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经典

发表时间:2023-12-28

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时光荏苒,转眼间这一段时间的工作即将过去了。此时就可以对这一阶段的工作做总结,总结自己的收获。及时总结就会及时取得经验教训,提高认识和工作技能。在这里不会写总结怎么办?推荐你看看以下的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经典,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1】

2020年,南岗区委区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对照《哈尔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及《2020年哈尔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要求,积极贯彻落实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部署,对标对表先进城区,不断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改革措施不断涌现,对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发挥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现结合工作要求,对全区营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年初以来,南岗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市营商局的指导下,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扎实推进各项惠企利民措施落实到位。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全面提升网上办事便捷度,南岗区承接市级下放事项311项,疫情期间在全市率先推出“指尖政务”品牌,梳理政务服务事项548项(含街道乡镇),全程网办164项,全程网办率29.9%;半程网办364项,不上网线下办理事项20项,网上可办率96.35%。以区政务服务大厅迁址市民大厦为契机,打造“综窗”受理模式。先后推出“五办工作法”“容缺式受理”“帮办代办套餐”等服务措施,切实提升企业办事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南岗区营商环境建设持续优化,全年国家及省市各类新闻媒体对南岗营商环境报道近百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区各部门紧紧围绕“重整行装再出发、埋头苦干再创业”活动要求,主动对标对表,加快职能转变,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服务举措,扎实推进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抓统筹、促落实,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营商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有力局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全区各单位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二是强化制度落实。根据省、市工作要求,陆续出台了《南岗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南岗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解表》《南岗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措施》等,进一步分解和优化任务;召开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暨作风整顿大会,及时总结经验与不足,明确部门,夯实责任。三是强化工作推进。成立了“办事不求人”领导小组、“最多跑一次”工作专班;全区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权责清单”工作专班,强化推进“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国家标准的关联度比对。由专班专项推进、全程指导审核、逐项把关,就清理审核拟办结事项进行关联工作。截至目前,已规范调整权责清单1727项;全区职能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共计588项,街道政务服务事项745项,可网办事项分别占比95%和90.7%,“最多跑一次”占比达到99%;持续打造“办事不求人”品牌,阶段性发布492项“办事不求人”清单。

(二)抓服务、促提升,厚植政务服务优势

为实现行政审批提速、行政服务提质、行政效能提升,南岗区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突出技术创新,在政务服务模式上不断推陈出新,着力打造“环节少、流程短、效率高”的政务服务体系。一是推出了一个网办品牌。在全市率先打造“指尖政务”服务品牌。疫情期间,成立技术攻坚组,组建了“南岗政务服务不打烊”微信工作群,24小时帮助单位修改事项清单、解答技术疑难问题。以“互联网+政务”三个升级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审批网上全覆盖;通过网上办、自助办、掌上办、咨询办,实现21个职能单位、20个街道乡镇,1015项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区政务服务230天“不打烊”。多渠道向社会公布政务服务热线电话,及时解决企业注册网办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推进“红盾南岗”微信办事指南,100%履行一次性告知率,在大厅推出网办服务和宣传彩页,录制网办流程教学指导“小视频”,对办事人网办流程“点对点”指导,为群众办事提供最大便利。截至目前,全区新增市场主体17427户(含6907户企业),新增企业数量持续保持全市领先。二是推进实体大厅六项改革。7月13日,区政务服务大厅异地搬迁、正式投用,新的政务服务大厅实现六项改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按照复制推广哈尔滨新区经验做法(第一批)有关要求和“涉企事项应进必进,只进一扇门,满足企业政务需求”原则,南岗区在事项梳理、分类施策的基础上,推进了14个审批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336项(含税务59项)进驻大厅,打造了对企服务“升级版”。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借鉴深圳先进理念,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实行企业化绩效管理,设置31个服务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审批模式。综合服务窗口根据申请人需求“现场量身定制”,后台分类审批上“多部门联动,多事联办”。实施“五办”工作法。疫情期间,政务服务中心推出实体大厅预约办、点对点指导网上自助办、畅通绿色通道联合办、企业首席服务员陪同办、容缺式受理先期办“五办”工作法。在企业迁入、户外牌匾审批、灵活就业转失业人员待遇核准等事项中实施容缺受理;对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推进近百个企业落户南岗。推出帮办代办新机制。针对政府投资项目、股东、法定代表人现场办理,老弱群体等需要帮代办服务的,由中心人员全权负责、无偿帮代办;针对各级招商引资项目,政务服务中心设计制作了“绿色通道办理告知单”,所涉及部门首席服务员提前介入,一次性告知办理所需的所有材料,由帮代办工作人员全程负责,办理结束后,直接领取证照,为投资企业节省了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打造智慧型服务大厅。增加了智能叫号、人脸识别、指纹采集、自助终端、高拍设备、网办自助服务区和一机双屏同步办理反馈等系统等;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要求,着力推进网上一事一评、现场一次一评、媒体督导参与评价、自我监督评价等工作全面落实。推进政务服务大厅管理模式改革。采取“制度+合同+考核”管理机制,先后出台了《政务服务规定》《首席服务员负责制度》等7大制度,对“第三方”工作人员按照服务规定“合同化”管理,对公职人员年度考核、平时考核、评优评先等按比例参与管理。政务服务大厅进驻市民大厦4个多月以来,全区网上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168362件(含税务大厅),办事体量和新增市场主体数量领跑全市各区县;收到各类锦旗、表扬信66件(次)。

(三)抓改革、激活力,强化项目建设质效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南岗区从市场主体需求出发,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四个发力”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动全区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一是在简化环节上发力。全面推进“住改商”登记承诺制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切实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建立街道政务服务工作站,完善31项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工商登记推行“自审自核”制度,取消领导审批环节,压缩时限,商事登记由原来3天压缩至1个工作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事项实现“一口受理”,将5个不同科室和授权直属事业单位的13项行政许可审批职能及1项中医诊所备案集中归并,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在创新举措上发力。在全市率先实现户外牌匾许可备案制,凡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实行申请材料承诺制,取消两年一审批要求,为企业提供便利;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和“综合业务信息系统”,打造全方位、一站式政务服务综合体;利用信息化共享平台,实现公证法律服务数据互联对接,实现婚姻、遗嘱、不动产等信息共享;教育审批降门槛提效率,人员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对办学过程中发现问题屡教不改的严惩不贷,今年以来,共查处违规办学91起,真正实现“宽进严管”。三是在服务企业上发力。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累计申请认定和申请复审高新技术企业55家;全力服务“四上”企业复工复产,成为疫情期间全市第一批实现规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率达到100%的区县;对省、市、区政府批准建设的大项目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全程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定制式精准服务;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充分授权窗口,材料不全可通过邮箱、微信等平台进行补齐,实现企业“最多跑一次”;在“免、减、退、补、延、融、担”等资金方面实际受益企业累计13万户;稳步推进省百大项目6个,完成投资16.65亿元;全区市重点项目19个,完成投资7.6亿元。四是在方便群众上发力。推进12项医保服务事项下放街道,实现群众“就近办”;制定《南岗区残联便民服务一本通》,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打造“手拉手大数据互助平台公众号”,全区500余名残疾人直接受益;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实行政策政务、流程时限、受助标准信息“三公开”,坚持每月定期走访调查、收入核查比对,确保低保合理有序进出;全区56所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及全部民办学校使用网上报名、网上招生、网上电脑派位、全面实行一键分班,真正实现网上报名“不见面”,保证招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取消社区13项不合理证明,有效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多跑路等问题。

