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参考:简版劳动合同范文汇集(5篇)

发表时间:2022-08-29

劳动合同简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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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版劳动合同(篇一)

本劳动合同(下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常居住地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合同期限按照以下第______项执行:

1、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直至本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之日止。为本合同之目的,工作任务是指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之日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章试用期

第二条试用期为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在试用期内,甲方将对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其他方面进行评估,以决定乙方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上述第三条所规定的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乙方不符合其工作岗位的任职要求;

2、乙方的身体健康情况不符合其工作岗位的要求;

3、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用于办理用工手续的相关材料的。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应按照附件一工作岗位描述中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除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外,乙方还应当听从甲方不时提出的合理工作指令,完成其他工作。

第七条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乙方的工作表现或身体状况等因素,依法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也可以依据甲方的规章制度,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包括调整工作岗位或调整工作职责)。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整决定。

第八条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不时地安排乙方至工作地点以外的地区出差。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前述安排。

第四章劳动报酬

第九条乙方的工资构成及工资标准应按照附件二工资中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在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甲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或当]月的工资,并通过转账/现金方式付给乙方。如发薪日恰逢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甲方可提前或者顺延至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的薪酬制度中对特定类型的工资组成部分的支付时间有其他规定的,则应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薪酬制度、乙方的工作表现或者乙方的工作内容的变化(包括工作岗位变化或工作职责变化)等因素相应地依法调整乙方的工资构成、工资标准、支付方式或支付时间。

第十二条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将依法按月从乙方的工资里代扣个人所得税,并以乙方的名义向税务机关缴纳。

第五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三条甲方实行以下三种工时制度。乙方应执行其工作岗位所适用的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乙方的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八小时。具体的上下班时间应按照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如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岗位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乙方的工作岗位应适用相应的特殊工时制度。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甲方将根据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制定具体的计算周期及上下班时间,并另行告知乙方。

3、不定时工作制,即因经营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而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甲方不会向适用不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第十四条如果乙方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则乙方应执行变更后的工作岗位所适用的工时制度。

第十五条由于工作需要,甲方可以依法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加班审批和确认手续。对于已办理前述手续的加班乙方,甲方将根据其适用的工时制度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第十六条乙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和其他休假。

第六章社会保险与其他福利

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国家及参保地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和医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甲方将按月从乙方的工资里做出相应的扣除,并以乙方的名义向有关主管机构缴纳。

第十八条甲方还将向乙方提供以下福利:

1、福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福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保护用品,以保证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下工作。

第二十条甲方应依据乙方的工作内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第二十一条如果乙方的工作内容涉及职业危害,则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该等职业危害及可能发生的后果,并且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八章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二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四条当乙方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甲方可在不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本合同,从而导致本合同无效的(欺诈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隐瞒或谎报学历、工作经历、资历、健康状况或者提供虚假的学历学位证书、资质等级证书以及其他不实材料等情形)。

第二十五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结束后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六条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撤销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七条当甲方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乙方可在不提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本合同,从而导致本合同无效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甲方在本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的;

8、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在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实施裁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完成所有离职工作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交接工作以及交还其占有的或处于其控制之下的所有甲方财物。甲方应当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九章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甲方应在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完毕离职工作交接手续后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或第二十八条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3、本合同依据第二十六条第1项终止的,但本合同终止前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要求与乙方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除外;

4、本合同依据第二十六条第4或5项终止的;

5、乙方依据第二十七条解除本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经济补偿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1、甲方应按照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乙方相当于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应按一年的标准(即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发给经济补偿。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2、为计算经济补偿之目的,“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

3、如果乙方的月工资高于乙方工作地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下称“封顶工资”)的,甲方应按封顶工资支付经济补偿,并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十章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应负责赔偿对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招聘乙方所支付的费用,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以及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三十四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因其个人原因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争议解决

第三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不愿协商、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双方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以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补充条款

第三十六条双方同意执行以下条款:

补充条款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将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合同涉及内容所达成的全部书面或口头协议。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都必须由双方以书面方式完成。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的任何约定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不影响本合同任何其他约定的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

第四十条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约定的任何权利的放弃,均不应视为此后对相同权利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的放弃。

第四十一条乙方应服从甲方在生产经营方面的指挥和管理,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并不时修订地各项规章制度。如果乙方违反该等制度,则甲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乙方予以适当处理,包括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首部所记载的乙方的经常居住地将被视为用于与本合同相关事宜的所有通知的有效通信地址。乙方在经常居住地发生变更后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之任何附件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之约定如与国家或适用的地方法律法规存在冲突之处,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用人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劳动者(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简版劳动合同(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2个月,自20xx年10月26日至20xx年12月26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助理文员与内勤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1300元(含国家规定相关公司需支付的劳动保险费用与保密费用)。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成为正式员工后,工资:税前1500元/月,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相关保险费用。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的义务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2.乙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版劳动合同(篇三)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________工种。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略)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斑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略)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__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第七条合同解除

1、第2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________年(满半年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的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2、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特业保险待遇。

3、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5、乙方为女职工,期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6、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略)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年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频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略)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九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_______;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________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______元;

第十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版劳动合同(篇四)

甲方:乙方: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居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XX编码:在京居住地址:XX编码: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

第六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四、工作时间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乙方自行调换安排。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每月25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执行。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____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____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九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公司管理制度》

2、《公司员工手册》

3、《公司保密协议》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____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版劳动合同(篇五)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三、劳动报酬

每天工作12小时,上四天白班休息两天,上四天夜班休息两天。第一个月为实习,工资1600元,转正后,月工资2500~3000元。多劳多得。

四、劳动纪律

乙方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怠工,有事请假要经老板同意,无故迟到一次罚款10元,无故旷工一天,罚款100元。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抵触老板安排的任何工作。每天下班后搞好自己工作台卫生。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五、其他

乙方签合同时交押金1000元,三个月后全部退还。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 30 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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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示范:高管劳动合同万能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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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劳动合同【篇一】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平等双方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履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由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二. 受聘职位

1. 甲方聘请乙方从事的工作为职务:

2. 甲方有权因业务需要或乙方的能力及表现作出适当的职务及岗位调动﹐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动安排。

3. 乙方需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三. 劳动报酬/年终奖金

1. 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制度。乙方的基本工资每月税前为人民币 ****** 元。(大写: ****元整 )。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对乙方的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乙方应遵守公司关于工资标准不公开的制度。

2. 甲方在每月 号发放上月工资

3. 乙方年终奖金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成绩发放。

4. 乙方劳动报酬所需缴纳的税收金额﹐由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代乙方扣缴。

四. 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一般为巿内﹐如因业务需要﹐甲方有权分派乙方到其它地区/国家工作或实习。

五. 工作时间

乙方工作时间按《劳动法》规定执行。乙方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度。

六. 工作纪律

1.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以下规章制度,甲方并有权解释之:

1) 公司员工手册;

2) 公司颁布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 其它各项规章。

2. 甲方有权根据其经营管理需要,单方面合理地、随时地变更以上规章制度及守则。

3. 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 对于乙方违反甲方劳动规章与纪律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其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给予乙方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解雇乙方。

七.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为保障乙方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以便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标准﹐提供劳动保护设施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八. 员工福利

1. 乙方每年可享有国家法规规定的有薪假期、事假、病假、婚假、丧假、工伤假、产假及其他假期。

2. 带薪年假:

3.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巿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按比例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

4.乙方试用期届满﹐转为公司正式员工后, 方可享受本节之福利待遇。

九.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1.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 在试用期内﹐表现未能符合录用条件的;

2) 故意不服从合法而又合理的命令的;

3)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 个人以甲方名义从事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的经营业务﹐或在外从事兼职活动的﹐经查证属实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 隐瞒个人真实情况,一经发现的;

8) 泄露公司机密,并发现造成严重后果的。

5.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双方不能依据本节第2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7.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节第5条、第6条规定终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本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8.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应当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9.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其它妨害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 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10.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又未能协议续签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甲方违约解除合同或裁减人员﹐按国家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本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也可自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天内到北京巿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1. 甲方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守则﹐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严格遵守执行。

2. 乙方在任职期间﹐除非有甲方书面批准﹐否则乙方不得在其它任何机构或公司内﹐间接或直接从事有薪或无薪之工作。

3. 乙方在任职期间﹐有可能接触到一些有关甲方在业务上之机密资料﹐除非有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无论在职或离职后绝对不能向第三者以任何形式反映或传递该等资料,也不得擅自利用、协助或许可第三者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若乙方为甲方执行任务所需时﹐则不在此限。对于特殊职位及特殊人才,甲方会与其签订保密及不竞争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该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的条款如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有出入时﹐以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5. 对本合同条款的修改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方可。

6.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及乙方各保存一份,交人事行政部门备案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署﹕

乙方签署﹕

日期﹕ 日期﹕

高管劳动合同【篇二】

乙方:_____ 性别:_____ 文化程度: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身份证住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现住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紧急情况联系人:_____电话: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劳动合同。

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其中试用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录用条件为:

工作内容与地点

第二条按照本合同载明的条件,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职位)工作,以及签署本合同的双方不时协商确定的其它岗位(职位)。

第三条乙方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按照甲方关于该岗位的岗位职责描述及相应的考核制度执行,该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组成。

第四条乙方从事甲方的工作岗位为高级管理者或重要技术岗位,除根据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履行职责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乙方在任职期间所采取或实施的一切重大经营策略、方针等,均须事先取得董事会及总裁/CEO的批准。

(二)乙方在任职期间,发生的一切有关或可能影响甲方或其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均须在发生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报告董事会及总裁/CEO。

(三)乙方在任职期间,任何以甲方名义进行借款,或以甲方资产对外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或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保证担保,均须事先取得董事会的批准。

(四)在本合同生效期间,除了处理向董事会及总裁/CEO书面报告并获董事会及总裁/CEO批准的事项外,乙方须将其全部工作时间、专注及技巧投入职责及职位,忠诚及尽职履行职责,行使董事会及总裁/CEO不时向其授予或赋予的与其所任职位相符的权力,遵从董事会及总裁/CEO的合理合法指示,并尽其所能尽力促进和维护甲方的利益。

(五)如董事会及总裁/CEO合理要求乙方提供其经营业务的有关资料,而该等资料是或应该是受甲方所合理知道的,乙方须尽快提供该等资料(包括按照董事会及总裁/CEO要求,以书面方式提供),并须依照董事会及总裁/CEO的要求提供有关解释。

(六)乙方须依照董事会及总裁/CEO的指示或指令在中国任何地方或其它国家或地区执行职责。

第五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在一个工作周期内(周/月/季/年),乙方经过考核达不到岗位职责的要求或者完不成本职工作任务的,视为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但乙方作为甲方的高层管理人员、重要技术岗位,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须依照甲方董事会及总裁/CEO的指令,在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合营公司、代表办事处、分支机构以及甲方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不时设立的其它机构和设施,履行经营和监督日常运作的管理工作。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的劳动工时制为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休息日为星期日,但因甲方生产经营所需,临时利用休息日工作的,甲方应当安排乙方调休。

第八条乙方享有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并享有病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年休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制度按政府有关规定及公司规章执行。

劳动报酬及福利

第九条甲方的工资制度,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经营效益,在有条件的时候,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乙方劳动报酬为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年薪: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每年向乙方支付基本年薪为元人民币,按月核发,甲方于每月日发放给乙方月基本工资。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节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二)绩效年薪:在年度结束后第一季度内,根据甲方制定的《》、《》完成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结合公司当年实际经营状况核定绩效年薪,在次年第二个季度内一次性核发绩效年薪。任现职不满一年者绩效年薪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

(三)试用期的薪资按照基本年薪核算按月发放给乙方,不适用绩效年薪。

(四)年薪制人员的绩效年薪,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严重违反公司政策、规章制度者;辞职或辞退者;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当前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计划完成工作任务者。

(五)乙方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若因经营需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甲方要求乙方加班加点的,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若乙方申请加班的,须经甲方批准后才能进行加班,未经甲方批准的,不视作加班,加班加点时间控制和工资结算按国家法律规定及甲方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聘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广州市有关规定及甲方的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若因乙方未按时交齐办理社保的资料而造成延迟缴纳社会保险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广州市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广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保护与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甲方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七条乙方有义务认真阅读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八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商业机密和所有生产经营信息,应当诚实及善意地以甲方的整体利益为前提行事,乙方应避免个人利益与甲方利益之间发生冲突。乙方违反下列规定的,视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甲方可以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一)乙方不得成为与甲方有或可能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如客户)的主要股东或拥有相应利益者;不得担任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企业的董事、合伙人。

