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工作方案3500字汇总12篇

发表时间:2023-01-10

试点工作方案。

有计划的做事,有计划的生活。当我们准备推行一个新项目,我们常常会被上司要求做一些方案。方案对工作有提示作用,可是怎样写出合乎规范的方案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试点工作方案”,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试点工作方案 篇1

为认真做好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以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为目的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是从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居民普遍参保。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市北碚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xx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xx、区劳动社保局局长xx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监察局局长xx、区财政局副局长xx、区信访办主任xx、区公安分局副局长xx、区广播电视台台长xx、区社会保险局局长xx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和社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劳动和社保局局长xx兼任,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副局长xx、区社会保险局局长xx兼任。

三、工作阶段划分及主要工作任务

(一)调查摸底阶段(xx年6月26日—8月底)。完成对全区符合参保人员的调查摸底,逐步建立我区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信息库。

(二)宣传动员,工作准备阶段(xx年8月1日—9月30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此项工作;完成对镇(街)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政策宣传;经办机构完成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人员和设备的调配等准备工作。

(三)实施阶段(从xx年10月1日起)。正式开始受理居民养老保险申报、办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工作人员。一是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及时调整、整合、充实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工作力量,开设专门工作窗口,保证参保工作的需要;二是各镇(街)要抽调人员突击此项工作。三是社保部门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做好对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培训;四是完成养老保险“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向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延伸,方便城乡居民就地参保。

(二)明确责任分工

1.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整个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资料的印发等。责任人:区劳动社保局局长付国斌。

区社会保险局具体负责对各镇(街)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做好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数据汇总分析和上报、基金管理、养老待遇发放等工作。责任人:区社会保险局局长周俐利。

2.公安部门负责对参保人员的户籍状况进行认定,并向各镇(街)提供城乡居民的基础信息,同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责任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萧禾。

3.区财政部门负责对已经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所需政府补贴资金的筹措、划转和使用的监管;负责各类工作设备的政府采购,并确保各项专项经费及时到位。责任人:区财政局副局长李继兰。www.BiJIAOgAO.cOm

4.新闻媒体部门负责媒体宣传的组织策划。责任人:区广播电视台台长伍渝。

5.信访部门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牵头办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责任人:区信访办主任王学平。

6.监察部门负责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人:区监察局局长钟德林。

7.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镇(街道)的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受理参保登记、缴费标准申报及变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报、参保人员有关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以及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资格核查等工作。

村委会(居委会)、农村合作社(社区)要做好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协助居民办理参保。

(三)组织宣传发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全区的宣传培训活动;镇(街道)要通过制作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和组织指导社区居委会上门宣传等形式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活动。有条件的镇(街道)还应在村(社区)设立代办点和协办员,负责参保政策的宣传解释,并帮助村(社区)参保人员做好有关参保工作。

(四)落实经费保障。区和镇(街道)两级要将工作经费纳入区政府对各镇街的财政预算。村(社区)工作经费按参保并缴费人数拨付,标准为区级财政按15元/人核拨,各镇街根据自身实际作出补充安排。

(五)工作考核。区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xx年参保率达到40%,xx年达到65%,到xx年参保率力争达到90%,确保80%。

五、参保范围

凡具有本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一)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

(二)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不含在校学生);

(三)年满60周岁以上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同一时段不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六、基金筹集与缴纳

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以我区开展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时间起计算,根据其不同年龄,分两种情况缴费。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个人自愿选择。

缴费方式原则上按年缴纳。当年度因病、因灾等原因未按时缴纳的可在次年内补缴,逾期不再补缴。

2.已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的人员,不用缴费,但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为鼓励多缴多得,有条件的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也可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按个人账户月养老金标准确定,分别为40元、60元、90元3个档次,由参保个人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的缴费月数按本人距75周岁余命的实际月数计算,距75周岁的实际月数小于60个月和超过75周岁的,统一按60个月计算。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

政府在参保人缴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重度残疾人,政府对其缴纳最低标准的保险费再补贴40元。

(四)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随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加适时调整。

七、个人账户的建立及管理

(一)区社会保险局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资助、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实行全积累。

(二)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三)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前出国出境定居或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退给本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无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四)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有余额的,除政府补贴外,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无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八、养老金待遇

(一)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xx年9月1日 前,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已参保缴费;选择缴费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xx年9月1日 前,本人年龄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可按上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到15年;本人年龄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二)养老金标准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除中央财政补贴和市财政补贴外,其余部分由区财政承担,具体补助办法按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办法执行。基础养老金标准随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2.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按国发〔xx〕38号文件规定执行)。

xx年9月1日 前,已年满60周岁且选择缴费的人员,其个人帐户养老金按参保缴费时选择的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发给。

(三)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明的父母领取基本养老待遇时,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四)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养老待遇。凡提供有效死亡证明的,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本人上月养老待遇乘以12个月,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六)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九、基金管理

(一)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参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建立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

(二)区社会保险局负责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和支付,按规定编制基金收支预、决算,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十、养老保险关系的转接

(一)参保人员在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转接的:

1.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转移的,只转个人账户基础信息,不转个人账户资金。若转入地尚未建立居民养老保险的,由区社会保险局将其个人账户暂时封存并按规定计息。

2.跨省(市)转移的,国家尚未出台有关规定前,暂由转出地居民养老保险将其个人账户封存并按规定计息,国家出台规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保人员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衔接,以个人帐户为核心,转移前后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具体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的办法执行。

试点工作方案 篇2

建设美丽乡村,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幸福大埔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抓手。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建设幸福村居,打造美丽乡村”的工作部署,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民生改善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求,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和提升群众幸福感。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探索建设幸福和谐大埔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四大工程建设,致力建设客家香格里拉,打造国际慢城,抓好百侯镇侯南村、侯北村、湖寮镇葵坑村、小留村等县级示范村庄建设,做到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建成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文化特色乡村。到20xx年底全县完成100个行政村的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全县打造成为“宜居、宜游”村居、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

1、农村生态经济加快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快速发展,果园变公园,精致高效农业更加突出。

2、农村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农村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处处是公园,居住环境明显优化。

3、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农村人口集聚、子女就读、医疗卫生、交通条件、居住环境得到改善,农民增收渠道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4、农村生态文化日益繁荣。农村特色生态文化得到有效发掘、保护和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初步形成。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把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农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文化特色产业相衔接,有序推进,要做到开发与保护结合,凸现可持续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整合社会力量,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

3、坚持保护为重。结合各村实际,突出重点,注重挖掘传统农耕、人居等文化丰富的生态理念,在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建设,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形成一村一景、一村一业,一村一特色,彰显美丽乡村,高标准打造乡村旅游目的地。

4、坚持生态优先。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展示农村农业生态特色,围绕农村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发展生态特色农业,打造大埔大公园。

5、坚持整合力量。建设美丽乡村与幸福村居工程、发展乡村旅游、农民住房改造、生态村庄建设等有机结合,通过项目带动、整合资源、合力推进。

6、坚持整体推进。认真分析,结合各村的特点,各镇抓好2个以上示范点建设,合理确定各村建设目标,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提升景观。

四、建设内容

(一)推进“生态人居”工程。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的要求,一是改造旧村。对村庄的危旧房要连片拆除,对空城村和居住分布星散的人群要动员搬迁,尽量撤并自然村,安排集中居住,做到统一规划,建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新农村。二是改造危旧房。结合扶贫工作,加强农户建房规划引导,提高农户建房的标准,做到安全、实用、美观,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墙体立面整治,改善视觉效果。三是改造林相。根据各村特色,采取新造、补植、封育等措施,优化美化森林景观,特别是公路沿线沿河两侧的绿化景观带改造,提高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中心村村民居住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四是改造设施。完善通村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达到给水、排水系统完善,管网布局合理,饮用自来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入户率达100%。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达到95%以上。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交通干道以及村镇主要出入口,开展既鲜明又朴素自然、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的整体风貌设计塑造,突出客家风貌和地域特色。

