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5000字模板

发表时间:2022-12-19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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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1)

1总则

l.1编制目的

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畜牧产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l.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黑龙江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l.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1.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尔滨铁路局、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食品药监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为成员单位的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治指挥部)。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省防治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或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县政府做好辖区内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成员单位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按照程序报告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确认疫情,依法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等建议;建立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消毒药、防护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并负责日常管理,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重大动物疫病知识、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对疫情应急处理和防疫知识的宣传报道;负责及时澄清事实,公开相关信息,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贮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资金,并监督主管部门规范使用资金。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市科技局负责紧急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技术储备,安排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课题的研究。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染疫动物和同群动物的捕杀、动物防疫和监督检查等项工作,负责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疫区的社会秩序。

市民政局负责农村疫区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统一组织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社会捐助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疫区内人群的疫情监测、预防和诊疗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哈尔滨铁路局负责优先安排运送控制扑灭疫情的人员、防疫物资和检测样本的运输,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做好疫区封锁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监局负责监管疫区内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和交易市场,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控制疫区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境管理。

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司法局、林业局、农委、法制办在市防治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下,负责做好本系统的重大动物疫情处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省防治指挥部的要求,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2.1.4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按照市防治指挥部要求,具体制定防治政策、措施,部署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承担市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

2.2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1现场指挥部组成

发生突发重大以上动物疫情时,成立由市防治指挥部副指挥长任总指挥的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动物疫情性质设立疫区封锁组、扑杀处理组、消毒灭原组、疫情监测组、专家指导组、治安管理组、卫生监控组、工商管理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处置工作组。

2.2.2 现场指挥部职责

统一调度指挥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2.2.3 各工作组职责

疫区封锁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进行隔离、封锁,控制疫源流动。

扑杀处理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消毒灭原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开展消毒灭原及车辆、人员的消毒工作。

疫情监测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区、受威胁区易感染动物的监测工作。

专家指导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情扑灭的技术指导和风险评估。

治安管理组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现场和疫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

卫生监控组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与疫情密切接触人员的监控、预防和诊疗工作。

工商管理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农贸市场肉类管理和封锁期间关闭畜禽交易市场工作。

物资保障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制定有关防控物资保障方案,并监督落实有关防控物资需求。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及时报道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宣传科学防控知识。

2.3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根据实际需要,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咨询专家库,聘请专家、学者组建市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对相应级别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提出应对技术措施;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提出建议;参与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订工作;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对有关兽医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建议;市防治指挥部及其日常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各、区、县(市)政府应当参照市级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成立本级防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等相应的组织机构。

3监测、预警和报告

3.1监测

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动物疫情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会同出入境检验检疫、农垦、林业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实际,组织开展动物疫情的监测工作。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按照国家和市监测计划,按时完成监测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

乡村动物防疫组织和兽医服务组织按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2预警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3.3信息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都应当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3.3.2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接到报告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诊断,必要时可请省级、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派人协助进行诊断;初步认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至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畜牧兽医部门。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诊断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后1小时内,分别向省畜牧兽医局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所属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省畜牧兽医局应在疫情确认后1小时内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特别重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政府应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初步认为疑似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立即按照要求采集病料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确诊,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不能确诊的,应当立即送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

3.3.3报告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发病数量、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是否有人员感染。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在疫情报告期间,有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控制措施。必要时,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可以采取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

4重大动物疫情分级

4.1等级划分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2分级标准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Ⅰ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在1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周边有4个以上省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

(3)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重大动物疫情(Ⅱ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20个以上的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毗邻2个以上省发生疫情,且疫区连片发生;全省有2个以上相邻市(地)的行政区域或者有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

(4)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又有发生,或者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我省或者发生。

(5)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并呈继续扩散趋势。

(6)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或者省畜牧兽医局认定的其他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较大动物疫情(Ⅲ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有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

(4)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并且暴发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病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丢失、泄露。

(6)市(地)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一般动物疫情(Ⅳ级):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

(2)猪瘟、新城疫、绵羊痘/山羊痘、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3)二、三类动物疫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4)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动物疫情。

省畜牧兽医局可以结合本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实际情况、应对能力等,对较大和一般突发动物疫情的预警分级标准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5应急响应和终止

5.1应急响应原则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事发地的各级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应急响应。并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以及疫情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未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地区,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接到疫情通报后,要立即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按照上级畜牧兽医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5.2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等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四级。

5.2.1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根据《哈尔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政府报告。超出市政府处理能力的,必要时向政府、农业部请求支援。

5.2.2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指挥系统投入运转,并将疫情上报省畜牧兽医局、政府。市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响应处置工作。对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或者政府认为有必要直接处置的,由省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5.2.3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较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省防治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向政府申请支援。省防治指挥部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5.2.4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确认后,区、县(市)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上级防治指挥部报告,市防治指挥部应组织专家对疫情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省防治指挥部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支持。

5.3应急处置措施

(1)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2)按照规定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施封锁。

(3)设置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对进出疫区的人员、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和消毒。

(4)按照规定扑杀染疫和相关动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5)对疫点、疫区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

(6)关闭疫区、受威胁区畜禽交易市场,限制或者停止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

(7)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紧急免疫接种。

(8)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动物疫情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4安全防护

5.4.1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处理人员应当配备防护用品、用具,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处置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应急处理人员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疫苗接种、配备带有生命支持系统或者呼吸保护装置的特种防护服、定期进行血清学监测等特殊防护措施,确保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加强对应急处理人员进出疫区的管理。应急处理人员进入疫区必须穿戴防护服,离开疫区前必须经过彻底消毒。

5.4.2疫区群众的安全防护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特别是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群间疫病的发生,对疫区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动物饲养场所定期进行消毒,限制有关人员、物资的流动,必要时对疫区群众实施紧急免疫接种措施,指定专门医院对患病群众进行救治;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使疫区群众尽快了解疫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预防常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5.5社会动员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区、县(市)防治指挥部应当立即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封锁疫区、扑杀动物、消毒和进行无害化处理等项工作。

5.6新闻报道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宣传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科普知识和表彰在应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5.7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自疫区内最后一只动物及其同群动物按照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一个最长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无新的病例出现,彻底消毒后,经上一级畜牧兽医部门组织专家验收合格。

特别重大动物疫情、重大动物疫情、较大动物疫情、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应由上级畜牧兽医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后,由应急响应启动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6善后处理

6.1后期评估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疫情基本情况和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的结果;疫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和结论;疫情处理经过,采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根据本次疫情的暴发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的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评估报告应当上报本级政府,并抄报省、市畜牧兽医局。

6.2表彰

县级以上政府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6.3责任

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4补偿

因扑灭或者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受到经济损失的,县(市、区)防治指挥部应当在应急响应终止后,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被征集使用的,有关政府应当及时归还并给予合理补偿。

6.5抚恤和补助

县级以上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加应急处理工作而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6.6恢复生产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据相应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生产。

6.7社会救助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受到损害的动物饲养者、染疫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安抚工作,妥善安置封锁隔离区的群众,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对疫区人员的防治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提倡和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为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捐助款物。

民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7应急保障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将车载电台、对讲机等通信工具纳入紧急防疫物资储备范畴,按照规定做好储备保养工作。

7.2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7.2.1应急队伍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由畜牧兽医、公安、卫生计生、市场监督、食品药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及有关专家、执业兽医组成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伍。在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后,由各级防治指挥部统一调动使用,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

7.2.2交通运输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为政府批准的应急救灾车辆提供免费通行服务。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实施交通管制,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开设应急处置快速通道,保证应急处置运输工具优先安排、优先放行。

7.2.3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群间监测,做好有关预防保障工作。畜牧兽医部门在做好疫情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通报疫情,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工作。

7.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7.2.5物资保障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按照计划和本级政府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的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建立动态储备机制,所需物资与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实行动态储备。