(二)乙方不得受雇于甲方的任何竞争对手,或担任竞争对手的承包商、顾问(无论是专职或兼职,无论是否获取报酬),或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成为甲方竞争对手。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受雇于甲方的顾客或担任其业务承包商、顾问或以其他方式与其业务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牵连。

(四)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提供或销售与甲方类似产品或服务。不得销售竞争对手的产品及服务或以任何方式支援或促销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

(五)乙方及其亲友与甲方业务往来时,应事先告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其亲友进行往来业务。乙方应回避参与决定公司是否与其亲友进行业务往来。

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同时与甲方签订关于保密额协议;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甲方章程和不时就有关高级管理人员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乙方有下列行为的视为乙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一)利用其在公司的地位及权力为自己谋私利、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接受贿赂或其它任何不合法的收入,或以任何形式剥夺公司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二)挪用甲方资金;

(三)将甲方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它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违反甲方章程的规定,未经董事会同意,将甲方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甲方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违反甲方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董事会同意,与本甲方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甲方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甲方同类的业务。

(七)擅自披露甲方秘密;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甲方所有。

第二十条乙方从事甲方的工作岗位为高级管理者、重要技术岗位、保密岗位的,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签署关于竞业限制协议。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如约履行的。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对方,逾期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二条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其它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

(二)双方同意,下述情形亦属于符合上款规定:

1、私自利用甲方资金、技术、设备、名誉等条件为他人或自身谋取利益的;或者将甲方的财产用于未被授权使用的目的;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或消极怠工,经甲方书面警告后仍不悔改的;

3、泄露或者利用公司商业机密的;或者未得到事先许可转移甲方的财产或者技术、业务情报;

4、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得甲方财物或者对甲方犯有欺诈行为的;本人或者协助他人虚构事实向甲方索取报酬或补偿的,从而侵占公司财物的;

5、未得到甲方的许可接受供货人或者客户不合理的财物;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等;

7、乙方在病、事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谋取额外收入者;

8、散布不利于安定团结、和谐社会言论,在公司内部拉帮结派的。

(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公司管理者(乙方)任职的禁止性规定的。

(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在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的代价下,即时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六条甲方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实施经济性裁员。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须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五)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六)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八条乙方从事甲方的工作岗位为,属于高级管理者或重要技术岗位,其从事的是不能轻易替代的甲方岗位,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当提前90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的从其规定:

(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另行签订有服务期限协议、或者接受甲方培训或甲方安排的培训、或者掌握甲方重要技术情报、或者从事的是不能轻易替代的甲方岗位的、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二)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无法交接,马上离去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

(四)服务期限协议、培训协议等其他协议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三十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劳动合同终止。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乙方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借用、租用、或以其他方式占有或控制的甲方公款、公物(如汽车、电脑、机器设备、工具、工装、文件、信用卡、客户名册等)归还甲方,对不能归还的公司信息资料进行销毁或作其他保密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但乙方须在7日内告知甲方应当转移的地点和方式,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甲方不予负责。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三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予支付,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延缓支付:

(一)乙方借用、租用甲方提供的公款、公物、技术资料等尚未还清的;

(二)对乙方的任职审计尚未结束的;

(三)应当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支付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第三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除外);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以不低于本合同工资报酬标准要求继续聘用乙方,乙方不同意的;

(三)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双方约定的情形;

(五)其它依法不应给予补偿的情形。

第三十五条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下述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足额赔偿损失:

(一)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90日的,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乙方平均月工资标准(下称月工资)90日的违约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第2款约定的条件的,应当支付相当于其个人月工资倍的违约金;属于重要不可替代岗位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所没有履行的剩余期限,乘以其个人月工资标准,向甲方支付损失赔偿金。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应当支付相当于其个人月工资倍的违约金;乙方利用所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或者造成甲方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公司保留移送司法机关的权利。

(三)因为乙方玩忽职守、或者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生产经营规程,直接造成甲方生产经营损失、或者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当足额赔偿。因此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时支付其个月工资标准的违约金。

(四)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成本和招收成本。每一次的培训成本如此计算:培训费+资料费+差旅费+其他用于培训的直接费用;经历多次培训的,各次累加计算。乙方与甲方另行签署的培训协议、服务期协议等协议,对违约责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在应当由乙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情形下,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从乙方所有应当从甲方获得的报酬或者利益中,首先扣除该等违约金和赔偿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以任何合法方式追索。

第三十七条乙方未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却又不执行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或者擅自离开甲方岗位或者同时为其他单位、个人工作的,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工资,并追究乙方的损失赔偿责任。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乙方现住址履行送达义务。乙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负有告知义务的一方承担。通知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进行。

第四十条甲方应将有关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向乙方提供招聘简章或向乙方口头告知。乙方在本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视同已接受甲方告知的上述具体情况。

第四十一条甲方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视同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包括: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已仔细阅读上述规章制度并完全理解其含义。甲方在该劳动合同签订后新制定或修改的规章制度应当向乙方公示,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应当仔细阅读并自觉遵守。

双方签署下述协议的,亦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二条双方进一步同意,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甲方通过其股东会、董事会和公司办公会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对《员工手册》及现有规章制度的修改,均是本合同的附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但是,甲方需要以如下方式之一予以公示:

(一)在办公区域张贴不少于10日;

(二)在局域网内公布且存放可供查阅;

(三)以文本或电子文本的形式发放给乙方。

第四十三条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和将来可适用的法律或者本市地方法规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条款,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条款目的和本合同的宗旨。其中,所适用的法律或者本市地方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部分,该条款按有关规定修改。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盖章) 乙方: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高管劳动合同【篇三】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____性质:____

地址:____电话:____

法人代表: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

籍贯:____现住址:____

乙方属性:(在□打上号)

原固定工□

合同制工□

临时工□

商品粮或农村粮:____身份证号码:____

深劳合03号单位劳同书号

深圳市劳动局制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关规定,考核后、同意招、聘、雇____为本公司员工。双方根据《广东省经济特区劳动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同意签订本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工种: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岗位,承担____工作任务,为____工种,因生产情况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岗位工种,如乙方认为难于适应甲方调整的岗位、工种、可申请离职。

二、合同期和试用(熟练)期:

合同期从一九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熟练)期从一九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试用(熟练)期满,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进行考核,合格者定级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辞退(延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过期不考核,视为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届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三、劳动时间、报酬、保险、福利和政治待遇:

1.劳动时间:每周实行____日工作制,每日为____小时制,每月预计加班____小时,月加班时间超过48小时,必须经双方同意,不得强制。

2.劳动报酬:

(1)按规定甲方结汇后的职工工资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现行有关规定办法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的岗位、责任、技术水平、工作(业务)性质,暂定为每日工资____元25.5天=月工资____元。普级加薪每年的月工资增__元至____元不等。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具体办法可在本合同双方约订栏中约定,甲方因故停工连续____天以上,或月累计____天以上,每天发给乙方____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甲方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每月____日为发薪日,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日按拖欠工资的1%赔偿乙方损失。

(2)奖金。应按单位的经济效益和乙方的劳动贡献定,一般每月____元

至____元;年终奖金每年视效益另定。

(3)加班工资:法定日节为____%。公休假日和平时为____%。从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发给____元作为夜餐津贴。

3.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①甲方必须按规定办理为乙方的退休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规定缴纳保险金(临时工的社会保险每月自付____元,先由甲方支付,后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临时工不享受待业保险待遇,在未实行工伤保险前及甲方没有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时,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伤、残、亡的,按国家或市府现行规定、办法执行;②乙方在合同期患疾病或合同期满但在治疗期内的,甲方应根据其工龄或累计投保工龄发给一定比例的工资:____年以下的____%,____年至____年为____%;____年至____年为____%;____年以上为____%;其医药费报销____%,或每月发给乙方____元包干使用。需住院治疗的应经公司批准,其住院的医药费应实报实销。③乙方是已婚女工的,产假期间甲方发给100%的月工资及生活补贴和全勤奖。④在合同期内,乙方服务每满一年,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每年为其安排探亲假一次,共____天,夫妻生活在一地,与父母异地的,每满四年为其安排探亲假一次,共____天。临时工在甲方工作满一年以上再续签合同的可安排探亲假,其探亲假为:满一年以上的,每年探亲假为____天,在批准探亲期间,均发给月工资及各种补贴(不影响年终奖);路费按规定报销或实行包干制。⑤法定节日及遇乙方婚、丧假期,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假天数视为有薪假期;如有超过天数经批准可作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高管劳动合同【篇四】

高管劳动合同范文一

甲方(用人单位):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乙方:XXX

居民身份证号码:000000000000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平等双方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履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由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二. 受聘职位

1. 甲方聘请乙方从事的工作为职务:

2. 甲方有权因业务需要或乙方的能力及表现作出适当的职务及岗位调动﹐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动安排。

3. 乙方需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三. 劳动报酬/年终奖金

1. 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制度。乙方的基本工资每月税前为人民

币 ****** 元。(大写: ****元整 )。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对乙方的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乙方应遵守公司关于工资标准不公开的制度。

2. 甲方在每月

3. 乙方年终奖金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成绩发放。

4. 乙方劳动报酬所需缴纳的税收金额﹐由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代乙方扣缴。

四. 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一般为北京巿内﹐如因业务需要﹐甲方有权分派乙方到其它地区/国家工作或实习。

五. 工作时间

乙方工作时间按《劳动法》规定执行。乙方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度。

六. 工作纪律

1.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以下规章制度,甲方并有权解释之:

1) 公司员工手册;

2) 公司颁布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 其它各项规章。

2. 甲方有权根据其经营管理需要,单方面合理地、随时地变更以上规章制度及守则。

3. 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 对于乙方违反甲方劳动规章与纪律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其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给予乙方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解雇乙方。

七.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为保障乙方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以便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标准﹐提供劳动保护设施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八. 员工福利

1. 乙方每年可享有国家法规规定的有薪假期、事假、病假、婚假、丧假、工伤假、产假及其他假期。

2. 带薪年假:

3.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巿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按比例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

4.乙方试用期届满﹐转为公司正式员工后, 方可享受本节之福利待遇。

九.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1.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 在试用期内﹐表现未能符合录用条件的;

2) 故意不服从合法而又合理的命令的;

3)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 个人以甲方名义从事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的经营业务﹐或在外从事兼职活动的﹐经查证属实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 隐瞒个人真实情况,一经发现的;

8) 泄露公司机密,并发现造成严重后果的。

5.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双方不能依据本节第2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7.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节第5条、第6条规定终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本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8.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应当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9.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其它妨害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 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10.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又未能协议续签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甲方违约解除合同或裁减人员﹐按国家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本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也可自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天内到北京巿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 其它

1. 甲方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守则﹐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严格遵守执行。

2. 乙方在任职期间﹐除非有甲方书面批准﹐否则乙方不得在其它任何机构或公司内﹐间接或直接从事有薪或无薪之工作。

3. 乙方在任职期间﹐有可能接触到一些有关甲方在业务上之机密资料﹐除非有

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无论在职或离职后绝对不能向第三者以任何形式反映或传递该等资料,也不得擅自利用、协助或许可第三者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若乙方为甲方执行任务所需时﹐则不在此限。对于特殊职位及特殊人才,甲方会与其签订保密及不竞争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该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的条款如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有出入时﹐以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

定为准。

5. 对本合同条款的修改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方可。

6.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及乙方各保存一份,交人事行政部门备案一份,在甲

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署﹕ 乙方签署﹕

日期﹕ 日期﹕

高管劳动合同范文二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 住所:

乙方(员工)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工作完成时终止。 2、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 的工作。 2、乙方的工作地点: 。 3、乙方的具体职责和要求如下:(填写不下时可另起纸填写) (1) (2) (3)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

1、鉴于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及乙方身份的特殊性,经甲方报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乙方的工作时间执行 □不定时工作制 □定时工作制(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8 小时,每月至少休息三日。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延长工时不超过 3 小时)。

