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孙漂流记梗概(精选好文)

发表时间:202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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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梗概(一)

第一章:巴西庄园主

鲁滨逊他第三次出海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后来他划了主人的小船逃跑,途中被一艘葡萄牙货船救起。船到巴西后,他在那里买下一个庄园,做了庄园主。他不甘心于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出海,到非洲贩卖奴隶。

第二章:流落荒岛

鲁滨逊搭乘的船在途中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孙一个人幸存下来,只身飘流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孤岛上。他把船上的食物、衣服、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并开始打猎。

第三章:荒岛生活wwW.bIJIAOGAo.CoM

鲁滨逊在岛上种植大麦和稻子,烘出了粗糙的面包。他捕捉并驯养野山羊,让其繁殖。他还制作陶器等等,保证了自己的生活需要。虽然这样,鲁滨孙一直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他砍倒一棵大树,花了五六个月的时间做成了一只独木舟,但船实在太重,无法拖下海去,只好前功尽弃,重新另造一只小的。

第四章:智救星期五

鲁滨逊孤独地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三年后,有一天,他看到三十多个野人乘着小船上岸了。他们拖着两个倒霉的同伴,在途中宰杀了一个,另一个则拼命的逃跑。那个野人逃跑的方向正好是鲁宾逊住所的方向。鲁宾逊决心救下那个逃跑的野人,于是他开枪打死了追赶的两个野人。因为鲁宾逊救那个野人的日子是星期五,所以就给那个野人取名为星期五.

第五章:制做陶罐

鲁滨逊费了很大的力气去找陶土,找到后把土挖出来,调合好,运回家,再做成泥瓮。工作了差不多两个月的时间,才做成两只大瓦罐,样子非常难看,最后,太阳终于把这两只大瓦罐晒得非常干燥非常坚硬了,他就把它们轻轻搬起来,放进两只预先特制的大柳条筐里,防备它们破裂。之后还制作了一些小圆罐,盘子,水罐啦,小瓦锅等

第六章:回归

28年后,鲁滨逊和星期五帮一名舰长制服叛变的水手,乘船返回。他得到了冒险积累的财物,成为巨富,并派人到他经营的岛上继续垦殖。

鲁滨孙漂流记梗概(二)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英国的水手因船沉了而流落到了无人的荒岛,度过了28年,在进退无路的情况下,他开始想办法自救----做木筏、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竭力投入到与大自然的抗争中去。他靠自己的双手,凭着自己的智慧,花了几十年的时间把这个荒岛变成了世外桃源,还勇敢地救了一个土著人星期五,和他共同生活,就在鲁宾孙快要放弃回到英国的时候,他却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经过重重困难,鲁宾孙最终离开了荒岛鲁宾逊的乐观和勇气是可嘉的,为了生存做出了常人难以想像的事情。我想鲁宾逊之所以能逃出荒岛,一定和他的乐观向上、锐意进取、百折不挠和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的生活态度有关,改变困境就得有这种信念支柱。

鲁滨孙漂流记梗概(三)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叫鲁滨孙的人;在一次到了一个荒岛;在那儿只有他一个人,他害怕及了,因为他没有足够的粮食和水;这样的话是很难在岛上生存的,在岛上,前几天,在他的包中还有些粮食可以给他能量,给他补充体力,但是粮食是有限的,就这样,他又饿了几天,终于他受不了了,就在这时,他发现了种粮食的方法,便开始了种粮食,而且每次都是大丰收。就这样,他在这岛上住了几十年。某年的某一天,他看见了海上有只船,并设法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力,那只船上的人是个商人,正前往鲁滨孙的家乡。鲁滨孙就让这位商人带他回到他几十年没回来的家乡。当他把自己的经历告诉家乡人的时候,大家都惊呆了。大家以为他已经死了,没想到现在居然奇迹般的活着,简直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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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精选好文)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一)

图书作者:单麦尔。笛福(1660-1731年),英国作家,新闻记者。英国启蒙时期现实主义小说之父.鲁宾孙漂流记情节曲折,采用自述方式,可读性请。表现了当时追求冒险,尝到个人奋斗的社会风气。笛福因其代表作鲁宾孙漂流记而闻名于世,鲁宾孙也因此成为与困难抗争的典型模范,笛福被视为英国小说的开创者之一。