(四)抓环境、强监督,打造公平竞争高地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企业投诉案件和各类涉企问题,全面助力复工复产,持续优化南岗营商环境。一是及时解决企业问题。年初以来,共受理国务院办公厅、省、市营商局转办、督办及现场投诉24件,已办结23件,1件正在办理中,真正实现案件处理源头调查,证据闭环,结论精准,双方认可。受理企业反映复工复产问题26件、电话咨询300余件,区营商局及时与区防指复工复产组及各职能局、办事处等进行沟通协调,所有企业反映的问题都得到圆满解决。二是扎实开展清赖行动。按照省“清赖行动”工作安排,我区共统计上报307件欠款,欠款总金额7657.2万元,其中无争议欠款事项274件,占欠款台账总数的89.3%,欠款额6,965.61万元,占欠款总额的91.0%,目前已全部清欠,完成率100%。有争议欠款事项33件,占清赖台账案件总数的10.7%,剩余欠款金额691.59万元,占欠款总额的9.0%。三是全面开展监督监测。建立营商环境监督与政商常态化沟通机制,将符合条件的13家企业作为南岗区的营商环境监测站(点)上报市局,并推荐十八大党代表孟广彬等4名同志为我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营商环境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对企业提出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

(五)抓诚信、增措施,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5月21日,信用工作由区市场局转隶至区营商局,我区要求部门迅速对接,全面落实“诚信龙江”建设工作要求,在市信用办和省市信用处的专业指导下,完成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打牢三个基础,解决三个问题。按照“一册打基础、一案明路径、一支队伍抓落实”的思路,解决三个问题:解决“怎么看”问题。为避免因信用知识不足导致工作推进难,出台《南岗区公职人员信用知识手册》为干部答疑解惑。目前,全区正在开展“信用知识学习月”活动,由区信用办和区委组织部进行督导考核。解决“怎么干”问题。围绕《黑龙江省2020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等文件,编制《南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南岗信用40条”,为部门各司其职、明确抓手。解决“抓落实”问题。调整《南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以洪旗区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全区选拔优质人才从事信用工作;为各部门确定信用专职联络员,明确首问负责制,形成信用工作责任网格,打牢工作基础。二是聚焦六保六稳,推出十大行动。以落实“六保六稳”为着力点,在区75个部门绘制“诚信地图”,开展“信用+十大行动”:信用就业。依托“来活儿”零工平台、抖音招聘、王科长热线等平台,打造永不落幕的网络招聘会;审核企业用工规范性,对用工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建立企业诚信用工信息库并实现信息公开;鼓励企业开展用工核查,建立诚信员工优先聘用机制,综合解决11827人就业问题。信用扶持。出台《南岗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措施》等政策,组织2000余名工作人员上门开展各级惠企政策和诚信经营的宣传动员,对申报并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进行信用核查及资格认定,实现2.4万余家守信企业享受各项政策。信用便民。开展“讲诚信、亮承诺”街道乡镇政务诚信建设试点工作,在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方面创新尝试,开辟“便民服务一码通”。10月30日,我区组织20个街道召开现场会,市信用办亲临指导,市电视台等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报道。信用审批。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信用核查区,对市场、住建、城管、食药等336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容缺受理,为诚信企业办事提供便利。通过信用核查及后台审批信息拦截系统核实等手段,对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先后推进近百个企业落户南岗。信用金融。助力复工复产,由行业推荐“150+N”体系内诚信企业,开展“银政企”对接,组织凯盛源集团、万达集团、秋林国际、殷氏生物、中昊集团等企业与17家银行、3家担保公司对接,通过推介诚信企业,成功为企业放款10亿元。信用防疫。提升防控能力,拓展《家约健康》(智慧云健康)家庭医生签约管理平台功能,创新研发应用“互联网+”防疫系统,实现居民个人健康信息、体温状态如实报送、家庭医生在线签约、核酸检测预约及采集。信用公开。按省、市要求,组织全区各单位统一签署政务诚信公开承诺书;对1333项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办理时限公开;组织政务服务人员签订《政务服务承诺书》向社会公示;对网络、信函、送达等形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回复,回复率达到100%。信用商务。大力宣传“价格自律”“疫情期间不裁员”“不拖欠工资”等守信践诺经营理念,组织区工商联、商务局选树了豪门验配镜、天成修配等一批诚信典型;组织区信用办、区文明办先后评选出哈尔滨市“诚信建设示范单位”“货真价实满意店”9家。信用评价。加强社区诚信建设,对两委社区专职工作者,采取群众评价、包片入户评价、社区互评的形式,对社区诚信活动季度完成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社区工作人员德能勤技廉和诚信建设情况进行综合量化打分评价,倒逼服务群众水平持续提升。信用宣传。开展诚信五进工作,各单位组织诚信宣誓、印发宣传手册等主题活动;开展诚信作品创作,精选近200条诚信宣传标语和微视频,在公共场所展播;组织全区56个部门开展“诚信你我他”主题知识竞赛,营造了讲诚信、重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依托三个平台,推进信息共享。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平台、“信易贷”平台推进信息应用。推进信息共享。下发《加强“双公示”报送工作的通知》,将全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产生后7日内在网站公示。目前,共组织填报“双公示”数量47524件。组织开展信用承诺工作,从市级平台公布的网站上传情况来看,我区信用承诺报送数量位列主城区第一。开展“信易贷”宣传。组建由区发改、财政、商务等32个单位为责任主体的推进组;利用政府网站、服务大厅等阵地开展宣传;在市场准入、安全排查、企业包保服务等过程中进行“点对点”服务。截至目前,我区企业注册数、融资需求发布、对接笔数等方面的数据位列全市第一,并顺利推进企业成功授信。开展信用核查。在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评先评优、改选推荐中,紧紧依托信用中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核查,对失信主体或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同时,在全区下发《防止失信联合惩戒泛化滥用》的通知,对失信联合惩戒行为采取“零报告”制度,保障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下步措施

我区2020年度工作得到了省、市营商局的高度评价与认可,但纵观当前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一些干部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认识存在偏差。思想观念陈旧,责任担当不足,服务意识不强,尤其是对投诉举报问题不能认真对待,存在“推、拖、躲、绕”的情况。二是整体推进合力不强。部分单位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不平衡,组织推进不到位,整体推进合力不强,素质参差不齐。三是“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不平衡。有些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实办率较低,政务数据没达到应用尽用,数据安全保障还需加强,信息共享环节还需继续打通。四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够完善。信用信息少,起步较晚,奖惩力度小,企业和个人信用意识较低。

