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职业病工作总结集合4篇

发表时间:2022-04-10

职业病防治院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与工作是相辅相成的,优秀的工作总结具有一定的结构形式。你想写好自己的工作总计是嘛?2022年最新范文《【精华】职业病工作总结集合4篇》带给大家!

职业病工作总结【篇一】

我镇防保站在市卫生局,监督所行政的领导下,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职责要求,参照20xx年市、卫生局及监督所的目标工作任务,我镇以加大职业卫生宣传力度和监督执法力度为重点,通过全镇防保人员同志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进一步促进了我镇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现将本年度职业卫生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活动

1、《职业病防治法》经常性宣贯活动年初以来,我们结合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企业应当履行的职责,至今止已对2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宣传,共向其发放宣传手册10余本。同时积极向生产现场作业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现场向工人发放了宣传资料200百余份,对提高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及法律意识起到了较大作用。全年来,同时每期监督信息均向安监、等部门发送,以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从反馈的信息看,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以“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悬挂宣传标语2条、职业病防治宣传挂图2幅,制作宣传展板2张,发放宣传资料12种共50多份,并设置了职业健康咨询台等。

(二)、职业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1、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今年初我镇防保站向各有关用人单位下发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并应认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至今止,共对2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卫生执法监督检查。我镇企业普遍对《职业病防治法》贯彻执行较差:所查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皆未实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制度,多数企业未对有害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2、职业卫生监测工作

本年度的职业卫生监测工作主要是针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选择部分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具有代表性的作业点进行现场监督检测。至今止共对2家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监测,通过监测发现我镇企业职业病危害依然十分严重,其职业病危害治理措施急需加强。

二、主要经验和教训

1、坚持原则,和谐执法由于《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时间较短,法律责任较重,行政处罚起点较高,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又非常普遍,同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尚未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其具体实施处罚存在着一定难度。因此我们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在坚持原则的同时,和谐执法,即充分考虑企业的困难及现状,酌情处罚,既达到处罚教育的目的,又使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坚持“宣传先行,处罚跟进”两手抓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改变执法模式,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即具体在监督执法工作中坚持“宣传先行,处罚跟进”两手抓,事实证明该工作方法是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的一种有效手段。

3、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尚在起步阶段,其执法工作应循序渐进,因此加大对部分影响较大的大中型企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尚待时日,同时不能片面听取企业为其违法行为寻找托词所强调的客观困难,如企业经济困难、工人流动性大等等,即不能因此而迁就、松懈执法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目前我镇职业病防治监管力量薄弱,全镇从事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的仅有2人,而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有近多家,事实上每年仅有半年时间从事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使绝大部分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不能监管到位,使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率常年处于较低水平,因而未能形成较大的执法声势和氛围,且由于近年来用人单位大量使用临时工、农民工,而该部分工人流动性较大,给职能部门监管带来了较大难度,因此,仅靠现有的职业卫生监管力量难以做好该项工作。同时由于我区经济相对落后,政府对重点企业、外来企业实行保护政策、片面强调维护发展环境,客观上阻碍了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执法力度。

今后我们仍将继续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努力提高对用人单位、特别是板材厂,甲醛厂行业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的监督率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力争使我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职业病工作总结(篇二)

20xx年已经过去。回顾过去的一年,职业卫生科从10月份开始配备了专业的管理队伍,建立了相关的规章制度,煤矿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逐步迈上了常态化管理轨道;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的工作有成绩,但是离上级监管机构和相关文件的要求还有差距。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和明年的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1、20xx年10月份公司下文成立了职业卫生科,明确了专职管理人员。为矿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走上常态化管理轨道奠定了基础。

2、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职业卫生科编制了矿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晋城粉尘检测中心对我矿的粉尘含量进行了定期检测工作。