(二)推进“生态环境”工程。按照“村容整洁环境美”的要求,突出重点、连线成片、健全机制,切实抓好改路、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广告清理等项目整治。

1、整治乡村生活垃圾。全面推进“户集、村收、镇运”垃圾集中处理的模式,合理设置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做到户有垃圾桶,自然村有垃圾收集池,行政村负责垃圾收集,镇有垃圾填埋场,确保乡村清洁。

2、整治乡村生活污水。清除农村露天粪坑、简易茅厕、废杂间,整治和规范生活污水排放,全面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每村至少要建造一座以上卫生公厕,大力推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利用沼气池、生物氧化池、人工湿地等方式,通过开展农村污水处理,提高水体自我净化能力。

3、整治农村畜禽污染。根据村庄特点,合理规划,整治农村死畜禽乱丢到溪河现象,动员群众填埋。拆除污染猪舍、牛栏等,村庄内畜禽养殖户实行人居与畜禽饲养分开、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畜禽养殖场全面配套建立沼气工程,达到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

4、整治广告、路牌。按照“规范、安全、美观”的要求,对公路、河道及村庄公共视野范围内的广告牌、路牌进行清理,坚决拆除有碍景观、未经审批或手续不完备的广告牌。制定广告布点控制性规划,规范各种交通警示标志、旅游标识标志、宣传牌等。

5、整治违章搭建。按照“谁建造、谁所有、谁清理”的原则,坚决拆除违章、乱搭乱建的建筑物,对废弃场所进行整治、复绿,建设村野公园,整治农村供电、网络、电视电话线路乱拉乱接问题,规范网络、线路的布局,促进村庄规范、整洁、美观。

(三)推进“生态经济”工程。按照“创业增收生活美”要求,编制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农业特色产业生态化、精致高效化工程。发展乡村旅游业、生态乡村工业,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构建高效的农村生态产业体系。

1、发展乡村生态农业。深入推进现代农业,推广种养结合等新型农作制度,大力发展精致高效农业,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森林食品生产。突出培养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新”产品,推进“一村一品”的生态农业,致力打造一批蜜柚、茶叶、烤烟、仙人草等生态农业专业村,增强特色产业、主导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2、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业。利用农村森林景观、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和乡村文化,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努力做到“镇镇有特色,村村有美景”。加快形成以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为基础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格局,打造世界旅游休闲目的地。拥有光荣历史的革命老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要发展红色旅游,突出爱国主义教育特色;拥有独特的自然生态条件和山水景观的乡村,要增强自然休闲特色发展生态旅游,将传统的农耕逐步引向农业观光、农事体验、特色农庄、农情民舍等附加值高的乡村旅游发展,按照大埔大公园理念,利用现有果园、茶园等建设水果公园、茶叶公园等特色生态公园,建设客家香格里拉,打造国际旅游慢城。

3、发展乡村低耗、低排放工业。按照生态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严格产业准入门槛,严格保护水源保护区、江河源头地区及水库库区。推动陶瓷企业到县陶瓷工业园区集聚,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集中治理污染。推动“技术创新推进工程”和“落后产能淘汰推进工程”在农村的实施,推行“循环、减降、再利用”等绿色技术,调整乡村工业产业结构,不断壮大村域经济实力。

(四)推进“生态文化”工程。按照“乡风文明身心美”的要求,以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为目标,增强村民的可持续发展观念,构建和谐的农村生态文化体系。

1、培育特色文化村。编制农村特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制定保护政策。在充分发掘和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遗迹遗存的基础上,优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把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传统村落培育成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特色文化村。特别要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山水文化、人居文化中丰富的生态思想,把特色文化村打造成为弘扬农村生态文化的重要基地。

2、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把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作为重要创建内容。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和形式,利用一切文化阵地,大张旗鼓地开展形式多样生态文明、生育文化知识宣传,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

3、转变生活方式。结合农村乡风文明评议,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追求科学、健康、文明、低碳的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倡导生态殡葬文化,对公路沿线100米视野范围内和村庄第一重山的坟墓采取就地深填或绿化覆盖等措施进行整治改造,恢复公路和村庄周围自然生态景观。

4、促进乡村社会和谐。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和民主选举法制化、民主决策程序化、民主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制度化为内容的农村“四化一核心”工作机制,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县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和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各镇(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负责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镇村相应成立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负责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落实。

2、落实工作责任。各镇(场)和相关单位要切实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加强联动,整合项目,合力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村委会要切实履行好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3、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对美丽乡村建设,要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要求,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细化区域内生产、生活、服务的生态功能定位,明确垃圾、污水、改厕、绿化等各类项目建设的时间与要求。

4、加大资金投入。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合理运用好财政政策,发动群众参与,整合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力度,特别是动员社会资金投入,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5、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通过规划公示、专家听证、项目共建等途径,广泛动员和引导工商企业、民营企业家、海外侨胞、爱心人士等参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6、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农村人口居住情况,以农村社区为节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与权利不变以及社区居民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探索中心村组织机构设置新模式。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不断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7、考核与奖惩。从20xx年起,县将每年对各镇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考核为达标的镇级示范村,每个村奖给xx万元,考核为不达标的示范村县将给予通报批评。

试点工作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根据《中共德江县委平安德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铜仁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季度推进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全面提升教育系统“一中心一张网一网格”治理效能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主动融入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把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纳入网格化安全风险管理,建立网格化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确保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重点任务圆满完成,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教育系统20xx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研究部署、组织推动、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促指导各项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学生安全教育服务中心,由安明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超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直接责任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责任,将市域社会治理纳入重点工作研究、部署、督促、检查等内容。二是强化部门职能建设。制定教育系统年度平安建设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平安德江建设(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三是完善社会协同体制。积极统筹对接乌江学院、贵州工程职业学院建立市域社会治理人才库,充分发挥市域内高校人才资源优势,抓好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培训,深入开展研究我县市域社会治理理论,用好理论研究引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人事股、学生安全教育服务中心)

(二)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一是强化防范暴力恐怖活动风险。完善反恐怖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反恐怖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演练活动,落实反恐怖防范措施,提升第一时间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防范邪教渗透风险。深入开展反邪防邪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反邪防邪意识。三是防范意识形态风险。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有效掌握青年学生、教师的思想动态。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国家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加强县内学校的论坛、讲座和报告会等意识形态的管理(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学生安全教育服务中心,各级各类学校)

(三)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风险。一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开展教育行业乱点乱象专项整治和省市县交办的有关涉校“黑恶势力”线索核查;积极处理并反馈“三书一函”发现的行业治理问题。二是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加强学校警务室规范建设,提升校园安防“4个100%”能力(校园封闭管理、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与公安联网和“护学岗”实施)。三是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县乡平安校园创建专项组工作机制,建立校园及周边精神障碍患者、性格偏执、扬言报复不满社会等高危人员排查报告,落实部门职能内常态化治理校园及周边乱点乱象,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部门联动集中整治,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有效防控涉师涉生伤害案件发生。四是加强特殊学生群体管理。建立行为严重不良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留守学生、残疾儿童等特殊人员台账,强化特殊群体排查管控和弱势群体的关心关爱。建立特殊学生群体人员档案,落实教育转化机制(行为严重不良学生送育新学校就读)。五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落实遭受家暴、虐待、遗弃等未成年人保护,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1号检察建议》《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六是加强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以班级为网格排查涉生矛盾纠纷化解制度,有效预防校园欺凌、暴力伤害等治安刑事案件发生。七是加强校外租房学生管理。学校要与家长、房东、社区等签订校外租房学生安全共管责任书,明确家长、房东、社区对校外租住学生的监管责任,经常性开展巡查,巡查中发现问题要做好登记和有效处理。(责任单位:县教育局业务股、学生安全教育服务中心,各级各类学校)