紧急防疫物资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进行合理计划。

紧急防疫物资主要包括:

(1)诊断试剂。

(2)药品:疫苗、杀虫剂、消毒药品(过氧乙酸、氯制剂消毒药品,复合酚制剂、火碱、甲醛、高锰酸钾等)。

(3)消毒设备:包括高压消毒机、便携消毒机器、消毒容器等。

(4)防护用品:包括进气连体衣裤、重胶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风镜等。

(5)运输工具:封闭运输车、现场诊断车。

(6)通信工具:移动电话、对讲机、扩音器、传真机、GPS定位仪、电脑等。

(7)封闭设施设备:帐篷、行军床、警戒带、警示灯等。

(8)其他用品:毛巾、手电筒、一次性注射器、高强度密封塑料袋等。

7.2.6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将由本级政府承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积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各级财政在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要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7.3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动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学、野生动物学、经济、风险评估、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询,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策划、制定和执行。

7.4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动物防疫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动物防疫应急知识、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8预案管理

8.1培训和演练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对本系统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成员进行培训,各级防治指挥部要对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开展系统内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知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个人防护知识,治安与环境保护,工作协调、配合等要求。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本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

8.2预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本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机构及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发展规律出现重大变化的。

(4)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5)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6)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7)市畜牧兽医局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制定本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并报省畜牧兽医局备案。

8.3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名词术语

重大动物疫情: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突然发生重大疫病,且迅速传播,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有可能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暴发:是指一定区域,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患病动物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水平。

镇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2)

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新平街道、里布嘎社区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有效保证了社区“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控要求的落实。特别是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企业逐步复工复产,人员流动大量增加,防控形势更加复杂严峻,疫情防控工作从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在这个关键节点,市委、市政府实行市级领导挂联社区制度,非常具体,处级领导的挂联,加强了社区防控力量、提高了防控效果、激发了工作热情、从更高一个层级解决了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需求。针对近期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目前主要工作情况

(一)外来人员排查情况。社区有10个小区8652户32126人、6个村居民小组971户3821人。对外来人员做三问一测即:问从哪里来,来干什么,身体状况如何,并测量体温。一是排查湖北省和中高风险地区来社区人员共18户34人,目前,按防疫指挥部要求统一安排大香格里拉酒店,实行集中隔离,二是排查其他省份来社人员,主要集中于广东、广西、贵州、湖南、四川、安徽等省份,共255户287人按要求实行居家隔离,并安排医生上门进行体温测量和其他医疗服务。三是排查省内市外来社区人员共389户419人,已安排在家隔离14天,并自己做好体温监测,并及时上报卫生院。居家隔离需要采购生活用品,实行户主自行网上定购,快递配送到小区,由物业负责送上门。住户实现足不出户。对确需外出的特殊情况,由卫生院统一安排。

(二)外出人员情况。自小区、居民小组实行封闭式管理以来,人员外出主要有以下情况:一是外出务工。严格按文件要求,由卫生院开健康证明,集中于广东、浙江、福建方向的务工人员,社区联系客运公司,集中输送。目前,共981人外出务工。二是走亲访友,一律不允批准。三是外出看病,根据实际情况,由卫生院出具证明材料。四是市内务工和出山劳作,每天进行登记,并测量体温。

(三)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全社区共有企业46家,个体工商户1092户。根据政策要求,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是社区应尽的责任。我们严格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只要企业防疫条件(配有体温检测仪器、坚持每天2次消毒、人员必有口罩,并做好登记)达到即可复工,简化审批程序。已复工企业和个体商户1100家。剩余主要是餐馀、足浴、烧烤等计38户。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防控责任。习近平总书记讲“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社区及时成立防疫指挥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人员职责,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一是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二是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闻令而动、逆行而上,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党员同志们把党徽闪耀在胸中、把党旗飘扬在门口、把党性铭记在群众心上。

(二)落实分区分级,加强精准防控

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由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细化小区、村组、企业的防控方案。一是制定工作人员职责,按规定落实履职尽责以社区网格为单位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人员挂联到社区网格,实行街道、社区、村小组(小区)三级挂联负责制,同时将挂联负责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做到街道有人协调、社区有人督促、小区有人包干的工作格局。根据挂联情况,我们制定现职责规定,明确任务,细化入户询问内容、具体卡品查验项目,实现了人员责任明确内容明确方法明确,使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三是制定人员防控技术方案,对来返文人员要求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如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病人就地隔离排查,每日向当地医疗卫生机构报告来文人员和发热及有症状病人情况,同时实施人员分类管理。对湖北省及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排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省外拟入文人员,须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或扫描“云南健康申报”二维码进行登记,并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14天,居家隔离的自觉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管理。省内拟入文人员,扫描“云南健康申报”二维码进行登记,并及时向所属地的社区报备,同时要求主动在家隔离14天。

二是车辆管控杜绝管理空白区域。对进出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建立定期排查报告制度,严格按《车辆防控方案》落实责任。三公共场所,严格消毒措施,,做到出入扫描防疫二维码,并按《公共场所防疫》方案抓好具体工作。四是《商超防疫方案》落实测体温、限量采购、扫码下单等工作。五是卫生服务站方案,在市医院卫健局的指导下严格要求和管理。五是《企业防控方案》加强企业防疫指导,让企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生产。

(三)发挥前哨作用,调动三支队伍。加强医生队伍、干部队伍和物业队伍的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流行病学调查基本知识的培训,组织他们开展全面排查、跟踪管理等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可疑线索并将排查情况每天逐级向村卫生室、卫生院报告,可疑线索由相关医疗机构组织开展排查。以社区为单位,由街道卫生院每天将排查、防控情况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汇总后及时上报市卫生健康局。

三、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防疫战斗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在最吃紧的时候仍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针对当前的形势,还有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下功夫:

一是辖区企业和商户的底数还不够清晰,特别是一些没有复工企业商户,有针对性的搞清是什么原因(比如工人不够、防疫设备不齐、原料不足、消费达不到还是其他什么)

二是宣传入脑入心上。要不厌其烦加强教育引导。特别是当前人员思想松懈、隔离厌倦情绪、和侥幸心理较为明显时,越要当头棒吓!

三是村组防控不严密。小区封闭较好,但村组没有专业物业人员,通道较多,干部人数排班等。要细化做到24小时值守。

镇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3)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做好我校师生员工重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流感疫情在学校流行,为学校教育教学一线服务,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确保全校师生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强化防范"传染病"的应急防案工作。

二、工作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立足平时,防治结合,快速反应,依法管理,分层负责,依靠科学的原则。宣传普及重大传染病防治知识,建立防控网络,实施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在隔离、早治疗"的方针,全面提升我校卫生保健工作。

1、防控流感疫情发生与流行是学校工作第一要务,是政治纪律,学校一切工作服从防控工作。

2、树立全局观念,服从统一指挥。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

3、疫情报告做到情况准确,保证信息畅通。监控求实,不瞒报、不漏报。

4、要求"两手抓"工作:求新、求严、求实、求细。

组织管理

成立米场镇桥鲁小学预防流感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杨锦文:校长——全面布置、检查防控流感疫情工作。

副组长: 陈德勇:政教主任——布置、检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落实情况,收集每日防控检查工作各种资料。向上级报告疫情。

卢福成:教导主任,班级防控工作落实

吕世才:副校长,后勤防控工作落实

成员:

班主任:负责本班防控工作落实。

三、日常防控工作

加强日常防控管理,使教室、宿舍、各专用教室等场所保持经常性通风换气。搞好环境卫生,落实晨、午检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对学生及教职工的发烧进行排查工作,监测体温,对体温异常(≥37.5oc)并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人员,及时与米场镇卫生院联系。

1.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控常识

利用广播、板报、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进行流感疫情的预防知识宣传教育,使学生了解各类重大传染病的防病知识,提高师生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消除学生的紧张和恐惧心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2.建立通风制度,避免交叉污染