优美词句:傲慢,野心,嫉妒,困扰,无力自拔,羡慕,奢侈,阶级,诚挚,慈爱,苦头,无能为力,闯荡,祈祷,情绪。

喜欢段落:当我们的船一次又一次跌入浪涡的时候,我想我们或许会跟随它一起倾覆沉入深海底部,再也没有浮起来的可能了。我便是在这种恐慌不安的心境下一次又一次的祈祷着,我暗暗下定决心,倘若上帝让我在这次航行中活下来了,我的脚踩到陆地,便立刻回到父亲身边去,这辈子再也不出海了。

我的感受:读过鲁滨孙漂流记,我觉得他是一个很幸运的人,因为他能在暴风雨中幸存下来,因为它所取得的成就。有些时候,尽管你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成功之门仍然为你紧闭,此时,有的人会灰心气馁,放弃追求,前功尽弃,而有的人意志坚强,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寻求新的机会,功成名就。让我们向鲁宾孙一样,勇于面对暴风骤雨,勇于前进,直达成功的彼岸。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二)

我很喜欢冒险类的小说,许许多多的冒险书集我都看过,《鲁滨孙漂流记》也不另外。

主人公的名字鲁滨孙,他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主要讲了鲁滨孙先是被抓为奴,后来有船只失事,独自一人在荒岛上活了20多年的时间,受尽煎熬,可是他从不放弃,拼命掌握着自己的命运。历经种种挫折,却始终不折不挠,我很同情他。在我心中他是个会干,能干,苦干的人物。在《鲁宾孙漂流记》的书中,给我最的吸引力的是鲁宾孙在爱好上航海后,父亲是个家境还不错的大商人,他坚决反对。

一天,父亲又给了我热情的劝告,生活的哲学,健康心理的大道理。父亲还告诉鲁宾孙,将来可能在无处求助摆脱困境的时候,有时候会想起当初是怎样不把他的劝告当做一回事。后来父亲说的全对。鲁宾孙完全被打动了,决定不再像航海的事了。可后来又开始控制不住,离家出走成功。看完后我叹息和安慰。他的生活可容易幸福,但他却选择而困境,一是抛弃家人,二是对自己的目标执着,坚强。在生活中带来节制,适中,安静,健康,友好往来,一切令人愉快的娱乐和一切吸引的乐趣,执着,叫人感到幸福和满足。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三)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全人类的老师。只有读书,才能让我们懂得无限的知识。是书,带领我们进入广袤无边的大海。

每一个人都有各自喜欢的书籍。其中我比较喜欢看《鲁滨孙漂流记》。因为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鲁滨孙,是一个勇敢、有主见的人。而我就比较喜欢这类的人。

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把鲁滨孙的一个个故事,一个个情节写得栩栩如生。其中我最喜欢看的部分就是第一章了。因为这一段情节描述了鲁滨孙在遇难后的生活,与自己辛勤努力的结果,而且在这儿的从中体现出了他的机智与勇敢。

鲁滨孙居然能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这个巨大的数字,是我们每一个人所不能承受的,而且他在那个鬼地方无依无靠,只能用自己的双手与智慧来战胜困难,但是我觉得他也是十分幸运的,因为在这么多人中,只有他幸存下来,他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敢战胜了困难。在1868年终于回到了祖国,离别了28年的祖国。

他的精神十分值得人佩服。这使我明白了,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是不可能战胜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勇敢的面对。

书能让我们从中懂得许多的道理与知识。

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滨孙,不想平庸地生活,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次都历尽艰险。有一次,风暴将船只打翻,鲁滨孙一个人被海浪抛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在那里度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

带着自己的梦想去畅游鲁滨孙的世界,体会他勇于冒险和百折不挠的精神。了解了他的性格:他敢于冒险;勇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绝不气馁;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鲁滨孙已经成为冒险家的代名词和千千万万读者心中的英雄。鲁滨孙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的小岛上,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在这荒无人烟的海岛上,鲁滨孙运用自己的智慧,创造性地解决了衣食住行等多方面的问题。做陶器,做面包等细节描写都充分表现了他积极面对困难的豁达态度和他非凡的创造力。

从古到今,出现了一批又一批勇敢的探险家,他们上天入地,走南闯北,打开了自然界一扇扇紧闭的门窗,让我们知道了世界上的许多秘密。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四)

