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梗概的作文

发表时间:2023-12-27

梗概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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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梗概的作文【篇1】

美国著名小说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汤姆·索亚历险记》主要讲述了以汤姆·索亚为首的一群孩子丰富多彩的生活和冒险经历。

汤姆·索亚早年丧母,因月经来潮被收养。聪明淘气的汤姆经不起月经和学校老师的控制,经常逃学闹事。汤姆在镇上有几个好朋友:乔奇、本、吉姆和哈克。一天深夜,他和他的好朋友哈克去墓地玩,无意中目睹了一场谋杀:乔杀了一名医生,并责怪喝醉的彼得。两个孩子都怕凶乔,彼此发誓绝不说真话。

后来,汤姆、乔奇和哈克来到荒芜的杰克逊岛,在那里他们成了“小海盗”,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镇上的人正在匆忙寻找他们。经过几天的搜寻,镇上的人们越来越绝望。当镇上的人为他们三个举行追悼会时,三个淘气的男孩出现了,好像什么也没发生。

镇上将有一场对彼得谋杀案的审判。汤姆和哈克将在法庭上为彼得作证,混在走廊里的乔将逃跑。

一天,汤姆和哈克去寻宝。他们在鬼屋看到乔和一个陌生人。他们听到乔和陌生人讨论把偷来的金币藏在“2号十字架”下面。

之后,撒切尔法官的女儿贝琪恳求父母请同学们去山里露营,大家都来到了莫克托山洞。汤姆和贝基在山洞里迷路了。汤姆用他的勇气和智慧找到了洞穴的出口,他们终于出来了。为了防止有人在莫克托的山洞里迷路,撒切尔打算把洞封住。汤姆告诉撒切尔,他们在寻找洞穴出口的过程中遇到了乔。镇民来到莫克图尔山洞,发现乔已经在山洞里倒下好几天了。

汤姆又带哈克去山洞寻宝,他们挖出了乔埋的金币。最后,他们划船回了镇上。汤姆的冒险对镇上的人来说应该是多么令人震惊啊!

写梗概的作文【篇2】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个狼崽,可有其中一个狼崽被洞外的严寒攫取去了生命,所以只剩四只狼崽了。紫岚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把一个孩子培养成狼王,费尽全力去培养她的3只狼子,可最后并没有得到回报,她的四只狼子只有一只活了下来,那只就是媚媚。媚媚是母狼,无法成为狼王,但媚媚生下了5只小狼,两只是公狼,于是当狼王的但愿就被寄托在了他们身上。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雨中,失去了伴侣黑桑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厮杀周旋中艰难的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可有其中一个狼崽被洞外的严寒攫取去了生命,所以只剩四只狼崽了。但这个不可思议的经历只是故事的开端,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紫岚和她的狼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在三只公狼崽中,紫岚看中了一只全身黝黑,和死去的黑桑像极了的一只小狼,起名黑仔。黑仔是狼崽中最壮的一只。紫岚及力偏坦这只小狼,在别的`狼崽眼前也绝不掩饰。占最大的奶头,吃最好的食品,这都是黑仔的特权。这只小狼崽好像在以紫岚所期待的方向发展。也许是优秀,黑仔的胆子非常大,经常擅自跑出它们的石洞外。但紫岚很放心,由于她已经察看了附近所有的石洞、土坑,并没有其他的野兽,但她却忽略了来自天空的威胁。那是一只饥饿的金雕,在紫岚觅食外出时,发现了孤傲的黑仔。但几经观察后,金雕惊疑的发现,附近并没有母狼!被饥饿驱使的它冒险般的俯冲下去,抓起了那只令紫岚自豪的狼崽,飞远了……

紫岚很伤心,但她也不落魄,由于还有一只同样优秀的蓝魂儿,蓝魂儿身上也流着紫岚优秀的血,拥有黑桑强健的体魄,也不比死去的黑仔差,还比黑仔多一股不服气的气概。经由紫岚精心喂养,蓝魂儿已经快成为一只优秀至公狼了。冬天来了,狼群快解披发了,等春天狼群再会萃时,就可以串夺王位了。

一场暴雪让狼群迟解披发了几天,假如没有这场雪,狼群的王就是蓝魂儿了。

狼群在饥饿中徘徊。忽然在前方泛起了一只被肢解的羊,蓝魂儿第一个冲上前去叼起死羊,哪知这是猎人的陷阱。狼是铜头铁臂麻杆腰,巨大的铁夹夹住了蓝魂儿的腰,钢锯都锯不中断的铁夹,狼牙哪对付得了。为了不让蓝魂儿受到猎人残忍地杀害和猎狗肮脏的奚落,紫岚只好一口咬中断蓝魂儿的喉管,迅如疾风快如闪电,使蓝魂儿在被母亲安抚的温馨中,毫无知觉地死去了。