下一步,南岗区将针对办事流程不优、办事缓慢等问题,克服困难,紧紧围绕全区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建设”和“监督”两大职能,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短板,向“不愿改、不想改、不能改”的沉疴旧疾开刀,综合解决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各类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宣传推介,推动营商环境影响力实现新提升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载体,采取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影响力吸引力。一深入学习宣传,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组织各部门采取中心组学习、报告会等形式,深入学习《条例》,掌握《条例》出台意义、主要内容、规定要求,增强各部门、单位运用《条例》指导工作的自觉性。二是全方位宣传,塑造我区营商环境整体形象。制定营商环境整体宣传方案,建立与省、市等新闻媒体联动机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企业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充分发挥舆论正向引导作用,宣传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成果成效,树立“人人是环境、事事是环境、处处是环境”的大环境意识,塑造南岗营商环境新形象。

(二)强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管理实现新提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列出年度清单,持续推进事权下放,优化办事流程,强化“互联网+监管”,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一是积极承接下放事权,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推进强区放权,牵头组织区直相关部门政务服务权责事项下放的承接工作,梳理权责事项清单并公示,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让群众在基层办成事。同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行“同权事项无差异服务”。二是对标先进,优化办事流程。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要求,复制推广借鉴先进城市改革举措,总结推广哈尔滨新区成熟做法。对高频事项办事流程逐个部门逐个事项梳理,找出差距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向全国最好最高最优目标迈进。

(三)强化数据共享,推动“一网通办”能力实现新提升

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制度体系,推动“一网通办”,实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构建线上线下高度融合的政务服务新体系。一是瞄准网上办事,拓宽政务服务渠道。持续构建“1+20+X”南岗区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新体系,推行综合窗口集中办、街道社区就近办、刷脸认证掌上办、流动人口异地办、自助服务一证办,通过组织各部门负责人网上“走流程”等措施,破解网上实办率低问题,街、镇、社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四)强化诚信建设,推动全社会信用水平实现新提升

围绕社会诚信建设目标,切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全面提高全区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强化工作保障,推动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制定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公示、应用,信用承诺、修复,“红黑名单”认定及联合奖惩等。

持续打造南岗营商新环境,需要全区上下高度重视、齐抓共管。下一步,南岗区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政务环境建设,做好惠企政策宣传员;强化市场环境建设,做好企业问题协调员;强化法治环境建设,做好安全环保提醒员;强化服务事项监督,做好营商环境监督员,为建立完善高效的政务服务新体系、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实现南岗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应有贡献!

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2】

优化营商环境自全县开展以来,镇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根据县委(x办字[2020]x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我镇制定了《xx镇“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方案》,在全镇范围内扎实开展了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经过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认知度,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履职意识和发展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现将工作开展汇报如下:

(一)营造政令畅通的政治环境

我镇始终坚持一切工作服从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部署,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落地,各项工作均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保证了政令畅通。

(二)营造充满活力的经济环境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由镇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自然资源、卫健、农业综合等部门参与,开展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出现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规范执法部门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

(三)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我镇扎实开展综治民调、民情恳谈活动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掌握矛盾纠纷的动态和发展情况,及时地做好调处化解。推动镇村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抓好矛盾风险源头防控、公共安全管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我镇严格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1+5”文件,实施“一支部、五创建、八协会”,即建设坚强党支部,确保“五化”标准全覆盖,开展“三无”、文明、廉洁、平安、美丽乡村创建;全镇x个村党支部均建立健全了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孝善理事会、老年协会、禁赌协会、禁毒协会、志愿服务协会,发挥了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营造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

x月份,各村成立“红袖章”小分队,着力解决庸懒散拖、互相踢皮球、揽权不揽过等现象,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随意摊派、故意刁难等行为。x月x日,我镇制定并下发了《xx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政绩观树立、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脱贫攻坚、基层减负、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设立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集中办理,切实提高行政办事效率。

(五)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环境

推动廉洁单位创建,培育清正廉洁理念,规范权力运行,正肃党风政风,纯化民风社风,促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规守纪、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推进廉洁渣坪建设。今年x月份以来,我镇在内的x个村和镇机关单位申报创建“廉洁单位(村)”,现正在按照创建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持续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提篮子”“打牌子”、违规放贷等专项整治,严查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项目工程行为,目前尚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

(六)营造创新创业的人才环境

不断完善和落实人才激励扶持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村产业带头人和致富能人领办创办企业,帮助支持一批有项目、有潜力的优秀人才和初创型企业家出科研成果、见经济效益,不断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今年x月份,我镇与两家大型养殖企业签订合同,镇成立了工作小组,由政协联工委主任与武装部长带队分别在xx村与xx村开展征地工作。

(七)营造正面向上的舆论环境

大力宣传xx良好对外形象。弘扬我镇优秀传统文化,讲好改革发展故事,宣传和谐稳定、包容开放的乡风形象。建立部门公开承诺制度,不断加强利企便民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

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3】

文化旅游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一、引言

为了推动文化旅游业的发展,提升中国旅游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文化旅游局在过去一年里积极推进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通过加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加大政策的支持力度,打造更加开放、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文化旅游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进步。本文将对该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总结。

二、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为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文化旅游局在过去一年投入大量资源进行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局内开展了多项培训活动,包括行业知识培训、服务技巧培训等,帮助工作人员更好地理解行业需求,提升工作效率。此外,局内还推行了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实现了政务信息的在线化、一站式办理服务、公共资源共享等,大幅度提高了政府服务的便捷性和透明度。

三、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为了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文化旅游局加强了对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局内建立了投诉举报机制,同时加强了执法力量,对涉及不正当竞争的企业进行了严厉打击和处罚。此外,局内还进一步完善了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推行了信用评价机制,将企业的信用记录纳入评价指标,提高了企业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感。

四、加强政策支持力度

为了支持文化旅游业的发展,文化旅游局在过去一年加大了政策的支持力度。局内积极引导银行和保险机构增加对文化旅游业的信贷支持,提供低息贷款、优惠利率等金融服务。此外,局内还推动了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减免了一部分企业的税收负担。这些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有效地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促进了文化旅游业的良性发展。

五、加强国际合作

为了提升中国旅游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文化旅游局加大了对国际合作的支持和推动力度。局内积极开展了各类国际交流活动,加强了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文化旅游部门的合作。通过开展文化旅游交流活动,促进了中国文化的传播和交流,吸引了更多的国际游客来华游览,推动了中国旅游业的国际化进程。

六、结语

通过文化旅游局的不懈努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政府服务水平的提升、公平竞争环境的营造、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强以及国际合作的推动,都为文化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文化旅游局将继续努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中国旅游业的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4】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动员,统一部署

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局深化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工作领小组,由局长张帆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相关工作,并按照工作要求,将工作责任细化到人,确保了工作有序、高效、顺利推进。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及规范工作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对审批事项实时动态调整并严格规定了审批内容,明确了审批条件,规范了审批程序,基本做到了减少环节、简化手续、限时办理和规范程序。并逐项公开审批流程,及时录入行政审批管理平台。

(二)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始终坚持“谁审批、谁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创新监管方式,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继续推行首问责制度、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由于我局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在行政审批中没发现滥用权力、违规审批、“吃、拿、卡、要”的行为和投诉案件。

