导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对征缴工作进行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征缴工作得到组织保证。同时单位抽调专车,进取下企业、跑银行催缴养老保险费。由于领导的重视,全处自上而下层层联动,构成了大家都来关心基金征缴的可喜局面。经过努力,大部分企业法人代表对养老保险工作也十分重视,想方设法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2、加大清欠力度。今年年初我们就对对清欠工作进行了部署,研究制订一些了具体措施,如签订还款协议、对欠费大户进行通报、商讨资产抵押等,并且进行了落实,有重点、有目的对欠费大户企业进行了专门走访,与法人代表进行应对面磋商,督促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经过努力,上半年全市已清欠2965万元。

3、抓目标管理,构成有效的内部竞争激励机制。为进取调动大家工作进取性,我们把全年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分解到月,细化到征缴科室,落实到人头,逐月考核评比。此举不仅仅使征缴科室职责更明晰,同时也增加了征缴科室人员的职责感,调动了工作主动性,还构成了科室之间的比、学、赶、超新局面

4、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对于欠费100万元以上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并逐月将其清欠情景向四大班子领导、各职能部门和主管局(委)进行通报,便于各级领导决策,及时和各部门沟通并加强配合,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构成清欠合力。

5、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配合劳动监察部门对恶意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在已送达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基础上,依照法律程序强制收缴。

6、做好收入申报工作,确保基金应收尽收。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市保险处于3月开始开展了市直参保企业xx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并以此切入点,全面检查参保单位执行政策情景,对违规企业实施重点稽核。

由于措施得力,征缴工作取得了必须成效。今年我市的确保完成基金数为28500万元,全市上半年实征养老保险费1348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47.3%。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10

依据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镇积极组织,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切实抓好宣传动员、调查摸底、保费征缴、资料填写等工作,使全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向阳镇辖15个村委会,255个村民小组,28646人。应参保15947人,已参保人数14930,参保率93.63%,应缴费人数11324人。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20xx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启动后,我镇马上成立了以朱明忠镇长为组长,镇党委综治统战委员、副镇长樊义斌为副组长,社保所、民政、办公室、财政所等相关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社保所具体承办日常工作,各村均成立了以村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了贯彻落实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有关会议精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镇政府多次召开镇村组干部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新农保工作,并印发新农保宣传材料6800多份。各挂村领导、挂村干部及时到村组织村组干部、屯级党支部书记和“六大员”召开动员大会。各村组成由挂村领导任队长,挂村干部任副队长,村组干部、屯级党支部书记和“六大员”为成员的新农保政策宣传队,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动员,做到了新农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三)强化责任,严格考核。为了确保全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进行,镇人民政府分解下达了目标任务,夯实责任,制定了奖惩办法,并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实行重奖重罚;严格执行任务倒排和每周汇报制度。制定新农保任务倒排表,每周都把各村新农保进度情况张榜公布。在每周例会上要求各村就新农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村要在会上做表态发言。

(一)农保政策深入人心。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各村宣传队对新农保政策的大力宣传,全镇形成了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政策宣传面和群众知晓率达到了100%,广大农民积极踊跃参保。全平村还还通过屯级广播早上8点、晚上6:30每天两次对新农保政策进行宣传,取得良好效果,目前全平村新农保缴费率已达96.01%;党隘村是我镇最偏僻、最贫穷的行政村,20xx年全年缴费率仅为21.96%,挂村干部罗文艺同志敢于直面困难,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公关、特别能奉献”的精神,亲自带领宣传队连续几周吃住在村里,利用晚上上门入户细致细心进行宣传动员、收缴参保费、收集农保资料,使该村新农保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突破,目前缴费率已达84.73%。这些事例充分显示了农保政策已深入人心。

(二)参保缴费达到预期目标。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按照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20xx年6月底前完成60%缴费任务。20xx年1-6月已缴费人数8159人,缴费金额770950元,缴费率达72.05%;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待遇人员3077人,实际领取3077人,发放率100%,缴费率排全县第四名,按质按量完成县政府预定的目标。

