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商铺合同。
在这个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人们也渐渐发现了合同是非常关键的。只有符合法律法规的合同,才具有一定的效力。你是否会对不知道怎么写合同而焦虑?经过收集并整理,编辑为你呈上买卖商铺合同,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买卖商铺合同 篇1
出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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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铺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铺,【现定名】【暂定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商铺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铺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销)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铺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其商铺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编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该商铺作为商业用房,已依法取得相应的土地用途、建设规划相应审批许可条件。
该商铺属结构,建筑层数为层。该商铺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铺价款。
该商铺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第五条套内建筑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铺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a、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据实结算房价款;
b、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部分,买受人按约定的单价补足房款;
c、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部分,出卖人按约定的单价返还买受人。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a、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以内(含%)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b、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银行同期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以内(含%)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以内(含%)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公摊面积与产权登记公摊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之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鉴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人防工程所占有的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予计价。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在年月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的,出卖人给予买受人占付款金额%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2)分期付款
买受人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出卖人或汇入出卖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账号:)。
a、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
b、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
(3)按揭付款
a、买受人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
b、买受人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
c、买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后,应按银行要求持有关材料于年月日前到银行办妥按揭贷款手续。
d、其他方式
第八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银行要求持有关材料按时到银行办妥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本条第一款承担违约责任。
3、经银行审查后,银行不能为买受人提供贷款或不能提供足额贷款的,买受人应自银行做出此决定之日起日内自行向出卖人付清房款;否则,买受人应按本条第一款承担未及时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铺交付买受人使用:
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项所列条件:
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
3、
4、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通知买受人的;
2、因重大政策性影响或其他特殊情况,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通知买受人的;
3、
第十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铺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铺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铺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交接
商铺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视为交付,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买受人,基于该房屋产生的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三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铺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铺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铺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二)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经双方选定的鉴定部门确认后,由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到约定标准,或赔偿差价。
(3)。
第十五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铺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供水、供电在房屋交付时即达到使用条件;
2、电梯,空调在房屋交付后日内达到使用条件;
3、其它:。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十六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铺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将应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致使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第十七条保修责任
双方详细约定商铺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见附件三)。
在商铺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
1、前期物业公司由出卖人选择,出卖人应当保证物业管理公司有较好的声誉,有相应的资格与能力来维护买受人的各项权利;买受人应遵守该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
2、物业管理的时间至少在年月日以前开始,以保证买受人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九条特别约定
1、该商铺所在商业街的外墙、人防专用设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权归出卖人;
2、该商铺所在商业街的命名权归出卖人。
第二十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商业目的使用,买受人应按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使用期间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该写字楼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铺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铺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其中出卖人持有份,买受人持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由出卖人向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略)
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略)
附件三: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略)
附件四:合同补充(略)
买卖商铺合同 篇2
根据伊宁市市委、政府相关决定,为妥善安臵和解决失地农民就业与再就业问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铺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商铺建筑面积为41.3平方米的商铺出售给乙方。该商铺土地使用年限自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3月9日止。
二、双方约定,该商铺出售价格按照失地农民土地补偿臵换标准确定。乙方按照土地出让合同,限于购臵套两商铺。按成本价暂定为每平方米元计算,该建筑出售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捌壹仟柒百贰拾元。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差异部分双方约定按合同单价据实结算。商铺成本价按照最终决算为准,房款多退少补。
三、付款方式:。
四、乙方获得该商铺所有权后,五年内不得转让;五年后如转让,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五、乙方自行承担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的相关手续费用(包括契税、维修基金等)。
六、甲方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将经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办理交房手续之日起,该房屋的水、电、暖、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交房手续及日期以乙方签字或甲方在伊犁晚报公告日为准。
七、甲方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相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后,再通知乙方办理产权登记。
八、乙方购买的商铺需统一委托甲方经营管理,甲方按实际租赁情况扣除管理费用后,向乙方支付租金。