天命难测,使人生显得多么光怪陆离。然而鲁滨孙的人生是这样的吗?读完这部书后,一个强壮。勇敢。坚毅的英雄时时浮荡在我的脑海。顾名思义,他便是这部书的主人公鲁滨孙。

故事就从这说起:鲁滨孙自幼喜欢航海,独自一人,搭乘了去往巴西的航船。天有不测风云,猛烈的暴风雨,强撼的台风是逃不过的。可幸的是死亡之神没有降临到他的头上,他被流落到一个荒岛上。

鲁滨孙在坦然面对着一切的同时,想方设法,绝处逢生,开辟了一片劳作的天地。他热爱身边的一切,在他最孤独的时候,有了心灵的慰藉。在变幻莫测。巧夺天工的大自然面前,有人退缩了,但鲁滨孙用勤劳的双手创造了不朽的业绩。结局,注定他被发现。

蓦然回首,目光回转,我也好比是一艘航船,可谓初出茅庐吧。谁知起航不久就抛锚了,那些天,我心情沮丧,整日愁眉苦脸的。和鲁滨孙相比,太不值得一提了。

这本书教会了我坚持就是胜利,与其过度悲伤,不如汲取教训,坚持到底。用顽强的毅力扣开挫折的大门。

我的航船要劈波斩浪,在浩瀚无际的大海上,奋勇前进。只要身子骨是硬朗的,就不能停止。只要心中的那盏希望之火不熄灭,就能达到胜利得彼岸。书是人生命的源。每读一本书就会有许多的感想,读不同的书有不同的感想,最近我读了一本《鲁滨孙漂流记》让我感触很深。

红岩梗概(精选好文)


红岩梗概(一)

《红岩》是以描写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为主要内容的长篇小说。它的历史背景是1948年至1949年重庆解放。人民解放军摧枯拉朽的胜利进军和反动派的垂死挣扎,是这一时期的特点。小说把反动派在全局上不可逆转的覆灭命运,与局部上的气势汹汹,疯狂镇压;把革命事业全局上的辉煌胜利,与革命者个人的悲壮牺牲,辩证地统一起来。

它的基本情节以中美合作所集中营(包括渣滓洞和白公馆)内的敌我斗争为中心,交错地展开了我地下党领导的城市的地下斗争、学生运动、工人运动、狱中斗争以及华蓥山区的武装斗争,集中描写了革命者为迎接解放、挫败敌人的垂死挣扎而进行的最后决战。小说以大量的篇幅描写了革命者的狱中斗争,除了《狱中联欢》所写的新年联欢活动外,还写了狱中绝食斗争的胜利,为龙光华烈士举行追悼会,写了江雪琴的从容就义,许云峰在地牢里同徐鹏飞的最后一次交锋,以及最后的武装越狱斗争等。

全书共三十章,《狱中联欢》是从该书的第十六章节选下来的。作者罗广斌、杨益言都是重庆中美合作所集中营的幸存者,他们亲身经历了黎明前血与火的考验,目睹了许多革命烈士坚韧不拔的英勇斗争和壮烈牺牲的场面。根据这些经历,他们于1957年写了革命回忆录《在烈火中永生》。随后,在回忆录的基础上创作了长篇小说《红岩》。

红岩梗概(二)

小说以解放前夕重庆中美合作所集中营敌我斗争为主线,展开了对当时国统区阶级斗争全貌的描写。全书通过三条斗争线索(集中营的狱中斗争、重庆城内的学生运动和地下工作、农村根据地的武装斗争)、联系广阔的社会背景,形成纷繁的斗争场面;同时又用川东地下党机关报《挺进报》的斗争情节把这三条斗争线索联结起来,汇聚到狱中斗争上,集中描写革命者为迎接全国解放,挫败敌人垂死挣扎而进行的最后决战。

作者以一定的广度和深度再现了国民党统治行将覆灭、解放战争走向全国胜利的斗争形势和时代风貌,成功地塑造了许云峰、江姐、成岗和华子良等为代表的共产党人的英雄形象,光彩照人,感人至深;同时对反面人物的形象塑造也很有特色,既揭示了他们的反动本质,又不流于脸谱化。作品结构错综复杂又富于变化,善于刻画人物心理活动和烘托气氛,语言朴实,笔调悲壮,被誉为革命的教科书.作品一经面世,立即引起轰动,先后被改编成电影《烈火中永生》和豫剧《江姐》等,从1961年出版至今51次再版,发行800多万册,是发行量最大的小说;同时,被译成多国文字发行。该书被中宣部、文化部、团中央命名为百部爱国主义教科书。