(三)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我局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实践“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结合近年来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实际,创新工作思维和工作理念,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办好事、不添堵,让政务服务更方便、更便捷、更有效率。

1、切实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强化组织保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将行政审批事项要素发布到xx区门户网站上,办事群众可以通过门户网站查看办理该项行政许可事项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提高了单位窗口的办事效率。

(四)切实优化政务服务

我局大力推动政务窗口服务延伸拓展,服务窗口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质量,努力围绕方便快捷化开展工作,服务效率明显提升。并针对现行的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优化部分流程,及时与局属各单位、业务股室密切配合,做到信息互通、协调运转,确保业务办理流程中无脱节、无断档现象的发生。让办事群众到交通窗口办事感觉更方便更快捷。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我们将继续克服困难,迎难而上,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和要求,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地落实。

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5】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12月7日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全文共三十九条,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条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省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领导,维护政府诚信,明确专业行政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营商环境建设等具体工作。

第四条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五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调、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和具体措施,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开放包容、互利合作、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与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一致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予以公布。通过制度创新,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创新主体地位,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

第六条 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做好维护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工作,对维护和侵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客观公正报道,肯定改善营商环境的行为,曝光反面典型案例,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七条 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应当增强市场意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市场主体在投资核准、政府扶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第八条 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投资者或者企业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听取相关企业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应当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其依法做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政许可决定、招商引资书面承诺等,不得随意改变。因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确需撤回或者变更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十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平等保护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得禁止、限制外地企业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明确、有关领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第十一条 投资者、企业依法享有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并有权咨询有关情况以及查阅、复制有关资料,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第十二条 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地震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和政府部门,应当建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工作规则,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向社会公开,并按照规定向企业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强迫企业接受不合理的条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前款特定行业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整合信用信息资源,构建统一、公开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与信用状况有关的贷款、担保、合同履行等交易记录,以及环境保护、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档案及查询制度,依法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第十四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外,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其职责内容、工作程序、服务承诺、行政执法等履行职责的政务活动事项,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办事指南,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将行使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办结时限、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 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投资限制、技术性审查、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指定。

鼓励支持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全面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第十七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事项网上办理和预审咨询服务建设,将有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

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应当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序推进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第十八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

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合理设置审批事项,科学配置工作人员,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确保依法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企业设立登记应当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登记三个工作日内办结、名称核准当日办结。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

第十九条 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制度。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或者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取消其他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取消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者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

第二十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签约项目跟踪落实服务机制,建立重大落地项目巡访服务机制,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可以指定政府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并帮助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问题。

第二十一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不得作出违背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不能落实或者超出本级人民政府职权职能范围的政策承诺。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的投资条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并执行。招商引资成果应当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 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并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展。经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应当向社会公开;未经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不得开展。

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已对同一企业执法检查的,下级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再次检查。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提出执法检查计划的,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一个行政执法机关实行联合检查。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市、县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规范开展,检查结束后三十日内向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检查实施情况。

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权益,对影响企业合法经营的依法给予追究。

第二十三条 财政、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应当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核定,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没有列入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的项目不得收费。

第二十四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细分量化行政处罚标准,制定自由裁量指导规范。

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先责令改正,进行教育、告诫、引导,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对企业做出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以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十五日内向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重大行政处罚在提请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决定前,应当经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部门网站公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处罚结果信息。

第二十五条 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所需办案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禁止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第二十六条 任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借用企业资金,占用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的拨款以及依法应当退还企业的税金、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补助资金等;

(二)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参加各类社会团体,缴纳会费、活动经费及其他费用;

(三)未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考试等活动;

(四)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征订报刊、图书、音像资料;

(五)强制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向企业索要产品或者强行低价购买产品;

(六)要求企业接受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培训;

(七)限制或者变相限制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

(八)要求企业无偿或者廉价提供劳务以及无偿占用企业财物;

(九)将行政管理职能转化为有偿服务;

(十)侵害企业知识产权,或者未经企业允许,公开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信息;

(十一)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为其他经济组织的金融借款提供信用担保,或者以企业名义借款给其他经济组织使用;

(十二)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在接受有关专项性、阶段性监督检查时暂停法律、法规许可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三)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以及强制企业捐赠捐献、参加商业保险;

(十四)其他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价和日常监督机制。

省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开展对优化经济发展营商环境检查,会同省工商联等选择不同所有制企业作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通过定期走访、组织评议等方式,听取企业对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解答企业有关涉法问题的咨询,受理举报投诉,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及时通报处理纠正违法行为情况和行政执法普遍性问题的改进措施。

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会同有关机关在每年十二月对行政执法机关涉企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纳入依法行政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加大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执行过程中及时收集、固定被执行人或者相关人员抗拒执行的音视频证据,采取罚款等手段依法处罚,并定期公布典型案例。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和改进执行监督工作。上级人民法院应当适时成立督查组,对下级人民法院应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清理执行案款、办理重点督办案件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全面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问责。

第三十条 有关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定期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营商环境状况进行测评,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下级人民政府实施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依法及时纠正。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所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本条例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对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本条例的情况实施监察,对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实行问责、追责。

第三十二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信息网络平台,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网站、民心网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投诉、举报。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并自收到投诉、举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投诉者、举报者。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劳动模范、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代表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第三十三条 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按照下列方式予以责任追究,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党规党纪予以追究:

(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书面检查、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诫免谈话处理;

(二)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检查、调整职务处理;

(三)情节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辞退或者解聘处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或者合并适用。

第三十四条 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营商环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一)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处理的;

(二)拒不承认错误,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三)干扰、阻碍调查处理的;

(四)打击、报复、威胁投诉人、举报人、办案人、证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

(五)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六)与违法违纪人员相互勾结,包庇、纵容、协从其违纪违法行为,或者为其充当保护伞的;

(七)其他应当从重处理的情形。

对情节轻微,未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积极配合调查,并能够主动纠正错误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理。

第三十五条 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由监察机关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受到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通报批评、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责任追究的,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第三十六条 被追究责任人员对追究责任处理决定不服提出复核、申诉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月1日起施行。

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6】

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都是为了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这是我区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主攻方向。

营商局作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的牵头单位,义不容辞的要为全区打造优秀的营商环境不懈努力。

一、我们要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品质,提升审批效能。大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努力实现审批服务事项“全网通办”“只进一门”“最多跑一次”,推广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办理模式,着力推广不见面审批。

二、是三集中三到位。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除有特殊规定外,承担依申请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事项及人员做到 “应进必进”

三、是代帮办服务及延时服务。我区在服务大厅设立了企业和项目代帮办窗口,成立代帮办队伍,并安排专人为企业办事、项目办理主动提供代(帮)办服务。在每个窗口公开了窗口人员电话,在非工作时间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预约、延迟服务,要解决部分窗口办事集中、排队等候时间长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以建设一流的政务服务平台为目标,进一步改革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不断完善“三集中、三到位”要求,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区政务服务事项一律在“中心”办结,杜绝企业和群众两头跑的现象,实现只进一门,最多跑一次的目标。我局要充分发挥营商局职能,坚持新发展理念,在升级传统产业过程中追求内涵式发展,在培育新兴产业过程中形成多点支撑格局。从而构建具有弓长岭特点的现代产业体系。

