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方案集锦5篇

发表时间:2022-11-25

安全生产应急方案。

工作中的计划和预先安排有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按照公司对工作目标的要求,我们都需要对其进行策划并撰写方案,方案一般需要报上级或主管领导批准才能实施。你知道有哪些方案可以参考吗?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安全生产应急方案,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安全生产应急方案【篇1】

一、演练的准备工作

1、演练日期:20xx年7月 日

2、演练方式:模拟实战演练

3、演练目的: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控制灾情、抢救被困人员、救治伤员;通过本次演练,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总体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演练任务:启动应急预案后,各成员单位和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及时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5、演练组织: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6、演练人员: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人员及模拟事故单位职工。

7、模拟事故单位:万德打火机厂

8、模拟事故背景:当日 午 时 分,装配车间在生产作业活动中不慎失火,火势失控并迅速蔓延,此时车间内堆积着大量的易燃易爆物料,并有一百多名工人正在作业,情况 紧急。

9、模拟演练项目:火灾扑救、人员疏散、伤员救治、工程抢险。

10、演练的预备工作:

(1)召开应急预案演练预备工作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召集演练人员参加会议,学习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座谈应急演练方案实施的有关问题,明确现场指挥部和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职责。

(2)演练工作准备,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熟悉模拟事故单位环境,准备应急装备和救援物资,选定现场工作场所。

二、演练的程序

(一)报警。

1、万德打火机厂发生火灾事故,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因存放易燃易爆物料多、火势较大,企业自身力量难于控制,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2、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里仁镇人民政府,里仁镇人民政府报告至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办公室。

3、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办公室报警电话:07973511865。

4、报告内容:

(1)报告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2)事故类型:火灾

(3)事故发生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万德打火机厂装配车间;初步判定的伤亡情况:目前未发生人员伤亡,但人员受困;导致事故的初步原因:作业人员不慎失火:抢险情况:正在扑救火灾,控制火势,疏散人员;救护情况:企业开展自救、互救 ;已脱险和受险人群:目前已脱险五十多人,仍有四十多人被困。

(4)现场指挥机构:镇政府应急指挥部,联系人: ,联系方式;

(5)预计事故事态发展情况:可能造成爆炸;需要支援的项目:灭火及防止爆炸。

(二)接警

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办公室接到里仁镇人民政府的事故报告,立即向县应急委员会和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并向县应急委员会建议做出事故预警和建议启动应急预案。

(三)启动应急预案

1、由县应急委员会做出预警决定并决定启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办公室根据县应急委员会和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的指令,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做出的预警决定和各自职责,迅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四)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1、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由钟旭辉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负责人为副总指挥,县交警大队、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县质监局、县供电公司、县建设局、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民政局、县人劳局、县财政局、里仁镇政府、万德打火机厂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2、组建应急救援工作组:抢险救援组、人员疏散组、医疗救护组、现场监测组、工程抢险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交通管制组、新闻报导组、善后处置组、事故调查组。

(五)应急响应

1、 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响应

(1)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指挥所有参与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

(3)迅速设立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营地,确定应急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安全措施;

(4)根据实际情况指挥救援队伍施救,全面掌握事故发展态势,及时向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为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决策提出建议;

(5)负责对事态的监测与评估。

发生事故灾难的单位要及时、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为现场指挥部研究救援方案提供基础。

现场指挥部组织调动所有参与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根据需要向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申请救援力量支援,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支援。

2、应急救援工作组的响应

(1)抢险救援组:由万德打火机厂、县消防大队负责,迅速开展自救互救的同时,利用消防灭火系统、消防设施扑灭火灾,控制火势,防止事故扩大。

(2)医疗救护组:由县卫生局和医疗机构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为因火灾事故受伤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经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医疗救护人员将重伤人员及时转送有关医院抢救、治疗。

(3)现场监测组:由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县环保局负责,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果断控制或切断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4)人员疏散组:由里仁镇政府、万德打火机厂负责,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场所。

(5)工程抢险组:由县建设局、万德打火机厂负责,负责被事故毁坏的工程的抢修。

(6)治安保卫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7)交通管制组:由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负责,进入事故现场的线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

