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合同:国有资产处置合同(1980字)

发表时间:2022-11-21

国有资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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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处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公司的全部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 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国资局)现依法授权甲方向乙方出售公司资产,乙方在 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下,同意购买该资产。现双方议定资产整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元。该价格包括甲方转让的全部资产价款及乙方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缴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在转让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税费。

二、公司资产包括如下

1.位于 ,地号为 的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 年。

2.座落于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

3.现存于公司上述厂址内所有机器、设备、设施(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原公司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设备、房屋清单明细详见审计事务所验资报告之所附关于公司的资产明细,其中被评估资产确认明细表页,被评估资产确认汇总表1份。

4.公司所属 注册商标。

三、公司在本合同签定前所发生的一切的债权债务(其中包括欠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及税费)不在本次协议签定的转让资产以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甲方予以处理,如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相应有关所购资产产权及协议签字前所有 公司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损失。

五、在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并将约定第一期款项到位后,甲方承诺在十五日内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成立公司相关的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银行开户、用电、用水过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及国资局划拔整体资产划拨单、环保等新公司权属无争议及生产经营所需相关证照,并注销原公司工商、税务、土地等相关产权登记。

六、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

(一)乙方新设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享有以下税费优惠政策:

1.水资源费三年不征收。

2.环保涉及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外,由环保部门负责办理环保手续,涉及环保治理的,从低从宽收取费用。

3.保证满足乙方所需水、电等能源供应,同时保证单位价格为当地最低水平。

4.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以合同协议附件为准。

5.享受最新优惠政策。

(二)供应方面,政府承诺:

1.收购价格 。

2.负责协调处理乙方新办企业与其他企业间因供应方面发生的问题,如出现其它企业有垄断性倾向、恶意挤压或以不正当的手段争购时,政府应依法干预制止,政府应支持乙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与乙方签定协议。

(三)负责协调商业银行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提供贷款。

(四)政府允许乙方对所受让的资产进行利用和再开发。

1.由于占地面积受限、建筑物设计布局老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扩大发展,在境内扩(新)建工厂需要征用土地时,政府承诺以最优惠的政策和配套条件为乙方提供。

2.由于现厂址所处地理位置,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适当的时候可以改变土地使用功能,并享有再开发收益权,但需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七、付款期限及资产转让交接手续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将第一期款项 元付至 国有资产管理局。

2.待新设立公司成立后乙方向甲方付第二期现款 元。

3.甲、乙双方共同承认的甲方银行贷款。双方约定,待公司正式运行后,甲方按排由银行与新公司另签订新的一年期以上的转贷合同,乙方承担并支付签订新的转贷合同本金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此转贷冲抵总收购资本,在三年内付清本金及利息。

4.如甲方能帮助乙方在银行办理一年期以上贷款,其中50%付给甲方做为冲低收购款,另50%由乙方使用,全额利息由乙方支付。

八、其他约定

1.为保护和促进双城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维护经济稳定,乙方承诺在新设立企业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原企业职工,新设立公司具有独立用工权。

2.公司对外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终止,由乙方新办企业与原承租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按原租赁协议基本不变。如遇乙方新办企业迁址或扩建厂房,租赁合同即行终止,具体办法依新签定协议为准。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并在约定期内办理完相关合法资产凭证,则甲方应按资产转让总额1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协议所约定的款项,如仍不能交付,则乙方按同期应付额10%计赔损失。

3.政府应保证乙方的供应,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设附件 份,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包括:

1.国资局出具的授权甲方转让国有资产委托书。

2.转让资产明细清单。

3.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权证和土管局证明)。

4.房屋产权证明(权证和房管局证明)。

5.政府办公会议纪要。

6.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

十一、本协议的履行地约定为乙方所在地和甲方所在地,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则提出异议的一方可选择其中一个履行地为管辖地向法院起诉。一方起诉后,另一方约定履行地自动取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付本 份,相关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国有资产处置合同 篇2

委托拍卖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

拍卖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拍卖标的

1、委托方自愿委托拍卖方依法拍卖如下标的:xx持有的实物资产。委托方负责选定评估机构,起拍价需备案。

2、委托方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完整的处分权,承诺根据拍卖方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有关证明文件和详尽资料,说明所有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必要时,拍卖方可以随时向委托方要求提供拍卖标的咨询,委托方承诺配合。

3、委托方应对所提供拍卖标的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因未如实告知相关瑕疵而造成的损失。

4、合同各方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审批、授权、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第二条拍卖期限及地点

拍卖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在认可的报刊、媒体及网站上发布拍卖公告。

拍卖方应于年月日前在拍卖方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三条拍卖标的的交付(转移)及其时间、方式

1、本合同生效至委托方向买受方移交拍卖标的之前,委托方应妥善保管拍卖标的相关文件及手续。

2、委托方应配合拍卖方组织拍卖标的的展示或查勘。

3、委托方应自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十日内将本合同项下拍卖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资料等交付给买受人。

第四条拍卖佣金的计取

拍卖方收取委托方成交价款5%的拍卖佣金。

第五条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1、拍卖方负责拍卖成交价款的结算。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将成交价款按规定支付至拍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买受人付款后10日内将拍卖标的清理完毕,并由拍卖方将成交价款支付给委托方。