2、乙方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合理安排休息;但在正常工作情况下,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作息、考勤制度。

3、乙方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等假期;并可额外享受每年 天的带薪探亲假,乙方带薪年休假的天数,执行国家规定,具体时间应与甲方事前商定。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基本工资 以薪资单为准 。(在正常情况下,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货币收不低于人民币 元/月,上述货币收入由基本工资、绩效奖及其它福利组成)。

2、绩效工资是甲方根据其经营业绩和乙方的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情况,由甲方自主确定的支付给乙方的奖金,其数额按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奖金于每年结束三个月内经过批审后发放。

3、乙方当月薪资于次月15 日按考勤发放,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可以迟延支付,但应及时向乙方说明。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3、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作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甲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七条 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

3、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4、在工作中发扬积极主动精神,自觉维护甲方权益,尽忠职守。

5、甲方有权根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有权依照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时不得解除本合同,须待相关情形消除后办理本合同的解除手续:

(1)经济问题正在审查的;

(2)向甲方借款、借物未归还的;

(3)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正在进行中,既不能中断又无合适人员替代的;

(4)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损害尚未处理完毕的。

3、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三十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同时乙方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向甲方办理工作交接。

4、甲方若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或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应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时支付。

第九条 商业秘密保护及竞业限制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以及本合同的有关保密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2、甲方的商业秘密是由甲方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甲方项目的设计图纸(含草图)、实验结果和实验记录、数据、计算机程序、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制作方法等技术信息,以及甲方的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经营信息。具体内容见甲方《保密制度》。

3、甲方对上述的商业秘密应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该讲的不讲;乙方因甲方工作需要而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对工作中接触或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披露、不得不是为了甲的利益而使用、不得允许他人使用、并且不得带出甲方。

4、乙方在甲方离职后二年内,本条第1、2、3项继续有效。并且不得在 区域内自己或他人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也不得到 区域范围内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

5、甲方应在乙方离职后给予乙方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1)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标准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

(2)支付办法为:每月支付,由甲方汇入乙方在离职时指定的个人银行账号,直至 年期满。

(3)乙方离职后一个月内应当向甲方通报自己的居住地,新的工作单位、联系方法等信息,以后每月应作相同通报,乙方向甲方通报的方法为有效的书面信函,若乙方未向甲方通报或中断通报的,视作乙方已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甲方则应停止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乙方则应向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对此,乙方无异议。

(4)乙方离职后,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况进行调查。若发现乙方向甲方作虚假通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发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并向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

6、乙方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无条件向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并另行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乙方违反保密约定,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难以计算的,按乙方或其他共同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润计算,并承担甲方因调查乙方的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甲方维权的费用。

第十条 知识产权归属

1、本合同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注册商标权专用权和专有技术等。

2、乙方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所创作的作品、发明创造、专有技术,是履行职务的行为,其知识产权归属甲方,乙方无权申请相关权利。

3、对乙方的职务发明创造,甲方可视该发明创造对甲方的贡献大小,给乙方予以奖励。

4、乙方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欲就与甲方有一定竞争关系的项目自行研究开发的,应事先与甲方就利用甲方物质技术的范围及补偿办法以及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申请权和申请的权利归属达成书面协议。否则,均视作乙方的职务行为,相关权利均归属甲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付给对方相应的赔偿金。

2、乙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约定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依法应予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对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的,由乙方按其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二倍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第十二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含出国学习、考察、参展)的,双方应在培训开始或出国前另行约定乙方的服务期、商业秘密和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竞业限制等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在劳动合同期内,若因乙方工作岗位调整,甲方要求与乙方约定商业秘密和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竞业限制等内容的,双方应在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前签署相关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在签订合同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信息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身份、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情况。乙方应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乙方故意漏报、隐瞒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甲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甲方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时,乙方确认劳动合同里气填写的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

5、乙方已全部阅读了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愿意遵守执行。甲方在企业内公开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均视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十三条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甲方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原签订之劳动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乙方(签字或盖章): 已收到合同正本一份:(签名)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日

高管劳动合同范文三

乙 方: 性 别: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身份证住址: 邮政编码: 现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紧急情况联系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其中试用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录用条件为:

工作内容与地点

第二条 按照本合同载明的条件,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职位)工作,以及签署本合同的双方不时协商确定的其它岗位(职位)。

第三条 乙方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按照甲方关于该岗位的岗位职责描述及相应的考核制度执行,该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组成。

第四条 乙方从事甲方的工作岗位为高级管理者或重要技术岗位,除根据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履行职责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乙方在任职期间所采取或实施的一切重大经营策略、方针等,均须事先取得董事会及总裁/CEO的批准。

(二)乙方在任职期间,发生的一切有关或可能影响甲方或其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均须在发生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报告董事会及总裁/CEO。

(三)乙方在任职期间,任何以甲方名义进行借款,或以甲方资产对外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或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保证担保,均须事先取得董事会的批准。

(四)在本合同生效期间,除了处理向董事会及总裁/CEO书面报告并获董事会及总裁/CEO批准的事项外,乙方须将其全部工作时间、专注及技巧投入职责及职位,忠诚及尽职履行职责,行使董事会及总裁/CEO不时向其授予或赋予的与其所任职位相符的权力,遵从董事会及总裁/CEO的合理合法指示,并尽其所能尽力促进和维护甲方的利益。

(五)如董事会及总裁/CEO合理要求乙方提供其经营业务的有关资料,而该等资料是或应该是受甲方所合理知道的,乙方须尽快提供该等资料(包括按照董事会及总裁/CEO要求,以书面方式提供),并须依照董事会及总裁/CEO的要求提供有关解释。

(六)乙方须依照董事会及总裁/CEO的指示或指令在中国任何地方或其它国家或地区执行职责。

第五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在一个工作周期内(周/月/季/年),乙方经过考核达不到岗位职责的要求或者完不成本职工作任务的,视为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但乙方作为甲方的高层管理人员、重要技术岗位,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须依照甲方董事会及总裁/CEO的指令,在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合营公司、代表办事处、分支机构以及甲方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不时设立的其它机构和设施,履行经营和监督日常运作的管理工作。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的劳动工时制为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休息日为星期日,但因甲方生产经营所需,临时利用休息日工作的,甲方应当安排乙方调休。

第八条 乙方享有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并享有病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年休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制度按政府有关规定及公司规章执行。

劳动报酬及福利

第九条 甲方的工资制度,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经营效益,在有条件的时候,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 乙方劳动报酬为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年薪: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每年向乙方支付基本年薪为 元人民币,按月核发,甲方于每月 日发放给乙方月基本工资。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节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二)绩效年薪:在年度结束后第一季度内,根据甲方制定的《》、《》完成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结合公司当年实际经营状况核定绩效年薪,在次年第二个季度内一次性核发绩效年薪。任现职不满一年者绩效年薪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

(三)试用期的薪资按照基本年薪核算按月发放给乙方,不适用绩效年薪。

(四)年薪制人员的绩效年薪,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严重违反公司政策、规章制度者;辞职或辞退者;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当前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计划完成工作任务者。

(五)乙方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若因经营需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甲方要求乙方加班加点的,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若乙方申请加班的,须经甲方批准后才能进行加班,未经甲方批准的,不视作加班,加班加点时间控制和工资结算按国家法律规定及甲方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聘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广州市有关规定及甲方的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若因乙方未按时交齐办理社保的资料而造成延迟缴纳社会保险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广州市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广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保护与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七条 乙方有义务认真阅读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八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商业机密和所有生产经营信息,应当诚实及善意地以甲方的整体利益为前提行事,乙方应避免个人利益与甲方利益之间发生冲突。乙方违反下列规定的,视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甲方可以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一)乙方不得成为与甲方有或可能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如客户)的主要股东或拥有相应利益者;不得担任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企业的董事、合伙人。

(二)乙方不得受雇于甲方的任何竞争对手,或担任竞争对手的承包商、顾问(无论是专职或兼职,无论是否获取报酬),或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成为甲方竞争对手。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受雇于甲方的顾客或担任其业务承包商、顾问或以其他方式与其业务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牵连。

(四)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提供或销售与甲方类似产品或服务。不得销售竞争对手的产品及服务或以任何方式支援或促销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

(五)乙方及其亲友与甲方业务往来时,应事先告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其亲友进行往来业务。乙方应回避参与决定公司是否与其亲友进行业务往来。

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同时与甲方签订关于保密额协议;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甲方章程和不时就有关高级管理人员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乙方有下列行为的视为乙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一)利用其在公司的地位及权力为自己谋私利、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接受贿赂或其它任何不合法的收入,或以任何形式剥夺公司财产,包括 (但不限于) 公司的商业机会;

(二)挪用甲方资金;

(三)将甲方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它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违反甲方章程的规定,未经董事会同意,将甲方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甲方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违反甲方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董事会同意,与本甲方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甲方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甲方同类的业务。

(七)擅自披露甲方秘密;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甲方所有。

第二十条 乙方从事甲方的工作岗位为高级管理者、重要技术岗位、保密岗位的,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签署关于竞业限制协议。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如约履行的。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对方,逾期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二条 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其它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一)符合《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

(二)双方同意,下述情形亦属于符合上款规定:

1、私自利用甲方资金、技术、设备、名誉等条件为他人或自身谋取利益的;或者将甲方的财产用于未被授权使用的目的;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或消极怠工,经甲方书面警告后仍不悔改的;

3、泄露或者利用公司商业机密的;或者未得到事先许可转移甲方的财产或者技术、业务情报;

4、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得甲方财物或者对甲方犯有欺诈行为的;本人或者协助他人虚构事实向甲方索取报酬或补偿的,从而侵占公司财物的;

5、未得到甲方的许可接受供货人或者客户不合理的财物;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等;

7、乙方在病、事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谋取额外收入者;

8、散布不利于安定团结、和谐社会言论,在公司内部拉帮结派的。

(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公司管理者(乙方)任职的禁止性规定的。

(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在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的代价下,即时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六条 甲方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实施经济性裁员。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须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五)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六)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八条 乙方从事甲方的工作岗位为【 】,属于高级管理者或重要技术岗位,其从事的是不能轻易替代的甲方岗位,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当提前90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的从其规定:

(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另行签订有服务期限协议、或者接受甲方培训或甲方安排的培训、或者掌握甲方重要技术情报、或者从事的是不能轻易替代的甲方岗位的、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二)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无法交接,马上离去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

(四)服务期限协议、培训协议等其他协议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 《劳动民法典》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劳动合同终止。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乙方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借用、租用、或以其他方式占有或控制的甲方公款、公物(如汽车、电脑、机器设备、工具、工装、文件、信用卡、客户名册等)归还甲方,对不能归还的公司信息资料进行销毁或作其他保密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但乙方须在7日内告知甲方应当转移的地点和方式,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甲方不予负责。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三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按照《劳动民法典》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予支付,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延缓支付:

(一)乙方借用、租用甲方提供的公款、公物、技术资料等尚未还清的;

(二)对乙方的任职审计尚未结束的;

(三)应当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支付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 第三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除外);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以不低于本合同工资报酬标准要求继续聘用乙方,乙方不同意的;

(三)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双方约定的情形;

(五)其它依法不应给予补偿的情形。

第三十五条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下述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足额赔偿损失:

(一)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90日的,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乙方平均月工资标准(下称月工资)90日的违约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第2款约定的条件的,应当支付相当于其个人月工资【叁】倍的违约金;属于重要不可替代岗位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所没有履行的剩余期限,乘以其个人月工资标准,向甲方支付损失赔偿金。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应当支付相当于其个人月工资【叁】倍的违约金;乙方利用所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或者造成甲方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公司保留移送司法机关的权利。

(三)因为乙方玩忽职守、或者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生产经营规程,直接造成甲方生产经营损失、或者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当足额赔偿。因此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时支付其【壹】个月工资标准的违约金。

(四)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成本和招收成本。每一次的培训成本如此计算:培训费+资料费+差旅费+其他用于培训的直接费用;经历多次培训的,各次累加计算。乙方与甲方另行签署的培训协议、服务期协议等协议,对违约责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在应当由乙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情形下,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从乙方所有应当从甲方获得的报酬或者利益中,首先扣除该等违约金和赔偿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以任何合法方式追索。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未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却又不执行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或者擅自离开甲方岗位或者同时为其他单位、个人工作的,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工资,并追究乙方的损失赔偿责任。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乙方现住址履行送达义务。乙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负有告知义务的一方承担。通知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进行。