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7】

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和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营商环境工作总结(通用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营商环境工作总结1

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为契机,聚焦我区创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示范区这一主线,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一枚印章审批、一个大厅办事、一支队伍服务、一个平台保障”的行政审批运行模式,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现将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加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建设,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范畴,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将涉及我局的工作,逐项分解,制定了《新华区行政审批局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定期研究,督促指导。着眼激发我区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与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成立了市场主体培育专项工作专班,印发了《新华区市场主体培育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积极落实“只进一扇门”,打造一站式审批

首批划转18个部门的121项行政审批事项,成立至今,承接下发审批事项18项、取消审批事项9项、合并审批事项2项,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审批事项总数128项。政务服务大厅入驻民政局、住建局、卫生局3个部门9项公共服务事项。今年以来(截至8月6日),审批局受理行政审批事项6336件,办结6326件,办结率99.9%。

(二)坚定推进“最多跑一次”,实行审批标准化

实行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化管理,明确事项适用依据,规范审批流程,取消不必要申报材料,杜绝模糊和兜底条款。编制行政许可目录清单、一次性告知单和服务指南,保持动态调整,并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和优化,按照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标准,行政审批基本环节由原来的受理、审查、审批、决定、送达五个环节精简为窗口受理、负责人审批两环节。审批时限由法定时限压缩三分之二,工商注册登记审批实行受理、审查、核准全过程“审核合一”工作制度,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时间压缩为1个工作日,18个审批事项实现当日出证。梳理编制了全区第一批四办清单,其中纳入“马上办”20项、“网上办”30项、“就近办”25项、“一次办”72项,我局共纳入48项行政审批事项。

(三)努力实现“一网通办”,深入推行两厅融合

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实体大厅融合。按照全省“一张网”要求,拓展网上可办事项,扩大平台服务范围。围绕“智慧沧州”、“河北政务服务网”等系统平台扎实开展“一网通办”工作。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分解为149项子项,全部上线河北政务服务网。积极宣传河北政务服务网,指引办事群众使用互联网办事,提高事项线上办理比例。

(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实体经济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降低创业准入制度性成本,我局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落实“五十证合一”工作,全面推开第一批106项涉企证照事项“照后减证”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准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严格落实“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相关政策,调整营业执照丢失声明方式。推行企业注销便利化,实现企业清税信息共享,不再收取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报纸公告样张和企业纸质清税证明文件等材料。贯彻推进省委书记王东峰同志在全省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会议上讲话精神,按照区政府批示,2019年6月1日起,停止收取《特种设备登记收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车用气瓶)》、《城市道路占用》两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最大幅度降低了市场准入制度性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截至2019年8月6日,本年度新增企业870户、个体工商户1543户,合计新增2413户,期末实有市场主体20841户。

(五)大力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不断加强岗位管理培训,强化改进工作作风。一是行政审批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位。建立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根据各股室职能,细化到内设股室每个工作人员,建立了职责清楚、人人有责的责任体系。二是制度建设到位。不断完善出台行政审批局机关规章制度,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建立健全管理、审批制度23项,形成了工作有标准、行为有约束、实绩有考核、优异有奖励、违规有处罚的制度保障体系。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日清日结等工作制度,以制度制约、完善、推动服务水平在提升。三是学习效果到位。认真制定常态化学习计划,狠抓业务学习,打造服务精兵。积极从文明礼仪、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等多方面入手,运用自办讲座、工作讲评、分组讨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结合审批工作实际,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四是服务意识到位。为企业、群众提供站立服务、微笑服务、延时服务等便民服务。开通了审批局微信公众号,办事群众可在线查询事项法律依据、申请条件、承诺时限等办事要件。设置“党员示范岗”“军人优先窗口”,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竞赛。推动“银企对接”,设立2个金融服务窗口,择优引进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张家口银行进驻审批大厅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得到了办事企业、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目前已收到表扬信13封,锦旗32面,群众满意度百分之百。同时在政务大厅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意见箱,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情况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市场主体总量增长较为缓慢,分析主要原因有:①由于企业自主注销意识加强、40、50保险人员,廉租房、低保户不允许经商,退伍军人申请公益性岗位等多重因素,导致市场主体注销意愿强烈。②根据《沧新征函字【**】15号》我区造纸厂区域实施房屋征收,对规划范围内暂停办理发放营业执照。③市委市政府《关于分区管控精准施策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沧字【**】28号)要求,于**年8月底前辖区内散煤销售网点全部清零,并不予核准设立煤炭经营主体。中心城区核心区内汽车维修、喷漆、印刷行业于**年9月底前完成搬迁,未完成搬迁的10月31日后停止营业。停止审批新增营业面积500平米以下的餐饮营业场所,大量中心城区内的餐饮个体户停止经营。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420户企业。以上因素严格限制了市场准入门槛,增大了市场主体注销、迁出压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继续以“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为契机,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示范区工作开展,以服务经济、方便群众为目标,全面提升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一是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划转、下放交接工作。结合中央、省、市、区发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和精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梳理完善“一趟清”“不见面”服务事项清单。

二是进一步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度。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实现线上线下申请、受理、审批无缝对接,不断提升提高事项线上办理比例,逐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及时更新、全部“上网”,做到企业群众办事“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

三是进一步强化服务市场主体功能。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强化行政审批职能,积极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改革政策落实,不断加强审批便利度,提高服务效能,最大幅度为企业降低准入门槛。大力推进“银行网点代理申请登记注册”工作机制,加强与银行系统的密切合作,积极探索“政银”合作,推进银行网点免费代理申请登记注册工作落实,努力实现企业群众就近办理营业执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

营商环境工作总结2

今年以来,我区按照市委、市政府“发展、实干”和“以项目建设为纲”的工作要求,大力开展“项目建设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和降低审批收费的意见》,以建设“务实、高效、廉洁”政府为目标,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工作作风转变,积极构建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全区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9月30日,召开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大会,将优化全区营商环境作为会议重要内容,对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做出全面部署安排,建立了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高竞争力、增创新优势的战略任务统筹推进,出台了淄川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举办座谈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一)优化企业开办环境情况。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对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进行拓宽,促进各类营商主体公平竞争。规定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数额限制。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试行“零首付”登记,同时放宽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及企业名称使用限制,2014年底前一律免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对企业开办设立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和规范,实行企业开办设立并联制度,大力推行网上注册、年检。规定企业设立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名称核准当日办结。为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行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联合办理制度。

(二)优化投资建设环境情况。对区级权限范围内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项目,建立了联合审批制度,对全部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按项目立项、土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大幅缩减了投资建设审批时限。建立了区重大项目审批全程代办制度,由各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明确专职代办员,对审批事项实行全程代办、公开代办、高效代办、无偿代办。制定了建设类项目收费标准,并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区重大项目用地实行“点供”政策,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由区政府统一调控、统筹协调解决。符合独立选址要求和土地“点供”条件的重点项目,使用了省下达给我区的指标或通过盘活存量土地、城乡增减挂钩等政策予以保障。对园区新上项目所需的环境容量、用地土地指标予以倾斜,及时协调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优先保证。