当紫岚把目光落到到双毛身上时,不由得叹了口吻。双毛瘦弱干小,眼里没有狼应有的冷峻与孤独。更可怕的是双毛在幼年时被黑仔霸道揉搓成一副生成奴仆样。但经由紫岚的种种“上等食材”喂养,双毛的体魄也可以和黑仔和蓝魂儿媲美,但最难解决的仍是:自卑。于是紫岚想出了一整套练习双毛的方法。

整个冬天紫岚都把这个家扩大成狼群:自己是头狼,而小母狼媚媚是坐第二把交椅,双毛就是只低下的狼。每次捕猎,双毛最倦怠,也尝不到滋味最好的内脏。即使猎物很大,鲜嫩的部门良多,紫岚和媚媚,宁愿让食品腐烂也不让给双毛。双毛就在饥饿和忍气吞声中熬过了许久。一次次在辱没中的双毛终于爆发了,母狼紫岚是斗不外膘肥体壮的双毛的。紫岚成了跛脚狼,而双毛则成了家中的头狼。

春天,狼群又会萃了。在做头狼的甜头中浸泡过的双毛不能再忍气吞声,于是向头狼洛戛发起了攻击。

朽迈的洛戛的斗不外年青的双毛,胜败已见分晓。但在最后一刻,头狼忽然仰天悲号一声,这一声布满了狼王那种盛气凌人的气质,同时也唤起了幼年时的自卑。双毛被打败了,也死去了。与其说它死在了头狼手下,还不如说死在了自卑手下。

媚媚和一只优秀的公狼产下了五只小狼崽,两只公的,可惜紫岚看不到他们成为狼王了——紫岚已和当年杀死黑仔的那只金雕同归于尽。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

写梗概的作文【篇3】

《爱的教育》是一本日记体的长篇小说.原名叫《心》.

主人公安利柯,他是一个刚刚上三年级的学生,出生在一个衣食无忧的知识分子家庭.他学习勤奋努力,待人诚挚友善.安利柯的父亲是位工程师,家里条件算是小康,他父母亲都是乐善好施的人,常常教导安利柯要帮助有困难的人.

.安利柯身边有一群心地善良,充满爱心的同学.班长代洛西是个热心的孩子,当他得知克洛西的父亲是服刑回来的人时,为了不同学的自尊心,他小心翼翼地保守住秘密;安利柯最敬佩的同学是卡隆,这个火车司机的儿子有高尚的心灵,看见欺负弱小者他常常会挺身相助;绅士的儿子诺比斯和卖炭人的儿子贝谛为了一点小事吵架,在开明的家长教育引导下,两个孩子反而成为了亲密的同桌.

每月故事朱利亚为了帮助父亲抄写公文累坏了身体,而又面对父亲的责怪和家人的不理解,朱利亚忍受了下来,并坚持帮助父亲抄写公文.当父亲终于明白儿子为何每况愈下,学习直线滑坡时,父子俩痛哭着抱在一起.波莱科西以加倍的用功和非凡的孝心,得到了一枚奖章,他的这份荣誉令父亲悔悟,从此改过自新,成为一名勤奋的好铁匠.

安利柯的老校长是一位和蔼的老人,他的儿子当志愿兵不幸牺牲后,校长常常带领学生去看路过的军队,向军旗行礼,教导孩子们要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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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安利柯和他的同学们都依依不舍得离开自己的老师和校长,心中充满了无限敬佩与感激之情.

《爱的教育》是一本充满温情的书.

写梗概的作文【篇4】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叫《神秘的女老师》的书,一听到这个书名就很奇怪,女老师应该很普通呀,为什么要用“神秘”一词呢?

当我看完这本书时,我发现了这个女老师确实不简单!她头戴大披巾;眼挂“万能眼镜”;脚穿船形鞋;手拿紫雨伞!这位女老师给同学们的“不快乐”举行特别的葬礼,她让每个孩子都思考“我可以做什么?”她在月光下的田野里给大家过中秋,她让自助餐厅变成小绅士小淑女聚集的地方,她还扮成女探长去抓“爱心杀手”,她让空气都微笑起来了,她就是那个围着大披巾、长发飘飘的蜜儿。她原来是孟小乔家里的保姆,因为孟小乔不小心泄露她是仙女秘密,蜜儿只好回天上去了。她喜欢孩子,相信有孩子的地方就有美丽的故事发生,蜜儿看见了红宫学校里面的孩子,又下凡了。我也非常想去红宫小学,亲眼见一见这位神奇的女老师,领略一下她的神奇之处。

