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通知合集

发表时间:2024-01-06

安全施工通知。

和笔稿范文网小编一起来探索关于“安全施工通知”的内容吧。在处理日常事务时,公告通知就像我们每天遇到的“老朋友”一样。公告通知能够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了解工作的核心目标和进展阶段。相信通过阅读这篇文章,您对某些问题将会有更加深入的理解!

安全施工通知(篇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13〕1号)、《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xx〕5号)等文件精神,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工程实际,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切实加强我县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安全施工通知(篇2)

各市分公司:

目前雨季来临,为进一步做好防洪减灾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各分公司务必做好雨季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措施,现就做好雨季施工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完善预案工程施工要坚持:“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要充分估计长时间下雨及暴雨可能带来次生灾害的严重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做好应急准备措施。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信息畅通和指挥及时。

二、加强隐患排查,切实做好防范(一)防雷电1.雷雨季节要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提前做好防雨、防雷准备和措施;2.雷雨时最好留在室内,关好门窗;在野外无法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内时,要将手表、眼镜等金属物品摘掉,千万不要在离电源、大树、电杆较近的地方避雨;3.千万不要在山顶、楼顶、塔上等高处停留、作业、尽量降低身体的高度,以减少直接雷击的危险;4.在空旷场地不宜打伞,不宜把金属工具、制品等扛在肩上;双脚要尽量靠近,与地面接触越小愈好,以减少“跨步电压”;5.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建筑物避雷带等易带电设备或其它类似金属装置。不要从事高空、栅栏、电话或输电线、管道或建筑钢材等安装工作。6.及铁轨附近,切勿站立于山顶、楼顶上或接近导电性高的物体。(二)防暴雨、山洪、地质灾害1.雨季要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防护准备;2.暴雨时要远离沟渠、河道、桥梁,以防山洪暴发躲避不及;远离容易塌方、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之地,以防造成人身伤害。临时帐篷不要搭建在河道、沟槽、山顶、悬崖边缘或根部以及容易产生滑坡、塌方的地段。3.基础坑内、井下作业时,要做好防护措施,以防塌方,造成人身伤害。桩基施工遇到雨天应覆盖井口,以防雨水进入,造成安全隐患。4.雨季应做好工程物资的存放工作,防止工程物资受潮、损坏,影响工程施工或质量。5.雨天要注意行车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安全施工通知(篇3)

全体同学:

为了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学院决定在原图书馆的位置上新建一座27号学生公寓。这个公寓的建筑面积是11025平方米,共有6层楼。预计将于2022年2月中旬开始施工,预计将于同年的9月完工。目前,该建筑已经进入全面施工阶段。以下是有关情况的详细说明:

第一,为确保校园施工期间交通安全顺畅,特别提醒大家注意以下事项:首先,施工期间将有大型车辆进出校园,请大家提前做好规划,避免在车辆行驶路线上停留或穿行。其次,施工场地空间有限,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尤其是步行、骑行和驾车的同学们,务必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最后,感谢大家的配合和支持,让我们一起共同维护校园安全与秩序!BiJiaoGAO.cOm

第二,为了保障大家的安全,请所有同学不要接近施工区域,切勿越过防护栏进入施工现场,未经许可请勿观看或逗留。

第三,施工期间外来人员繁杂,请广大同学切实注意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妥善保存好贵重物品。

第四,为保障同学们正常的学习生活,学院已对施工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正常施工时间定为:早6:00-晚22:30.若遇特殊情况,如施工停水、停电等,学院将会及时与施工单位协调,尽量避免并提前通知大家。

第五,我们会尽量避免在夜间进行施工,但某些工程需要连续、不间断地进行,例如混凝土浇筑。如果这些工程会对同学的正常休息产生影响,我们将提前通知相关情况,并尽可能减小对大家的干扰。

宿舍楼的建设是学院改善广大学生教学、生活环境的重大举措,是一件大好事,请广大同学充分理解、大力支持。对因施工给师生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

学 生 处

保 卫 处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校园规划与建设处

20xx年3月1日

安全施工通知(篇4)

各在建交通工程建设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xx〕1号)、《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xx〕5号)等文件精神,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工程实际,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切实加强我县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一、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为了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各参建单位应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并按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考核评价制度。同时,我们将把“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努力实现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整体稳定。

二、做好20xx年度“三防”工作

按照交通运输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交通“三防”应急工作的通知》,各在建交通工程参建单位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工程地质情况以及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落实“三防”措施,细化工作安排,深入分析重点环节、关键时段、重点对象和易发生地质灾害路段的防范措施。同时,要注意随时跟踪易受影响地区的动态信息,提高防范措施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并不断完善防范预案。

