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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承包方式: 四、工程内容:金额合计(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注:工程量以最终实际面积为准,附加层按同等价格计算。 五、质量要求:
1、材料要求: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齐全,现场按国家现行标准抽检合格。
2、施工要求:屋面防水达到GB50207-20xx规范要求,地下防水达到GB50208-20xx规范要求。
3、保修期方免费维修,若非施工质量因素(如在防水层上安装、打洞、接管等)出现渗漏,乙方不承担维修责任,但可协助甲方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工期:
注:若遇以下情况,工期可顺延:A、露天施工,遇雨顺延;B、土建方不能及时提交符合防水施工要求的基面;C、甲方未按合同及时付款;D、工程设计变更;E、交叉施工作业影响;F、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其它情况。
七、支付条款:
八、验收办法:
工程完工二日内甲方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逾期则视为合格。 九、派驻现场代表:甲方: ;乙方: 。 十、安全事故处理:
1、甲、乙双方认真的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律、法规及建设部、成都市政府、市建委颁发的有关规定。
2、对乙方使用的各类机械、脚手架及防护措施,双方由指定的负责人做好交接工作,并作好记录存查。
3、属于甲、乙方各自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由甲、乙方各自承担;属于甲、乙双方都有责任的,按各自的责任大小协商共同承担。
十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图纸或设计变更资料壹份;
2、负责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水施工基面,如局部基面需要处理,提供基面处理材料(水泥、砂等);
3、提供垂直运输设备;
4、负责提供库房、工人住房、施工照明、电、水、工架等; 5、负责施工安排、进度控制、质量检查、组织竣工交验; 6、配合乙方对防水施工完成的工作面进行保护;
7、乙方工人进驻甲方施工现场后,甲方应对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社会治安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传达,并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乙方责任:
1、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2、严格按设计图纸规范要求及《施工方案》、及合同规定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和交工;
3、《施工方案》由乙方提供给甲方有关单位审批; 4、提供甲方所需材料的相关资料; 5、做好对防水施工完成的工作面的保护; 6、做好闭水试验及验收工作。 十三、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因违反合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应给予赔偿;
2、甲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支付条款”付款,须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3、乙方不按“施工方案”、合同规定施工,造成的一切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因此而影响工程进度的向甲方赔偿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十四、签定地点: 十五、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可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合同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其它:该项工程全款必须以转账形式打入乙方公司指定账户。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大棚合同【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彩钢瓦房制作安装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内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工程概况:民用彩钢瓦房制作安装。
3、每层四道窗子等由焊条焊接固定(彩钢瓦、顶瓦、墙瓦)。
4、开工日期: 年月 日。竣工日期:年 月日。
二、构建制作安装要求:
1、固定彩钢瓦用自钻螺丝固定,其他焊接固定。
2、层高:瓦板面到楼板面高度为270cm。
三、价格及结算方式:
1、按照上述要求制作安装,包工包料价格为/㎡,此价格包括材料、生产、制作、安装、运输、人工等所有费用。
2、结算方式:以实际工程面积瓦边到瓦边的'合格成品,也就是实际楼板面积× 元/㎡为总工程款进行结算。(注:以竣工面积为准)。
四、付款方式
1、材料进入工地付一半订金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该订金最终抵充为工程款。
2、总工程完工后经检验合格后,除质量保证金外一次性付清尾款,不拖欠。
五、安全生产管理:乙方必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以便进行安全生产安装施工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责任:保证国家正常提供的水电畅通及协助乙方协调各种关系。
七、完工后两年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乙方必须进行修缮,如果是人为的乙方概不负责。如果甲方以克观原因或不正当理由刁难保证金概不退还,乙方有权将房子拆走。
八、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有争议或干扰,双方本着有善友好的协商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则可以向甲方住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一份共二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大棚合同【篇3】
温室大棚租赁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大棚温室,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双方基本信息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物品
1.1租赁物品: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大棚温室租赁给乙方。
1.2租赁物品的数量:共有______栋大棚温室。
1.3租赁物品的用途:乙方应将租赁的大棚温室用于农业生产。
1.4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2.1租金:乙方应按照每年______元/栋的租金支付给甲方,总租金为______元。
2.2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每______个月支付一次租金的方式,在支付租金期限前______天将租金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按照约定的租金收取乙方租金;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租赁大棚温室的用途;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支付租金。
3.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保证大棚温室的正常使用;
(2)甲方应保证大棚温室内的设备、设施完好;
(3)甲方应提供乙方在大棚温室内的农业生产服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照约定的租金支付给甲方;
(2)乙方有权使用租赁的大棚温室;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大棚温室内的农业生产服务。
4.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
(2)乙方应保护大棚温室内的设施、设备;
(3)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大棚温室。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5.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解除。
5.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乙方丧失经营能力的;
(3)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大棚温室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7.2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约定使用大棚温室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8.2若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9.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棚合同【篇4】
出售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现达成如下购买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四川省峨边县东风区棚户区改造房屋 栋 单元 楼 (以房屋产权证面积为准),出售给乙方,乙方经实地察看,对甲方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地产。
二、该房屋是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甲方与四川省川南林业局签订的《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协议书》编号 。)因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还未办下来,所以甲方必须保证将此房的产权手续办理完毕结。
三、甲乙双方协定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已于20xx年12月30日一次性付清所有房款。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按市场价房款的两倍赔偿。
五、产权办理,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移转,提供相关证件,如甲方未提供证件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办理产权移转手续,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办理上述房屋产权移转手贯所需缴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交房时必须帮助乙方顺利拿到钥匙。办理双证时,甲方必须协助办理。
六、违约责任:以上责权,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任何一方违约,按市场价房款的两倍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按照国家有关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办理。过户时,甲方无条件提供一切手续,协助办理过户。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即具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须全面履行该合同所规定权力和义务,当协议造成违约时由违约方的签字人承担违约责任。