加强教室、宿舍、饭厅等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学生课间要到室外活动(老师督促)。

3.坚持晨检制度,妥善处理发热学生

坚持晨检制度,对学生察言观色、重点询问,做好一摸二看三问,及时排查异常状况,做好记录,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发现师生员工有发热病例,立即送米场卫生院排查。发现传染病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4.严格考勤,及时通报信息

对缺勤的学生、老师、员工及时进行登记、调查,查明缺勤原因,如被医疗部门诊断为流感或疑似人员,及时报告镇中心校、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四、相关要求

1.对班主任工作的要求:

1)晨检时间做好一摸二看三问,了解有无生病或不适的学生,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及追访。

2)监督、指导学生搞好环境卫生、个人卫生。

2.对教师的要求:

1)教师要认真执行学校预防流感疫情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到不打折扣。要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要有防病意识。

2)日常工作中要摆正预防重大流感疫情流感疫情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关系。要把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摆在第一位,把预防流感疫情工作作为学校第一要务。

3)以对工作极端负责的精神,实行健康首问责任制。

4)任何人不得越级上报。

3.对学生的要求:

1)遵守学校的制度,每天按时上下学,体温≥37.5oc伴呼吸道症状时,在家隔离观察治疗,每日汇报体温及其它情况,退烧两天后方可返校。

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经常洗手,坚持体育锻炼,坚持开窗通风,不与别人共用水杯、餐具等,不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要捂嘴。

3)要有防病意识,学会自我保护,不去人员密集的地方。身体不适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

五、日常预防工作做到"五坚持":

1、坚持每天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做好学校的环境卫生,消除疾病传染源。

2、坚持做好各项防病工作记录,做好学生缺勤,排查登记。并及时汇报异常情况。

3、坚持全校师生的每日户外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4、流行病期间,坚持控制人员密集,减少师生集会,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5、坚持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师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镇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实验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部署要求,根据新冠肺炎乙类传染病甲类管理的要求,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全力做好君山片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刻汲取我省莆田、厦门、泉州和漳州等地本土疫情防控工作实践,学习借鉴上海等地经验,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潭综合实验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平潭综合实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4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预案编制。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2.坚持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压实四方责任,统筹协调,强化区域联动、部门联动和上下联动。

3.坚持预防为主,人、物、环境同防。扎实落实人、物、环境同防各项防控措施,增强防控成效。

4.坚持依法依规,科学精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不断调整工作重点和方式,打好疫情防控歼灭战。

5.坚持分级分类,有序防控。分级分类做好应急响应,精准施策,有序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君山片区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预防和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指挥全片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成立君山片区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

常务副指挥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处、经济发展处、社会事业处、交通与建设处、政法综治处、资源生态处、农业农村处、机关党委、东庠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君山分局、流水派出所、中楼派出所、东庠边防派出所、派驻君山片区综合执法队筹建组、各包村工作队、各行政村。

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其组成如下:

1.综合协调(外事)组

组长:许巧清

副组长:林兴、陈李凯

成员单位:社会事业处、党政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的沟通与协调,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传,负责防控工作指挥部日常事务及对接区社会事业局相关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外事工作各项部署的落实,做好境外返乡人员、境外入岚人员、中高风险地区返乡(来岚)人员跟踪健康管理。

2.疫情防控及学校组

组长:许巧清

副组长:林兴、翁文卿

成员单位:社会事业处、经济发展处、辖区各派出所、各行政村

工作职责:负责片区新冠肺炎疫情监测、评估、分析研判、组织落实防控策略和措施。做好疫情的监测和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与检测和疫情处置等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返乡人员、流动人员、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加强摸排,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对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要按照医学要求进行隔离和检查,严格隔离确诊患者。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同时,做好个人防护用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物资储备的工作。

3.医疗救治组

组长:许巧清

副组长:林兴

成员单位:社会事业处、辖区各卫生院

工作职责:组织片区医疗卫生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开展预检分诊,设立发热门诊,病例发现与报告,病例的隔离与诊断,开展医务人员的培训,落实医院感染控制措施。指导辖区卫生院做好疫情医疗救治和医疗保障工作,加强医疗人员安全防护工作。

4.宣传信息组

组长:施敏

副组长:林黎

成员单位:党群工作处、党政办公室、社会事业处

工作职责:负责新冠肺炎疫情等信息的发布,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媒体采访。负责与新闻媒体的沟通,组织开展疫情监测,及时对外澄清事实,主动引导推动。组织开展面向公众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健康教育工作。负责片区领导参加的有关活动和有关防控工作的新闻报道及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5.监督检查组

组长:庄亮

副组长:吴正华、陈李凯

成员单位:驻君山片区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党政办公室

工作职责:对片区各部门、各卫生院和各行政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各卫生院的新冠肺炎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消毒隔离、疫情报告、分类感染措施的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视疫情发展情况开展其他监督检查。

6.后勤保障组

组长:张腾龙

副组长:翁文卿、陈李凯

成员单位:经济发展处、党政办公室、社会事业处、区市场监管局君山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物资、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的储备,落实指挥部日常工作的后勤保障。

7.交通检疫组

组长:程波

副组长:陈国伟

成员单位:交通与建设处、辖区各派出所

工作职责: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设立留验站,配备必要工作人员、设备和条件。落实对汽车、船舶等密闭交通工具采取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在汽车、船舶等交通工具发现疑似病例要立即采取防控措施,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并及时通报卫生健康部门。在高铁中心站、港口码头等相关场所严格落实旅客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及时发现疫情。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全力做好留验观察和隔离治疗,最大限度防止疫情蔓延。

8.社会稳定组

组长:林岚华

副组长:薛忠

成员单位:政法综治处、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处、经济发展处、交通与建设处、社会事业处、流水派出所、中楼派出所、东庠边防派出所、派驻君山片区综合执法队筹建组

工作职责: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为基础,密切关注疫情期间社会稳定动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群体,全面、深度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研判预警,动态监测舆情,及时发现、积极化解、稳妥处置因疫情引发的不安定不稳定风险因素,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抓好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坚决防止风险隐患由疫情防控领域向社会稳定领域甚至政治领域传导演变,全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工作组内设工作专班,共设置5个工作专班,分别是:流调溯源工作专班、交通管控(转运隔离)工作专班、区域协查工作专班、疫苗接种工作专班、核酸检测工作专班,负责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组织机构如有人员调整,由继任者直接顺延,不再另行发文。

此外,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在疫情发生重点区域,社会事业处可视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前方工作组。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公室:组织安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的对外信息发布,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媒体采访;跟踪舆情,及时对外澄清事实,主动引导舆论;加强网上信息的管理和引导。会同片区党群工作处,积极主动地正确引导舆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协调做好在突发公共事件的区域调运必需物资,保证供应。负责安排新冠肺炎防控所需经费,建立防控工作财政保证机制,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2.党群工作处:组织民宗领域(宗教场所)各方力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走前头、作表率。负责组织新闻媒体采访;加强社会舆论管控、舆情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冠肺炎防护知识普及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正确对待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避免产生歧视现象。

3.经济发展处:负责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急用物资的采购、调运,负责群众生活物资的监测、组织和管控工作;组织生活必需用品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组织旅游全行业认真做好新冠肺炎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在新冠肺炎发生期间,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负责全片区各文化机构、民宿、景区、超市、商店等管理管控工作,组织落实文体场所预防控制的相关规定(如暂停营业、减少集会规定等),视情况予以关闭有关活动场所。指导旅行社严控境外疫情严重国家(地区)人员来岚旅游和我片区群众出境旅游,跟踪研究疫情对我片区旅游和人员来往的影响;同时与交通与建设处协同做好在建项目的各项疫情管控工作。