三、加强施工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一)加强桥隧施工安全管理,切实贯彻落实相关监管要求。加强关键因素、关键工序、关键环节的管控力度,确保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通过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采用大型化和专业化隧道工程施工装备,严格执行洞口24小时值班登记制度等措施,提高隧道施工的安全性。特别是对于长大隧道和V级及以上围岩隧道,必须设立逃生通道,加强洞内通风、照明、排水、消防等管理工作。同时,继续开展针对施工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坍塌事故的专项治理活动,推行支架结构安全监控系统和隧道门禁管理系统等科技手段,不断提高桥隧施工安全可控水平。

(二)加强夜间施工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夜间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夜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夜间施工报备制度,严格执行夜间施工交接班工作,保证夜间施工用电安全,加强夜间施工安全防护,加强夜间施工值班和安全检查,确保夜间施工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行)》等要求,施工单位要建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制度,制定月度带班生产计划,报项目监理单位审查确认。

(四)加强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贯彻落实财政部和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按照不低于工程造价1.5%标准列支,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五)我们将加强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我们深知“隐患就是事故”的危害性,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要求,实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业主组织、监理核实、施工治理”的工作机制。同时,我们将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按照《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要求,严格事故报告程序,及时组织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做好事故调查处理,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要求。

四、强化施工安全风险意识

(一)加强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贯彻落实《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等要求,按照风险评估管理程序。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保障施工安全的关键。我们应该对工程所处地域的气象和地质情况进行充分研究,结合工程施工的特点和难点,制定实际操作性强的各类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同时加强各种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施工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进一步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反应机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稳定。

五、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参建单位要积极推广《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以基础管理、场地布设和施工防护等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内容,把施工安全标准化要求落实到安全生产各环节。

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参建单位要始终将安全管理工作放在建设管理的重要位置,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落实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项目实施管理总牵头单位作用,切实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期安排、督促检查上狠抓落实,切实加强施工关键因素、关键工序、关键环节等管控力度。

(三)落实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是保障工程安全的重要保证。施工单位应该承担起施工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文件要求进行施工,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对所需的安全投入进行有效保障,确保安全机构、人员、设备、经费等均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履约到位。同时,也需要强化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责任心,提高施工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自律意识。 为了保证工程安全,每个施工单位都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责任。

(四)落实监理、设计、检测等单位安全责任。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切实加强施工安全行为巡视检查,确保监理工作到位;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各项设计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隐患或生产安全事故;

二○xx月十二日

安全施工通知(篇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建设厅、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建设局:

近期,一些地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接连发生火灾,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损失,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年2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附属文化中心工地,由于建设单位违规燃放礼花引燃可燃材料引发火灾;年7月、11月,山东济南在建奥体中心体育馆顶部施工两次发生火灾;年10月9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在建“经纬360度”高层商住楼双子座A座和四层裙房发生火灾。

这些火灾均暴露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以及消防车通道不畅,缺乏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诸多问题。为深刻汲取火灾教训,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各地公安消防、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保障施工现场具备以下消防安全条件

(一)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建筑工地要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作业要求。在建建筑内应设置标明楼梯间和出入口的临时醒目标志,视情安装楼梯间和出入口的临时照明,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碍物,规范材料堆放,保证发生火灾时,现场施工人员疏散和消防人员扑救快捷畅通。

(二)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应当在建设工程平地阶段按照总平面设计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并保持充足的管压力和流量。根据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三)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备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

(四)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二、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并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

三、加强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以下消防内容: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落实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施工单位应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防范、整改措施。国家、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施工现场也应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施工单位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防火巡查落实情况等。

五、加强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演练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建设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在对建设单位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具备保障安全的具体措施进行审查,不具备条件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尤其是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对于不满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条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各地公安消防、建设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协作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最大限度降低火灾危害,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xx公司

年1月16日

安全施工通知(篇6)

尊敬的居民和商户,为了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我们将开展石井东南片区污水治理工程。根据施工需要,计划于20xx年9月23日开始对尹边环村路段进行道路开挖施工。为确保施工安全和顺利进行,我们将分阶段对部分道路实行封闭或半封闭施工。在此期间,请广大市民朋友们进入施工路段时注意安全,遵守交通标志指示,绕行道路。由于工程施工可能给您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谢谢合作,特此通告!