(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一是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清理涉校外教育培训行业利益受损群体诉求,防范化解校外培训机构涉劳动关系矛盾风险。二是防范化解突出社会矛盾风险。继续关注90年代大中专毕业生、民办教师等群体诉求,全力做好思想引导、政策宣传和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人事股、行政审批综合服务股,各级各类学校)

(五)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风险。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和措施。动态更新问题隐患“三张清单”和报送“两个清单”,定期开展危险化学药品、食品安全、安全隐患排查和进行安全大检查,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二是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在上、放学时段落实“护学岗”制度,确保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三是深入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维护灭火器、消防栓、安全出口标识及安全通道等处于正常状态,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消防应急演练活动。四是深入开展汛前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密切关注气象预报,针对特殊恶劣天气,统筹安排可能受灾学校停课停学应急疏散处置,有效预防校园及周边洪涝、山体滑坡等造成的自然灾害风险,每学期开展1次防震减灾应急演练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学生安全教育服务中心,各级各类学校)

(六)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一是加强国家组织的各种考试的诚信考试宣传。配合公安依法严厉打击“助考”犯罪活动,加强对组织考试作弊和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犯罪活动的情报搜集,依法查处作弊人员,确保考试秩序和考生合法权益。二是加强网络电信诈骗宣传教育。组织教育系统全员干部职工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并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纳入教职工评先选优、晋升晋级考核。(责任单位:县招生考试院、县教育局学生安全教育服务中心,各级各类学校)

(七)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增强凝聚政治力量,依法保障广大教职工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平安德江建设的意见或建议,积极组织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按照要求参与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做到“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三个100%。(责任单位:教育局学生安全教育服务中心)

(八)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一是做好德江县民族中学与第八小学校址互换、新建第三高级中学等校园重大工程建设,均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的合法性。二是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权责事项清单,按照程序审批校外培训机构及民办学校(园)办理办学许可。三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各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定期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法治文化宣讲活动,全面增强师生法治意识。(责任单位:县教育局业务股、教育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综合服务股,各级各类学校)

(九)发挥德治教化作用。一是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评选活动,建立家长学校,开展家校共育活动。二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引导青少年形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让学生形成养成教育习惯,建立学生评价机制。(责任单位:教育局业务股、县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协会,各级各类学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重要性,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长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包保督导,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指标化推进,明确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把任务逐一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人,保障季度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常态化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教育,认真查找平安校园创建中存在的盲点和薄弱环节,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密切配合,丰富安全教育形式,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加强隐患排查整改。要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尤其要紧盯交通、溺水、消防、危险化学品、食品卫生、疫情防控、电信网络诈骗和学生心理健康等领域,对存在的风险隐患逐一“过筛子”,明确责任人,落实管控措施,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要整改落实,做到消除隐患、举一反三,彻底整改到位。要加强涉校涉师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密切掌握重点人员的动向,特别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第一时间做好教育疏导和稳控工作,包保落实到责任人,稳控在责任地,坚决防止出现漏管失控,有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落地落实。

(四)加强工作档案建设。要明确专人负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按照任务清单推进学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并做好工作资料归档。

试点工作方案 篇4

为落实市委、政府“建设省级新农村示范村”工作任务,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村商品流通质量,建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供销社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结合总社“新网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引导农村分散的经营网点向公共服务区集合,以建设村级农资供应连锁店和日用品便利店为主体,以发展就医、饮食、书屋、理发、缝纫、修理、废旧收购以及信息咨询、代收代办等服务为配套,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发展生产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

二、建设目标

(一)运作市场化。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可以多元投入,农资店、日用品店以及其它经营服务项目,可以由供销社所属企业独资或联合开办,也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办,也可以由村民个人开办。所有经营服务项目均由开办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济和民事责任。

(二)服务综合化。农村综合服务社要根据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档次。要加强农资供应连锁店和日用品超市(或便利店)建设,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农资连锁店在做好农资供应的同时,要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咨询、测土施肥、农机具维修等服务。日用品超市(或便利店)要积极开展上门服务、电话预约服务。同时要积极开展农产品收购等活动。农村综合服务社要围绕群众需要,联合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技术培训、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多种服务,形成村级综合服务中心。

(三)管理规范化。村级综合服务社的日常管理以村委为主,实现统一化管理。村民委员会要确定一名主任兼任综合服务社社长,将社区内的各经营服务组织吸收为综合服务社的成员单位。同时要体现合作制原则,通过建立社员档案、采取会员制等形式,鼓励社员参与各类服务,并积极实行多种形式的返利措施。综合服务社实行“五有”管理,即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服务公约、有商品标价、有商品销售台帐、有代办服务台帐。供销社为综合服务社统一制作照牌标识(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指导,推进综合服务社管理规范化。

(四)经营现代化。农村综合服务社要积极采取现代经营手段,大力引进连锁经营,建立农资、日用品连锁店,实行商品统一配送制度,配送比例烟花爆竹要求配送达到100%,农资化肥、农药、种子要求达到80%以上,其它日用消费品配送达到60%以上。同时大力推进“放心工程”建设,保证产品源头可追溯,过程可控制,问题产品可召回。

三、建设标准

(一)经营面积和经营品种:生活资料超市30平方米,经营品种200种以上;农资超市20平方米,经营品种(化肥、农药、药械、种子)30种以上。

(二)店容店貌:室内外粉刷一新,门前场地平整,门前招牌统一标识;超市要有简易吊顶和统一货架,经营商品陈列美观整洁;经营人员着装整洁,佩戴统一服务证。

(三)服务内容:店内设有服务公约、需求登记簿和预约登记簿。农资门市和庄稼医院设置墙报或板报,按照所在地农技部门的要求,适时发布农业病虫害防治知识。

(四)管理措施:建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并上墙公布,经营商品货真价实,明码标价,正规渠道进货,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无坑农害农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选址。20xx年6月底前,市供销社和兴达、兴宏、南虹三个公司,在第一批8个省级新农村示范村,根据市规划和建设局村级规划建设,同当地乡镇、村委会协调,在人口聚居地择址8个合适网点,制订创建规划。

(二)组织实施。20xx年11月底前,对符合条件的村级网点,实施店堂改造、商品配送并开业,同时对经营人员培训。

(三)总结推进。20xx年12月至20xx年初,对创办村级综合服务社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成功经验,完善管理措施,逐步在全市所有行政村推进村级综合服务社工程建设。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供销社系统联社和所属公司联合成立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策划、指导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搞好沟通协调。积极向市委、政府汇报和请示,加强与市农委、市规划和建设局、乡镇村委会的沟通协调,制订好各村的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村级综合服务社按计划、按要求顺利实施。

(三)发挥主体作用。各公司作为创办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实施单位,各村委会为创建村级综合服务社工程的主体,应共同围绕创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组织实施,做好各项工作。

(四)提供指导服务。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创建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促进村级综合服务社朝着积极、务实、健康的方向顺利推进,圆满完成市委、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六、建议与打算

(一)将村级流通网点创建成村级综合服务社,涉及到农资、日用百货、医疗、餐饮、农村书屋、理发、缝纫、修理、农副(废旧)收购等网点建设,以及信息咨询、代收代办等服务,相关部门负责各自业务管辖范围内的网点建设。

(二)根据市政府要求供销社要在省级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中发挥农村农资现代流通主渠道作用。供销社将着力抓好村级农资连锁店建设,保证农资供应,为农民群众提供物美价廉的“放心化肥、放心农药、放心种子”等农用物资。

