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卫生防疫方案集锦

发表时间:2023-07-18

洪涝灾害卫生防疫方案。

方案怎么写才好呢?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要求。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活动方案制定工作。编辑阅读了众多文章后发现“洪涝灾害卫生防疫方案”堪称精品,请仔细研读本文的意义!

洪涝灾害卫生防疫方案 篇1

(1)一般用具:2%漂白粉上清液,浸泡或擦拭,作用30分钟。

(2)食具:首选蒸煮15分钟,计时过程中不能新加入物品,否则持续加热时间应从重新加入物品再次煮沸时开始计时。在无燃料条件时也可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250mg/l,作用15分钟,然后用洁净水冲洗。

(3)墙壁、地面:按1:50的比例稀释84消毒液进行喷洒,作用2小时。

(4)传染病人粪便:处理稀便,漂白粉加入量为稀便量的1/5,作用2小时;干便加入2倍量的10%漂白粉上清液,搅拌均匀,作用4小时。

(5)传染病人呕吐物:加入l/5量的漂白粉,搅匀,作用2小时。

(6)污水:对于污染的生活生活污水加氯量为80~200mg/L,作用30分钟后,余氯应保持5mg/L。

(7)衣服被褥:耐热耐湿纺织品可煮沸30分钟或流通蒸汽30分钟;白色织物可用有效氯250mg/L~500mg/L的浸泡30分钟,然后用清水漂洗。

(8)家具、家用物品:有效氯500mg/L~1000mg/L擦拭,作用30分钟。

(9)畜舍:对于畜舍未污染粪便的地面、墙壁,消毒方法同(3);对于畜舍粪便污染处,以有效氯为25000mg/L的消毒剂喷雾或喷洒药量300ml/m2~600ml/m2。如疑有细菌芽胞污染则可用有效氯30000mg/L~50000mg/L的清毒剂作用4小时。

(10)手的一般卫生消毒:0.5%有效碘或75%乙醇擦拭约1分钟~3分钟。

(11)手巾、毛巾、脸盆、门把手:分别用煮沸15分钟,或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或擦拭作用10分钟。

(12)瓜果、蔬菜:有效氯300mg/L~500mg/L浸泡作用30分钟。

(13)确认受肝炎病毒污染的物品:可用含有效氯1000mg/L~2000mg/L,然后用清洁水冲洗。

(14)动物尸体:将尸体做初步消毒后进行深埋,死亡动物周围(鼠为30cm-50cm,大动物为2m)喷洒漂白粉。运送动物尸体的车辆等工具用浓度为5000mg/l的有效氯擦拭或喷洒,作用2小时。

(15)厕所:厕所的四壁和地面的消毒,方法同(3)。粪坑内的粪便可按粪便量的1/10加漂白粉;或加其它含氯消毒剂干粉或溶液(使有效氯作用浓度为20000mg/L),搅匀作用12h~24h。

洪涝灾害卫生防疫方案 篇2

一、掩埋地点选址要求:

1、应选择地势高燥,处于下风向的地点。

2、应远离动物饲养厂(饲养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生活饮用水源地。

3、应远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主要河流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

二、掩埋法技术要求:

1、掩埋坑体容积以实际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数量确定。

2、掩埋坑底应高出地下水位1.5m以上,要防渗、防漏。

3、坑底洒一层厚度为2-5cm的生石灰消毒。

4、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投入坑内,最上层距离地表1.5m以上。

5、生石灰消毒。

6、覆盖距地表厚度不少于1-1.2m的覆土。

三、操作注意事项

1、掩埋覆土不要太实,以免腐败产气造成气泡冒出和液体渗漏。掩埋后,在掩埋处设置警示标识。

2、掩埋后,第一周内应每日巡查1次,第二周起应每周巡查1次,连续巡查3个月,掩埋坑塌陷处应及时加盖覆土。

3.掩埋后,立即用复合酚或生石灰等消毒药对掩埋场所进行1次彻底消毒。第一周内应每日消毒1次,第二周起应每周消毒1次,连续消毒三周以上。

四、收集运输要求

(一)包装

1、包装材料应符合密闭、防水、防渗、防破损、耐腐蚀等要求。

2、包装材料的容积、尺寸和数量应与需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的体积、数量相匹配。

3、包装后应进行密封。

4、使用后,一次性包装材料应作销毁处理,可循环使用的包装材料应进行清洗消毒。

(二)运输

1、选择专用的运输车辆或封闭厢式运载工具,车厢四壁及底部应使用耐腐蚀材料,并采取防渗措施。

2、车辆驶离暂存、养殖等场所前,应对车轮及车厢外部进行消毒。

3、运载车辆应尽量避免进入人口密集区。

4、若运输途中发生渗漏,应重新包装、消毒后运输。

5、卸载后,应对运输车辆及相关工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五、人员防护

L、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护目镜、胶鞋及手套等防护用具。

2、工作人员应使用专用的收集工具,包装用品、运载工具、清洗工具、消毒器材等。

3、工作完毕后,应对一次性防护用品作销毁处理,对循环使用的防护用品消毒处理。

洪涝灾害卫生防疫方案 篇3

第一种方法:每担水(约100市斤)加漂白粉0.50克作用30分钟。

第二种方法:每担水(约100市斤)加漂漂白粉精0.15克作用30分钟。

·洪灾期间常见环境卫生应急措施

1、在灾民聚集点,选择合适地点,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搭建的临时厕所,要求做到不能排入水体。对厕所和粪便,应包段、包户有专人负责管理。

2、尽量利用现有储粪设施来储存粪便,如无储粪设施,可将粪便与泥土混合后泥封堆存,或用塑料覆盖,四周挖排水沟以防雨水浸泡、冲刷。

3、在应急情况下,于适宜地稍高地点,可挖一圆形土坑,用防水塑料膜作为粪池衬里,把薄膜向坑沿延伸20厘米,用土压住,粪便倒入池内储存,加盖密封,发酵处理。

4、在特殊困难情况下,为保护饮用水源,可采有较大容量的塑料桶,木桶等宣传品收集粪便,装满后加盖,送到指定地点暂存,待水灾过后运出处理。

5、船上的居民粪便,应使用容器收集后送上岸集中处理,禁止倒入水中,以防止传染病传播。

6、集中治疗的传染病人粪便必须用专用容器收集,然后作特殊消毒处理。散居病人的粪便应采用以下方法处理:

漂白粉:粪便与漂白粉的比为5:1,充分搅合后,集中掩埋。

生石灰:粪便内加入等量的石灰粉,搅拌后再集中掩埋。

7、不要乱倒垃圾和脏物。临时灾民居住点的垃圾应设在运出方便、利于管理的地方。垃圾应及时收集、清运。有条件时,可采用泥封堆肥法处理或用兼膜覆盖。

8、对传染性的垃圾、用黑色塑料袋收集,进行焚烧或消毒处理。

洪涝灾害卫生防疫方案 篇4

1.尽可能减少污染源

①将卫生防护带内有毒有害物质迁移到安全地带。

②迁移水源防护带沿岸粪缸、牲畜圈,清除垃圾堆。

③打捞垃圾、动物尸体及水面的漂浮物。

④增设厕所、固定垃圾堆放点,专人管理、及时清理,防止污染水源。

2.重点保护已有的集中式供水水源

①防止洪水淹没深井水,保护地下水源。

②保护自来水厂构筑物。

③抢修净水设备和管道,清洗消毒受淹的饮水蓄水池和水箱。

④根据水质变化,调整净水剂和消毒剂的投加量,保证自来水水质。

·洪灾之后如何做好饮用水的消毒工作

对集中式供水,严格按水厂标准消毒。分散式饮水,如对水井、山溪水等混浊水须先用明矾按2克(100毫克)加入2斤水的比例作用10分钟澄清后,然后消毒处理。

BijiaoGao.Com小编推荐

卫生院洪涝灾害应急预案XX字


由于我们工作的严谨,范文需要我们不断地积累,范文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在哪里可以找到相关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院洪涝灾害应急预案XX字 ”,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卫生院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卫生院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组织结构:应急指挥机构、应急队伍、应急物资保障、现场救援等组织结构。

2. 应急任务:确定应急任务,如人员疏散、物资储备、现场救援、通信保障等。

3. 应急物资:准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食品、水、药品、通讯设备、救生器材等。

4. 疏散和救援:在灾害发生前,应当制定疏散和救援方案,确保员工和患者安全疏散和转移。

5. 通信保障:建立紧急通信系统,保证与当地政府、医院和救援队伍的紧急通信。

6. 事件处理:对事件进行处理,如事件调查、现场处理、善后处理等。

7. 培训演练: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8. 公告宣传:通过公告栏、微信群等渠道发布应急信息和通知,告知居民和患者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卫生院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确保员工和患者的安全。

[精]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精选


你是否正为写应急预案而犯难呢, 为了尽快处理自然灾害事件而协调各方合作。应急预案要具体可行科学,笔稿范文网的编辑为您整理了一些有用的信息: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为避免遗忘,还请您收藏本页网址!

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1

6.1应急上报

当发生Ⅱ级及以上事件时,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油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6.2应急行动

6.2.1应急指挥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迅速派出现场指挥部人员赶往现场;

b)根据现场需求,组织调动、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c)在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应急指挥中心指导事发单位进行抢险工作。

d)根据事态发展组织进一步的险情评估,并根据险情的变化和最新评估结果调整相应应急等级和救援力量。

6.2.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6.2.2.1应急抢险组

a)及时掌握现场动态,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落实其指令;

b)组织调动、协调内部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6.2.2.2安全环保科应做好以下工作:

a)收集现场气象、水位资料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根据现场需要,通知地方防洪防汛指挥部及有互助协议的应急救援机构、医疗救护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c)根据现场需要,组织调动、协调处内部治安、医疗救护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d)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做好求援工作;

e)派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2.3物资管理科、生活服务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求援物资的供给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

b)做好通信联络工作;

c)派出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4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6.4.1协调现场内外部应急资源,统一指挥,组织现场救助力量实施救援:

a)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并负责实施,为现场救援力量确定适当的救援方式,分配救援任务,组织救援行动,同时应确保其安全;

b)组织应急行动组和警戒监测组进行应急救援及监测;

c)协调现场搜救通信。

6.4.2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6.4.3向应急指挥中心请求协调组织其它应急资源。

6.4.4做好现场详细记录。

6.5各个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

a)现场指挥部未成立前,由基地主要负责人临时指挥前期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其主要负责人为现场指挥部成员,协助现场指挥部工作;

b)立即派出救助力量,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救助力量的名称、出动时间、位置、抵达现场时间等。抵达现场后接受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执行救援任务,在救援过程中,及时反馈现场有关信息,对救援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c)按照现场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安置转移出的人员;

d)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后勤生活保障。

e)负责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2

为提高洪涝抗灾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反应本事,及时、妥善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紧急情景,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广东省重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原则,预防和减轻洪涝台旱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洪涝台旱灾害重大紧急情景的处置依法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称市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对辖区内的灾害进行处置。市级各有关部门进取支持和指导、督促各地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台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作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洪涝台旱灾害紧急情景,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本预案适用于因暴雨、洪涝、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大范围汛情、旱情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处置。

根据我市实际,按照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程度,将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划分为重大、特大两个等级。

当出现下列情景之一时,为重大灾情、险情:

1。实况24 小时内境内平均降雨量≥100 毫米或过程平均雨量≥200 毫米,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 小时仍有暴雨以上量级的降雨。

2。青阳汇、乍浦、平湖水文站水位全面接近保证水位,并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

3。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或强热带风暴(10 级<最大风力<12 级),将严重影响我市沿海地区。

4。7~10 月份各地连续干旱天数在50~ 70 天(连旱天数指期间日降雨量小于30 毫米或连续3 天累计降雨量小于60 毫米的干旱天气持续天数);或人畜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40%。

5。海塘、圩区堤防、闸站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市级以上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洪水、风力等严重影响,险情危及公共安全。

7。其它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局部汛情、旱情。

当出现下列情景之一时,为特大灾情、险情:

1。全市24 小时内实况平均降雨量≥200 毫米或过程平均雨量>300 毫米,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 小时仍有暴雨以上量级降雨。

2。全市水位普遍超过保证水位并继续上涨,预报将接近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

3。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将严重影响我市沿海(最大风力>12 级),我市沿海正处于大潮汛,将出现风、潮、浪三碰头。

4。海塘、圩区堤防、闸站出现特大险情,并将严重危及公共安全。

5。7~10 月份连续干旱天数在70 天以上;或人畜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60% 。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市防指负责全市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的指挥、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办事处和市防指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处置。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取支持、指导各地灾情、险情处置工作的开展。

1。市气象、水文部门及时供给天气、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称市防办)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的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提来源置提议。

2。当到达或即将到达重大灾情、险情标准时,市防办立即向市防指指挥、副指挥报告,并由指挥决定启动重大灾害处置工作预案。

3。预案启动后,市防指指挥到岗指挥,副指挥按分工进入各自岗位。

4。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并向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景。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5。市防指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提来源置意见。

6。市防指及时召开防指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提议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各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迅即开展抢险救灾;必要时,市防指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帮忙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7。洪涝台旱灾害过后和水利工程险情消除后,市防指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调查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生产自救工作。同时,对防灾救灾工作进行总结,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

预案启动后,市防指统一指挥市防指成员单位协助各镇、街道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市防办及时掌握分析雨情、水情、旱情、工情、险情和灾情,提出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提议,并向市防指领导报告;及时传达市防指各项指令,并按指令对有关防洪、抗旱工程进行调度,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救灾工作;督查、反馈市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景,及时通报各地抗洪抢险救灾的动态;灾后迅速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1。市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做好驻平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的协调工作;遇有特殊情景向嘉兴军分区、嘉兴武警支队申请派遣救灾支援部队。

2。市水利局:承担市防办日常工作;及时供给实时雨情、水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负责圩区等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负责抗旱水资源的应急调配。

3。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台风)、干旱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供给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参加防汛抗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必要时,供给现场跟踪服务。

4。市安监局:负责监督防台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单位的防台工作,加强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5。市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救灾、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应急调拨供应;组织协调灾后重建中的基础设施恢复;负责灾区市场商品价格监控。

6。市经贸局:负责协调企业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企业防汛防旱抢险救灾和恢复生产的安全工作;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组织协调受灾企业灾后重建工作。

7。市公安局: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实施对灾区的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8。市民政局:及时组织协调对灾区的救助和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做好灾后重建工作;供给水旱灾情信息。

9。市财政局:及时筹集和拨付市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做好防汛抢险、抗旱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督;进取向省财政争取资金支持。

10。市供电局:负责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的用电需要;及时加固抢修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供给电力系统灾害损失情景。

11。市建设规划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风、防洪工作;负责市区建成区范围基础设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风、防洪工作;负责做好市区道路、社区积水、危旧房屋抢修等抢险救灾工作;供给城市水旱灾害灾情信息。

12。市交通局:负责监督指导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安全管理和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内河航运船只的安全管理和搜救工作,根据市防指指令依法实施内陆水上交通管制,协调做好船只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组织抢险救灾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负责做好灾毁交通设施的抢修和障碍物的清理;供给交通系统水旱灾害灾情信息。

13。市农经局: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应急调用安排;参加灾情调查和核灾;掌握全市农业灾情信息;负责通知、监督沿海渔船回港避风,确保船只人员安全。

14。市卫生局:负责监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落实救灾医疗队,实施救灾防病预案,预防疾病流行。

15。市粮食局:负责粮库防洪保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济粮的发放和粮食调运工作。

16。市电信局:及时加固抢修通讯设施,确保通讯畅通;供给通讯设施灾情信息。

17。市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全市各类学校的危房加固及灾区学校学生安全转移工作;协助安置其他转移人员。

18。市城管局: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确保在灾害发生时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受干扰;组织、协助做好市政公共设施的抢修和维护。

19。市广播电视台:把握新闻导向,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汛情、旱情信息,以及防灾抢险的有关决策和部署,做好防灾抢险工作的宣传报道。

20。市人保公司:进取开展防洪防台保险工作,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居民的受灾损失理赔工作。

市委、市政府加强对市防指的领导,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其它市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制,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地各项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在市政府的授权下,市防指依法宣布全市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旱期)。建立统一的防汛(台、旱)指挥部指挥机构,市长为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为常务指挥,其它防指副指挥为副指挥。市职能部门组成如下机构:

1。紧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市委办牵头,市府办、市防办等组成,市发改局、经贸局派人员协助。

2。气象、水文监测和工程调度组:由市水利局牵头,市气象局、市水文部门组成。

3。抢险救灾组:由市人武部牵头,市公安局、经贸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经局等组成。

5。资金物资保障组:由市发改局、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经贸局、水利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粮食局、供销总社等组成。

6。生活安置和医疗卫生组: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牵头,市经贸局、粮食局、农经局、教育局、环保局等组成。

8。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播电视台、报社等组成。

9。生产自救组:由市委办、市府办、经贸局、农经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

1。市气象、水文部门及时供给天气、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指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的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提来源置提议。当到达或即将到达特大汛情、旱情标准时,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由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特大灾害处置工作预案。

2。预案启动后,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发布紧急抗洪抢险或抗旱动员令,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或抗旱期,动员全市军民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抗台抗旱工作。

3。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其他领导分工负责,进一步加强市防指机构,成立各工作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地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4。各工作组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组织实施各项救灾工作,及时汇报各地灾情和灾区的抢险、救灾进展情景。

5。以市政府名义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情景,申请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

6。市政府视灾情发展情景进一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生产恢复和灾民救助工作。

7。市政府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和生产自救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紧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全力指导、协助各镇、街道做好以下工作:

1。紧急指挥部办公室:掌握、收集和汇总有关汛情、旱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并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有关指示;与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急机构坚持联系,指挥和协调其他应急工作组的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上报灾情;审查灾情和救灾抢险新闻,组织救灾新闻发布会。

2。气象、水文监测和工程调度组:加强对天气、雨情、水情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供给实时天气、雨水情信息和天气、水文预报;提出防洪工程调度意见并按指挥部指令及时进行调度;组织实施抗旱应急水资源调配和人工增雨;加强对灾情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监测情景,并及时作出转移人员的具体方案。

3。抢险救灾组:迅速调集当地驻军、武警、公安、预备役、民兵和工程技术人员,指导、协助当地镇、街道解救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力量对被破坏的各类防洪水利工程、公路、桥梁、市政等重要设施进行抢险和抢修;组织对石化、化工等危险品生产、储运单位及其它企业进行严格检查,制定紧急处置或防御措施,并加强监控,避免或控制次生灾害发生;组织实施抗旱应急供水方案。

4。电力、通讯保障组:负责组织力量抢修和恢复被破坏的电力、通讯设施;保障电力供应和通讯畅通。

5。资金物资保障组:向省和有关机构申请应急抢险救灾经费和物资的计划;做好本市抢险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紧急筹集、分配和拨付。

6。生活安置和医疗卫生组:指导、协助当地镇、街道迅速设置避护场所,安置、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的吃、穿、住等生活救助;提出救灾的物资计划,制定救灾标准、设置救灾物资供应点,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迅速组织医疗、防疫急救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治疗点,抢救、转运伤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及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并向受灾人员供给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忙。

7。治安保卫组: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品集散地、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实施陆上和水上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8。宣传报道组:宣传报道抗灾救灾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公布灾情等有关情景;宣传相应的防灾减灾知识,安定民众;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

9。生产自救组:制定灾后重建计划,协调落实资金和物资,指导各地恢复被毁坏的各项基础设施,开展生产自救,保障灾区群众生活生产需要,尽快恢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一)市级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相关人员及应急资金、物资,并报市防指。

(二)本预案由市水利局适时进行修订并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3

为确保我市在遭受可能发生的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应急工作,提高应对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实施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应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综合协调的原则,切实做好灾害监测、灾害预防、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一)预案启动条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预案予以启动:

1、一次性灾害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农作物绝收面积3万公顷以上;

2、一次性灾害因灾死亡10人以上;

3、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全市上年国民生产总值1%;

4、全市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或即将转移安置灾民人数达8万人;

5、已发生66公顷以上堤垸溃决性洪涝灾害,且成灾人口在1000人以上;

6、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启用我市境内蓄洪垸蓄洪,需转移安置灾民1万人以上。

(二)预案启动方式。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分别向市政府上报特大洪涝灾害预警报告,由市长批准启动预案;对已经发生的特大洪涝灾害,分别由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市长批准启动预案。

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

市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市警备区首长担任副总指挥长,市政府秘书长担任指挥部秘书长。指挥部成员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发展计划委、市经委、市农办、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通信公司、市邮政局、市电业局、市粮食局、市广播电视局、长沙警备区、武警长沙支队等组成。指挥部领导全市救灾工作。

指挥部下设救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办公,由市民政局局长担任救灾办公室主任。救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

(二)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三)负责发布全市灾情信息,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4

为了贯彻中央、省、市、县防汛抗洪工作会议精神,维护学生的生命安全,加强对全校防防汛抗洪应急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确保全校抗洪应急工作协调、有序、高效的进行,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xx小学突发性特大洪涝灾害应急实施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以防为主,常备不懈。

防汛抗洪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制定应急预案,反对麻痹大意,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岗位管理,分工负责。

发生特大洪水灾害时,由在岗教师负责学生的撤离工作,在学校学生转移组的统一指挥下,有序撤离危险地带,就近进入教学楼、综合楼避洪。各组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三)通力合作,全力抢险。

发生洪水险情后,各救援组要组织力量迅速到位,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抢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全力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立组织保障系统,明确任务要求

(一)机构设置

1、在教育局抗洪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我校抗洪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xx

2、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协调组,学生转移组,抢险救助组,安置防疫组,物资管理组。

联络协调组

组长

组员

学生转移组

组长

一组组长

组员

二组组长

组员

三组组长

组员

四组组长

组员

五组组长

组员

抢险救助组:

组长

组员

防疫安置组

组长

组员

物资管理组

组长

组员

(二)任务要求

1、联络协调组

(1)认真做好灾前、灾后的宣传工作,印发各种宣传材料,做好同教育局领导和学校领导及其他教师的通讯联络工作:

(2)及时将收集、汇总的学校灾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为教育局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3)及时将教育局对防灾救灾工作的指示传达到各教研室,各班级。

(4)制作各类宣传品,用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和普及防汛抢险救灾和自救知识,增强师生防灾避险意识,提高自救、自保和逃生能力。在灾情和特大洪涝灾害发生期间,及时收集整理上级领导及学校教师的联络通讯方式,以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2、学生转移组

(1)灾前统一规划好集散区域和师生集散路线,检查落实各班师生转移的准备工作,对各种不同情况下发生洪涝时,学生的转移做详细的安排部署及模拟预演。

(2)临灾预报发布后和特大洪涝发生时,本着就近转移的原则,避开平房或开阔场地,组织师生迅速转移到高大建设筑物内,尤其是作好学前班,1—3年级学生的转移工作,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学生灾后疏散及遣散回家工作,解决师生办公,上课,学习,御寒,防病治病等工作。

(3)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实施预案》,并组织落实到各个环节。配合学生转移组做好师生集散的宣传组织工作,在灾前发生前,能够快速有序地把师生集中到高大建筑物内或其它安全地带;并迅速清点人数,逐级向上汇报。

(4)洪涝后要做好余灾及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

3、抢险救助组: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组织抢险救灾,并做好师生安全转移工作,发现险情,组织人员积极排除,发现需要救助的人员,积极组织救援,尽全力避免人员伤亡,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力争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防疫安置组

洪涝发生后救助无家可归学生,尤其是救助好丧失亲人的学生孤儿。组织设立救助所,组织医务、后勤人员做好师生的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并对学生的健康状况随时监控,负责救治因灾受伤的病人,同时加强食品卫生、饮用水的检测,防止重大疫病发生、蔓延,对人员作好善后处理事宜。

5、物资管理组:

(1)洪涝后建立物资接受供应站,组织好外地支援物资的接收、登记、分配、运送、发放等工作。设立外来救灾物资接收站,接收外援物资。要作到帐目清楚、分类保管、运送快速、发放及时,同时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2)根据救灾需要,及时为各班级师生分配外援物资,检查指导各班级救灾物资接收、运送、发放工作。

三、防洪抗洪的宣传教育与防范措施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校园之声、周会、队日活动、黑板报、“抗洪”预防知识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洪灾”基本知识和预防方法教育,切实加强和认真作好抗灾、预防洪涝灾害等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和提高师生的预防灾害知识水平,防灾减灾意识观念,但要注意宣传的方式方法和力度,切忌过分渲染,夸大其辞,造成不必要的恐惶。

2、组织洪灾科普知识竞赛和在紧急情况下学生转移及救助工作的演练。各科教师应将科普教育内容自觉纳入教学计划,使学生通过演练、自然课了解洪涝灾害及防灾减灾的方面的常识,基本掌握有关洪涝知识和防灾技能。

3、向家长及社会进行宣传,做好各种洪涝灾害的预防、自救、互救工作,做到有备无患。各班主任要乐于奉献,忠于职守,不得随意请假,确保学生时时有人监管。课间由班主任负责管护学生。

4、为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各教研室、各教室及教学楼、综合楼、海霞楼要经常性的进行检测和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校领导汇报,以便学校采取防范措施,及时进行加固、维修和拆除,坚决杜绝各种事故发生。

5、为确保学校抗洪应急工作协调、有序、高效地进行,各班主任要经常在班上宣讲,学校要在全校师生大会上宣讲,并长期检查和修订防灾救灾实施预案,切实作到灾后人人临危不惧,个个会自救、互救,安全转移。

四、灾后应急措施

(一)、提高警惕,高度重视。全体师生要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责任心,坚决反对麻痹大意的思想和懈怠情绪。各任课老师和班主任要树立高尚的师德意识和奉献精神,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为已任,坚守工作岗位。一旦在上课期间发生洪灾,任课教师首先要迅速反应,班主任在第一时间赶往教室,有条不紊的共同组织学生及时向较高楼层转移。

(二)、紧张有序,忙而不乱。灾情发生后,因学校地势较高,各班在岗教师可利用缓冲期组织学生迅速转移,组织学生转移要紧张有序,按事先安排好的路线和次序,忙而不乱的进行。教学楼一楼班级从教学楼左、右楼梯向上转移,在三楼楼道内按次序排列,由一年级组组长负责指挥;二、三楼班级学生待在原教室内不动。在海霞楼二、三楼计算机室和语音室上课的学生,待在原教室不动。综合楼一楼班级从教学楼左、中楼梯向上转移,在三楼楼道内按次序排列,由屈惠芳负责指挥;二、三楼班级学生待在原教室内不动。当时无课的其它老师,自觉的在各楼梯口及拐角处负责保护学生,每楼梯口或拐角处应有两位以上教师监护。如确实来不及转移,在岗教师应迅速指挥学生牢牢抓住易抓建筑物,如暖气管、窗栏杆等或采取其它积极有效的救助措施。坚决反对教师弃学生于不顾,自行逃离。一旦发现,事后严肃处理。

(三)、及时转移,认真清查。学生转移到安全地带后,各班主任要及时清查人数,落实学生去向,并时向联络组汇报清查情况。

(四)、积极协调,稳定情绪。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学校防灾救灾各小组在学校领导统一部署下,积极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对伤亡师生进行救治,并对伤亡师生及其家属进行慰问,安抚,稳定情绪。

(五)、全面排查,准确统计。及时排查洪涝对学校校舍、教室等所造成的破坏情况。对有潜在危险的校舍,学校立即将停止使用,或采取封闭、隔离、拆除及其他措施,防止余灾和各种次生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同时,协助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灾情进行评估和调查统计,对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六)、通力合作,有备无患。做好校舍及校园内水、电器、易然品,防火设施等各项保障系统的安全检查的常备应急物品的储蓄,切实作到防患于未然。如果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后,我校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师生转移,伤亡人员救护,疾病防治,安全保卫,灾情调查。尽力做好恢复教学,校舍修复和重建工作,努力降低灾害损失,确保校内安全和师生的工作、学习及生活应急等问题,有序安排生活,稳定师生情绪,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5

为有效地开展洪涝灾害发生时医疗紧急救援和灾后疾病控制,把洪涝灾害给人民生命安全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维护正常的社会轶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经过宣传教育,增强全县人民自救和灾后疾病防范的意识;坚持不懈地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对我县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做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县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确定的职责对本辖区内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并理解上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

制定洪涝灾害应急技术方案,建立完善调研论证制度,科学指导洪涝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开展处理洪涝灾害的相关培训,为应急处理供给技术保障。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由洪涝灾害引发的严重损害社会公众生命安全与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食品中毒、饮用水污染及人员伤亡的应急处理工作。

我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处理指挥机构为县级。

县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县防洪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局办公室、医政股、计财股、公共股及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组成,县卫生局局长担任组长,发生较重、严重洪涝灾害后,在县防洪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全县防洪卫生应急处理的统一决策、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

县防洪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设立办公室,从有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公室负责洪涝灾害应急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收集洪涝灾害发生、发展及灾害防病、医疗救护、卫生执法监督等有关信息,掌握动态,实时分析,为领导决策供给依据;组织专家制定应急策略和预防控制措施,开展效果评估;组织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对落实情景进行督查;统一调配应急资源,及时协调解决卫生应急工作中的问题。

县防洪卫生应急领导小组设医疗急救、疾病防治、物资保障、健康宣传、安全督查工作等五个工作组。各组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医疗救治组:有医政股牵头。负责组织、指挥医疗单位开展现场医疗救援。

疾病防治组:由公卫股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洪涝灾害之后的疾病预防与控制,包括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监测与评估等,根据洪涝灾害发展形势和预防控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的提议。

物资保障组:由计财股牵头。负责应急物资调度,设备的采购,保证供应。

安全督查组:由局纪检室协助。负责对有关单位落实应急措施和人员的自身防护与安全措施的情景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应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予以纠正。对违规和渎职行为进行处理。

县卫生行政部门设立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全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洪涝灾害事件发生后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组织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护与专业人员进行有关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对灾后易发生的霍乱、痢疾、伤寒、甲肝、钩体等传染病做好防治工作。

根据洪涝灾害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发生时光、发生场所等因素,并参照《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将洪涝灾害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两级。根据灾害发展情景,应对灾害的分级适时进行调整。

洪涝灾害在我县区域内发生,出现洪水上涨,低洼地方积水;

自备水源受污染,整个自来水管网未受影响;出现人员受伤,未见死亡;防洪指挥部认定的一般洪涝灾害。

洪涝灾害在我县区域内发生,出现洪水上涨,街道积水;人们生活用水受到污染;出现人员伤亡;防洪指挥部认定的较重洪涝灾害。

洪涝灾害在我县区域内发生,立即启动本预案。县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作出分级的初步确定,根据洪涝灾害严重程度作出分级响应。

一般洪涝灾害有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综合评估,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医疗急救工作,并按照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提出下一步疾病防控、卫生执法、健康教育的提议。

如果初步确定为较重洪涝灾害,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迅速组织市和县卫生医疗急救队伍赶灾区开展急救工作。组织专家和专业人员赶灾区指导疾病防控、卫生执法、健康教育工作。

洪涝灾害发生后,县卫生行政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信息报送。

职责报告人包括: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包括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县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

洪涝灾害一旦发生,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街道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作出适时应急响应。

报告方式包括:口头报告、电话或传真报告、网络报告、书面报告。

报告内包括灾情、人员伤亡情景、疫情、食品中毒、饮用水污染状况、医疗需求。

报告分首次报告、阶段报告、总结报告。

应急响应期间,与洪涝灾害应急处理工作有关的新闻由具有新闻发言人资格的单位发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向广大市民宣传防洪救灾中涌现出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洪涝灾害中的自救互救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本事。

开展洪涝灾害期间的家康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病知识和防病意识,减少疾病的发生。

按照统一规划,整合我县的医疗救治资源,逐步建立和完善包括医疗救治信息体统、医疗救治队伍和医疗救治机构在内的洪涝灾害医疗救治体系。

县卫生行政部门建立防洪应急处理医疗救治队伍,应急队伍按照就近原则进行分组,并配置相应的装备。

县卫生局公卫股科负责对全县灾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灾后防病工作。做到人员、经费、物资、药品四落实。

县卫生监督所负责洪涝灾害期间及其灾后的食品、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洪涝灾害发生,立即组织人员深入受灾现场,加强监督执法,对受到污染的食品、饮用水进行分类和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切实加强食品的管理,避免因食品原因引起中毒和诱发疾病。

建立涉及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处理的所有机构和人员的通讯录,如有变动,随时更新。有关机构及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

“120”医疗急救电话及全县急救网络无线集群系统正常运转,坚持统一受理、统一协调、统一组织、统一指挥,按照就急、就地、就近、专科优势调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处理好灾害事故医疗救援的呼救。