4.社会事业处:负责疫情防控综合协调。组织制订新冠肺炎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行政村的建议,向有关单位或部门通报新冠肺炎相关信息。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根据新冠肺炎的具体情况,向实验区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处置校园内发生的新冠肺炎,做好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防止新冠肺炎在校内发生;加强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应急知识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协助各级组织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企业、组织以及个人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协调指导各行政村做好群防群治工作。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参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组织协调应急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采购和供应;根据政府医药储备的有关规定,做好医药储备及其调度工作。负责组织全片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协调各处室及各村居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5.交通与建设处:配合区交通建设局对公路、水路交通工具及乘运人员实施卫生检疫、查验工作,防止新冠肺炎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做好疫区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及运输船舶的疫情管控工作。同时与经济发展处协同做好在建项目的各项疫情管控工作。

6.政法综治处:配合区公安部门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发现、积极化解、稳妥处置因疫情引发的不安定不稳定风险因素,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抓好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

7.资源生态处:配区有关部门组织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维护环境安全及饮用水源的监督监测工作;负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基础调查,发现野生动物出现异常死亡或疫症等情况,及时会同动物防疫部门采集检验标本。

8.农业农村处:协调配合区有关部门开展动物疫病(除水生)的防治工作及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渔业船舶,特别是涉渔三无船只的疫情管控工作。

9.辖区各派出所:密切关注、及时报送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10.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所涉领域的执法工作,切实做好城市管理等相关工作。

11.区市场监管局君山分局:组织开展食品重大事故的查处,配合做好新冠肺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新冠肺炎应急处理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生产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监督新冠肺炎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并参与制定相应标准。负责打击新冠肺炎发生时扰乱市场公平交易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对药品(药材)、医疗器械和粮油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动态监测和预警;查处新冠肺炎发生时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物价稳定。

12.平潭高铁站综合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旅客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筛检等防控措施。

13.各包村工作队:负责完成由片区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负责所包村疫情防控的宣传、排查、稳控、居家隔离等工作,采取网格化方式发动群众做好群防群治。

片区指挥部在疫情发生时,根据省委省政府、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部署启动本级应急预案中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新冠肺炎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等级指导意见要求,根据应急响应标准,针对三种情形和防控策略,充分发挥社区动员能力,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群防群控,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控制疾病传播。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修订本单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好相关工作。

(三)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片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片区社会事业处,办公室主任由林兴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学俞同志担任,负责全片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能是:协调全片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组织制订新冠肺炎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培训专业人员,指导实施新冠肺炎应急预案,指导应对新冠肺炎救治工作,协调全片区新冠肺炎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

(四)防控专业技术机构的职责

辖区内卫生院是新冠肺炎防控专业技术机构。发生新冠肺炎后,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要服从君山片区管理局、区社会事业局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三、应急响应分级和措施

根据国务院分区分类防控指导原则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福建省卫生健康关于调整应急响应等级指导意见,结合当前防控工作实际,对应急响应等级标准进行调整,并实行疫情严重程度分区域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需要评估启动调整重大级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区级应急响应分为4级。

1.1区级四级应急响应措施

1.1.1区级启动四级响应后,片区防控办及相关处室按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充分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组织准备、人员准备、技术准备和物资准备、全面提升应急能力。

1.1.2因片区暂无能力与资源进行应对,根据疫情分级管理要求,由区组织做好风险评估,落实准备相关工作。疫情时,由区建立部门联防控机制,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1.1.3按照疫情分级防控的总体要求,采取差异化的精准防控策略。

1.2区级三级应急响应措施

1.2.1区级启动三级响应后,由于片区资源与能力暂无法应对,及时上报情况并申请区级资源,由区根据工作职责加强对疫情发生地工作指导。

1.2.2组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针对新冠肺炎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加强对卫生院的指导检查。

1.2.3按照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整体要求,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依法采取相关管控措施。

1.2.4强化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严格密切接触者管理,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做好医护人员、医疗床位、医疗物资、隔离场所等方面的准备,对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全面排查和隔离医学观察。

1.3区级二级应急响应措施

1.3.1在三级响应的基础上,片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按预案要求配合区开展联防联控,定期召开部门工作会商会,依授权发布疫情信息。

1.3.2社会防控。片区按照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和部门单位有关职责,落实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防控有关工作。

1.3.3疫情发生地要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

高风险地区在采取中风险地区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停止聚集性活动;对发热患者全面排查,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及时收治,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对发生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村居(社区)的相关场所进行消毒,限制人员聚集,采取封闭管理等限制人员进出管控措施。

1.4区级应急一级响应措施

1.4.1片区医疗卫生资源与能力暂无法应对,及时上报情况并申请区级资源。

1.4.2片区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组织指导各村居(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织医护人员指导患者、密切接触患者家庭做好通风、预防性消毒及生活垃圾的消毒处理等工作。

1.4.3片区要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在采取中风险地区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停止聚集性活动;对发热患者全面排查,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及时收治,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对发生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村居(社区)的相关场所进行消毒,限制人员聚集,采取封闭管理等限制人员进出管控措施。

1.5当省级应急响应终止后,或区里尚未启动应急响应情况下,片区管理局党委可根据片区疫情实际,根据需要评估,按以下启动条件,启动片区级三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

1.5.1片区级三级应急响应条件:

1.5.1.1片区内1个及以上村居14天内出现聚集性疫情,有行政村(社区)持续传播风险,对本片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需要由片区管理局党委统一协调应对疫情。

1.5.1.2在区党工委、管委会指导下,片区防控办组织专家认定的其他情形。

1.6响应等级调整程序

片区防控办要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对社会生产生活影响。

四、应急响应启动、调整与终止

(一)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根据疫情进展与防控需要,由片区指挥部对接区社会事业局,并结合区社会事业局专家组意见适时决定并宣布启动片区级应急响应与响应等级,按疫情严重程度分区域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应急响应措施,并向区防控办报备,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对社会生产生活影响。

(二)响应等级调整程序

由区防控办组织专家对疫情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根据专家研判意见,向片区指挥部提出区级应急响应等级调整建议;片区指挥部结合区防控办提出的建议,决定并宣布片区级应急响应等级调整,并向区防控办备案。

(三)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区域范围内连续14天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最后一例本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日期算起),所有封控区、管控区解除封控管控,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由区防控办组织专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评判疫情防控效果,提出区级应急响应终止建议。片区指挥部宣布疫情处置结束,终止片区级应急响应,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并向区防控办备案。

应急响应终止后,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调集、征用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五、应急处置准备

(一)保持指挥体系激活状态

加强区、片区、村(社区)三级应对疫情工作指挥体系建设,做到机构不变、组织不变、机制不变、人员固定、管理运行及时。确保发生疫情,立即转换为战时状态,提级指挥,实行扁平化管理。应急处置期间,指挥部实行领导带班、各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实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处置各项工作措施,做到反应迅速、高效处置。

(二)完善村居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压实属地责任,落实片区包村领导、包村工作队包干责任,村及各级党员干部一对一包重点户、重点人的责任机制。落实村居网格化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村居干部、村居网格员、基层卫生服务人员、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提前摸清村居人员底数,施行分类管理,做好核酸筛查、流调溯源、人员转运、隔离管控、医疗救治、消毒处理、健康监测、服务保障等工作准备。

(三)强化流调溯源能力储备

充实片区、村居流调队伍,做好备勤,加强培训演练,提升流调处置能力,确保战时迅速集结、成建制第一时间赶赴疫情发生地开展工作。

(四)做好大规模核酸检测准备

压实属地责任,片区对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负总责,确保在区的指导下2天内(应急状态下通过其他片区支援1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要求,全力做好全员核酸检测组织准备工作。在区社会事业局牵头下,按照规范要求,组织完成信息化系统标准化改造,加强核酸采样、运送、检测、结果反馈等环节的有效衔接,实现核酸检测提标扩能,确保核酸检测信息准确全面、实时查询、统计结果科学可靠。