这位女老师对她的同学们说:“你们多么了起啊!”她的声音像唱歌一样好听,“全班30位同学,就有30个第一名,我为你们感到骄傲和自豪!”同学们腰板挺直了,头也抬起了,特别是那些平时名次总在后面的同学,他们第一次找到了当“第一名”的感觉。我们要真正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用正确的态度和科学的方式去学习!每个同学都是不一样的,或许有的学生爱好是手工、画画,或许有的同学爱体育……可却硬被这些爱心杀手反对掉了。直到蜜儿老师来了后,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其实,“每一个孩子都是世界的奇迹,因为每个孩子都是世界的唯一,在学校,学习的目的应该是发现他们得潜能;行动的目的应该是发挥他们得潜能;教育的目的应该是鼓励他们善于运用他们的潜能。”

同时我也明白了,现在学习中的我们需要快乐,因为快乐是一个什么东西也换不来的,是最宝贵的东西。我们所需要的是一个无忧无虑、快快乐乐的学习环境!

写梗概的作文【篇5】

今天 ,妈妈带我到新华书店去买书,我一下买了六、七本。 回到家中,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杨红樱的《神秘的女老师》,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六年级学生孟小乔在新的学期里寄宿在一所宏伟的红宫学校里读书,这所学校虽然美丽, 但是学习生活却非常枯燥乏味,所以同学们都过的很郁闷。

有一天 ,天空刮起一阵龙卷风之后,学校里来了一位披着大披肩,打着紫雨伞,穿着性鞋,样子十分古怪的女老师。同学们带着疑惑的心理开始和她交流起来。

过了一段时间,同学们发现这个神秘女教师给他们带来了许多变化。她的教学方式令原本上课没精打采的孩子们欣喜若狂:她把同学们带到荒郊野外,给他们的“不快乐”举行特殊的葬礼,并让孩子们许下“我是奇迹”的诺言,让他们放飞自己的理想;她在上晚自习的时候带着学生来到河边,趁着皎洁的月色,给他们上了有生以来最美丽的一课;她在吃自助餐时,用自己的行动改变了孩子的粗俗和不文雅,使他们成为小绅士和小淑女;她扮成女探长到学生家中侦察,看看谁的家长是“爱心杀手”;她在儿童节时,把孩子变成老师,把老师和家长变成学生,让家长和老师能体验到孩子们的艰辛。

看着看着,我忽然产生一种强烈的愿望,我也能成为这所学校的一员。不再在分数、名次的痛苦煎熬中,让原本阳光明媚的童年变得阴云密布。不再有本不属于我们的压力,让我们迷失自我,忽视大自然的美丽和芬芳。我多想将自己的课堂也搬到荒郊野外,让自己在玩中学,学中玩,那该是一种多么写意的童年时光啊!

写梗概的作文【篇6】

作者:会员发布

口袋村里有一个耍木偶戏的布袋爷爷,有一次他不小心弄丢了“独脚大侠”的一只脚,由于那只脚是有灵气的,所以他觉得没有那只脚,就演不成“独脚大侠”了,因此他越来越衰弱,最后一病不起。

残疾小姑娘珍儿捡到了那只小脚丫,想把他还给布袋爷爷,但却没有找到布袋爷爷。之后,珍儿和妈妈把小脚丫安在丑娃娃身上,给予了他身躯和相貌,使他成了一个只有一只脚的娃娃,并给他取了一个名字――乌丢丢。

不久后,乌丢丢不辞而别,闯进了老诗人吟痴先生家,认识了许多可以说话、有灵气的朋友:皮肤雪白的套姓娃、七姐妹、喜爱看书的模木老头儿、样子奇特的人祖猴、活泼乱跳的泥泥狗、威风凛凛的鬓人,美丽的陀螺、惹人大笑的不倒翁等等。

在他们开的“重返童年”的晚会上,吟老寻觅到了自己童年的往事与快乐。在吟老的感染下,乌丢丢拥有了一颗爱心提出自己想去找布袋爷爷和珍儿。第二天,他们就出发了。一路上,他们发现了不少独特、拥有美好心灵的人或物。如:种鸡蛋的小姑娘芸儿、只有一只脚的蘑菇人、可以永生的石雕少女……

后来,他们终于到了口袋村,可是布袋爷爷已经病死。于是,他们只好去找珍儿。没想到,珍儿的学校着火,珍儿还在学校里!乌丢丢一无反顾地冲进大火,救下珍儿和她身边的一只小狗,可自己却陷入了火海之中,只剩下了一只小脚丫。他感激珍儿给予了自己那么多东西,就把自己的体温、力量,一点儿一点儿赋予了珍儿的那条腿。最后珍儿的腿好了,可乌丢丢却不见了。

写梗概的作文【篇7】

《水浒传》是中国历史上用白话文写成的小说,被后人列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其内容讲述北宋山东梁山伯以宋江为首的亡命之徒被迫落草、发展壮大,后被朝廷招兵买马的故事。又名《忠义水浒传》,原名《江湖豪客传》,俗称《水浒传》,全书于明代定稿。