第四十条 甲方应将有关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向乙方提供招聘简章或向乙方口头告知。乙方在本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视同已接受甲方告知的上述具体情况。

第四十一条甲方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视同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包括: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已仔细阅读上述规章制度并完全理解其含义。甲方在该劳动合同签订后新制定或修改的规章制度应当向乙方公示,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应当仔细阅读并自觉遵守。

双方签署下述协议的,亦为本合同的附件:

(一)【员工保密协议书】

(二)【竞业限制协议书】

(三)

第四十二条 双方进一步同意,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甲方通过其股东会、董事会和公司办公会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对《员工手册》及现有规章制度的修改,均是本合同的附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但是,甲方需要以如下方式之一予以公示:

(一)在办公区域张贴不少于10 日;

(二)在局域网内公布且存放可供查阅;

(三)以文本或电子文本的形式发放给乙方。

第四十三条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和将来可适用的法律或者本市地方法规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条款,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条款目的和本合同的宗旨。其中,所适用的法律或者本市地方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部分,该条款按有关规定修改。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 章) 乙方(签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高管劳动合同【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有效期至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与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岗位工作。

乙方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按照甲方关于该岗位的岗位职责描述及相应的考核制度执行。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在一个工作周期内(周/月/季/年),乙方经过考核达不到岗位职责的要求或者完不成本职工作任务的,视为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但因乙方工作性质导致乙方需要到其他地点履行劳动义务的,该地点也视为本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的劳动工时制为以下第(______)种:

(1)标准工作制;(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3)不定时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休息日为星期六和星期日,但因甲方生产经营所需,临时利用休息日工作的,甲方应当安排乙方调休。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需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六条乙方享有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并享有病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年休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制度按政府有关规定及公司规章执行。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第七条甲方的工资制度,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经营效益,在有条件的时候,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

第八条每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工资,如遇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则提前至至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前一个工作日支付。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

乙方的劳动报酬及劳动报酬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的《工资及绩效考核协议》进行约定,《工资及绩效考核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工作岗位发生变更的,劳动报酬也随之变更;

乙方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午餐,标准为元。

第十条若因经营需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甲方要求乙方加班加点的,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若乙方申请加班的,须经甲方批准后才能进行加班,未经甲方批准的,不视作加班,加班加点时间控制和工资结算按国家法律规定及甲方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因工作任务不足或其他非因乙方原因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甲方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不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

出现前款情形,乙方可以自愿解除本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互不承担补偿、赔偿、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参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与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工作规范,依法制订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促使乙方执行。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

甲方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订、修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双方在乙方承诺遵守该等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前提下达成本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应遵守公司的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违反规程和规范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坏、生产经营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九条乙方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商业机密和所有生产经营信息,乙方应避免个人利益与甲方利益之间发生冲突。乙方违反下列规定的,视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甲方可以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一)乙方不得成为与甲方有或可能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如客户)的主要股东或拥有相应利益者;不得担任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企业的董事、合伙人。

(二)乙方不得受雇于甲方的任何竞争对手,或担任竞争对手的承包商、顾问(无论是专职或兼职,无论是否获取报酬),或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成为甲方竞争对手。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受雇于甲方的顾客或担任其业务承包商、顾问或以其他方式与其业务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牵连。

(四)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提供或销售与甲方类似产品或服务。不得销售竞争对手的产品及服务或以任何方式支援或促销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

(五)乙方及其亲友与甲方业务往来时,应事先告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其亲友进行往来业务。除此,乙方应回避参与决定是否与其亲友进行业务往来。

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同时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

乙方从事甲方的工作岗位为高级管理者、重要技术岗位、保密岗位的,根据甲方的要求还应当签署关于竞业限制协议;

第二十一条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或劳动纪律,甲方有权依据规章制度,给予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如约履行的。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对方,逾期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三条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其它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

(二)双方同意,下述情形亦属于符合上款规定:

1、私自利用甲方资金、技术、设备、名誉等条件为他人或自身谋取利益的;或者将甲方的财产用于未被授权使用的目的;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或消极怠工,经甲方书面警告后仍不悔改的;

3、泄露或者利用公司商业机密的;或者未得到事先许可转移甲方的财产或者技术、业务情报;

4、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得甲方财物或者对甲方犯有欺诈行为的;本人或者协助他人虚构事实向甲方索取报酬或补偿的,从而侵占公司财物的;

5、未得到甲方的许可接受供货人或者客户不合理的财物;

6、乙方无法提供真实身份证明的,应聘或合同履行期间提供虚假的从业经历、资质或学历、身体状况,或是隐瞒与其他单位尚有未解除的劳动关系、未了结的劳动纠纷等情况的;或其他符合本合同第四十四条第2款规定情形的;

7、散布不利于团结、和谐社会言论,在公司内部拉帮结派的。

(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在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的代价下,即时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甲方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实施经济性裁员。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须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另行签订有服务期限协议、或者接受甲方培训或甲方安排的培训、或者掌握甲方重要技术情报、或者从事的是不能轻易替代的甲方岗位的,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但服务期限协议、培训协议等其他协议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劳动合同终止。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乙方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借用、租用、或以其他方式占有或控制的甲方公款、公物(如汽车、电脑、机器设备、工具、工装、文件、信用卡、客户名册等)归还甲方,对不能归还的公司信息资料进行销毁或作其他保密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但乙方须在7日内告知甲方应当转移的地点和方式,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甲方不予负责。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三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予支付,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延缓支付:

(一)乙方借用、租用甲方提供的公款、公物、技术资料等尚未还清的;

(二)对乙方的任职审计尚未结束的;

(三)应当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支付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

第三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除外);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以不低于本合同工资报酬标准要求继续聘用乙方,乙方不同意的;

(三)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双方约定的情形;

(五)其它依法不应给予补偿的情形。

第三十五条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下述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足额赔偿损失:

(一)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日的,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乙方平均月工资标准(下称"月工资")30日的违约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2款约定的条件的,应当支付相当于其个人月工资壹倍的违约金;属于重要不可替代岗位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所没有履行的剩余期限,乘以其个人月工资标准,向甲方支付损失赔偿金。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应当支付相当于其个人月工资壹倍的违约金;乙方利用所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或者造成甲方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公司保留移送司法机关的权利。

(三)因为乙方玩忽职守、或者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生产经营规程,直接造成甲方生产经营损失、或者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当足额赔偿。因此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时支付其壹个月工资标准的违约金。

(四)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成本和招收成本。每一次的培训成本如此计算:培训费+资料费+差旅费+其他用于培训的直接费用;经历多次培训的,各次累加计算。乙方与甲方另行签署的培训协议、服务期协议等协议,对违约责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在应当由乙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情形下,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从乙方所有应当从甲方获得的报酬或者利益中,首先扣除该等违约金和赔偿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以任何合法方式追索。

第三十七条乙方未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却又不执行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或者擅自离开甲方岗位或者同时为其他单位、个人工作的,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工资,并追究乙方的损失赔偿责任。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乙方现住址履行送达义务。乙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负有告知义务的一方承担。通知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进行。

第四十条甲方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视同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包括: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已仔细阅读上述规章制度并完全理解其含义。

甲方在该劳动合同签订后新制定或修改的规章制度应当向乙方公示,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应当仔细阅读并自觉遵守。

双方签署下述协议的,亦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一条双方进一步同意,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甲方通过其股东会、董事会和公司办公会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对《员工手册》及现有规章制度的修改,均是本合同的附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但是,甲方需要以如下方式之一予以公示:

(一)在办公区域张贴不少于10日;

(二)在局域网内公布且存放可供查阅;

(三)以文本或电子文本的形式发放给乙方。

第四十二条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和将来可适用的法律或者本市地方法规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条款,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条款目的和本合同的宗旨。其中,所适用的法律或者本市地方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部分,该条款按有关规定修改。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

(一)双方保证,本着诚信、平等的原则签署本合同;

(二)双方确认,下述情形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1、甲方安排的乙方工作内容属于《职业病防治法》认定的会产生职业病的工种,事先未予告知乙方的;

2、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与原单位尚未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者存在尚未了解的劳动争议、经济与法律纠纷,事先未予告知甲方的;

3、乙方所提交的学历、个人履历存在虚假陈述、或者伪造、变造的;

4、乙方隐瞒任何传染病史和重大疾病,或者任何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的;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示范:高管劳动合同万能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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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劳动合同【篇一】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平等双方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履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由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二. 受聘职位

1. 甲方聘请乙方从事的工作为职务:

2. 甲方有权因业务需要或乙方的能力及表现作出适当的职务及岗位调动﹐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动安排。

3. 乙方需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三. 劳动报酬/年终奖金

1. 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制度。乙方的基本工资每月税前为人民币 ****** 元。(大写: ****元整 )。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对乙方的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乙方应遵守公司关于工资标准不公开的制度。

2. 甲方在每月 号发放上月工资

3. 乙方年终奖金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成绩发放。

4. 乙方劳动报酬所需缴纳的税收金额﹐由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代乙方扣缴。

四. 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一般为巿内﹐如因业务需要﹐甲方有权分派乙方到其它地区/国家工作或实习。

五. 工作时间

乙方工作时间按《劳动法》规定执行。乙方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度。

六. 工作纪律

1.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以下规章制度,甲方并有权解释之:

1) 公司员工手册;

2) 公司颁布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 其它各项规章。

2. 甲方有权根据其经营管理需要,单方面合理地、随时地变更以上规章制度及守则。

3. 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 对于乙方违反甲方劳动规章与纪律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其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给予乙方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解雇乙方。

七.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为保障乙方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以便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标准﹐提供劳动保护设施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八. 员工福利

1. 乙方每年可享有国家法规规定的有薪假期、事假、病假、婚假、丧假、工伤假、产假及其他假期。

2. 带薪年假:

3.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巿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按比例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

4.乙方试用期届满﹐转为公司正式员工后, 方可享受本节之福利待遇。

九.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1.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 在试用期内﹐表现未能符合录用条件的;

2) 故意不服从合法而又合理的命令的;

3)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 个人以甲方名义从事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的经营业务﹐或在外从事兼职活动的﹐经查证属实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 隐瞒个人真实情况,一经发现的;

8) 泄露公司机密,并发现造成严重后果的。

5.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双方不能依据本节第2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7.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节第5条、第6条规定终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本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8.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应当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9.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其它妨害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 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10.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又未能协议续签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甲方违约解除合同或裁减人员﹐按国家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本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也可自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天内到北京巿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1. 甲方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守则﹐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严格遵守执行。

2. 乙方在任职期间﹐除非有甲方书面批准﹐否则乙方不得在其它任何机构或公司内﹐间接或直接从事有薪或无薪之工作。

3. 乙方在任职期间﹐有可能接触到一些有关甲方在业务上之机密资料﹐除非有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无论在职或离职后绝对不能向第三者以任何形式反映或传递该等资料,也不得擅自利用、协助或许可第三者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若乙方为甲方执行任务所需时﹐则不在此限。对于特殊职位及特殊人才,甲方会与其签订保密及不竞争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该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的条款如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有出入时﹐以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5. 对本合同条款的修改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方可。

6.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及乙方各保存一份,交人事行政部门备案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署﹕

乙方签署﹕

日期﹕ 日期﹕

高管劳动合同【篇二】

乙方:_____ 性别:_____ 文化程度: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身份证住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现住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紧急情况联系人:_____电话: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劳动合同。

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其中试用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录用条件为:

工作内容与地点

第二条按照本合同载明的条件,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职位)工作,以及签署本合同的双方不时协商确定的其它岗位(职位)。

第三条乙方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按照甲方关于该岗位的岗位职责描述及相应的考核制度执行,该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组成。

第四条乙方从事甲方的工作岗位为高级管理者或重要技术岗位,除根据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履行职责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乙方在任职期间所采取或实施的一切重大经营策略、方针等,均须事先取得董事会及总裁/CEO的批准。

(二)乙方在任职期间,发生的一切有关或可能影响甲方或其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均须在发生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报告董事会及总裁/CEO。