(五)加强隔离场所储备

按照1名本地感染者准备100间房间、不少于20间/万人口和“一人一间”要求,配合区防控办准备足够、符合标准的集中隔离场所,并做好日常安全、生活保障和健康管理准备。由区防控办对现有集中隔离点进行风险评估,确保符合相关要求。对前期摸底储备的备用隔离点进行再次评估,确保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抗震防灾、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标准要求,确保一旦有紧急需求可快速启用,并严格完成“三区两通道”改造。

(六)规范设置发热门诊

辖区医疗结构要严格发热门诊“闭环管理”,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建立和执行发热门诊接诊、筛查制度和流程,充分发挥好各级医疗机构“哨点”监测作用;严格落实院感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人员培训,强化医务人员风险意识,提高新冠肺炎早期识别和自我防护能力。

(七)严格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防控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配齐配强院感防控人员,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院感管理,持续开展人员培训,建立每日巡查制度,严格落实入院患者管理和陪护制度。强化医疗机构人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八)加强消毒能力准备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统筹推进辖区消毒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本行业做好消毒工作。各行业、各单位要建立日常消毒管理制度。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机构参与消毒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消毒效果和质量。

(九)有序推进疫苗接种

为加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引导,提高接种意愿,做好疫苗接种组织保障,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应种尽种”,强化第三针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确保接种安全有序,筑牢全人群免疫屏障。

(十)加强培训演练

要根据工作职责,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预案应急演练,使相关人员掌握核酸筛查、村居管控、健康码赋码转码、转运隔离、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等防控指南、流程和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开展全链条全要素应急演练,及时发现防控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总结完善防控方案,快速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协同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六、监测预警

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测预警机制,落实“四早”要求,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公共卫生相关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积极拓展公共疫情报告,健全网络直报工作机制,多渠道开展检测和多点触发预警,确保及时、主动发现疫情线索,及早采取科学有效措施扑灭疫情苗头,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加强就诊人员、风险职业人群、重点人群监测,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加工、运输、存储、销售等场所、环境开展抽样核酸检测;对零售药店相关药品销售开展监测和跟踪随访。

七、应急处置

(一)迅速启动应急响应

1.辖区内本土疫情发生后,片区指挥体系迅速转入应急状态,快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片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指挥调度,建立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决策咨询制度,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落实工作例会、工作台账等工作措施,研究疫情形势,制定应对策略和措施,并推动部署落实。各专项工作组集中办公,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落实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区级工作组抵达后,在区级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共同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工作。

2.在区防控办的指导下,迅速统筹调度资源、组织调派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检测、医疗救治、村居防控、隔离转运、疫点消毒等专业工作队伍投入疫情防控,落实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应对准备。根据防控需求和实际,及时向区防控办提出人员、物资、技术等支援申请。

3.强化片区间疫情防控协同机制,完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提高信息传输效率,确保疫情、人员等信息及时准备共享到位,及时落实人员协查管制机制。

(二)迅速开展疫情流调溯源

1.按照“逢阳必报、逢阳即报、接报即查、先管后筛”原则,在报告本土初筛阳性疫情的同时,由区指挥部立即组织区防控办、公安局、经发局(工信)、疾控中心等部门按照同时赶赴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处置疫情的“三同时”机制,发挥“三公(工)一大”融合协调机制作用,对感染者(初筛阳性或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到“2+4+6+8+24”,即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核心信息调查,6小时将阳性病例、密接、次密接人员等核心信息推送到福建健康码大数据库并赋红码,8小时内将密接、次密接人员应隔尽隔、动态清零,24小时内完成流调初步报告。

2.由区防控办将首例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病毒样本第一时间送省疾控中心开展病毒基因组测序与比对,从分子遗传学角度分析病毒可能来源。后续所有病例应当及时送省疾控中心进行病毒基因测序,结合流行病学调查资料,迅速研判病毒来源、传播途径和传播链关系。

3.由区疾控中心及时反馈复核标本检测信息,并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工作、生活环境等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综合风险研判的情况,将流行病学调查关口前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坚持人、物、环境同查,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病毒全基因测序比对、核酸筛查、血清抗体动态检测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从人、物品和环境等方面逐一分析论证。

(三)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和社区防控区域

1.如发现本土散发疫情,片区指挥部配合区指挥部开展疫情形势分析研判,按照风险等级区域划分标准,及时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和具体管控范围,依法依规采取集中隔离、交通管制,封闭管理、限制人员流动等相关管控措施,尽早将村居精准划定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三类防控区域,统筹各方面力量,实施分类管理。

2.(1)中高风险地区等级划定。高风险地区是指连续14天内出现10例及以上确诊病例(不含境外输入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下同),或发生2起及以上聚集性疫情(5例及以上相关联聚集性病例为1起聚集性疫情);中风险地区是指连续14天内发生10例以下确诊病例或1起聚集性疫情;低风险地区是指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

风险区域划定后,依法依规采取交通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不出行,低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离城”,确需离开的须持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证明出行,坚决做好外防输入,避免疫情向外扩散。

(2)封控、管控、防范区域划定。发生本土疫情时,由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组织专家根据疫情传播风险的大小进行划定。风险可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①阳性感染者的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居住地周边的自然屏障(河流、山川等);

②相关区域内人群防护、聚集以及阳性感染者与其他人员接触的频繁程度;

③阳性感染者工作、活动时间、范围以及相关场所的密闭性、通风情况;

④阳性感染者工作、活动场所出现时间和疫情发现后开始调查时间的间隔长短等。

封控区。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地所在村居及活动频繁的周边区域划为封控区。病例发病前2天和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如其对工作地、活动地等区域人员造成传播的可能性较高且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判定难度较大,也可将相关区域划为封控区。封控区可精准划分至小区(自然村组)、楼栋、单元等,实行“区域封阅、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管控区。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如其对工作地、活动地等区域人员具有一定传播风险且其密切接触者、次密接接触者追踪判定难度较大,将相关区域划为管控区。管控区可精准划分至小区(自然村组)、楼栋、单元等,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区内如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立即转为封控区。

防范区。区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区域均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四)从严实施村居防控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防控工作由片区指挥部统一指挥,按照“提级管控、干部下沉、扁平运行、属地处置”原则,在封控区、管控区设立村居防控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健康监测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转运组、后勤组、安全保卫组等,依照《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要求,分类实施村居防控措施,保障区域内居民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1.封控区防控措施

(1)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安排24小时巡逻值守,通过安装监控设备、电子门磁等加强管理,防止人员外出流动,做到足不出户。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村居防控办公室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封控区若位于卫生条件不足、管理难度大、存在较高传播风险的区域,可将区域内村(居)民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如确有必要,每户至多可留1人)。居家隔离时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家通风等措施。

(2)强化人员摸排,尽快摸清封控区内所有人员底数,及时掌握尚未转运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高风险人员情况,实行专人专管、严格管控,在转运前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采样、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3)在实施封控后24小时内完成首轮全员核酸筛查、第一个潜伏期(14天)内原则上每2-3天进行1轮核酸检测,14天后根据疫情进展及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核酸检测频次,封控区解除前2天内再开展一轮全员核酸筛查。一旦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时转运至定点医院。

(4)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5)加强环境消毒和监测,每天对厢式电梯(楼道)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键、扶梯把手、单元门把手等人员频繁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工作、活动等场所,由区防控办调集消毒队伍开展终末消毒,区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开展技术指导和现场消毒评价。

(6)规范设置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医疗废弃物临时收集点。核酸检测阳性、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参照医疗废弃物处理。其他垃圾可作为“其他相关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先消毒、双套袋”要求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气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7)做好生活物资和医疗保障。党政办公室、社会事业处、经济发展处、交通与建设处及辖区派出所要配合区经发局、公安局、交建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畅通运输通道,推动保供单位、大型商超加强与村居对接,及时配送有关物资;由区社会事业局指定封控区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就医服务,推动建立村居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提供便利或上门服务。