红岩梗概(三)

《红岩》所记述的是一九四八至一九四九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展开的激烈斗争。小说的主要情节集中在中美合作所这个关押政治犯的监狱里。在这样的魔窟里,避免不了对血肉酷刑的描写,但小说着重表现的是两种政治力量和两种精神力量的较量。对许云峰、江姐等共产党人,敌人尽管可以进行惨无人道的肉体摧残,但在由精神和信仰筑成的铜墙铁壁面前,敌人却是一筹莫展、一败涂地。

在狱中斗争的中心线索之外,小说又以地下党组织的城市运动与华蓥山根据地的武装斗争为另外的两条支线,这三条线索交织成一个整体,揭示在敌人统治的地区和严密控制的监狱里,共产党人牺牲、赴死、将生命化为胜利的曙光的精神风貌以及反动派在濒临灭亡之际垂死挣扎的丑态。

汤姆索亚历险记梗概


汤姆索亚历险记梗概(一)

汤姆索亚是一个聪明但调皮的男孩。他父母双亡,住在严厉但也十分疼他的波莉姨妈家里。他活泼好动,还有着许多精灵鬼点子,而且不爱学习,总喜欢逃了学去钓鱼、和流浪儿哈克贝利芬去闲逛、玩海盗、搜集各种奇怪的物品等等。他甚至喜欢上了名叫蓓琪撒切尔的女孩,并想尽办法来追求她。

一日半夜,汤姆和哈克贝利去坟地试验用死猫治疣子的方法时,意外地遇上了一场谋杀案去盗尸的罗宾逊大夫、印第安乔和酒鬼波特三个人发生争执,一怒之下,印第安乔把罗宾逊大夫杀了,并把杀人罪赖到了被打晕的波特身上。当时吓得够呛的汤姆和哈克发誓,要对此事严守秘密。但汤姆在很长时间内一直陷于不安之中。

后来,汤姆由于蓓琪和他怄气而与好友乔埃哈波一起离家出走,和哈克一起坐筏子到一个小岛上去当海盗.镇上的人不知道他们的去向,以为他们在河里淹死了。在为他们举行葬礼的那天,他们三人却奇迹般地出现了。汤姆成了学校里的英雄。蓓琪也在不久之后与他重归于好

不久后,法院终于要审理那场凶杀案大家都以为凶手是波特时,汤姆克服恐惧,告发了印第安乔,但乔却当场逃走了。汤姆陷入了极度不安之中。

一天,汤姆和哈克走进河边的一所闹鬼的老房子。他俩上了楼,不一会儿,看到楼下来了两个人,原来正是印第安人和他的同伙。这两人不知从什么地方弄来了不少钱,正往地里埋。没想到竟从地里挖出一个箱子,打开一看,里面全是钱。这时印第安人听到一点响动,他怀疑楼上有人,就想上去看看。汤姆和哈克正在不知如何是好时,早已朽烂的楼梯塌了,印第安人没能上楼。

后来,汤姆侦察出印第安人乔住进了一个客栈,他和哈克合计趁印第安人乔外出时,搬走钱箱。几天后,蓓琪、汤姆和一些其他朋友去野餐会,他们来到了麦克杜格尔洞一个迷宫般的岩洞里玩。汤姆和蓓琪光顾着玩耍,脱离了大伙儿,迷路了。他们在洞里历尽波折,饥饿、干渴、黑暗和恐惧不断袭击着无助的他们。过了好几天,他们也没找到出路。更可怕的是,他们在洞中看见了印第安乔

同一天晚上,哈克发现印第安人乔和他的同伙挟着东西上山了,哈克想他们肯定是转移财务,就远远地跟踪。印第安人来到一个寡妇的山庄,要对寡妇下毒手,哈克忙敲开一户人家的门,在这家人的帮助下,救出了寡妇。

镇上的人们都以为他们死在洞中了,波莉姨妈和撒切尔一家都悲痛极了。直到一天半夜镇上突然喧闹起来汤姆和蓓琪被找到了!原来,汤姆牵着绑在石头上的风筝线探路,最后找到了一个出口。最后被几个好心人送了回来。