九、乙方购买商铺自行经营的,需向甲方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方可经营。但经营范围必须服从甲方整体市场的经营规划,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封门处理,商铺内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处理,同时取消乙方自行经营权。该商铺乙方不可撤销的委托甲方经营管理。
1、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及项目。
2、不服从甲方对市场的管理,不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3、向第三人转租的。
4、营业期间无故连续停业xx天或xx天停业xx次。
十、该商铺的屋面使用权、外墙使用权、市场命名权属甲方所有。
十一、本合同签订后,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伊宁市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公证之日起生效。
商铺买卖合同协议书
第一条店铺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店铺(以下简称该店铺)坐落于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_层,共__________(套)(间),店铺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店铺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店铺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店铺售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并应于双方办好房产过户手续之日将该店铺全部剩余价款付给出卖方。
第四条交付事项
出卖方应于收到该店铺定金之日,将该店铺交给买受方使用并将该店铺有关房产登记证交予买受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买受方逾期未付清房款,出卖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出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买受方所预交的定金不予以退还,抵作出卖方损失。双方任何一方中途毁约,则向对方支付与定金数量等额的赔偿金。
第六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买卖双方约定在出卖方原房产登记满5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日起_____天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在买受双方上述约定时间内,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店铺所有权转移产生的一切费用买受方承担。
第七条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店铺没有产权纠纷
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出卖方、买受方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如果有)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出卖方、买受方双方各执一份,经出卖方、买受方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买卖商铺合同 篇3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铺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该地块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
第二条 商铺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铺为:预售商铺。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铺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其商铺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商铺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________座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室。
该商铺的用途为________,属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层,地下______层。该商铺阳台是封闭式。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商铺价款:
按套计算,该商铺总金额(¥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方式按期付款:
首先,一次性付款_______人民币:伍万元___作为商铺转让定金_______。
然后,在一周内付款_______总款的___50_%(含定金)_______________。
接着,在二周内付款_______总款的___4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后,在交房时付款_______总款的___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逾期超过_______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因买受人逾期并不愿继续履行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总转让款的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交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七条 交付期限
买卖商铺合同 篇4
供方(甲方):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种类、规格、单价、数量及交货时间: 乙方提前2—3天通知甲方并提供要货清单,甲方应遵守乙方要求的交货时间,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准时交货,可提前共同协商。
二、收货方式: 甲方收到货后立即付清全部货款(不含发票)。
三、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或在销货清单上注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自供应完,货款结清后自行解除。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定金:___(大写:叁万元整) 供方(章):____
需方(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账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商铺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两人以上的,其共有方式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共有方式为按份共有的,约定的份额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商品房的项目名称及土地状况
本商品房项目【暂定名】_______________。
本商品房项目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并依法进行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渝()南川区不动产权第号。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非住宅用地使用年限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本商品房销售依据
甲方销售的商品房为下列第(2)项:
1.现房。《房地产权证》号:/。
2.预售商品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一)本商品房座落为: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商品房所在幢的楼层共计___层(是指本幢楼按规定应该计算层数的所有层数)。本商品房所在楼层物理层为第___层(指从本商品房所在幢最底层开始计算的楼层)。本商品房所在楼层名义层为第___层(指标识楼层,一般为规划部门或公安机关确定的楼层)。
(三)本商品房结构为:【钢结构】【钢和钢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其他结构】
(四)本商品房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五)本商品房户型为:【单间】【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二室一厅】【二室二厅】【三室一厅】【三室二厅】【三室三厅】【四室一厅】【四室二厅】【四室三厅】【五室以上】【其他】
(六)本商品房用途为住宅,属于【普通商品住房】【住宅式公寓】【别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住房】【其他】
本商品房用途为非住宅,属于【办公】【商务公寓】【酒店式公寓】【摊位】【门面】【商场】【车位】【仓储用房】【其他用房】
(七)关于本商品房层高、净高的约定:
1.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相关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本商品房户型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本商品房共用部位及设施见附件二。
第四条购房价款
(一)本商品房为清水房,总成交金额为____元整(大写:___元整),建筑面积单价为___元/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___元/平方米。
(二)本商品房为装修房,总成交金额为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建筑面积单价为_____元/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_________元/平方米。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本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为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按下列第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商品房总成交金额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本商品房总成交金额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元整)。
(1)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___
(2)第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第三期:___________________
3.按揭付款:__________________
本商品房总成交金额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1)于年月日支付房款_______元(大写:______),余款________元(大写:_____)办理按揭,按揭金额及年限以银行实批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办理按揭贷款违约责任的约定
1.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乙方也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乙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将收受的房价款及利息(按LPR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并按照乙方已付房价款2﹪赔偿乙方。
2.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方应在按揭银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在此期限内,不承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双方按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执行。
3.因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事由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或乙方也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一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将收受的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作为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并按下列约定处理:
1.合同约定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合同约定房屋总套内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乙方有权退房。
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
乙方不退房的,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乙方补足,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承担,产权归乙方;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由甲方返还乙方;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
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
第七条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一)本商品房交房期限
1.属现售商品房的,甲方应当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2.属预售商品房的,甲方应当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将已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遭遇不可抗力,甲方应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书面告知乙方,甲方可据实延期交房。
(二)本商品房交付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商品房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登记,取得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商品房为装修房的,装修质量应符合本合同关于装修方面的约定(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第八条交房手续的办理
1.甲方应于确定交房日的七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做好办理交付手续的准备。双方进行正式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当出示《__________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验收交接后,双方应签署房屋交接单。甲方还需提供《新建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说明书》。甲方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房的,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视为已交付,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及物业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房的,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视为已交付,该房屋的保修期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开始计算。
第九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遭遇不可抗力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90日(含)之内,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3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与本条第1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百分之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3违约金,(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第1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第十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90日(含)之内,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3违约金,该比率不大于第九条1款(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与本条第1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应付款的百分之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房价款。甲方不解除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3违约金,该比率应不大于本条第1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十一条甲方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1.甲方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商品房没有销售给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证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本商品房涉及抵押的,按本条的第2款的约定执行)。如因甲方隐瞒上述情况,导致乙方不能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于乙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超过已付房价款一倍的赔偿金,为已付房价款5﹪。
2.甲方关于本商品房抵押情况的声明为下列第2项:
(1)本商品房已经设定抵押权,并已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对外销售,书面证明见附件六。
(2)本商品房没有设定抵押权。
甲方如隐瞒本商品房已设定抵押的情况,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于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超过已付房价款一倍的赔偿金,为已付房价款5﹪。
第十二条关于办理合同登记备案的约定
1.预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本商品房预购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5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
3.如因甲方的责任,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90日(含)之内,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1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90日(与本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百分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1(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因乙方的责任,导致甲方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的相关资料,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关于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1.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3.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5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
4.如因甲方的责任,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90日(含)之内,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1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90日(与本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百分之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1(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因乙方的责任,导致甲方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相关资料,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关于办理预告登记的约定
1.乙方为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的,双方【同意】【不同意】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双方同意办理预告登记的,双方约定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日内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若甲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乙方可在双方约定期限届满后单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甲方应在双方约定期限届满后/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的违约金。
2.乙方为按揭方式购买商品房,双方约定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60日内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若甲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甲方应在双方约定期限届满后60日内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1﹪的违约金。
3.甲方乙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抵押权预告登记。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办理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后3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所需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将办理登记所需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一)甲方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
甲方规划变更、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乙方所购商品房质量、使用功能或使用环境的,甲方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将变更内容书面通知乙方:
(1)该商品房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以及提高该商品房项目的建筑容积率。
(2)/。
(3)/。
(二)乙方应当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天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1﹪的违约金。
乙方不退房的,应当与甲方就变更事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三)甲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限内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1﹪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建筑材料、设备安装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该商品房系装修房的,装修标准还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四)的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下述第2种方式处理:
