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赡养协议书怎么写1000字5篇

发表时间:2023-05-11

赡养协议书。

在人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愿不断强烈,观念的革新带来行为的改变。在签订合同时最好将合同目的明确的表述出来。笔稿范文网编辑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关于赡养协议书怎么写,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关于赡养协议书怎么写(篇1)

为了弘扬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人权益保障法》,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村经两委和老龄委研究,特签定子女赡养老人协议书如下:

一、老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员,尤其是子女应该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人的尤其需要。

二、赡养人应该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对患病的老人应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三、赡养人不得强求老人承担体力过重的劳动;不得岐视、侮辱和虐待老人。

四、赡养人不得干涉老人的婚姻和再婚后的生活;不得阻拦老人参加正当的社会活动;不得限制老人的人身自让。

五、赡养人对老人必须尊敬、孝顺、保证老人精神愉快,主持老人的生日及过年、过节的问候和特殊照顾。

六、老人的生活方式让老人自己选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生活,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待遇从优、生活资料让子女保障。供应标准让村支部、村委和老龄委研究决定,如每人每年白面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类杂粮_____斤,油__斤,必须保证质量或生活费用________元/年;必须保证老人用电、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体说明

以上各条经村两委批准,让老龄委监督实施。对不执行上述协议规定者,按《老年法》予以处理。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赡养人:____________

党支部:____________

村村委会:__________

老龄委:____________

子女: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赡养协议书怎么写(篇2)

被赡养人姓名:周文友、徐文英

赡养人姓名:周忠华、周忠祥、周忠仁、周忠娥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本协议以下简称“子女”)和被赡养人(本协议以下简称“父母”)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子女轮流赡养父母方式及义务

1、因父亲身患重病母亲生活不能自理,现在子女按照事先共同商定的周期每人轮流到父母家中生活照料和护理。一个周期为四个月,其中周忠华为一个月,周忠祥为两个月,周忠仁和周忠娥各半个月。

2、当值赡养子女应妥善安排好父母的膳食结构,保证父母吃饱、吃好,其他子女不得过分挑剔指责。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由独立赡养子女负责,父母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父母的要求。并保证父母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

第二条 当值赡养子女对父母生活上照料的内容及义务

1、父母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轻微疾病,当值赡养子女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

2、父母其中如有一人大病住院期间由各子女协商轮流护理,同时照顾好两位老人。

3、当值赡养子女要做好物质赡养(包括衣、食、住、行、医、水、电、煤气、电话、采暖、维修费等),要为父母庆祝生日或春节等节假日聚会,费用由子女事先共同商定的比例承担(其他子女爱心购买的除外)。

第三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支付、给付方式

1、父母大病住院费由子女事先共同商定的比例负担,出院时及时结算,父母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轻微疾病等费用由子女事先共同商定的比例一个周期结算一次为宜。商定的费用比例为:周忠华占25%,周忠祥为50%,周忠仁和周忠娥各占12.5%.

第四条 父母财产保护、丧葬费用及遗产继承

1、父母双方有任何一方在世的情况下,房屋产权归父母所有,并受法律保护,此期间任何子女不得出售,此期间如父母房屋拆迁,其拆迁补偿款任何子女不得截留、侵占。

2、父母一方如与世长辞,按本地风俗,后事由长子周忠华出资操办,另一被赡养人继续由子女按原先约定分滩比例赡养,直到告终,后事由小儿子周忠祥出资操办。

3、父母全部离世后,父母住房、现金、其他财产等遗产由赡养的子女按承担赡养费用的比例继承(周忠华占25%,周忠祥为50%,周忠仁和周忠娥各占12.5%)。轮流赡养父母期间拒绝轮流赡养父母一轮以上的子女无任何继承权,并配合有关法律部门履行放弃继承手续。

第五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父母、子女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子女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父母、子女向父母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 子女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子女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父母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六条 附则

1、子女对本协议的内容要完全理解和认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口头、书面协议。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其他子女、父母书面同意,任何子女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包括父母另立遗嘱等)均需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本协议生效后,子女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自然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参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行。

3、已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向未尽赡养义务的人追偿其应分担的赡养费和其他应当共同分担的费用。子女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4、本协议可经律师见证或公证,未见证或公证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子女、父母、居民委员会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被赡养人签字:

赡养人签字 :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赡养协议书怎么写(篇3)

协议人:(父亲:、母亲: )

关系人:( )

上列当事人为赡养老人和财产继承一事,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本着互谅、互让、团结友爱精神,从实际情况和需要出发,经共同协商一致,并征得关系人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父母的医疗费(单位报销的费用除外)剩余部分由五位子女共同承担,各自承担医疗费用的20%。

二、因父母病重,如父母去世,父母的丧葬费(由单位付给的')除安葬老人,包括火化、墓地及出殡当日的早餐,其他费用各自承担,还需偿还五位子女为老人垫付的现金。剩余部分作为另一位老人以后的住院费用支出。

三、在父母病重或卧床不起时,五位子女需轮流护理,如子女因事或工作需要不能护理老人时,应按当时的市场价格拿出护理费用。

四、如果其中一位老人逝世,另一位老人应由五位子女赡养,老人的工资作为自已的日常生活费用,住院费由五位子女共同承担。

五、在关系人及协议人达成协议后,如出现协议前协议人所欠的任何债务,协议人应不予偿还。

六、在处理两位老人遗留下的房产、钱、物时,其房产的价格需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出售(其中的任何一位子女购买此房,都不能低于市场价格)最后老人的全部财产均由五位子女平均分配。

此协议之前的任何遗嘱作废,协议之后的遗嘱无效,以此协议为准,一方老人过世,另一方老人在立遗嘱时,五位子女必须全部到场,缺一不可,否则无效。

协议人:父亲:

母亲:

关系人:子女:wWw.BiJiAoGAo.COm

关于赡养协议书怎么写(篇4)

被赔养人:______

赔养人:______

鉴于赡养人均已成家立业,被赡养人年享渐高,逐渐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为使被赡养人不枉辛勤抚养子女一生,安度晚年,经与三个儿子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鉴于被赡养人住不惯县城,不愿到县城与三子长期居住,从签订本协议起,三子每月给父母生活费___元(该生活费是否拿一些给同住的儿子作生活补贴,由父母定,儿子不得提出要求);虽父母不愿长住县城,但过节时以及合适的时候,三子可接父母小住几日,以尽孝心;平时应定期不定期回家看望父母,以免挂牵。

二、被赡养人与长子、次子同住一村,自签订本协议起,轮流到长子、次子家共同生活,每年轮一次,从长子家开始。共同生活期问,赡养人要全面负责照顾被赡养人生活,负担生活需要的全部费用。

三、未轮到接被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赡养人,应经常看望被赡养人。遇到重大节日或喜事,亦可接被赔养人到家中吃饭,或小住几日。

四、被赡养人因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需要看护及花费,由共同生活的赔养人通知其他赡养人,共同轮流护理及共同分担费用。

五、被赔养人去世,其善后费用由所有赡养人共同分担。

六、被赔养人现居住的住房及家中物品,待被赡养人百年之后,所有赔养人可按国家有关法律予以继承。

七、本协议签订之后,若遇特殊情况需修改补充,由签约人商定。

八、本协议一式五份,签约人各执一份。

被赔养人:______

赔养人:______

日期:______

关于赡养协议书怎么写(篇5)

被赡养人:

程荣清,男,68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何凤英,女,68岁,住址:户口属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现住花元村新农组 赡 养 人:

程华荣,男,45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程江明,男,39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董福安,男,44岁,住址: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

董建军,男,38岁,住址: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何凤英自愿与被赡养人程荣清在罗岭镇花园村新农组共同生活。

2、被赡养人程荣清的生活等一切费用由其俩儿子程华荣和程江明共同承担,与董福安、董建军无关。

3、被赡养人何凤英的生活费由其子董福安、董建军共同负担,每人每年各付人民币为3000元,共计6000元。此赡养费分正月和腊月两次付清。

4、如果被赡养人何凤英生病需住院治疗,其费用均由其俩儿子董福安和董建军共同承担。与被赡养人程荣清的俩子程华荣、程江明无关。

5、被赡养人何凤英终老的所需一切费用也全部由其子董福安、董建军承担,与被赡养人程荣清的俩子程华荣、程江明无关。

二、附则

1、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

2、赡养人不执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可经司法公证。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签字):

被赡养人(签字):

20xx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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