(8)后勤物资保障组:由县发改委、县经贸委、县财政局、万德打火机厂负责,保证救援所需物资的供应,做好抢险救灾人员和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

(9)新闻报导组:由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负责,指定专人负责新闻舆论工作,迅速拟定新闻报道方案、确定发布内容,及时采用适当方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10)善后处置组:由里仁镇政府、县民政局、县人劳局、县总工会、万德打火机厂负责,做好受影响人员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保障受影响人员基本生活,并做好受难人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对伤亡人员按规定给予抚恤。

(11)事故调查组:由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里仁镇政府等单位负责,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和性质,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提出防范措施。

(六)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获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向县应急委员会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县应急委员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三、演练工作安排

1、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里仁镇政府报警:万德打火机厂装配车间在生产作业活动中不慎失火,火势失控并迅速蔓延,此时车间内堆积着大量的易燃易爆物料,并有一百多名工人在作业,情况紧急。要求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机构给予救援支持。

2、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办公室向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和县应急委员会报告。

3、县应急委员会宣布启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现场指挥部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4、应急现场指挥部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实施应急救援。

5、抢险救援组对火灾现场进行灭火扑救,控制火势,切断或转移可燃物,采取措施防止爆炸。

6、治安保卫组、交通管制组对事故现场和进入现场的交通线路实施有效管制,维护现场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确保车辆畅通,保证应急救援的有效实施。

7、人员疏散组对被困受灾人员进行疏散转移。

8、医疗救护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紧急救治,重伤人员及时转院治疗。

9、通过有效的灭火措施,火势得到控制,进而被扑灭。

10、现场监测组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控制,防止死灰复燃。

11、工程抢险组对烧毁工程进行修复。

12、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

13、向县应急委员会提出结束应急救援建议,由县应急委员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四、召开会议

安全生产应急方案【篇2】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江津府发〔20__〕136号,以下简称《规划》)是对《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有关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和细化,是指导“”时期全区各级人民政府、重点行业(领域)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认真推进《规划》的贯彻实施,把江津区加快建设成为“安全发展、安居乐业、统筹城乡、主动保障”的安全保障型城市,是落实“314”总体部署、全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对于江津坚持走民生导向发展之路,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成“平安江津”的阶段性战略目标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原则

(一)发挥规划导向、调控作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以《规划》为依据,从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出发,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计划要对《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适时适度安排,既要服从于《规划》的五年目标,也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突出年度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

(二)统筹协调,分类实施。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要抓住重点,统筹协调建设任务,实现各项目标协调发展;统筹协调政府公共资源,实现资源整合与合理利用;统筹协调区内外力量,坚持自力更生并努力争取国家及重庆市支持。健全衔接协调机制,加强不同层级、不同类别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在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规划》提出的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隐患治理、应急准备等重点任务,主要依靠企业按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组织实施。《规划》提出的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民爆器材、工贸行业等领域和行业的专项整治与监督管理,主要依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强化监管落实。《规划》提出的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等安全生产公共基础建设任务,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全力保障。

二、重点指标和主要任务分工

(一)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

1.规划目标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由区安监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58以内,由区安监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2.2以内,由区公安局、区交委牵头负责。

2.指标分解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上述3项重点考核约束性指标,具体指标任务分解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交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另行下达。

3.考核制度

将上述3项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每年定期公布执行情况。此项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1.强化重点行业安全保障,有效防控较大以上事故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区国土房管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公安局、区交委牵头,指导各道路运输企业、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城乡建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检验、监测等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企业,协调交通、环保、公安、消防等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由区公安局、区交委指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企业,并负责相应的工作任务和主要指标。

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交委、江津海事处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业机械与渔业船舶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农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业园区、船舶建造、国防工业、天然气、民爆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经济信息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以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为抓手,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创新,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与设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完善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强化企业员工安全培训与教育,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应急准备。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政府应急办、区护路办、江津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统筹城乡一体化防灾抗灾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地区生产生活设施安全,加强城镇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区政府应急办、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教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安监局、区民政局、江津质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地震局、区林业局、江津供电局、江津电力公司、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确保劳动者安全健康