(三)乙方在任职期间,任何以甲方名义进行借款,或以甲方资产对外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或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保证担保,均须事先取得董事会的批准。

(四)在本合同生效期间,除了处理向董事会及总裁/CEO书面报告并获董事会及总裁/CEO批准的事项外,乙方须将其全部工作时间、专注及技巧投入职责及职位,忠诚及尽职履行职责,行使董事会及总裁/CEO不时向其授予或赋予的与其所任职位相符的权力,遵从董事会及总裁/CEO的合理合法指示,并尽其所能尽力促进和维护甲方的利益。

(五)如董事会及总裁/CEO合理要求乙方提供其经营业务的有关资料,而该等资料是或应该是受甲方所合理知道的,乙方须尽快提供该等资料(包括按照董事会及总裁/CEO要求,以书面方式提供),并须依照董事会及总裁/CEO的要求提供有关解释。

(六)乙方须依照董事会及总裁/CEO的指示或指令在中国任何地方或其它国家或地区执行职责。

第五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在一个工作周期内(周/月/季/年),乙方经过考核达不到岗位职责的要求或者完不成本职工作任务的,视为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但乙方作为甲方的高层管理人员、重要技术岗位,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须依照甲方董事会及总裁/CEO的指令,在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合营公司、代表办事处、分支机构以及甲方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不时设立的其它机构和设施,履行经营和监督日常运作的管理工作。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的劳动工时制为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休息日为星期日,但因甲方生产经营所需,临时利用休息日工作的,甲方应当安排乙方调休。

第八条乙方享有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并享有病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年休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制度按政府有关规定及公司规章执行。

劳动报酬及福利

第九条甲方的工资制度,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经营效益,在有条件的时候,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乙方劳动报酬为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年薪: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每年向乙方支付基本年薪为元人民币,按月核发,甲方于每月日发放给乙方月基本工资。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节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二)绩效年薪:在年度结束后第一季度内,根据甲方制定的《》、《》完成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结合公司当年实际经营状况核定绩效年薪,在次年第二个季度内一次性核发绩效年薪。任现职不满一年者绩效年薪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

(三)试用期的薪资按照基本年薪核算按月发放给乙方,不适用绩效年薪。

(四)年薪制人员的绩效年薪,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严重违反公司政策、规章制度者;辞职或辞退者;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当前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计划完成工作任务者。

(五)乙方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若因经营需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甲方要求乙方加班加点的,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若乙方申请加班的,须经甲方批准后才能进行加班,未经甲方批准的,不视作加班,加班加点时间控制和工资结算按国家法律规定及甲方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聘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广州市有关规定及甲方的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若因乙方未按时交齐办理社保的资料而造成延迟缴纳社会保险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广州市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广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保护与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甲方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七条乙方有义务认真阅读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八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商业机密和所有生产经营信息,应当诚实及善意地以甲方的整体利益为前提行事,乙方应避免个人利益与甲方利益之间发生冲突。乙方违反下列规定的,视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甲方可以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一)乙方不得成为与甲方有或可能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如客户)的主要股东或拥有相应利益者;不得担任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企业的董事、合伙人。

(二)乙方不得受雇于甲方的任何竞争对手,或担任竞争对手的承包商、顾问(无论是专职或兼职,无论是否获取报酬),或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成为甲方竞争对手。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受雇于甲方的顾客或担任其业务承包商、顾问或以其他方式与其业务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牵连。

(四)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提供或销售与甲方类似产品或服务。不得销售竞争对手的产品及服务或以任何方式支援或促销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

(五)乙方及其亲友与甲方业务往来时,应事先告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其亲友进行往来业务。乙方应回避参与决定公司是否与其亲友进行业务往来。

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同时与甲方签订关于保密额协议;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甲方章程和不时就有关高级管理人员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乙方有下列行为的视为乙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一)利用其在公司的地位及权力为自己谋私利、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接受贿赂或其它任何不合法的收入,或以任何形式剥夺公司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二)挪用甲方资金;

(三)将甲方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它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违反甲方章程的规定,未经董事会同意,将甲方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甲方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违反甲方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董事会同意,与本甲方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甲方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甲方同类的业务。

(七)擅自披露甲方秘密;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甲方所有。

第二十条乙方从事甲方的工作岗位为高级管理者、重要技术岗位、保密岗位的,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签署关于竞业限制协议。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如约履行的。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对方,逾期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二条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其它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

(二)双方同意,下述情形亦属于符合上款规定:

1、私自利用甲方资金、技术、设备、名誉等条件为他人或自身谋取利益的;或者将甲方的财产用于未被授权使用的目的;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或消极怠工,经甲方书面警告后仍不悔改的;

3、泄露或者利用公司商业机密的;或者未得到事先许可转移甲方的财产或者技术、业务情报;

4、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得甲方财物或者对甲方犯有欺诈行为的;本人或者协助他人虚构事实向甲方索取报酬或补偿的,从而侵占公司财物的;

5、未得到甲方的许可接受供货人或者客户不合理的财物;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等;

7、乙方在病、事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谋取额外收入者;

8、散布不利于安定团结、和谐社会言论,在公司内部拉帮结派的。

(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公司管理者(乙方)任职的禁止性规定的。

(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在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的代价下,即时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六条甲方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实施经济性裁员。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须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五)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六)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八条乙方从事甲方的工作岗位为,属于高级管理者或重要技术岗位,其从事的是不能轻易替代的甲方岗位,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当提前90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的从其规定:

(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另行签订有服务期限协议、或者接受甲方培训或甲方安排的培训、或者掌握甲方重要技术情报、或者从事的是不能轻易替代的甲方岗位的、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二)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无法交接,马上离去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

(四)服务期限协议、培训协议等其他协议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三十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劳动合同终止。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乙方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借用、租用、或以其他方式占有或控制的甲方公款、公物(如汽车、电脑、机器设备、工具、工装、文件、信用卡、客户名册等)归还甲方,对不能归还的公司信息资料进行销毁或作其他保密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但乙方须在7日内告知甲方应当转移的地点和方式,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甲方不予负责。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三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予支付,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延缓支付:

(一)乙方借用、租用甲方提供的公款、公物、技术资料等尚未还清的;

(二)对乙方的任职审计尚未结束的;

(三)应当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支付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第三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除外);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以不低于本合同工资报酬标准要求继续聘用乙方,乙方不同意的;

(三)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双方约定的情形;

(五)其它依法不应给予补偿的情形。

第三十五条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下述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足额赔偿损失:

(一)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90日的,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乙方平均月工资标准(下称月工资)90日的违约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第2款约定的条件的,应当支付相当于其个人月工资倍的违约金;属于重要不可替代岗位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所没有履行的剩余期限,乘以其个人月工资标准,向甲方支付损失赔偿金。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应当支付相当于其个人月工资倍的违约金;乙方利用所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或者造成甲方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公司保留移送司法机关的权利。

(三)因为乙方玩忽职守、或者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生产经营规程,直接造成甲方生产经营损失、或者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当足额赔偿。因此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时支付其个月工资标准的违约金。

(四)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成本和招收成本。每一次的培训成本如此计算:培训费+资料费+差旅费+其他用于培训的直接费用;经历多次培训的,各次累加计算。乙方与甲方另行签署的培训协议、服务期协议等协议,对违约责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在应当由乙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情形下,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从乙方所有应当从甲方获得的报酬或者利益中,首先扣除该等违约金和赔偿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以任何合法方式追索。

第三十七条乙方未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却又不执行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或者擅自离开甲方岗位或者同时为其他单位、个人工作的,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工资,并追究乙方的损失赔偿责任。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乙方现住址履行送达义务。乙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负有告知义务的一方承担。通知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进行。

第四十条甲方应将有关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向乙方提供招聘简章或向乙方口头告知。乙方在本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视同已接受甲方告知的上述具体情况。

第四十一条甲方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视同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包括: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已仔细阅读上述规章制度并完全理解其含义。甲方在该劳动合同签订后新制定或修改的规章制度应当向乙方公示,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应当仔细阅读并自觉遵守。

双方签署下述协议的,亦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二条双方进一步同意,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甲方通过其股东会、董事会和公司办公会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对《员工手册》及现有规章制度的修改,均是本合同的附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但是,甲方需要以如下方式之一予以公示:

(一)在办公区域张贴不少于10日;

(二)在局域网内公布且存放可供查阅;

(三)以文本或电子文本的形式发放给乙方。

第四十三条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和将来可适用的法律或者本市地方法规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条款,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条款目的和本合同的宗旨。其中,所适用的法律或者本市地方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部分,该条款按有关规定修改。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盖章) 乙方: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高管劳动合同【篇三】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____性质:____

地址:____电话:____

法人代表: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

籍贯:____现住址:____

乙方属性:(在□打上号)

原固定工□

合同制工□

临时工□

商品粮或农村粮:____身份证号码:____

深劳合03号单位劳同书号

深圳市劳动局制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关规定,考核后、同意招、聘、雇____为本公司员工。双方根据《广东省经济特区劳动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同意签订本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工种: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岗位,承担____工作任务,为____工种,因生产情况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岗位工种,如乙方认为难于适应甲方调整的岗位、工种、可申请离职。

二、合同期和试用(熟练)期:

合同期从一九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熟练)期从一九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试用(熟练)期满,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进行考核,合格者定级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辞退(延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过期不考核,视为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届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三、劳动时间、报酬、保险、福利和政治待遇:

1.劳动时间:每周实行____日工作制,每日为____小时制,每月预计加班____小时,月加班时间超过48小时,必须经双方同意,不得强制。

2.劳动报酬:

(1)按规定甲方结汇后的职工工资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现行有关规定办法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的岗位、责任、技术水平、工作(业务)性质,暂定为每日工资____元25.5天=月工资____元。普级加薪每年的月工资增__元至____元不等。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具体办法可在本合同双方约订栏中约定,甲方因故停工连续____天以上,或月累计____天以上,每天发给乙方____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甲方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每月____日为发薪日,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日按拖欠工资的1%赔偿乙方损失。

(2)奖金。应按单位的经济效益和乙方的劳动贡献定,一般每月____元

至____元;年终奖金每年视效益另定。

(3)加班工资:法定日节为____%。公休假日和平时为____%。从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发给____元作为夜餐津贴。

3.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①甲方必须按规定办理为乙方的退休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规定缴纳保险金(临时工的社会保险每月自付____元,先由甲方支付,后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临时工不享受待业保险待遇,在未实行工伤保险前及甲方没有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时,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伤、残、亡的,按国家或市府现行规定、办法执行;②乙方在合同期患疾病或合同期满但在治疗期内的,甲方应根据其工龄或累计投保工龄发给一定比例的工资:____年以下的____%,____年至____年为____%;____年至____年为____%;____年以上为____%;其医药费报销____%,或每月发给乙方____元包干使用。需住院治疗的应经公司批准,其住院的医药费应实报实销。③乙方是已婚女工的,产假期间甲方发给100%的月工资及生活补贴和全勤奖。④在合同期内,乙方服务每满一年,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每年为其安排探亲假一次,共____天,夫妻生活在一地,与父母异地的,每满四年为其安排探亲假一次,共____天。临时工在甲方工作满一年以上再续签合同的可安排探亲假,其探亲假为:满一年以上的,每年探亲假为____天,在批准探亲期间,均发给月工资及各种补贴(不影响年终奖);路费按规定报销或实行包干制。⑤法定节日及遇乙方婚、丧假期,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假天数视为有薪假期;如有超过天数经批准可作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高管劳动合同【篇四】

高管劳动合同范文一

甲方(用人单位):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乙方:XXX

居民身份证号码:000000000000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平等双方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履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由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二. 受聘职位

1. 甲方聘请乙方从事的工作为职务:

2. 甲方有权因业务需要或乙方的能力及表现作出适当的职务及岗位调动﹐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动安排。

3. 乙方需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三. 劳动报酬/年终奖金

1. 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制度。乙方的基本工资每月税前为人民

币 ****** 元。(大写: ****元整 )。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对乙方的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乙方应遵守公司关于工资标准不公开的制度。

2. 甲方在每月

3. 乙方年终奖金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成绩发放。

4. 乙方劳动报酬所需缴纳的税收金额﹐由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代乙方扣缴。

四. 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一般为北京巿内﹐如因业务需要﹐甲方有权分派乙方到其它地区/国家工作或实习。