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9月23日

安全施工通知(篇7)

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xx 班组:

xx年x月x日深装总项目部对你班组搭设脚手架进行安全检查,指出钢管立杆枕木不符合安全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

现责成你班组于通知当日下午15:00以前整改,整改完成、经施工员(xx)复查符合规范后,方可进行继续施工。

否则,项目部将按照安全生产规定给予惩罚,并由你班组承担重新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的一切责任。

特此通知

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xx脚手架工程管理办公室

签发人

安全施工通知(篇8)

各地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各级住建主管部门、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春节放假期间实行安全生产日报制度,有事故(事件)报送相关信息,无事故的报空表,不接受电话“打招呼”。报送时间为春节期间每日15时前,传真:xxxxx。春节后对未落实值班值宿、带班制度和未及时报送情况的县(市、区)进行通报。

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2月1日

安全施工通知(篇9)

(一)加强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贯彻落实《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等要求,按照风险评估管理程序,编制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和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报告,为施工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要研究工程所处地域的气象和地质等情况,结合工程施工的特点和难点,制定操作性强的各类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应急培训和演练,进一步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反应机制,提高施工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施工通知(篇10)

为切实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遏制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消除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各在建工程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迅速行动,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所承建的各工程项目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管理,落实主要管理人员的带班责任制,强化企业及管理人员对工程现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及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建立隐患排查和跟踪整改台账记录,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受控。

二、突出重点,确保“五一”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

各施工、监理单位深入开展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强化施工现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管理。一是要加强深基坑(槽)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控工作,认真落实专项方案编制、审核制度且严格按照方案施工。二是重点检查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的连墙件、立杆、剪刀撑、水平杆等构件的设置。三是要加大对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检查起重设备安拆、保养等管理程序是否规范,检测、验收工作是否细致、到位,限位、保险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四是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箱体、线路、设备的绝缘、接地、漏电保护等安全保护措施到位。五是做好高处作业防坠措施,确保各临边、洞口防护设施齐全,牢固可靠。六是进一步加强施工从业人员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由于近期大风等恶劣天气较多,大风期间,按规定禁止露天高处作业,大风来临时应尽量避免在临时建筑物(活动板房)内办公、休息,人员应转移至安全地带。重点检查是:基坑施工,边坡及排水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脚手架的连墙件是否牢固;现场支模体系及所用材料是否采取固定措施;大型起重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的附墙装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围挡及硬质围挡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特别要注意临时设施(活动板房)等是否符合安全牢固的要求。发现有问题的,应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保障

各施工、监理企业认真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和事故上报制度,保证每天有值班领导和专职值班人员,严肃值班纪律,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障安全生产信息畅通。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快速有效的救援,妥善处置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结合节假日特点和季节特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切实有效的防范整改,杜绝重特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五一期间各在建工程项目要按照长治市气象局《20xx年“五一节”专题天气预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因施工高峰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坚守岗位,严格控制现场工人的作业时间。

(三)我局将开展全面排查和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重点检查企业和施工项目部各级责任人的思想认识是否到位、责任是否明确以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事故隐患是否及时进行整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必须及时整改,我局将对隐患整改跟踪检查。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要坚决予以停工整顿,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安全施工通知(篇11)

1、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2、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后勤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各办公室的电器由各部门负责人管理,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

5、为了确保用电安全,严禁私自携带使用各种电器。

安全施工通知(篇12)

严管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面包车及其驾驶人,特别是旅游包车、“营转非”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及其驾驶人。

1.严格培训考试。严格执行大中型客车驾驶人计时培训管理制度,严厉查处计时造假的驾校及人员,实行驾驶人考试全过程实时监管,对汽车类驾驶人考试实行全程音视频监控。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要求,规范驾驶培训业务许可。

2.严格职业准入。驾驶人在申请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时,必须取得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证明三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以上较大交通事故、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无饮酒(醉酒)驾驶记录、无吸食毒品记录。

3.严格执行清退制度。营运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发生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超过规定时速30%等违法行为的,以及大中型客货车逾期未检验上道路行驶的,视为重大安全隐患,除依法处罚外,相关监管部门督促车属企业采取措施消除隐患。12个月内发生两次视为不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继续作业,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超速50%以上的,并处吊销驾驶证;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且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被吊销从业资格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同时通报同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定期向社会公布“黑名单”。

4.严格“控速”。大中型客车在高速公路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0公里/小时,在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以下公路行驶时速度分别不得超过80公里、70公里、60公里/小时,夜间速度不超过限速值的80%。大中型货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速度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在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以下公路行驶时速度分别不得超过70公里、60公里、50公里/小时。行驶路段限速标准低于以上标准的,以该路段标准为准。

5.严格动态监管。凡没有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的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以及未安装使用车载视频装置的卧铺客车,一律禁止上路行驶,并暂停营运资格审验,对车属运输企业责令停运整改。客车驾驶人故意关闭、遮挡、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监管设备,依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罚;发生2次以上的,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严格落实客运驾驶人强制休息制度,24小时内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个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个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2小时。

特此通告。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