县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卫生应急调度准备工作,保证应急第一时光的供应。

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6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洪涝灾害的危害,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提高我县卫生系统洪涝灾害事故应急反应本事和医疗救援工作水平,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卫生部《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县卫生局成立“洪涝灾害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各级医疗机构组建医疗救援队,随时等候调遣。

一旦发生灾害事故,“洪涝灾害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灾情确定需要抽调的医疗救援队伍。被抽调的医疗救援队伍应立即赶赴现场,并理解统一指挥和调遣,进取开展救援工作。

现场救援中,要遵照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依据受害者伤势按轻、中、重、死亡进行分类,同时,应将经治伤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景单,并置于伤员衣袋内。

伤员需要转移的,由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调度。伤员转移应根据伤情分类和就近的原则分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推诿伤员。

各级医疗机构要制定和落实医疗救援人员培训计划,重点掌握检伤分类、徒手复苏、骨折固定、止血、气管切开、清创、缝合、饮用水消毒等基本技能,并定期模拟练习,到达适应救援实际需要。

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7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洪涝灾害可能导致的传染病疫情、水污染和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和蔓延,进一步指导、规范和做好我市洪涝灾害卫生防病工作,确保灾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发生洪涝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导致的疾病发生、流行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为保证抗洪救灾工作有序运行,中心成立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应急处置专业组。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洪涝灾害事件的级别或事件发生态势、洪涝灾害事件的性质及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各专业组成员构成,部署应急处置工作。中心各科室在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指挥下,做好洪涝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职 责:负责收集各专业组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报告,包括对全市范围内洪涝灾害事件的动态、采取的措施、预测事件变化的趋势、各专业组工作动态等。

职 责:负责及时向阆中市卫生局和南充市疾控中心报告洪涝灾害事件信息;负责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负责每日对网络报告的洪涝灾害事件进行动态监控,保证我市传染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及洪涝灾害事件报告网络畅通。

职 责:负责对洪涝灾害事件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核实因灾引发的传染病疫情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查明灾害事件发生的原因,提出卫生处置意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进一步扩大。

职 责:在受灾地或因灾引发传染病的地方开展和指导消、杀、灭工作,严防传染病扩散蔓延。

职 责:负责采样用品的准备、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等工作,查找病原体、中毒物质或其他致病源。如当地无法开展相关检测时,应及时将采集的标本送上级疾控机构检测。

职 责:负责做好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公众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本事,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引导社会公众正确对待洪涝灾害事件,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事件的控制;适时编制防治工作简报,宣传洪涝灾害事件防制工作动态。

职 责:主要负责洪涝灾害事件控制所需的应急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拨工作,供给运输工具保障,以适应事件处置的需要。

当我市发生洪涝灾害事件时,按照阆中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根据灾情、伤情、病情、疫情等相关信息,将救灾防病工作分为常态、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

全市未发生洪涝灾害,但在每年汛期到来之前或根据气象等部门预报可能发生洪涝灾害时,进入常态管理。常态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组建好应急专业队伍。各应急专业队伍分别由中心从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处理、现场处置、实验室检测的专业人员组成,坚持人员稳定,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应急处置本事。

2。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准备工作。落实救灾防病和应急处置所需的药品、器械、免疫制品、快速检测试剂、卫生防护用品和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应急物资。

发生洪涝灾害时,无异常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进入预警状态。预警状态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消杀、消毒工作。一旦发生洪涝灾害,立即调派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赶赴受灾现场,指导开展环境卫生消杀、消毒工作,防止疾病媒介生物孳生,加强水源监测和消毒工作。

2。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报告和通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相关灾情信息;建立与民政部门的沟通机制,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和应急响应进程;加强灾区疾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启动疾病监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经过“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并应及时将卫生应急工作情景以书面形式报告市卫生局;网络遭到破坏或没有条件的地方应利用传真、电话等方式迅速报告。

3。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重点加强对鼠疫、霍乱、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钩体病、乙脑、急性眼结膜炎、皮肤感染症、感染性腹泻、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其他要求监测的疾病进行监测。疾控中心要根据监测和分析结果及时做出预警范围和预警病种,并上报市卫生局。

4。开展卫生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充分利用报刊、手机、电视等新闻媒体普及卫生防病知识,促进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对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防范意识和应对本事。

5。进取开展防范工作,严格控制群体性聚餐,加强农药、鼠药等化学毒品的管理,防止各类中毒事件的发生;根据实际情景,采取预防性免疫接种措施,防止传染病流行和蔓延。

发生洪涝灾害,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报告人数有明显升高,进入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制。

1。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调查,对灾害进行卫生学评估,预测可能发生的疫情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采取预防措施;抓好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指导检查灾区饮水消毒措施落实情景,划定临时饮水水源区域,并做好水源保护工作,确保水源和饮用水的卫生质量,教育动员群众喝开水。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指导群众重点做好灾民居住场所的消毒,及时清除、处理垃圾、粪便。对受淹的住房和公共场所要及时作好消毒和卫生处理。指导开展灭蚊灭鼠工作。

3。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做好相关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工作。与广电等宣传部门密切配合,有针对性的开展自救、互救及卫生防病科普知识宣传。

4。根据受灾地区可能发生的疾病风险,对高危人群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接种,开展适宜的应急服药工作。及时开展周边地区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疫情监测,防止疫情扩散。发生传染病疫情后,做好疫情调查与处理工作,必要时对发生传染病的区域提出划定疫点疫区和实施管制的提议。

5。对临时安置点加强对卫生防疫工作,指导临时厕所的设置和建立,开展环境消杀灭和卫生宣教工作。必要时组织开展受灾群众心理干预。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经洪涝灾害卫生应急专家咨询组评估,灾害所引发的卫生隐患基本消除,由启动响应的上级部门决定终止响应。同时,组织开展灾后卫生评价,继续做好灾后防病工作,迅速恢复和重建疾病监测系统,指导受灾地区做好灾民回迁前的卫生学评价和环境清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对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公共卫生监测和指导等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幼儿园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方案


按照平时学习工作的要求,我们经常会需要使用到一些范文,范文往往会涉及到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哪里可以找到相关的范文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幼儿园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方案,欢迎你的品鉴!

幼儿园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方案

幼儿园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方案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紧急救援:幼儿园应该制定紧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和应急措施,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2. 疏散计划:幼儿园应该制定疏散计划,明确疏散时间和路线,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幼儿。

3. 排水措施:幼儿园应该采取排水措施,确保洪水不会进入幼儿园,例如建立排水系统、安装排洪泵等。

4. 医疗救援:幼儿园应该建立医疗救援站,配备医疗人员和设备,在紧急情况下及时进行医疗救援。

5. 物资储备:幼儿园应该建立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食品、水、药品、衣物等物资,以确保幼儿在紧急情况下得到必要的保障。

6. 宣传和教育:幼儿园应该加强宣传和教育,让幼儿了解洪涝灾害的常识和应对方法,提高幼儿的自救互救能力。

在制定幼儿园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方案时,应该充分考虑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和幼儿的特点,确保应急预案方案可行性和实用性。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合集8篇


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很多时候为了处理自然灾害事故。人们通常都会提前准备好一系列应急预案,以下内容主题是“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是笔稿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欢迎本文为大家提供参考!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篇1)

1.1编制目的

做好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全面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自治区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潮引起的洪涝灾害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洪。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灾减灾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洪涝灾害,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救助水平。

1.4.2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1.4.3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防汛工作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统筹防汛抗旱工作,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

1.4.5坚持依法防灾、群众参与。坚持依法防汛抗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依法保护水资源,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篇2)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洪涝灾害的危害,指导灾后卫生防疫应急处置工作,防范各类灾后易发生传染病的流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的原则,保证在洪涝灾害后,能够及时调动应急资源,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灾后易发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保障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灾后无疫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洪涝灾害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根据灾情和疫情,组织调度医疗卫生力量,深入洪涝灾区防病治病和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流行病、传染病、消杀灭、监测、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疾病防控工作组,负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并协助开展疫情监测、饮用水监测及消毒处理、健康教育、外环境消杀灭等疫病防控工作。

县卫生监督所成立由大队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

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抗洪救灾应急工作组,负责对辖区内灾区现场开展医疗、饮用水消毒、疫情监测、健康宣传、外环境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及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并随时待命,等候调遣。

三、应急准备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预案要科学、合理,具有实际操作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业人员和应急队伍开展抗洪救灾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本事。县疾控中心要储备必须量的消杀药械、药品,以备应急所需。

四、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深入灾区现场开展救灾防病疫病防控工作,并将受灾情景报告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立即启动《新津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并依据本工作方案调派县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应急队伍,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领导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及疫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疫情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疫情、行政双值班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受灾地区在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甲乙类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报告单位一把手负责审核,并签字留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坚决杜绝漏报、迟报、不报。

(二)作好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在重灾区建立疫情监测点,主动搜索疫情,加强霍乱、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以及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乙脑等虫媒自然疫源性疾病和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有针对性地防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三)加强消毒、管好饮用水。开展饮用水消毒管理,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用水消毒,防止水源性疾病发生。异常要加强县地源供排水公司和花源自来水厂两个集中供水点的监督监测检查,加大水源保护力度,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立即停止取水,改用应急水源,同时加大监测频率,每2小时监测一次,加大净水剂和消毒剂的投加量。地源、花源水厂被淹,洪水退后要进行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对彻底清理。并检修供水设施,全面消毒,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确保供水安全。

对分散式供水(自备水源)的,免费发放饮用水消毒药剂,把饮用水消毒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强化净化消毒处理,保证分散式供水的安全卫生。

(四)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县卫生监督所要在灾区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团体食堂和灾区供应食品、食具监管,异常要加强对熟食和卤菜的监督检查,防止微生物和化学品污染食物,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消灭蚊蝇鼠害。环境消毒、灭“四害”工作实行辖区负责制,各镇乡动员抗震救灾消杀灭队伍,按“一村一人一机”原则落实消毒、杀虫人员及设备,组织实施环境消毒、灭“四害”。对水淹地区和居民住宅、厕所、垃圾点、临时住所等地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和卫生处理。在洪水消退后,应重点做好蚊蝇孽生地的处理,在人群居住较集中地区和被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药物喷洒处理,消灭蚊蝇,并开展灭鼠工作。

(六)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经过信息、传单、通告等方式,广泛开展灾后防病知识宣传,重点宣传环境卫生、饮水饮食卫生的重要性和饮用水消毒、环境消毒等具体方法,促使群众自觉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防病本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医疗救治见《绩溪县抗洪救灾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五、结束响应

根据洪涝灾害后疫情往往滞后于灾情的特点,受灾地区救灾防病工作各项应急措施要在灾后持续一段时期。所有工作结束后,受灾地区要对本次救灾防病应急工作进行系统地总结、分析、评估。并将报告上报县卫生局和本级政府。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篇3)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针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事件,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评价,采取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准备。

3.1预测及信息收集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在汛期要预测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通过以下途径获取突发事件的预测信息:

a)上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媒体发布的汛情信息、通报、通知等;

b)上级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向应急指挥中心告知的汛情预警信息;

c)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经风险评估得出的发展趋势报告;

d)来自基地及施工单位的汛情报告;

e)其它汛情信息来源。

3.2预警及预警发布

3.2.1预警

a)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根据收集的预测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进行预警;应急指挥中心应当根据预警信息迅速做好应急准备,抢险人员及物资、设备进入待命状态。

b)应急指挥中心根据汛情变化,对洪涝灾害事件进行预警,做好应急准备。

3.2.2预警发布

a)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提出预警信息发布报告,经应急总指挥审批后发布;

b)预警信息包括洪涝灾害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3预警解除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对洪涝灾害事件预警进行分析,认为已经达到预警解除的条件,报由应急总指挥授权发布解除令。

4报告、接警

4.1报告与接警

4.1.1发生洪涝灾害事件,基地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将情况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最多不超过30分钟。

4.1.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值班员接到洪涝灾害报警,应详细了解并登记《突发事件应急报告登记表》。

4.1.3报告内容

基地发生洪涝灾害事件应立即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受灾时间、地点;

b)洪水、水位、气象情况,;

c)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财产损失情况;

d)受灾人员的情绪;

e)已采取的措施;

f)救助请求等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全面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自治区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潮引起的洪涝灾害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洪。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灾减灾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洪涝灾害,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救助水平。

1.4.2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1.4.3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防汛工作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统筹防汛抗旱工作,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

1.4.5坚持依法防灾、群众参与。坚持依法防汛抗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依法保护水资源,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自治区防汛指挥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自治区防指)。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设立防汛指挥机构。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1自治区防指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区的防汛工作,其办事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防办)设在自治区水利厅。

2.1.1组成

自治区防指指挥长由自治区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主席担任,广西军区副司令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秘书长和自治区水利厅厅长任副指挥长,自治区水利厅1名副厅长任秘书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卫生厅、广电局、信息产业局、水文水资源局以及自治区气象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广西海事局、广西军区、武警广西总队、空军南宁指挥所、广西电网公司、柳州铁路局、广西红十字会等单位各1名负责人为自治区防指成员。

2.1.2职责

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自治区防汛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制订大江大河防御洪水方案;执行国家防总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命令,及时提出防汛工作具体部署,配合做好流域防洪工作;及时掌握全区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灾减灾措施;统一审核、发布汛情、工情、灾情信息;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地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组织调配全区防汛物资和队伍;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篇5)

六、七月份,是洪涝灾害的频发季节。为了有效处置我校发生洪涝灾害,提高应急工作水平,避免和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校洪涝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靳芳琴任组长,王坤、王云、吴林祥任副组长,赵玲、张凤英、胡盛、杨淑梅、冯玉川、牛永刚、王凌云、安学武、李靖为成员,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校预防洪涝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室,安学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靖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全校洪涝灾害应急工作,组织协调解决洪涝灾害处置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监测和预警预报

1、各领导小组成员要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洪涝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洪涝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组织师生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附师生转移避让路线图,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2、各领导成员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洪涝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洪涝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灾情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合理处置,发生重大灾情,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3、发现洪涝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师生,应当立即向校领导报告。根据灾情实际情况,及时动员组织受到灾害威胁的师生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三、应急保障工作

洪涝灾害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连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灾害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活动,因此,必须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1、重视通讯与信息传递机构、人员和装备的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前,灾害处置过程中的信息畅通。

2、建立救治物资储备制度,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3、加强广大师生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篇6)

5.1启动条件

当符合应急管理规定启动条件时,由应急指挥中心立即下令启动本专项预案

5.2应急启动

应急指挥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随时掌握基层单位处置情况;

b)审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c)拟定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指派现场应急指挥。

5.3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5.3.1应急抢险组

a)连续收集现场应急处置动态资料;

b)传达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

c)做好救援力量到达现场的准备。

5.3.2安全环保室

a)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制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b)确定派往现场的人员并待命;

c)联系当地防洪防汛指挥部、医院等救援单位;

d)做好内部救援力量的应急准备。

5.4物资管理科、生活服务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做好现场应急救援物资的供给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生活等后勤保障的准备工作;

b)做好通信联络工作;

c)派出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篇7)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根据每年洪汛情况,提前进行防洪防汛工作的布置。建立和培训防洪防汛抢险队伍,掌握抢险队伍的应急能力,配备能满足救援行动救援物资,做到应急救援“保障有力”。

8.1财力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对防洪防汛应急保障资金作出预算,局及分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经应急指挥中心审定后,列入年度预算。

8.2物资保障

8.2.1物资管理科负责采购、保管防洪防汛物资,建立救援物资储备库。按照处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统一调配使用。

8.2.2物资管理科负责生活物资的采购和储备,确定受灾人员的安置地点。

8.3技术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建立水上应急处置专家库和应急抢险技术方案或平台,加大技术支持力度。

8.4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洪涝灾害应急运输保障机制,在应急反应时,为遇险人员的医疗移送、疏散、转移以及应急人员、器材、物资的运送等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8.5医疗卫生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应与当地医疗机构签订互助协议,并建立洪涝灾害应急医疗联动机制,明确医疗咨询、援助、伤员移送、收治、灾后防疫等任务,确保救护所需药品、医疗器材能够紧急调用。

8.6治安保障

安全保卫科应协同油田公安分局建立应急现场治安秩序保障机制,在应急反应时,根据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安排警力维持治安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安定灾民情绪等,保障洪涝灾害应急行动的顺利进行。

8.7人员防护

应急指挥中心应为遇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要求。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篇8)

由于最近暴雨不断,我辖区又是洪涝灾害易发地区,洪涝灾害期间,各种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危险因素。为做好洪涝灾害期间救灾防病工作,完善救灾防病应急指挥体系和救灾防病预案,确保领导、组织、措施到位,特制定《抗洪救灾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抗洪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易召凡

副组长:肖功雄、杨斌、兰先勇、周俸民

成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抗洪救灾领导小组负责洪涝灾害期间医疗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医疗工作;抗洪救灾医疗救援小组负责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令,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消毒灭菌等药品和现场处置设备、物资,保障抗洪救灾医疗应急及本院伤病人员的救治需要工作。抗洪救灾后勤保障小组负责所需医疗设备、药品和其他相关物资及时到位,保证医疗救护正常运行。

二、严格按照抗洪救灾值班表,保证值守时在岗。

保持电话网络完好、畅通,做好了药品器材、交通、通讯工作等相关准备工作,24小时待命,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进行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三、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汛期传染病的诊治工作。

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规范诊疗行为,一旦发现、诊断出法定传染病病例,要及时按《传染病防治法》和院内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做到及时报告、及时隔离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和延误治疗。

四、公卫科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对灾害的卫生防病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对抗洪救灾医疗救援组成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以最好的精神状态和充分准备,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我院将密切与当地政府、居民委员会及村卫生室沟通协调。

实时掌握动态情况,加强自身隐患的排查,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工作,尽力避免自身受灾,减少灾害损失。

洪涝发生后,各科室须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加强传染病疫情的检测、预警、和报告工作,遇到重大灾害实行疫情每日报告与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

卫生院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精选3篇


应急预案与危机管理有什么区别?预防灾害从头抓,大难临头不用怕,灾难来临应急预案解救人类于水深火热之中。应急预案可以让我们在灾难发生前做好准备和应对,这篇“卫生院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是编辑的心血之作希望它能够被您欣赏,下面的内容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卫生院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篇1

卫生院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洪涝灾害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在一些低洼地区尤为普遍。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卫生防控机构,卫生院在洪涝灾害中起着关键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为了能够有效地应对洪涝灾害,我们制定了卫生院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一、灾害预警与响应

1. 洪涝灾害预警

通过与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最新的气象信息。一旦预测到可能发生洪灾的情况,卫生院应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启动应急预案。

2. 灾害响应

一旦接到洪涝灾害警报,卫生院内部应立即启动响应机制。卫生院负责人应召集一线医务人员紧急开会,布置各项任务。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组织人员,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二、人员安全和疏散

1.人员安全

确保所有卫生院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别是一线医务人员。在洪涝灾害来临之前,及时发布信息告知医务人员不要轻易出行,并做好必要的物资准备。

2.疏散

在洪涝灾害来临之际,卫生院应组织全体职工进行紧急疏散。所有人员必须按照事先制定的逃生路线和疏散指示,有序撤离到高地或安全地点。

三、物资准备与调配

1.物资准备

卫生院应提前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包括药品、医疗设备、饮用水、食品等。物资的储备应符合灾害发生地区的特点和需求。

2.物资调配

在洪涝灾害发生后,卫生院应立即启动物资调配机制。根据各个灾区的需求,卫生院应及时将储备物资调拨到需要的地方,确保物资能够及时供应。

四、疫情监测和防控

1.疫情监测

在洪涝灾害期间,卫生院应加强对各种传染病疫情的监测。特别是水源污染可能导致病原体传播的情况,应及时进行监测,确保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2.疾病防控

卫生院应密切关注洪涝灾害期间可能引起的常见传染病,如痢疾、腹泻等。在灾后的救援工作中,卫生院要组织人员进行疾病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并隔离病例。

五、灾后救援和恢复重建

1.灾后救援

卫生院是救助伤病员的主要医疗机构,应及时组织一线医务人员开展救援工作。确保在灾害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卫生院能够快速响应并到达灾区开展救援工作。

2.恢复重建

洪涝灾害过后,卫生院还需要参与到灾后的恢复重建工作中。包括重建医疗设施、修复卫生院的供水供电系统等。卫生院还要积极参与灾后的心理援助工作,帮助受灾人民群众恢复正常的生活。

卫生院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是卫生院应对洪涝灾害的重要工作。通过灾害预警与响应、人员安全和疏散、物资准备与调配、疫情监测和防控、灾后救援和恢复重建等措施,卫生院能够在洪涝灾害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卫生院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篇2

卫生院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组织结构:应急指挥机构、应急队伍、应急物资保障、现场救援等组织结构。

2. 应急任务:确定应急任务,如人员疏散、物资储备、现场救援、通信保障等。

3. 应急物资:准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食品、水、药品、通讯设备、救生器材等。

4. 疏散和救援:在灾害发生前,应当制定疏散和救援方案,确保员工和患者安全疏散和转移。

5. 通信保障:建立紧急通信系统,保证与当地政府、医院和救援队伍的紧急通信。

6. 事件处理:对事件进行处理,如事件调查、现场处理、善后处理等。

7. 培训演练: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8. 公告宣传:通过公告栏、微信群等渠道发布应急信息和通知,告知居民和患者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卫生院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确保员工和患者的安全。

卫生院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篇3

卫生院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是指在洪涝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卫生院应当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医务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以下是一份简单的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1. 制定应急计划:卫生院应当制定应急计划,包括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疏散和救援等方面。

2. 建立应急队伍:卫生院应当建立一支应急队伍,包括医疗人员、消防人员、救援队员等。

3. 准备必要的物资:卫生院应当准备必要的物资,包括医疗物资、救生器材、食品和饮用水等。

4. 通知公众:卫生院应当尽快通知公众,告知他们应急措施和注意事项,并提醒他们保持警觉。

5. 疏散和救援:在紧急情况下,卫生院应当组织人员疏散,确保公众安全。在救援方面,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队员进行救援。

6. 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在应急过程中,应当保护医务人员的安全,包括防止医务人员被洪水淹没、保护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等。

7. 监测情况:卫生院应当密切监测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确保公众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8. 总结经验教训:在应急结束后,应当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对应急预案的执行和监督,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以上是一份简单的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实际情况可能因地区和事件而异。因此,卫生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并确保在必要时能够快速启动和执行。

幼儿园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方案3篇


给生活一个目标,让我们有继续走下去的动力,工作方案需要编写者有深思熟虑的判断,我们认为“幼儿园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方案”这篇文章很有价值现向您推荐一下,请快速收藏此页面下次就能轻松查找!

幼儿园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方案 篇1

幼儿园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方案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紧急救援:幼儿园应该制定紧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和应急措施,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2. 疏散计划:幼儿园应该制定疏散计划,明确疏散时间和路线,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幼儿。

3. 排水措施:幼儿园应该采取排水措施,确保洪水不会进入幼儿园,例如建立排水系统、安装排洪泵等。

4. 医疗救援:幼儿园应该建立医疗救援站,配备医疗人员和设备,在紧急情况下及时进行医疗救援。

5. 物资储备:幼儿园应该建立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食品、水、药品、衣物等物资,以确保幼儿在紧急情况下得到必要的保障。

6. 宣传和教育:幼儿园应该加强宣传和教育,让幼儿了解洪涝灾害的常识和应对方法,提高幼儿的自救互救能力。

在制定幼儿园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方案时,应该充分考虑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和幼儿的特点,确保应急预案方案可行性和实用性。

幼儿园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方案 篇2

幼儿园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是指在遭受洪涝灾害时,为保护幼儿园师生的安全,制定的一种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以下是一份幼儿园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方案:

1. 制定紧急救援方案

在洪涝灾害发生后,幼儿园应该立即启动紧急救援方案,包括疏散师生、封门、断水断电、呼叫救援等。同时,幼儿园应该制定救援队伍的组织和调度方案,确保救援队伍能够快速响应和行动。

2. 疏散师生

在紧急情况下,幼儿园应该立即组织师生进行疏散,按照顺序和指示方向快速离开危险区域。在疏散过程中,幼儿园应该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同时避免拥挤和混乱。

3. 封门断水断电

在洪涝灾害发生后,幼儿园应该立即采取封门断水断电的措施,防止洪涝灾害对幼儿园造成进一步的影响。在封门期间,幼儿园应该确保师生的正常生活和教学活动不受影响。

4. 呼叫救援

在紧急情况下,幼儿园应该立即呼叫救援,包括拨打紧急救援电话、联系政府部门等。在呼叫救援时,幼儿园应该提供详细的信息和位置,以便救援人员能够快速响应和行动。

5. 备用方案

在洪涝灾害发生后,幼儿园应该制定备用方案,包括备用通信设备、备用救援队伍等,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应对和行动。

6. 宣传教育

在洪涝灾害发生后,幼儿园应该立即宣传教育师生,提醒他们注意洪涝灾害的风险和危害,并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以上是一份幼儿园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方案,希望能有所帮助。

幼儿园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方案 篇3

以下是一份幼儿园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方案:

1.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发现洪涝灾害迹象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家长和教师,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幼儿的安全。

2. 保持冷静:面对洪涝灾害,家长和教师要保持冷静,避免恐慌和焦虑,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幼儿的安全。

3. 关闭园门:在发现洪涝灾害迹象时,应立即关闭园门,防止幼儿从园门逃出危险区域。

4. 保护幼儿安全:在关闭园门后,要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幼儿的安全,如保护幼儿的头部和身体,防止幼儿被水淹没等。

5. 安排幼儿疏散:在发现洪涝灾害迹象时,要立即组织幼儿疏散,确保幼儿安全离开危险区域。

6. 关注幼儿安全:在幼儿疏散后,要关注幼儿的安全,如检查幼儿的健康状况,确保幼儿没有受到洪涝灾害的影响。

7. 提供必要的帮助:在幼儿疏散后,要提供必要的帮助,如帮助家长照顾幼儿,提供必要的食物和水源等。

8. 及时反馈信息:在发现洪涝灾害迹象时,要及时反馈信息给相关部门,如政府和消防部门等,以便他们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幼儿的安全。

9. 总结经验教训:在洪涝灾害过后,要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改进应急预案,提高应对洪涝灾害的能力。

以上是一份幼儿园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方案,希望能提供帮助。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集锦10篇


应急预案中需要考虑哪些因素?防灾减灾,开启幸福生活每一天, 加强规范性操作流程的研究和掌握,有助于提高事故处理效率。应急预案需要充分考虑信息和数据保护,想要了解“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的资讯笔稿范文网的整理会让你满意,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篇1】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根据每年洪汛情况,提前进行防洪防汛工作的布置。建立和培训防洪防汛抢险队伍,掌握抢险队伍的应急能力,配备能满足救援行动救援物资,做到应急救援“保障有力”。

8.1财力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对防洪防汛应急保障资金作出预算,局及分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经应急指挥中心审定后,列入年度预算。

8.2物资保障

8.2.1物资管理科负责采购、保管防洪防汛物资,建立救援物资储备库。按照处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统一调配使用。

8.2.2物资管理科负责生活物资的采购和储备,确定受灾人员的安置地点。

8.3技术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建立水上应急处置专家库和应急抢险技术方案或平台,加大技术支持力度。

8.4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洪涝灾害应急运输保障机制,在应急反应时,为遇险人员的医疗移送、疏散、转移以及应急人员、器材、物资的运送等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8.5医疗卫生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应与当地医疗机构签订互助协议,并建立洪涝灾害应急医疗联动机制,明确医疗咨询、援助、伤员移送、收治、灾后防疫等任务,确保救护所需药品、医疗器材能够紧急调用。

8.6治安保障

安全保卫科应协同油田公安分局建立应急现场治安秩序保障机制,在应急反应时,根据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安排警力维持治安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安定灾民情绪等,保障洪涝灾害应急行动的顺利进行。

8.7人员防护

应急指挥中心应为遇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要求。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篇2】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洪涝灾害的危害,指导灾后卫生防疫应急处置工作,防范各类灾后易发生传染病的流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的原则,保证在洪涝灾害后,能够及时调动应急资源,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灾后易发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保障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灾后无疫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洪涝灾害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根据灾情和疫情,组织调度医疗卫生力量,深入洪涝灾区防病治病和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流行病、传染病、消杀灭、监测、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疾病防控工作组,负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并协助开展疫情监测、饮用水监测及消毒处理、健康教育、外环境消杀灭等疫病防控工作。

县卫生监督所成立由大队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

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抗洪救灾应急工作组,负责对辖区内灾区现场开展医疗、饮用水消毒、疫情监测、健康宣传、外环境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及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并随时待命,等候调遣。

三、应急准备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预案要科学、合理,具有实际操作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业人员和应急队伍开展抗洪救灾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本事。县疾控中心要储备必须量的消杀药械、药品,以备应急所需。

四、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深入灾区现场开展救灾防病疫病防控工作,并将受灾情景报告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立即启动《新津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并依据本工作方案调派县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应急队伍,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领导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及疫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疫情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疫情、行政双值班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受灾地区在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甲乙类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报告单位一把手负责审核,并签字留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坚决杜绝漏报、迟报、不报。

(二)作好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在重灾区建立疫情监测点,主动搜索疫情,加强霍乱、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以及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乙脑等虫媒自然疫源性疾病和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有针对性地防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三)加强消毒、管好饮用水。开展饮用水消毒管理,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用水消毒,防止水源性疾病发生。异常要加强县地源供排水公司和花源自来水厂两个集中供水点的监督监测检查,加大水源保护力度,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立即停止取水,改用应急水源,同时加大监测频率,每2小时监测一次,加大净水剂和消毒剂的投加量。地源、花源水厂被淹,洪水退后要进行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对彻底清理。并检修供水设施,全面消毒,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确保供水安全。

对分散式供水(自备水源)的,免费发放饮用水消毒药剂,把饮用水消毒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强化净化消毒处理,保证分散式供水的安全卫生。

(四)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县卫生监督所要在灾区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团体食堂和灾区供应食品、食具监管,异常要加强对熟食和卤菜的监督检查,防止微生物和化学品污染食物,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消灭蚊蝇鼠害。环境消毒、灭“四害”工作实行辖区负责制,各镇乡动员抗震救灾消杀灭队伍,按“一村一人一机”原则落实消毒、杀虫人员及设备,组织实施环境消毒、灭“四害”。对水淹地区和居民住宅、厕所、垃圾点、临时住所等地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和卫生处理。在洪水消退后,应重点做好蚊蝇孽生地的处理,在人群居住较集中地区和被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药物喷洒处理,消灭蚊蝇,并开展灭鼠工作。

(六)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经过信息、传单、通告等方式,广泛开展灾后防病知识宣传,重点宣传环境卫生、饮水饮食卫生的重要性和饮用水消毒、环境消毒等具体方法,促使群众自觉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防病本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医疗救治见《绩溪县抗洪救灾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五、结束响应

根据洪涝灾害后疫情往往滞后于灾情的特点,受灾地区救灾防病工作各项应急措施要在灾后持续一段时期。所有工作结束后,受灾地区要对本次救灾防病应急工作进行系统地总结、分析、评估。并将报告上报县卫生局和本级政府。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篇3】

为有效地开展洪涝灾害发生时医疗紧急救援和灾后疾病控制,把洪涝灾害给人民生命安全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维护正常的社会轶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经过宣传教育,增强全县人民自救和灾后疾病防范的意识;坚持不懈地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对我县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做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县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确定的职责对本辖区内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并理解上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

制定洪涝灾害应急技术方案,建立完善调研论证制度,科学指导洪涝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开展处理洪涝灾害的相关培训,为应急处理供给技术保障。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由洪涝灾害引发的严重损害社会公众生命安全与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食品中毒、饮用水污染及人员伤亡的应急处理工作。

我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处理指挥机构为县级。

县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县防洪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局办公室、医政股、计财股、公共股及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组成,县卫生局局长担任组长,发生较重、严重洪涝灾害后,在县防洪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全县防洪卫生应急处理的统一决策、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

县防洪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设立办公室,从有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公室负责洪涝灾害应急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收集洪涝灾害发生、发展及灾害防病、医疗救护、卫生执法监督等有关信息,掌握动态,实时分析,为领导决策供给依据;组织专家制定应急策略和预防控制措施,开展效果评估;组织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对落实情景进行督查;统一调配应急资源,及时协调解决卫生应急工作中的问题。