由于这件事,洞口被封了。汤姆知道后,便把印第安人乔在洞里的事告诉了蓓琪的爸爸撒切尔法官。法官便带人去查看,洞门被打开了,但印第安人乔早就饿死了。

后来,汤姆经过分析,判定宝藏已经被印第安人乔藏到岩洞中了。于是他和哈克偷偷地潜入到岩洞中,并根据他们偷听到的描述,找到了一个宝箱里面有一万两千余元!发现宝藏的他们成了大富翁。汤姆和哈克平分了这笔钱。哈克救过庄园主寡妇,寡妇很喜欢哈克,变收下哈克作自己的养子。

从此以后,汤姆和哈克变成了小镇上的风云人物,不仅走到哪儿都会受到欢迎,而且他们俩的小传还登在了镇报上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部真切地反映了儿童充满童趣的生活的小说。马克吐温写作时取材于自己儿时在故乡汉尼拔小镇上的所见所闻、亲身经历的人和事。所以令人感觉十分真实有趣,孩子们或许能在书中的人物身上找到与自己相似的地方,而大人们也能在书中拾到些自己童年时的味道。所以,这是一本老少皆宜的书。

汤姆索亚历险记梗概(二)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著名小说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是一部真切反映儿童生活、充满童趣的小说。

这部小说描述的是以汤姆索亚为首的一群孩子丰富多彩的生活和他们的冒险故事。汤姆索亚是一个聪明调皮的男孩,从小住在对他管教严厉但也十分疼爱他的波莉姨妈家里。他活泼好动,不爱学习,总是逃学去钓鱼。他喜欢和大人们讨厌的流浪儿哈克贝利费恩来往,还拼命地追求一个叫贝吉的小女孩。一天夜里,汤姆和哈克贝利去坟地试验用死猫治疣子的方法,意外地目击了一场谋杀案。印第安乔和酒鬼波特与雇用他们去盗尸的罗宾逊医生发生争执,乔杀害了罗宾逊医生,并嫁祸给被打晕的波特。过了一段时间,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凶杀案,汤姆克服恐惧,告发了印第安乔,但乔却从法庭逃走了。

几天后,汤姆、贝吉和一些小孩子在山上举行野餐会。汤姆带着贝吉去一个迷宫般的山洞里玩,结果迷了路。更可怕的是,汤姆在洞中看见了杀人犯印第安乔。后来,他终于找到另一个出口,和贝吉一起逃出山洞,被几个好心人送回了家。贝吉的爸爸撒切尔法官把山洞的入口封住,结果躲在洞里的印第安乔被活活饿死。汤姆和哈克贝利潜回山洞,找到了印第安乔埋藏在那里的财宝,成了小镇的大富翁。

汤姆索亚历险记梗概(三)

这本书共204页,描写了十九世纪密西西比河畔一个小镇人民的生活,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小主人公汤姆索亚和他的小伙伴幼稚而又认真的言行可以给我们很深的启示他们讨厌牧师骗人的鬼话不喜欢学校枯燥的教育与循规蹈矩的大人和孩子唱对台戏他们聪明活泼正直勇敢尤其是在一些重大事件发生的时候在正义与邪恶一较量中在危机降临的时刻他们能义无反顾地挺身而出。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精选好文)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一)

昆虫记前前后后读了一个月,今天终于看完。好吧,我好像跳过了最后关于蜘蛛的几章。我讨厌蜘蛛。

作者写的很有意思,看的时候轻松又有趣,还学到不少知识。例如萤火虫吃蜗牛,它会非常温和、平静地杀死蜗牛,显然蜗牛的壳根本没用。想到萤火虫食肉,而且吃的是看起来攻击力是零的蜗牛,我总觉得怪怪的。

我养了一只乌龟,是妹妹从小摊上买的,原本想在她的宿舍,但是龟的右眼有了白点,她拿到了我家。经过一周左右的治疗,白点消失了,可是它还是不怎么吃东西。

它不吃鱼,不吃虾,吃火腿肠,我在电脑上查了吃火腿肠对她不好,可是这个小家伙很挑食,而且火腿肠它也没吃多少。

养个小动物很有意思,我很想养一只猫,萌萌的猫,可是家里不让养。

说回昆虫记,这本书我希望以后读给小朋友。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二)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

这是一本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

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郎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昆虫记》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三)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四)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人法布尔,他的热爱昆虫不是祖传,而是他对昆虫的热爱。