试点工作方案 篇5

根据《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网办通字〔20xx〕15号),以及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经济社会数字化水平,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着力发挥信息技术创新的扩散效应、信息和知识的溢出效应、数字技术释放的普惠效应,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着力发挥信息化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支撑作用,繁荣发展乡村网络文化,构建乡村数字治理新体系;着力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培育信息时代新农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注重协同联动。加强试点工作统筹协调、资源整合、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做好数字乡村发展整体规划设计,系统集成数字乡村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的支持政策和经验做法,统筹推进乡村的新型基础设施、数字经济、数字农业农村、农村科技创新、乡村数字治理、信息惠民服务等建设和发展,形成工作合力,实现重点突破。

2.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制度、机制、模式和技术创新,着力解决整体设计缺失、资源统筹不足、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打通信息壁垒,推进集约共享,释放数字红利,同步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3.坚持激发活力,倡导多方参与。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广大农民参与数字乡村建设,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激活农村各种要素,加快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

4.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分类指导。结合我市实际和资源禀赋,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路径和发展模式,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完善措施,精准施策,持续提升数字乡村发展水平。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完成数字乡村规划编制工作,“四体系、两机制”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完成数字乡村基础框架平台搭建,打造永联村智慧农村和常阴沙数字农业两个先行样板。

到2022年,基本实现乡村网络提速优化、5G创新应用,城乡数字化一体推进。乡村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水平大幅提高,依托互联网开展的农村创业创新蓬勃发展。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乡村网络文化繁荣发展,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基本完善。

二、主要任务

开展数字乡村“142”工程建设,即编制“一个规划”——编制数字乡村整体规划方案;完善“四大体系”——完善乡村新基建体系、完善乡村数字产业体系、完善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完善乡村信息服务体系;建立“两项机制”——建立数字乡村资源共享机制、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编制数字乡村整体规划

1.数字乡村整体规划方案编制。数字乡村,规划先行。将数字乡村建设纳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与全市国土空间规划、旅游规划、产业规划、组织规划、乡村治理体系规划同步进行,综合现代信息技术的集成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渗透农村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给农村注入“方案定制化、产业规模化、旅居生态化、管理数字化”的规划结构。编制数字农业农村专项规划,围绕建立数字农业农村生产经营体系、管理服务体系、决策应用体系、产业发展体系,建设数字农业农村基础数据库,创建一批全国领先的智能农业农村应用创新示范项目。(牵头部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二)完善乡村新基建体系

2.通信网提升工程。提升有线宽带,实现千兆到村、百兆到桌面;推进4G网络多层次、立体化升级,着重在非核心区域进行优化布点,有序推进5G网络建设应用和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规模部署,到2022年光网乡村全面建成,具备光纤到户接入能力。(牵头部门:市工信局)

3.5G网络发展工程。开展5G发展规划、城乡一体布局5G网络建设,着力打造5G特色小镇,探索5G+数字乡村应用场景。(牵头部门:市工信局)

4.物联网平台建设。在规划建设的城市物联网平台上,对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物联感知设备进行统一接入和集中管理。建立统一、兼容的物联网技术接入标准,提高对物联网设备、物联网络的管理能力。以物联网平台为基础,逐步打造协同联动、丰富泛在的物联网应用场景,在农业生产、水网监测、交通运输、大联动治理、居家养老等领域推进物联网设施的规模化部署和物联网平台的统一管理服务。(牵头部门:市大数据管理局)

5.数字水利建设。依托统一时空地理信息(GIS)平台分层、分类叠加水环境信息,构建水务监测管理应用“一张图”,实现基于一张图的水利信息资源全面共享与总体态势的可定位、可视呈现。强化河道管理联合执法信息化建设,联合水利水政、工管等条线,推进线上联合执法闭环。(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6.数字配送建设。推动数字化转型与新兴业态市场管理机制建设,维护市场体系稳定有序,强化智能化终端配送布局,支持发展共享快递模式,鼓励发展建成智能储物点、末端配送服务站等100个。(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市交通局)

7.数字交通建设。深化数字交通建设,打造覆盖城乡的交通规划建设、交通运行管理、交通出行服务和交通优化改造“智慧大交通”应用,支撑交通路网规划、交通秩序管理、常态下的交通出行和应急状态下的交通管控,为交通服务提升和交通设施改善提供决策支持,基本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数字管理服务。(牵头部门: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三)完善乡村数字产业体系

8.发展数字种植业。在大田种植领域,推广精量施肥、灌溉及病虫测报等系统,开展大田气候环境自动监测。在园艺生产领域,推广肥水一体化自动喷滴灌、生产环境监控和病虫害预警系统,提升规模设施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覆盖率。(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9.发展数字养殖业。在畜禽养殖领域推广环境调控、定量饲喂、疫情监测、防疫标识等精准化控制系统。在水产养殖领域推广水体溶解氧智能控制、鱼类病害监测预警、养殖尾水监测和饵料自动精准投喂系统。(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10.品牌特色农产品与电商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地产品牌特色产品,积极打造本市品牌特色农产品发展模式,开设张家港农产品网上展馆。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广“快快合作、快邮合作、快交合作、快商合作”等模式,完善市镇村三级农产品网络销售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11.数字文旅建设。建设数字在线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构建覆盖乡村的数字图书馆,提供丰富多样的在线文化服务内容,运用大数据技术向群众精准推荐服务内容,支撑乡村旅游发展。(牵头部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四)完善乡村数字治理体系

12.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联动平台建设。网格管理延伸到农村治理,整合网格化、数字化城管、市民热线三个信息平台,构建资源共享、数据互通、运转高效的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指挥平台,形成对疫情监测、应急处置、防灾减灾、社会服务的“大受理、大联动”格局。(牵头部门: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13.数字党建建设。打造形式丰富、实时感知、互动高效的数字党建应用,在线开展党建宣传、党员服务、学习培训、党员互动、党务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建工作的现代化水平。(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14.繁荣乡村网络文化。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智慧云平台建设,推动文明实践向农村基层一线延伸,基于移动终端引领群众支持文明创建、参与文明创建、监督文明创建。(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15.“互联网+政务服务”进村入户。推动政务服务“一张网”进农村,努力实现各条线部门业务打通并下沉到村,让农村居民在线上可以足不出户就能查询或办理,在线下可以通过农村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办理”,实现为民服务效能最大化。(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

(五)完善乡村信息服务体系

16.完善涉农信息管理服务应用。充分发挥各类信息管理系统作用,12345市民热线与12316惠农热线对接,完善农业农村公众号、农技耘APP、联动张家港APP、今日张家港APP等涉农工作平台功能,提供惠农政策、农业生产管理与社会公共服务等信息服务。鼓励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构建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和运营机制。提高农田托管、物质装备、市场营销、重要农产品供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形成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协作的服务格局。(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17.数字医疗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建设,新建互联网医院,完善“医疗健康云”应用,建立完善农村分级诊疗、家庭医生、远程医疗等互联网“云应用”,打造移动健康便民应用,让移动终端成为农村居民健康随身助手。(牵头部门:市卫健委)

18.数字教育建设。提升乡村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水平,互联网接入带宽按需提升至1000Mbps以上,大力推进城乡一体的在线教育应用,丰富数字化教育资源,提供“随时在线”的互联网教育服务,持续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网络环境,对接获取长三角区域教研、教育资源。(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19.虚拟养老院建设。“虚拟养老院”服务到村,构筑完善的数字养老应用服务。结合养老服务各类场景,扩展“虚拟养老院”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不断提升“互联网+养老服务”水平,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实现24小时自动值守,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改善服务体验,提供更加精准、个性化的家庭养老服务。(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20.数字广电服务。依托数字电视双向网、广电宽带、高清互动电视“有线智慧社区”电视端,构建一个集理论宣讲、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明实践、志愿活动、便民服务、综合治理等服务为一体的全媒体综合服务应用平台,实现宣传发布、智慧家庭、社会管理、民生管理、数字小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六大功能。(牵头部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六)建立数字乡村资源共享机制