五. 工作时间

乙方工作时间按《劳动法》规定执行。乙方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度。

六. 工作纪律

1.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以下规章制度,甲方并有权解释之:

1) 公司员工手册;

2) 公司颁布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 其它各项规章。

2. 甲方有权根据其经营管理需要,单方面合理地、随时地变更以上规章制度及守则。

3. 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 对于乙方违反甲方劳动规章与纪律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其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给予乙方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解雇乙方。

七.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为保障乙方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以便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标准﹐提供劳动保护设施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八. 员工福利

1. 乙方每年可享有国家法规规定的有薪假期、事假、病假、婚假、丧假、工伤假、产假及其他假期。

2. 带薪年假:

3.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巿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按比例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

4.乙方试用期届满﹐转为公司正式员工后, 方可享受本节之福利待遇。

九.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1.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 在试用期内﹐表现未能符合录用条件的;

2) 故意不服从合法而又合理的命令的;

3)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 个人以甲方名义从事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的经营业务﹐或在外从事兼职活动的﹐经查证属实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 隐瞒个人真实情况,一经发现的;

8) 泄露公司机密,并发现造成严重后果的。

5.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双方不能依据本节第2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7.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节第5条、第6条规定终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本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8.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应当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9.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其它妨害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 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10.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又未能协议续签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甲方违约解除合同或裁减人员﹐按国家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本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也可自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天内到北京巿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 其它

1. 甲方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守则﹐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严格遵守执行。

2. 乙方在任职期间﹐除非有甲方书面批准﹐否则乙方不得在其它任何机构或公司内﹐间接或直接从事有薪或无薪之工作。

3. 乙方在任职期间﹐有可能接触到一些有关甲方在业务上之机密资料﹐除非有

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无论在职或离职后绝对不能向第三者以任何形式反映或传递该等资料,也不得擅自利用、协助或许可第三者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若乙方为甲方执行任务所需时﹐则不在此限。对于特殊职位及特殊人才,甲方会与其签订保密及不竞争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该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的条款如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有出入时﹐以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

定为准。

5. 对本合同条款的修改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方可。

6.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及乙方各保存一份,交人事行政部门备案一份,在甲

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署﹕ 乙方签署﹕

日期﹕ 日期﹕

高管劳动合同范文二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 住所:

乙方(员工)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工作完成时终止。 2、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 的工作。 2、乙方的工作地点: 。 3、乙方的具体职责和要求如下:(填写不下时可另起纸填写) (1) (2) (3)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

1、鉴于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及乙方身份的特殊性,经甲方报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乙方的工作时间执行 □不定时工作制 □定时工作制(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8 小时,每月至少休息三日。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延长工时不超过 3 小时)。

2、乙方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合理安排休息;但在正常工作情况下,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作息、考勤制度。

3、乙方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等假期;并可额外享受每年 天的带薪探亲假,乙方带薪年休假的天数,执行国家规定,具体时间应与甲方事前商定。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基本工资 以薪资单为准 。(在正常情况下,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货币收不低于人民币 元/月,上述货币收入由基本工资、绩效奖及其它福利组成)。

2、绩效工资是甲方根据其经营业绩和乙方的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情况,由甲方自主确定的支付给乙方的奖金,其数额按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奖金于每年结束三个月内经过批审后发放。

3、乙方当月薪资于次月15 日按考勤发放,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可以迟延支付,但应及时向乙方说明。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3、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作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甲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七条 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

3、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4、在工作中发扬积极主动精神,自觉维护甲方权益,尽忠职守。

5、甲方有权根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有权依照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时不得解除本合同,须待相关情形消除后办理本合同的解除手续:

(1)经济问题正在审查的;

(2)向甲方借款、借物未归还的;

(3)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正在进行中,既不能中断又无合适人员替代的;

(4)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损害尚未处理完毕的。

3、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三十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同时乙方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向甲方办理工作交接。

4、甲方若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或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应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时支付。

第九条 商业秘密保护及竞业限制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以及本合同的有关保密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2、甲方的商业秘密是由甲方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甲方项目的设计图纸(含草图)、实验结果和实验记录、数据、计算机程序、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制作方法等技术信息,以及甲方的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经营信息。具体内容见甲方《保密制度》。

3、甲方对上述的商业秘密应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该讲的不讲;乙方因甲方工作需要而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对工作中接触或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披露、不得不是为了甲的利益而使用、不得允许他人使用、并且不得带出甲方。

4、乙方在甲方离职后二年内,本条第1、2、3项继续有效。并且不得在 区域内自己或他人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也不得到 区域范围内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

5、甲方应在乙方离职后给予乙方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1)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标准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

(2)支付办法为:每月支付,由甲方汇入乙方在离职时指定的个人银行账号,直至 年期满。

(3)乙方离职后一个月内应当向甲方通报自己的居住地,新的工作单位、联系方法等信息,以后每月应作相同通报,乙方向甲方通报的方法为有效的书面信函,若乙方未向甲方通报或中断通报的,视作乙方已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甲方则应停止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乙方则应向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对此,乙方无异议。

(4)乙方离职后,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况进行调查。若发现乙方向甲方作虚假通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发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并向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

6、乙方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无条件向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并另行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乙方违反保密约定,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难以计算的,按乙方或其他共同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润计算,并承担甲方因调查乙方的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甲方维权的费用。

第十条 知识产权归属

1、本合同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注册商标权专用权和专有技术等。

2、乙方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所创作的作品、发明创造、专有技术,是履行职务的行为,其知识产权归属甲方,乙方无权申请相关权利。

3、对乙方的职务发明创造,甲方可视该发明创造对甲方的贡献大小,给乙方予以奖励。

4、乙方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欲就与甲方有一定竞争关系的项目自行研究开发的,应事先与甲方就利用甲方物质技术的范围及补偿办法以及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申请权和申请的权利归属达成书面协议。否则,均视作乙方的职务行为,相关权利均归属甲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付给对方相应的赔偿金。

2、乙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约定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依法应予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对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的,由乙方按其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二倍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第十二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含出国学习、考察、参展)的,双方应在培训开始或出国前另行约定乙方的服务期、商业秘密和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竞业限制等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在劳动合同期内,若因乙方工作岗位调整,甲方要求与乙方约定商业秘密和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竞业限制等内容的,双方应在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前签署相关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在签订合同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信息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身份、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情况。乙方应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乙方故意漏报、隐瞒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甲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甲方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时,乙方确认劳动合同里气填写的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

5、乙方已全部阅读了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愿意遵守执行。甲方在企业内公开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均视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十三条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甲方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原签订之劳动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乙方(签字或盖章): 已收到合同正本一份:(签名)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日

高管劳动合同范文三

乙 方: 性 别: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身份证住址: 邮政编码: 现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紧急情况联系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其中试用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录用条件为:

工作内容与地点

第二条 按照本合同载明的条件,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职位)工作,以及签署本合同的双方不时协商确定的其它岗位(职位)。

第三条 乙方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按照甲方关于该岗位的岗位职责描述及相应的考核制度执行,该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组成。

第四条 乙方从事甲方的工作岗位为高级管理者或重要技术岗位,除根据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履行职责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乙方在任职期间所采取或实施的一切重大经营策略、方针等,均须事先取得董事会及总裁/CEO的批准。

(二)乙方在任职期间,发生的一切有关或可能影响甲方或其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均须在发生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报告董事会及总裁/CEO。

(三)乙方在任职期间,任何以甲方名义进行借款,或以甲方资产对外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或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保证担保,均须事先取得董事会的批准。

(四)在本合同生效期间,除了处理向董事会及总裁/CEO书面报告并获董事会及总裁/CEO批准的事项外,乙方须将其全部工作时间、专注及技巧投入职责及职位,忠诚及尽职履行职责,行使董事会及总裁/CEO不时向其授予或赋予的与其所任职位相符的权力,遵从董事会及总裁/CEO的合理合法指示,并尽其所能尽力促进和维护甲方的利益。

(五)如董事会及总裁/CEO合理要求乙方提供其经营业务的有关资料,而该等资料是或应该是受甲方所合理知道的,乙方须尽快提供该等资料(包括按照董事会及总裁/CEO要求,以书面方式提供),并须依照董事会及总裁/CEO的要求提供有关解释。

(六)乙方须依照董事会及总裁/CEO的指示或指令在中国任何地方或其它国家或地区执行职责。

第五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在一个工作周期内(周/月/季/年),乙方经过考核达不到岗位职责的要求或者完不成本职工作任务的,视为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但乙方作为甲方的高层管理人员、重要技术岗位,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须依照甲方董事会及总裁/CEO的指令,在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合营公司、代表办事处、分支机构以及甲方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不时设立的其它机构和设施,履行经营和监督日常运作的管理工作。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的劳动工时制为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休息日为星期日,但因甲方生产经营所需,临时利用休息日工作的,甲方应当安排乙方调休。

第八条 乙方享有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并享有病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年休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制度按政府有关规定及公司规章执行。

劳动报酬及福利

第九条 甲方的工资制度,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经营效益,在有条件的时候,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 乙方劳动报酬为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年薪: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每年向乙方支付基本年薪为 元人民币,按月核发,甲方于每月 日发放给乙方月基本工资。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节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二)绩效年薪:在年度结束后第一季度内,根据甲方制定的《》、《》完成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结合公司当年实际经营状况核定绩效年薪,在次年第二个季度内一次性核发绩效年薪。任现职不满一年者绩效年薪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

(三)试用期的薪资按照基本年薪核算按月发放给乙方,不适用绩效年薪。

(四)年薪制人员的绩效年薪,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严重违反公司政策、规章制度者;辞职或辞退者;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当前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计划完成工作任务者。

(五)乙方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若因经营需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甲方要求乙方加班加点的,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若乙方申请加班的,须经甲方批准后才能进行加班,未经甲方批准的,不视作加班,加班加点时间控制和工资结算按国家法律规定及甲方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聘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广州市有关规定及甲方的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若因乙方未按时交齐办理社保的资料而造成延迟缴纳社会保险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广州市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广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保护与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七条 乙方有义务认真阅读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八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商业机密和所有生产经营信息,应当诚实及善意地以甲方的整体利益为前提行事,乙方应避免个人利益与甲方利益之间发生冲突。乙方违反下列规定的,视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甲方可以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一)乙方不得成为与甲方有或可能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如客户)的主要股东或拥有相应利益者;不得担任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企业的董事、合伙人。

(二)乙方不得受雇于甲方的任何竞争对手,或担任竞争对手的承包商、顾问(无论是专职或兼职,无论是否获取报酬),或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成为甲方竞争对手。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受雇于甲方的顾客或担任其业务承包商、顾问或以其他方式与其业务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牵连。

(四)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提供或销售与甲方类似产品或服务。不得销售竞争对手的产品及服务或以任何方式支援或促销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

(五)乙方及其亲友与甲方业务往来时,应事先告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其亲友进行往来业务。乙方应回避参与决定公司是否与其亲友进行业务往来。

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同时与甲方签订关于保密额协议;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甲方章程和不时就有关高级管理人员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乙方有下列行为的视为乙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一)利用其在公司的地位及权力为自己谋私利、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接受贿赂或其它任何不合法的收入,或以任何形式剥夺公司财产,包括 (但不限于) 公司的商业机会;

(二)挪用甲方资金;

(三)将甲方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它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违反甲方章程的规定,未经董事会同意,将甲方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甲方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违反甲方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董事会同意,与本甲方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甲方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甲方同类的业务。

(七)擅自披露甲方秘密;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甲方所有。

第二十条 乙方从事甲方的工作岗位为高级管理者、重要技术岗位、保密岗位的,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签署关于竞业限制协议。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如约履行的。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对方,逾期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二条 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其它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一)符合《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

(二)双方同意,下述情形亦属于符合上款规定:

1、私自利用甲方资金、技术、设备、名誉等条件为他人或自身谋取利益的;或者将甲方的财产用于未被授权使用的目的;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或消极怠工,经甲方书面警告后仍不悔改的;

3、泄露或者利用公司商业机密的;或者未得到事先许可转移甲方的财产或者技术、业务情报;

4、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得甲方财物或者对甲方犯有欺诈行为的;本人或者协助他人虚构事实向甲方索取报酬或补偿的,从而侵占公司财物的;