他为什么热爱,是因为有一次他无意间发现了一个鸟巢,里面有五颗蓝色的蛋,忽然一只小鸟冲我飞来,我一手拿下五个鸟蛋立刻爬了下去,回家的路上,我遇见了一名牧师,当他看到我手上的蛋,告诉我这岩鸟下的蛋,他还告诉我许多昆虫知识,调起了我对昆虫兴趣,所以我才认真观察昆虫,些了这本昆虫记。

我要学习法布尔的探索精神。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五)

说到蝉,大家首先可能会想到夏天那恬噪声音的制造者。

人们总是认为只有人类的建筑才是最好的,但蝉却被称为优秀建筑家。可能是因为它们有洁癖吧,它们地穴洞口一点垃圾都没有。蝉还有个外号铁路工程师,它的地穴大都深达十五六寸,但却通行无阻,牢固可靠,因为它们的体内有种极粘的液体,跟我们的水泥差不多。

蝉的声音即难听也美妙,但对蝉来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因为上帝在创造它们的时候忘记给它们宝贵的听觉。

蝉是伟大的,它在地底下生活了四年,就为了在日光中唱五个星期的歌,换来那刹那间的愉悦,然后死去。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心得(精选好文)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心得(一)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看似很幼稚。可是我翻开一看,有趣!下面就来看看我的读书笔记吧!

一个不是小混混,却胜似小混混的少年:汤姆索亚,在逃脱了波莉姨妈的惩罚后,下午没去上课,而是去游泳。本来毫无破绽的可以躲过去时,却被发现了线的颜色变了,但是,他又逃了出来。

当他正在街上走时,看见一个趾高气昂的人,跟他年龄差不多。一开始,双方只是斗嘴,可是后来打了起来。于是,那个悲催男就被打得趴那了

周六时,汤姆被罚刷篱笆,于是他想和吉姆换一下工作。就在要成功时,波莉姨妈却发现了。但是汤姆这个狡猾的男孩并没有放弃,而是向朋友们吹嘘,设圈子,说这不是一般人的工作。结果就有人用东西换机会!后来,更多的人被吸引,就很快的搞定了工作,汤姆也解放了。

解放后,汤姆先玩打仗的游戏,玩完了以后,在汤姆转悠时,喜欢上了一个女孩。一直在看她。那个女孩进屋了以后,向汤姆扔了一朵三色紫罗兰。汤姆把它别在胸口。

回家后,因为波莉姨妈错怪了他,他就从家里跑了出去,到河边开始种种幻想。然后,他潜入了那个女孩家院里,在窗户下。可是女仆却把水泼在了他的身上,他用石子砸破了窗户后,就回家什么都没做就睡觉了。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心得(二)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以自己的童年经历编成的一本书。故事非常生动,刻画了一个生龙活虎的美国男孩儿形象。

汤姆是个调皮的孩子,他偷吃果酱被波莉姨妈骂了一顿。一气之下,和男孩子哈克离家出走。却意外地目睹了一场凶杀案,他们被吓坏了,一再发誓,一定不说出去。知道开审,他们又发了一次誓。但是,他却勇敢的占了出来,拯救了无辜的波特。

然后,他们去了一个孤岛,他们在岛上玩得很开行,人们却以为他们淹死了,为他们举行丧礼,他们躲在钟楼上偷听

而那个杀人不眨眼的乔也失踪了。等人们找到他是,他已经饿死了。

童年,是一本永不退色的日记,如果长大了再去回想,你会发现,有一些事儿很傻,很天真。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汤姆的正直、勇敢、调皮和活泼。今后,我会在生活上多学一学汤姆,为自己学习、生活上的成就而努力。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心得(三)

今天我读完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其中最有意思的是第3节,让我百读不厌。

故事讲:汤姆为自己的调皮付出代价,在周末姨妈罚他干活,他用一颗白石弹让吉姆动摇了,作为交换,吉姆便帮汤姆刷栏杆,不一会他又看准一个上当的对象,他故意把刷栏杆这件事描述的很有趣,那个男孩答应把自己的苹果都给他才换回了一次机会。这样一个接着一个原本枯燥乏味的工作被他的小伎俩换回了许多想要的小玩意。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汤姆有一个好心肠的姨妈,但汤姆却是一个生性活泼、聪明、贪玩的孩子。处处让姨妈为他操碎了心,经常惹姨妈生气,可对于他的恶作剧善良的她总是骂几句就算了。汤姆真应该让他好心的姨妈省省心,做个听话的孩子,好好读书,将来报答艰辛养育他长大的姨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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