21.农业农村大数据库建设。以现有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为基础,进一步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库。打造更加丰富的数据资源池,强化数据共享交换能力,提升数据治理和大数据分析水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管理局)

22.农业农村地理信息平台建设。打造涵盖农田地块、土壤现状、农业布局、环境监测、乡村建设、集体资产等多源农业农村地理信息平台,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丰富、便捷的地理信息(GIS)服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3.乡村信息服务集群建设。制定乡村信息服务共享规范,利用现有村委、农业、农经、交通运输、通信、邮政、电商等站点资源,统筹建设乡村信息服务集群。(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七)建立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机制

24.智慧农村建设。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在村级落地,全面开展智慧农村建设。编制智慧农村建设规范及实施指南,开展张家港市数字乡村发展水平评价。分类推进智慧农村建设,以项目化方式开展智慧农村示范村、智慧农村达标村建设,建立完善以农村新基建、社会治理、村民服务、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数字化改造技术规范,强化智慧农村建设过程控制与监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网信办)

25.培育新农民数字创新创业基地。依托苏州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星创天地等载体,建设新农民数字创新创业基地,发展数字农业,完善科技创新应用信息服务平台和乡村科技成果转化网络服务体系。强化农业农村数字经济产学研一体化技术创新,推动现有应用程序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26.发展数字乡村培训实践基地。将农村干部、农技人员、职业农民、农民工、退伍军人、乡村企业等纳入数字乡村培训体系,整合永联、善港等农村培训基地和各部门培训机构资源,联合各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建设全市数字乡村培训实践基地。(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20xx年10月—12月)

开展创建工作各项准备,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制度,发挥领导小组例会、部门联席会议等作用,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明确创建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和数字城市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第二阶段:完成国家数字乡村试点(20xx年1月—12月)

强化数字乡村顶层设计,编制《张家港市数字乡村整体规划方案》。搭建数字乡村信息平台,构建完备的乡村信息资源系统,实现乡村信息化管理和决策服务。“四体系、两机制”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打造永联村和常阴沙两个先行样板。

第三阶段:完成省级数字乡村试点(2022年1月—12月)

进一步完善数字乡村建设的体制机制,继续深化普及乡村4G,创新应用5G,推进智慧农业升级赋能,加快农村数字化转型。建立完善数字乡村服务体系,建成一批数字乡村示范项目,不断推动为农服务更加便捷,乡村网络文化更加繁荣,乡村数字治理更趋完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同配合。成立张家港市数字乡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问题,扎实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保障资金投入,坚持效益优先。强化顶层设计,与数字城市建设一体谋划、协同推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作用,逐步形成“政府自建自营、政企共建运营和企业自建自营”等模式,吸引社会多元主体广泛参与数字乡村建设。

(三)培育数字业态,建设人才队伍。依托乡村产业资源,推动农村管理信息化、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推动数字经济不断向农村延伸、与产业融合。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返乡大学生、农村青年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素养培训,培养一批善学信息技术、善用信息手段的信息示范队伍。制定适应张家港市数字乡村建设的人才培养战略,建立人才培养、引进、流动和使用机制,积极落实人才引进方面的保障措施。

试点工作方案 篇6

实施新农村建设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和抓手。为深入贯彻《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冀办〔20xx〕15号)、《河北省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冀政办字〔20xx〕84号)精神,高质量推动全区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邢台市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邢办〔20xx〕9号)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一三五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对标对表目标任务,用足用好政策机遇,聚力实现“四个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易地新建一批、集中联建一批、新型城镇化新建一批),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规划、农村住房品质提升、“空心村”治理、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发展特色产业和乡村治理等重点任务,量化标准、优化路径、强化责任、实化举措,确保到20xx年,全区所有村庄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实现布局合理优化、建筑品质提升、人居环境改善、风貌整体改观的发展目标,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有效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明确标准。根据全区《“四个一批”任务计划表》,各镇办逐村确定村庄类别和推进路径,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优化要素配置,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标准,确保标准合理、路径清晰、方向明确。二是制定方案。结合本地村庄资源禀赋、基础条件等实际,各镇办科学制定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步骤,以及工作目标任务、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奖惩措施等“五要件”。三是细化安排。每年初,各镇办制定新农村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按季度、月份明确项目实施、工作调度、督导检查、典型推介、总结验收、整体评价等工作举措。逐村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标准清单。有条件的地方在完成既定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同步开展提档升级,统筹考虑建筑风貌、人文景观等,进一步提升村庄品味。(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各镇办)

(二)纵深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压紧压实责任,在5年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定期开展“两不愁三保障”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夯实脱贫效果。进一步加强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推进项目高效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继续精准施策。科学编制“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把新农村建设作为推进乡村振兴首要任务。(责任单位:区社会事务局,各镇办)

2.倾力推动产业振兴。实行“六个一”工作机制,即:制定一个特色产业巩固提升规划、建立一个“一村一品”台账、组建一个工作专班、建立一个特色产业项目库、组建一支专家团队及建立一套工作推进机制。打造特色鲜明、优势聚集、产业融合、带动面广、竞争力强的主导产业,不断培强经营主体,提升品牌价值,提供技术支撑,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格局。逐步扩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建设项目实施规模,开辟特色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绿色通道,挖掘农产品品牌价值,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脱贫产业建立稳定产销关系。(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区经济发展局,各镇办)

3.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20xx年,全面提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创建水平,争创市级乡村振兴示范区,推动提档升级;到20xx年底,各镇办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基本实现全覆盖。乡村振兴示范区率先完成“四个一批”目标任务,做到布局优化、特色鲜明,形成一整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为辖区村庄开展新农村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各镇办)

(三)建立健全乡村规划体系

1.尽快确定村庄布局。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综合考虑人口变化、区位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按照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和保留改善类等村庄类型,科学确定村庄形态和布局,分类制定规划管理策略。按照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办)

2.抓紧编制村庄规划。在总结试点村庄规划经验基础上,全面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合理测算建设用地,科学划分规划编制单元,鼓励采用“前图后则”成果表达形式,规范进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科学指导村庄建设。20xx年底前,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办)

3.完善规划审批程序及管控管理。村庄规划由镇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政府审批。规划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将规划成果通过“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并长期公开,方便村民了解和查询规划及管控要求。严格执行乡村规划许可证制度,依法落实“一户一宅”,坚决防止违法占用耕地、违规建设等行为。省市村庄规划审批及管理办法出台后,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办)

(四)全面提升农村住房建设品质和水平

1.分类明确建设标准。城郊融合类村庄,新规划的集中住宅小区宜以多层建筑为主,其他村庄选择多层或低层(三层以下,下同)住房建筑;集聚提升类村庄,联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选择多层或低层住房建筑,其他村庄以低层为主;特色保护类村庄,注重传统资源保护,以新建、改造提升平房为主;保留改善类村庄,以既有农村住房改造和原址新建农村低层住房建筑为主;搬迁撤并类村庄,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有序进行搬迁,近期不能搬迁的,以整治人居环境为主。(责任单位:区城市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办,各镇办)

2.加强技术服务指导。落实规划设计管理、房屋结构设计、建筑工匠管理、技术服务队伍指导、竣工验收“五项制度”为主的建设管理服务制度。引导群众使用绿色环保建造方式,落实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对建筑风貌管控、建设管理方面的服务指导。开展技术下乡活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与有需求的地区对口合作,搭建现代信息技术平台,组织技术专家、管理人员与农民群众交流互动,为建房群众提供更多支持。(责任单位:区城市建设局,各镇办)