全面开展职业危害普查调查摸底,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力度,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系,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政府安全监管监察能力,有效提升执法效能

完善安全保障法制体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充实区级、巩固镇(街)和园区、延伸村居,强化各级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安监队伍素质和待遇,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模式。统筹规划产业布局,淘汰危险落后生产能力,降低产业安全风险,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和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保障责任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护路办、江津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创建良好安全环境

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建立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安保互动”防灾防损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安全预防费用、风险抵押金收益等“四位一体”的政府安全专项资金投融资体系。推广“小政府、大中介、专家担纲”安全管理新模式,完善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安全培训、检测检验、投诉举报等社会化安全服务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Www.Gz85.CoM 工作总结之家)

三、重点工程与项目实施

《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与项目,有关牵头和分工负责部门、单位要根据项目性质,区分投资主体,抓好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同配合。

(一)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非煤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工程、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校车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由区教委、区交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村公路危险路段安全保障工程,由区交委牵头负责。

房屋建筑白蚁危害治理及灾害控制惠民工程,由区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由江津质监局牵头负责。

(二)企业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

非煤矿山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危险化工工艺技术改造工程,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重点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建设工程,由区交委、区农委、区城乡建委、江津质监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科技与实验研发体系建设,由区农委、区国土房管局、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江津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考核体系建设,由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安全生产管理与监控预警信息化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二期工程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协同区交委、区公安局负责。

行业安全管理与监控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水务局、江津质监局、区旅游局、江津海事处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与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道路交通事故动态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公安局牵头负责。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建设,由江津气象局牵头,协同区交委负责。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能力建设,由区安监局、区政府应急办、江津质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海事处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城市生命线系统应急监测与救援体系建设,由区经济信息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及区供电局、区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基础设施与装备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机构执法能力建设,由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水务局、江津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与制定

加快安全保障型城市的法规、规章、标准和制度体系建设,由区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区政府法制办负责。

完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拓宽投入渠道,构建企业为主、政府引导、金融和保险等社会资金参与的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会同区财政局、江津地税局负责。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机制,由区安监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对农村客运车辆保险实施政府补贴政策,由区交委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建成后运行经费的保障政策,由区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划》及实施意见的要求与分工,逐条细化、逐级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主要任务、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制订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提出具体实施办法,于20__年1月20日前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规划》,做好与有关专项规划和部门规划的衔接工作。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真抓实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规划》实施,推进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牵头部门要按照《规划》总体要求和任务分工,做好实施推进计划,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及运行管理等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有关方面衔接,整合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三)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

《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按建设程序报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由市、区政府、企业和有关方面共同承担。区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创新建设工程项目,各级财政要大力支持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争取信贷资金支持,形成新型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

(四)加强跟踪分析,适时进行中期评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于每年12月中旬将《规划》明确的主要任务、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形成年度报告,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当宏观环境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发展严重偏离规划目标时,区安监局、区发展改革委可适时提出规划调整方案,报请区政府审批。

安全生产应急方案【篇3】

为了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抢险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建立高效有序的抢险救灾运行机制,切实做到有备无患,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的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成立中屯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统一领导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协调解决地质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建立应急分队,处置突发灾害

全村建立由村干部为主的地质灾害应急分队,应急分队职责是:

1、按照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及时赶赴灾害现场参与抢险救灾;

2、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现场情况,妥善处理现场各种临时情况,并负责组织现场应急调查;

3、负责应急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

4、承担同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安全生产应急方案【篇4】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式,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为我村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经村两委研究制定我村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村支书为组长的工作领导组,明确一名干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人,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

二、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_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依法监管;坚持安全发展,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先、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决杜绝特大安全事故,全面防止重大安全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对全村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做到一季一查,有问题我们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每个月开一次

安全生产例会,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要点工作

(一)建立、落实各项制度,加强隐患排查。

1.落实目标责任制,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是安全生产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形成责任到人的工作体系。

2.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一是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