甲 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大棚合同【篇5】
大棚经营权流转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址:
乙方(流入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址:
农村产权交易机构交易鉴证书编号: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合肥市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土地经营权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流转(租赁)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 组的 亩土地(详见下表)经营权流转(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流转土地的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
流转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类
地力等级
四至界限
面积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东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计(大写) 亩,(小写) 亩
注:地类指流转前土地利用类型,可分为水田、旱地、水浇地、果园、茶园、其他等;地力等级评定执行农业部《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标准》(NY/T 309—1996),分一~十级。
第二条 流转(租赁)期限
土地流转(租赁)期限为 年,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年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第三条 流转(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现金形式支付
1、第一年流转价款为人民币 元,以后递增方式及比例为 。
2、本合同签订10 天内乙方向甲方(或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一次性支付土地流转价款,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当年度的流转价款。
(二)实物(稻谷)折现形式支付
1、流转价款为每年每亩 斤稻谷(稻谷等级),以后递增方式及比例为 。
2、本合同签订10 天内乙方向甲方(或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一次性支付土地流转流转价款,以当年同等级稻谷最低收购价为准折以现金兑付,以后每年__月__日为兑付日,以兑付日的稻谷市场价或当年稻谷最低收购价为准折以现金支付当年度的流转价款。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乙方收回土地经营权。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租赁)土地,制止乙方损坏流转(租赁)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土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开展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5、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土地。
7、租赁期满或终止10日内,及时向甲方交还流转(租赁)土地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经营权,乙方应清理承包土地上的所建设施,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前由乙方将地上作物自行处置完毕,将土地整平后交给甲方,如甲方提出要求保留设施的除外。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
(三)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家庭承包期限,超过的时间无效。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5、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的;
3、在基本农田上挖塘栽树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行为的;
4、破坏、污染、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的;
5、逾期未交纳土地流转流转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土地或以流转土地经营权进行抵押担保的;
7、经营状况显著恶化,合同无法履行的。
六、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
2、乙方按公告约定向甲方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用于支付乙方因中途退出拖欠的农户流转价款、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处罚金和乙方对土地从事掠夺性经营损坏地质的补偿等,不足支付的依照法律途径解决。租赁合同期满且无违约违规行为的,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流转(租赁)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经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一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
附件6: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出租方(甲方):
房屋承租方(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
房屋座落于间 数
建筑面积 ㎡2 租赁用途
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若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年整。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房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乙方应在接收房屋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如乙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乙方(不计息);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房屋租金、交纳方式、交纳时间
(一)首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递增情况
。
(二)乙方将租金缴至甲方指定的账号,或按双方书面商定的方式进行支付。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乙方。
(三)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首期租金,计:(¥元),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 日前向甲方支付。
第五条:房屋交付
1、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应于 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租赁终止时间进行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
3、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六条:房屋收回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归还甲方。
2、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乙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3、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4、甲乙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上签字,甲方收回房屋。
第七条:装修改造
1、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甲方与相临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2、如乙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乙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3、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据。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理经营证照所需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3、甲方对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
4、甲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4、乙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甲方及上级部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6、如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乙方须书面告之甲方。
乙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其他业主以及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甲方的权益。
7、租赁期内如甲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
8、合同到期前,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参加新一轮的房屋招租竞标,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二)因甲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对乙方装修部分在进行专项评估后进行补偿。
(三)因乙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赁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乙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甲方对于乙方承租期间的装修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如果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对于房屋的装修部分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偿款为乙方所得: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房屋所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乙方限期清场搬离,此类情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承租期间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不进行任何补偿:
1、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的,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3、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处理好邻里关系导致甲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每延迟一天应按元/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金(或按延迟的时间对租赁期限做相等的顺延)。
2、甲方未及时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维修、维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甲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4、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甲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乙方还须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复原。
3、租赁期内,乙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剩余租期总租金的%。
4、租赁期内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5、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清场并返还甲方房屋的,除须按最后一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 ***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6、乙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缴纳。
第十三条:乙方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乙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行为,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并报合肥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备案。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相关部门备案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代理人:代理人:
地址:(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 日 年月 日
合肥市农村水面经营权流转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住址: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住址:
农村产权交易机构交易鉴证书编号: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合肥市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水面经营权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流转(租赁)水面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组的亩水面(详见下表)经营权流转(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水面经营权用途:
禁止事项:
第二条流转(租赁)期限
水面经营权流转(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水面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水面交付乙方。
第三条流转(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1、第一年流转价款为人民币元,以后递增方式及比例为。
2、本合同签订10 天内乙方向甲方(或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一次性支付本年全年水面经营权流转租金,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当年度的流转价款。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水面经营权流转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乙方收回水面经营权。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租赁)水面,制止乙方损坏流转(租赁)水面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流转水面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水面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承租人在平时养殖经营管理中要文明管理,合法经营。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水面,不得给水面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破坏原有水库梗,确保农户生产生活用水。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5、流转期间水面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水面。
7、租赁期满,及时向甲方交还流转(租赁)水面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水面,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水面的经营权,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但需按照当时的水面经营权流转政策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
(三)水面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家庭承包期限,超过的时间无效。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5、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水面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水面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水面的;
2、搞非农建设的;
4、破坏、污染水面的;
5、逾期未交纳水面经营权流转租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水面或以流转水面经营权进行抵押担保的;
7、经营状况显著恶化,合同无法履行的。
六、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水面,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水面,改变水面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水面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管理部门备案。
2、乙方自合同签订10日内,向乡镇(街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缴纳风险保障金 元,用于支付乙方因中途退出拖欠的农户租金、乙方擅自改变水面用途的处罚金等,不足支付的依照法律途径解决。租赁合同期满且无违约违规行为的,返还乙方风险保障金本息。
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流转(租赁)水面所在地的农村水面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经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一份、农村水面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
附件6:
合肥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参照安徽省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址:
乙方(流入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址:
农村产权交易机构交易鉴证书编号: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合肥市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土地经营权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流转(租赁)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 组的 亩土地(详见下表)经营权流转(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流转土地的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
流转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类
地力等级
四至界限
面积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东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计(大写) 亩,(小写) 亩
注:地类指流转前土地利用类型,可分为水田、旱地、水浇地、果园、茶园、其他等;地力等级评定执行农业部《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标准》(NY/T 309—1996),分一~十级。
第二条 流转(租赁)期限
土地流转(租赁)期限为 年,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年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第三条 流转(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现金形式支付
1、第一年流转价款为人民币 元,以后递增方式及比例为 。
2、本合同签订10 天内乙方向甲方(或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一次性支付土地流转价款,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当年度的流转价款。
(二)实物(稻谷)折现形式支付
1、流转价款为每年每亩 斤稻谷(稻谷等级),以后递增方式及比例为 。
2、本合同签订10 天内乙方向甲方(或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一次性支付土地流转流转价款,以当年同等级稻谷最低收购价为准折以现金兑付,以后每年__月__日为兑付日,以兑付日的稻谷市场价或当年稻谷最低收购价为准折以现金支付当年度的流转价款。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乙方收回土地经营权。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租赁)土地,制止乙方损坏流转(租赁)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土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开展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5、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土地。