县防洪卫生应急领导小组设医疗急救、疾病防治、物资保障、健康宣传、安全督查工作等五个工作组。各组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医疗救治组:有医政股牵头。负责组织、指挥医疗单位开展现场医疗救援。

疾病防治组:由公卫股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洪涝灾害之后的疾病预防与控制,包括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监测与评估等,根据洪涝灾害发展形势和预防控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的提议。

物资保障组:由计财股牵头。负责应急物资调度,设备的采购,保证供应。

安全督查组:由局纪检室协助。负责对有关单位落实应急措施和人员的自身防护与安全措施的情景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应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予以纠正。对违规和渎职行为进行处理。

县卫生行政部门设立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全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洪涝灾害事件发生后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组织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护与专业人员进行有关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对灾后易发生的霍乱、痢疾、伤寒、甲肝、钩体等传染病做好防治工作。

根据洪涝灾害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发生时光、发生场所等因素,并参照《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将洪涝灾害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两级。根据灾害发展情景,应对灾害的分级适时进行调整。

洪涝灾害在我县区域内发生,出现洪水上涨,低洼地方积水;

自备水源受污染,整个自来水管网未受影响;出现人员受伤,未见死亡;防洪指挥部认定的一般洪涝灾害。

洪涝灾害在我县区域内发生,出现洪水上涨,街道积水;人们生活用水受到污染;出现人员伤亡;防洪指挥部认定的较重洪涝灾害。

洪涝灾害在我县区域内发生,立即启动本预案。县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作出分级的初步确定,根据洪涝灾害严重程度作出分级响应。

一般洪涝灾害有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综合评估,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医疗急救工作,并按照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提出下一步疾病防控、卫生执法、健康教育的提议。

如果初步确定为较重洪涝灾害,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迅速组织市和县卫生医疗急救队伍赶灾区开展急救工作。组织专家和专业人员赶灾区指导疾病防控、卫生执法、健康教育工作。

洪涝灾害发生后,县卫生行政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信息报送。

职责报告人包括: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包括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县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

洪涝灾害一旦发生,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街道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作出适时应急响应。

报告方式包括:口头报告、电话或传真报告、网络报告、书面报告。

报告内包括灾情、人员伤亡情景、疫情、食品中毒、饮用水污染状况、医疗需求。

报告分首次报告、阶段报告、总结报告。

应急响应期间,与洪涝灾害应急处理工作有关的新闻由具有新闻发言人资格的单位发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向广大市民宣传防洪救灾中涌现出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洪涝灾害中的自救互救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本事。

开展洪涝灾害期间的家康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病知识和防病意识,减少疾病的发生。

按照统一规划,整合我县的医疗救治资源,逐步建立和完善包括医疗救治信息体统、医疗救治队伍和医疗救治机构在内的洪涝灾害医疗救治体系。

县卫生行政部门建立防洪应急处理医疗救治队伍,应急队伍按照就近原则进行分组,并配置相应的装备。

县卫生局公卫股科负责对全县灾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灾后防病工作。做到人员、经费、物资、药品四落实。

县卫生监督所负责洪涝灾害期间及其灾后的食品、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洪涝灾害发生,立即组织人员深入受灾现场,加强监督执法,对受到污染的食品、饮用水进行分类和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切实加强食品的管理,避免因食品原因引起中毒和诱发疾病。

建立涉及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处理的所有机构和人员的通讯录,如有变动,随时更新。有关机构及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

“120”医疗急救电话及全县急救网络无线集群系统正常运转,坚持统一受理、统一协调、统一组织、统一指挥,按照就急、就地、就近、专科优势调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处理好灾害事故医疗救援的呼救。

县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卫生应急调度准备工作,保证应急第一时光的供应。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篇4】

1编制依据

本专项预案编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中国石化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等。

2定义与分级

2.1事件定义

因连续暴雨或行洪发生洪涝,对施工作业区域的人员、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事件。

2.2事件分级

2.2.1 Ⅱ级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a)连续暴雨造成基地住宅、厂区、道路被淹,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b)施工作业区域因洪水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的。

c)所属区域地方政府已经启动本地区防洪应急预案的。

3预测与预警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针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事件,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评价,采取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准备。

3.1预测及信息收集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在汛期要预测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通过以下途径获取突发事件的预测信息:

a)上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媒体发布的汛情信息、通报、通知等;

b)上级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向应急指挥中心告知的汛情预警信息;

c)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经风险评估得出的发展趋势报告;

d)来自基地及施工单位的汛情报告;

e)其它汛情信息来源。

3.2预警及预警发布

3.2.1预警

a)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根据收集的预测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进行预警;应急指挥中心应当根据预警信息迅速做好应急准备,抢险人员及物资、设备进入待命状态。

b)应急指挥中心根据汛情变化,对洪涝灾害事件进行预警,做好应急准备。

3.2.2预警发布

a)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提出预警信息发布报告,经应急总指挥审批后发布;

b)预警信息包括洪涝灾害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3预警解除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对洪涝灾害事件预警进行分析,认为已经达到预警解除的条件,报由应急总指挥授权发布解除令。

4报告、接警

4.1报告与接警

4.1.1发生洪涝灾害事件,基地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将情况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最多不超过30分钟。

4.1.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值班员接到洪涝灾害报警,应详细了解并登记《突发事件应急报告登记表》。

4.1.3报告内容

基地发生洪涝灾害事件应立即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受灾时间、地点;

b)洪水、水位、气象情况,;

c)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财产损失情况;

d)受灾人员的情绪;

e)已采取的措施;

f)救助请求等

5应急启动

5.1启动条件

当符合应急管理规定启动条件时,由应急指挥中心立即下令启动本专项预案

5.2应急启动

应急指挥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随时掌握基层单位处置情况;

b)审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c)拟定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指派现场应急指挥。

5.3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5.3.1应急抢险组

a)连续收集现场应急处置动态资料;

b)传达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

c)做好救援力量到达现场的准备。

5.3.2安全环保室

a)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制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b)确定派往现场的人员并待命;

c)联系当地防洪防汛指挥部、医院等救援单位;

d)做好内部救援力量的应急准备。

5.4物资管理科、生活服务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做好现场应急救援物资的供给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生活等后勤保障的准备工作;

b)做好通信联络工作;

c)派出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应急处置

6.1应急上报

当发生Ⅱ级及以上事件时,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油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6.2应急行动

6.2.1应急指挥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迅速派出现场指挥部人员赶往现场;

b)根据现场需求,组织调动、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c)在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应急指挥中心指导事发单位进行抢险工作。

d)根据事态发展组织进一步的险情评估,并根据险情的变化和最新评估结果调整相应应急等级和救援力量。

6.2.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6.2.2.1应急抢险组

a)及时掌握现场动态,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落实其指令;

b)组织调动、协调内部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6.2.2.2安全环保科应做好以下工作:

a)收集现场气象、水位资料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根据现场需要,通知地方防洪防汛指挥部及有互助协议的应急救援机构、医疗救护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c)根据现场需要,组织调动、协调处内部治安、医疗救护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d)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做好求援工作;

e)派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2.3物资管理科、生活服务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求援物资的供给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

b)做好通信联络工作;

c)派出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4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6.4.1协调现场内外部应急资源,统一指挥,组织现场救助力量实施救援:

a)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并负责实施,为现场救援力量确定适当的救援方式,分配救援任务,组织救援行动,同时应确保其安全;

b)组织应急行动组和警戒监测组进行应急救援及监测;

c)协调现场搜救通信。

6.4.2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6.4.3向应急指挥中心请求协调组织其它应急资源。

6.4.4做好现场详细记录。

6.5各个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

a)现场指挥部未成立前,由基地主要负责人临时指挥前期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其主要负责人为现场指挥部成员,协助现场指挥部工作;

b)立即派出救助力量,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救助力量的名称、出动时间、位置、抵达现场时间等。抵达现场后接受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执行救援任务,在救援过程中,及时反馈现场有关信息,对救援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c)按照现场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安置转移出的人员;

d)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后勤生活保障。

e)负责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7应急终止与后期处置

7.1应急终止

经应急处置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a)受困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受伤人员得到救治;

b)生产、生活基本得到恢复。

7.2后期处置

7.2.1处工会和劳资科按照处总体应急预案的职责要求,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确保基本生活保障,并做好遇难、受灾人员及其家属的处理安抚工作。

7.2.2处安全环保科要组织防疫部门做好灾害事件现场的消毒、疫情的监控等工作。

8应急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根据每年洪汛情况,提前进行防洪防汛工作的布置。建立和培训防洪防汛抢险队伍,掌握抢险队伍的应急能力,配备能满足救援行动救援物资,做到应急救援“保障有力”。

8.1财力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对防洪防汛应急保障资金作出预算,局及分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经应急指挥中心审定后,列入年度预算。

8.2物资保障

8.2.1物资管理科负责采购、保管防洪防汛物资,建立救援物资储备库。按照处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统一调配使用。

8.2.2物资管理科负责生活物资的采购和储备,确定受灾人员的安置地点。

8.3技术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建立水上应急处置专家库和应急抢险技术方案或平台,加大技术支持力度。

8.4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洪涝灾害应急运输保障机制,在应急反应时,为遇险人员的医疗移送、疏散、转移以及应急人员、器材、物资的运送等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8.5医疗卫生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应与当地医疗机构签订互助协议,并建立洪涝灾害应急医疗联动机制,明确医疗咨询、援助、伤员移送、收治、灾后防疫等任务,确保救护所需药品、医疗器材能够紧急调用。

8.6治安保障

安全保卫科应协同油田公安分局建立应急现场治安秩序保障机制,在应急反应时,根据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安排警力维持治安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安定灾民情绪等,保障洪涝灾害应急行动的顺利进行。

8.7人员防护

应急指挥中心应为遇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要求。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篇5】

1.1编制目的为提高应对暴雨、洪水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自然灾害分类应急预案》编制。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及周边区域发生的可能危及员工生命、建构筑物安全的暴雨、洪水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责任;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的原则。

2.1组织机构(结构图见附录1)成立暴雨、洪水灾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保部,作为应急管理工作办事机构。指挥部下设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医疗救护、善后处置、治安警戒五个专业组。

2.1.1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主任副总指挥:副主任。指挥部成员: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2.2.1应急指挥部职责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履行。

①抢险救灾组:负责险情发生时迅速组织各方力量实施抢险救灾,落实抢险救灾措施;组织受灾人员、物资的疏散。

③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及饮用水、食品卫生工作;及时向“120”求援。

⑤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通讯、车辆调度、抢险物资和器械的保障工作。⑥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后的理赔和恢复。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篇6】

1.总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预警预防机制

4.预案的启动

5.应急反应与处置

6.灾后处置

7.附则

8.附件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抗洪抢险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紧急抢险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若干规定》《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若干规定》,编制本预案。

1.3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全市范围内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制、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一切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对不服从指挥和不执行调度命令的,实行责任追究制。

1.4.2以人为本,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洪的现代化水平,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4.3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1.4.4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4.5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

1.4.6依法明确有关部门、单位、个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法规范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1.4.7科学决策,快速反映,及时抢救。

1.4.8洪涝灾害各类信息实行共享。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青岛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在市防指的统一指挥下,市建委负责组织协调城市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级政府防汛抗旱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针对重大洪涝灾害,可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2.1.1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市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设在市水利局,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

2.1.2市防指组织机构

市防指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分管城建的副市长、市农委主任、市水利局局长、海军北海舰队司令部分管副参谋长、青岛警备区分管副司令员任副指挥,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农委、建委、交通委、经贸委、水利局、气象局、海洋与渔业局、民政局、财政局、市政公用局、国土资源房管局、人事局、公安局、卫生局、地震局、教育局、信息产业局、广播电视局、林业局(城市园林局)、农机局、安监局、青岛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山东移动公司青岛分公司、济南铁路局青岛办事处、青岛交运集团、青岛供电公司、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中石化山东青岛分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省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局青岛分局、山东青岛水文局、海军北海舰队、青岛警备区、武警青岛支队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其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2.1.3市防指职责

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山东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和市政府的指示,统一指挥全市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发布洪水通告;负责防汛经费和物资的计划、管理和调度。

2.1.4市防办职责

市防办是市防指的常设办事机构,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掌握防汛信息,研究防汛工作对策,组织、协调全市的防汛工作;科学调控洪水。

2.1.5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把握全市防汛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洪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全市防汛抗洪重大事件的协调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防汛设施建设和重点水利工程除险加固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防汛项目的立项审批(政府投资)或核准(自筹资金)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归口管理全市防汛工程。负责组织、指导全市防汛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督促各区市政府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汛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市农委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洪涝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抗洪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等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汛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必要时依法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物资的车辆畅行无阻。及时依法查处防汛期间发生的治安和刑事案件。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矿山、尾矿坝及其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核查、评估、汇总灾情并及时上报;积极争取救灾经费;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防汛抗洪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拨付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安排防汛抗洪、除险加固工程及通讯等专项经费,根据防汛抗洪的实际需要和水利工程的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在防汛经费上给予支持。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配合市内四区受灾房屋的抢险及灾后建设工作。负责汛前对危病房屋进行摸底排查。接到台风暴潮预报后,配合相关区政府做好危病房居民的搬迁和安置工作。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负责海洋灾害(巨浪、风暴潮)的监测与预报警报发布。

市建委(市城市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城市防汛抗洪工作;负责市内四区的洪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城市防汛抗洪规划的制定;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负责市内四区城市防汛抗洪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日常经费的落实和分配。

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办事处(设防洪指挥分部)负责协调青岛区域内铁路系统的防洪工作;组织检查防洪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洪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代表济南铁路局参加本地防洪抢险工作;组织运力运送防汛抗洪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

市交通委负责做好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组织运力做好防汛抗洪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开辟绿色通道,保证防汛抢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线畅通,及时组织抢修公路、桥梁和路面设施;对防汛指挥及运送防汛抗洪物资的车辆免征过路过桥费。

市经贸委负责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的监控,负责市内四区重要救灾物资、重要商品的供应工作,协调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及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以下简称五市三区)解决灾区重要救灾物资、重要商品的供应;协调经贸系统各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重要救灾物资、重要商品的运输车辆由市防指统一调配,灾后对使用的救灾物资由各单位统计上报,市防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资金。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指导协调公共通信设施的防洪建设和维护,做好汛期防洪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做好应急通信设施的协调调度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必要时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及时向市防指报告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

市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电台、电视台开展防汛抗洪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洪涝灾情和各地防汛抗洪动态,以及灾害性天气预报。维护好防汛抗洪专用有线通信线路,确保汛期线路畅通。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天气形势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汛期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及时作出滚动预报;向市防指及各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特别是灾害性天气预报。

市地震局负责全市地震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报告地震预报预警情况,预防和减轻灾害损失。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防汛抗洪工作。负责通知各类学校做好预防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

海军北海舰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根据市防指安排的具体任务,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做好防汛无线通讯及中继台的管理、维修工作,做好海洋及灾区救助工作。

青岛警备区、武警青岛支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根据市防指安排的具体任务,指挥各自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市人事局负责协调解决各级防汛抗洪机构的人员编制;组织表彰、奖励抗洪抢险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组织、调度浅海滩涂以及养殖和捕捞船只的避风、防浪工作。

青岛交运集团负责防汛抗洪物资的陆运工作,担负汛期运输车辆值班任务。

青岛供电公司负责对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大中型水库、河道的照明用电及闸门起闭电源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并尽量保证使用双回路电源,确保抢险救灾用电;负责对灾区供电设施的抢修维护,优先保证防汛抗洪用电。

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负责对防汛指挥机构和大中型水利工程的有线通讯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管护,确保防汛期间有线通讯畅通;及时准确地传递水情、雨情、气象预报等重要信息。

山东移动通信公司青岛分公司负责对防汛指挥机构和大中型水利工程的无线通讯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管护,确保防汛抗洪期间无线通讯畅通;及时准确地传递水情、雨情、气象预报等重要信息;确保无线调度专用车优先满足防汛抗洪应急需要。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负责受灾地区财产损失的调查工作,做好已保险财产的理赔工作;积极参与保险标的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为保户提供防汛抗洪技术性服务;适当增补防汛抗洪安全器材,落实有关防灾措施。

市市政公用局负责市管供水、供气、供热等生产生活设施的抢修维护工作,确保城市生活生产稳定;负责崂山水库的防汛安全;负责做好市管雨污水管道的疏浚与畅通工作,确保排水设施运转正常,排水畅通。

中石化山东青岛分公司负责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用油的供应工作。

市农机局负责防汛抢险、抢修工程所需农业机械的组织调配工作。

市林业局(城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抢险现场的伐木工作及河道阻水林木的清除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及时向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区(点)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协助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星级饭店、A级旅游区(点)的防汛督导工作,全力保证游客安全。

省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局青岛分局负责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引黄济青工程和棘洪滩水库的防汛安全及该范围内的高压输、变电设备和机电设备的安全工作。

山东青岛水文局负责组织降水、洪水的监测及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市防指提供全市的雨情、水情及洪水预报等水文信息。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海洋信息

(1)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加强对洪涝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及时将结果报市防指。

(2)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进行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及时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并报市防指。

(3)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市防指应尽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大测验频率,及时报告测验结果。其中,雨情、水情应在1小时内报到市防指,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15分钟内报到市防指,为市防指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①河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监测,及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发生洪水地区的区市防汛指挥机构应在每日9时前向市防指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河道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时,应在险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市防指。

②堤防、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被淹没的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指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除险情况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及通信联络方式。

(2)水库工程信息

①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加大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道等关键部位的监测密度,按照上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进行调度,并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库工程运行状况。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市防指。

②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向下游发出预警并处置险情,同时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除险情况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和通信联络方式。

③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溃坝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提前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向市防指报告受灾情况,市防指应全面收集动态灾情,掌握灾害情况,及时处置并向市政府、省防指和国家防总报告。发生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立即上报。发生重大灾情的,有关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初步情况,并迅速组织核实实时灾情,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各区市防汛指挥机构应严格按照《水旱灾害统计上报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有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各级、各部门应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和防汛队伍,完善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和预警措施,加强防汛抗洪专业队伍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问题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紧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全面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河流水库和城市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和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针对河道堤防险工险段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水管单位按照防汛工作标准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并进行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足够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

(6)通信准备。加强对社会通信公网的检查维修,确保防汛通信专网、滞洪区预警反馈系统完好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检查。实行以“五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立即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在河道、水库、滩涂、滞洪区内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建设。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有关部门应依法下达清障令,强行清除。

3.2.2洪水预警

(1)河道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市防指应确定全市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并及时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向市防指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2.3渍涝灾害预警

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并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同时,应做好排涝准备工作,必要时,应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均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行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定安全转移方案,明确抗灾指挥组织结构和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应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降雨期间,应加大观测密度,加强巡逻。各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应落实信号发送员,确保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同时,应将险情及时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滞洪区预警

(1)滞洪区管理单位应拟定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并报市防指审批。

(2)滞洪区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的监测,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3)使用滞洪区时,各级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启动预警系统,按照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及时转移群众。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风险图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绘制城市洪水风险图、滞洪区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和水库洪水风险图。

(2)各级防汛指挥机构以各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防御洪水方案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需要编制和修定防洪水方案,并根据洪水变化情况,修定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主动应对洪水。

(2)防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应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对已经市政府或市防指批准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有关区市和部门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3.4预警预防机制

3.4.1预警信息包括:气象、海洋、水文、地质灾害等预报信息;保安信息:相关单位监测发现的异常信息;其他信息。

3.4.2信息分析

市防办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筛选、评估、分析,根据洪涝灾害的紧迫程度、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应对意见。

4.预案的启动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1)较大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且市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将发生大面积内涝;

(2)一条以上主要河道干流水位全面接近警戒水位,并预报将超过警戒水位;

(3)市气象局预报台风(热带风暴)将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并发出紧急警报;

(4)大中型水库或重要河道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5)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

(6)其他需要启动本预案的情况。

5.应急反应与处置

5.1本预案启动后,市防指应立即向市政府、省防指和国家防总报告。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区市防汛指挥机构立即按照职责分工上岗到位。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5.2市防指应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分析暴雨、洪水、台风、潮汛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以及水利工程的险情状况,提出处置意见,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5.3根据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出险情况,有关职能部门赴现场指导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经市政府同意,可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机构,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5.4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过后,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开展灾情调查、灾民慰问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市防指负责对洪涝灾情进行汇总上报。

5.5市防指统一指挥有关单位协助各区市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市防办负责分析雨情、水情、险情、灾情,提出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意见,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收集信息,传达指令,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区市政府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1)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区市政府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实施。市水利、建设、交通、电力、房管、通信等有关部门分别指导水利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道路、电力设施、地质灾害、公共通信设施等的抢险救灾工作;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海上渔船回港避风工作;铁路部门负责铁路设施的抢险救灾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和抢险救灾道路的交通秩序。

(2)预测预报。气象、海洋、水利、水文部门做好暴雨、洪水、台风、潮位及山地灾害的预测预报,及时报市防指。

(3)应急物资、电力、通讯保障。市防办牵头,发改委、经贸委、交通委、卫生、铁路等部门共同做好应急防汛物资、器材等的储备和调运工作;电力部门负责保障电力供应;通信部门负责保障通讯畅通。

(4)应急资金保障。市财政局牵头,发改委、水利、民政、交通、房管、卫生等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等单位负责市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拨付工作,指导、督查救灾款(物)的使用和发放。各相关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5)医疗卫生保障。市卫生局负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

(6)后勤保障。灾害发生地的区市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工作。必要时,市发改委牵头,经贸、交通、粮食、民政、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7)新闻宣传。重大洪涝灾害及其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信息稿件,须经由市防指审核后,根据重大突发性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6.灾后处置

6.1市防指接到灾情报告后,应及时安排或组织对灾情进行全面调查,核定实际损失,确认灾害等级。

6.2市民政局应协调农业、水利、地震、气象、统计等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并将结果及时报市防指。

6.3灾情发布

灾情数据以市民政局与有关部门会商的统计数据为准,对外发布大灾、特大灾的灾情及相关新闻报道,须经市防指批准。

6.4灾后处置

灾害发生地所在的区市政府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妥善安排灾区重建工作。市发改、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建设、市政、房管、民政、农业、教育等部门和警备区、武警支队等单位负责受损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城市供水、供气设施的抢修及校舍、民房的修缮等工作,保障工农业生产和教学活动的尽早恢复。各保险公司应做好善后理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7.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

7.1.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7.1.2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情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防御洪水方案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备案。防御洪水方案一经批准,各级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防御洪水方案的要求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

7.1.3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7.1.4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7.1.5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7.1.6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7.1.7紧急防汛期:根据《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对雍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应急处置;根据防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的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7.1.8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办负责管理。本预案每3年评审一次,由市防办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并报市政府批准。

7.4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人事部门联合进行表彰;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依法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防办负责解释。

7.6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篇7】

做好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全面提高洪涝灾害防御本事和公共管理水平,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自治区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潮引起的洪涝灾害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1。4。1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洪。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灾减灾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洪涝灾害,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洪涝灾害防御本事和救助水平。

1。4。2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1。4。3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防汛工作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统筹防汛抗旱工作,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

1。4。5 坚持依法防灾、群众参与。坚持依法防汛抗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依法保护水资源,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自治区防汛指挥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自治区防指)。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设立防汛指挥机构。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区的防汛工作,其办事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防办)设在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防指指挥长由自治区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主席担任,广西军区副司令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秘书长和自治区水利厅厅长任副指挥长,自治区水利厅1 名副厅长任秘书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卫生厅、广电局、信息产业局、水文水资源局以及自治区气象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广西海事局、广西军区、武警广西总队、空军南宁指挥所、广西电网公司、柳州铁路局、广西红十字会等单位各1 名负责人为自治区防指成员。

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自治区防汛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制订大江大河防御洪水方案;执行国家防总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命令,及时提出防汛工作具体部署,配合做好流域防洪工作;及时掌握全区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灾减灾措施;统一审核、发布汛情、工情、灾情信息;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地防汛职责制落实情景,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组织调配全区防汛物资和队伍;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区防汛工作的宣传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宣传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防汛规划制订和防汛设施建设工作,及时下达防洪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并协调防洪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的筹措。

自治区经委:负责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所需紧急调用物资的调运,并负责经委系统防洪救灾的协调指导。

自治区公安厅:负责维护防汛抢险治安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管理以及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破坏防汛设施的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洪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在紧急防汛期,协助组织撤离被洪水围困的群众,必要时对防

汛部门确定的抢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防汛抢险人员和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自治区民政厅: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与自治区防办共同发布灾情及救灾信息;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灾民生活救助;管理、分配中央和自治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筹集和安排抗洪抢险、水毁水利工程修复资金,及时会同自治区水利厅制定特大防汛经费分配方案,及时下到达各受灾地区并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因强降雨引发的重大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查和预防工作(水库库区地质灾害的监测、勘察和预防工作,由水库主管部门负责)。在紧急防汛期,协调解决采取紧急措施所需的取土占地问题。

自治区建设厅:负责城市排涝网络建设与管理,协助水利部门编制城镇防洪排涝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

自治区交通厅: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道路畅通;督促公路(桥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做好防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协调组织运力,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

自治区水利厅:负责全区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检查、监督河海堤防、水库、闸坝、水电站等各类防洪工程和行洪河道的安全运行情景,担负防洪、兴利调度;制定并监督实施防汛措施以及工程防汛岁修、应急处理和水毁修复计划。

自治区农业厅:及时收集、整理和报告洪涝灾害中农业受灾情景,指导农业防汛救灾工作,负责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自治区卫生厅: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饮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自治区防指供给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加强灾区饮用水和食品卫生监督,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自治区广电局:负责按照自治区防指要求及时组织指导广播电台、电视台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向公众发布雨情、汛情、灾情等信息,跟踪报道防汛抢险和救灾活动,宣传防汛抢险、抗灾自救知识。

自治区信息产业局:优先指配防汛无线电通信频率,组织无线电干扰排查工作。

广西水文水资源局:及时向自治区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供给雨情、水情报告和洪水预报。

自治区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在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自治区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供给天气监测和预报信息。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负责做好汛期公用通信网防汛通信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协调区内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公共通信设施的防洪建设和维护。

广西海事局:加强通航秩序和通航环境管理,负责管辖区范围内的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航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和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发布航行警(通)告;负责航海保障工作,管理管辖范围内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组织、协调和指导所辖范围内的水上搜寻救助。

广西军区: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协调驻桂友邻部队,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的急、难、险、重任务。

武警广西总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实施抗洪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空军南宁指挥所:负责空军部队参与抗洪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广西电网公司:做好所辖供电区域受灾地区供电工作,优先安排防汛抢险紧急用电,负责本系统水电工程防洪安全调度工作。

柳州铁路局:负责所辖铁路运输的防洪安全,确保行车安全和运输畅通。组织实施铁路防洪工程和设施的建设与维护,负责本系统防洪安全调度工作。组织运送防汛抢险和卫生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

广西红十字会:参与灾区救灾和伤员救治工作,参与国内外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和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家防总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指示;负责自治区防指日常工作,督促检查防汛措施的落实;组织制订区内主要江河防洪预案、重要水利工程洪水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实施防汛职责制,参

与组织抗洪抢险工作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防汛通讯及调度现代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汛经费的分配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及时准确掌握汛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必要时发布雨水情信息、水情预报和汛情公报;提出全区防汛部署和决策提议,供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防指决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防汛重大事故。

有防汛任务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工作。市、县级防汛指挥机构由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在汛期,水利部门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要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汛任务的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工作机构。针对重大突发事件,能够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按照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灾害从轻到重依次分为4 级:一般(iv 级)、较大(iii 级)、重大(ii 级)和特大(i级)。

一般洪涝灾害:沿江乡村区域发生一般洪水;5 级堤防工程、一般海堤工程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一般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洪水造成二级公路通行中断,24 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较大洪涝灾害:沿江一般城镇区域发生较大洪水;4 级堤防工程、重要海堤工程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重要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洪水造成一级公路通行中断,24 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重大洪涝灾害:沿江中等城市区域发生大洪水;3 级堤防工程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大中型水库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和一般航道通行中断,24 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特大洪涝灾害:沿江重要城市区域发生特大洪水;2 级以上堤防工程发生决口;重要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洪水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和主要航道中断,48 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1。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指挥机构。

2。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指挥机构。

3。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1 小时内报到自治区防指,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 分钟内报到自治区防指,为防汛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供给依据。

1。堤防工程信息。

(1)当江河出现超警戒水位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景、出险情景和防守情景,在每日8 时前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并抄报自治区防指;自治区防指应在每日9 时前将出险情景和防守情景报告国家防总。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工程管理单位、工程防汛指挥机构和工程所在市的防汛指挥机构应在险情发生后立即报告自治区防指,并在2 小时内将初步核实的险情报到自治区防指。

(2)当堤防和闸坝、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光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发出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职责人、技术职责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景,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以及供给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支持。

2。水库工程信息。

(1)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各类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逐级上报自治区防指,其中: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2 小时内将初步核实的险情报自治区防指,小型水库应在1 小时内将初步核实的险情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3 小时内报自治区防指。

(2)当水库发生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根据防洪抢险预案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职责人、技术职责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景,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当水库发生危及大坝安全的重大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光向下游地区发出预警,并按防洪抢险预案果断处置,以确保大坝安全。

(3)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光。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光、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民政部门应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景,防汛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景,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对重特大灾情,民政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2 小时内将初步情景报到自治区防指,并对实时灾情进行核实后及时报告详细灾情,为抗灾救灾供给准确依据。

3。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职责人、防汛抢险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大中城市及时做好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的各种准备,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水库和城市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和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及水库病险部位,要同时制订工程抢险方案,并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批。

5。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资料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职责、限时整改。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按照《水文情报预报规范》的要求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景和洪水走势,为预警供给依据。凡需涉外通报上下游汛情的,按照水文部门的规范程序执行。

2。当主要江河发生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由自治区防指或自治区防指授权有关地级市防汛指挥机构向社会公布有关汛情、工情、灾情以及抢险情景等;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市或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可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供给基本依据。紧急情景下,水文部门每小时预报一次水情。

我区郁江、浔江、南流江、钦江等流域和沿海地区以及桂西岩溶盆地的低洼区为渍涝易发地区。有关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降雨情景和水情预报,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并向社会发布。必要时,及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人员和财产。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人员和财产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

(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告本地防汛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根据台风暴潮预警信息,自治区防指应及时通知可能受台风暴潮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加强值班,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镇)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和水库洪水风险图。

2。防汛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决策的技术依据。

1。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江河防御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2。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新的情景,修订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

3。江河、水库和城市的防御洪水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报批和备案。

4。经审批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均具有权威性和法规效力,必须坚决执行。

5。1。1 按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应急响应行动从高到低依次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5。1。2 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一样情景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5。1。3 自治区防指负责红水河、黔江、浔江、桂江、郁江、柳江、南流江等主要江河的防洪调度;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跨市的水利、防洪工程由自治区防指视情景直接调度。自治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景。

5。1。4 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5。1。5 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景。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抄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1。6 对跨区域发生或可能影响邻近行政区域的洪涝灾害,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景。

5。1。7 因洪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立即报告同级人民政府,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处置,并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2。多条主要江河同时发生大洪水;

3。某个重点防洪市(县)发生特大洪水或数个重点防洪市(县)同时发生大洪水;

4。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5。大中型水库垮坝或数座大中型水库同时出现重大险情;

1。自治区防指。

(1)宣布相关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

(2)自治区防指指挥长主持召开有自治区防指成员、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商会,作出防汛应急工作部署,同时将有关情景上报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国家防总,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部署。

(3)视情景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前线指挥部,现场组织指挥防汛抢险工作。

(4)自治区防指负责人在自治区防汛指挥中心指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在12 小时内派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5)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根据需要随时在广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滚动发布汛情,报道汛情及抗洪抢险情景;做好江河、水库洪水调度;紧急调配防汛抢险物资。

2。自治区防指成员单位。

小时一次滚动预报。

自治区水利厅派出工作组到一线协助做好水库、堤防等工程的安全度汛和应急抢险等工作。

自治区财政厅及时安排抢险救灾资金。

自治区交通厅及铁路、民航部门为防汛物资运输供给运输保障。

自治区民政厅及时组织救助受灾群众。

自治区卫生厅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以及卫生防疫工作。

自治区防指其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3。相关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

先期启动本级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本地区的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指挥长主持会商会,动员部署防汛工作;有关职责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受灾地区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或驻点帮忙重灾区做好防汛工作,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密切坚持与自治区防指的沟通,及时上报信息和工作情景。

出现下列情景之一者,启动ⅱ级响应:

1。某条主要江河发生大洪水或数条主要江河同时发生较大洪水;