(三)优化地区融资环境情况。为降低企业获得信贷融资的难度和成本,全面实行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对企业贷款审批过程中的各类附加收费,以及强制返存贷款、搭售理财产品、设置企业开户最低资本金、最低存款额等违规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建立了“企业稳定资金池”,用于企业贷款资金过桥以及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结构贷款担保的风险补偿。为加强区域资本市场建设,制定了企业上市挂牌交易奖励扶持政策。同时,积极鼓励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融资租赁公司、企业财务公司等各类创新型金融机构。

(四)优化企业经营环境情况。全面落实收费项目取消、减免等政策,及时为企业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对区及区以下自行设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予以取消,对国家和省依法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实行目录管理,并一律按下限执行收费标准。整理编辑《淄川区现行涉企收费项目目录》85页,涉及收费系统(部门)25个。积极推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费制”改革,由执收部门分别到企业收费改为企业定期、定点统一缴纳。实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机制,推进国税、地税信息共享,金税工程三期上线后实现了税务登记当天受理即时发证。全面及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由事前备案改为了事后备案。坚持税务检查归口管理,实行了“一家查账,多家认账”的制度。加强商事纠纷调处,主动介入土地征用、涉法涉诉、劳动争议、企业生产经营等过程中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公正服务,对于企业办理的公证事项,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予以受理、办证、出证。

(五)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情况。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目录管理和动态清理机制,并及时承接、调整上级下放、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编制审批流程图,提高审批效率。深化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推行“联审、代办”一站式服务,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能。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创建经济110监督机制,对所有的涉企检查、收费、处罚等工作进行严格的审核备案。截至目前,已对22个部门的涉企检查收费事项审核备案101件次,合并检查事项4件次,否决检查事项10件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成立区行政执法职权梳理工作小组,对80个区直部门、单位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进行了梳理确认,截至9月底已全部梳理完毕,拟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各类行政执法职权事项5000余项。实行“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将每月的1-25日定为“企业生产宁静日”,要求除涉及税务征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重大恶性案件等特殊情况外,其他任何单位不准到企业检查收费。严格无例外禁酒规定督查,组织全区13200余名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签订《遵守禁酒规定保证书》,对违反规定者严肃处理。在部分企业、村居设立效能监测点130个,实行即时监测、定期联系,设立绿色通道,对机关单位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立体化跟踪问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投资者、创业者的要求相比,在政务服务、安商富商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落实,努力营造公平、开放的一流营商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营造便商利商的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凡是上级明令取消或没有设定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凡是市内其它区县没有保留的,一律不予保留。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建立数据库,实行统一编码、动态管理。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项目并联审批、审批联合勘验、全程无偿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纵向到底的审批服务和横向到边的帮办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及时更新、权威发布各类政策信息,以及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进一步营造聚商活商的公平市场环境。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披露制度与信用奖惩政策体系,对于信用记录良好、信誉度高的市场主体,在行政监管、金融信贷、政府项目上给予倾斜。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坚决切断中介机构在人、财、物等方面与行政机关或挂靠部门的联系,着力解决垄断经营、服务效率低、收费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公示各类涉企收费的范围、标准和依据,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积极构建平等统一规范的政策体系,及时废止或修改不利于市场竞争、阻碍生产要素流动的文件规定。 三是进一步营造护商安商的良好法治环境。深入推进平安淄川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惩破坏社会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整治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周边环境,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阻碍施工等不法行为,切实解决好面向基层、面向企业的“三乱”问题,为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大力推广阳光审判、阳光执行、阳光检务、阳光警务,依法高效办理各类涉企案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活动,严肃整治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四是进一步营造尊商亲商的社会人文环境。在全区营造崇尚创业、竞相创业、尊商亲商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建立健全“企业直通车”和直接联系企业家制度,积极主动为企业搞好服务,千方百计为投资创业者排忧解难。严格执行“企业生产宁静日”和涉企事项备案制度,充分发挥“效能监察点”功效,及时掌握各部门、单位涉企检查、收费等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反响。充分借助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件,引导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是进一步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下一步,我区将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并建立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加大对营商环境的督查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区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区经济110办公室和行政电子监察平台作用,扎实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活动。实行区级重点工程项目负责人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单位、群众不满意单位”和“百个科室大家评”活动机制,促进各部门优质高效服务。

营商环境工作总结3WwW.bIjiAoGao.cOM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把为企业服好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开展“送服务上门”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取得较好实效。

一是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大幅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方便企业就近办理环评手续。将大批治理技术较为成熟、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可控的项目放到分局,大幅度压减审批时间,提高审查效率。原报告书审批由法定的60天压缩为20天,报告表审批由法定的30天压缩为15天,实行登记表的即时办理,全过程在网上公开,并实施建设项目环评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我市已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项目环评开展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试点,促进生猪生产加快恢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创新环评服务机制,促进项目绿色发展。对重大项目,逐一建立环评工作专班,局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创新项目环评服务机制,统筹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对有关项目提前介入,逐一指导项目优化选址或选线,优化生态环保措施,协调解决环评突出问题。对重大项目还提供环评技术评估“保姆式、管家式”服务,尤其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同时,加强环评机构监管,通过公开环评信息,每年开展环评技术复核,及时通报处理存在问题的技术机构和人员等措施,督促环评技术单位提高环评报告编制质量、压缩编制时间,不断提升服务企业质量。

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实现便捷有效的服务。对重点企业,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开展“送服务上门”专题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带队走访,实施精准帮扶,为企业答疑解惑,解决具体问题。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全过程网上办理,推进相关环境数据接入和共享,对面向企业的相关办理事项、办事程序作出指引,公开相关联系电话,方便企业直接交流。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灵活环评审批,对于国家和地方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临时豁免制度,对湖南省元卫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医用口罩、防护服生产线项目先予网上环评登记备案。

四是围绕科学管理、精准治污,全面推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共核发和登记213家排污单位,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162张,完成51家排污单位登记备案。我局还制定出台了《怀化市排污许可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先后分两次抽取了138家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全面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行动,核实排污许可符合程度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加大对无证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实现“一扇门、一张网、一次办”。定期开展专题研究,持续开展预约审查、集中审查,为项目排污许可的核发和管理做好技术服务工作,为企业当好“服务员”和“环保管家”。2020年底,全市将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的全覆盖,实现“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的目标。

营商环境工作总结4

为不断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按照《射洪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方案》要求,对标任务,我局采取系列有效措施,强力推进餐饮油烟、道路扬尘、生活垃圾运转专项工作整治,经过全方位、多举措的持续攻坚,现已取得一定工作成效。