5、未得到甲方的许可接受供货人或者客户不合理的财物;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等;

7、乙方在病、事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谋取额外收入者;

8、散布不利于安定团结、和谐社会言论,在公司内部拉帮结派的。

(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公司管理者(乙方)任职的禁止性规定的。

(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在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的代价下,即时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六条 甲方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实施经济性裁员。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须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五)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六)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八条 乙方从事甲方的工作岗位为【 】,属于高级管理者或重要技术岗位,其从事的是不能轻易替代的甲方岗位,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当提前90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的从其规定:

(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另行签订有服务期限协议、或者接受甲方培训或甲方安排的培训、或者掌握甲方重要技术情报、或者从事的是不能轻易替代的甲方岗位的、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二)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无法交接,马上离去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

(四)服务期限协议、培训协议等其他协议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 《劳动民法典》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劳动合同终止。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乙方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借用、租用、或以其他方式占有或控制的甲方公款、公物(如汽车、电脑、机器设备、工具、工装、文件、信用卡、客户名册等)归还甲方,对不能归还的公司信息资料进行销毁或作其他保密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但乙方须在7日内告知甲方应当转移的地点和方式,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甲方不予负责。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三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按照《劳动民法典》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予支付,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延缓支付:

(一)乙方借用、租用甲方提供的公款、公物、技术资料等尚未还清的;

(二)对乙方的任职审计尚未结束的;

(三)应当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支付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 第三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除外);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以不低于本合同工资报酬标准要求继续聘用乙方,乙方不同意的;

(三)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双方约定的情形;

(五)其它依法不应给予补偿的情形。

第三十五条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下述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足额赔偿损失:

(一)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90日的,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乙方平均月工资标准(下称月工资)90日的违约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第2款约定的条件的,应当支付相当于其个人月工资【叁】倍的违约金;属于重要不可替代岗位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所没有履行的剩余期限,乘以其个人月工资标准,向甲方支付损失赔偿金。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应当支付相当于其个人月工资【叁】倍的违约金;乙方利用所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或者造成甲方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公司保留移送司法机关的权利。

(三)因为乙方玩忽职守、或者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生产经营规程,直接造成甲方生产经营损失、或者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当足额赔偿。因此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时支付其【壹】个月工资标准的违约金。

(四)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成本和招收成本。每一次的培训成本如此计算:培训费+资料费+差旅费+其他用于培训的直接费用;经历多次培训的,各次累加计算。乙方与甲方另行签署的培训协议、服务期协议等协议,对违约责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在应当由乙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情形下,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从乙方所有应当从甲方获得的报酬或者利益中,首先扣除该等违约金和赔偿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以任何合法方式追索。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未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却又不执行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或者擅自离开甲方岗位或者同时为其他单位、个人工作的,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工资,并追究乙方的损失赔偿责任。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乙方现住址履行送达义务。乙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负有告知义务的一方承担。通知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进行。

第四十条 甲方应将有关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向乙方提供招聘简章或向乙方口头告知。乙方在本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视同已接受甲方告知的上述具体情况。

第四十一条甲方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视同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包括: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已仔细阅读上述规章制度并完全理解其含义。甲方在该劳动合同签订后新制定或修改的规章制度应当向乙方公示,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应当仔细阅读并自觉遵守。

双方签署下述协议的,亦为本合同的附件:

(一)【员工保密协议书】

(二)【竞业限制协议书】

(三)

第四十二条 双方进一步同意,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甲方通过其股东会、董事会和公司办公会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对《员工手册》及现有规章制度的修改,均是本合同的附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但是,甲方需要以如下方式之一予以公示:

(一)在办公区域张贴不少于10 日;

(二)在局域网内公布且存放可供查阅;

(三)以文本或电子文本的形式发放给乙方。

第四十三条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和将来可适用的法律或者本市地方法规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条款,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条款目的和本合同的宗旨。其中,所适用的法律或者本市地方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部分,该条款按有关规定修改。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 章) 乙方(签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高管劳动合同【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有效期至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与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岗位工作。

乙方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按照甲方关于该岗位的岗位职责描述及相应的考核制度执行。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在一个工作周期内(周/月/季/年),乙方经过考核达不到岗位职责的要求或者完不成本职工作任务的,视为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但因乙方工作性质导致乙方需要到其他地点履行劳动义务的,该地点也视为本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的劳动工时制为以下第(______)种:

(1)标准工作制;(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3)不定时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休息日为星期六和星期日,但因甲方生产经营所需,临时利用休息日工作的,甲方应当安排乙方调休。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需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六条乙方享有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并享有病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年休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制度按政府有关规定及公司规章执行。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第七条甲方的工资制度,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经营效益,在有条件的时候,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

第八条每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工资,如遇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则提前至至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前一个工作日支付。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

乙方的劳动报酬及劳动报酬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的《工资及绩效考核协议》进行约定,《工资及绩效考核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工作岗位发生变更的,劳动报酬也随之变更;

乙方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午餐,标准为元。

第十条若因经营需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甲方要求乙方加班加点的,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若乙方申请加班的,须经甲方批准后才能进行加班,未经甲方批准的,不视作加班,加班加点时间控制和工资结算按国家法律规定及甲方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因工作任务不足或其他非因乙方原因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甲方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不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

出现前款情形,乙方可以自愿解除本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互不承担补偿、赔偿、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参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与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工作规范,依法制订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促使乙方执行。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

甲方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订、修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双方在乙方承诺遵守该等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前提下达成本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应遵守公司的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违反规程和规范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坏、生产经营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九条乙方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商业机密和所有生产经营信息,乙方应避免个人利益与甲方利益之间发生冲突。乙方违反下列规定的,视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甲方可以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一)乙方不得成为与甲方有或可能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如客户)的主要股东或拥有相应利益者;不得担任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企业的董事、合伙人。

(二)乙方不得受雇于甲方的任何竞争对手,或担任竞争对手的承包商、顾问(无论是专职或兼职,无论是否获取报酬),或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成为甲方竞争对手。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受雇于甲方的顾客或担任其业务承包商、顾问或以其他方式与其业务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牵连。

(四)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提供或销售与甲方类似产品或服务。不得销售竞争对手的产品及服务或以任何方式支援或促销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

(五)乙方及其亲友与甲方业务往来时,应事先告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其亲友进行往来业务。除此,乙方应回避参与决定是否与其亲友进行业务往来。

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同时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

乙方从事甲方的工作岗位为高级管理者、重要技术岗位、保密岗位的,根据甲方的要求还应当签署关于竞业限制协议;

第二十一条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或劳动纪律,甲方有权依据规章制度,给予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如约履行的。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对方,逾期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三条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其它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

(二)双方同意,下述情形亦属于符合上款规定:

1、私自利用甲方资金、技术、设备、名誉等条件为他人或自身谋取利益的;或者将甲方的财产用于未被授权使用的目的;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或消极怠工,经甲方书面警告后仍不悔改的;

3、泄露或者利用公司商业机密的;或者未得到事先许可转移甲方的财产或者技术、业务情报;

4、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得甲方财物或者对甲方犯有欺诈行为的;本人或者协助他人虚构事实向甲方索取报酬或补偿的,从而侵占公司财物的;

5、未得到甲方的许可接受供货人或者客户不合理的财物;

6、乙方无法提供真实身份证明的,应聘或合同履行期间提供虚假的从业经历、资质或学历、身体状况,或是隐瞒与其他单位尚有未解除的劳动关系、未了结的劳动纠纷等情况的;或其他符合本合同第四十四条第2款规定情形的;

7、散布不利于团结、和谐社会言论,在公司内部拉帮结派的。

(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在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的代价下,即时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甲方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实施经济性裁员。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须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另行签订有服务期限协议、或者接受甲方培训或甲方安排的培训、或者掌握甲方重要技术情报、或者从事的是不能轻易替代的甲方岗位的,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但服务期限协议、培训协议等其他协议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劳动合同终止。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乙方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借用、租用、或以其他方式占有或控制的甲方公款、公物(如汽车、电脑、机器设备、工具、工装、文件、信用卡、客户名册等)归还甲方,对不能归还的公司信息资料进行销毁或作其他保密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但乙方须在7日内告知甲方应当转移的地点和方式,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甲方不予负责。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三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予支付,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延缓支付:

(一)乙方借用、租用甲方提供的公款、公物、技术资料等尚未还清的;

(二)对乙方的任职审计尚未结束的;

(三)应当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支付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

第三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除外);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以不低于本合同工资报酬标准要求继续聘用乙方,乙方不同意的;

(三)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双方约定的情形;

(五)其它依法不应给予补偿的情形。

第三十五条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下述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足额赔偿损失:

(一)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日的,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乙方平均月工资标准(下称"月工资")30日的违约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2款约定的条件的,应当支付相当于其个人月工资壹倍的违约金;属于重要不可替代岗位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所没有履行的剩余期限,乘以其个人月工资标准,向甲方支付损失赔偿金。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应当支付相当于其个人月工资壹倍的违约金;乙方利用所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或者造成甲方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公司保留移送司法机关的权利。

(三)因为乙方玩忽职守、或者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生产经营规程,直接造成甲方生产经营损失、或者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当足额赔偿。因此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时支付其壹个月工资标准的违约金。

(四)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成本和招收成本。每一次的培训成本如此计算:培训费+资料费+差旅费+其他用于培训的直接费用;经历多次培训的,各次累加计算。乙方与甲方另行签署的培训协议、服务期协议等协议,对违约责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在应当由乙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情形下,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从乙方所有应当从甲方获得的报酬或者利益中,首先扣除该等违约金和赔偿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以任何合法方式追索。

第三十七条乙方未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却又不执行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或者擅自离开甲方岗位或者同时为其他单位、个人工作的,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工资,并追究乙方的损失赔偿责任。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乙方现住址履行送达义务。乙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负有告知义务的一方承担。通知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进行。

第四十条甲方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视同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包括: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已仔细阅读上述规章制度并完全理解其含义。

甲方在该劳动合同签订后新制定或修改的规章制度应当向乙方公示,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应当仔细阅读并自觉遵守。

双方签署下述协议的,亦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一条双方进一步同意,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甲方通过其股东会、董事会和公司办公会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对《员工手册》及现有规章制度的修改,均是本合同的附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但是,甲方需要以如下方式之一予以公示:

(一)在办公区域张贴不少于10日;

(二)在局域网内公布且存放可供查阅;

(三)以文本或电子文本的形式发放给乙方。

第四十二条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和将来可适用的法律或者本市地方法规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条款,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条款目的和本合同的宗旨。其中,所适用的法律或者本市地方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部分,该条款按有关规定修改。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

(一)双方保证,本着诚信、平等的原则签署本合同;

(二)双方确认,下述情形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1、甲方安排的乙方工作内容属于《职业病防治法》认定的会产生职业病的工种,事先未予告知乙方的;

2、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与原单位尚未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者存在尚未了解的劳动争议、经济与法律纠纷,事先未予告知甲方的;

3、乙方所提交的学历、个人履历存在虚假陈述、或者伪造、变造的;

4、乙方隐瞒任何传染病史和重大疾病,或者任何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的;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范文参考]劳动合同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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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

1、根据本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就是说: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再次,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事由。所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指:(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如果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如果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更。(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4)客观方面的原因。这种客观原因的出现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这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变更。主要有:①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使得原来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失去意义。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②由于物价大幅度上升等客观经济情况变化致使劳动合同的履行会花费太大代价而失去经济上的价值。这是民法的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运用。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1) 概要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2)适用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1)概要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2)适用类型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注意以上每个条件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

3、经济性裁员(1)概要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2)适用情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3)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4)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5)经济性裁员的例外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20xx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月度合同推荐: 劳动合同(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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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技师、等级工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咸人社发〔20xx〕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xx年技师和等级工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核工种

1、技师: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电工、管道工、锅炉工、车工、钳工、农艺工、兽医防疫员、育苗工、造林工、中式烹调工、旅店服务员、广播电视值机员、护理员、药剂员、财会员、保管员共20个工种。

2、等级工: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员、农艺工、兽医防疫员、种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水暖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客房服务员、水土保持工、财会员、综合管理员、中药药剂员、西药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共23个工种。