2。某个重点防洪市(县)发生大洪水或数个重点防洪市(县)同时发生较大洪水;

3。某座大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数座中型水库同时发生重大险情;

4。风力8 级以上的强热带风暴或台风正面袭击我区,或受台风影响并发生较大洪水。

1。自治区防指。

(1)自治区防指指挥长主持召开有自治区防指成员参加的会商会,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同时将有关情景上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情景严重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部署。

(2)自治区防指负责人在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指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按照权限做好水利、防洪工程调度。

(3)自治区防指在24 小时内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

(4)根据需要在广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汛情通报。

2。自治区防指成员单位。

自治区水利厅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

自治区财政厅及时安排抢险救灾应急资金。

自治区民政厅及时组织救助灾民。

自治区卫生厅派出医疗和防疫队伍赴一线协助开展防病治病工作。

自治区防指其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3。相关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

先期启动本级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本地区的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根据情景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指挥长主持会商会,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有关职责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

受灾地区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密切与自治区防指的联系,及时上报灾害信息和抢险救灾情景。

出现下列情景之一者,启动ⅲ级响应:

1。数条主要江河同时发生一般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某条主要江河发生较大洪水,或主要江河的重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漫溢;

2。某个重点防洪市(县)发生较大洪水或数个重点防洪市(县)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3。小(一)型水库垮坝,或某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某座大型水库发生超设计水位洪水,或数座中型水库同时发生超设计水位洪水;

袭击我区或强热带风暴严重影响我区并发生较大洪水。

1。自治区防指副指挥长或秘书长主持召开有自治区防指有关成员参加的会商会,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密切监视汛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同时将有关情景及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自治区防办在24 小时内派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根据需要在广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汛情通报。自治区财政厅及时安排抢险救灾应急资金,自治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相关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按照本级应急预案和自治区防指要求做好处置工作。由防汛指挥机构指挥长主持会商会,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有关职责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派出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忙防汛工作,并将防汛工作情景上报当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自治区防指。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在当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汛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它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

出现下列情景之一者,启动ⅳ级响应:

1。某条主要江河发生一般洪水,或某条主要江河发生低于警戒水位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某条主要江河重要支流、某条中型江河河道堤防发生重大险情;

2。某个重点防洪市(县)发生一般洪水;

3。小(二)型水库垮坝,或数座小型水库同时发生重大险情;

4。热带风暴严重影响我区并发生较大洪水。

1。自治区防指秘书长或自治区防办主任主持召开有自治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商会,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视,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加强对防汛工作的指导,将有关情景及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防指正、副指挥长,并通报自治区防指成员单位。

2。相关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按照本级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要求做好处置工作。由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主持会商会,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并将防汛工作情景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防指。

1。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职责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部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江河洪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节制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本事等。

3。在紧急情景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职权,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1。当出现渍涝灾害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移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在江河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汛的压力。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水利、国土资源、气象、民政、建设、环保等各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预报降雨量到达临界雨量,或者雨量观测点降雨量到达必须数量、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或国土资源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当地人民政府应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或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和财产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人员后其它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水利、国土资源、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5。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上一级人民政府请求救援。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职责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红水河、黔江、浔江、桂江、郁江、柳江、南流江堤防及其重要支流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和水库垮坝等事件应立即报告自治区防指,其中干流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和大型水库垮坝应由自治区防指立即报告国家防总办公室。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景组织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视情景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应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职责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负责人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由强降雨、山洪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按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处置。

台风暴潮引发的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按前述响应措施分别处置。

5。7。1 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逐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5。7。2 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景,同时抓紧了解情景,随后补报详情。

5。7。3 属一般性汛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指挥机构办公室负责处理,由本级防汛指挥机构办公室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办公室报告;对重大险情、灾情,经本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抄报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

5。7。4 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洪涝灾害、工程抢险等方面的信息,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5。7。5 自治区防办接到异常重大、重大的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防总,并及时续报。

5。8。1 洪涝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的处置,应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相应的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5。8。2 出现洪涝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具体情景,及时启动本级的应急预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5。8。3 根据险情和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的请求,自治区防指供给抢险物资、人员和技术支援,必要时按程序协调部队参与抢险救援。

5。9。1 各级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使用。

5。9。2 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指挥机构视情景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5。9。3 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5。9。4 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

5。9。5 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供给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5。9。6 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

5。10。1 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5。10。2 必要时可经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进取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景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11。1 全区汛情及防汛动态等信息,由自治区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洪涝灾情的,由自治区防办会同自治区民政厅审核和发布。

5。11。2 各市、县(市、区)的汛情及防汛动态等信息,由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审核和发布;涉及洪涝灾情的,由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办公室会同民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发布。

5。12。1 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或险情基本消除时,防汛指挥机构可视汛情,宣布解除相应的应急响应。

5。12。2 依照有关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5。12。3 应急响应工作结束后,防汛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恢复当地的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6。1。1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职责。

6。l。2 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6。l。3 发生洪涝灾害后,通信部门应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供给通信保障。

6。l。4 在紧急情景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信息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发生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 34 - 员赶赴现场,研究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或工程防汛安全职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防汛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

2。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和地方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供给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地方专业抢险队伍除全力参加抢险外,还担负技术指导任务。

自治区防办组建自治区防汛机动抢险总队,下设具有不一样业务特长的支队,作为自治区级专业抢险队伍。各市根据情景,组建市级防汛抢险专业队伍。

3。 防汛机动抢险队的调动:自治区防汛机动抢险总队下设的各支队,由自治区防汛办负责调动。需要其它市防汛指挥机构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支持时,由需要调动抢险队的市防汛指挥机构向自治区防办提出调动申请,自治区防办协调调动。

4。 部队参加抢险的调动: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防指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部队参加的,由自治区防指根据需要向广西军区或武警广西总队提出申请,由部队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部队参加的,应经过同级防汛指挥机构部队成员单位提出申请,由部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景下,部队可边行动边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

供电企业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以及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海事部门负责大洪水时通航和渡口的安全,公安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无障碍通行。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

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洪涝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1。物资储备。

(1)防汛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它单位应储备防汛抢险物资。

(2)自治区防办储备的防汛物资,重点支持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地区防汛抢险救生物资的应急需要。

2。物资调拨。

(1)自治区级防汛物资的调拨:由自治区防指根据需要直接调用,或由市防汛指挥机构向自治区防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调用。

自治区防指直接调用的防汛物资,由自治区财政负责安排专项经费补充;市防汛指挥机构申请调用的,由市防汛指挥机构负责补充。

(2)当储备物资不能满足抗洪抢险需要时,应及时联系紧急调运,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集。

1。自治区财政根据洪涝灾害程度、水毁工程情景,安排资金用于防汛设施的修复补助。

2。自治区财政设立专项防汛岁修资金或抢险救灾应急资金,专项用于大中型水利、防洪工程以及其他规定的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

1。在汛期,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洪涝灾害的发展,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

2。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6。3。1 自治区防指要依托国家防汛指挥系统,建设全区防汛指挥系统,并与国家防总、流域机构和全区14 个市防汛指挥机构互联互通,提高防汛调度指挥决策水平。

6。3。2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洪涝灾害时,由防汛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灾工作。

1。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经本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可经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并呈上涨趋势;或出现跨市的大范围严重洪涝灾害,并呈发展趋势;或出现其它在全区有重要影响的汛情,由自治区防指统一发布。其他汛情按管理权限,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发布。

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防汛人员培训。自治区防指负责自治区、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

2。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3。部队的培训工作由部队根据需要统一安排,自治区和有关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一样类型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及应急响应本事。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根据业务特点和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自治区防指一般每2~3 年组织举行一次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抗洪抢险演习。

洪涝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人民政府应负责灾害救助工作。民政部门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景,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3。1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7。3。2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农田水利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景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ⅰ、ⅱ级响应结束后,自治区防指应对本次防汛处置工作进行定性、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构成评估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8。1。1 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经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一样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8。l。2 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 40 - 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台风暴潮引发的洪涝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8。1。3 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 年一遇的洪水。

8。1。4 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 年一遇的洪水。

8。1。5 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 年一遇的洪水。

8。1。6 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 年一遇的洪水。

8。1。7 洪涝灾害:因降雨、溃坝及风暴潮造成的洪水、渍涝灾害和由暴雨造成的山洪、泥石流等灾害。

8。1。8 全区37 个重点防洪市(县):南宁、柳州、桂林、梧州、贵港、玉林、来宾、贺州、崇左、百色、河池、钦州、北海、防城港、平南、桂平、苍梧、藤县、龙州、宁明、扶绥、邕宁、横县、武宣、象州、融水、融安、柳城、平乐、灵川、全州、昭平、北流、容县、博白、宜州、合浦。

8。1。9 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台风、风暴潮、灾害性强降水来临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能够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发布汛情公告,并同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能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行使紧急处置权、调用权和决定交通管制。对不服从紧急处置和调用的,防汛指挥机构能够强制实施。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本预案由自治区防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

一般情景下每5 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遇特殊情景可及时修订,由自治区防办召集有关部门、各市防汛指挥机构专家评审,并视情景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各市防汛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江河、地区和重点工程的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团体和个人,由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水利厅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职责,并予以处罚。

本预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篇8】

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自治区防汛指挥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自治区防指)。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设立防汛指挥机构。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1自治区防指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区的防汛工作,其办事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防办)设在自治区水利厅。

2.1.1组成

自治区防指指挥长由自治区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主席担任,广西军区副司令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秘书长和自治区水利厅厅长任副指挥长,自治区水利厅1名副厅长任秘书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卫生厅、广电局、信息产业局、水文水资源局以及自治区气象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广西海事局、广西军区、武警广西总队、空军南宁指挥所、广西电网公司、柳州铁路局、广西红十字会等单位各1名负责人为自治区防指成员。

2.1.2职责

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自治区防汛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制订大江大河防御洪水方案;执行国家防总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命令,及时提出防汛工作具体部署,配合做好流域防洪工作;及时掌握全区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灾减灾措施;统一审核、发布汛情、工情、灾情信息;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地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组织调配全区防汛物资和队伍;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篇9】

6.1应急上报

当发生Ⅱ级及以上事件时,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油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6.2应急行动

6.2.1应急指挥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迅速派出现场指挥部人员赶往现场;

b)根据现场需求,组织调动、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c)在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应急指挥中心指导事发单位进行抢险工作。

d)根据事态发展组织进一步的险情评估,并根据险情的变化和最新评估结果调整相应应急等级和救援力量。

6.2.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6.2.2.1应急抢险组

a)及时掌握现场动态,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落实其指令;

b)组织调动、协调内部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6.2.2.2安全环保科应做好以下工作:

a)收集现场气象、水位资料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根据现场需要,通知地方防洪防汛指挥部及有互助协议的应急救援机构、医疗救护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c)根据现场需要,组织调动、协调处内部治安、医疗救护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d)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做好求援工作;

e)派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2.3物资管理科、生活服务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求援物资的供给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

b)做好通信联络工作;

c)派出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4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6.4.1协调现场内外部应急资源,统一指挥,组织现场救助力量实施救援:

a)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并负责实施,为现场救援力量确定适当的救援方式,分配救援任务,组织救援行动,同时应确保其安全;

b)组织应急行动组和警戒监测组进行应急救援及监测;

c)协调现场搜救通信。

6.4.2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6.4.3向应急指挥中心请求协调组织其它应急资源。

6.4.4做好现场详细记录。

6.5各个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

a)现场指挥部未成立前,由基地主要负责人临时指挥前期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其主要负责人为现场指挥部成员,协助现场指挥部工作;

b)立即派出救助力量,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救助力量的名称、出动时间、位置、抵达现场时间等。抵达现场后接受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执行救援任务,在救援过程中,及时反馈现场有关信息,对救援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c)按照现场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安置转移出的人员;

d)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后勤生活保障。

e)负责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篇10】

目的:为了保证业户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运行和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各设备的正常运行,使各建筑物及设施设备在夏季安全防汛

1、在汛期到来之前成立防汛小组,由项目部经理任组长,工程部主管任副组长,组员为安防部主管、物业部主管和值班经理;

2、在险情发生时,由项目部经理负责物力、人力的调配,工程部主管负责现场指挥,客服中心经理、保安部经理负责调配本部人员配合进行抢险救援。险情发生在夜间和双休日时,值班经理临时负责指挥,并及时通知防汛小组其他成员赶赴现场。

1、设立防汛器材专用存放库,内存放防汛器材,主要应有潜水泵若干台、排水胶管、防水配电箱、编织袋、砂子、铁锹等;

2、防汛器材库的钥匙应在安防部、工程技术部、项目部各存放一把;

(1)楼顶平台排水沟是否畅通无阻,同时将楼顶垃圾清运干净;

(2)检查地下积水坑污水泵是否灵敏有效,并将控制放在“自动”位置;

(3)检查大厦内、外雨水井、污水井、雨水管是否有堆积物,并加以清除,保证排水畅通;

(4)检查配电室、中控室等重要机房是否有漏雨情况,若有发生应及时处理。

1、若雨水灌入地下机房,工程部人员应及时启动污水泵排水,并用沙袋堵住机房门保护各种重要设备。在夜间和双休日时,值班经理一方面组织人员进行抢险,一方面马上通知项目经理及防汛小组其他成员;

2、安防人员由安防部经理指挥,一部分人员维持秩序,一部分人员协助工程部排除险情、抢救设备;

3、物业部人员清除各处积水;

4、险情发生后,要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本次汛情造成的损失和物资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防汛物资,做好下次防汛准备;

5、事件处理过程要进行详细记录,由项目经理向公司领导作出汇报。

防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汇总7篇)


为满足你的需求,栏目小编特地编辑了“防洪涝灾害应急预案”防灾减灾手牵手,和谐中国心连心,应急预案不是针对某一次灾害而是需要持续关注与维护的,你是否正为写应急预案而犯难呢?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防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篇1

6.1应急上报

当发生Ⅱ级及以上事件时,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油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6.2应急行动

6.2.1应急指挥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迅速派出现场指挥部人员赶往现场;

b)根据现场需求,组织调动、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c)在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应急指挥中心指导事发单位进行抢险工作。

d)根据事态发展组织进一步的险情评估,并根据险情的变化和最新评估结果调整相应应急等级和救援力量。

6.2.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6.2.2.1应急抢险组

a)及时掌握现场动态,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落实其指令;

b)组织调动、协调内部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6.2.2.2安全环保科应做好以下工作:

a)收集现场气象、水位资料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根据现场需要,通知地方防洪防汛指挥部及有互助协议的应急救援机构、医疗救护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c)根据现场需要,组织调动、协调处内部治安、医疗救护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d)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做好求援工作;

e)派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2.3物资管理科、生活服务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求援物资的供给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

b)做好通信联络工作;

c)派出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4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6.4.1协调现场内外部应急资源,统一指挥,组织现场救助力量实施救援:

a)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并负责实施,为现场救援力量确定适当的救援方式,分配救援任务,组织救援行动,同时应确保其安全;

b)组织应急行动组和警戒监测组进行应急救援及监测;

c)协调现场搜救通信。

6.4.2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6.4.3向应急指挥中心请求协调组织其它应急资源。

6.4.4做好现场详细记录。

6.5各个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

a)现场指挥部未成立前,由基地主要负责人临时指挥前期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其主要负责人为现场指挥部成员,协助现场指挥部工作;

b)立即派出救助力量,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救助力量的名称、出动时间、位置、抵达现场时间等。抵达现场后接受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执行救援任务,在救援过程中,及时反馈现场有关信息,对救援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c)按照现场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安置转移出的人员;

d)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后勤生活保障。

e)负责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防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篇2

做好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全面提高洪涝灾害防御本事和公共管理水平,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自治区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潮引起的洪涝灾害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1。4。1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洪。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灾减灾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洪涝灾害,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洪涝灾害防御本事和救助水平。

1。4。2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1。4。3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防汛工作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统筹防汛抗旱工作,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

1。4。5 坚持依法防灾、群众参与。坚持依法防汛抗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依法保护水资源,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自治区防汛指挥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自治区防指)。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设立防汛指挥机构。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区的防汛工作,其办事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防办)设在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防指指挥长由自治区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主席担任,广西军区副司令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秘书长和自治区水利厅厅长任副指挥长,自治区水利厅1 名副厅长任秘书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卫生厅、广电局、信息产业局、水文水资源局以及自治区气象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广西海事局、广西军区、武警广西总队、空军南宁指挥所、广西电网公司、柳州铁路局、广西红十字会等单位各1 名负责人为自治区防指成员。

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自治区防汛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制订大江大河防御洪水方案;执行国家防总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命令,及时提出防汛工作具体部署,配合做好流域防洪工作;及时掌握全区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灾减灾措施;统一审核、发布汛情、工情、灾情信息;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地防汛职责制落实情景,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组织调配全区防汛物资和队伍;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区防汛工作的宣传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宣传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防汛规划制订和防汛设施建设工作,及时下达防洪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并协调防洪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的筹措。

自治区经委:负责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所需紧急调用物资的调运,并负责经委系统防洪救灾的协调指导。

自治区公安厅:负责维护防汛抢险治安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管理以及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破坏防汛设施的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洪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在紧急防汛期,协助组织撤离被洪水围困的群众,必要时对防

汛部门确定的抢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防汛抢险人员和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自治区民政厅: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与自治区防办共同发布灾情及救灾信息;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灾民生活救助;管理、分配中央和自治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筹集和安排抗洪抢险、水毁水利工程修复资金,及时会同自治区水利厅制定特大防汛经费分配方案,及时下到达各受灾地区并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因强降雨引发的重大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查和预防工作(水库库区地质灾害的监测、勘察和预防工作,由水库主管部门负责)。在紧急防汛期,协调解决采取紧急措施所需的取土占地问题。

自治区建设厅:负责城市排涝网络建设与管理,协助水利部门编制城镇防洪排涝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

自治区交通厅: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道路畅通;督促公路(桥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做好防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协调组织运力,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

自治区水利厅:负责全区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检查、监督河海堤防、水库、闸坝、水电站等各类防洪工程和行洪河道的安全运行情景,担负防洪、兴利调度;制定并监督实施防汛措施以及工程防汛岁修、应急处理和水毁修复计划。

自治区农业厅:及时收集、整理和报告洪涝灾害中农业受灾情景,指导农业防汛救灾工作,负责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自治区卫生厅: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饮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自治区防指供给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加强灾区饮用水和食品卫生监督,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自治区广电局:负责按照自治区防指要求及时组织指导广播电台、电视台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向公众发布雨情、汛情、灾情等信息,跟踪报道防汛抢险和救灾活动,宣传防汛抢险、抗灾自救知识。

自治区信息产业局:优先指配防汛无线电通信频率,组织无线电干扰排查工作。

广西水文水资源局:及时向自治区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供给雨情、水情报告和洪水预报。

自治区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在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自治区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供给天气监测和预报信息。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负责做好汛期公用通信网防汛通信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协调区内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公共通信设施的防洪建设和维护。

广西海事局:加强通航秩序和通航环境管理,负责管辖区范围内的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航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和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发布航行警(通)告;负责航海保障工作,管理管辖范围内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组织、协调和指导所辖范围内的水上搜寻救助。

广西军区: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协调驻桂友邻部队,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的急、难、险、重任务。

武警广西总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实施抗洪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空军南宁指挥所:负责空军部队参与抗洪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广西电网公司:做好所辖供电区域受灾地区供电工作,优先安排防汛抢险紧急用电,负责本系统水电工程防洪安全调度工作。

柳州铁路局:负责所辖铁路运输的防洪安全,确保行车安全和运输畅通。组织实施铁路防洪工程和设施的建设与维护,负责本系统防洪安全调度工作。组织运送防汛抢险和卫生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

广西红十字会:参与灾区救灾和伤员救治工作,参与国内外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和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家防总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指示;负责自治区防指日常工作,督促检查防汛措施的落实;组织制订区内主要江河防洪预案、重要水利工程洪水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实施防汛职责制,参

与组织抗洪抢险工作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防汛通讯及调度现代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汛经费的分配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及时准确掌握汛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必要时发布雨水情信息、水情预报和汛情公报;提出全区防汛部署和决策提议,供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防指决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防汛重大事故。

有防汛任务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工作。市、县级防汛指挥机构由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在汛期,水利部门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要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汛任务的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工作机构。针对重大突发事件,能够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按照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灾害从轻到重依次分为4 级:一般(iv 级)、较大(iii 级)、重大(ii 级)和特大(i级)。

一般洪涝灾害:沿江乡村区域发生一般洪水;5 级堤防工程、一般海堤工程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一般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洪水造成二级公路通行中断,24 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较大洪涝灾害:沿江一般城镇区域发生较大洪水;4 级堤防工程、重要海堤工程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重要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洪水造成一级公路通行中断,24 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重大洪涝灾害:沿江中等城市区域发生大洪水;3 级堤防工程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大中型水库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和一般航道通行中断,24 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特大洪涝灾害:沿江重要城市区域发生特大洪水;2 级以上堤防工程发生决口;重要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洪水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和主要航道中断,48 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1。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指挥机构。

2。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指挥机构。

3。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1 小时内报到自治区防指,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 分钟内报到自治区防指,为防汛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供给依据。

1。堤防工程信息。

(1)当江河出现超警戒水位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景、出险情景和防守情景,在每日8 时前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并抄报自治区防指;自治区防指应在每日9 时前将出险情景和防守情景报告国家防总。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工程管理单位、工程防汛指挥机构和工程所在市的防汛指挥机构应在险情发生后立即报告自治区防指,并在2 小时内将初步核实的险情报到自治区防指。

(2)当堤防和闸坝、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光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发出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职责人、技术职责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景,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以及供给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支持。

2。水库工程信息。

(1)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各类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逐级上报自治区防指,其中: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2 小时内将初步核实的险情报自治区防指,小型水库应在1 小时内将初步核实的险情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3 小时内报自治区防指。

(2)当水库发生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根据防洪抢险预案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职责人、技术职责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景,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当水库发生危及大坝安全的重大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光向下游地区发出预警,并按防洪抢险预案果断处置,以确保大坝安全。

(3)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光。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光、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民政部门应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景,防汛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景,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对重特大灾情,民政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2 小时内将初步情景报到自治区防指,并对实时灾情进行核实后及时报告详细灾情,为抗灾救灾供给准确依据。

3。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职责人、防汛抢险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大中城市及时做好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的各种准备,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水库和城市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和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及水库病险部位,要同时制订工程抢险方案,并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批。

5。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资料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职责、限时整改。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按照《水文情报预报规范》的要求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景和洪水走势,为预警供给依据。凡需涉外通报上下游汛情的,按照水文部门的规范程序执行。

2。当主要江河发生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由自治区防指或自治区防指授权有关地级市防汛指挥机构向社会公布有关汛情、工情、灾情以及抢险情景等;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市或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可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供给基本依据。紧急情景下,水文部门每小时预报一次水情。

我区郁江、浔江、南流江、钦江等流域和沿海地区以及桂西岩溶盆地的低洼区为渍涝易发地区。有关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降雨情景和水情预报,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并向社会发布。必要时,及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人员和财产。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人员和财产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

(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告本地防汛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根据台风暴潮预警信息,自治区防指应及时通知可能受台风暴潮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加强值班,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镇)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和水库洪水风险图。

2。防汛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决策的技术依据。

1。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江河防御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2。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新的情景,修订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

3。江河、水库和城市的防御洪水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报批和备案。

4。经审批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均具有权威性和法规效力,必须坚决执行。

5。1。1 按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应急响应行动从高到低依次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5。1。2 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一样情景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5。1。3 自治区防指负责红水河、黔江、浔江、桂江、郁江、柳江、南流江等主要江河的防洪调度;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跨市的水利、防洪工程由自治区防指视情景直接调度。自治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景。

5。1。4 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5。1。5 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景。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抄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1。6 对跨区域发生或可能影响邻近行政区域的洪涝灾害,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景。

5。1。7 因洪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立即报告同级人民政府,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处置,并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2。多条主要江河同时发生大洪水;

3。某个重点防洪市(县)发生特大洪水或数个重点防洪市(县)同时发生大洪水;

4。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5。大中型水库垮坝或数座大中型水库同时出现重大险情;

1。自治区防指。

(1)宣布相关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

(2)自治区防指指挥长主持召开有自治区防指成员、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商会,作出防汛应急工作部署,同时将有关情景上报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国家防总,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部署。

(3)视情景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前线指挥部,现场组织指挥防汛抢险工作。

(4)自治区防指负责人在自治区防汛指挥中心指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在12 小时内派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5)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根据需要随时在广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滚动发布汛情,报道汛情及抗洪抢险情景;做好江河、水库洪水调度;紧急调配防汛抢险物资。

2。自治区防指成员单位。

小时一次滚动预报。

自治区水利厅派出工作组到一线协助做好水库、堤防等工程的安全度汛和应急抢险等工作。

自治区财政厅及时安排抢险救灾资金。

自治区交通厅及铁路、民航部门为防汛物资运输供给运输保障。

自治区民政厅及时组织救助受灾群众。

自治区卫生厅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以及卫生防疫工作。

自治区防指其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3。相关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

先期启动本级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本地区的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指挥长主持会商会,动员部署防汛工作;有关职责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受灾地区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或驻点帮忙重灾区做好防汛工作,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密切坚持与自治区防指的沟通,及时上报信息和工作情景。

出现下列情景之一者,启动ⅱ级响应:

1。某条主要江河发生大洪水或数条主要江河同时发生较大洪水;

2。某个重点防洪市(县)发生大洪水或数个重点防洪市(县)同时发生较大洪水;

3。某座大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数座中型水库同时发生重大险情;

4。风力8 级以上的强热带风暴或台风正面袭击我区,或受台风影响并发生较大洪水。

1。自治区防指。

(1)自治区防指指挥长主持召开有自治区防指成员参加的会商会,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同时将有关情景上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情景严重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部署。

(2)自治区防指负责人在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指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按照权限做好水利、防洪工程调度。

(3)自治区防指在24 小时内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

(4)根据需要在广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汛情通报。

2。自治区防指成员单位。

自治区水利厅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

自治区财政厅及时安排抢险救灾应急资金。

自治区民政厅及时组织救助灾民。

自治区卫生厅派出医疗和防疫队伍赴一线协助开展防病治病工作。

自治区防指其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3。相关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

先期启动本级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本地区的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根据情景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指挥长主持会商会,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有关职责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

受灾地区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密切与自治区防指的联系,及时上报灾害信息和抢险救灾情景。

出现下列情景之一者,启动ⅲ级响应:

1。数条主要江河同时发生一般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某条主要江河发生较大洪水,或主要江河的重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漫溢;

2。某个重点防洪市(县)发生较大洪水或数个重点防洪市(县)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3。小(一)型水库垮坝,或某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某座大型水库发生超设计水位洪水,或数座中型水库同时发生超设计水位洪水;

袭击我区或强热带风暴严重影响我区并发生较大洪水。

1。自治区防指副指挥长或秘书长主持召开有自治区防指有关成员参加的会商会,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密切监视汛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同时将有关情景及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自治区防办在24 小时内派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根据需要在广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汛情通报。自治区财政厅及时安排抢险救灾应急资金,自治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相关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按照本级应急预案和自治区防指要求做好处置工作。由防汛指挥机构指挥长主持会商会,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有关职责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派出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忙防汛工作,并将防汛工作情景上报当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自治区防指。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在当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汛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它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

出现下列情景之一者,启动ⅳ级响应:

1。某条主要江河发生一般洪水,或某条主要江河发生低于警戒水位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某条主要江河重要支流、某条中型江河河道堤防发生重大险情;

2。某个重点防洪市(县)发生一般洪水;

3。小(二)型水库垮坝,或数座小型水库同时发生重大险情;

4。热带风暴严重影响我区并发生较大洪水。

1。自治区防指秘书长或自治区防办主任主持召开有自治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商会,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视,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加强对防汛工作的指导,将有关情景及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防指正、副指挥长,并通报自治区防指成员单位。

2。相关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按照本级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要求做好处置工作。由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主持会商会,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并将防汛工作情景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防指。

1。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职责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部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江河洪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节制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本事等。

3。在紧急情景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职权,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1。当出现渍涝灾害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移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在江河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汛的压力。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水利、国土资源、气象、民政、建设、环保等各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预报降雨量到达临界雨量,或者雨量观测点降雨量到达必须数量、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或国土资源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当地人民政府应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或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和财产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人员后其它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水利、国土资源、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5。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上一级人民政府请求救援。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职责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红水河、黔江、浔江、桂江、郁江、柳江、南流江堤防及其重要支流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和水库垮坝等事件应立即报告自治区防指,其中干流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和大型水库垮坝应由自治区防指立即报告国家防总办公室。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景组织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视情景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应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职责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负责人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由强降雨、山洪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按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处置。

台风暴潮引发的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按前述响应措施分别处置。

5。7。1 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逐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5。7。2 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景,同时抓紧了解情景,随后补报详情。

5。7。3 属一般性汛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指挥机构办公室负责处理,由本级防汛指挥机构办公室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办公室报告;对重大险情、灾情,经本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抄报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

5。7。4 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洪涝灾害、工程抢险等方面的信息,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5。7。5 自治区防办接到异常重大、重大的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防总,并及时续报。

5。8。1 洪涝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的处置,应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相应的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5。8。2 出现洪涝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具体情景,及时启动本级的应急预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5。8。3 根据险情和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的请求,自治区防指供给抢险物资、人员和技术支援,必要时按程序协调部队参与抢险救援。

5。9。1 各级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使用。

5。9。2 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指挥机构视情景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5。9。3 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5。9。4 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

5。9。5 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供给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5。9。6 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

5。10。1 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5。10。2 必要时可经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进取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景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11。1 全区汛情及防汛动态等信息,由自治区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洪涝灾情的,由自治区防办会同自治区民政厅审核和发布。

5。11。2 各市、县(市、区)的汛情及防汛动态等信息,由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审核和发布;涉及洪涝灾情的,由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办公室会同民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发布。

5。12。1 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或险情基本消除时,防汛指挥机构可视汛情,宣布解除相应的应急响应。

5。12。2 依照有关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5。12。3 应急响应工作结束后,防汛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恢复当地的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6。1。1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职责。

6。l。2 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6。l。3 发生洪涝灾害后,通信部门应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供给通信保障。

6。l。4 在紧急情景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信息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发生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 34 - 员赶赴现场,研究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或工程防汛安全职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防汛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

2。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和地方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供给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地方专业抢险队伍除全力参加抢险外,还担负技术指导任务。

自治区防办组建自治区防汛机动抢险总队,下设具有不一样业务特长的支队,作为自治区级专业抢险队伍。各市根据情景,组建市级防汛抢险专业队伍。

3。 防汛机动抢险队的调动:自治区防汛机动抢险总队下设的各支队,由自治区防汛办负责调动。需要其它市防汛指挥机构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支持时,由需要调动抢险队的市防汛指挥机构向自治区防办提出调动申请,自治区防办协调调动。

4。 部队参加抢险的调动: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防指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部队参加的,由自治区防指根据需要向广西军区或武警广西总队提出申请,由部队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部队参加的,应经过同级防汛指挥机构部队成员单位提出申请,由部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景下,部队可边行动边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

供电企业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以及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海事部门负责大洪水时通航和渡口的安全,公安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无障碍通行。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

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洪涝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1。物资储备。

(1)防汛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它单位应储备防汛抢险物资。

(2)自治区防办储备的防汛物资,重点支持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地区防汛抢险救生物资的应急需要。

2。物资调拨。

(1)自治区级防汛物资的调拨:由自治区防指根据需要直接调用,或由市防汛指挥机构向自治区防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调用。

自治区防指直接调用的防汛物资,由自治区财政负责安排专项经费补充;市防汛指挥机构申请调用的,由市防汛指挥机构负责补充。

(2)当储备物资不能满足抗洪抢险需要时,应及时联系紧急调运,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集。

1。自治区财政根据洪涝灾害程度、水毁工程情景,安排资金用于防汛设施的修复补助。

2。自治区财政设立专项防汛岁修资金或抢险救灾应急资金,专项用于大中型水利、防洪工程以及其他规定的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

1。在汛期,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洪涝灾害的发展,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

2。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6。3。1 自治区防指要依托国家防汛指挥系统,建设全区防汛指挥系统,并与国家防总、流域机构和全区14 个市防汛指挥机构互联互通,提高防汛调度指挥决策水平。

6。3。2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洪涝灾害时,由防汛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灾工作。

1。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经本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可经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并呈上涨趋势;或出现跨市的大范围严重洪涝灾害,并呈发展趋势;或出现其它在全区有重要影响的汛情,由自治区防指统一发布。其他汛情按管理权限,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发布。

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防汛人员培训。自治区防指负责自治区、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