一、基本情况介绍

我局根据《中共射洪县委办公室 射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具体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户外广告管理和从事各类经营活动占用城市道路管理的职责,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行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乡规划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生态环境、市场监督、公安交通、水务等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同时,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在生态环境方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道路扬尘、餐饮业油烟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的生活垃圾运转、无害化处理等。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扬尘治理。一是强力管控运输道路。联合交警大队,不定时在滨江路、沱牌大道等道路出入口设点检查,加强对土石方开挖、散装材料运输作业的车辆管理,严禁出现车轮带土上路、超载超限上路、脏车入城、沿路撒漏等行为,规范篷布覆盖等。二是落实建筑工程主体责任,协助市住建局加强城市施工工地扬尘管控,研究制定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技术导则,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管控要求,确保渣土车在拉运、保洁、出场环节都能按规定冲洗,杜绝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三是专项治理,安排建设执法中队定期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相关措施等进行专项检查,不断巡查施工现场裸土部分是否按照要求进行遮盖,对整改不到位单位,依法处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有效治理扬尘污染;四是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全力做好道路精扫细保勤洗等工作,加大洒水保湿频次,有效控制道路扬尘。

(二)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治理。一是建立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台账。扎实开展民生实事工作安排,持续推进市城区320家餐饮企业及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净化器安装,确保150家大中型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完毕;二是建立日常监管机制。持续推进全城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工作并每月及时更新台账数据,全面监管民生实事大中型餐饮企业安装进度,确保提前完成任务;三是抓好油烟污染防控,狠抓重点警示带动,根据摸排台帐,对列入重点监管的餐饮店进行不定期检查,强化督促力度,确保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到位、油烟污染问题整改到位。

(三)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为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我局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土壤。全面推进安全隐患消除工作:一是开展垃圾填埋场大坝安全鉴定。2020年4月,聘请三方代理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四川鑫川工程监测公司对垃圾坝坝体实施安全性鉴定,2020年5月,垃圾坝体安全性鉴定结论为:坝体安全性等级为二级,坝体安全性满足规范要求,垃圾堆体在天然状态下基本稳定;二是组织人员对垃圾填埋场周边的植被、树木进行修剪,修剪面积达4000㎡,防止其根系过快生长,避免在坝体内形成孔洞、孔隙,刺穿防渗膜,造成坝体渗滤液泄漏,引发土壤污染事故发生;三是严格检查警戒水位线情况,尽快推进渗滤液无害化处理;四是加强做好防洪防渗措施,新建排洪沟两条,对垃圾堆体全覆盖覆膜。

 三、取得的成效

(一)道路扬尘治理。2019年至今,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90人次,治理工地扬尘污染80起,治理路面污染78处30487米,检查散装建筑材料运输车辆447辆,警告117辆,处罚22辆,罚款金额75000元,渣土车辆篷布覆盖率达到100%。

(二)餐饮油烟治理。2019年至今共建立市城区320家餐饮企业及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净化器安装台账,按照“蓝天保卫战”、“民生实事”相关工作要求,已推进146家大中型餐饮企业全部完成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工作,安装率达100%。

(三)土壤污染防治。一是按严格操作规程,实行单元作业,分层压实、消毒、除臭、覆盖,按照规范化作业,全部进行卫生填埋,2019年至2020年7月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约23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二是对新填埋区域实施了雨污分流工程,铺设HDPE雨污分流膜约7.5万平方米减少渗滤液的产生,阻止污水外溢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同时修补库区防渗膜约2500平方米,填埋区膜覆盖率目前已达到100%。三是投资2.8万元安装PH仪污水在线自动检测系统,确保渗滤液处理达标排放;四是有效转运危险废物,2017年7月安装了水质在线监测系统,2020年10月19日,已转运2017年至今产生的危险废物1.028吨。

四、存在的问题

(一)扬尘污染治理上。部分车辆未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散装材料运输作业,出现覆盖不严,沿街撒落现象。项目参建各方履行主体责任较差,扬尘治理投入不足、认识不够、标准不高,自查自纠流于形式,喷淋系统运行不到位,仍出现未及时清理并覆盖建筑垃圾、施工现场裸土等现象。

(二)餐饮油烟治理上。我市餐饮行业覆盖面广,问题复杂。一是由于城区早期客观条件缺乏,城区老旧小区无专用烟道,老旧小区油烟污染问题难以解决,矛盾长期存在,且商住混杂导致油烟扰民信访投诉居高不下;二是执法人员油烟污染检测手段缺失,对油烟排放是否造成污染标准认定较难,与群众沟通解释难度大;三是中小型餐饮企业由于资金实力有限、经营场地有限等原因导致油烟净化器安装滞后,执法过程不宜处罚过重,进展缓慢。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加强扬尘治理防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动态监控,促进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个100%,六不准”的要求,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加强扬尘治理常态化管理,把扬尘治理列入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问题反弹,对于整改措施不落实、降低扬尘治理标准的施工工地,要责令停工整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严处罚。

(二)有效管控餐饮油烟治理。一是为中小型餐馆安装油烟净化器争取补助资金,申报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补助资金,增强经营业主安装信心,加快推进中小型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整体安装;二是加强宣传落实,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和宣传栏、展板等方式积极向群众宣传油烟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人民群众的认识,从思想上解决执法难度和群众认可度,促进执法人员有效执法;三是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属地管理,依法履职,彻底改变因配合不默契、履职不到位、相互推诿造成事态严重执法无法推进的情形,避免监管和执法脱节缺位,实现油烟治理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实施终期封场根据西南交大专家提出的《垃圾填埋场安全隐患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初步方案》,启动垃圾填埋场终期封场工作,预计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封场建设及验收工作。二是建设监测井,实施实时监测。聘请专家团队,优先对地下水监测井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力争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届时,垃圾填埋场将依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构建地下水跟踪监测系统,并进行跟踪监测。三是提升大坝安全系数。在2020年12月31日前,再次对垃圾坝体实施安全鉴定,垃圾填埋场将根据检测意见进一步提升坝体安全性,同时通过不间断清理排水系统、修剪坝体植被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坝体安全稳定性,提高垃圾填埋场土壤环境质量。

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8】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现代化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市场活力、转变干部作风的有力抓手,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根据全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近期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总体安排部署,定边县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强化督查考核,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营商环境明显好转。主要特点: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截至目前,定边县23个部门、387项划转事项已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全流程办理,共受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上线12.54万件,办结率为99.61%,群众满意度达100%;为了使“三集中三到位”落到实处,定边县政务服务中心与各进驻单位签订了“授权书”和“承诺书”,所有进驻部门均已启用了“行政审批专用章”。同时定边县全面推行派驻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制,派驻部门向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群众只需跑一个窗口即可办好相关业务。

(二)强化政策支撑,破解企业发展难题。一是简化程序,提升企业开办和注销效率。定边县将企业开办环节数由2017年底的7个缩减到4个,将企业开办的时间由23个工作日缩减到1个工作日,将企业申请材料件数由25件缩减至5件。二是强化落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累计降低人工成本4459万元、生产要素成本920万元、物流成本1267万元,融资成本由过去的每笔2800元降至现在的融资零成本。三是多措并举,降低企业融资难度。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发信贷产品,拓宽企业获贷渠道,着力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定边县各类商业银行共向小微企业投放专项贷款近2亿元。