(一)材料收集及缴费困难。我镇每个村都存在外嫁后未迁走户口和嫁入我镇后未迁入户口的情况,这部分人的材料收集和缴费工作难度非常大。

(二)人员严重不足。我镇是全县最大工作量最大最复杂农业人口最多、新农保缴费任务占全县任务20%的乡镇,社保所仅有两名工作人员,加之原来由县级负责的信息导入工作由乡镇负责后,工作量非常大,而我镇本来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她们都是各村的挂村组长,要承担大量的业务工作实在力不从心。给新农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极大的困难。

给我镇增加熟悉新农保业务的工作人员。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11

按照实行市级统筹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与市级养老保险实现平稳接轨,我们一是积极做好养老保险费的上划工作,从月份起对征收的养老保险基金全部按时予以上划;二是顺利实现养老保险费征缴比例的调整。从月份起,对我市参保企业全部按照郑州市统一调整后的比例进行征缴,由于宣传工作细致到位,各参保单位给予了积极配合,确保了比例调整后的征缴工作没有受到影响;三是积极做好市级统筹后有关业务的处理和规范。我们首先在月日组织各参保单位劳资人员召开会议,就郑州市《关于实行市级筹统后有关养老保险业务处理问题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和落实。会上,针对养老保险业务办理上的变化对参保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布暑。其次,组织业务办理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熟悉业务办理程序及相关事项和要求,保证了在按新规定办理业务过程中不出现任何差错和失误。由于我们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了郑州市级统筹的政策精神,落实和完善了实行市级统筹的各种要求,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从而确保了市级统筹的平稳衔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缴费职工人数萎缩。缴费人数减少主要是受企业改制的影响。我市部分改制企业为了降低经营成本,不仅积极实施减员政策,大量精减老职工,而且对招录的新工人也不办用工手续,不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参保职工人数萎缩。与年我市企业全面改制前相比,止今年月底,全市参保职工减少了人,从我市目前企业发展情况看,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数减少的趋势正在加剧。

(二)非公有制企业参保难。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扩面工作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大部分私营个体企业没有纳入社会保险范围。截止目前,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参保的仅多家,参保人数多人。仅占全市应参保人员的%左右。扩面是我市社会保险摆脱困境的唯一途径,此项工作如果不能迅速打开局面,今后我市社会保障工作必将缺乏潜力和后劲,同时也必将严重影响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拖欠企业资产变现难。今除小汽车修理厂抵押的土地拍卖后偿还欠费以外,原化肥工业公司和轴承厂抵押的土地和厂房因有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在配合上出现问题,导致所抵押的资产长期搁置,无法变现,难以及时收回欠费,使社保部门背上了沉重的负担。

四、几点建议。

(一)要尽快理顺机构,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市级统筹。自今年月日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以来,在郑州市统筹办的正确领导下,各方面的工作都有了新的起色。但由于业务统管后,人员未能及时统管,机构名称也未能及时确定,给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许多不便。因此,建议郑州市统筹办加大协调力度,尽快理顺机构,以促使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要落实政府责任,实施人大监督,确保非公有制企业参保工作的顺利进行。近几年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举步维艰,成交甚微,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各级政府领导,尤其是乡镇(办事处)的领导没有从根本上引起重视。虽然在各乡镇(办事处)成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却没有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此,建议郑州市统筹办争取在郑州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中增加非公有制企业参保这一重要指标,尤其要明确乡镇(办事处)政府的责任目标,使其把此项工作当作是本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而不是当作为社保部门所尽的义务。同时,对其指标完成情况要通过各级人大视察人大调研等形式,实施人大监督,以确保养老保险的生命线---非公有制企业参保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要完善稽核联动机制,使稽核工作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近年来的稽核工作实践证明,仅靠县级社保部门稽核中队的力量是不够的,尤其是遇到一些垂直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或思想认识不到位的单位领导,县级社保部门的稽核工作常常显得苍白无力。但采取了上下联动的稽核措施后,一些问题却能迎刃而解。因此,建议郑州市社会保险稽核大队从稽核范围稽核重点稽核措施等方面入手,制定相关制度,建立联动机制,使稽核工作在缴费工资申报参保缴费等各个方面发挥执法作用,为社保工作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12