(8)组建心理疏导团队,提供心理援助专线号码,及时对村(居)民开展健康指导、心理疏导、情绪安抚。

(9)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解除封控:

①近14天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②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

③解封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2.管控区防控措施

(1)原则上居家,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村居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村居防控办公室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家通风等措施。

(2)强化人员摸排,尽快摸清管控区内所有人员底数,及时掌握尚未转运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高风险人员情况,实行专人专管、严格管控,在转运前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采样、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3)在实施管控后48小时内完成首轮全员核酸筛查、并根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下一步开展核酸检测的人群范围和频次。做好人员协查,收到风险人员协查信息后,应于24小时内完成风险人员排查,并配合做好人员管理、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人员转运等工作;对无法排查的人员要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形成协查闭环。

(4)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5)进行清洁消毒,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处理。设置便民服务点,通过预约、错峰等方式引导居民有序采购生活物资,切实避免人员聚集。倡导居民网上购物,提倡无接触配送和上门服务。

(6)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解除管控:①近14天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②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③解封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3.防范区防控措施

主要是强化社会面、重要场所的管控。

(1)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测温、扫(亮)码、戴口罩等措施。生活服务类开放式活动场所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可正常营业。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从严控制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规模。

(2)在发现疫情初期,流行病学调查尚未排清风险前,暂停棋牌室、影剧院、网吧、歌厅、酒吧、台球厅、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运营。控制餐馆、公共食堂经营规模和营业时间,必要时暂停堂食服务。

(3)养老院、福利院、精神病院、监所等重要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保障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供应,预防在此类机构中发生疫情。

(4)做好人员协查。区域协查专班收到风险人员协查信息后,应于24小时内完成风险人员排查,并配合做好人员管理、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人员转运等工作;对无法排查的人员要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形成协查阅环。

(5)防范区内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出区,如因就医、特殊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控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

(6)加强健康教育,片区防控办与党群工作处协调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提醒居民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干咳、发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要及时主动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五)加强疫情区域协查

对跨地区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疫情发生地第一时间向流入地进行通报并请求协查。流入地接到信息通报后,迅速对有关人员实行核酸检测、集中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根据《关于限时完成涉疫风险人群核查任务的通知》,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三公(工)”区域协查数据摸排,按照不同类别数据的时限要求做到全量摸排、全量反馈。

(六)有序推进核酸筛查全覆盖

1.疫情发生当日立即组织研究制定可操作的核酸检测计划,优先保证重点人群24小时内完成采样和检测。加强网格化管理,派出基层干部、志愿者等一线人员驻点所有采样点,跟踪监测采样进展和“采、送、检、报”匹配程度,保障核酸检测工作顺利开展。落实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的负面清单,利用大数据平台,排查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精准跟踪到人,先赋黄码,分析原因、堵住漏洞,实现“应检尽检”。

2.可根据需要对重点人员进行多次检测,最大程度避免漏管失控。根据网格化原则,科学合理设置采样点并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向上级部门申请启动移动检测车和方舱实验室。进行较大规模人群监测时,可采用混检进行初筛,提高检测效率,降低检测成本。按风险程度、轻重缓急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确保重点区域、重点人员做到应检尽检。

3.若片区无法按照1天时限独立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由片区应对疫情防控指挥部向区防控办提出申请并做好支援力量核酸检测工作安排。

(七)强化医院院内感染防控

1.加强阳性感染者转运闭环。完善阳性感染者转运管理制度,阳性感染者转运必须使用负压救护车,专车专用,转运时由医务人员伴随,医务人员、驾驶员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转运结束后,由院感人员指导对车辆进行终末消毒,开窗通风,并进行采样监测,建立台账,做好记录。参与转运的医务人员及驾驶员应严格落实问环管理,居住地和工作场所要形成闭环,工作期间不得居家,不得自行出入公共场所,同时严格落实每日体温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2.强化核酸采样感控管理。发生疫情时,由区防控办统筹安排专门核酸采样队负责核酸采样工作,并落实采样人员问环管理,单人单间居住,专用车辆接送,按要求落实车辆消杀。采样人员应每天开展健康监测和单人单管核酸检测。建立采样点感控监督机制,每个采样点至少安排1名医务人员担任感染防控监督员,督促各项感染防控措施落细落实。关心关爱采样人员,合理安排工作实践、住宿和餐饮,避免发生职业暴露。强化防护物资保障,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3.加强医疗机构的院感管控措施。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要求执行感染防控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环节感染防控管理,坚决防止交叉感染事件发生。

4.组织专家开展不断巡回督导。发生疫情后,由片区防控办牵头成立院感防控督导组,在区级院感专家组的指导下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隔离点、核酸采样点、核酸检测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的感染防控工作进行不问断的巡回督导。形成每日问题清单交片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转有关部门督促整改,发现严重问题的要及时关停相关医疗机构。

(八)加强防范区域外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防控

1.强化重点场所防控。高铁站、港口客运站、酒店、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海鲜市场)、商超、休闲娱乐场所、景区景点等场所,要加强风险排查、环境卫生整治和清洁、消毒、通风,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测温、规范戴口罩、保持安全聚集。做好口岸通道、集中隔离场所等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收集药店、发热门诊、教育机构、辖区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网络媒体等多渠道预警信息,建立多点触发检测预警机制,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及时性。

2.强化重点人群防控。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监所等防控管理,必要时采取停课停学、减少或停止探视等措施,保护重点人群。限制有基础疾病、老年人等高危人群非必要出行,对老年人,慢性基础性疾病等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对慢性病人制定合理用药计划,加强医疗保障服务。

(九)强化宣传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

建立权威可靠渠道,及时通报疫情情况,开展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要严肃新闻宣传和舆论处置工作纪律,切实保护个人隐私,接受媒体采访的公开表述应与权威部门已发布信息保持一致。对重点人群加强心理干预,关注新冠肺炎患者及家属、隔离人员及家属、一线抗疫人员、重点岗位人员以及高风险地区群众等人群的心理问题,开通咨询热线,由区防控办组建由精神科医生、精神科护士、心理治疗师等组成的工作团队,对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疏导和干预措施。

(十)强化疫情医疗物资保障

按照属地管理、供需平衡、精准对接的原则,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时、足额储备疫情防控医疗物资。片区防控办要及时向后勤保障组提出医疗物资需求,后勤保障组要与区后期保障组协调配合,就近调运、紧急采购,全力做好保供工作。

(十一)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监测

按照“属地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网络直报数据为依据,由片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配合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以转归信息为准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基本情况、已采取的防控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信息,在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在政府官方网站、主流媒体建立权威可靠渠道,根据防控工作形势持续、及时、准确发布疫情和中高风险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等权威信息。发布内容应侧重对群众日常生活出行造成影响的疫情信息和热点问题,如新增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医疗服务、保供稳价、核酸检测、防疫政策和科普知识,以及福建健康码赋码转码规则和流程等。信息发布不得迟报、瞒报、错报、漏报。初筛阳性人员信息只作为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内部使用和管理,不做疫情数据报告、通报和发布。不得在复核确认前将初筛阳性人员信息以及先行开展的疫情处置、溯源流调等防控信息向社会或各类媒体公布、泄露,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违规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切实做好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报告和处置工作,对社会传播的不实疫情信息和谣言留言等,迅速予以回应澄清,及时掌控处置违法信息。

八、相关保障

(一)经费保障

党政办公室(财税专班)、经济发展处应根据片区指挥部提出的经费物资需求,保障专项经费落实到位。合理安排各项防范与应对工作经费,积极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病例救治、检验检测、现场处置等经费保障。