2。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3。部队的培训工作由部队根据需要统一安排,自治区和有关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一样类型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及应急响应本事。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根据业务特点和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自治区防指一般每2~3 年组织举行一次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抗洪抢险演习。

洪涝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人民政府应负责灾害救助工作。民政部门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景,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3。1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7。3。2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农田水利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景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ⅰ、ⅱ级响应结束后,自治区防指应对本次防汛处置工作进行定性、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构成评估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8。1。1 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经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一样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8。l。2 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 40 - 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台风暴潮引发的洪涝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8。1。3 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 年一遇的洪水。

8。1。4 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 年一遇的洪水。

8。1。5 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 年一遇的洪水。

8。1。6 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 年一遇的洪水。

8。1。7 洪涝灾害:因降雨、溃坝及风暴潮造成的洪水、渍涝灾害和由暴雨造成的山洪、泥石流等灾害。

8。1。8 全区37 个重点防洪市(县):南宁、柳州、桂林、梧州、贵港、玉林、来宾、贺州、崇左、百色、河池、钦州、北海、防城港、平南、桂平、苍梧、藤县、龙州、宁明、扶绥、邕宁、横县、武宣、象州、融水、融安、柳城、平乐、灵川、全州、昭平、北流、容县、博白、宜州、合浦。

8。1。9 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台风、风暴潮、灾害性强降水来临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能够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发布汛情公告,并同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能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行使紧急处置权、调用权和决定交通管制。对不服从紧急处置和调用的,防汛指挥机构能够强制实施。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本预案由自治区防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

一般情景下每5 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遇特殊情景可及时修订,由自治区防办召集有关部门、各市防汛指挥机构专家评审,并视情景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各市防汛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江河、地区和重点工程的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团体和个人,由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水利厅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职责,并予以处罚。

本预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防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篇3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针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事件,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评价,采取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准备。

3.1预测及信息收集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在汛期要预测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通过以下途径获取突发事件的预测信息:

a)上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媒体发布的汛情信息、通报、通知等;

b)上级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向应急指挥中心告知的汛情预警信息;

c)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经风险评估得出的发展趋势报告;

d)来自基地及施工单位的汛情报告;

e)其它汛情信息来源。

3.2预警及预警发布

3.2.1预警

a)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根据收集的预测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进行预警;应急指挥中心应当根据预警信息迅速做好应急准备,抢险人员及物资、设备进入待命状态。

b)应急指挥中心根据汛情变化,对洪涝灾害事件进行预警,做好应急准备。

3.2.2预警发布

a)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提出预警信息发布报告,经应急总指挥审批后发布;

b)预警信息包括洪涝灾害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3预警解除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对洪涝灾害事件预警进行分析,认为已经达到预警解除的条件,报由应急总指挥授权发布解除令。

4报告、接警

4.1报告与接警

4.1.1发生洪涝灾害事件,基地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将情况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最多不超过30分钟。

4.1.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值班员接到洪涝灾害报警,应详细了解并登记《突发事件应急报告登记表》。

4.1.3报告内容

基地发生洪涝灾害事件应立即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受灾时间、地点;

b)洪水、水位、气象情况,;

c)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财产损失情况;

d)受灾人员的情绪;

e)已采取的措施;

f)救助请求等

防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篇4

为有效地开展洪涝灾害发生时医疗紧急救援和灾后疾病控制,把洪涝灾害给人民生命安全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维护正常的社会轶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经过宣传教育,增强全县人民自救和灾后疾病防范的意识;坚持不懈地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对我县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做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县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确定的职责对本辖区内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并理解上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

制定洪涝灾害应急技术方案,建立完善调研论证制度,科学指导洪涝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开展处理洪涝灾害的相关培训,为应急处理供给技术保障。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由洪涝灾害引发的严重损害社会公众生命安全与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食品中毒、饮用水污染及人员伤亡的应急处理工作。

我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处理指挥机构为县级。

县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县防洪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局办公室、医政股、计财股、公共股及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组成,县卫生局局长担任组长,发生较重、严重洪涝灾害后,在县防洪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全县防洪卫生应急处理的统一决策、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

县防洪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设立办公室,从有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公室负责洪涝灾害应急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收集洪涝灾害发生、发展及灾害防病、医疗救护、卫生执法监督等有关信息,掌握动态,实时分析,为领导决策供给依据;组织专家制定应急策略和预防控制措施,开展效果评估;组织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对落实情景进行督查;统一调配应急资源,及时协调解决卫生应急工作中的问题。

县防洪卫生应急领导小组设医疗急救、疾病防治、物资保障、健康宣传、安全督查工作等五个工作组。各组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医疗救治组:有医政股牵头。负责组织、指挥医疗单位开展现场医疗救援。

疾病防治组:由公卫股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洪涝灾害之后的疾病预防与控制,包括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监测与评估等,根据洪涝灾害发展形势和预防控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的提议。

物资保障组:由计财股牵头。负责应急物资调度,设备的采购,保证供应。

安全督查组:由局纪检室协助。负责对有关单位落实应急措施和人员的自身防护与安全措施的情景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应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予以纠正。对违规和渎职行为进行处理。

县卫生行政部门设立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全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洪涝灾害事件发生后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组织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护与专业人员进行有关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对灾后易发生的霍乱、痢疾、伤寒、甲肝、钩体等传染病做好防治工作。

根据洪涝灾害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发生时光、发生场所等因素,并参照《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将洪涝灾害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两级。根据灾害发展情景,应对灾害的分级适时进行调整。

洪涝灾害在我县区域内发生,出现洪水上涨,低洼地方积水;

自备水源受污染,整个自来水管网未受影响;出现人员受伤,未见死亡;防洪指挥部认定的一般洪涝灾害。

洪涝灾害在我县区域内发生,出现洪水上涨,街道积水;人们生活用水受到污染;出现人员伤亡;防洪指挥部认定的较重洪涝灾害。

洪涝灾害在我县区域内发生,立即启动本预案。县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作出分级的初步确定,根据洪涝灾害严重程度作出分级响应。

一般洪涝灾害有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综合评估,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医疗急救工作,并按照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提出下一步疾病防控、卫生执法、健康教育的提议。

如果初步确定为较重洪涝灾害,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迅速组织市和县卫生医疗急救队伍赶灾区开展急救工作。组织专家和专业人员赶灾区指导疾病防控、卫生执法、健康教育工作。

洪涝灾害发生后,县卫生行政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信息报送。

职责报告人包括: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包括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县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

洪涝灾害一旦发生,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街道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作出适时应急响应。

报告方式包括:口头报告、电话或传真报告、网络报告、书面报告。

报告内包括灾情、人员伤亡情景、疫情、食品中毒、饮用水污染状况、医疗需求。

报告分首次报告、阶段报告、总结报告。

应急响应期间,与洪涝灾害应急处理工作有关的新闻由具有新闻发言人资格的单位发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向广大市民宣传防洪救灾中涌现出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洪涝灾害中的自救互救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本事。

开展洪涝灾害期间的家康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病知识和防病意识,减少疾病的发生。

按照统一规划,整合我县的医疗救治资源,逐步建立和完善包括医疗救治信息体统、医疗救治队伍和医疗救治机构在内的洪涝灾害医疗救治体系。

县卫生行政部门建立防洪应急处理医疗救治队伍,应急队伍按照就近原则进行分组,并配置相应的装备。

县卫生局公卫股科负责对全县灾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灾后防病工作。做到人员、经费、物资、药品四落实。

县卫生监督所负责洪涝灾害期间及其灾后的食品、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洪涝灾害发生,立即组织人员深入受灾现场,加强监督执法,对受到污染的食品、饮用水进行分类和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切实加强食品的管理,避免因食品原因引起中毒和诱发疾病。

建立涉及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处理的所有机构和人员的通讯录,如有变动,随时更新。有关机构及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

“120”医疗急救电话及全县急救网络无线集群系统正常运转,坚持统一受理、统一协调、统一组织、统一指挥,按照就急、就地、就近、专科优势调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处理好灾害事故医疗救援的呼救。

县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卫生应急调度准备工作,保证应急第一时光的供应。

防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篇5

三、市有关部门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区、县(市)制定救灾预案;根据水利、气象、水文部门预测的雨水情况,分析研究灾情和发展趋势,按规定程序对外发布灾情;检查督促受灾地区救灾措施的落实,做好有关灾情统计工作,负责受灾地区的救灾、勘灾和灾民的生活救济;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水利局:负责对灾区气候、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灾害性气候的预测预报;做好水位检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市交通局: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负责转移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保障救灾运输道路畅通,协助实施交通管制。市经委、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商贸局、市石油公司、市煤炭公司、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供应。管好国家和地方储备粮、油,保证灾民粮、油供应;做好与灾民生活相关的急需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保证灾区市场物价稳定。市农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协调安排归口管理的救灾物资,研究制定灾区恢复家园的各种优惠政策措施(特别是因灾全倒房户优惠政策),对减轻农业灾害损失进行管理指导。市卫生局、市药监局: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经费、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市发展计划委、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下拨。市级救灾资金预算为200万元/年。市电业、电信、移动通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信等设施抢修工作,保证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接收、使用和发放实行审计和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保证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到位。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负责救灾宣传工作。宣传救灾政策,报道抗洪救灾和赈灾募捐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一)市政府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市救灾工作。

(二)立即将我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请求政府或国家救灾主管部门领导现场察看灾情,给予援助,并争取国家的支持。

(三)市政府立即组织若干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指导救灾工作。市直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四)发布灾情。市民政局汇总灾情后,报市救灾指挥部审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根据灾害情况市救灾办组织社会募捐,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能组织募捐。

1、灾民安置。实行以地方安置为主,市支持为辅的安置原则。灾民安置主要采取借住公房、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兴建庵棚、搭建帐篷等办法,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和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恢复相结合。

2、物资调拨。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市)负责所辖乡镇的物资调拨。同时,市按照就近原则,建立五个市级救灾物资补充供应点,即市民政局点,浏阳市点,长沙县点,宁乡县点,望城县点。

3、物资调运手续和结算。凡市救灾办统一安排调运的物品,凭市救灾办公室调拨通知单结算。市财政局从本地救灾预算资金中划拨资金给救灾办负责结算。

(一)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三)根据核实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

(四)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救灾优惠政策。

救灾资金、物资的来源包括:中央、下拨的救灾资金、物资;市财政预算的救灾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物资。各区、县(市)应安排专项救灾经费与市下拨的救灾经费配套。

救灾款物安排原则是: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灾情,24小时内首先确保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的生活必需品救助。灾情稳定后重点安排灾民口粮救济、住房恢复。

防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篇6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洪涝灾害的危害,指导灾后卫生防疫应急处置工作,防范各类灾后易发生传染病的流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的原则,保证在洪涝灾害后,能够及时调动应急资源,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灾后易发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保障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灾后无疫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洪涝灾害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根据灾情和疫情,组织调度医疗卫生力量,深入洪涝灾区防病治病和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流行病、传染病、消杀灭、监测、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疾病防控工作组,负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并协助开展疫情监测、饮用水监测及消毒处理、健康教育、外环境消杀灭等疫病防控工作。

县卫生监督所成立由大队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

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抗洪救灾应急工作组,负责对辖区内灾区现场开展医疗、饮用水消毒、疫情监测、健康宣传、外环境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及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并随时待命,等候调遣。

三、应急准备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预案要科学、合理,具有实际操作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业人员和应急队伍开展抗洪救灾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本事。县疾控中心要储备必须量的消杀药械、药品,以备应急所需。

四、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深入灾区现场开展救灾防病疫病防控工作,并将受灾情景报告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立即启动《新津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并依据本工作方案调派县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应急队伍,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领导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及疫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疫情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疫情、行政双值班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受灾地区在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甲乙类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报告单位一把手负责审核,并签字留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坚决杜绝漏报、迟报、不报。

(二)作好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在重灾区建立疫情监测点,主动搜索疫情,加强霍乱、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以及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乙脑等虫媒自然疫源性疾病和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有针对性地防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三)加强消毒、管好饮用水。开展饮用水消毒管理,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用水消毒,防止水源性疾病发生。异常要加强县地源供排水公司和花源自来水厂两个集中供水点的监督监测检查,加大水源保护力度,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立即停止取水,改用应急水源,同时加大监测频率,每2小时监测一次,加大净水剂和消毒剂的投加量。地源、花源水厂被淹,洪水退后要进行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对彻底清理。并检修供水设施,全面消毒,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确保供水安全。

对分散式供水(自备水源)的,免费发放饮用水消毒药剂,把饮用水消毒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强化净化消毒处理,保证分散式供水的安全卫生。

(四)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县卫生监督所要在灾区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团体食堂和灾区供应食品、食具监管,异常要加强对熟食和卤菜的监督检查,防止微生物和化学品污染食物,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消灭蚊蝇鼠害。环境消毒、灭“四害”工作实行辖区负责制,各镇乡动员抗震救灾消杀灭队伍,按“一村一人一机”原则落实消毒、杀虫人员及设备,组织实施环境消毒、灭“四害”。对水淹地区和居民住宅、厕所、垃圾点、临时住所等地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和卫生处理。在洪水消退后,应重点做好蚊蝇孽生地的处理,在人群居住较集中地区和被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药物喷洒处理,消灭蚊蝇,并开展灭鼠工作。

(六)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经过信息、传单、通告等方式,广泛开展灾后防病知识宣传,重点宣传环境卫生、饮水饮食卫生的重要性和饮用水消毒、环境消毒等具体方法,促使群众自觉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防病本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医疗救治见《绩溪县抗洪救灾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五、结束响应

根据洪涝灾害后疫情往往滞后于灾情的特点,受灾地区救灾防病工作各项应急措施要在灾后持续一段时期。所有工作结束后,受灾地区要对本次救灾防病应急工作进行系统地总结、分析、评估。并将报告上报县卫生局和本级政府。

防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篇7

1.总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预警预防机制

4.预案的启动

5.应急反应与处置

6.灾后处置

7.附则

8.附件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抗洪抢险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紧急抢险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若干规定》《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若干规定》,编制本预案。

1.3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全市范围内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制、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一切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对不服从指挥和不执行调度命令的,实行责任追究制。

1.4.2以人为本,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洪的现代化水平,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4.3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1.4.4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4.5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

1.4.6依法明确有关部门、单位、个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法规范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1.4.7科学决策,快速反映,及时抢救。

1.4.8洪涝灾害各类信息实行共享。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青岛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在市防指的统一指挥下,市建委负责组织协调城市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级政府防汛抗旱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针对重大洪涝灾害,可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2.1.1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市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设在市水利局,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

2.1.2市防指组织机构

市防指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分管城建的副市长、市农委主任、市水利局局长、海军北海舰队司令部分管副参谋长、青岛警备区分管副司令员任副指挥,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农委、建委、交通委、经贸委、水利局、气象局、海洋与渔业局、民政局、财政局、市政公用局、国土资源房管局、人事局、公安局、卫生局、地震局、教育局、信息产业局、广播电视局、林业局(城市园林局)、农机局、安监局、青岛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山东移动公司青岛分公司、济南铁路局青岛办事处、青岛交运集团、青岛供电公司、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中石化山东青岛分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省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局青岛分局、山东青岛水文局、海军北海舰队、青岛警备区、武警青岛支队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其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2.1.3市防指职责

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山东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和市政府的指示,统一指挥全市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发布洪水通告;负责防汛经费和物资的计划、管理和调度。

2.1.4市防办职责

市防办是市防指的常设办事机构,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掌握防汛信息,研究防汛工作对策,组织、协调全市的防汛工作;科学调控洪水。

2.1.5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把握全市防汛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洪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全市防汛抗洪重大事件的协调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防汛设施建设和重点水利工程除险加固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防汛项目的立项审批(政府投资)或核准(自筹资金)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归口管理全市防汛工程。负责组织、指导全市防汛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督促各区市政府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汛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市农委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洪涝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抗洪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等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汛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必要时依法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物资的车辆畅行无阻。及时依法查处防汛期间发生的治安和刑事案件。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矿山、尾矿坝及其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核查、评估、汇总灾情并及时上报;积极争取救灾经费;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防汛抗洪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拨付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安排防汛抗洪、除险加固工程及通讯等专项经费,根据防汛抗洪的实际需要和水利工程的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在防汛经费上给予支持。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配合市内四区受灾房屋的抢险及灾后建设工作。负责汛前对危病房屋进行摸底排查。接到台风暴潮预报后,配合相关区政府做好危病房居民的搬迁和安置工作。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负责海洋灾害(巨浪、风暴潮)的监测与预报警报发布。

市建委(市城市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城市防汛抗洪工作;负责市内四区的洪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城市防汛抗洪规划的制定;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负责市内四区城市防汛抗洪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日常经费的落实和分配。

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办事处(设防洪指挥分部)负责协调青岛区域内铁路系统的防洪工作;组织检查防洪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洪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代表济南铁路局参加本地防洪抢险工作;组织运力运送防汛抗洪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

市交通委负责做好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组织运力做好防汛抗洪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开辟绿色通道,保证防汛抢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线畅通,及时组织抢修公路、桥梁和路面设施;对防汛指挥及运送防汛抗洪物资的车辆免征过路过桥费。

市经贸委负责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的监控,负责市内四区重要救灾物资、重要商品的供应工作,协调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及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以下简称五市三区)解决灾区重要救灾物资、重要商品的供应;协调经贸系统各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重要救灾物资、重要商品的运输车辆由市防指统一调配,灾后对使用的救灾物资由各单位统计上报,市防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资金。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指导协调公共通信设施的防洪建设和维护,做好汛期防洪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做好应急通信设施的协调调度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必要时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及时向市防指报告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

市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电台、电视台开展防汛抗洪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洪涝灾情和各地防汛抗洪动态,以及灾害性天气预报。维护好防汛抗洪专用有线通信线路,确保汛期线路畅通。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天气形势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汛期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及时作出滚动预报;向市防指及各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特别是灾害性天气预报。

市地震局负责全市地震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报告地震预报预警情况,预防和减轻灾害损失。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防汛抗洪工作。负责通知各类学校做好预防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

海军北海舰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根据市防指安排的具体任务,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做好防汛无线通讯及中继台的管理、维修工作,做好海洋及灾区救助工作。

青岛警备区、武警青岛支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根据市防指安排的具体任务,指挥各自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市人事局负责协调解决各级防汛抗洪机构的人员编制;组织表彰、奖励抗洪抢险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组织、调度浅海滩涂以及养殖和捕捞船只的避风、防浪工作。

青岛交运集团负责防汛抗洪物资的陆运工作,担负汛期运输车辆值班任务。

青岛供电公司负责对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大中型水库、河道的照明用电及闸门起闭电源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并尽量保证使用双回路电源,确保抢险救灾用电;负责对灾区供电设施的抢修维护,优先保证防汛抗洪用电。

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负责对防汛指挥机构和大中型水利工程的有线通讯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管护,确保防汛期间有线通讯畅通;及时准确地传递水情、雨情、气象预报等重要信息。

山东移动通信公司青岛分公司负责对防汛指挥机构和大中型水利工程的无线通讯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管护,确保防汛抗洪期间无线通讯畅通;及时准确地传递水情、雨情、气象预报等重要信息;确保无线调度专用车优先满足防汛抗洪应急需要。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负责受灾地区财产损失的调查工作,做好已保险财产的理赔工作;积极参与保险标的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为保户提供防汛抗洪技术性服务;适当增补防汛抗洪安全器材,落实有关防灾措施。

市市政公用局负责市管供水、供气、供热等生产生活设施的抢修维护工作,确保城市生活生产稳定;负责崂山水库的防汛安全;负责做好市管雨污水管道的疏浚与畅通工作,确保排水设施运转正常,排水畅通。

中石化山东青岛分公司负责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用油的供应工作。

市农机局负责防汛抢险、抢修工程所需农业机械的组织调配工作。

市林业局(城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抢险现场的伐木工作及河道阻水林木的清除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及时向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区(点)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协助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星级饭店、A级旅游区(点)的防汛督导工作,全力保证游客安全。

省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局青岛分局负责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引黄济青工程和棘洪滩水库的防汛安全及该范围内的高压输、变电设备和机电设备的安全工作。

山东青岛水文局负责组织降水、洪水的监测及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市防指提供全市的雨情、水情及洪水预报等水文信息。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海洋信息

(1)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加强对洪涝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及时将结果报市防指。

(2)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进行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及时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并报市防指。

(3)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市防指应尽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大测验频率,及时报告测验结果。其中,雨情、水情应在1小时内报到市防指,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15分钟内报到市防指,为市防指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①河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监测,及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发生洪水地区的区市防汛指挥机构应在每日9时前向市防指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河道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时,应在险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市防指。

②堤防、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被淹没的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指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除险情况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及通信联络方式。

(2)水库工程信息

①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加大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道等关键部位的监测密度,按照上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进行调度,并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库工程运行状况。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市防指。

②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向下游发出预警并处置险情,同时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除险情况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和通信联络方式。

③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溃坝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提前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向市防指报告受灾情况,市防指应全面收集动态灾情,掌握灾害情况,及时处置并向市政府、省防指和国家防总报告。发生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立即上报。发生重大灾情的,有关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初步情况,并迅速组织核实实时灾情,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各区市防汛指挥机构应严格按照《水旱灾害统计上报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有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各级、各部门应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和防汛队伍,完善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和预警措施,加强防汛抗洪专业队伍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问题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紧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全面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河流水库和城市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和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针对河道堤防险工险段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水管单位按照防汛工作标准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并进行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足够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

(6)通信准备。加强对社会通信公网的检查维修,确保防汛通信专网、滞洪区预警反馈系统完好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检查。实行以“五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立即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在河道、水库、滩涂、滞洪区内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建设。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有关部门应依法下达清障令,强行清除。

3.2.2洪水预警

(1)河道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市防指应确定全市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并及时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向市防指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2.3渍涝灾害预警

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并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同时,应做好排涝准备工作,必要时,应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均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行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定安全转移方案,明确抗灾指挥组织结构和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应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降雨期间,应加大观测密度,加强巡逻。各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应落实信号发送员,确保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同时,应将险情及时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滞洪区预警

(1)滞洪区管理单位应拟定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并报市防指审批。

(2)滞洪区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的监测,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3)使用滞洪区时,各级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启动预警系统,按照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及时转移群众。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风险图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绘制城市洪水风险图、滞洪区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和水库洪水风险图。

(2)各级防汛指挥机构以各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防御洪水方案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需要编制和修定防洪水方案,并根据洪水变化情况,修定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主动应对洪水。

(2)防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应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对已经市政府或市防指批准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有关区市和部门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3.4预警预防机制

3.4.1预警信息包括:气象、海洋、水文、地质灾害等预报信息;保安信息:相关单位监测发现的异常信息;其他信息。

3.4.2信息分析

市防办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筛选、评估、分析,根据洪涝灾害的紧迫程度、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应对意见。

4.预案的启动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1)较大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且市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将发生大面积内涝;

(2)一条以上主要河道干流水位全面接近警戒水位,并预报将超过警戒水位;

(3)市气象局预报台风(热带风暴)将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并发出紧急警报;

(4)大中型水库或重要河道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5)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

(6)其他需要启动本预案的情况。

5.应急反应与处置

5.1本预案启动后,市防指应立即向市政府、省防指和国家防总报告。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区市防汛指挥机构立即按照职责分工上岗到位。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5.2市防指应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分析暴雨、洪水、台风、潮汛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以及水利工程的险情状况,提出处置意见,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5.3根据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出险情况,有关职能部门赴现场指导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经市政府同意,可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机构,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5.4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过后,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开展灾情调查、灾民慰问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市防指负责对洪涝灾情进行汇总上报。

5.5市防指统一指挥有关单位协助各区市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市防办负责分析雨情、水情、险情、灾情,提出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意见,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收集信息,传达指令,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区市政府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1)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区市政府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实施。市水利、建设、交通、电力、房管、通信等有关部门分别指导水利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道路、电力设施、地质灾害、公共通信设施等的抢险救灾工作;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海上渔船回港避风工作;铁路部门负责铁路设施的抢险救灾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和抢险救灾道路的交通秩序。

(2)预测预报。气象、海洋、水利、水文部门做好暴雨、洪水、台风、潮位及山地灾害的预测预报,及时报市防指。

(3)应急物资、电力、通讯保障。市防办牵头,发改委、经贸委、交通委、卫生、铁路等部门共同做好应急防汛物资、器材等的储备和调运工作;电力部门负责保障电力供应;通信部门负责保障通讯畅通。

(4)应急资金保障。市财政局牵头,发改委、水利、民政、交通、房管、卫生等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等单位负责市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拨付工作,指导、督查救灾款(物)的使用和发放。各相关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5)医疗卫生保障。市卫生局负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

(6)后勤保障。灾害发生地的区市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工作。必要时,市发改委牵头,经贸、交通、粮食、民政、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7)新闻宣传。重大洪涝灾害及其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信息稿件,须经由市防指审核后,根据重大突发性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6.灾后处置

6.1市防指接到灾情报告后,应及时安排或组织对灾情进行全面调查,核定实际损失,确认灾害等级。

6.2市民政局应协调农业、水利、地震、气象、统计等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并将结果及时报市防指。

6.3灾情发布

灾情数据以市民政局与有关部门会商的统计数据为准,对外发布大灾、特大灾的灾情及相关新闻报道,须经市防指批准。

6.4灾后处置

灾害发生地所在的区市政府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妥善安排灾区重建工作。市发改、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建设、市政、房管、民政、农业、教育等部门和警备区、武警支队等单位负责受损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城市供水、供气设施的抢修及校舍、民房的修缮等工作,保障工农业生产和教学活动的尽早恢复。各保险公司应做好善后理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7.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

7.1.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7.1.2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情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防御洪水方案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备案。防御洪水方案一经批准,各级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防御洪水方案的要求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

7.1.3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7.1.4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7.1.5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7.1.6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7.1.7紧急防汛期:根据《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对雍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应急处置;根据防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的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7.1.8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办负责管理。本预案每3年评审一次,由市防办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并报市政府批准。

7.4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人事部门联合进行表彰;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依法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防办负责解释。

7.6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防疫复工方案集锦


凡是都应做好铺垫,在工作即将开始进行时,我们都需要制定一份方案。方案应以目标实现为导向,对于写方案你有哪些经验呢?以下是由笔稿范文网的编辑为你整理的《防疫复工方案》,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防疫复工方案(篇1)

一、复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1.工厂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等开展宣传。

2.统计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3.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二、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1. 工厂各级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人力资源部门。从本市区以外员工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工厂前须组织医务人员全部检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2. 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 全体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公司。

4. 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工厂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长期业务方工厂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5. 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湖北省等信息。按照政府规定向企业报备自我隔离,工厂按照上班考勤,属地管理部门每日通过微信QQ视频抽查居家隔离情况,不予扣款罚款。

6. 乘坐通勤车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通勤车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安排专人管理检查。

7. 复工复产前,上班前,各工厂组织医务人员对工厂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重点区域—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中央空调按照技术书采取进风消毒过滤。

8. 确认各工厂集中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

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

一次性的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禁止自行取拿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

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9. 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10.门卫、服务人员、保洁、绿化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11.复工后,工厂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传染。

12.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宜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13.各工厂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30分钟。

14.工厂在防疫期停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如需要,须向各级管理层报告并取得同意。

15.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16.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对瞒报、漏报疫情的,要及时追责问责,释放狠抓落实、不容松懈的强烈信号。

六必须

企业节后复工生产务必做好“六个必须”

① 必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② 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

③ 必须排查每名职工假期期间流动信息情况;

④ 必须提前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

⑤ 必须对原材物料储备情况进行盘点、研判保障连续生产的周期;

⑥ 必须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五到位

企业开工第一天务必做到“五个到位”

① 企业复工生产“六个必须”要到位;

② 企业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措施要到位;

③ 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发放要到位;

④ 以车间、班组为单位的疫情防控知识宣讲要到位;

⑤ 企业、职工参与配合属地政府、社区(村)联防联控承诺要到位。

四坚持

企业正常生产期间务必做到“四个坚持”

① 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进厂;

② 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③ 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

④ 坚持每日向属地政府、社区(村)报告情况。

建机制

连续生产工业企业务必健全机制做好落实

①严格按照上述三个疫情防控指导意见抓好工作落实;

②抓紧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

③ 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④ 在疫情防控响应机制解除之前每日向属地政府、工信主管部门、社区(村)报告情况。

工厂复工复产肺炎疫情防疫方案

疫情就是命今,防控就是责任;根据省、市、镇三级安全部门关于企业节后复工复产肺炎疫情防疫工作要求精神,切实加强我司肺炎疫情防疫工作,做到早研判、早谋划、早部署,保障节后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做到“疫情不进厂区” 安全政策,我司特制定了以下节后复工复产肺炎疫情防疫工作方案,并根据此方案在复工复产前后组织有效落实。

l 针对疫情,成立公司疫情防范组, 进行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疫情宣传,防疫物 资筹备等方面工作, 确 保公司所有的疫情防护措施做到位。

组长: XXX

成 员: X X X : 负责组织厂区/宿舍/堂食环境消毒消洁、每日诊断隔离/应急处置等工;作

X X X : 负责员工回流统计、疫情宜传教盲;

XXX: 负责购置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

XXX: 负责进入厂区所有人员体温的测盎和出入厂区人员的管控;

各部门负责人:负 责依公司管理要求实施监督、稽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2. 工作目标:

2. 1 疫情不进厂区: 未 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防疫消杀和安全检查,严禁开工生产。

2. 2 杜绝三违: 禁止员工违规出入人密场所、违规进出重点疫区、违反所在地防疫要求。

2. 3 四不伤害: 不感染自 己、 不感染 别人、不被别人感染、不看着别人被感染。

3. 工作要求:

3 . 1 复 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3. 1. 1 行政部负责收集当地政府、社区等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宜传片、宜传视频,在公告栏、微信群等开展宜传,

3 . 1. 2 行政部研判掌握公司疫情防控状况,制(修)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程序” 和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有效指导各部门依其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措施,

3. 1. 3 行政部统计储备医用外科口罩、KN90 或 KN95 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 75 %酒精 (脱脂棉) / 84 消毒液,消混洗手液、一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3. 1. 4 行政部负责对厂区各个区域如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宿舍、公共区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备设施进行消杀防疫一次,确保工厂内部人员的防护安全,特别注意食堂就餐,早会、例会等人员聚集时.