二、 申报条件

1、技师:政治合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持有高级工证书,或者取得高级工证书满5年(取得高级工证书时间须符合当年报考条件);具有技工学校或高中(职高)以上文化程度。

2、等级工:工作年限20年并持有中级工证书,或者取得中级工证书满5年(取得中级工证书时间须符合当年报考条件),可申报高级工考核;工作年限10年并持有初级工证书,或者取得初级工证书满5年(取得初级工证书当年已转正定级)以上,可申报中级工;20xx年底前学徒实习期满和见习、试用期满,聘用合同制工勤人员,可申报初级工。

三、报名时间与程序

报名时间为5月4日至5月23日,逾期不予补报。

1、技师报名程序:本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后,统一组织填写《技师申报表》一式两份和《技师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提交高级工证书,近期同版免冠二寸照片5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等级工报名程序:申报参加等级工考核的人员,应统一填写《升等级申报表》一式两份和《升等级审批表》一式一份,近期同版免冠二寸照片4张,以及下一级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料由各单位于5月23日前专人统一报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股,办理报名手续,个人报名概不受理。

四、考核内容与考核成绩的评定

考核内容分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和实际操作技能,均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

技师:根据考试成绩民情况,由省工考办确定评审建档线,三门成绩均在60分以上且总分达到评审建档线者,方可提交技师考评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过关者颁发技师证书。 高级工:三门成绩均为60分以上且总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为合格。

中、初级工:三门成绩均为60分以上者为合格,其中一项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其合格成绩保留一年。

五、考试时间

技师、等级工:专业理论、职业道德考试时间7月17日,实际操作7月18日。各单位7

月10日后统一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股领取准考证。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能考核,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工勤技能人员的切身利益和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工勤技能人员的工资平衡关系,关系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工勤人员技能水平的充分发挥。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到不疏漏每一名够条件的工勤技能人员。

旬邑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O一O年五月四日

合同推荐: 个人劳动合同 月度范文精选


在不同的时期,我们看过不同的范文,学生多看一些范文对学习帮助很大,通过阅读范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表达能力。多阅读范文还能帮助我们加深阅读写作的认识,有哪些可以借鉴的优秀范文范文呢?下面是笔稿范文网小编帮大家编辑的《合同推荐: 个人劳动合同 月度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个月。

2、本合同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

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2、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2、乙方月工资标准为______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4、甲方于每月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或延至节日假满;以货币形式向乙方足额支付月实发奖金。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3、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3、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甲方经营的状况不佳或已经破产关闭;

(3)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八、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九、其他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

2、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依法执行新的法律、法规。

3、本合同自______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用工劳动合同范文


工作总结对工作上的我们有很大的帮助,能称得上范文的一定有某方面的优点值得!工作总结的几大要点你还不知道?下面的内容一定能带给你奇思妙想的灵感,一起来看看《用工劳动合同范文》这篇文章吧!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____________,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第三条 乙方工资为 元/月,工资每季度一发,并按完成的销售额度提成千分之十。

第四条 工作时间为春夏秋早上8:00---下午6:00,冬季为早上8:00---下午5:00.

第五条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应提前三个月说明,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

第六条 乙方在上班途中发生的各种安全责任人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好范文推荐 劳动合同之三


工作总结也是工作能力的体现,搜索工作总结也是一种学习路径。现在这方面的东西还是你工作上的难题?下面的内容一定能带给你奇思妙想的灵感,一起来看看《好范文推荐 劳动合同之三》这篇文章吧!

甲方:

经营地址:

乙方(受聘人员): 性别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期限内双方应自觉遵守和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签订条件:

受聘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可签订本劳动合同:

1)按公司规定已办理入职手续;

2)能胜任本职工作;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愿效忠本企业,愿为企业发展和个人发展不懈努力。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工作内容:

本合同受聘人员的工作岗位为 ,工作内容以岗位职责为基本要求。 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及受聘人员的能力、表现,调整受聘人员的岗位,受聘人员应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岗位工作内容及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劳动报酬:

公司实行月薪制。月薪额以招聘时确定的工资为起点,根据员工个人能力和贡献大小,以及公司经营效益进行调整。

本公司实行薪酬不公开制度,任何受聘人员谈论自己和询问他人薪酬都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公司发薪日期为次月中下旬,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本合同受聘人员起始月薪为: 。

第五条 保险和福利待遇:

对于受聘人员(转正后)公司负责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因此产生的意外伤害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员工自愿放弃缴纳保险的,公司给予员工每月保险费用支出,具体支付标准依据年度[员工手册]的相关条例。

后附

受聘人员的各种福利待遇依据员工手册执行。受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并完全接受。

第六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公司应为受聘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受聘人员在人身安全及身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第七条 教育培训:

聘用期间,公司将定期对受聘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专业知识、礼仪、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受聘人员应注重个人能力提高,充分利用公司提供的平台。

第八条 劳动纪律:

受聘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

受聘人员应遵守公司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受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利益 ;

受聘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试用期内,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违反公司文件通知、员工手册、企业制度、工作流程等手册的条款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的附件:

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3、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保险协议企业和员工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员工自愿放弃企业给缴纳的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由企业每月给员工保险支出,如出现各种问题,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与现企业无关。

特此证明!

员工本人签字: 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参考] 劳动合同如何写


学生时代,我们看过许多范文,一篇好的范文会让我们学到东西,通过阅读范文我们可以提高语言组织能力。多阅读范文对自己会有很大的帮助,那么,一份好的优秀范文要怎么写呢?以下是笔稿范文网(bijiaogao.com)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参考] 劳动合同如何写”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存入档案)

编号:

用工单位(甲方盖章):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通知书

(存入个人档案)

(此联由乙方签收或其他签收形式证

明收到后装入职工档案)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通知书

同志:

甲方 于 年 月 日与你(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因

乙方签收: 拒不签收原因:送达人签名: 送达人身份: 送达人身份证号: 送达证明人或单位签名(盖章):送达证明人身份: 送达证明人身份证号:解除、终止合同的原因:

送达时间: 年 月 日 时

抄送:仲裁办、保险局、就业局、医保局

甲方 于年 月 日与乙方 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编号),因 原因,根据 规定,于 年 月 日解除乙方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劳动行政 甲方(签章) 部门盖章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最新合同: 公司劳动合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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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 北京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代理人: 文化程度:

甲方地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本合同有限期限为年,即自月 日起,至日止。

3.其中试用期自年日起,至日止。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4.甲方聘用乙方,任公司规范、规程、流程等),督促乙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进行考核。

5.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决定对乙方劳动报酬的分配及发放形式,对乙方实施奖励、处分。

6.根据工作需要,变动乙方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

7.对乙方进行人事管理,乙方须遵守甲方各项人事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8.甲方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义务

9.甲方聘用乙方后,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的档案关系存放。社会保险金缴纳等事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劳保和福利。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12.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保用品。

13.为乙方提高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创造条件。

14.甲方依法履行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权利

15.享有按时领取报酬和享受劳保福利的权利。

16.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17.享有参加技术培训、参加工会活动、参与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等权利。

18.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

19.乙方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义务

20.遵守职业道德及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管理,恪守职责,积极敬业,做好本职工作。

21.诚实守信,维护公司利益,爱护公司财产,损坏或丢失公司财产要赔偿。

22.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

23.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均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24.乙方依法履行的其他义务。

三、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25.凡乙方执行甲方的任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创意文案,申请专利和著作版权的权利属于甲方。

26.凡参与甲方封闭性团队开发项目的人员,须在所参与的项目确定提案、客户签单或有结论后,方可调离。

27.乙方退职、退休、调动工作后三年之内做出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相关的策划方案,由甲方享有版权。

28.乙方在离开甲方后一年之内不得从事与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涉及相关的项目,否则应按反不正当竞争法承担相应法律责征。

29.乙穷离开甲方后,乙方应保守任职期间知悉的甲方内部的各种秘密,维护甲方商誉。

30.乙方从事策划、销售、市场或管理等关键岗位工作时,须根据甲方规定,签订《保密合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31.甲方执行标准工作制(特殊岗位例外)。乙方作为甲方职工每天工作作 小时。遇有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时,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但甲方应提供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二)休假

32.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休息及休假。具体内容参照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

(三)劳动条件

3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条件和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

34.甲方应建立安全项目操作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伤亡事故处理制度。

35. 甲方定期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6.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作业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劳动报酬

37.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结合本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向乙方提供劳动报酬。在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时,甲方应于每月 日以前,以现金形式根据对向乙方的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资 元。如甲方统一调整发薪时间,则相应按照新规定执行。

38.甲方可以根据其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9.乙方取得劳动报酬后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中个人缴纳部分。

40.员工每月薪酬的异议期为发放日起30日内。过期视为无异议。

六、保险福利待遇

41.甲方按国家规定按时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各类社会保险手续按有关规定转移。

4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相关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医疗待遇和保险福利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43.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北京市及甲方标准执行。

44.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

45.乙方在聘任期内,应服从甲方劳动纪律规定及工作岗位要求,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当月(年)工作任务;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4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如本合同条款与甲方新规章制度相抵触,乙方同意服从国家新规定和甲方新规章制度。

47.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制裁等处罚,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 变更

48.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应变更相应内容。

49.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二) 解除

50.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以下录用条件中任何一项的:

① 乙方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离职材料、教育学历、个人简历、婚姻状况及生育状况、体检证明等)中有虚假的。

② 乙方出现任何影响工作的病症(精神病、传染病等),不能保证正常工作的。

③ 乙方如有吸毒、斗殴等各种劣迹的。

④ 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内容、工作指标、工作任务的。

⑤ 乙方未能达到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岗位标准的。

⑥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及岗位考核项目中所涉及的严重违纪项的。

(2) 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即出现甲方规章制度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或有违法乱纪行为;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或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的。

(5) 损害甲方企业形象和名誉的,即由于个人原因果计被客户投诉达三次的。

(6) 偷窃甲方或他人财务的。

5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2)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4) 乙方所在部门亏损,无法继续经营或已经解体,而甲方无其他合适岗位可以安排乙方工作。

53.乙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在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 在试用期内的需提前第三天通知;

(2)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3)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 甲方未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3)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北京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4) 乙方享受法定探亲假期间;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55.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必需遵守以下约定方可离职:

(1) 凡掌握甲方长期、固定、较大客户的人员(乙方),须在客户完全交接给继任者后,方可离职:

(2) 对甲方利益有较大影响的其他人员(乙方),须在甲方的利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后,方可离职。

(三)终止

5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合同即行终止:

(1)合同期满且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签协议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5)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四)续订

57.合同到期时,经协商同意双方可以继续劳动关系,届时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乙方在规定的医疗期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合同届满时,甲方应当将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续订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

(五)解除、终止的注意事项

58.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乙方应向甲方交回甲方发放的证件(如工作证、出入证等),归还甲方交其使用的生活物品、工作设备、物品(包括住房、汽车、手机、计算机、电话、资料、钥匙、设备等)及其他物品。

九、违约责任

59.甲方依据本合同第52条、第53条2、3、4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依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月基本工资计算:离职前12个月的月度工资的平均值)。

60.甲方根据本合同第50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甲方应当依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61.乙方因公派出国工作或研修,应遵守有关规定(出国工作协议),否则应按规定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62.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如果乙方立即停止泄密,积极阻止泄密范围扩大,甲方将酌情减少乙方损害赔偿数额:如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则应赔偿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给予乙方行政处分、经济制裁和其他惩罚。

十、劳动争议处理

63.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6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65.本合同条款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66.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由甲方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监督执行。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6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声明:

(1) 甲、乙双方在签约前均己仔细阅读过上述文件。

(2) 作为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无任何未完结之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

甲方: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双方友好协商,就合同未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范例参考]劳动合同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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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指导:《劳动合同法》给企业带来的十大变化

1.如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同意续签而单位不同意续签的,单位应当支付补偿金(赔偿标准中的月工资不超过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获得赔偿金(补偿金的两倍)。

3.自20xx年1月1日起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续订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订立有固定期限的除外)。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一年内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7.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两个月的试用期。

8.培训前提下约定服务期时,限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违反服务期违约金按服务年限分摊,总额不超过培训费用。

9.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编者:应当包括工伤待遇)。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竞业禁止期限最长为二年,补偿金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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