3、购进了两台粉尘采样仪,仪器在晋城煤矿高新技术服务中心鉴定后到晋城煤矿粉尘检测中心已经备案。已经具备矿井定期粉尘采样条件。

4、完成了矿井职业卫生预评价编制工作,现已上报到晋城市煤炭局审核。

5、开始了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建档工作。

6、完成了职业健康体检及职业病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二、20xx年工作计划

1、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构。

2、完善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规范管理。

3、完成职业卫生预评价和安全防护设施专篇的编制及审核报批工作。

4、按时完成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5、按时进行粉尘采样送检。

6、按照培训计划对职工进行岗前和岗中职业危害防护培训。

7、及时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病情况汇总上报。

职业病工作总结【篇三】

为落实《关于开展20xx年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天津市卫生监督所研究制定了我市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刷宣传材料,要求各区县对宣传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地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在宣传周期间,参加了由市卫计委、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主持,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天津市健康教育所、天津市职防院承办的大型《职业病防治法》宣传义诊活动。选派了职业病防治专业方面的专家为参加咨询的劳动者现场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画、册,折页等宣传材料并进行了现场答疑咨询、回答社会普通关心的有关问题。同时还就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卫生标准、职业健康体检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等方面进行了宣传讲解。

各区县卫生监督所深入人员密集区、深入企业,答疑解惑选择了职业病危害严重,劳动者较为集中的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宣传,在企业拉横幅、立展牌、发材料、解答疑,普及了职业病防治知识,促进了劳动者的自我防范意识,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职业病防治专业方面的专家为参加咨询的劳动者现场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画、册,折页等宣传材料并进行了现场答疑咨询、回答社会普通关心的有关问题。同时还就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卫生标准、职业健康体检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等方面进行了宣传讲解。宁河县、静海县、西青区等区县组织业务骨干及专业技术人员深入重点企业对农民工进行免费义诊和职业健康检查,受到企业特别是农民工的普遍欢迎。红桥区、津南区结合宣传活动深入企业实地宣传,与企业开展座谈,并就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和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在促进提升企业在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上达成了一定的共识,指导企业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遵章守法,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活动期间各区(县)相关领导也参加了宣传活动,并亲临现场向过往行人和前来咨询的劳动者耐心解答各种职业病防治和相关维权法律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职业病防治法》,懂得了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健康和维护自己的健康权益。

本次宣传活动,共举行新闻发布活动6次,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道12次,公益广告播出时间14天;深入企业宣传198次;现场咨询80余次,咨询人数约为3897人次;举办培训班16次,培训1886人次;出动宣传车193辆次,张贴宣传画5000张,悬挂宣传布标近60余幅,展出宣传展牌180余块,共发放宣传材料109528份。

“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期一周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现已结束,通过宣传活动,增强了企业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了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注程度。

职业病工作总结【篇四】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履行法定职责,20xx年主要开展工作如下:

一、完善规章标准,编制专项规划

国家卫生计生委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职业病防治法》,组织修订相关部门规章。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编制《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xx年)》,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引领各地做好“十三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了到20xx年职业病防治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指标,明确了主要任务及实施举措。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职业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规划》,修改完善了《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条例》草案。提高职业卫生标准、放射卫生标准和职业健康技术标准的效率和质量,制定了《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等7项职业健康技术标准。

1 配合修订了《职业病防治法》;

2 编制《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xx年)》;

3 制定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职业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规划》(安监总局);

4 修改完善了《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条例》草案(安监总局,还未颁布);

5 制定了:

AQ/T4274-20xx 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

AQ/T4275-20xx 家具制造业手动喷漆房通风设施技术规程

AQ/T4276-20xx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

AQ/T4277-20xx 隧道运营场所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T4278-20xx 水泥生产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细则

AQ/T4279-20xx 汽车制造业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细则

AQ/T4280-20xx 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细则

等7项职业健康技术标准(安监总局)。

二、提高服务水平,维护健康权益

国家卫生计生委继续加强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和服务体系建设,举办两期全国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管理培训班,不断提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服务水平,确保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方便优质的职业卫生服务。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10个部门出台了《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简化诊断程序,强化全流程规范管理,方便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服务,切实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和相关权益。