3. 1. 5 行政部根据疫悄区域问况,制定 返厂复工人流管控方案以及复工期间人流管控措施;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湖北武汉及湖北省内所有市县)返工员工必须按规定严格落实医 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 具体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程序”执 行。

3. 2 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3. 2. 1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行政部。

3. 2. 2 行政部组织对从本市区以外员工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无异常方可发放“健康告知书” 和放 行进入厂区; 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 宁 可慢不可错。

3. 2. 3 行政部利用微信群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 2. 4 全体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 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并立刻进行现场消离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行政部。

3.2. 5 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堂体温,门 卫负责记录体温, 体温 超 过 37 . 3 摄氏度禁止入场, 并报告工厂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长期业务方工厂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3. 2. 6 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湖北省等信息。按照政府规定向公司报备自我隔离,工厂按照上班考勤, 屈 地 管理部门每日通过微信频抽查居家隔离情况。

3.2. 7乘坐通勤车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 通勤车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安排专人管理检查。

3. 2. 8 复工复产前,上班前,行政部组织人员对工厂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重点区域一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中央空调按照技术书采取进风消毒过滤。

3.2. 9 行政部确认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 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苞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一次性的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 禁止自行取拿餐具, 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 饭 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3.2. JO 行政部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3. 2. JJ 保安员、清洁工等服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3.2. 12复工后, 行政部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品和核饵近期使用品,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 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 防 止不合规扔弃传染。

3. 2. 13 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宜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禁止随地吐痰,防 护口 罩废弃物以及口异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3.2. 14 各工厂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 每次 30 分钟。

3. 2. 15 工厂在防疫期停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虽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如需要,须向各级管理层报告并取得同慈。

3.2. 16 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3.2. 17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对瞒报、漏报疫情的,及时依公司“员工手册-奖惩制度” 追责问责,释放 狠抓落实、不容松懈的强烈信号。

3. 3 应急处置方案.严格依照公司“传染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预案”进 行事故处理,对 重点疫区(即来自或途经过湖北武汉及湖北省内所有市县)返莞员工或新招聘人员加强管控,发现隐患和突发事件,及 时 上报和处置。

防疫复工方案(篇2)

为有效防止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切实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自即日起至正式通知疫情防控结束申请复工的企业(包括2月9日24时前计划提前复工、2月10日0点后申请复工的企业),应严格履行《关于实施企业提前复工报备制度的通知》、《县20--年企业春节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县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系列通告要求,实施企业复工报备制。现就企业复工报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企业复工的条件

防疫责任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健康监测、环境卫生整治消杀、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应切实担负起责任。

防控措施到位。《企业疫情防控“十项措施”》落实到位,包括:建立企业内部疫情防控机构、制定防疫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防范小组,明确疑似病例出现时的处理流程,开展应急知识培训等(附件1)。明确专人负责疫情的防控检测、跟踪联系、联络报送等工作。

人员排查到位。企业提交复产申请前必须再次深入摸排返岗人员信息,完成返岗员工台账登记工作(附件2),建立“一人一档”(附件3),详细掌握返岗员工近15日生活轨迹。对湖北籍返乡、湖北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隔离观察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目前有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员,已有效规劝、暂不返当返岗复工。

防控物资到位。留置观察室、体温检测点、废弃医用防护品集中回收点等设置齐备,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充足(各企业在防疫期间,防控物资储备量须满足在产所有员工十日使用量)。

企业复工的审批

(一)企业申请。计划复工企业须在复工前4天向企业包保责任人提交复工申请,随申请同时上报企业疫情防控“十项措施”落实文件的资料清单(附件4),包括相对应的应急预案、企业返岗员工台账、在岗人员登记表(一人一档)等复工条件、《企业疫情防护用品登记台账》(附件5)等。

(二)现场查验。各包保责任人在收到企业复工申请和完善的资料清单当日,向分管领导、园区防指办公室报备。第二日即由包保领导牵头各企业包保责任人、防指办公室前往企业,对照企业疫情防控“十项措施”,逐项现场查验,查验结果由园区包保领导、企业负责人在上现场签字确认。现场查验不达标准的,终止复工申请,责令企业整改到位后再行申请复工。

(三)复工初审。现场查验达标的计划复工企业,现场填写《企业复工登记表》(附件6),经园区初审后,向县经信局申报,复核通过报县防指批准后,企业方可复工复产。

企业复工后的生产管理

(一)人员管理到位。企业应做好每日实际到岗人员、来访者的登记和身体状况监测,严格落实佩戴口罩进入厂区的规定,一旦发现有发热人员,立即送入企业设置的观察室,并第一时间与县发热门诊联系、与对接包保责任人联系。加强企业宿舍区域人员管理,强化防疫宣传培训,不串门、不聚集。

(二)消杀防疫到位。各在产企业落实日通风、日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对进入厂区的企业班车、员工汽车、物流车辆、外来车辆等交通工具做好进厂前的消毒工作。对废弃口罩实施定点统一回收。

(三)制度落实到位。做好垃圾专项处理、就餐管理和物流管理等防疫制度。各企业严格采取分散就餐,暂停聚集性就餐,实行盒饭制、分时就餐制。

(四)联防联控到位。各企业在加强厂区疫情培训管控的同时,应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建立企业-家庭联防联控体系,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畅通与员工的沟通联系,及时回应员工关切;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回的员工,保留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引导和管理好广大员工及其家庭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响应上级防指要求,强化个人和家庭防疫。

保障措施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复工后,应当采取24小时电话值班等方式保持应急联系,配合做好监督检查。按要求将本企业疫情防控情况报送包保责任人,并对上报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予以承诺(附件7),如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导致出现确诊病例,将依法依规承担有关责任。发现疑似病例的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隔离防护等措施。

加大包保服务。落实一个企业一名园区包保责任人制度。严格履行疫情防控工作告知制度,园区各企业包保责任人应按照前期摸排的企业复工计划,在2月5日前将企业疫情防控“十项措施”和复工工作要求逐一告知每家企业指导帮助企业落实复工准备工作。指导和支持复工企业完善防控设施设备,加强管理规范、防护知识的培训,指导员工加强健康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提升复产能力。

强化监管责任。包保责任人应加强企业日常防疫监管。发现复工企业不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督促企业按规范采取防控措施。对未经报备擅自复工的,应立即责令停产。对未经报备擅自复工或因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或出现确诊病例等不良后果的企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防疫复工方案(篇3)

为进一步落实全县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部署,扎实推动全县农业系统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县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关于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站在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驾护航的政治高度,深入分析当前复工复产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狠抓复工复产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农业经济平稳运行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安全风险等级,分区分片分类实行差异化复工复产。各涉农生产企业和商户要严格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隐患,安全高效组织生产,严格复工复产程序、标准,按照风险高低一企一策有序进行复工复产;安全风险较小的企业可推行承诺制,严防所有企业“一刀切”等极端做法。企业复工后要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组织,负责制定防控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具体措施,责任到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各项措施。

三、企业防控措施

1、员工应符合的返岗措施:节日期间未离开本地的员工、节日期间离开本地未出省的员工,乘坐非公共交通工具返回且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回家隔离3天以上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回的员工,居家隔离7日以上,身体无恙的员工、外省尤其是湖北返回人员要居家隔离17天以上且没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所居住小区没有发现病毒确诊者或者疑似病例的、无发热(体温高于37.3℃)、咳嗽等症状。

2、员工在岗期间的防护措施: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必须做到全程佩戴口罩;尽量步行、骑车或者乘坐私家车、公司班车上班;进入厂区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入厂工作,若体温超过37.3℃,请勿进入工厂工作,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3、办公区工作期间应该做到: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10分钟以上,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同时办公或作业时佩戴口罩;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勤消毒,消毒剂可选用75%乙醇、含氯消毒剂或其他上市销售消毒用品;不集中开会,工作人员不得聚集、围观、闲聊。

4、普通生产区工作期间应该做到: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清洁,有送风空调设施的区域建议工作期间打开空调,保持送、回风;作业时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同时穿普通工作服、佩戴口罩、手套;工作结束时工作区域要用75%乙醇、环氧乙烷等进行环境消毒,工作用的设备、台面等接触到物品可选用75%乙醇或其他消毒用品进行擦拭消毒。

5、工作期间应该做到: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清洁,打开空调设施保持送、回风;作业时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同时按更衣程序穿洁净(无菌)工作服、佩戴消毒过口罩、手套;工作结束时工作区域要进行环境消毒,做到每班消毒一次。

6、食堂进餐应该做到:就餐前清洗双手;个人自备餐具;除吃饭过程外,其余时间均需一直佩戴口罩;在餐厅就餐提倡避免扎堆。

7、公共区域应该做到:每日须对厂区、门厅、卫生间、楼道、电梯、公司班车等公共部位进行2次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明确消毒区域、指定消毒操作人员、填写消毒记录)

8、废弃口罩的处理措施:普通人注意手不要触碰口罩的污染面(外面),可以折叠(污染面在内)好,按照一般废弃物处理,也可使用消毒液喷洒或者浸泡处理;对于存在咳嗽等症状的人或者接触过此类人群的人将口罩丢到垃圾桶,再在口罩上喷洒消毒液进行处理或者使用密封袋保鲜袋将口罩密封后丢弃到垃圾桶;疑似患者就诊时交给相应工作人员,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9、外来人员、车辆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谢绝一切非必要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入厂;对于装卸货的车辆由仓库专门人员着防护服(无菌服)对接,门口停车,打开车窗通风5分钟;查看司机有无戴口罩并测量体温,检查正常,司机进行车辆消毒,入厂登记;司机未带口罩,体温高于37.3℃,不得入厂;如存在其他异常情况,不得入厂;其它外来人员进行备案登记,核准其是否入厂,如批准入厂,也按照以上流程进行。

10、制定企业员工发热应急预案:复工企业应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发现有发热的员工后,应第一时间对异常员工进行隔离,及时就医,并及时报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按照应急预案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业农村局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加强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发展的内在要求。农业农村局各部门和各监管企业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解决摆位不够的问题;提升责任意识,解决责任虚化的问题;提升落实能力,解决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对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死灰复燃现象严重、发生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四)加大督促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力度。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完善和落实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防疫复工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国投商场的要求,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切实落实商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努力做好商场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强化商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商场安委会成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场安环部,xx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开展落实以及督导检查。

三、工作计划

1、节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计划2月21日至28日完成。

2、检查整改完成后,即可正常开展全面工作。3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工作内容

1、节后员工到厂及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情况;

2、对办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水、电、暖、通及封存车辆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对托管商场各矿点、厂区及值班区域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

4、组织开展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司属各部室、单位要认真面对目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领导干部要坚决克制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要引起高度重视、警钟长鸣的思想认识,严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节后安全检查和复工复产期间,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排查,从隐患源头治理,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从复工复产的各个环节抓起,严格落实层级安全责任目标,切实加强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的每一个岗位、班组、车间的每一个工作环节上,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工作复工复产前,各复工复产单位必须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工作,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就业;各部室根据工作需要加强行业规范的学习培训。

(四)强化检查督导工作各复工复产的部室、单位,要切实加大督办督查工作力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位,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督查工作,对人员不到岗、工作不落实及隐患未消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安全生产。

防疫复工方案(篇5)

根据万办发电[20xx]10号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做好机关单位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切实协助推进全县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统筹管理

为切实做好事务局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后勤保障工作,经局机关班子会议研究,成立机关事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机关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由局机关副局长同志、主任科员同志、副科级干部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股长任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机关秘书股,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同志任局机关联络员,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负责拟定工作方案、工作计划,确保局机关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有效到位。

二、落实工作举措,推动有效防疫

(一)全方位开展办公场所消毒工作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政府大院各区域卫生安全,事务局第一时间筹备了应急物资,采购调配了口罩、消毒液、体温仪等防疫物资,针对党政大院开展了全方位消毒防疫:一是每两天协调县疾控中心派专人针对政府党政大楼、机关食堂、交流干部楼走廊、卫生间、会议室、电梯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杀。二是协调四办对县领导办公室进行消杀。三是安排局机关聘用人员敖表梁每三天对大楼各区域进行再消杀。确保政府大楼、机关食堂、干部交流楼各区域消毒防疫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人员管理,建立工作台账

自2月3日起,县机关事务局安排专人对大楼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关闭了除正门外全部出入口,政府大楼全体干职工统一通过正门进出,所有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为提高工作质量,经与县妇幼保健院协调,安排了专业医护人员,每日配合机关值班干部、大楼安保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工作,做好信息登记,建立了工作台账。对于出现体温高于37.3℃的体温偏高人员,一律不予通行,并由县妇幼保健医护人员进行现场初步诊断,若确定为非正常体温偏高,及时联系县卫健委进行接诊。

(三)强化机关食堂用餐管理

一是疫情防控期间,机关食堂严格执行管控制度,保障机关干职工用餐:①为值班加班工作人员提供餐饮服务,由单位集中统一登记预定,采用打包盒饭方式保障用餐。②籍干职工鼓励回家用餐,避免人员聚集。③已经返回处于居家隔离状态的干职工不得到机关食堂用餐。④已返岗上班的非籍干职工,用餐实名制,由机关食堂建立临时用餐微信群,实名微信报餐。⑤用餐人员要分散用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用餐。

二是加强机关食堂和干部交流楼餐厅及餐具消毒,机关食堂及干部交流楼工作人员配齐并使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同时餐饮保障的原材料采购以本地绿色农产品为主,从源头上加强食品采购监管,科学调配菜品搭配,适当增加营养,提高干部职工抵抗力。

(四)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用车保障

疫情防控期间,县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及时调度车辆,投入到了抗击疫情的服务保障工作当中,安排驾驶员24小时轮值,全车消毒并24小时待命,保障疫情防控用车及时到位,为全县疫情防护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五)扎实做好居民小区值守工作

按照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县机关事务局严格按照上级安排,联同移动公司负责万博华府小区值守工作,我局安排每日三班轮值(8:30-12:30、12:30-17:30、17:30-22:30)全天候监督小区人员进出,对每个进入居民小区的人员测量登记体温,对体温异常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报告。

四、严肃工作要求,落实防疫工作

一是要扎实做好自我防护。当前防疫形势异常严峻,全体干职工务必进一步加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出门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确保自身安全。

二是强化信息管理。全体干职工要积极协助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帮助社区群众有效消毒防疫,同时更要坚决做到不传谣,不信谣,所有信息以官方通报为准!

三是强化后续工作推进。进一步强化措施和工作力度,全面推进疫情方案防控工作,严格日常监测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加强各重点区域防疫工作力度,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疫情防控措施,推进联防联控。加大精细化管理和人性化保障力度,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提高机关服务保障质量和水平。

防疫复工方案(篇6)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零售、餐饮企业在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的通知》、省商务厅《关于尽快组织商贸企业复工营业的紧急通知》、《市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为有序推进全区商贸企业复工工作,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服务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落实排查“四个最严”,细化实化“七个到位”,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工作准则,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明确企业复工要求

全区商贸企业疫情防控必需保证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正常开工开业,同时周密做好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连续生产经营的企业要确保稳定生产经营。如大型宾馆酒店、大型商场、大型商超,要在我区I级应急响应防控措施解除前复工的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工作准则,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复工方案,细化落实到班组、柜台,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疫情风险管控。企业需将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提前报到进行审批备案,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复工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计划,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企业复工前要做到:

1.人员排查必须要见底。企业应制作员工和业主花名册,并按时填报企业职工从市区外返回情况排查表,定期上报区商务局。要按照“能少则少,能近则近”原则组织用工,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规劝本市以外员工不返岗,确有需要的,按规定完善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返区后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2.防控物资必须要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快速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制作疫情防控物资清单。

3.隔离条件必须要完备。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企业内部不具备隔离条件的企业,要就近寻找符合条件的隔离观察场所,落实员工隔离期间管控责任的保障工作。

4.防控措施必须要严实。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体系,明确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企业必须实施封闭管理,保留使用的出入口要设立明显标志和警示内容的检查站(岗),所有进企人员进行身份登记核查和测量体温,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形成员工测温记录本并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5.安全生产必须要达标。企业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查出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

(二)企业复工后要做到:

1.严格落实管理。企业必须实行严格的管理,做好员工进企业体温测量,记录姓名、身体状况等信息,外来人员体温无异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2.严格实行卫生防护。在岗员工上班必须佩戴口罩,并且4小时一换;在岗员工必须定时测量体温,每天至少2次。

3.严格执行消毒消杀。企业必须定时对厕所、食堂、电梯等公共场所的设施、场地、设备进行消毒杀菌处理,每天至少3次;尽量不使用中央空调,如确需使用,必须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集中办公区域、经营场所、应进行定时强制性通风换气;对会议室、餐厅、电梯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进行定期消毒。企业应加强员工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宣教,提高防病意识,自觉做到尽量不外出、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加强企业环境卫生整治,消除卫生死角。

4.严格禁止群聚活动。企业要引导员工不聚会、不会友、不聚餐、少开会,必须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减少参会人员、压缩会议时间,具备条件的可采取电视电话会议或网络语音会议形式,要暂停企业员工前往重点疫区的出差安排,尽量减少员工外出出差安排。

5.严格把关食堂安全。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员工实行分餐制,不得集中用餐。

6.严格实行信息上报。企业每日必须按规定上报所有在岗员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信息。新增上岗人员的情况需要提前48小时上报区商务局,予以审核。各企业一旦发现职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保证第一时间信息报告所在街道社区、保证第一时间隔离、保证第一时间筛查相关接触人员。

三、严格企业疫情防控

1、企业要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了解返岗返工人员返通时间和交通方式,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制度。企业要加强对返岗返工人员基本信息的了解,特别是行程轨迹和旅居史情况,并依此提前制定好疫情管控预案。着重排查疫区返通人员是否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对来自武汉等重点疫区人员,无发热症状的,经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对有发热症状的,一律送往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并采集咽拭子标本,进行核酸检测。对来自本省或其他非重点疫区人员,若非密切接触者,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可正常返岗返工;若有发热症状的,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体检正常可解除隔离观察。

2、企业要组织好内部消杀和员工体温监测工作,为每名员工配备足够的口罩等防护装备,并建立健康档案。企业工作人员和经营户要严格按要求佩戴口罩,不戴口罩的一律不准营业。对不戴口罩入场的消费者要及时劝离。

3、企业只保留一个进出口,由专人看管、强化门禁检查,并在门口设立测温点,配备测温枪,企业大门处设置体温测量点,安排专人对进入企业者前进行体温测量、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一旦发现有发热(手持式测仪>=37.5℃或红外线测温仪>=38℃)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应拒绝其进入企业,其中,超市、菜场、等服务业企业更应加强对服务对象的疫情防控。

4、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加强餐厅通风和预防性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饭制,避免员工集体用餐,可采取分时段进餐、送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要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倡导员工养成勤洗手的习惯。

5、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场所发现疑似患者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必须接受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我区I级应急响应防控措施解除前,企业不得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不得要求员工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正常参与工作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采取调休、错时、弹性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企业要加强本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个员工业户,确保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畅通、执行有力,对疫情防控不力、推诿扯皮、逃避责任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五、加强复工企业服务

为更好指导商贸企业做好复工生产,督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成立商贸企业复工专班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具体服务职责:帮助企业做好生产经营环境消杀。帮助企业从我区指定合格消杀用品定点供应单位采购消杀产品,为企业自行组织采购消杀产品提供便利条件。对企业复工情况进行调度,分析疫情影响情况,对经济稳增长形势作出分析预判,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和生产经营运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防疫复工方案(篇7)

一、总体目标

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预防工作,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5%以上;羊痘、猪链球菌病、狂犬病等疫病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牲畜规范佩戴免疫标识,猪、牛、羊耳标配戴率100%;免疫记录、免疫档案与标识相符,使用免疫疫苗合理,免疫操作规范,免疫进度和监测周报按时上报,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规定的任务。

二、实施内容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对家禽实施强制免疫。根据农业部有关调整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种毒通知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原重组禽流感H5N1亚型二价灭活疫苗(Re-6株+Re-7株)调整为重组禽流感病毒H5亚型三价灭活疫苗(Re-6株+Re-7株+Re-8株),原重组禽流感H5N1亚型灭活疫苗(Re-6株)调整为重组禽流感病毒H5亚型二价灭活疫苗(Re-6株+Re-8株)。鉴于新的种毒疫苗在3月底前才能通过农业部批准签发,之前疫苗仍可使用。防疫员要结合实际,统筹做好禽流感的免疫工作。

1、对新补栏种鸡、蛋鸡以及已过免疫保护期(一般4个月左右)的种(蛋)鸡全部使用重组禽流感H5N1亚型(Re-6株+Re-7株+Re-8株)三价苗免疫,对首次免疫的种(蛋)鸡在3~4周后再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2、对商品代肉鸡在7~14日龄时,推荐用重组禽流感H5N1亚型(Re-6株+Re-7株+Re-8株)三价苗免疫一次。饲养周期超过70日龄的,参照蛋鸡免疫程序免疫。

3、对种(蛋)鸭、种(蛋)鹅,用H5N1亚型(Re-6株+Re-8株)禽流感二价灭活苗免疫,对新生雏鸭或雏鹅14~21日龄时初免,间隔3~4周,再进行一次加强免疫。以后每隔4~6个月加强免疫一次。

4、对商品肉鸭(鹅),7~10日龄时用H5N1亚型(Re-6株+Re-8株)禽流感二价灭活苗进行免疫,肉鸭免疫一次即可,肉鹅须间隔3-4周,再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5、对所有散养禽进行一次集中免疫,鸡用H5N1亚型(Re-6株+Re-7株+Re-8株)三价苗免疫,其它禽参照相关种禽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6、免疫效果监测及判定标准:

(1)所有应免家禽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2)免疫抗体效价(HI)试验≥24判定为合格;

(3)免疫禽群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5%以上。

(二)牲畜口蹄疫

对猪进行O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牛、羊进行O型和亚洲I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奶牛和种公牛进行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或直接使用O型-A型-亚洲I型三价灭活疫苗进行强制免疫。

1、猪使用O型口蹄疫灭活类苗、合成肽疫苗,对新生仔猪以及虽已免疫但已过保护期(一般4个月左右)的猪进行免疫,新生仔猪一般在28-35日龄时首次免疫,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2、对新生羔羊、犊牛以及虽已免疫但已过保护期(一般4个月左右)的羊、牛,使用O型-亚洲I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进行免疫,对新生羔羊在28~35日龄、新生犊牛在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3、对所有散养猪、牛、羊用相应疫苗进行一次集中免疫。

4、免疫效果监测及判定标准:

(1)所有应免畜群平均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2)猪免疫28天后,其它畜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牛、羊亚洲I型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牛、羊、猪的O型口蹄疫抗体,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猪合成肽疫苗VP1结构蛋白ELISA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A型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

(3)所有应免家畜免疫抗体合格率≥85%判定合格。

(三)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商品猪、种母猪使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弱毒疫苗进行强制免疫,种公猪使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苗进行强制免疫。

1、新生仔猪断奶前后使用弱毒苗初免,4个月后加强免疫一次。

2、种母猪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以后每次配种前使用弱毒苗加强免疫1次。

3、种公猪使用灭活苗进行免疫,断奶后初免,初免1个月后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间隔4-6个月免疫1次。

4、散养猪进行一次集中免疫。

5、免疫效果监测及判定标准:

(1)所有应免猪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2)活疫苗免疫28天后,用猪蓝耳病抗体间接ELISA方法检测,抗体阳性判定为免疫合格;

(3)所有应免猪群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85%判定为合格。

(四)猪瘟

对猪实施猪瘟强制免疫。

1、新生仔猪以及虽已免疫但已过免疫保护期的猪使用猪瘟活疫苗进行免疫,对新生仔猪在25~35日龄时初免,60~70日龄加强免疫1次。

2、所有散养猪进行1次集中免疫。

3、免疫效果监测及判定标准:

(1)所有应免猪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2)猪免疫后21天,用猪瘟抗体阻断ELISA方法检测,抗体阳性判定为免疫合格;

(3)所有应免猪群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85%判定为合格。

(五)小反刍兽疫

对羊实施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

1、对新生羔羊1月龄以上和本年度未免疫羊使用小反刍兽疫活疫苗进行免疫。

2、免疫效果监测及判定标准:

(1)所有应免羊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2)羊免疫后21天,用阻断ELISA方法检测,抗体阳性判定为免疫合格;

(3)所有应免羊群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85%判定为合格。

(六)新城疫

对鸡进行新城疫全面免疫。

1、种鸡、商品蛋鸡:根据其饲养周期开展相应免疫工作,其中:1日龄时用弱毒疫苗进行初免,7~14日龄用弱毒疫苗或灭活苗进行免疫,12周龄用弱毒疫苗或灭活苗进行强化免疫,17~18周龄或产蛋前再用灭活苗免疫一次。开产后根据抗体情况进行免疫。

2、肉鸡:7~10日龄时,用新城疫弱毒疫苗或灭活苗初免,2周后再用弱毒疫苗强化免疫1次。

3、所有散养鸡集中免疫1次。

4、免疫效果监测及判定标准:

(1)所有应免鸡只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2)鸡只免疫21天后,用新城疫抗体血凝抑制试验(HI)检测免疫抗体,血凝抑制价≥25判定为合格;

(3)应免鸡群平均抗体合格率≥85%判定为合格。

三、时间安排

此次春防行动从3月3日开始,4月20日前结束。防疫员在开展春防工作时,要兼顾不同病种不同畜种合理安排免疫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部署准备阶段。3月3日-3月10日。街道兽医站科学制定春季防疫行动方案,同时做好免疫物资储备与发放、技术培训、规模畜禽养殖场(户)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的制定或修订和宣传发动工作。

2、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3月11日-4月20日。各包片防疫员结合实际,开展免疫工作。对自身具备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要帮助指导其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实施程序免疫;对散养户,要集中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

3、第三阶段:自查补免阶段。4月20日-4月25日前。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县动物疫控中心将在4月30前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体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补免。

春防实施阶段,各包片防疫员将每周进展情况报街道兽医站,3月14日为首次报送第一周进展情况,以后每周一下午3:00前上报一周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春防行动的组织领导。街道继续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防疫工作责任制,由村干部带队,包片防疫员具体负责操作,逐村逐户进行防疫,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不留死角”。兽医站工作人员要深入防疫基层一线,指导和帮助各村和防疫员做好防疫工作,确保“三到位,三落实”,即春季集中防疫行动时间和工作要求通知到位,免疫程序及免疫措施指导到位,免疫抗体监测服务到位;监督指导养殖场动物防疫负责人和防疫工作人员,落实免疫设备及技术措施,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度。监督小规模及散养畜禽按照“五统一”的要求,组织做好集中免疫工作,即统一免疫程序、统一免疫操作、统一标识档案、统一报告制度、统一免疫进程。

(二)是开展免疫抗体监测,确保免疫效果达到要求。兽医站要严格报照县疾控中心监测方案的相关要求,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并及时送样分析和评估免疫实际效果。对于散养户要根据其免疫进度,安排抽样监测。对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要立即组织加强免疫;对于自行防疫的规模场,要查看其免疫记录,在合适的时间进行监测,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应督促其立即进行加强免疫。畜牧兽医站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坚持疫情举报核查制度。一旦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要迅速按程序上报,不得延误,并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迅速开展疫源追溯,在采样送检的同时应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三)是做好疫苗、耳标等防疫物资监管与规范使用。做好相关疫苗的供应、储备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疫苗管理专帐,明确专人管理。做好耳标发放登记工作。

(四)是开展村级防疫员培训,确保免疫操作到位。兽医站要加强对村级防疫员和自行免疫养殖场(户)防疫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免疫工作。兽医站必须建立每一个养殖场(户)畜禽免疫档案,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电子档案。养殖场(户)必须有免疫记录,并填写规范。

(五)是开展督查指导,确保完成春防任务。兽医站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督查方案,对春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实现“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

防疫复工方案(篇8)

为推进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春防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年度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羊小反刍兽疫、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按规定做好羊痘、猪链球菌病、狂犬病等疫病防控;猪、牛、羊耳标配戴率100%,免疫记录、免疫档案与标识相符,使用免疫疫苗合理,免疫操作规范;按时上报免疫进度周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免疫任务。强化综合措施落实,统筹做好动物H7N9流感及仔猪腹泻等常见多发病的防控。

二、行动内容

(一)做好防疫物资管理。镇政府落实动物防疫、质量监管、H7N9防控、生猪屠宰管理等工作经费安排,兽医站要编制好动物防疫经费使用预算,建立疫苗、器材和消毒药品使用台账,实行专人管理,确保及时供应。结合我镇实际,统筹做好疫苗领用和发放,以免造成过期浪费。

(二)做好自免场登记管理。按照《动物防疫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切实加强辖区内强制免疫自免场的管理,有意向自免的规模场应配备专职兽医,具备疫苗存储条件,建立健全免疫程序调整、消毒、疫苗及标识使用管理等防疫制度。春防期间,要组织对实行自免的规模场开展登记确认,建立自免场档案,登记自免场基础信息、疫苗来源情况、免疫程序制定等情况,并签订自行防疫责任承诺等,分别明确采用统供强制免疫疫苗、自行选择省级中标强制免疫疫苗、自行选择非省级中标强制免疫疫苗进行自免及标识领取、使用的要求和责任。

(三)抓好免疫与采样送检。按照省、市免疫工作标准和要求,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5种疫病的强制免疫和抗体监测工作。要严格按免疫程序指导和实施免疫,强化以监促免,确保免疫质量。对于自行免疫的规模场,兽医站要将春防方案和免疫工作要求送达场方兽医签收,指导和督促按程序实施免疫,根据春防工作进展情况,在合适时间进行采样送市疫控中心实验室检测,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督促其立即进行加强免疫;对于无自免能力的养殖场和散养户,要组织进行集中免疫和定期补免,并根据免疫进度,安排抽样监测,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组织加强免疫。

(四)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在开展春防免疫工作的同时,积极指导辖区内养殖等重点场所做好消毒灭源工作,严格消毒程序,规范消毒操作,确保消毒效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好活禽市场休市消毒制度,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户)落实好封闭式管理及生物安全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农业部检疫规程的要求,规范实施动物检疫,加强对畜禽及畜禽产品的屠宰、经营、调运、储藏和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发布预警预报,及时指导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疫情隐患。

(五)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积极发挥应急指挥机构职能,补充更新应急物资的储备,强化应急队伍的管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进一步完善疫情巡查报告制度,坚持疫情举报核查制度,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疫情,要迅速按程序上报,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迅速开展疫源追溯,在采样送检的同时应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疫情扩散。加强应急值守,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

三、工作安排

全镇春防行动从3月1日开始,4月底结束。春防行动期间,在落实好各项综合防控措施的同时,要兼顾不同病种不同畜种合理安排免疫时间,突出抓好免疫与抽样送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部署准备阶段,3月1日~3月10日。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同时做好免疫物资领用与发放、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完成规模畜禽养殖场(户)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的制定或修订、自免场备案登记和宣传发动工作。

2、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3月10日~4月20日。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开展免疫工作。督促指导自免规模场按程序实施免疫;组织对不具备自免能力的养殖场和散养户,集中组织实施拉网式免疫;突出抓好新近补栏、前期未免、漏免畜禽的'补免工作。

3、第三阶段:自查补免阶段,4月20日~4月30日。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和免疫抗体抽样送样监测,对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体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补免或加强免疫。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及行政村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组织全体兽医,成立“突击防疫小分队”,逐村逐户进行防疫。小分队由兽医站长带队,村组干部配合,村级动物防疫员负责防疫操作,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不留死角”。要借助春防行动的良好时机,强化防控知识的宣传,引导养殖户科学防疫,增强其强制免疫主体的责任感和履行强制免疫、接受动物疫病监测义务的自觉性,形成群防群控。

(二)强化物资管理。认真做好相关疫苗、标识等防疫物资的组织、供应、储备、发放等工作,明确专人管理,健全管理台帐,严格计划领用、按需发放、以空换实、空瓶回收处理、按月上报疫苗计划,要做好疫苗签收和发放的网络登记工作。

(三)强化技术培训。镇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围绕法律法规、免疫技术、疫病知识、防控形势等方面,切实加强对基层防疫员和自行免疫养殖企业防疫人员的培训,必须对每一个养殖场(农户)建立畜禽免疫档案,完善电子档案。养殖户(农户)必须有免疫记录,并填写规范。

(四)强化督查考核。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春防行动方案,认真开展防控督查活动,强化问题整改。兽医站要对照《20xx年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评分细则》,落实相关人员的任务及责任,逐步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防疫复工方案(篇9)

一、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传染性疾病的管理工作,避免或减轻传染性疾病造成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生产、生活区域传染性疾病的管理工作。

三、引用法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四、管理内容

1、复工前准备

1.1公司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租长,副厂长、总工为副租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租员的领到小租,全面负责传染性疾病疫.情作。

1.2复工前领到小租负责安排储备红外测温仪、75℃酒精/84消毒液、喷雾器、防护口罩、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并提前规划好隔离观察室。

1.3领到小租应针对染性疾病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制定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并提前发送到各部门学习。

1.4各部门负责人需在复工前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办公室,办公室汇总上报领到小租便于工作安排;部门负责人应先行对本部人员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对于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应通知其延迟到岗(至少痊愈后三到五天内无异常)。

2、复工后管理

2.1复工第一天进行全员健康排查,所有员工进入公司前必须佩戴口罩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检查合格准予入厂;体温超过37.3℃禁止入厂,并由领到小租安排专人送至就近医院治疗并安排在厂外职工宿舍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症状如无减轻立即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上报;开车进厂的员工,所有车辆进厂时需要先进行车辆消毒处理方才进厂。

2.2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检查合格经领到小租同意方可入厂;体温超过37.3℃禁止入厂,并报告公司对接人予以劝返;保卫科负责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疫区等信息。

2.3所有员工每天必须接受入厂前和出厂时两次体温检测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每天下午将部本门人员健康情况通过微信工作群汇报,发现人员异常或疑似情况随时汇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观察,避免交叉传染;对于发现的疑似病患领到小租立即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隔离、消毒、上报等应急处置措施。

2.4乘坐公司班车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班车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通风,由专人负责管理检查。

2.5复工复产前,由领到小租安排专人对公司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值班室、办公室、餐厅、生活垃圾堆放处等重点部位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

2.6公司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作业中必须佩戴口罩;一次性的餐具必须集中喷洒消毒液后扔弃,重复性使用餐具必须进行消毒,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2.7员工到餐厅就餐时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从公共菜盆和盘子里夹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尽量采取分餐制把饭菜放到自己的餐具里就餐;就餐尽量安排分区域分时段进行,就餐时,禁止员工相对攀谈,防止飞沫传播。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洗手液,所有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并用流动清水冲洗干净。

2.8复工后,领到小租负责安排专人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近期使用量进行核算,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资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形成传染源。

2.9员工在各自劳动岗位上必须佩戴口罩或防毒半面罩;禁止随地吐痰,个人防护用品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等用纸巾包好放入公司专用垃圾桶,由专人每天进行消毒处理。

2.10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每天至少两次开窗通风,每次30分钟左右;公司在防疫期停止前,尽量避免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确实需要的,须向领到小租报告并取得同意。

2.11员工在宿舍内应保持室内卫生保持清洁,地面及桌椅勤擦拭消毒,勤通风换气,不要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捂住口鼻,饭前便后洗手,不要用手搓揉眼睛,尽量减少外出次数,如需外出一定要佩戴防护口罩,宿舍楼内公共区域由清洁员每天至少进行1次消毒。

五、工作要求

1.公司领到小租全面负责传染性疾病疫.情期间的管理调度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安排做好人员检查及工作、生活场所消毒等工作,发现异常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领到小租。

2.疫.情期间全体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下班时间不要聚会、不要串门、不要握手、不要扎堆;要做到不感染自己、不感染别人、不被别人感染,共同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3.公司所有员工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严禁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领到小租对公司管理人员不作为、慢作为、瞒报、漏报的,要及时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六、考核及奖惩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要求每天上报人员健康情况,保卫科记录好外来人员检查情况,发现未上报或记录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人次。

2.对发现的异常人员未及时上报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由领到小租研究处理意见;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上级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未按照公司要求佩戴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未按要求对工作、生活场所进行消毒和违反公司规定私自聚会、扎堆的,以及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0元/人次。

4.对患有发热等症状应按要求进行隔离观察的人员不服从公司管理的,扣除当月全部奖金,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5.疫情期间在公司防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由公司领到小租研究给予物质奖励并进行通报表扬。

七、相关文件/记录

1.《外来人员检查登记表》

2.《岗位人员每日体温检查统计表》

八、发布与实施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公司领到小租负责解释。

防疫复工方案(篇10)

一、演练目的

锻炼防疫队伍,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提高队伍快速有效地处置突发性灾害事件的能力。

二、演练组织

主办:市人防部。

承办:市经信局

市环保局

市卫生局。

三、演练背景

20xx年5月15日,市发生灾情。灾民不断聚集,灾民聚集区人员密集,生活状况混乱。因灾民缺乏疾病防护意识,聚集区缺乏纯净的生活用水、食物、药品等物资。聚集区里,蚊虫乱飞、垃圾处处皆是、一片狼藉。随时有可能爆发疫情,需立即组织消毒杀虫、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进行现场疾病控制干预。

四、演练时间、地点、科目、内容

1.演练时间:20xx年5月15日15时00分.