外来应急支援队伍的后勤保障费用(包含异地食宿费用),由区财政承担。转送到异地救治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医疗费用,由区按有关规定结算。

(二)技术保障

由区防控办按照国家新冠肺炎最新版诊疗方案和防控方案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开展新冠肺炎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全员培训,提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诊断、治疗、流调、采样、检测、监测、消毒和现场应急处置等业务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片区防控办采取的消毒等防控措施,应在区疾控中心的技术指导下实施,避免不当消毒等措施可能造成的危害。

(三)物资保障

1.医疗物资保障

落实物质保障属地责任,发挥区财政应急物资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作用,建立新冠肺炎救治药品、医疗防护、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物资储备和产能储备,适时调整储备产品结构,加大短缺物资储备,完善储备轮换管理制度;要积极引导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充实完善防控物资储备;通过宣传引导,鼓励家庭开展口罩、消毒液等家庭应急包等必要针对性储备;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处、社会事业处应按各自职责,建立完善片区应急物资储备。突发事件发生时,对供应短缺的医疗物资,根据片区指挥部综合协调(外事)组统一部署,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处、社会事业处应加速物资采购,强化医疗物资调用调剂。

辖区机关单位按照30天、村居按照30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10天用量,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轮换。

2.生活物资保障

经济发展处、农业农村处等处室要根据处室职责分工做好村(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保障相关工作。片区防控办要制定中高风险区和封控、管控区域必要生活物资、医疗保障、环境消毒、人员转运和垃圾处理等基本需求保障预案,切实做好服务工作,满足村(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九、督导检查

(一)片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日常督察小组要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加强对各行政村(社区)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及加强检查公共场所、餐饮单位、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单位以及宾馆等住宿场所、商场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同时,片区防控办将联合片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组在各处室常态化疫情防控日常督察小组进行日常督查情况的基础上,对各村居及重点场所进行不定时抽查督导。督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报片区指挥部。

(二)督查中发现可能造成疫情暴发、蔓延等紧急情况时,要立即向片区指挥部报告。

十、奖惩

(一)奖励

区党工委、管委会及片区管理局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责任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建立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制。

1.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委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党纪、政务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BIJIAoGAO.Com

2.对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对不接受医学观察、隔离治疗,阻碍、干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在接受疫情调查时不讲实情,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附则

(一)本预案由君山片区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并发布。各行政村(社区)应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居的应急预案,并将其报片区防控办备案。

(二)本预案由片区防控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镇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5)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xx经济开发区临危受命,切实把园区群众和企业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新型冠状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区上下战鼓齐擂动,全面发力气,精准实施方略,全力倾心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方位统领,突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加大联防联控力度,xx经济开发区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社会防控、疫情监测、督查督办等工作专班,每个专班明确一名班子牵头,到各企业做好人员排查、宣传教育、环境整治、安全稳定等工作,确保防控策略和应急处置措施有效落实。

全方面统筹,突出宣传教育。强化对所有企业宣传。在全区各企业张贴《公告》,以企业为单位下发《致园区各企业的一封信》,扎实开展好入企宣传工作,累计张贴《通告》200份。强化户外宣传。利用微信、QQ、公众号、LED显示屏、宣传栏、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LED屏全天候滚动播放疫情预防知识和宣传标语累计20余处,悬挂宣传横幅60余条,出动宣传车5台,通过广播形式在各企业循环播放防疫常识,引导企业职工和园区机关人员及时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到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不走亲访友、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劝阻亲戚朋友春节期间不互相走动,提倡短信、微信拜年,搞好各企业和个人清洁,创造健康卫生环境,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全天候统管,突出责任落实。严格属地管理,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及时组织园区干部对2020年1月8日后从湖北省返回园区的招商人员、洽谈业务人员情况开展逐个拉网式摸排,并形成清单登记上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底数清、底子明。落实“一对一”跟踪对接,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杜绝外来车辆、外来人员进入辖区,堵塞疫情侵入通道。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干部职工取消休假,全力投入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如实统计、及时上报相关情况。主要领导带班到位到岗,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严防错报、迟报、瞒报和漏报。

镇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6)

为及时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疫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安全,面对当前疫情形势,现将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应急预案做如下调整。

一、组织领导

(一)调整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统筹安排市民服务中心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综合科负责人兼任,负责整体工作安排,监测点管理和局机关防控管理;

副主任由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兼任,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及窗口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副主任物业公司经理,负责一楼监测点扫码测温、业务引导和维稳工作;

其他各科室负责本区域内疫情防控工作。

(二)设整应急处置预备队

队长:

成员:综合科、政务服务中心、物业公司全体人员。

承担协调维稳、人员监控检测组、消杀防护、应急处置等项工作职责,明确综合科负责人具体负责总体协调工作。

二、具体工作职责分工

(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制定局机关和市民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工作计划及方案;

2、研究部署和总结疫情防控工作;

3、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4、贯彻落实本方案各项规定,及时按要求启动触发工作机制,督促有关科室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5、做好临时突发事件的处置。

(二)应急处置预备队工作职责

承担疫情防控应对措施的制定,及时、准确报告疫情防控数据,按要求及时完成人员排查和流调工作任务,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在疫情防控期内,承担各类防控文字材料起草、收发文件、信息上报、后勤保障等项工作;

做好一楼疫控检测现场秩序、宣传教育和维急工作;

协调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处置现场突出事件;

负责各项工作纪律检查、配合现场协调维稳组开展工作。

(三)网络化管理工作职责

综合科和物业公司要派驻人员进驻监测点,承担监测点和消杀工作职责;

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要求执行入厅人员体温检测和扫码测温,老年人身份证识别等项工作,做好人员分流引导、办事咨询服务等项工作;

具体负责市民服务中心楼体内消毒、防护,对出现问题的重点区域进行隔离消毒处置等项工作任务。牟敦松负责机关食堂疫情防控工作职责。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进厅各窗口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其他各科室负责人承担本科室疫情防控工作职责。

三、应急处置程序

各科室负责人、驻窗口单位负责人为疫情防控报告责任人,当发现外出返桦人员(重点为中高风险区)或者疑似染病的,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后备案,并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尽快安排相关人员至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疫控隔离室进行隔离,按照相关程序尽快将涉事人员移交所在地社区进行管控,并做好登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压实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开展摸排和防控工作,并深刻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党员干部要加强组织纪律,坚决服从安排,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应急值守

实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疫情,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按要求任何工作人员未经报备离桦,特殊情况经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报备。物业公司要加强重点区域消毒、防护工作。防控办公室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及时做好各类通知和文件的上传下达等项工作。

(三)责任追究

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各项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阻碍依法扑疫等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7)

为迅速贯彻落实“要统筹推进市场保供和疫情防控,保持物流畅通,及时配送供应生活必需品”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关于保障百姓生活必需品的决策部署,为做好疫情管控升级期间全市居民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关于“要始终坚持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工作组意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全力以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供应,切实保障紧急状态下全市居民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领导、精准施策;坚持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三、工作目标

以“尽早实现社会面清零,尽早恢复生产和生活”为目标,在疫情防控进入攻坚阶段,做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生活必需品供给保障

1、加强货源组织。

全力加强与蔬菜主产区的货源对接,保证外地蔬菜进得来、调的快,稳定生活必需品货源。

针对xx亚粮油蔬菜批发市场被关闭问题,我们将启动应急预案,发挥海吉星作为连锁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国有企业的优势,协调海吉星在国内的其它地区市场,组织货源驰援xx。

及时协调省际、市际因疫情管控带来的生活必需品运输不畅问题,对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发放通行证,确保快速便利通行。

2、优化物资配送。

按照“管住该管的人,不能封住不该封的人”的要求,抓紧把保供企业的人员和车辆解放出来。

各城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对商务系统发放给保供企业员工的通行证件给予认可并放行,与社区(村)管控专班沟通,将此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街道、社区,街道、社区执行,政令要步调一致、口径一致,不能各自为政、标准不一,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保供企业员工等能够上岗工作。