《水浒传》反映了农民起义发生发展的规律,具有渐进性、深刻性和综合性。英雄们的起义行动是从小到大,从个人抵抗到集体行动,从无组织到有组织,从小山头到大山头,最后汇聚成一股浩浩荡荡的起义洪流。鲁、、等人的斗争活动,起初大多是被迫的,或者是与非正义作斗争,或者是因为个人的报复性抵抗。后来他们去二龙山落草,然后参加了梁山起义。起义的武装也是从小股发展到大股,最后都加入了巨大的水浒。

虽然《水浒传》中描写的起义军的政治观点不是很明确,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他们有着“四面八方同宗,异姓共居”的理想,无论出身如何,“一般都称之为兄弟,不分等级”。他们“杀富济贫”的行动,表明人民反对封建经济中的贫富悬殊和政治上的高水平,反对封建社会的阶级剥削和政治压迫。这是对封建地主阶级统治思想的宣战,反映了被压迫人民的意愿。

总之,《水浒传》艺术形象所表现的“官推民斗”现象深刻地反映了历史的本来面目,强烈冲击封建地主阶级统治的水浒英雄轰轰烈烈的起义在文学史上是罕见的。其中描述的梁山叛军,尽管强调忠诚,打击外敌,平息内乱,但并没有容忍执政的统治者,或者以悲惨的结局告终,这显然传达了一个历史教训。

写梗概的作文【篇8】

前几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名为《圆明园的毁灭》,学完后,带给我的感触感染很深,它主要是讲:

十九世纪左右,我们建了一座皇家园林,非常宏大也非常壮观,里面有良多花花草草和历史文物,是一座举世著名的园林,非常锦绣。可是后来英法联军看上了我们的财富,来抢夺圆明园的至宝,并把圆明园烧了,给我国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我很恨那些英法联军,他们残暴,贪婪,自己国家那么富有还来抢夺我们的财物,从课文里的那句统统掠走体现出了他们的贪婪,而且他们不仅抢走了我们的东西,还把圆明园烧了,这多么残暴啊!我觉得这些英法联军其实太坏了。可这不仅是英法联军的错,这里面还有我们中国的错。

我们中国以前假如不为了办太后的生日而把大量钱财用在宴会上,那就可以给戎行,让他们去痛击那些英法联军,就由于我们没有去阻止他们,他们才这样斗胆勇敢,软土深掘。假如我们去阻止了他们,就不会有这么大的损失了,因此,我们的腐败,也是中国政府懦弱,无能的错,他们不把钱财用在准确的地方,导致我们失败。

英法联军烧掉的不仅是一园林的瑰宝精髓,而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尊严,我们中国人被他们看成胆小如鼠的民族。

我们中国人的尊严在那场大火后没了,圆明园没有重建,仍是那几根剩下的残柱,我们要铭记国耻,记住圆明园是怎么被轻而易举得毁灭的,我们更要好好学习,为明天的祖国争一脸光!

写梗概的作文【篇9】

一个星期天的中午,阳光灿烂。我和父母去公园的一个大草坪放风筝。

我们来的时候,草坪真大!爸爸自信地说:“加油,这次我们要把风筝飞到最高的高度!”我很怀疑。

我拿着线轴,拉着风筝,继续向前跑,边跑边放线,只看到风筝慢慢升起。跑了没多久,风筝就稳定了。我很骄傲,但是风向突然变了。风筝慢慢的掉了下来,我急得往前跑,可是风筝还是掉了下来。

我妈对我说:“我教你一个好方法。当你觉得线紧了,一定要赶紧把线还清。如果你觉得线松了,你必须马上把它拿起来。”爸爸骄傲地说:“你爸爸小时候是放风筝的高手!风筝那么高,只看到一个‘小芝麻’!”我心想:爸爸真会说大话!

我握着线轴,妈妈帮我拉着风筝站在远处。我叫“放吧!”母亲松开了手。我一直往前跑,风筝越升越高。爸爸妈妈夸道:“好!”我一直跑,我们的风筝超过了“蜻蜓”和“金鱼”。我停下来,慢慢还清。风筝又升起来了,逐渐超越了“鹰”、“燕子”、“蝴蝶”。我大喜过望。现在,我们要挑战现在的“冠军”——“螺旋”风筝。

我妈对我说:“让我上瘾吧。”。我只好把线轴给我妈,我妈放好了!风筝越来越高。最后,爸爸会放风筝。爸爸的技术会更好!风筝在他手里,飞得越来越高。现在我相信了父亲的话。因为他已经说得很好了!

风筝几乎和“冠军”一样高。“加油,加油!”我不停地给风筝打气。“好了好了!”爸爸兴奋地说:“第一!先!”我和妈妈笑得合不拢嘴,终于超越了“螺旋”风筝成为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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