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合作协议书汇总6篇

发表时间:2022-12-18

合作协议书。

笔稿范文网主题阅读推荐:“合作协议书”。

现今社会中大家的法律意识都在不断增强,我们可能时常需要接触到不同类型的合同,为了有效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可以选择签订合同。您对于合同的知识掌握了多少呢?以下是由栏目小编为你整理的《简单合作协议书》,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简单合作协议书【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租赁合作事宜,成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范围

甲方向乙方租用(详见附件)以作甲方所属项目会务现场布置之用。

乙方同时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现场制作工程。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20xx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___天

第三条:收费标准、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以上物品租用连制作等工程服务内容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开票加收8%)

2、结算方式:甲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以现金预付总价款的30%为定金,进场验收后付30%,余款于活动结束当天以现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活动场地,提供必要的活动协助。

2、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将其所属项目现场制作工程部分委托乙方代理。

3、负责维护活动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财物保管。

4、甲方应按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费用,愈期3天无故不支付,则按每天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员在甲方场所活动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作业。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活动内容及质量提出合理建议,乙方需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作相应调整。

4、应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提供合同内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关作业,如因天气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碍活动进行,经甲方同意后可中止活动,已安排提供服务的活动项目费用需照常支付费用5、本次活动基本设施的验收日期为20xx年月?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合同内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关作业,则均属违约,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赔偿金额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若甲方未能够按期付款,则按合同法规定给乙方5%滞纳金

3、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费用总额、委托变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指定授权人:

或指定授权人:

帐户:

开户行:

帐号:

全称: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于

简单合作协议书【篇2】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ODM合作协议书

年 月 日 广州明诚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加工方): 广州明诚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相关产品的事宜进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希共同遵守。

一、乙方提供指纹产品模具委托甲方加工指纹机产品,具体型号、功能参数如下:

二、产品定制项:

产品单价包含产品中性的彩箱、大包装箱、铭牌、说明书、机身标签、电源、数据线、合格证、保修卡的价格。如乙方选择定制项:

2.1、如乙方采用客户品牌的彩箱和大包装箱,则乙方提供图样的设计文件,甲方制作菲林和生产,甲方一次性收取菲林工本费。 2.2、如产品必须设计客户品牌的铭牌,

A、乙方完成设计图纸,甲方开模并生产,甲方一次性收取的开模费用。 B、乙方完成设计图纸并开模,甲方生产,不收取生产费用。

2.3、如产品采用客户定制的丝印型号和机身标签,乙方完成设计,甲方一次性收取菲林工本费: 元。

2.4、如产品采用定制软件说明书、合格证和保修卡,乙方需提供以上文件的设计文档文件,甲方完成菲林制作并生产,甲方一次性收取菲林工本费用。

2.5、如客户需要定制宣传彩页,乙方需提供图样的设计文件,甲方完成菲林制作,甲方一次性收取广州明诚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菲林工本费。同时,每次生产时收取彩页印刷数量的成本费。 注:以上单项的定制项费用需按不同型号而累加费用。

三、交易流程:

3.1 定单要求:乙方需提前 个工作日下定单,订单表见附件1 3.2 甲方在零配件不足的情况下会通知乙方,并告知乙方。

四、交货时间及地点:

以收到预付款时间为准 个工作日内交货;如已支付了30%预付款并涉及到产品设计或外包装设计的,以效果图双方确认后当日算起 个工作日内交货。甲方交货的地点:明诚智能工厂。

五、产品验收的时间、标准及方法:

5.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三日内,应派人验收;

5.2、乙方应以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作为乙方委托加工产品的验收标准;乙方认为货物有不良现象时,可向甲方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期限为验收货物即日起算一周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一周内给予处理答复。

5.3、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派人或委托甲方有关人员到甲方工厂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甲方可按乙方书面提供的发货地址进行发货,运费及货物运输中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在抽检验货合格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必须在发货前一次性付清;

七、质量保证条款:

如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为乙方所加工的ODM产品提供如下服务,请客户确认选择其一服务:

7.1、提供合同额 %额度配件,售后服务由客户自行负担;不提供上门维修服务和退货服务。 7.2、乙方收到产品当日算起三个月内,免费提供维修;三个月后一年内免费提供维修收取配件费;一年后需收取维修费用及配件费用;不提供上门维修服务和退货服务。

八、乙方认同明诚智能经营发展理念,遵守明诚智能有关行业价格基本政策,乙方如有恶意降价扰乱市场,视为违约。

九、违约条款:

协议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均可要求违约方履约或选择提前终止本协议及要求违约方赔偿对方因此而致的全部损失。

十、其他:

10.1、甲方提供全面的市场和操作指引,帮助乙方解决市场运作中的疑难;

10.2、乙方(委托方)签定合同之前,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人身份证、商标证明复印件及委托书,并且全部加盖红章。

10.3、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双方必须在合同签属所在地的经济仲裁委员会裁决。

10.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法律效力;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原文件的传真件同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广州明诚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

(签章): (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020-37616658 电 话: 传 真: 020-37616366 传 真: 地 址:广州市东山区先烈中路80号 地 址:

汇华商贸大厦2303C

邮 编: 邮 编: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简单合作协议书【篇3】

各合伙人名单:

为规范合伙经营项目的正角实施以及确保多方合伙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合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合伙人各方本着互惠互利、风险公担、利益共享的合伙原则,共同在8673工程的土地整改及相关工程项目工作中担当居间职能,具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尽力做好个面协议工作。

第二条 工程的真实情况,如果工程不真实,所有各项开支费用均由郭小春一人承担,如工程真实,所有费用开支均由所有股东共同承担。

第三条 合伙期限

本合伙协议限暂为两年(自20xx.1.26—20xx.2.26),期满若有自愿退出的经其他各方同意方予退出。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居间合同比例为依据,按付出多少、回报多少为原则分配,详情如下:

1、各款项工程款到位之后,扣出的所有股东投资款后,所剩余的金额按股份配配,同时各股东有责任承担外面所借的投资款项,按股份分配,利润与风险同进退,各投资股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外资搞好的各款项,如有此发生视为退出,不得参与利润分配。

第五条 委托执行人

根据职责划分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由郭小春同志全权代表合伙人各方与中标方签订居间合同,全权参与居间工作监督与管理。

第六条 执行人的职责

居间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具项目体管理制度或者者规章制度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的出资金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七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合伙项目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八条 合伙事务的决定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理办公用品等不动产;

2、申请营业执照;

3、以合伙项目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4、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5、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6、合伙人与其他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7、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8、依照合伙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九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对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一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二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2、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不正当行为;

3、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三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盈余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占有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合伙的解散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五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伙项目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务权人;

3、清理项目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项目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占有比例返回;

6、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确认。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占有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人合伙人,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七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面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项目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项目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八条 保密

合伙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项目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两年。

第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快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合伙人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十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律起诉。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各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天向各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依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三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各方当事人中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二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各方或各方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六份,六名合伙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字):

年 月 日

简单合作协议书【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协议之制定目的在于保护基于完全自愿而签订该协议的签约双方之利益。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演出要求作出适当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表演时间|表演时长|表演造型|艺员配合|等项目。

2.在甲方认为有适当必要的情形下需要乙方进行事先彩排或预演,乙方应予以配合。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适当的配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服装|道具|车马使用|餐饮|;有另行议定者不在此限;

4.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护乙方的正当权益。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达成甲方要求的表演目标后,有权获得本协议商定的报酬。

2.乙方有权援引适当法律及法规条文拒绝不适当的表演内容,且该拒绝事项不在违约之列;

3.乙方应不得耽误甲方所制定的与乙方相关的工作进度并应积极配合。

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表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动作|力度|协调|音准|音高|等具体内容和|感情处理|投入程度|等抽象内容;

四.争议处理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就合同发生争议,可以诉诸签约所在地具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或诉诸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金额之双倍作为违约金金额。

五.附加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所属机构:

机构地址:

电话:

移动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简单合作协议书【篇5】

甲方(赞助单位名称):

乙方(学生社团名称):

甲乙双方本着“”的原则,经协商签订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协议中各项条款。

一、甲方负责:

1、甲方为此活动的赞助商。参加此次活动的甲方需交纳一定的活动费用后,方可进行此次活动。

2、甲方必须遵守乙方校园管理制度,爱护校内公共财物,保持校内卫生清洁,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并保证不得损害同学的切身利益。

3、甲方在乙方校园开展活动的时间:

初定为:年月日、画展地点:交流会地点:。

4、活动中的海报、宣传单和横幅等均由甲方提供。

5、甲方为乙方提供活动经费共计人民币元整,活动前先付元,活动结束后,在乙方完成责任情况下再付余款元。

6、甲方有权益监督活动全部过程并及时与乙方沟通,使之达到甲方的要求。

7、甲方的行为不得涉违法国家法律事项,如有涉及,一经查出,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活动,由次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为此活动的校方具体负责单位。

2、乙方有义务在与甲方签订协议后,为甲方办理相关活动手续,并保证甲方在乙方校园的.活动顺利正常进行。

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申请活动所需场地和宣传单页、海报、横幅的发放、张贴和悬挂,并提供活动所需的人力和其他必要物品。