在配送力量不足的情况下,统筹动员省、市、区三级广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员、退役军人等作为志愿者支援保供商超企业以及街道社区,提升保供企业分拣及配送效率,保障生活必需品配送及时、到位。

3、建立应急投放机制。

充分发挥现有大型商超、物流企业的物流配送主力军作用,必要时征用物流配送企业、城市公交、电商平台等企业物流配送车辆,帮助商超配送生活物资保证配送力量充足,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全市百姓生活需求。

在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投放机制,市级部门将标准箱配送至x个区级物资转运站,再由属地将标准箱投放至xx个社区物资投放点,最后由街道、社区组织居民有序领取或送货到家门口。

在这一机制中,仍然保留京东、美团等部分电商企业销售和配送能力,以尽量满足部分居民确实必要的个体性需求。

4、组织集中。

当前保供企业人员上岗率不足平时的五分之一,但是订单量激增到平时的20—30倍以上,配送力量已经无法应对居民大量的个性化散单及非生活必需品物资。

社区(村)管控专班应组织社区或小区物业,以小区为单位进行集体团购,社区统计收集居民需求清单,专人与商超企业对接,商超企业可分拣蔬菜、日用品、调料、粮油等套餐包,批量配送到小区,社区人员组织小区集中,节约配送资源。

5、组建末端配送队伍。

各社区(小区)要为物资终端配送提供便利条件,社区工作者、“三长”、社区志愿者要踊跃担当“采购员”、"配送员”,打通生活物资终端配送“最后一百米"。

对于封控小区,社区要有组织地拢清居民需求,主动与就近商超衔接;对于管控小区,社区要组织各小区分时、分楼栋、分单元有序组织居民错时购物(取物);对辖区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空巢老人、卧床患者等特殊困难xx,社区或物业工作人员要及时收集汇总购物需求,统代为下单,并安排好派送,保证所有居民需求供给;对困难xx,属地疫情指挥部可派发蔬菜、粮油等紧急生活必需品,保障困难xx生活需求。

(二)强化水、电、气、热供应保障

1、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

加强负荷预测和监视,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地区电网保持全结线、全保护运行。

细化直调电厂管理,结合网架结构、负荷变化等实际情况,滚动修订完善事故预案。

开展涉疫重点部位相关输变配设备保护,低频低压减载、解列装置定值校核,“两个序位表"修订,强化设备预防性管理。

增加重要变电站、输配电线路特巡频次,全面、准确掌握防疫重要用户信息,针对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隔离点、核酸检测机构等重点场所所涉输电线路,进一步完善“一线一案”专项措施。

2、全力保障涉疫重点部位。

对防疫指挥机关、方舱医院(隔离点)、隔离场所、核酸检测点等涉疫重点部位实行分类管理,并结合涉疫重点部位实际,实施“一户一案一策”保供措施。

以涉疫重点部位为圆心,以3公里为半径,力争全天候"常备力量随时可靠投入现场;强化与各级防疫指挥部联动,动态掌握防疫新增需求,对新增需求开办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

3、全力服务重点企业和人员。

全力保障“水热油气"、持续营业的生鲜超市、封闭的大专院校、敬老院等民生重点领域用户用电安全。

开展逐一与社区物业对接,推动线上线下服务全面升级。

疫情防控期间,应用“网上国网”App、"吉事办"微信小程序、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满足水、电、气费交纳、账单查询、票据下载、故障报修等各类业务需求,确保客户足不出户、居家办理业务;推进封控区“跟踪保底”服务,建立网格化客户服务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置区域内居民诉求,协调解决突发问题。

主动沟通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客户xx,及时了解需求,远程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疫情封控解除后第一时间上门服务。

4、建立人员保障机制。

提级管控期间,全市供电、供水、供热、燃气等企业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的负责人需在厂内值守,根据保证生产能力的最低人员需求,立即抽选年富力强、业务精熟的骨干力量,在厂区内提供临时居住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5、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立即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出现问题有章可循、有案可依,切实增强应急反应能力;组建应急抢险队伍,设备调试正常、人员集中待命,如有突发事件立即抢修,完工即返、闭环管理;备齐物料设备设施,做好物资储备,用于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避免外购、运输等环节造成生产停滞和感染病毒的风险;热源企业和燃气企业要加强煤炭和运输车载液化气运输环节的闭环管理,尽量降低运输过程中感染病毒的风险。

6、建立信息畅通机制。

报修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接到报修信息及时处置,及时解决群众诉求。

设立24小时投诉热线,接到居民对供电、供水、供热、燃气企业的投诉后,立即协调相关企业尽快解决,确保企业服务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统筹做好疫情管控升级期间全市生活物资供应工作,强化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资源整合、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

全市各部门要以临战姿态应对此次疫情期间保供工作,要摸清生活物资底数,确保疫情期间供应稳定,必要时启用紧急生活物资投放渠道,全力做好重要商品、水热气电等供应保障。

(二)加强责任落实。

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下达指令,对保供人员及车辆的通行证要予以放行。

牵头解决保供企业人出行上岗、志愿者支援等困难,增强保供企业配送力量,履行好属地主体责任,坚持“保供与防疫”同等重要的原则,主动发声,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消除群众恐慌情绪,防止出现“舆情大于疫情”的负面影响。

(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根据全市疫情发展状况制定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预案,确立市、区、社区三级生活物资中转场和紧急投放点,紧急情况下可组织连锁超市、电商平台等商贸企业分拣“蔬菜包”及“标准箱”等,配送到的社区物资投放点。

对封闭小区,由社区工作人员、网格长、疾控工作人员等组成志愿者团队,将物资由社区投放点送至居民手中。

(四)实行闭环管理。

管控升级期间,各企业要组织员工做好早晚两次抗原检测、白天一次核酸检测工作。

商贸企业保供人员尽量在单位居住,在单位和企业住宿的员工要分空间单独居住;水热电气企业员工,生产生活实行闭环管理分空间单独居住,确保工作人员安全,防止交叉感染。

(五)建立沟通机制。

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建立和公布保供热线,有专人值守,确保疫情期间市民咨询渠道畅通。

同时,相关单位建立投送各环节衔接,所有单位公布各环节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机制。

六、组织机构

成立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专班,组长由xx担任,副组长由xx、xx担任。

专班下设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单位:发改、商务、卫健、市监、粮储、农业、畜牧、公安、交通、政数、财政、供电、建委、规自、宣传、网信、县(市)区、开发区。

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兼任。

镇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8)

为保证超市正常运营,提高超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控制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做出响应,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身伤害的程度,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指挥中心下设综合办公室

总指挥:店长

副指挥:值班课长

成员:班组长及超市员工

二、职责:

1、总指挥职责: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事故人员、安排检查现场、保护留样食品、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2、副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副指挥要每天组织人员巡场,监督并检查各区域食品质量,如果发生食品质量事故立刻报告,对区域食品展开全面检查,抢救事故人员解决善后工作。保护好现场和留样食品,方便有关部门调查。

4、在班组长及员工每天不定时检查食品保持期,对临期及过期商品提前一月下架,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解决。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实行流通企业主要质量负责人应急管理制度。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总指挥迅速组织将遭遇事故人员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积极救治。

3、副指挥负责封存事故现场,马上通知防损部迅速调取并保存相关视频资料备查。

4、在班组长马上联系销售对象,实行食品召回;对召回食品实行就到封存,等待处理结果。

5、总指挥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原因,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相关的'人员,弄清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6、对可凝食品进行封存,并收集相关证据资料,马上联系所在地的工商分局报告,对已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商品进行检查。

7、积极配合工商人员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追食品来源追查。

8、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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