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保扶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截止10月底,缴费人数为49.96万人,收缴保费1.18亿元,超额完成市民生办下达的年度缴费目标任务数。10月份实际待遇领取人数20.97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2.51亿元,符合条件老年人养老金发放率100%。县政府为46226名特困人员由县财政代缴保费951.42万元,为20876名独生子女和6654名农村双女父母增加缴费补贴170.92万元。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早落实”的工作思路,狠抓落实,有效推进城乡居保缴费工作。

提升居民参保意识的重要作用,坚持将政策宣传工作贯穿于城乡居保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录音、宣传手提袋、宣传抽纸和纸杯、电视、短信息、微信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发放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单脱贫攻坚进村入户的时机做好城乡居保宣传工作,将多缴多得、居保扶贫等政策传达给群众。引导参保群众关注“萧县城乡居保”微信公众号,及时快捷传递城乡居保政策。引导激励居民选择高档次缴费,年青人尽早参保缴费,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意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的“便民宝”,鼓励居民就近刷身份证查询本人的缴费和养老金发放情况。同时积极协调合作银行,采用“金融社保+惠农服务室”形式,将服务功能下延至行政村。县农商银行在的村民全部可以就近缴纳保费和领取养老金,真正实现了“参保、缴费、查询和领取养老金”四不出村,解决了群众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存在问题

婚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原因生活压力大,更加看重当下生活利益,不愿意投入收益期限长达几十年的养老保险,普遍采取观望心态,等到四十岁以后再参保缴费,缴费够15年可以按月领到养老金就行了,目前即使参保,也是在村干部的动员下选择最低档次应付完事。

全市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入户访谈时,受访人员普遍认为缴费多少与领取基础养老金标准没有关系,而且家庭收入也不高,不想过多投入资金用来缴纳保费。

待遇核定、资格认证、死亡注销等工作主要靠村协办员来完成,可给他们的'工作补贴每月仅有200元,连电话费都不够,鉴于这个原因村协办员多数都是由村干部兼任,村干部的工作千头万绪,能顾及到城乡居保的少之又少,严重制约城乡居保最基础工作的顺利开展。

建议:一是加大财政资金对参保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的投入,提高制度吸引力,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吸引他们多缴费、长缴费,以增加个人帐户养老金,从而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缩小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待遇水平差距;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对经办工作的经费投入,特别是对村级经办机构的经费投入,因为城乡居保主要工作在村级,没有村级经办机构的宣传和工作,所谓的政策宣传家喻户晓就是一句空话,其他工作也是应付了事。建议全市统一标准,按照村协办员的实际工作量由各县预算经费,提高村协办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20xx年工作谋划

(一)坚持目标导向,巩固居保扶贫成果。紧紧围绕政策亮点和群众关切的问题,坚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一步向贫困人员宣传居保扶贫政策,巩固居保扶贫成果,防止中断缴费现象发生,以保障贫困人员参保质量。针对已经稳定脱贫、经济条件明显好转的贫困户,引导他们选择高档次进行缴费,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升养老待遇。

(二)精准宣传,努力提升参保质量。紧紧围绕政策亮点和群众关切的问题,坚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精准解读政策,做到家喻户晓。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和35岁以下群体精准宣传,通过面对面的方式与群众沟通交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引导经济条件好的参保居民选择高档次进行缴费,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增加养老待遇,提升参保质量。

(三)全面推进社保卡应用工作。主动与信息中心和合作银行协调,20xx年全部启用社会保障卡缴费和领取待遇,对不能到银行激活社保卡的老弱病残人员,统一上报名单,协调合作银行激活,确保持卡人能顺利领取待遇和缴纳缴费。