4、乙方需在甲方做讲座期间需保证至少有45人参加(甲方带来人员不算且大一、二设计班每班都有人员参加),并保证至始至终,如没有达到相应的参会人员,每缺少一人扣除活动经费10元。

5、由甲方交付乙方的物品、资料等,不得损坏和丢失,如发现须照价赔偿,在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归还。

6、如遇场地变更、天气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活动无法举行,由双方友好协商延期举行。

三、违约责任:

a)甲方如在举行活动过程中违反乙方校内管理制度,乙方有权请校内保卫处等相关人员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管理,情节严重取消此次活动,并由甲方承担全部损失。

b)在签署协议后,如果乙方在活动期间没有按照合作协议的要求执行或者由于乙方主观原因造成活动无法正常进行,乙方应返还甲方部分至全部活动经费,具体数额由甲方双方协商确定。

四、未尽事宜: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议拟定,未尽事宜如需补充和修改,须经双共同协商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五、其他:

a)如果甲、乙双方在执行次协议时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方案。未发生争议的条款继续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

b)本协议一式两份,甲、已双方个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方:代表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简单合作协议书【篇6】

甲乙丙叁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企业设立

(一)合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住所: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住所: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住所:

(二)合伙企业名称、经营项目和范围、法定地址和合伙宗旨

甲乙丙叁方自愿合伙成立,生产经营,公司地址在。合伙宗旨: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肝胆相照、精诚团结、同舟共济、共创辉煌。

(三)合伙期限

1、。合伙期限暂定为__年,自叁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本协议到期后,叁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也可重新签订新合同,待旧合同到期后以之取代。本协议到期后,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运营方(一方或两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公司资源(包含生产、技术、营销等等)都应交给运营方。本协议到期后,如果叁方都同意终止协议,则合同终止,叁方按本协议相关规定进行财务结算。

(四)出资方式、金额、期限

1、出资方式

①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②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③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④经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本协议暂时仅仅以货币出资为计。

2、出资金额

①合伙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为:甲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并办理增加或者减少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并将上述出资额存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月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4、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按本协议相关规定进行财务结算后予以返还。

第二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伙财产和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和民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二)盈余分配:以各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即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具体情况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第三细则的办法办理。

(三)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即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负担。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任何一方对外偿还企业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三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

3、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和债务。

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为合伙的债务和民事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合伙企业注销或依法被宣告破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严格遵守合伙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事务执行

(一)总则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义务。

(二)事务表决

1、普通事务表决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普通事务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2、重大事务表决

合伙企业的下列重大事务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①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②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③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④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⑥更换执行事务合伙人;

⑦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三)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方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全体合伙人执行日常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其合伙人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工作权限和义务

1、工作权限

①全面负责和执行合伙企业的日常事务。

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出合伙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③对合伙企业进行部门职能框架建设,明确成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建立考核机制。

④对合伙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包括研发、采购、生产、质检、销售、回款等,进行合理高效的组织、协调、统筹、运作。

2、义务

①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②其他合伙人可以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决定。

③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重大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④执行事务合伙人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⑤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通过表决撤销该委托,表决办法见第四条第二款第一细则的"普通事务表决"。

(五)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业绩考核与薪酬待遇

1、如有必要,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合同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

2、薪酬待遇与业绩考核相挂钩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承认本合伙协议,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并承认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⑤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本协议明令禁止的行为或其它严重的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⑤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合伙人被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扣除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返还。

4、退伙必备条件: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30_日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以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⑤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⑥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出资的转让

1、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必须经全部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只有在其他合伙人都不认购的情况下,才可把自身的全部股份(注:只能全部,不能部分)转让给合伙外的第三方。

3、合伙人以外的第三方受让转让者自身的全部股份,经订立补充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

第六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终止(解散):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已经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或法规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终止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以及法定补偿金;收取债权;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偿和分配细则依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

4、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款的办法办理。

第七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与本合伙有业务竞争的合伙团队。

(四)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内部人员单独签订合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人员进行交易。

(五)合伙人不得从事任何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六)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暂时停职停工,暂停其相关权利和义务,待其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恢复。多次屡犯者或因以上禁止行为对本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可由除本人外的其他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该合伙人被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扣除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返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对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月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则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抵押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善意第三人(即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多次屡犯者或造成严重后果者可由其他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六)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争议处理

(一)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本着友好协商和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二)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一)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二)合伙经营期间,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修改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修改、补充后的内容为准。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一份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合伙人签名

甲方(签名):____乙方(签名):____丙方(签名):____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丙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粘贴处粘贴处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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