2.地点:市天象广场。

3.演练科目:疫区环境消毒、杀虫(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置、现场干预。)

4.演练方式:演练采取实景设置、实兵展开、实际操作等方法进行。

4.演练内容:指挥调度、应急反应速度、现场操作处置、药械装备情况、应急人员应战情况。

五、演练程序(总用时:85分钟)

(一)演练步骤一(用时:5分钟)

市经信局接到市政府应急办电话通知,立即组织市人防专业防疫小组奔赴现场(经信局电话通知后,演练即开始)。

(二)演练步骤二(用时:15分钟)

1.人防专业队防疫组急救电话接通后,觉得事态的严重,立即报告领导,并紧急启动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做好防疫人员的集结、准备药械物资、穿戴防护服等准备工作,等待调遣。

3.接命令后,人防专业防疫组迅速赶赴事发现场。

(三)演练步骤三(用时:30分钟)

人防专业防疫组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消毒、杀虫药物的配制,进入灾民聚集区进行消杀工作;随后流行病学调查人员进入聚集区,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评估和(或)病员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采样人员采集相关样品送实验室)指导灾民开展防疫、防病措施的实施。

(四)演练步骤四(用时:15分钟)

1.撤出聚集区。

(五)演练步骤五(用时:3分钟)

人防专业防疫组向上级报告聚集区情况。

六、演练结束

演练结束,全体参与演练人员在参加总结会。由相关考评人员分析点评防疫工作流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市领导作点评式总结,讲话。

七、演练分组

1、现场指挥组

职责:负责本次应急演练指挥工作,掌握总体演练进度安排,控制演练安全。

1.消杀组成员:

2.流调组成员:

3.后勤组成员:

职责:负责做好演练场景布置、模拟伤员人员安排;维护现场秩序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八、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应急演练,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服从指挥,统一调度,按照部署和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急演练工作、检验应急处置工作能力。

2.精心组织,严密设计。各有关人员要在应急处置模拟演练指挥组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高质量和高水平地完成演练工作任务。

3.安全演练,确保质量。要本着“筹备周密、安全第一、及时有效”的原则,做到科学安排、严密组织、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演练质量和效果。

防疫复工方案(篇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复产复工各项工作,严格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两个主体责任,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复工复业平稳安全的通知》(宁政传〔20xx〕3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两手抓、双促进

春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历来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特别是当前又处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全区应急系统要强化政治担当,正确认识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的关系。既要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疫情防控中心工作添乱;又要预防企业疫情防控不力,致使重要岗位减员、影响安全生产,甚至祸及社会;还要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相关单位场所提供安全技术指导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一份力量。要以“防疫保平安,安全促生产”为总体思路,切实履行好部门监管责任,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两个主体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实现双促进,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大局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二、全面系统摸排,实行“一人一档”严密疫情防控

开发区、各镇(街)要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认真制定本企业关于疫情应对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将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岗位、人头,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情况。要依托应急管理“181”信息化平台“企业端”疫情直报系统,立即布置企业全面摸排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两类人员”:

(一)计划2月底以前“来宁返企”的外地人员(包括承包商、劳务派遣人员,下同);

(二)1月25日(初一)以后,具有湖北、浙江温州等疫情高发地区行程史,或与上述人员有密切按触的企业人员。要规范登记上报,形成“一人一档”,每日动态维护,对“疫区关系人”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人员的,企业务必如实填报,不得谎报、瞒报、迟报、漏报。对目前尚未加入平台接受监管的企业,要责令其尽快入网上传数据。

三、创新监管模式,实行“一企一策”确保复工安全

要正确理解、落实“放管服”要求。一方面,对一般工矿商贸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核验,实行“告知承诺制”,支持方便企业复产复工。2月11日前,应急管理部门要将《溧水区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告知书》、《溧水区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送达到辖区内相关企业(企业可在“181”信息化平台“企业端”“资料库”模块中下载《告知书》和《承诺书》),充分告知企业应履行哪些主体责任,未履责或履责不到位的责任后果。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并在“181”信息化平台“企业端”“任务活动”模块上传后,即可复工。另一方面,严格危化品、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和重点“不放心”企业的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工作,实行“核验制”管理。危化品企业要依据《危化品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条件自评表》开展自查,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复产复工前,重大隐患必须整改闭环,所有安全设施必须安全有效,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企业,要依据《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矿企业复产复工自查报备表》开展自查。在自查基础上,危化品、非煤矿山企业还应当组织专家逐项检查诊断,向区应急管理局提出复产复工申请,同时报送自评报告,经核验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对连续生产的企业,应当参照“告知承诺制”制度执行,进一步明确所有企业在全区复产复工期间的“两个主体责任”。

四、突出隐患治理,强化执法监督检查

开发区、各镇(街)要强化对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监管,充分运用“181”平台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摸清辖区内复产复工企业底数,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点灾害、高危作业等重点环节和岗前培训、预案演练等规定动作的监管。要重点对未使用系统上报“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企业、未执行“承诺制”擅自复产复工的企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要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未履行安全生产承诺、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从严处罚。同时,视情节采取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对主要负责人约谈、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行为“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等惩罚措施。

五、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快速响应和处置机制

疫情防控期间,开发区、各镇(街)以及各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全面。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装备和物资保障,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疫情,必须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机制,按规定准确及时向属地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确保及时妥善处置。

物业防疫方案精选


缜密周全的工作方案是能够有着积极的指导作用的,听从单位领导的工作安排。方案对我们的工作来说是不可或缺的,方案要怎么制定呢?出于您的需要,笔稿范文网编辑为您提供物业防疫方案 ,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物业防疫方案 【篇1】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安全工作,为广大居民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环境,快捷、有序、高效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按照德阳市、什邡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新街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社区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夏培波;

成员:施英、周丽、刘小娟、何兴、黄益涛、龙兴江、于德红。

领导小组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加强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项目、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展开各项工作,达成搞好卫生防疫的合力,共同守护新街社区这片净土。

二、职责

各小组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的重点,主要做好扫码、消毒、测体温、做好台账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要注重个人卫生。

1、办公室: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准确、及时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居民防病知识宣传,提高社区居民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2、后勤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各小组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做好市场和公共场所及办公区内的消毒工作,通过宣传、动员、值班值守等方式完成各项防疫工作。

三、防控措施

全社区努力提高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区正常的安全生产、生活秩序,具体措施如下:

1、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实行佩戴口罩的制度。

2、在市场门口及公共场所、商超、药店等设立体温检查点,入内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查和登记等。

3、消毒灭菌。对社区、办公区、公共场所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卫生间等公共部位每日消毒,及时清理垃圾。

4、加强冷链食品卫生管理.

5、卫生间做好消毒通风、清洁卫生工作。

6、社区工作人员每人每天体测3次以上,坚决杜绝体温超过正常值人员上岗。出现体温超过37.3℃人员,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并进行隔离观察。

四、应急对策

1、疫情一旦发生,应马上上报疫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政府汇报社区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居民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居民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社区要以疫情的防治作为工作的重点,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尽早过去。

五、应急物资与装备

储备了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生活物资供应由新街社区与街道富江超市签订供货合同作保障,社区配备小车一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对讲机的方式进行。

六、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小组长为直接负责人,其余人员一岗多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本着对居民、自己的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责任、措施不当造成社区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社区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物业防疫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紧急状态下的全街道生活物资应急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生活物资保障风险隐患,确保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商品稳定生产供应,粮食和物资储备满足市场应急需求,重点生活物资价格总体保持稳定,切实满足街道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二)适用范围

本街道区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大量集中抢贿、价格大幅上涨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按照“队伍不变、强化监测、随时应战”的原则,由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街道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跨区域生活物资调运,衔接争取县级粮油和物资储备支持工作。

三、预警状态

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抢购、价格快速上涨、市场秩序紊乱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四、应急状态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的应急处置,按照就近就地组织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负责组织本村(社区)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办事处负责协调县级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

(一)一般状态(IV级)。辖区内较大范围出现群众抢胸;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出现偏紧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20%;其他需要按照一般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二)紧张状态(III级)。辖区出现群众大量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连续10天处于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3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2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张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三)紧急状态(II级)。辖区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处于常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50%以上,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四)特急状态(I级)。辖区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并出现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断档脱销;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8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4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特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五、应急响应

(一)一般状态(N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一般状态,由办事处启动IV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街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案,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进行市场供应。

3.组织辖区内生产加工企业对粮食储备进行加工,投放市场。积极寻找辖区外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供应。

4.向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市级、县级储备保障供应。

5.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二)紧张状态(皿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张状态,由办事处同意后启动III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街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案,办事处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3.组织辖区生产加工企业对粮食储备进行加工,投放市场。积极寻找辖区外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供应。

4.向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市级、县级储备保障供应。

5.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三)紧急状态(II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急状态,由办事处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启动II级应急预案建议,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启动II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街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案,对全街道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进行监管,按人定量供应。

3.组织辖区生产力口工企业对储备进行加工,投放市场。积极寻找市外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供应。

4.向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市、县级储备保障供应。

5.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6.街道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四)特急状态(I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特急状态,根据市人民政府发布启动的I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测和市、县人民政府要求,对全街道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进行管控,按人定量供应。

3.组织辖区生产加工企业对储备进行加工,投放市场。积极寻找市外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供应。

4.向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省、市级储备保障供应。

5.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6.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六、应急保障

按照生活物资保障的相关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分领域分环节落实保障责任措施。

(一)综合协调。由街道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贯彻落实县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的要求部署,统筹协调联络各项保障工作,协同做好指挥调度、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

(二)生产保障。由街道农村服务部、市监站、办公室等部门,负责组织粮油、肉蛋奶、蔬菜等重要生活商品生产力口工,确保市场供应需要。

(三)储备保障。由街道综合办公室牵头,会同农村服务部、财政分局、市监站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粮油、食盐等生活物资储备保障工作,对接争取县级粮油和物资储备支持等相关工作。

(四)流通供应保障。由街道市监站牵头,会同农村服务部、市监站、交管站、派出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商品的组织调运,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做好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惠民网点等的物资配送,确保供应充足、配送及时通畅、正常营业。扎实做好定点医院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推动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加大配送力度,确保网购通畅。

(五)检验检疫保障。由街道市监站牵头,会同农村服务部对辖区内入境入街道食品和重点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区域重点商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实施严格的检验检疫排查,防止被污染生活物资物品流入市场。

(六)水煤电油气保障。由市监站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做好水煤电油气的保障工作。

(七)经费保障。由街道财政分局牵头,对启动实施应急预案产生的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价差和调运费、装卸搬运费、包装费、加工费、销售费用等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八)市场监管。由街道市监站牵头,会同街道农村服务部负责全街道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和市场秩序的监管各项工作。

(九)奖惩措施。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预案明确的职责,压紧压实责任,确保预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对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给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本预案自正式印发之日起生效。

物业防疫方案 【篇3】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爆发突然,为充分发挥物质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的物资保障工作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经学校研究,特此制定《宝鸡市陈仓区西秦小学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现将方案通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积极的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近期防控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

二、工作原则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社会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学校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学校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酒精、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体温计、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4.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社会和师生监督。及时吸纳师生群众对防控物资使用的意见建议。

三、工作分工

1.总协调工作由学校统一负责。

2.防控物资采购工作。由总务处负责落实购买。

3.防控物资储备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学校卫生室,学校卫生室管理员负责防控物资日常管理。

物业防疫方案 【篇4】

为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为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及时消除疫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五版)的通知》(内防指发(20xx)38号)、《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实施方案(第二版)的通知》(呼防指通(20xx)103号)、《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呼和浩特市现场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综合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呼防指通(20xx)107号)及《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疗防护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呼卫健字(2022)10号)的要求,经委领导研究,制定我委《医疗防护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一、工作与原则

1、统一领导,统筹管理。医疗防护物资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保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对疫情相关医疗防护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工作实行统筹管理。

2、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完善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体系,提高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在发生疫情时,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保证医疗防护物资的及时充分供应。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医疗防护物资储备清单。做好人员、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定期开展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演练,保证应对突发疫情时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的效率。

二、储备规模

县疾控中心现有防护物资储备库5间,储备规模可暂时参照防护物资、消杀物资、检测试剂等物资实物储备量要至少满足辖区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防护用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含提取和扩增)实物储备量要至少满足辖区内一轮全员核酸检测需要(10:1混样检测)、同时与供货商书面协议约定储备多轮物资,疫情突发时能够紧急调购到位,确保物资库存每天能至少持续两轮全员核酸检测。

县医院配备一个急救药品库和一个防疫物资储备库。急救药品可满足常规医疗救助需要,并根据救助需求动态调整药品可随时满足救助需要。防疫物资可满足医务人员一个月需求量,并依托现有医药储备企业签订合同,24小时可进行及时补充。

三、调拨流程

1、县疾控中心需保证在疫情出现时,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的紧急调用程序,由专人负责,及时保证全县物资调拨工作。

2、各单位需要申请调拨医疗防护物资,可向县卫健委提出申请,医疗防护物资可按照委出具的物资调拨单在县疾控中心办理出库手续,到指定位置领取物资。

3、紧急情况下,准备好物资调拨车辆,随时按照需求调拨物资,并且实时监控医疗防护物资配备情况,如出现短缺马上补充解决,如县域内不能及时补充紧缺物资,可向市级申请调用库存物资及时补充。必要时可按照县领导批示意见先领取物资后补手续。

四、加强数据统计

建立准确、清晰的储备量、需求量等医疗防护物资数据报送工作流程,加强对储备物资储备数据的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医疗防护物资储备台账,及时补充更新相应物资,并及时变更报表,确保有紧急情况发生时,可按照数据报表准确调拨物资,为县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五、其他事项

1、根据本机制要求,落实防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加强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监管,继续完善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未按照本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储备或使用医疗防护物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物业防疫方案 【篇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切实发挥应急救灾物资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并在应对突发疫情防控救灾物资需求保障工作中提供强有力支持,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预案编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生命重于泰山。依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救灾物资管理使用的通知》(浙应急减灾〔2020〕18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应急物资调配使用工作的通知》(浙应急减灾〔2020〕21号)《宁波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甬防办〔2020〕99号)《宁波市大规模社区新冠核酸筛查操作指引》(甬防办〔20xx〕4号)《关于加强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甬减灾〔2020〕9号)要求,以建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的应急物资保障储运体系,提高救灾物资调运中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为目标,制定本预案。

二、响应程序

本预案应急响应,结合疫情防控发展态势和应急救灾物资保障情况,并根据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控领导小组”)的指令,本市范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疫情防控期间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出现短缺时,在市减灾办的指令下启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一)健全制度,科学应对。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是应急管理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市减灾办日常管理工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提供制度性保障,切实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应急响应保障工作。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工作调拨使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明确责任人及调拨权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三)常备不懈,依法规范。及时做好应对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的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储备物资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常备不懈。

(四)协调配合,快速反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需求保障,及时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做到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映灵敏、快速有效,保证非医疗应急救灾储备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四、组织保障

在市减灾办领导下,成立应对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组(以下简称“保障工作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办公室、指挥中心、协调处、防汛处、火灾防治处、地质地震救援处、信息中心处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处室相关人员为联络员。保障工作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职责由应急管理信息中心承担。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相关议事机构成员单位应急物资调拨使用工作,以及相关方面人员、运力、财力保障。

(一)保障工作组职责:

1、提出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2、提出应急救灾储备物资的调动、严重紧缺物资的计划采购、物资使用和回收管理等重大处置措施;

3、协调发改委、财政、交通、公安、商务等相关部门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计划采购、运力保障和物资供应工作;

4、提出对外新闻发布方案;

5、提出其他重大事项。

(二)办公室职责:

1、执行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决定,及相关协调工作,确保保障工作落实;

2、组织信息收集、传达、通报、发布工作;

3、检查督导相关物资储备部门和物资使用管理部门(单位)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4、对应急救灾物资的调动、使用效果进行总结,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5、完成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组成:

组长:

许武松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xxx

联络员:

戴亭肖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干部

庄水彬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杨靖超市应急管理局协调处干部

陈达洁市应急管理局防汛减灾处三级调研员

郦炎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处副处长

李志海市应急管理局地质地震救援处干部

邵辉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中心干部

五、应急物资准备

(一)加强应急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提前做好应急救灾物资清查,协调市发改委做好应急保障准备,协调交通、公安、商务做好应急救灾物资运输保障和供应。精准做好账篷、棉大衣、应急生活包、行军(折叠)床等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的统筹调度,最大限度提高物资使用效率。统计汇总各区县(市)应急物资准备情况,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加强储备物资盘查、清点,对过期失效的及时予以更换。

(二)加强社会力量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充分利用各超市经营库存,进一步整合物资储备。对本市紧缺且缺乏生产能力的物资,应当在保证一定数量储备的基础上,与市外建立畅通的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便需要时能够迅速从本市外调入所需物资。

(三)健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利用省减灾救灾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物资储备体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商,做好物资储备数据库的维护工作,并根据应急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物资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更新年限等,切实保障所需应急储备物资的及时供应。

六、响应措施

(一)加强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物资监测。建立应急救灾物资监测机制,各区县(市)、乡镇(街道)作为监测点,加强对应急救灾物资使用监控,收集供求信息,分析预测需情,并及时向政府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应急救灾物资保障重点大规模社区新冠核酸筛查采样点、临时隔离区、临时救护区等功能区,以及一线执勤人员及医务人员需要。

(二)做好应急救灾物资调拨配送。本预案启动后,保障工作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信息,在第一时间内报送,保持物资储备信息网的通畅。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掌握物资流动状况,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情况,确保物资按要求安全送达。

(三)加强应急救灾物资使用管理。应急救灾物资调拨严格按照《浙江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宁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物资调拨使用规程(试行)》相关规定逐级申请,首先使用本级储备应急救灾物资,在本级物资全部使用仍无法满足应急需要时,申请调拨上一级物资,并及时向市发改委、市财政协商,有针对性进行紧急采购,跟进补充紧缺物资。紧急情况下,根据疫情重点地区的需求,及时统筹调度下一级应急救灾物资进行调拨支援。及时掌握使用动态,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回收管理,严禁救灾物资损坏、流失。

(四)应急救灾物资响应要求。在接到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需求指令后,迅速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运,准确及时地将救灾物资安全运送到灾区。确保调出物资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确保足额调出救灾物资,市内调运在4小时内送达受灾地,市外调运12小时送达。

保障工作组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工作纪律要求,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减灾办的统一安排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凡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附则

本预案由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物业防疫方案 【篇6】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采取防控措施,控制疫情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穗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在xx统一领导下,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的指挥下,按照科学有度、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切实做到疫情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全力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分工安排

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组成成员:xx生产现场负责人,xxx

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负责全公司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动态,做好物资储备和应急准备。督促落实公司的防疫主体责任,一旦发现有员工出现发热应及时汇报处理。要加强应急值守,保证信息畅通,对员工举报信息,做到及时反应,跟踪处置,遇到重要情况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报告。

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摸排组

组成成员:xx、xx(xx负责信息汇总上报)

职责:对于全公司范围内的返公司人员,尤其是从武汉来、去过武汉以及途经武汉的所有人员,以及与以上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统一摸排登记。同时做好防控知识宣传,正面引导员工掌握防控知识,在全员摸排的同时,告知返公司员工尽量不要外出,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

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武汉人员防控组

组成成员:xx、xx

职责:对疫区返公司人员和密切接触者安排居家观察,及时关注其身体状况,安排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测量等检查。一旦发现疑似病例,立刻组织开展隔离治疗、疫情消杀灭等卫生应急工作。

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后勤保障组

组成成员:xx、公司行政综合部。

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理所需物资,防护用品、急救设备的储备,同时确保员工生产生活正常运行。

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宣传组

组成成员:xx、公司行政综合部。

职责:负责组织上级防控信息的发布,加强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和舆情监控,打击炒作行为,积极主动地引导舆论,利用宣传栏、LED显示屏、公告、标语等宣传普及科学防治知识,维护社会稳定。

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安全应急组

组成成员:xx、xx、xx、xx、xx、xx、xx

职责: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等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理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联动会商制度。建立工作领导组成员定期会商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有效推进职责范围内的各项防控工作。

(二)信息通报制度。各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由公司联络员xx负责每日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疫情信息和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每日下午3点前将信息和工作情况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三)督办检查制度。各工作组要建立督办检查制度,定期检查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报公司领导组办公室,由办公室及时通报存在的不足和整改要求。

四、应急处理

根据以下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本公司尚未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疫情,采取以下措施

1、密切关注全市和相邻地区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

2、做好物资准备;

3、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水平;

4、开展流感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检测;

5、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水平。

(二)本公司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疫情,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

2、开展流感样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检测工作,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3、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疫点内人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

4、设立咨询热线电话(xx,24小时解答员工有关流感防治的咨询、举报和投诉。

(三)本公司范围内发现输入性确诊病例,或出现本地感染病例,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流感样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监测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2、按照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防控方案》迅速开展员工每天二次的体温检测;

3、按照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确定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确定密切接触者,及时通知卫生部门做好医学观察;

4、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生产现场和员工寝室的消毒处理;

5、公司要按照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病例隔离、申报工作;

6、及时向市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7、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危险性,做好员工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8、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领导组要结合疫情发展趋势,加强对公共场所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时,通知卫生部门采取就近就低隔离观察、治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班组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决不能麻痹大意,决不能有任何松懈。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物资和经费保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推进。各工作组要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监测预防,及时有效处置。强化对员工、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的监督,加强监测,科学防控,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立即通知卫生主管部门。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公司要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指导,特别是对重点人员的询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严肃处理。

四做好物质储备,保障经费支持。公司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防控”的原则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健康教育材料等物资。

五加强宣传引导,确保社会稳定。按照统一部署、统口径,切实有序做好宣传工作。所有宣传报道,均由公司行政综合部领导审核签署后,由王善均统一对外发布,严禁未经审核随意乱说。坚持正面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社会恐慌,确保社会稳定。

本预案适用全公司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

物业防疫方案 【篇7】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新型变异株不断出现,我市仍面临较大的疫情输入压力。202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境外来(返)无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疫情防控任务艰巨繁重。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无为市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无疫控指〔2021〕33号)文件要求,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筑牢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保护屏障,市教育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按照“关键时期、压实责任、防范在前、确保安全”要求,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强化监测预警、强化重点环节防控、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对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影响。

防控举措

(一)强化源头管控

1、严格校园封闭化管理。全面把控所有进出校园通道,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校门口醒目位置张贴二码联查通告和安康码二维码。来访人员佩戴口罩、测温、“二码联查”(含行程卡)并进行登记后入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入校时若出现疑似症状,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测量体温,按规定流程处置。

2、强化人员出行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倡导非必要不离芜。确需离芜的,严格实行离芜审批制和返无报告制,离芜人员必须提交报备表。返无师生员工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居家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管控措施。

3、强化外来物品管理。加强冷链食品的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的管理,食品等原材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进口冷冻食品不得进入校园食堂。合理设置快递等外来物品收发点,加强冷链食品包装、邮快件的预防性消毒。

(二)强化监测预警

4、落实“早发现”机制。坚持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等,运用信息化手段,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摸排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完善师生员工“一人一档”健康档案。做好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水痘等秋冬季常见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工作,做到多病共防。

5、开展定期核酸检测。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统一部署,加强和属地政府的对接,按要求组织师生员工参加核酸检测。

(三)强化重点环节防控

6、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疫情防控宣传氛围,利用多种形式、多种载体持续开展防疫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在公共场所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预防措施,倡导师生员工注意呼吸道礼仪,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医,全面提高对疾病的认识和防护能力。

7、严控聚集性活动。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文艺演出、聚会等活动。原则上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控制活动规模,坚持“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50人以上活动制定防控方案,履行报批手续,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8、强化人员防护。师生员工要做好手卫生。保安、门卫、宿管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戴一次性手套。食堂工作人员还需穿戴帽子和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

9、落实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学校室内外环境监测、卫生清洁和消毒消杀工作,定期通风换气。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

10、推进疫苗接种。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引导适龄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早接快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接种率,积极构筑免疫屏障。

(四)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11、健全应急指挥体系。进一步完善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健全防范和处理机制,做到“点对点”“人对人”。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专项工作组,确保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保持高效运转,做好随时应对突发状况的准备。

12、加强应急演练。学校要与属地村(社区)、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加强对接,根据疫情新形势新特点,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细节性、关键性问题,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13、做好防疫物资储备。按照满负荷运行一个月的需求量,根据师生员工人数,结合应急方案做好防疫物资储备,专人管理,建立健全物资储备、使用台帐,确保存放安全,合理使用。建立存储轮换制度,及时清理过期防疫物资,补足新的防疫物资。对测温枪、温控门、红外线测温仪等存在测温数据读取不准、设备灵敏度差等质量问题的设备及时进行维修、更换。

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

(一)落实日常巡查

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书记、校(园)长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健全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形成联防联动的应对处置机制。要每日开展对校门卫室、教室、实验室、食堂、办公室、宿舍、体育运动场所、图书馆、卫生室(保健室)、卫生间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排查潜在风险,加强整改落实。中心校要加强对所属学校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做到“每周一巡查”。

(二)开展市级督查

市教育局将采取明查暗访,以实地暗访为主,“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定期到校督查,查找学校疫情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指导督促学校及时补齐短板漏洞。对问题多的单位,蹲点督查,督促整改到位。结合“双减”工作,加大教育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督查力度。

(三)严肃责任追究

对督查发现的典型问题将予以通报,以案示警,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和涉疫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等的责任。

本方案的措施是基于当前总体平稳的疫情形势,若发生局部较大规模的本土聚集性疫情并存在异地扩散的风险,市教育局将根据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对人员跨区域流动和风险人员排查等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

物业防疫方案 【篇8】

一、储备依据

自治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储备方案的通知》(宁疫指发〔20xx〕59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疫指办发〔20xx〕173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xx〕339号)及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提示函〔20xx〕9号)等文件

二、储备类别

秋冬季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分为医疗救治物资、社会防控物资、产能储备物资三类。

三、储备方式及承储企业

按照实物储备,清单管理,资金周转的原则分以下储存方式:

1.医疗救治物资由定点救治医院按照30日内满负荷运转需求,统筹使用本单位预算资金进行实物储备;

2.按照就近原则和我区实际,委托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作为红寺堡区秋冬季疫情社会防控医疗物资承储企业。

3.产能储备物资可根据实际需要采购自治区公布的产能储备企业产品。

四、储备物资数量及资金分配方案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xx〕339号)及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提示函〔20xx〕9号等文件要求,该资金可用于对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3个方面(不含医疗机构)实物储备的采购、轮换、管理和利息费用支出予以补助。为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保证秋冬季疫情社会防控医疗物资储备到位,按照30日内满负荷运转需求,根据《重点场所储备标准》初步测算,红寺堡区需储备社会防控物资17种(具体详见附件),价值215.85万元。我局在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支付储备金215.85万元。剩余479.15万元待《自治区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轮动使用办法》出台后,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该资金只作为社会防控物资储备的周转,不用于实物采购,疫情结束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结算,剩余部分按照自治区要求执行。

物业防疫方案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规范全县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工作,确保疫情发生后医疗防疫应急物资有序按需保障供应到位,根据《杭州市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遵循企业承储、政府补贴、品种控制、总量平衡、动态管理、有偿调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承担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任务的企业(以下简称承储企业)。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县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工作;结合全县实际确定储备目录、储备数量,储备方式和储备周期;负责全县应急医疗防疫物资采购、调度、供应、发放和储备。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监控、调度本地防疫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情况,提高我县防疫防控物资生产保障能力;负责应急医疗防疫物资质量和价格执法等监管;落实急需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快速审批工作;负责制定医药商业流通领域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计划,加强对市场的物资投放;形成商业储备。

县财政局负责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的资金预算管理,审核储备补贴预算,落实储备资金。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对储备情况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承储企业

第四条承储企业,须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通过GSP认证,供应及配送能力强的医药流通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无亏损情况。浙江省、杭州市应急承储企业和具有资质的淳安县生产企业优先考虑。

第五条承储企业根据企业管理水平、仓储条件、供应能力、经营规模及效益、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意愿等情况择优选定。为有利于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医药承储企业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六条承储企业须与县卫生健康局签订承储协议。

第三章储备规模和资金

第七条根据疫情防控需求确定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年度储备规模,储备计划暂定三年,2020-20xx年储备资金暂定615万元。每年储备计划下达后,由承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后拨付。

第八条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资金主要储备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具体储备品种、数量由县卫生健康局根据疫情、灾情的需要与承储企业商谈后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承储企业对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资金的使用负责。

第四章储备管理

第十条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实行品种控制、总量平衡的动态储备。在保证储备药品、医疗器械品种、质量、数量的前提下,承担储备任务的企业应根据具体药品、医疗器械的有效期及质量要求,对储备药品、医疗器械进行适时轮换,储备药品、医疗器械的库存总量及分品种数量不得低于储备资金余额的60%。

第十一条承储企业要加强储备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的入、出库管理,储备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入、出库实行复核签字制。

第十二条县域医共体统一向省市应急承储企业购置储备目录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承储企业应及时做好物资补充。储备目录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价格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县域医共体单位谈判,原则上价格不高于省药械采购中心或政采云价格,并在省药械采购中心或政采云平台上采购。

第十三条承储企业要加强其储备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的质量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季检制度,检查工作参照GSP实施指南。

第十四条承储企业要制定物资储备应急工作预案,切实做好所储备药品及医疗器械的应急准备工作。

第五章调用管理

第十五条需要动用应急医疗防疫储备物资时,经县卫生健康局确认后,由县卫生健康局及时向承储企业下达调用通知。承储企业接到调用通知后,24小时内将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对调出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的质量负责。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积极为紧急调用储备药品、医疗器械的运输提供条件。

第十六条情况紧急的,县卫生健康局立即通知承储企业先按要求发送储备药品、医疗器械,后补办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应急医疗防疫储备物资实行有偿调用。提出启用医药储备申请的相关部门,事后要负责协调实际使用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时支付货款。储备物资的价格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价格政策。

第十八条县卫生健康局做好储备物资调用台账,实时与承储企业核实,确保帐实相符。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承储企业对储备物资要单独设立台账,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实际储备情况按要求向县卫生健康局报送。