(四)多措并举,防控基金风险。取消待遇领取人员集中资格认证后,着力构建以信息比对方式为主的认证服务新格局,积极和公安、民政、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联系,每月将城乡居民系统发放数据与各部门数据进行比对,遏制重复冒领养老金问题。

(五)加强队伍建设,培训乡、村两级业务经办人员。在去年培训的基础上,对乡镇业务经办人员和村级协办员再次加强培训,确保县、乡、村三级经办平台口径一致,人人懂政策,个个会宣传,共同为参保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13

**乡自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以来,在县居保局的正确指导和帮助下,在乡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包村乡干部、协管员及各村委会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全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乡辖 12个行政村,总人口1.27万人。全乡参保总人数8511人,农村户籍8481人,城镇户籍30人,其中重度残疾参保人数53人,截止8月底,银行托收6186人,金额711600元,经办机构自收234人,金额30300元。银行托收未成功423人,经办机构未收125人。60周岁以上享受养老待遇人数1619人,参保率达县下达任务数的93.6 %。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领导。为保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效落实,我乡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职责,分工到位,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各村委会设1名协管员,负责本村政策的说明解释,核实参保人员信息及保费收缴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今年年初,我乡召开了由全体机关干部和村委会书记、主任、会计参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扣代缴工作部署会,会上进行政策讲解和业务培训,并对现场参会人员答疑解惑,会后各村及时召开群众党员会,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漫画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扣代缴工作。各村小组要上门入户,宣讲代扣代缴相关政策,引导城乡居民与县居保局签订代扣代缴协议,要求各村委会在3月底前完成签订协议,并督促参保人及时预存保险费,确保代扣代缴成功。全乡共发放宣传单8000余份,张贴漫画30张,悬挂横幅29条,已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共6610人。

(三)强化推进日常工作。我乡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合法、合规,使符合参保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一个不登,组织乡村干部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确保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民基本达到全覆盖。

一是代扣代缴工作。对已签订协议的人员详细信息进行核实,参保缴费人员当年缴费档次、基本信息、收缴账户以及户籍地址等有变更的,及时做好核实修改。二是待遇人员养老金发放。对全乡60周岁及以上人员的参保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在系统中做好待遇核定,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三是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认证工作,为了及时掌握我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的动态信息,不断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功能,劳保所工作人员深入村组,对养老金领取人员进行生存状态认证,因重病、高龄、住院、瘫痪、重残等行动不便的,主动入户进行认证,对已死亡人员在系统中做好终止发放。四是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每批次社保卡在卡管系统中做好入库,打印花名册下发至各村委会协管员,并签字,确保发放到位,不漏发、不错领。全乡共发放社保卡8376张。五是认真做好档案整理工作。为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档案管理规范、调阅方便,参保人员和待遇人员分开整理,进行编号,参保人员100号装一个档案盒、待遇人员50号装一个档案盒,我乡集中人力、时间在7、8月份提前完成了对参保人员的档案资料整理归档。

三、存在的问题

(一)参保人意识不强。年龄30岁以下人员思想上认识不到位。一方面认为缴费时间太长,政策有可能变动,另一方面认为15年的参保年限待45岁参保也不迟。

(二)基层经办人员不足。由于新农保参保基数大,需求高,任务重,村级协管员多数年龄偏大、业务水平偏低,且身兼数职,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导致全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效率下降。

(三)户籍人口存在数字偏大。各村普遍存在着死亡未销户、出嫁离婚未迁户口、有户无人、整户外流无法联系或者有人无户、户口转移困难的问题。这些问题将直接影响了全乡参保任务和全覆盖目标的完成。

(四)社保卡使用受阻。一方面是社保卡制作进度慢,仍有部分参保人员的社保卡未制作出来,直接影响了代扣代缴工作效率,另一方面部分待遇领取人员年岁偏高、知识水平偏低,不能熟练使用社保卡来领取和查询养老金,且常保管不善易丢失。