7、租赁期满或终止10日内,及时向甲方交还流转(租赁)土地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经营权,乙方应清理承包土地上的所建设施,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前由乙方将地上作物自行处置完毕,将土地整平后交给甲方,如甲方提出要求保留设施的除外。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
(三)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家庭承包期限,超过的时间无效。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5、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的;
3、在基本农田上挖塘栽树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行为的;
4、破坏、污染、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的;
5、逾期未交纳土地流转流转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土地或以流转土地经营权进行抵押担保的;
7、经营状况显著恶化,合同无法履行的。
六、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
2、乙方按公告约定向甲方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用于支付乙方因中途退出拖欠的农户流转价款、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处罚金和乙方对土地从事掠夺性经营损坏地质的补偿等,不足支付的依照法律途径解决。租赁合同期满且无违约违规行为的,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流转(租赁)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经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一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
资产转让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意向受让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资产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相关描述: 。
转让标的详细情况见XXXXXXXXXXXXXX出具的XXXXXXXX号《评估报告》。
第二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对转让标的拥有有效的处分权;
(二)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三)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四)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没有违反对甲方已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
(五)给予一切合理及必要的协助,以完成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所需的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变更。
第三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二)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第四条 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
(一)转让价格:
甲方将转让标的以人民币 元(大写,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二)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须自《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开户银行:光大银行阜南路支行;账号76700188004098682)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第五条 转让标的交割事项
(一)转让标的以现场现状移交;
(二)自转让价款全部汇入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第六条 转让税费的承担
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产权转让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合同风险及任何问题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因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二)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因甲方责任造成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配合乙方办理资产交接接手续的,乙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最后的期限次日起按累计已付款金额每日的标准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至资产实际交付之日止。若甲方逾期超过(个月)仍未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违约金万元。
(三)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甲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次日起按逾期金额每日 的标准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若乙方逾期超过( 个月)内仍未按照合同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 万元。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并报合肥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留存2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 日
大棚合同【篇6】
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温室大棚的合法所有者,同意将其中的温室大棚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按照约定的条件支付租金,并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和使用该温室大棚。现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物品
1.1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温室大棚租赁给乙方使用。
1.2乙方同意按照约定的条件支付租金,并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和使用该温室大棚。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若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可续租。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3.1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租金支付条件支付租金。
3.2租金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
3.3乙方应在租赁期开始前一次性支付租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有权按照约定的条件收取租金。
4.2甲方有义务确保温室大棚的正常使用,并提供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4.3甲方有义务在租赁期满时将温室大棚归还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有权使用温室大棚,并按照约定的用途进行经营。
5.2乙方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条件支付租金。
5.3乙方有义务在租赁期满时将温室大棚归还给甲方。
5.4乙方有义务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和使用温室大棚。
第六条协议的修改和终止
6.1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6.2在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租赁后,乙方应将温室大棚归还给甲方。
6.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争议解决
7.1对于因执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如果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则应提交给____(指定法院)解决。
7.3在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非争议条款。
以上条款经双方认真阅读,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棚合同【篇7】
标题:温室大棚租赁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温室大棚的所有者,乙方需要租赁该温室大棚,以进行种植、养殖等相关活动,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物品
甲方同意将以下温室大棚租赁给乙方使用:
1.温室大棚数量:____个
2.温室大棚种类:____(例如,单层温室、双层温室等)
3.温室大棚位置:____
4.温室大棚面积:____平方米
5.温室大棚使用用途:____(如种植蔬菜、养殖花卉等)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将温室大棚归还给甲方,如需续租,应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协议。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每个温室大棚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
2.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季度付款,每个季度结束前10天内支付下一季度的租金。
3.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四、损害赔偿
在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导致的温室大棚设备损坏、植株死亡等直接或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
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条款
1.保密条款: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情况,双方均应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2.协议变更:本协议签订后,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3.法律适用与管辖: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