3.健全管理长效机制。以乡镇或村为单元,实行网格化管理,健全农村住房使用安全常态化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处置农村住房安全问题。完善低收入家庭住房安全保障监测预警和排查处置长效机制,实行动态监测,确保问题隐患随发现、随清零,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城市建设局,各镇办)

(五)全面完成“空心村”治理

1.完成“空心村”整治提升任务。16个农宅空置率30%以下的村庄,治理模式全部为整治提升,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任务。(区农业办,各镇办)

2.统筹跟进后续工作。按照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的原则,配套建设基础设施。统筹解决好群众养老、医疗、教育、贫困救助等社会保障的转移接续工作,确保安置群众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区社会事务局、区组织人事局,各镇办)

(六)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1.高标准打造美丽乡村。立足建设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邢台乡村样本”定位,对照“村容村貌美、服务设施美、生态环境美、富民产业美、社会和谐美”总体目标,一方面,以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公共服务提升等为重点,持续营造美丽乡村硬实力;另一方面,在产业培植、特色打造、文化挖掘上下功夫,提升美丽乡村软实力。同时,通过制定长效化管护机制,落实运维服务手段,切实维护建设成果。从20xx年起,我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力争到20xx年,建成26个以上美丽乡村。(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区有关部门,各镇办)

2.持续改善村庄公共环境。一是引导村庄建筑风貌提升,有序推进建筑立面改造,强化新建农房风貌管控,注重历史建筑元素提炼,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通过“门前三包”明确村民责任,持续深化“五清三建一改”成果。到20xx年底,全区所有镇办完成村庄清洁行动全域示范镇创建。二是以“五美”(人美、院美、室美、厨厕美、村庄美)为标准,开展美丽庭院创建。20xx年,全区创建美丽庭院5500户;到20xx年底,我区美丽庭院数量达到农村常住户总数的85%。三是持续推进村庄绿化,根据街道宽度、周边环境,合理配置乔、灌、花、草。20xx年,创建1个省级森林乡村。(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区城市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组织人事局,各镇办)

3.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等8部门《关于扎实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农社发〔20xx〕1号)要求,按照“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求好不求快”的原则,合理确定目标任务,科学推动剩余农村户厕改造工作。20xx年,改造农村户厕4611座;20xx—20xx年,进一步健全“三个机制、三支队伍、三个电话”(厕所维修服务、粪污清运服务和粪污无害化处理利用长效机制,维修服务、粪污清运服务和粪污处理利用服务队伍,维修、抽粪和举报电话),继续提高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到20xx年底,全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实现愿改尽改。(责任单位:区城市建设局、区农业办、区社会事务局,各镇办)

4.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在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体系全覆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提升垃圾收运处置水平。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实现全量化焚烧。持续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范围,推广适宜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20xx年,确定1个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试点;20xx年到20xx年,每年增加1个镇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到20xx年,全域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区城市建设局,各镇办)

5.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我区治理村庄累计达到66个村,其中接入城市管网26个村,建立20个污水处理站对40个村进行集中处理,12个村进行污水管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达到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市建设局,各镇办)

6.切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瞄准化肥高强度使用、农药不规范使用等问题,科学分析空间分布特点及相应的技术需求,精准施策,持续减量增效。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堆积发酵等技术,提倡水泡粪、发酵床等处理方式,建立种养循环体系。20xx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以上;20xx—20xx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每年提高1—2个百分点;到20xx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原则,以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提升利用水平。20xx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20xx—20xx年,巩固提升工作成果,秸秆综合利用率每年提高0.1个百分点;到20xx年底,农作物秸秆基本实现全利用。开展农用薄膜使用指导,积极宣传《农用薄膜管理办法》。20xx年,农用薄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20xx—20xx年,农用薄膜回收率每年提高1—2个百分点;到20xx年底,农用薄膜基本实现全回收。(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各镇办)

(七)提高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水平

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和农村饮水工程专业化管护工作,充分发挥村级饮水安全责任制作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以规模化供水为重点,对现有供水站进行改造提升,加大管网延伸和老旧管网改造力度,扩大供水覆盖面;做好各村供水设施改造提升工作,实现供水稳定运行,安全达标。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利用,推进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和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第五代移动通信、移动物联网等,配套建设广播、电视、邮政、物流等设施。着力推广定频接收装置,巩固农村文化阵地。实施“快递进村”工程,20xx年,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快递服务站点的建设工作,督促各镇办落实,完成市级目标。行政村主街道硬化基本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进巷道硬化;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乡镇通三级路、建制村通等级路、人口规模较大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作进程,支持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建设。(责任单位:区水资源管理中心、区城市建设局、区经济发展局、社会事务局、区农业办,各镇办)

(八)全方位培育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加快推进以“千斤粮、万元钱”为标志的农业结构调整,有效提升亩均效益。到20xx年底,我区“万元钱”产业面积总数达到2万亩。加快发展有资源、有市场、有优势的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支持电商、物流企业和供销合作社向农村地区延伸,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20xx年,行政村快递服务通达率基本达到100%。充分利用电商平台整合农村产业资源、聚焦农产品上行,优化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渠道下沉,加强特色农副产品县域电商分中心建设,大力开展直播带货活动,提升农特产品附加值。建设新型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城乡双向流通渠道,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网点。按照上级部门工作方案,继续实施农村电商村建设。(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区社会事务局、区经济发展局,各镇办)

(九)深入推进现代乡村治理

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与德治“三治结合”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群众参与治理主体作用。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挖掘提炼试点经验。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为重要抓手,大力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每年创建一批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全面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制定修订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完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设施,全面优化提升农村综合服务站。加大“冀农通”平台使用宣传力度,扩大受众面,为乡村振兴主体提供精准服务。开展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征集推介,为改善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提供借鉴。(责任单位:区组织人事局、区农业办、区综合办公室、区社会事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各镇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办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快新农村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始终保持高位推动态势,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区管委会统筹全区新农村建设重大事项实施、重要资源配置,抓好顶层设计,作出总体安排部署。区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发挥好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作用。各镇办是责任主体,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合力抓、乡村两级务实抓,确保新农村建设按时间节点、按任务要求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镇办)

(二)加大政策支持。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上沟通,积极争取市直部门指导支持,根据工作职能制定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充分运用好现有政策,积极做好中央“三农”补短板“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储备项目申报对接工作,争取更多中央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落实好财政支持政策,按时足额落实财政专项配套资金,积极整合相关涉农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镇办依法合规申请、使用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新农村建设。落实好土地支持政策,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新农村建设比例,统筹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收益和土地出让收益,形成资金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落实好社会支持政策,推动市场化运作,规范有序运用PPP模式等方式,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对工商企业捐款和投资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可按规定享受税前扣除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镇办)

(三)严格督导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新农村建设纳入重点工作考核评价体系,重点督导考核组织推动、项目进度、工程质量等。实行定期报告、专题调度、集中督导制度,着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对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流于形式、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镇办)

(四)积极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多形式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展示最新成果和典型经验,扩大知晓面,提高影响力,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挖掘新兴媒体优势,利用网络平台传播速度快、视觉冲击强、受众群体广的特点,展现新农村建设风貌,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入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贴近农村的优势,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共同绘就乡村振兴的美丽画卷。(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镇办)

试点工作方案 篇7

为切实组织开展好告知承诺和容缺办理改革试点工作,按照《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推进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制定告知承诺和容缺办理改革试点工作标准规范,编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事项目录清单并组织实施,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二、告知承诺制定义和类型

本方案所指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行政许可申请,行政许可机关一次性告知其许可条件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违反承诺后果等,申请人书面承诺其符合许可条件要求,自愿承担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许可机关据此受理、审核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工作机制。

本方案所指容缺办理包含容缺预审、容缺受理和容缺审批等工作。

根据告知承诺的内容和办理、监管方式,将告知承诺制划分为三种类型:

(一)批后监管类告知承诺制。申请该类型事项办理时,经行政许可机关一次性告知后,申请人提交按照告知承诺制许可应该提交的申请材料或者不需要提交申请材料,书面承诺完全符合许可条件,行政许可机关据此直接容缺受理并容缺审批,作出批准决定。

此类型事项批准后,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批后监管职责,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核实申请人承诺内容是否属实或是否履行承诺。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由行政许可机关依法撤销该批准决定。

(二)容缺后补类告知承诺制。申请该类型事项办理时,经行政许可机关一次性告知后,申请人可以根据申请材料主要要件、次要要件的划分,先提交主要要件,并承诺在事项批准后的规定时限内补齐次要要件,且在达到法定条件后再从事该许可准予的活动,行政许可机关据此直接容缺受理并容缺审批,作出批准决定。

此类型事项批准后,申请人未在承诺时限内补齐申请材料,由作出该批准决定的行政许可机关依法予以撤销。

(三)容缺预审类告知承诺制。申请该类型事项办理时,经行政许可机关一次性告知后,申请人可以根据申请材料主要要件、次要要件的划分,先提交主要要件,并承诺在事项批准前的规定时限内补齐次要要件,行政许可机关据此先行容缺预审,完成内部模拟审批,待申请人补齐申请材料后直接转为正式审批,作出批准决定。

此类型事项进入容缺预审后,申请人未在承诺时限内补齐申请材料,行政许可机关可以依法终止审批流程,告知申请人重新申请。

三、试点范围

(一)事项范围。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以及行政许可决定不可撤销的事项外,将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我市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的试点范围。

根据全省告知承诺制改革推行情况,适时将行政许可之外的其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链办理”事项纳入。

(二)试点单位。市级和xx区。

四、时间安排

(一)编制公布事项清单。根据告知承诺制类型划分,原则上,批后监管类和容缺后补类告知承诺制适用于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许可事项;容缺预审类告知承诺制适用于绝大部分列入试点范围的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市级和试点区市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分类型梳理编制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试点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xxxx年x月底前完成)

(二)统一制度标准规范。以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完善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目标,研究制定我市告知承诺制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指导试点工作开展。(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xxxx年x月底前完成)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分类型编制告知承诺制格式文本,相应修改完善每个事项的办事指南,并在试点区域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站对外公告。(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试点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xxxx年x月底前完成)

(三)健全配套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审管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行政许可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定位,厘清职责边界,强化联动配合,各司其职,无缝衔接,共同推动试点工作开展。同时,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健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机制。二是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防范审批环节和监管环节重大风险的工作机制,制定防控措施和核查办法,明确核查职责、核查时间、核查标准、核查方式等,对核查难度较大以及社会广泛关注的事项,可探索建立告知承诺书公示制度,鼓励申请人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完善失信惩戒制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政许可部门要建立申请人、被许可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失信名单制度,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依托信用x、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市信用平台,公示企业承诺书和履约结果,共享诚信档案和失信名单,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行政许可部门、行政主管部门,试点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四)总结评估试点工作。试点区市、开发区要及时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认真总结成功的做法、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建议,于xxxx年xx月中旬书面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认真总结全市试点工作情况,并报告市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告知承诺和容缺办理改革试点是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重要内容,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试点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按照方案的目标、任务和标准、要求,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和协调配合,精心组织试点工作开展。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宣传引导。统筹利用各类媒介,灵活采取大厅公告、窗口提示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工作机制对政策宣讲,扩大的社会知晓度,引导企业和群众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业务。要进一步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及时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业务办理中的问题,充分发挥告知承诺制对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作用。

(三)鼓励探索创新。积极探索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告知承诺标准化规范化,完善行政协助制度,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防范措施。广泛收集群众和企业对试点工作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

试点工作方案 篇8

一、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强化我街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越秀路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按照全区工作指引和任务分工,安排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工作完成,按期实现工作目标。工作中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形成制度举措,在全区推广,吸引各方力量参与试点创建。对在试点创建工作中推动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表扬;对推动乏力、进展缓慢没有成效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按照《20xx年河西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工作任务》内容,聚焦治理体制现代化、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3个板块,进一步明确我街推进试点创建的重点任务、具体目标和责任分工。

1、治理体制现代化。

坚持党对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深化“战区制、主官上”,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一把手抓平安建设和市域治理第一责任,落实基层治理的领导体系。把党建红线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有力确保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利用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健全联系会议、双向服务、共驻共建等工作机制,建立“红色网格”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强化基层党组织“轴心”作用。通过民主议事协商工作模式创新社会治理。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继续探索“三级吹哨报到”基层治理新模式。依托“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以服务群众为导向,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创新打造“居民吹哨、社区报到——社区吹哨、街道报到——街道吹哨、部门报到”三级吹哨报到体系,发挥网格员“全科网格”作用,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米”。

2、工作布局现代化。

通过推动街矛调中心运行,强化基层基础,加强基层综合治理,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全面排查各类纠纷隐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责任到人,及时化解,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调处”,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持续做好敏感时期维稳工作,研究制定敏感时期维稳实施方案,成立维稳领导小组,街、所、社区三级会商,落实维稳专题部署。分管领导、全体干部深入重点点位实行包社区、包案件、包人员的“三包”责任制。对重点上访人建立一对一包保责任组,落实“逐人稳控、信息互通、街所联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确保“全科网格九全工作机制”落实落地。努力提升网格管理信息化水平。科学划分网格,建立健全三级微信群,及时调整“四失五类”人员信息,并进行定期入户走访。街道网格中心坚持深入社区抽查督导,每月开展《越秀路街道网格工作情况通报》。以“津治通”平台为抓手,建立区、街、社区三级部门联动问题处置机制。

3、治理方式现代化。

坚持普法教育与调解纠纷相结合,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调解新途径。通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律咨询、设立“社区法律工作室”等方式,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街道、司法所、居委会、律师事务所齐抓共管的局面。真正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将法律服务直接植入社区、植入最基层。以综治信息平台推广为抓手,强化数据信息服务工程。及时组织网格员结合日常重点工作,持续更新完善网格数据,将辖区居民、组织等信息录入区综治平台,实现街域内居民信息的大数据整合,让大数据在具体工作发挥“大价值”,在重点工作中发挥综治平台数据重要作用。构筑群防群治,齐心凝聚基层平安创建新力量。加快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群众治安自治力量,加强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继续招募平安志愿者,扩大“河西大姐”队伍力量。

三、时间路线图

按照全区“一年突破,两年达标,三年成果”要求,20xx年是试点创建达标年,我街制定了任务分工表,明确了各科室的责任分工,要求各科室围绕试点创建工作,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实,按期实现目标。

试点工作方案 篇9

在“实现绿色崛起,建设幸福新揭”的浓郁氛围中,我镇新思维、多角度、全方位的积极建设幸福,在各方面都有了突出进展,尤其是文明乡镇更是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xx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文件》揭文明委[20xx]2号,扎实推进文明乡镇创建活动有更进一步的提高,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工作任务,根据《xx县创建广东省文明县城工作任务分工测评表》相关标准和要求以及《揭xx县创建广东省文明县城活动实施方案》,提高我镇的精神文明风貌,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建文明乡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领会我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第十次党代会重要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实现绿色崛起,建设幸福揭”的战略目标,全面掀起创建文明县城新高潮,努力提高各村群众的现代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建设集“真、善、美”协调发展的幸福。

二、总体目标

通过广泛的开展创建文明乡镇系列活动,在全镇营造一个以人为本为核心、全镇人民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目标的浓厚氛围中,使我镇在政务、法治、市场、人文、社会文化、生态都有一个质的提高,使我镇乡村面貌明显改善,文明程度明显提高,达到“科技、人文、文明”的目标,为实现揭xx县20xx年荣获“广东省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称号,20xx年进入“广东文明县城”先进行列,履行应有的责任和完成应有的任务。