1.甲方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甲方按约定标准完善,如甲方不完善的,由甲方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3./。
第十七条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的约定
本项目物业管理用房为511.2㎡,具体位置为:1号楼1、2、3层。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配套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基础设施
(1)于20__年8月20日前通水;
(2)于20__年8月20日前通电;
(3)于20__年8月20日前通气;
(4)本商品房用途为住宅的,甲方保证在乙方接房时水、电、气达到使用条件,但水、电开通须在乙方入住后向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开通,气的开通须在乙方入住后自行向燃气部门申请开通;
(5)/。
如果在约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①如属甲方原因造成的,从乙方实际接房之日起至实际达到使用条件之日止由甲方按每项每日10元的标准赔偿乙方损失;
?因相关职能部门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延误的,据实予以延期,甲方不承担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相关部门不同意开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保修责任
《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自本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非甲方原因造成破坏,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本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所有,楼宇的命名权按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本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设计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本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如乙方随意改变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用途,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本项目按照规划批准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的用途。
第二十一条甲方应向乙方出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乙方应详细阅读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大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接受甲方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并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十二条本商品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中的已付房价款,是指购房者已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定金),如系按揭购房的,应包括已向甲方支付的银行按揭款。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种方式解决:
1.申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五)。
第二十六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乙方、房地产登记机构、相关单位各一份。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商铺合同 篇6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XX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须由其本人亲自填写,并确保所填联系方式真实可靠,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地址: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
姓名:国籍:
【身份证】【护照】【】
【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
地址:
XX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XX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铺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铺,【现定名】【暂定名】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__________。
第二条商铺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铺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销)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__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铺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其商铺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编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
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地下一层号商铺。
该商铺平时作为商业用房,战时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
该商铺属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
该商铺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铺价款:
该商铺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____拾元整。
第五条套内建筑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铺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据实结算房价款;
(2)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部分,买受人按约定的单价补足房款;
(3)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部分,出卖人按约定的单价返还买受人。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鉴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予计价,双方同意对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部分互不找补。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的,出卖人给予买受人占付款金额%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__________币)_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分期付款
买受人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出卖人或汇入出卖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帐号:_)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__________币)千百拾万千百____拾元整;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币)千百拾万千百____拾元整。
3、按揭付款
(1)买受人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币)千百拾万千百____拾元整;
(2)买受人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币)千百拾万千百____拾元整;
(3)买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后,应按银行要求持有关材料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银行办妥按揭贷款手续。
4、其他方式
_________。
第八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买卖商铺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原则,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告知:
1、乙方为租赁业主,只能在甲方划定的租赁区租赁。
2、为了显示甲、乙双方公平公正原则,甲方公告相关政策及相关约定,乙方确认已对相关政策和约定清楚、明白、无异议。
3、甲方市场实行划行归市,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进行经营,不得在规定区域经营其他区域的产品,否则视为违约。
4、以上甲方告知,乙方阅读,并确认。
二、甲、乙双方约定将位于南京金源百货四楼F区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面积约为:900㎡,经营品种为蓝湾咖啡,年租金总额为400000元;约定租用时间为6年。从第三年开始每两年按3%复试递增。
三、根据以上约定事项,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交纳定金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
四、乙方签订本协议时须向甲方出示身份证原件及乙方营业执照原件,并将身份证复印件及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给甲方留存一份。
五、乙方签订本协议时须向甲方提供经营商品的相关资料。
六、乙方在接到甲方交付店铺的书面或电话通知后15天内,须到甲方处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并付清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租金。逾期视作乙方自动放弃所定店铺,定金不予退还。
七、乙方信息必须如实填写,如有电话、地址等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引起的甲方无法及时通知乙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在超过甲方规定的'合同签订期限后,视乙方自动放弃,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定商铺另行租赁。
九、其他约定事项:
1、付款为半年付,下次付款为租金到期提前一个月。
2、第一年为扶持乙方经营装修期为5个月。
3、甲方提供电力增容所支出费用150千瓦。
4、乙方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甲方不提供发票。
5、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对于一楼单间门面房有约95㎡优先租用的权利为乙方所经营85°C蛋糕房(具体租金价格另行协商不在本合同条款中体现)。
十、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应协商妥善处理。(不可抗力指发生战争、地震、特大天灾等)
十一、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审判。
十二、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时终止,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2)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时期:
买卖商铺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住址地:___________,联系方式。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住址地:___________,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商铺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乙方购买甲方嘉禾状元坊楼盘的商铺(商铺号:_______________)一间,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就该买卖合同中未约定事项,就商铺同层后侧的卫生间的使用权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位于的卫生间交由乙方无偿使用,该卫生间的使用期限与《商铺买卖合同》中商铺所有权期限一致,自签订本补充协议之日起,甲方将该卫生间交付乙方使用。
第二条在本协议约定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卫生间的使用权,不得转让、出售、或者同意他人使用该卫生间;
第三条在本协议约定期间,甲方允许乙方在使用期间改变卫生间的性质。
第四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可以选择解除商铺买卖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第五条其他约定依照《商铺买卖合同》。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签字、捺印):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卖商铺合同 篇9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销售员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大“撒可丰”复合肥的销售量,便于开发和巩固市场,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做为甲方的销售人员,其报酬和福利津贴等待遇依据本协议确定。甲方补助乙方差旅费每人每天100元,电话费每月150元。
二、本协议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至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三、甲方指定乙方的销售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空白区域(即甲方在该地区未指定其他销售员),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自行在该区域内销售。
四、销售产品范围:“强丽撒可丰”牌高、中、低浓度复合肥、BB肥系列、有机肥系列。
五、货款交付方式:货款两清。
六、乙方的基本义务:
1、在甲方指定的销售区域内进行销售,不得越界销售;
2、执行甲方制定的统一销售价格,不得随意变动;
3、乙方在开发和维护市场的同时应随时向甲方反馈有关市场信息、客户信息资料,出现问题时共同协商解决;
4、甲方单位工作期间不得兼职;
5、接受甲方对销售行为的监督,如有违反行为,愿接受处罚;
6、遵循甲方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勤。乙方在外地出差,应用当地固定电话报告其出差地点。 乙方每年的出勤日应不少于200天。乙方每年出勤超过200天的,甲方给予1000元的出勤补助。
七、甲方的基本义务:
1、负责统一提供企业、产品的宣传资料、包装、样品等;
2、保证产品质量,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3、为乙方提供用于业务运输所需要的车辆,但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过路费、过桥费、油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可以安排乙方为甲方办理其它公事,公事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乙方应保守在工作期间知悉的甲方的商业机密,包括:技术秘密、价格、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料等,不得泄露给第三人。
九、若出现客户退货换货,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和客户协商解决,甲方不予承担。
十、提成方式: 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_______元。乙方实际完成的销售数量少于基本任务 量 吨的,提成按____元吨计算;乙方实际完成的销售数量超过基本任务量以上的部分,按____元吨计算。
十一、结算方式:
1、甲方每月按乙方当月完成的销售数量支付乙方____元吨的提成;
2、每年年终,甲方依据乙方全年完成的销售数量按照本协议第十条约定的 提成方式进行结算;
3、甲方有权扣除乙方销售总提成金额的10%作为退货换货保证金。保证金于下________年度____月在乙方不存在违反本协议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行为时自动支付给乙方。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咸阳XX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买卖商铺合同 篇10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甲、乙双方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概况甲方将车辆(品牌名称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汽车品牌__________)出售给乙方,售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圆)。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二)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河源辖区内)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甲方必须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
(五)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三条 付款方式甲方按揭购车,已支付 ____元,剩余____元,对于剩余款项,由乙方代甲方按揭还款,直至还清为止。
第四条 车辆交付车辆交付时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第五条 车辆过户乙方还贷结束后,甲方应积极的配合,过户给乙方。
第六条 车辆保险费用车辆使用期间发生的保险(仅指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由乙方负担,若期间发生的事故,造成的损失,需要保险公司赔付的,甲方应给以乙方保险公司需要的协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车或迟延支付车款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元。迟延超过____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本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二)甲方应在乙方还清贷款后20天内协助乙方过户,因甲方原因不能过户,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_____元人民币,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不可抗力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和通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一)双方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应在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X表示,大小X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四)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进行仲裁诉讼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
(五)其他约定条款: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两 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住所:证照种类及号码:签约日期:乙方(签章): 住所: 证照种类及号码: 签约日期:买卖合同 篇10出卖方: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购买方: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_________ 部分停车场地买卖一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拥有合法权益的_________ 部分停车场地,上述停车场地出售面积为_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方位见合同附件。乙方购买上述停车场地仅能作XXX上下客、停放车辆,售卖车票之用。
第二条 上述停车场地售价为_________ 元人民币 平方米,总售价为_________ 元人民币(上述成交价款不包含应向政府交纳的各种税费。)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即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 元给甲方。
2。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 个月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交落实上述款项的银行资信证明及甲方认可之付款计划(该认可之付款计划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3。本合同
第三条
第二项所称之付款计划基本内容为: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_________ 个月内付总售价的_________%(含定金),________年____月前付总售价的_________%,交付使用时会总售价的_________%。 该计划一经乙方作出、甲方认可,即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 甲方愿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指定之停车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自甲方将该停车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时起,乙方对该停车场地享有________年使用权。
第五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按中国法律有关规定各自交纳自己应纳的税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不能按本合同
第三条
第二项之约定履行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已交定金甲方不予退还,且甲方有权将停车场地转售他人,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如甲方反悔将停车场地售于乙方,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2。本合同
第三条
第二项所指之付款计划经甲方认可生效后,乙方如未能按计划付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付款计划里所规定的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必须按期将停车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愿按乙方已付款项的_________ 向乙方支付违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应提交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据中国法律解决双方之争议。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及甲方收到乙方_________ 元定金后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附件:乙方所购口岸广场停车场地位置平面图。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