1 两期培训班(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卫计委)。

2 出台《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1、着力加强农民工尘肺病源头治理。

各地主动关闭粉尘危害严重、不具备防治条件的小矿山、小水泥、小冶金、小陶瓷、小石材加工等企业。要建立粉尘危害企业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企业坚决予以曝光。

2、大力推进农民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内容与常规要求没特殊点]。

3、认真做好尘肺病诊断鉴定和医疗救治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监管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针对当前农民工尘肺病诊断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研究制订具体办法,简化诊断程序,缩短诊断时间,切实解决农民工尘肺病诊断的实际困难。对诊断有争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

[简化诊断程序好像还都没出台,其余内容与常规要求没特殊点]

4、有效保障符合条件的尘肺病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未参保尘肺病农民工,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其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先行支付,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用人单位追偿。

[其余内容与常规要求没特殊点]

5、切实解决特困尘肺病农民工医疗和生活问题。

未参加工伤保险,且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尘肺病病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相应待遇,并可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各地要落实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农民工纳入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上述保障制度仍不能解决医疗救治问题的,要采取多种措施,使其获得医疗救治。各级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农民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对尘肺病农民工遭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应当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各地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为尘肺病农民工献爱心、送温暖,逐步形成政府救助与社会关爱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共同解决尘肺病农民工的生活困难。

6、全力维护尘肺病农民工职业健康权益。

[内容与常规要求没特殊点]。

7、全面强化政府落实责任。

[内容与常规要求没特殊点]。

三、强化监督执法,查处违法行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积极指导和推动做好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20xx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共监督检查用人单位395289家,下达执法文书284523份,行政处罚10487万元,较20xx年分别增长6.0%、6.3%、77.7%。对6个省的39家建设单位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358项,下发了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并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予以整改。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并责成有关省市依法严肃处理。

处罚力度大幅度增强(安监)。

四、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源头防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对15个省(区、市)进行督导,起草下发《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要点》,为各地开展监督检查提供了依据。以尘毒危害严重的企业为重点,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治理。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粉尘和化学毒物危害状况抽样调查,共抽查32个省级单位118个县(市、区)的29351家工业企业,涉及劳动者2815088人,形成了《工业企业粉尘和化学毒物危害状况抽样调查报告》。

专项整治: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效果显著(安监)。

五、加强监测报告,履行防治职责

国家卫生计生委继续做好职业病报告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职业病报告质量和时效性,组织编写《职业病报告信息管理规范》。进一步推进中央转移支付职业病防治项目,开展重点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等三项监测工作,对工作效果施行量化考核,组织省份间交叉督导检查。组织支持西藏自治区开展放射卫生监测工作,帮助西藏弥补了工作空白。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目前全国共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3497家,职业病诊断机构580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209家。BIjIAOGaO.cOm

1 编制《职业病报告信息管理规范》(卫计委)。

2 开展重点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等三项监测工作,支持西藏自治区开展放射卫生监测工作(卫计委)。

3 目前(20xx年年底?)全国共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3497家,职业病诊断机构580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209家(安监、卫计委)。

六、广泛开展宣传,推动健康促进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通知。各地以“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为主题,出动宣传人员7万余人次,举办研讨会、报告会、知识讲座等9000余场,参加现场咨询213.4万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437万余份。制作下发《〈职业病防治法〉系列宣传光盘(20xx年)》5000套,在《人民日报》《中国安全生产报》刊发10个专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推动“中国职业健康”微信平台建设,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培训职业健康监管人员21788人次,组织培训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122万人次,培训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1259万人次。国家卫生计生委积极拓展职业健康管理内涵,搭载健康城市平台,推动健康企业建设,编制相关指导文件。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做了很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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