三、工作思路

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和“条块结合、分头落实、分项检查、同意评比”的工作原则,结合本镇已有的干部职工下乡安排表(见附件一)将各村分成五片各自履行相关职责。创建工作惊醒总体部署,实行分分区域实施。

四、活动组织管理与责任分工

调整充实本镇创建文明乡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及成员可根据本镇《干部职工下乡安排表》(见附件一)统一部署。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予以调整如针对创建文明乡镇工作的特色性可充分调动学校参与并可适当的增加一些人员进行有效地管理从而建立一个可操作性强的活动管理机构(简称镇创文办)由镇委书记、镇长为最高统筹,其余人员根据《干部职工下乡安排表》(见附件一)负相应的职责。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我镇创办文明乡镇应坚守岗位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创建活动的统筹安排;

2、制定落实创建工作计划;

3、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各创建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

4、为镇领导提供创建工作决策依据;

5、对创建工作情况及时总结,进行信息反馈;

6、负责对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的考核和组织申报工作。

五、工作具体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17日—20xx年8月5日)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利用各种会议大力宣传此次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发扬成绩,找出不足,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使全镇上下人人皆知。

2、召开镇创建揭xx县文明乡镇动员大会,大会要求全镇上下步调一致,齐心协心,共同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群团组织合力抓的工作机制。对创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推动创建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激发干部群众的创建热情,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把全镇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活动要求上来,为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重点开展阶段(20xx年8月5日—20xx年6月)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单位考核主要指标及开展省级文明镇创建活动的要求,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在市文明办的指导下,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加强综合治理、环境卫生治理,全面完成争先创优各项任务,全面推动创建工作的开展。

划分任务,明确责任,逐步落实。将创建任务划分为四大块,对应成立环境整治组、科教卫生组、社会综合治理组、宣传组四个组,四个组分别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分组完成任务。

(三)自查整改阶段(10月10日—11月10日)

1、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照创建活动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创建办把整改意见及时梳理出来,并将整改意见反馈给分管领导,再由分管领导督促相关站办抓好落实。

2、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四)迎接验收阶段(11月10日—12月10日)

1.做好迎接验收的各项材料准备工作。

2.向市文明办汇报创建省级文明镇建设工作情况。

3.接受上级的检查验收。

试点工作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四、组织领导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试点工作方案 篇11

建立一个架构

以1+N模式组建医共体。1指县级二甲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妇保院),由其牵头;N既包括辖区内乡镇、社区机构,也包括政府或集体办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同时不排斥有意愿的社会办医机构。打破原有县乡村机构各自为阵的体系架构,从而形成一家人。

实施两个打包

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医保资金打包。医共体实行医保“一个总额”,在医共体内共济调节使用总额指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医共体常住人口总额预算,由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年初预拨部分工作经费,绩效考核后发放。

制定三张清单

试点县要制定医共体协调机构与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与医共体、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管理的三张权责清单,明确各自权责,以实化医共体管理、运行与监管体制机制。

确保四个不变和一个不弱化

组建医共体后,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支持力度不减;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不变;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原有行政建制、医院性质、人员身份不变;承担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不变;发展中医药和妇幼保健事业力度不弱化。

实行五个统一

信息化统一:推进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信息系统融合,实现数据共享及医保结算一体化。

财务管理统一:医共体内部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各成员单位财务单独设账。

药械招采支付统一:医共体内采购账户、用药目录、采购配送、采购价格、支付货款统一。质量控制统一:医共体建立医疗质控管理体系,组建质控机构,承担成员单位医疗质控,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规范基层机构的医疗技术操作,逐步实现医共体内医疗服务同质化。

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统一:医共体行政、业务、后勤、物流配送等常设部门统一设置、运行和管理。

建立六大中心

牵头医院建立开放共享的医学影像、心电诊断、临床检验、病理检验、消毒供应、远程会诊等中心,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从而实现县域内资源集约配置。

落实七个自主

落实医共体内编制总量统筹使用、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的自主权。

试点工作方案 篇12

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实现“环境友好型示范区”的试验区创建目标,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为统揽,以促进农村社会进步、实施农村治污保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以村级“六有六无”为载体,以示范村五项工程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和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环境绿化与基础设施共建的原则,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生态农业和循环经济的发展,打造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一)分类指导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推进。

(二)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有机结合,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三)以人为本原则。以促进农村社会发展进步,改善农村环境和生活质量为目标,帮助和引导农民发挥本地资源优势,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营造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科学的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四)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环境绿化与基础设施共建的原则。一方面要加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加大资金投入,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另一方面要注重生态保护和建设,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保护饮用水源水质,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要将环境绿化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三、创建内容

1、高标准建设培山村文化广场,新征地2800平方米,计划总投入60万元。广场建设以景观与实用兼具的理念,按要求配备健身器材和相应的文化娱乐设施,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全面达标,综合发挥广场服务和精神文明的主阵地功能。

2、建设培山村公共垃圾处置场。实行户户配备垃圾桶,统一清运垃圾,集中填埋,培山村配备一辆垃圾清运车,确定两位清洁工,负责全村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与填埋。

3、高标准规划和建设培山农民新村。规划新征地97亩,概算建设投资500万元,计划安置容量为110户。

4、全村13个村民组之间全部修通3.5米水泥路,高标准修建李小湾至张大湾全长3公里的培山农民新村水泥大道。

5、严格稳妥的实施培山村建设规划。切实杜绝村民建房无序散乱状态。全面按照建设规划的引导集中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的规划要求,统一合理布局。村集体统一流转和调整土地,坚决杜绝个人非法占用和买卖。xxxx年开始,培山村新建住宅全部进农民新村规划区。

6、以桂花博览园和牡丹园建设为依托,全面实现无绿化空场地创建目标。倾力配合桂花博览园500亩的二期扩建工程。按期完成500亩的土地流转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新建区整地和花木栽植任务;积极促成牡丹园招商引资上规模。

7、广播电视入户率100%,程控电话入户率100%,行政村通宽带。

8、实行集中供水和井泉供水相结合,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0%。

9、村民集中居住区无“一池三化四清五改”遗漏户。切实推进沼气池建设,户建沼气池达到60%以上,使用率达到100%。

10、污水入池,无污水横流现象。家禽家畜一律圈养。保持农户庭院干净整洁。

11、全面加快实施培山村农业科技服务站建设。已经建成的畜牧兽医站要争取资金完善配套设施,加强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12、突出特色完善旅游服务体系。按照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布局,立足“红绿”资源特色,依托“桂花博览园”、“牡丹园”品牌,放大红色旅游路沿线核心的优势竞争力,突出旅游服务精品产业开发,围绕食、住、行、游、购、乐,健全服务功能,配套基础设施,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产业管理,全面提升旅游等第三产业发展的质量档次,使旅游服务业在三年内成为培山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四、保障措施

(一)制定规划,明确目标,认真落实创建任务。成立镇村两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xxxx年全力以赴,完善生态文明示范村基本条件,全面达到建设标准。首先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创建方案,制定好村庄创建规划,建立上下衔接的规划体系;规划要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体现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明确远景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制定规划要从实际出发,做到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二)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组织农民广泛参与。要向农民广泛宣传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的重大意义、任务目标,做好群众的组织宣传工作;制定村庄建设规划、修建村庄道路、绿化村庄、改水改厕、治理环境等,都要组织农民民主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动农民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用自己的双手建设美好家园。

(三)政策扶持,社会帮建,积极提供创建条件。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资金筹措采取“四个一点”的方式:即争取上级支持一点、地方财政补助一点、村集体自筹一点、社会各界捐助一点,确保村级投入不少于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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