(三)强化执纪监察,改善法治环境。定边县成立了政务监察投诉中心,将营商环境纳入巡察、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季度督查的重要内容,对拖延、推诿等影响审批效率和营商环境的行为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一是按照“有信必核、有访必复”原则,凡涉及营商环境的信访投诉举报,从重从快严肃查处。今年以来,共受理投诉举报6起,并全部予以答复解决。二是围绕《定边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综合开展专项督查,倒逼部门任务落实、责任落地。三是对38个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开展满意度测评,查找问题、征询意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一些部门对深化授权、授权、授权、服务改革和优化商业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强,质疑审查和管理的分离实践,对如何促进实施的研究不够。第二,存在体外循环的问题。部分部门审批繁琐,存在多处理、两头审批的情况;部分部门授权不足,中心窗口成为注册室;部分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存在三多一少现象,即临时就业人员多、下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多、无行政审批执法权人员多、业务骨干少。第三,存在商业环境差的问题。一些企业报告说,有些单位不按合同和承诺履行职责,仍然存在新官员忽视旧账户的问题。有些部门办理手续繁琐、随机、拖等压力等问题仍存在不同程度,门好看,事情难做。同时,强制购买、强制销售、强制销售、强制购买工作风等破坏商业环境、恶意欺诈。简政放权中有人明放暗收,放管结合中有人择利,优化服务中有人言行不一;衙门的坏习惯,如政治不为、权力设障、推诿制约、敷衍塞责等,仍时有表现;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尚未完全打破,伤害群众感情、侵害企业利益的政策阻碍、拖延等行为尚未根除。

三、对策和建议

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9】

XXX发表的重要讲话。指引我们走好新征程,探索新路子,创造新业绩的科学指南。特别是他把创优营商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全面深化改革并列,放在同等位置。为了营造有利于营商环境建设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全面推动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开展,依照相关文件要求,街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情况,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街紧扣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营商工作任务,社区和村联动推进营商工作,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1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为成员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主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地点在街道二楼办公室。

2、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在会上学习相关文件,要求各业务口就各自营商工作进行汇报,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最多跑一次”及社区和村民事务代办工作进行通报,并就工作进行详实、细致安排,及时对各类事项在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公示。

3、重点项目保障有力。我街成立以武装部长为组长协调工作小组进行工作协调,保障了各项工程进度。

二、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到位

街认真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对《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xx-20xx)》的文件,仔细研究,落实到位、到人。根据《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吉软环境办[20xx]38号)文件精神,街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到实位。积极宣传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利用街道、村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LED大屏进行滚动播放,让每一名来办事的群众都能够了解。街道软环境办组织相关部门对《条例》内容进行学习,学习过程中相关探讨交流,让相关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及条例条规。

三、打造政务服务新模式

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提高中心标准化水平。大力推行规范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和超前服务。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围绕“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窗口首接制度”和“无否决权制度”等建立健全便民服务规章制度。公开举报、监督电话,落实便民服务监督检查人员,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的投诉。中心以“规范、优质、高效、廉洁”为服务原则,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坚持以办事方便不方便、公正不公正、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工作标准,凡是属于能办理的事项,只要材料齐全、条件具备,服务中心及时予以办理;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服务中心也予以受理,并代为办理,限时办结。

四、保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及时推广各部门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全面提升高街道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逐步投入运行完善功能设置。大厅推行“一窗式”的模式,让群众就近办事,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和平街道办事处按照相关部署和责任分工,进一步创新思维,创新方法,补齐短板,拓展优势,通过树立科学招商引资理念,落实招商引资承诺,优化招商引资环境等,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工作完成情况

和平街道始终秉承“营商环境也是生产力,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项要求,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坚持用硬措施治理软环境,用真情服务化解经济下行的寒冰。

一是加强领导促优化。营商环境是区域经济发展的“生命线”,是地区形象的总代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力的一个重要构成要素。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是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街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辖区企业发展状况和领导分工,确定了领导干部包保企业制度,明确分工,层层落实,切实把优化环境工作抓紧、抓好。

二是强化服务促优化。当前社会中,营商环境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服务。为推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深入开展,街道紧紧抓住“优质服务”这个牛鼻子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建设的层次,增强环境的竞争力。做到了定期开展企业走访调研活动、召开企业座谈会、向企业发放联系卡,充分了解掌握所联系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开辟政府与企业的绿色通道,听取企业呼声,解决企业困难,使服务经常化、制度化。

三是做好协调促优化。注重加强跟踪服务,推进项目转化,为企业扩建、技术改造、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营造宽松的环境。主动对企业实行蹲点服务,驻地指导工作在一线,发挥作用在一线,出现问题就地协调,现场解决。对待企业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能独立解决的决不推脱,需要上级有关部门配合的及时协调、快速解决。

四是转变作风促优化。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是政府工作人员不可推卸的责任,需要全民参与,上下齐努力。通过集中学习,强化工作人员及时服务、优质服务、有效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在街道权限范围内的事尽可能地减少办事层次和环节,力争帮助企业早办事、快办事、办成事。同时,能够及时主动将省、市、区有关优惠政策送达企业,做到宣传、讲解到位,积极引导企业创业创新,鼓励企业树立信心,构建发展平台。?

五是树诚立信促优化。开展信用政府建设,推行政务公开,按照“抓教育,树信用意识;

立规范,建信用机制;

攻重点,治突出问题;

推典型,扬诚信风尚”的工作思路,做到依法行政、高效廉洁。开展企业信用建设,加强对企业经营思想的引导,倡导诚信新风。推进“不逃避债务、不制假贩假、不违反合同、不走私贩私、不逃税骗税、不伪账”,即“六不”承诺作为企业基本经营守则,有效推动了企业内部信用建设。

二、下步工作打算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工作是打基础立长远的重要工作。要抓机遇快发展,就必须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当务之急、当务之重的大事。下一步和平街道将继续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加快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服务工作,促进企业长远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服务队伍建设,建立优质软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工作落实的好不好,服务队伍能力与素质的提升是关键。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工作,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思想作风建设;

强化专业知识培训,注重培养懂项目、懂经济、懂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专业人员,着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工作队伍,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助推经济新增长。要发展,更要注重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在推动企业发展上,强化绿色环保理念,引导企业明确发展方向,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同时,深入研究开放性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以观念的转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注重引进外延型企业,对接优势资源,推动现有企业走出去,进一步提升和平街道招商、养商、安商、引商环境,提高招商引资能力。

三是动真碰硬治环境,长效机制促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必须下大力气,动真碰硬,刮骨疗毒。力争措施硬,措施和规定必须铁、必须硬。力争督查硬。督察必须坚持铁面孔、铁心肠、铁手腕,严格督查,狠抓落实,敢于较真格,敢于硬碰硬。做到处理硬。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从严打击,通过打击一批、震慑一批、教育一批,使营商环境建设深入人心。同时,建立完善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制度,促进各项经济工作不断进步。

以上是20xx年和平街道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工作情况。今后将继续强化工作创新,以钉钉子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服务企业工作,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确保实现经济稳增长,为铁东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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