(五)代扣代缴进展缓慢。一是部分群众对代扣代缴政策、工作流程不了解,主动存钱积极性不高,要等村干部来催才交,不催就不交。二是迁出、出嫁、死亡等这部分人未及时清理,从而影响代扣代缴率。三是没有社保卡的参保人交钱困难,这一部分人大部分是年轻人,长期不在家,没有信用社账号,导致这一部分人代扣代缴不了,只能由村干部代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大力宣传代扣代缴优势,提高参保续保率,顺利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2、加强对社保卡的宣传解释工作和服务工作,让居民认识到保管社保卡的重要性,了解社保卡的使用、挂失、补换卡等操作流程。目前**乡在冻头垇上、森塘张家、性田村部、大沙蔡里、新溪大桥已经安装POS机,方便老年人领取养老金。

3、完善参保人员信息整理归档工作。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14

第一条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构建和谐海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31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 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4 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07〕20 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被征地农民”是指具有本市户籍、因累计征地失去2/3 以上农用地、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本办法实施后,因被征地失去农用地面积达不到前款标准的农业人口,也可依照本办法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市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征收土地面积、被征地农业人口所在村人均耕地面积来核定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人数。

本办法所称的“集体经济组织”是指被征地农民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本办法所称的“参保人”是指按照本办法参加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

第三条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应当坚持缴费及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坚持由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共同筹资、合理分担的原则;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

第四条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具体对象确定的程序为:

(一)土地经依法批准征收后,负责实施征地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被征土地数量、被征土地单位人均耕地水平核定被征地单位被安置人口总数,交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情况确定具体安置人员对象名单,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讨论,经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2/3 以上成员同意,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准后予以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报辖区政府审核,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为其办理被征地安置人员证书。

(二)被征地安置人员依照本办法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第二条确定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人数,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对象的具体名单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讨论,经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2/3 以上成员同意,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准后予以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报辖区政府审批,由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备案后为其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续。

第五条 被征地农民在被征地时未满16 周岁的,按征地补偿规定一次性发给征地安置补助费,愿意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积极引导其参保缴费。年满16 周岁以上、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含未享受基本养老金)或已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但因失业或下岗等原因停止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按下列方式参加养老保险:

(一)本办法实施前,年满16 周岁、不满35 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可自愿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

(二)本办法实施前,年满35 周岁,男不满60 周岁、女不满55 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

(三)本办法实施前,男年满60 周岁,女年满55 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可以选择趸缴的方式参加本办法的养老保险,享受基本养老金。

(四)本办法实施后,被征地时年满16 周岁,男不满60 周岁、女不满55 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

(五)本办法实施后,被征地时男年满60 周岁、女满55 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应以趸缴的方式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

第六条 参保人不能同时按本办法和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参保。已经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就业的,应按《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参保。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15

全面清理和清退老农保。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老农保清理的有关文件和要求,积极与民政协调和配合,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全力组织实施,我们做了如下工作:一是加大了政策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公告,提高老百姓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二是梳理和完善了老农保数据库台账,补充、完善相关个人信息,针对老农保未退保的人员的具体情况,分类处置好、及时清理;三是稳步做好了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并轨工作,对个人信息进行比对后,核查出可以上线并轨人员,计算出个人账户总金额,及时合并个人账户。确保了我县1.7万老农保参保人员清退到位,切实维护老百姓利益不受损害。

(六)其它管理工作

根据上级的文件和要求,做好扶贫攻坚、重点数据核查、档案管理等其它重点工作。今年新增了未脱贫贫困户的保费政府代缴代发工作,按要求做好老年乡村医生、民办(代课)教师等各类人员的困难生活补助的代发和管理工作,积极协调落实资金,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到位,维护社会稳定。

二、全年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保费征缴率和高档次缴费偏低。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参保人数较大,但缴费率偏低,特别是高档次缴费人数很少,占所有缴费人员的群众参保缴费意识不强,很多群众只知道省级贫困县,经济欠发达,参保群众生活不富裕;三是我县是全省劳务输出大县,外出务工人员30多万人,给征缴带来了很大困难,直接影响了征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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