第六条拍卖标的的撤回与撤除

1、委托方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方提供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向拍卖方支付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2、拍卖方有确切证据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撤除该标的,并追究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方声明不一致的;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方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第七条拍卖标的未售出的约定

因未成交或买受方未按约定交割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售出,委托方可以续签合同。在续签的情况下,拍卖方如果在拍卖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能再次组织拍卖并成功售出的,则本合同自动解除,拍卖标的收回并重新选定拍卖机构进行拍卖。

第八条保密约定

拍卖方应对委托方的保留价进行保密。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其他约定

1、拍卖方负责拍卖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协助交易价款的交割。

2、委托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在拍卖前自行办理涉及拍卖标的处置的相关审批、备案、审计手续。

3、拍卖标的为国有资产,委托方除遵守本合同外,还应当遵守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法规、政策。

4、委托方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各拍卖标的。

5、拍卖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拍卖标的。

6、拍卖方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也不得低于保留价拍卖各标的。

7、拍卖方不得擅自将拍卖标的委托其他方进行拍卖。

8、未尽事宜,可依照拍卖标的的拍卖规则。拍卖规则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9、本合同自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本合同一式陆份,委托方执肆份,拍卖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日期:

拍卖方:(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传真: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附件:《资产清单》

国有资产处置合同 篇3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地订立。

鉴于甲方在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_%的股权,该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甲方占________%的股权,应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________%的股权,应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________%的股权,应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________%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________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的________%的股权。

鉴于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__%的股权。

第一条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________%的价款。

第二条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________%的股权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________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________%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职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

(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第五条产权交接方式

(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________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鉴证机构: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国有资产处置合同 篇4

xxx县人民政府:

根据xx县委办《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顺利开展工作、按时完成我镇自查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机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镇党政办、财政所两个部门牵头,镇属各工作单位负责人各自开展本单位使用和管理的国有资产自查等工作。

二、检查主要内容

内部管理制度、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投资以及出租出售管理的决策程序及效果,资产使用管理台账,资产账务管理情况,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资产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等相关内容。

三、开展自查情况

我镇管理和使用的国有资产总金额为xx元,其中国有土地xx元,办公用房xx元,公务用车xx元(含消防车、洒水车各一辆),电子、电气设备xx元,办公桌椅xx元。在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上,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一是国有资产购置上,根据各部门工作实际要求,确需购置设备办公设备的,先写出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报镇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镇党政办组织人员按程序统一采购,防止盲目采购,造成国有资产闲置、浪费;二是大宗物资采购工作,严格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xx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要求(x府办发〔xxxx〕xx号文件),我镇不存在超标准、超限额采购;三是各部门建立了规范固定资产使用台账,明确了保管和使用的责任人;四是我镇新增国有资产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交付使用及时入账,做到账实相符,并按要求录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五是国有资产处置方面,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无私自处置国有资产的.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各方面都比较规范有序,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重买轻管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在应急工作方面的临时物资采购,今后需要加强管理;二是在低质易耗品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不及时,比如平时我们使用的电脑,因更新快,在今后工作中,将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用好管理好我镇国有资产。

xx镇人民政府

20××年××月××日

国有资产处置合同 篇5

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地订立。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的股权,该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 、 和 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 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 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 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

鉴于 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

基于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号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范围、评估结果为依据,以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 %的价款。

第二条 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 %的股权于 年 月 日向 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 %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 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 职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

(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第五条 产权交接方式

(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 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 (签章)

年 月 日

国有资产处置合同 篇6

根据凤财发文件的精神和具体工作部署的要求,我单位极为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领导班子,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联席办发《关于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为顺利开展、按时完成本单位的自查工作,我校成立了以校长黄月宁同志为组长,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自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从资产管理、资产处置、经营性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

二、工作起止时间

我校于20xx年4月4日至20xx年4月16日对本单位各类固定资产拥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

三、检查主要内容

1、资产管理情况;

2、资产处置情况;

3、经营性资产管理情况;

4、其他。

四、自查工作结果

经自查,我校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能落实资产管理的机构和人员规定,建立了较规范的固定资产账;能按照资产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将全

部资产录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学校资产的购置、验收、入账、领用均有管理制度,能落实相关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职责,资产领用有记载。在资产处置方面,我校能按照《凤翔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无私自处置资产的现象。学校无经营性资产情况。

五、整改措施

我校在自查的基础上,对照以前的财务制度,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市国有资产领导小组:

根据樟树市委办公室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19号文件关于《樟树市开展国有资产出租(出让)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场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市国有资产出租(出让)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国有资产出租(出让)清理工作的要求,为顺利开展、按时完成我场的自查工作,我场成立了以场长为组长,分管场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国有资产出租(出让)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场的国有资产管理出租(出让)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工作起止时间

我场于20xx年3月3日至20xx年4月xx日期间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

三、自查工作结果

经自查,我场没有国有资产出租(出让)情况,也没有违纪违规行为。

樟树市试验林场

20xx年3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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