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执行申请书范文。
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有时需要撰写一些实用文书递交给上级,实用文书给我们证明了它存在的意义,好的实用类文书都有哪些内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搜申请书】终结本次执行申请书范文(630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终结本次执行申请书范文(篇1)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案号: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XXXXX纠纷一案,于xx年xx月xx日向你院申请执行,由于XXXXXXX。我自愿申请中止执行,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有条件时再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终结本次执行申请书范文(篇2)
尊敬的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申请执行人xx与执行人xx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房产,贵院以无法处置为由于xx年12月24日作出温龙执民字第121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
申请执行人现已查明被执行人将贵院查封的房产出租,用于开办幼儿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特此申请贵院立即恢复执行,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xxx
xx年xx月xx日
终结本次执行申请书范文(篇3)
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执行人:×××,……。
……
(以上写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写明案由)一案,××××人民法院(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机关)(××××)……号民事判决(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特向你院申请强制执行。
请求事项
……(写明请求执行的内容)。
此致
××××人民法院
附:生效法律文书×份
申请执行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本文书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19条、20条、21条、22条、23条规定制定,供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内容,必须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终结本次执行申请书范文(篇4)
申请人:______,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__族,住____市____区____街____号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__族,住____市____区____街____号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__族,住____市____区____街____号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请求: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归还申请人本金________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二分计算,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债务本息偿还之日止;
2、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代为缴纳的一审案件受理费________元;
3、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本案的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________)__ 民初______号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书早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该判决,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致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终结本次执行申请书范文(篇5)
申请人:XXX(原一、二审第三人),男,1962 年 3 月 15 日出生, 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 X 号院南侧平房 申请人:XXX(原一、二审第三人) :男,1955 年 5 月 24 日出生, 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 X 号院南侧平房。 申请人:XXX(原一、二审第三人) :男,1958 年 9 月 9 日出生, 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 X 号院南侧平房。 申请人:XXX(原一、二审第三人) :男,1984 年 8 月 22 日出生, 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 X 号院南侧平房。 申请人:XXX(原一、二审第三人) :女,1964 年 2 月 17 日出生, 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 X 号院南侧平房。 申请人:XXX(原一、二审第三人) :男,1965 年 3 月 5 日出生, 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 X 号院南侧平房。 申请人第三人:XXX(原一、二审第三人) :男,1980 年 12 月 27 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 X 号院南侧平房。 申请人第三人:XXX(原一、二审第三人) :男,1962 年 10 月 22 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 X 号院南侧平房。 申请人第三人:XXX(原一、二审第三人) :男,1976 年 11 月 13 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 X 号院南侧平房。
被申请人:XXXXXXXXXXXXXXX,住所地北京市 X 号 法定代表人:XXX,部长。电话:XXXXXXX
第三人:XXXXXXXX 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 XXXXXXXX 号。 法定代表人 XXX,经理。 请求事项: 请求裁定中止“(20xx)一中民终字第 XXXX 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第三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两审终审,本案现 已进入执行阶段。 因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一中民终字第 XXXX 号”民 事判决事实认定错误,申请人已向高院申请再审,高院正在审查立案。 鉴于申请人利用承租房屋经营 XX 维持一家生计,同时该承租房也是申 请人一家生活居所,除此地外再无其它去处。如果强令执行,无疑致申请人 于绝路,恳请贵院以人道为先,慎重处理。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 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一百零二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 定中止执行:......(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 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贵院亦应 裁定中止原判决执行。 综上所述,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恳请贵院立即裁定中止原判决执行。 此致 北京市 XXX 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 0 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