3.落实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检查责任制,对安全生产检查的隐患当场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和关闭,禁止任何走过场的行为。

(二)做好消防、建筑、公共卫生等各项安全管理。

1.切实抓好消防安全。一是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二是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

2.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消除隐患、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严格标准、确保质量”的方针,全面落实建筑安全责任制。强化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

3.切实抓好危险物品及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严格规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使用,打击非法购买、使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4.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

应急条例,建立公共卫生防疫长效机制。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检测,加强食品市场检查,搞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做好专项工作。

1. 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坚持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的能力。二是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2.突出重点、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重点,月底有检查。对 “五一”、“十一”黄金周、“元旦”、“春节”以及高温、雨季、冬季等重点特殊时段要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制定整治方案,确立目标,明确重点,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和预防措施,各项安全整治工作。

三、全力以赴,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时是高难度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大力弘扬忠于职守,开拓进取精神,团结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精神,全力以赴,公正无私的奉献精神,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头等大事,促进我村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发展、确保一方平安。

安全生产应急方案【篇5】

一、可能发生的灾害预测

今年我乡仍有发生洪涝干旱、山地滑坡、森林火灾等灾害的可能,而防洪灾害主要发生地有绵溪河、洗布河、溪水库及低洼地段,重点防洪区域在村。山地滑坡重点防范在村。以上各村为我乡的重点防汛抢险施救重点区。

二、职责与任务

防灾救灾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乡、村组干部和党员要明确自身的职责和任务,要有抗大洪防大灾的思想准备,充分认识灾害造成的危害。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搞好协调和调配,一旦发生灾情,立即赶赴灾区,快速查明灾情,正确评估灾情损失,迅速上报,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妥善转移安置灾民,处置善后事宜。

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高效运转,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乡政府成立抗旱救灾相应工作组,下设抢险组和后勤组,实行行政首长指挥,各组分工负责。

(一)领导组(由书记、乡长组成)

职责:对主要水文、气象及灾害信息通报、协调、督促,检查各组工作,保证统一、高效、组织力量,发出命令,组织协调村委会转移灾民。

(二)抢险救灾组(由乡武装部、民政、村建、计生、农服中心、综治、派出所、国土所、水利水保站等人员组成)。

职责:查核灾情,及时上报县民政局、县府应急办。制定救助计划,组织实施灾后救济和转移安置灾民,拟定救灾物资分配计划,组织实施灾后救济和恢复灾区重建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财政所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救灾物资筹集,管理储备、划拨和调运、通讯保障,组织救灾赠款赠物等。

三、组织抢险及施救措施

(一)大灾来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抢险救灾工作首要任务:救命第一,是救灾工作的重要原则,一旦灾情发生,实现快速把受到威胁的人员转移安全地点,千方百计不能死人,按照职责管理要求,快速高效开展救灾工作。

(二)灾情发生后,在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由书记、乡长、副书记、副乡长或在家乡领导统一组织,抽调抢险救灾组人员立即奔赴受灾区域参与组织救援和检查上报灾情。

(三)乡上组织10人以上救灾应急小分队,配备一套救灾工具,如电筒、雨鞋、雨衣等,随时准备投入各种灾害的抢救工作。

(四)救灾值班人员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上传下达。当班领导要督促本班人员按时到位,凡脱岗、漏岗、延误灾情信息传递,造成后果视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五)保证车辆正常使用。后勤保障组要按要求组织和筹集救灾款物,一旦灾情发生,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救助,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

四、查灾、核灾、报灾

一旦灾情发生,抢险救灾组和各村、单位要迅速到现场查实报告灾情,特大灾情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重大灾情2小时内上报,一般灾情12小时内报县民政局、县府应急办,特、重大灾情速报速查,做到查灾及时、准确,实事求是,不瞒报、虚报、漏报。

五、灾后工作

突发性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民政办要积极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在县、乡政府统一领导下,完善有关救助措施,恢复灾后重建及其他工作,做到灾民人心稳定、安居乐业、及时恢复生产,抗灾自救。自然灾害的收集上报人由各村文书负责,平时救灾救济工作,按常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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