第二十条承储企业应加强对本单位执行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管理各项政策情况的自查,并将自查情况连同年度储备工作情况,报县卫生健康局。

第二十一条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及储备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通报批评、追回补助资金、直至取消承储资格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县卫生健康局可会同县财政局调整或收回应急医疗防疫储备资金:

1.企业不能按要求完成储备或调运任务的;

2.由于经营保管不当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的;

3.管理混乱、账目不清的;

4.企业发生变故不具备药品承储企业条件的;

5.不能按时报送储备情况季度报表及年度工作报告的;

6.发生其它不能履行储备任务情况的。

第二十三条承储企业延误救灾防疫及突发事故急救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弄虚作假骗取储备资金,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药品储备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各自职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学校防疫方案


笔稿范文网栏目推荐你阅读“防疫方案”等专题内容。

计划对于实现目标是必要的,方案对工作亦如此。当领导给我们分配了陌生的任务时,我们必须制定几套备选的方案。方案的内容要表达清晰准确有关方案你知道怎样去撰写吗?经过收集并整理,编辑为你呈上学校防疫方案 ,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学校防疫方案 【篇1】

学校

防疫应急处置措施

发现疑似病例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按照学校疫情报告机制进行报告,学校应立即将疫情报告学校指挥部。同时,学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一、及时隔离患病师生,并协助卫生部门送至定点医院进行治疗。

二、协助卫生部门对患病人群所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病人接触过的人员,包括同学、老师进行随访,并配合地方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三、加强每日晨检工作,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对患有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或其他指定场所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四、每日对患病师生进行追踪和记录,了解疾病转归状况。

五、及时与患病学生(特别是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六、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疫情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学校防疫方案 【篇2】

双河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细则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1、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对师生与家长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动员师生与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引导幼儿与家长提高自觉防控意识与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就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公共浴池、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等。

2、建立教职员工与学生假期行踪与健康监测机制。对本校教职员工与学生进行全覆盖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精准掌握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学生的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学生在校内各年级、班级的分布情况,特别就是要精准掌握每一名确诊及疑似师生的康复情况,精准掌握每个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一人一案”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

3、开学前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与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制度与知识技能培训。

4、做好学校预防性消毒。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对教室、食堂、图书室、洗手间等重点区域与室内外场所提前杀菌消毒与通风换气,做好灭鼠、清除越冬蚊卵等工作,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开学前一天,学校应全面检查防疫工作部署的到位情况,再次进行学校环境消毒,做好开学准备。

5、学校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联系,解决防控疫情所需设备设施、医务人员配备问题,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并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6、开学前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水龙头数量,保证满足需求;在校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传指引学生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7、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与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8、学校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二、入学当日工作

1、入校当日家长及学生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注意与她人保持一定距离。引导家长及学生有序入园,避免人员聚集。

2、严控入校管理,建立入校体温检测制度,填写健康卡。进入学校内的所有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校;严禁家长随意进入教室。

3、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学生,入校时要严格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学生,应由家长陪同主动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个人防护,不允许未解除医学观察学生入校。

4、通过多种方式,对家长与学生开展公共卫生健康知识与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5、统一对教具、器械、玩具、寝具、餐(饮)具及环境进行消毒,保证教室空气流通及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6、学校及各班级应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可疑症状者,应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与消毒等工作。

7、学校避免组织开学典礼等大型集体活动。

三、学生返校后工作

1、做好体温记录表检查工作。

返校时,全体学生必须携带本人返校前2周的体温记录表,经班主任与学校检查合格后方可返校。学生的体温记录表必须有学生家长签字。

2、完善防控制度与应急预案。

学校在开学前梳理与完善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尤其就是学生的晨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与开学制度等,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学后,坚持每天早晨对在校学生进行体温复测与随时监测,并有详细登记。同时,密切关注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学生、教职员工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及时采取防控措施。

3、学校进行封闭式管理。

校外人员与车辆未经同意不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与车辆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履行体温测量、车辆消毒及登记程序后方可进入校园。医务室做好体温计的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4、保持教室通风。

各班在上课时必须开启门窗,保持教室内的良好通风与采光。

5、严格控制学生的作业量,保证学生有充足的睡眠。

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特殊时期,保证走读生、住校生的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不少于9小时,初中生每天不少于8小时。在此期间,不组织大型集会。

6、搞好学校消毒与环境清洁工作。

学校后勤部门必须在防疫人员的指导下,科学地对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厕所、食堂、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重点部位与师生员工经常触摸的物品进行定期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学校每周进行1次卫生大清扫,保持校园的环境整洁,保证不留任何卫生死角,切实做到室内通风、空气清新、地面清洁。

7、做好校园卫生保障。

学校配备肥皂或洗手液,保证其良好的使用状态。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充足与卫生安全,注重学生身体锻炼与营养膳食。

8、建立校园隔离室。

学校建立隔离室,配备校医与必要的医用防护用品(如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与消毒剂(漂白粉、医用酒精等)。对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症状的在校师生,医务室迅速采取隔离措施,同时报告本地的疾病控制中心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并通知其监护人。

9、做好康复患者返校工作。

康复出院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需持上级公布的定点医院的康复证明,并经过2周的观察期,才能返校。

学校防疫方案 【篇3】

学校防疫措施及制度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确保中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学生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购买小商小贩食品,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三、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建立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四、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避免发生食源性中毒事件。

五、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管理,防止水源污染。

六、建立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学生健康状况登记制度。依据相关规定组织预防接种工作。

七、加强学生宿舍的卫生管理,改善学生宿舍卫生条件,确保通风。

八、加强厕所卫生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九、按要求做好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

十、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设立健康卡,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隔离防范措施,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

十一、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上好健康课。

学校防疫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20__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校在向全校师生明确春季开学时间的同时,近期首要做好寒假相关工作,同时也对可能延期开学准备工作和工作预案进行了谋划。

二、工作准备

1.要早准备、早筹划,做好可能延期开学的准备,研究制定延期开学工作预案,坚持“一校一策”,要根据各年级学生情况、教学情况,制定可操作、效果好、实效性强的延迟开学教学工作预案。科学谋划和建立延期开学期间本校新型教学秩序和管理制度。

2.按照市区教育局要求和部署,寒假期间每天定时上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排查表,掌握每一名师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为正常如期开学提供保证;

3.编排特殊时期线上学习课程表,制定近期授课计划、课时计划;

4.对全体教师进行网络教学软件使用专题培训,为特殊时期临时采用线上教学、辅导做好准备;

5.师生互动调试线上授课软件的使用,任课教师做好对学生进行培训,做到人人熟练,会使用,出现故障会调试解决。

三、工作预案

1.基本原则:“一校一策”,停课不停学。

2.具体实施:

寒假期间有计划地对学生学习、生活的指导,要求在家不外出、不聚会、不组织和参加集中性活动。

指导和要求学生在家开展探究性学习、经典阅读、观看红色电影、家务劳动、习惯培养、锻炼身体活动。

要科学预判本地本校教师、学生、线上教学实际条件,克服困难,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作用,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向学生提供丰富的学科教学、学科故事讲述等线上学习资源。

利用好市教育局、市教育研究院推荐的河南省教育云平台上提供的下学期的课程资源、学科故事资源、线上辅导答疑平台,利用教育云平台,积极提供优质课程资源,开展线上教学和辅导答疑。

四、特别强调

1.暂按省教育厅原定的x月17日开学,如上级有特殊情况,我们再做出调整。

2.不得提前开学和在校补课。

3.开学前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学生不得自行返校。

4.取消或推迟各类考试、活动,特别是聚集性活动等,应停尽停,切实加强校园管控。

5.在疫情结束前不得组织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特殊时期,我们要特别面对,尤其是在疫情没有结束之前,一定提高警惕,严格执行上级的规定,按部就班完成好特殊时期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战胜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学校防疫方案 【篇5】

为保护全校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稳定,促进幼儿园的发展,将常见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依法纳入科学、规范、有序的管理轨道,形成工作常规,特制定此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范文

副组长:_x

组员:各班班主任

二、传染病应急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联络组:负责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联络;监督全园教师防传染病情况。

(二)预防组:落实督查全国传染病工作的报告、登记、统计、分析和传染病管理工作;指导全园教职工做好班级、园内环境、教室内的消毒工作,指导教职工了解传染病消毒隔离要求。

(三)宣传组:教职工对幼儿、家长进行防治传染病知识的普及宣传。

(四)后勤组;落实督查全园防治传染病工作的物质储备;负责防治疫情工作保障、交通、通讯等。

三、日常工作要求

(一)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通过各种形式对幼儿及家长进行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根据实际情况出好宣传专刊;利用家长会、宣传栏、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宣传常见传染病如:流感、流脑、脑炎、禽流感、水痘等为重点的预防知识。

(三)认真开展好环境卫生及幼儿用具、玩具的消毒的消毒工作。

(四)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加强食堂的管理,严格购物登记、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严禁从业人员带病上岗。保健员每日进行消毒卫生工作检查;行政及后勤组长对每日原料进行复核验收。

(五)按规定有计划地协助医疗部门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六)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坚持开展每日的体育锻炼活动,保证户外活动时间。

(七)加强门卫管理,切断外来传染病源。

(八)做好预防常见传染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备。

(九)保证传染病预防的资金。

四、应急处理

(一)发生传染病后,第一发现人立即向领导小组成员汇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妇幼所、疾控中心报告。

(二)保健老师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将患儿隔离病送往医院。

(三)认真开展环境卫生及幼儿用具、玩具的消毒工作。

学校防疫方案 【篇6】

一、成立传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并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关开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幼儿实际情况和各季节传染病流行特点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

二、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由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主管,其他员工、幼儿家长有参与和配合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三、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包括晨检制度、疫情报告制度、预防接种制度、消毒隔离工作制度等。

四、实行晨检制度,并对每天因病缺勤者、出勤但有身体不适者情况进行登记,同时督促病患师生到医院就诊。晨检工作主要由保健医、行政人员、班主任承担。

五、认真执行幼儿园消毒隔离制度。

六、实行疫情报告。一旦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或同一症状的师生、其他员工人数增多时,及时向当地防保所、医院防保科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以便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疫情报告工作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七、实行预防接种工作制度。新生进行入园前预防接种查证、验证工作,并做好登记。结合各时期传染病预防重点,开展必要的预防接种工作,并做好登记和效果跟踪。避免集体接种,防止群体性不良反应(癔病)的发生。

八、在传染病流行的季节分期做板报宣传,并要求家们不要带幼儿去公共场所,室内经常通风,服用中药板蓝根、大青叶等预防疾病,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少吃零食。

九、严格按照卫生保健制度,食堂、厕所等坏境进行清扫和物品清洁消毒;教学场所要经常开窗通风换气,由任课教师负责。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患病幼儿、职工及密切接触者立即隔离观察;并加强通风、消毒工作。

十、强化食堂管理工作。从业人员定期体检持证上岗;严格操作程序;餐具、容器彻底消毒。

学校防疫方案 【篇7】

为了保障幼儿开学健康安全,做好园区预防性消毒。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对教室、寝室、食堂、图书室、洗手间等重点区域和室内外场所提前杀菌消毒和通风换气,做好灭鼠、清除蚊卵等工作,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开学前一天,幼儿园应全面检查防疫工作部署的到位情况,再次对园区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回顾这一学期我们班级走过的历程,在有工作艰辛的同时,我们也得到了完善和提高。我们根据新《纲要》,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面向全体、注重个体差异,着重对幼儿进行了德、智、体、美多方面的教育和培养;让每个幼儿都有进步。当本学期即将结束时,我们最大的快乐和感受就是我们看到了全体幼儿在各自不同的水平上都得到了幸福健康的成长。回顾这一学期的历程,总结如下:

教学目标:

1、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和学习简单的自我救助的方法,熟悉生活中的安全标识。

2、帮助幼儿提高安全警惕,引导幼儿了解身边的安全隐患包括哪些方面。

3、以生活化的游戏形式让幼儿进行一些具体的操作演习,学会遇到突发紧急情况要如何处理。

教学内容:

 幼儿在园一日生活安全.自身安全

教育过程:

首先,班级人员在思想上必须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做到工作到位,时刻注意孩子活动情况,不离开幼儿,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认真做好晨间接待和检查工作,了解幼儿当天情绪和身体状况,杜绝幼儿穿拖鞋、带危险物品入园。加强向家长宣传晨检的重要性,鼓励幼儿愉快接受晨检。

2、每天认真检查幼儿出勤情况,做好出勤登记,对缺席(请假)的幼儿及时了解原因。

3、做好户外体育活动前的准备工作,检查活动场地、器械的安全,提醒幼儿检查穿着,消除不安全隐患,让幼儿轻松参与活动。

4、盥洗时,保育员应保证盥洗室的干爽,排除积水,防止幼儿滑倒。教师注意维持盥洗室的良好秩序,防止幼儿碰撞及玩水。

5、教师加强课间巡视,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使幼儿形成较强的自我防护意识。首先,让幼儿做到课间不追赶、不爬高、不作危险动作、不玩危险物品,不乱吃东西,不将异物塞入耳、鼻、口内。其次,教育有团结友爱,不打人,互相帮助,遇到不安全的情况及时向老师汇报

交通安全:

1、安全横过道路上学、放学和外出活动,我们几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走路要保证安全,这里面的学问可多着呢!横过道路时,要选择有人行横道的地方。在没划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道路,要特别注意避让来往的车辆。避让车辆最简单的方法是:先看左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才走入车行道;再看右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时就可以安全横过道路了。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随便乱穿,或者在汽车已经临近时急匆匆过道路,都是十分危险的举动。

2、道路不是游戏场道路是为了交通的便利而建造的。道路上车辆川流不息。交通十分繁忙,我们不能在道路上玩耍、游戏、追逐,把它当作"游戏场",道路不是游戏场所,不能在道路上玩耍。

4、避让转弯车辆当汽车的方向灯一闪一闪时,告戒人们,汽车要转弯了。我们应该注意避让转弯车辆。

消防逃生演习:

1、先给幼儿讲解消防逃生演习的过程、和注意事项。让孩子心里有准备,避免产生惊慌、恐惧、混乱的现象。

2、提高警惕,做好随时出逃的准备。在组织幼儿逃离时教师关注到每个孩子,随时清点人数,并安抚个别幼儿的情绪。

3、活动结束后,教师及时和幼儿进行小结,让幼儿明白这是一次演习,并懂得在紧急情况下有逃生意识。会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4、能够回家后表达给父母听。

企业防疫方案9篇


每个管理者最重要的就是计划,使一切安排妥当。在你迷茫的时刻,我们要拟写一份具体的方案。方案可以在我们明确工作目标的同时处理好工作中的重点。如何才能写好方案呢?编辑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企业防疫方案 ,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企业防疫方案 篇1

一、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传染性疾病的管理工作,避免或减轻传染性疾病造成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生产、生活区域传染性疾病的管理工作。

三、引用法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四、管理内容

1、复工前准备

1.1公司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租长,副厂长、总工为副租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租员的领到小租,全面负责传染性疾病疫.情作。

1.2复工前领到小租负责安排储备红外测温仪、75℃酒精/84消毒液、喷雾器、防护口罩、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并提前规划好隔离观察室。

1.3领到小租应针对染性疾病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制定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并提前发送到各部门学习。

1.4各部门负责人需在复工前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办公室,办公室汇总上报领到小租便于工作安排;部门负责人应先行对本部人员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对于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应通知其延迟到岗(至少痊愈后三到五天内无异常)。

2、复工后管理

2.1复工第一天进行全员健康排查,所有员工进入公司前必须佩戴口罩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检查合格准予入厂;体温超过37.3℃禁止入厂,并由领到小租安排专人送至就近医院治疗并安排在厂外职工宿舍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症状如无减轻立即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上报;开车进厂的员工,所有车辆进厂时需要先进行车辆消毒处理方才进厂。

2.2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检查合格经领到小租同意方可入厂;体温超过37.3℃禁止入厂,并报告公司对接人予以劝返;保卫科负责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疫区等信息。

2.3所有员工每天必须接受入厂前和出厂时两次体温检测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每天下午将部本门人员健康情况通过微信工作群汇报,发现人员异常或疑似情况随时汇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观察,避免交叉传染;对于发现的疑似病患领到小租立即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隔离、消毒、上报等应急处置措施。

2.4乘坐公司班车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班车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通风,由专人负责管理检查。

2.5复工复产前,由领到小租安排专人对公司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值班室、办公室、餐厅、生活垃圾堆放处等重点部位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

2.6公司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作业中必须佩戴口罩;一次性的餐具必须集中喷洒消毒液后扔弃,重复性使用餐具必须进行消毒,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2.7员工到餐厅就餐时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从公共菜盆和盘子里夹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尽量采取分餐制把饭菜放到自己的餐具里就餐;就餐尽量安排分区域分时段进行,就餐时,禁止员工相对攀谈,防止飞沫传播。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洗手液,所有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并用流动清水冲洗干净。

2.8复工后,领到小租负责安排专人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近期使用量进行核算,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资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形成传染源。

2.9员工在各自劳动岗位上必须佩戴口罩或防毒半面罩;禁止随地吐痰,个人防护用品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等用纸巾包好放入公司专用垃圾桶,由专人每天进行消毒处理。

2.10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每天至少两次开窗通风,每次30分钟左右;公司在防疫期停止前,尽量避免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确实需要的,须向领到小租报告并取得同意。

2.11员工在宿舍内应保持室内卫生保持清洁,地面及桌椅勤擦拭消毒,勤通风换气,不要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捂住口鼻,饭前便后洗手,不要用手搓揉眼睛,尽量减少外出次数,如需外出一定要佩戴防护口罩,宿舍楼内公共区域由清洁员每天至少进行1次消毒。

五、工作要求

1.公司领到小租全面负责传染性疾病疫.情期间的管理调度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安排做好人员检查及工作、生活场所消毒等工作,发现异常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领到小租。

2.疫.情期间全体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下班时间不要聚会、不要串门、不要握手、不要扎堆;要做到不感染自己、不感染别人、不被别人感染,共同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3.公司所有员工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严禁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领到小租对公司管理人员不作为、慢作为、瞒报、漏报的,要及时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六、考核及奖惩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要求每天上报人员健康情况,保卫科记录好外来人员检查情况,发现未上报或记录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人次。

2.对发现的异常人员未及时上报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由领到小租研究处理意见;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上级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未按照公司要求佩戴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未按要求对工作、生活场所进行消毒和违反公司规定私自聚会、扎堆的,以及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0元/人次。

4.对患有发热等症状应按要求进行隔离观察的人员不服从公司管理的,扣除当月全部奖金,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5.疫情期间在公司防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由公司领到小租研究给予物质奖励并进行通报表扬。

七、相关文件/记录

1.《外来人员检查登记表》

2.《岗位人员每日体温检查统计表》

八、发布与实施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公司领到小租负责解释。

企业防疫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落实全县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部署,扎实推动全县农业系统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县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关于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站在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驾护航的政治高度,深入分析当前复工复产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狠抓复工复产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农业经济平稳运行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安全风险等级,分区分片分类实行差异化复工复产。各涉农生产企业和商户要严格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隐患,安全高效组织生产,严格复工复产程序、标准,按照风险高低一企一策有序进行复工复产;安全风险较小的企业可推行承诺制,严防所有企业“一刀切”等极端做法。企业复工后要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组织,负责制定防控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具体措施,责任到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各项措施。

三、企业防控措施

1、员工应符合的返岗措施:节日期间未离开本地的员工、节日期间离开本地未出省的员工,乘坐非公共交通工具返回且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回家隔离3天以上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回的员工,居家隔离7日以上,身体无恙的员工、外省尤其是湖北返回人员要居家隔离17天以上且没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所居住小区没有发现病毒确诊者或者疑似病例的、无发热(体温高于37.3℃)、咳嗽等症状。

2、员工在岗期间的防护措施: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必须做到全程佩戴口罩;尽量步行、骑车或者乘坐私家车、公司班车上班;进入厂区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入厂工作,若体温超过37.3℃,请勿进入工厂工作,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3、办公区工作期间应该做到: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10分钟以上,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同时办公或作业时佩戴口罩;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勤消毒,消毒剂可选用75%乙醇、含氯消毒剂或其他上市销售消毒用品;不集中开会,工作人员不得聚集、围观、闲聊。

4、普通生产区工作期间应该做到: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清洁,有送风空调设施的区域建议工作期间打开空调,保持送、回风;作业时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同时穿普通工作服、佩戴口罩、手套;工作结束时工作区域要用75%乙醇、环氧乙烷等进行环境消毒,工作用的设备、台面等接触到物品可选用75%乙醇或其他消毒用品进行擦拭消毒。

5、工作期间应该做到: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清洁,打开空调设施保持送、回风;作业时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同时按更衣程序穿洁净(无菌)工作服、佩戴消毒过口罩、手套;工作结束时工作区域要进行环境消毒,做到每班消毒一次。

6、食堂进餐应该做到:就餐前清洗双手;个人自备餐具;除吃饭过程外,其余时间均需一直佩戴口罩;在餐厅就餐提倡避免扎堆。

7、公共区域应该做到:每日须对厂区、门厅、卫生间、楼道、电梯、公司班车等公共部位进行2次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明确消毒区域、指定消毒操作人员、填写消毒记录)

8、废弃口罩的处理措施:普通人注意手不要触碰口罩的污染面(外面),可以折叠(污染面在内)好,按照一般废弃物处理,也可使用消毒液喷洒或者浸泡处理;对于存在咳嗽等症状的人或者接触过此类人群的人将口罩丢到垃圾桶,再在口罩上喷洒消毒液进行处理或者使用密封袋保鲜袋将口罩密封后丢弃到垃圾桶;疑似患者就诊时交给相应工作人员,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9、外来人员、车辆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谢绝一切非必要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入厂;对于装卸货的车辆由仓库专门人员着防护服(无菌服)对接,门口停车,打开车窗通风5分钟;查看司机有无戴口罩并测量体温,检查正常,司机进行车辆消毒,入厂登记;司机未带口罩,体温高于37.3℃,不得入厂;如存在其他异常情况,不得入厂;其它外来人员进行备案登记,核准其是否入厂,如批准入厂,也按照以上流程进行。

10、制定企业员工发热应急预案:复工企业应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发现有发热的员工后,应第一时间对异常员工进行隔离,及时就医,并及时报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按照应急预案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业农村局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加强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发展的内在要求。农业农村局各部门和各监管企业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解决摆位不够的问题;提升责任意识,解决责任虚化的问题;提升落实能力,解决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对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死灰复燃现象严重、发生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四)加大督促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力度。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完善和落实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企业防疫方案 篇3

为有效防止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切实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自即日起至正式通知疫情防控结束申请复工的企业(包括2月9日24时前计划提前复工、2月10日0点后申请复工的企业),应严格履行《关于实施企业提前复工报备制度的通知》、《县20--年企业春节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县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系列通告要求,实施企业复工报备制。现就企业复工报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企业复工的条件

防疫责任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健康监测、环境卫生整治消杀、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应切实担负起责任。

防控措施到位。《企业疫情防控“十项措施”》落实到位,包括:建立企业内部疫情防控机构、制定防疫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防范小组,明确疑似病例出现时的处理流程,开展应急知识培训等(附件1)。明确专人负责疫情的防控检测、跟踪联系、联络报送等工作。

人员排查到位。企业提交复产申请前必须再次深入摸排返岗人员信息,完成返岗员工台账登记工作(附件2),建立“一人一档”(附件3),详细掌握返岗员工近15日生活轨迹。对湖北籍返乡、湖北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隔离观察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目前有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员,已有效规劝、暂不返当返岗复工。

防控物资到位。留置观察室、体温检测点、废弃医用防护品集中回收点等设置齐备,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充足(各企业在防疫期间,防控物资储备量须满足在产所有员工十日使用量)。

企业复工的审批

(一)企业申请。计划复工企业须在复工前4天向企业包保责任人提交复工申请,随申请同时上报企业疫情防控“十项措施”落实文件的资料清单(附件4),包括相对应的应急预案、企业返岗员工台账、在岗人员登记表(一人一档)等复工条件、《企业疫情防护用品登记台账》(附件5)等。

(二)现场查验。各包保责任人在收到企业复工申请和完善的资料清单当日,向分管领导、园区防指办公室报备。第二日即由包保领导牵头各企业包保责任人、防指办公室前往企业,对照企业疫情防控“十项措施”,逐项现场查验,查验结果由园区包保领导、企业负责人在上现场签字确认。现场查验不达标准的,终止复工申请,责令企业整改到位后再行申请复工。

(三)复工初审。现场查验达标的计划复工企业,现场填写《企业复工登记表》(附件6),经园区初审后,向县经信局申报,复核通过报县防指批准后,企业方可复工复产。

企业复工后的生产管理

(一)人员管理到位。企业应做好每日实际到岗人员、来访者的登记和身体状况监测,严格落实佩戴口罩进入厂区的规定,一旦发现有发热人员,立即送入企业设置的观察室,并第一时间与县发热门诊联系、与对接包保责任人联系。加强企业宿舍区域人员管理,强化防疫宣传培训,不串门、不聚集。

(二)消杀防疫到位。各在产企业落实日通风、日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对进入厂区的企业班车、员工汽车、物流车辆、外来车辆等交通工具做好进厂前的消毒工作。对废弃口罩实施定点统一回收。

(三)制度落实到位。做好垃圾专项处理、就餐管理和物流管理等防疫制度。各企业严格采取分散就餐,暂停聚集性就餐,实行盒饭制、分时就餐制。

(四)联防联控到位。各企业在加强厂区疫情培训管控的同时,应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建立企业-家庭联防联控体系,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畅通与员工的沟通联系,及时回应员工关切;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回的员工,保留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引导和管理好广大员工及其家庭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响应上级防指要求,强化个人和家庭防疫。

保障措施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复工后,应当采取24小时电话值班等方式保持应急联系,配合做好监督检查。按要求将本企业疫情防控情况报送包保责任人,并对上报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予以承诺(附件7),如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导致出现确诊病例,将依法依规承担有关责任。发现疑似病例的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隔离防护等措施。

加大包保服务。落实一个企业一名园区包保责任人制度。严格履行疫情防控工作告知制度,园区各企业包保责任人应按照前期摸排的企业复工计划,在2月5日前将企业疫情防控“十项措施”和复工工作要求逐一告知每家企业指导帮助企业落实复工准备工作。指导和支持复工企业完善防控设施设备,加强管理规范、防护知识的培训,指导员工加强健康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提升复产能力。

强化监管责任。包保责任人应加强企业日常防疫监管。发现复工企业不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督促企业按规范采取防控措施。对未经报备擅自复工的,应立即责令停产。对未经报备擅自复工或因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或出现确诊病例等不良后果的企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企业防疫方案 篇4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零售、餐饮企业在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的通知》、省商务厅《关于尽快组织商贸企业复工营业的紧急通知》、《市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为有序推进全区商贸企业复工工作,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服务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落实排查“四个最严”,细化实化“七个到位”,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工作准则,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明确企业复工要求

全区商贸企业疫情防控必需保证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正常开工开业,同时周密做好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连续生产经营的企业要确保稳定生产经营。如大型宾馆酒店、大型商场、大型商超,要在我区I级应急响应防控措施解除前复工的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工作准则,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复工方案,细化落实到班组、柜台,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疫情风险管控。企业需将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提前报到进行审批备案,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复工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计划,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企业复工前要做到:

1.人员排查必须要见底。企业应制作员工和业主花名册,并按时填报企业职工从市区外返回情况排查表,定期上报区商务局。要按照“能少则少,能近则近”原则组织用工,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规劝本市以外员工不返岗,确有需要的,按规定完善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返区后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2.防控物资必须要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快速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制作疫情防控物资清单。

3.隔离条件必须要完备。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企业内部不具备隔离条件的企业,要就近寻找符合条件的隔离观察场所,落实员工隔离期间管控责任的保障工作。

4.防控措施必须要严实。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体系,明确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企业必须实施封闭管理,保留使用的出入口要设立明显标志和警示内容的检查站(岗),所有进企人员进行身份登记核查和测量体温,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形成员工测温记录本并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5.安全生产必须要达标。企业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查出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

(二)企业复工后要做到:

1.严格落实管理。企业必须实行严格的管理,做好员工进企业体温测量,记录姓名、身体状况等信息,外来人员体温无异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2.严格实行卫生防护。在岗员工上班必须佩戴口罩,并且4小时一换;在岗员工必须定时测量体温,每天至少2次。

3.严格执行消毒消杀。企业必须定时对厕所、食堂、电梯等公共场所的设施、场地、设备进行消毒杀菌处理,每天至少3次;尽量不使用中央空调,如确需使用,必须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集中办公区域、经营场所、应进行定时强制性通风换气;对会议室、餐厅、电梯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进行定期消毒。企业应加强员工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宣教,提高防病意识,自觉做到尽量不外出、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加强企业环境卫生整治,消除卫生死角。

4.严格禁止群聚活动。企业要引导员工不聚会、不会友、不聚餐、少开会,必须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减少参会人员、压缩会议时间,具备条件的可采取电视电话会议或网络语音会议形式,要暂停企业员工前往重点疫区的出差安排,尽量减少员工外出出差安排。

5.严格把关食堂安全。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员工实行分餐制,不得集中用餐。

6.严格实行信息上报。企业每日必须按规定上报所有在岗员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信息。新增上岗人员的情况需要提前48小时上报区商务局,予以审核。各企业一旦发现职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保证第一时间信息报告所在街道社区、保证第一时间隔离、保证第一时间筛查相关接触人员。

三、严格企业疫情防控

1、企业要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了解返岗返工人员返通时间和交通方式,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制度。企业要加强对返岗返工人员基本信息的了解,特别是行程轨迹和旅居史情况,并依此提前制定好疫情管控预案。着重排查疫区返通人员是否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对来自武汉等重点疫区人员,无发热症状的,经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对有发热症状的,一律送往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并采集咽拭子标本,进行核酸检测。对来自本省或其他非重点疫区人员,若非密切接触者,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可正常返岗返工;若有发热症状的,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体检正常可解除隔离观察。

2、企业要组织好内部消杀和员工体温监测工作,为每名员工配备足够的口罩等防护装备,并建立健康档案。企业工作人员和经营户要严格按要求佩戴口罩,不戴口罩的一律不准营业。对不戴口罩入场的消费者要及时劝离。

3、企业只保留一个进出口,由专人看管、强化门禁检查,并在门口设立测温点,配备测温枪,企业大门处设置体温测量点,安排专人对进入企业者前进行体温测量、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一旦发现有发热(手持式测仪>=37.5℃或红外线测温仪>=38℃)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应拒绝其进入企业,其中,超市、菜场、等服务业企业更应加强对服务对象的疫情防控。

4、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加强餐厅通风和预防性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饭制,避免员工集体用餐,可采取分时段进餐、送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要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倡导员工养成勤洗手的习惯。

5、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场所发现疑似患者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必须接受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我区I级应急响应防控措施解除前,企业不得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不得要求员工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正常参与工作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采取调休、错时、弹性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企业要加强本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个员工业户,确保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畅通、执行有力,对疫情防控不力、推诿扯皮、逃避责任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五、加强复工企业服务

为更好指导商贸企业做好复工生产,督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成立商贸企业复工专班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具体服务职责:帮助企业做好生产经营环境消杀。帮助企业从我区指定合格消杀用品定点供应单位采购消杀产品,为企业自行组织采购消杀产品提供便利条件。对企业复工情况进行调度,分析疫情影响情况,对经济稳增长形势作出分析预判,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和生产经营运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企业防疫方案 篇5

按照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包联工作安排,2月x日-x日利用x天时间,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查阅档案等形式,围绕“十查十改”和“四个一”机制建立情况,对分包乡镇、村、小区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xx镇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xx镇共xx个行政村,总人口约xx万人。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xx镇按照“外放输入、内防扩散”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xx、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机制相对健全。镇村两级分别制定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为双组长的防控工作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突发疫情处置组等五个工作组。截至目前,已召开班子会x次、机关干部会x次、村干部会x次安排部署防疫工作。同时,将全镇分为xx个片区,由镇班子成员带队24小时不间断巡查。全镇各村主要路口设置卡点xx个,派镇干部带队,村两委干部、党员、预备党员、积极分子和志愿者24小时轮流值守,对过往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检测。

二是开展见底排查,人员检测实现全覆盖。按照“一天一摸排、一天一汇总、一天一上报”工作要求,xx镇已开展X轮排查,共排查xx人。摸排出市外人员xx人,无发热症状人员;全镇共集中隔离xx人,其中xx返乡人员xx名,已全部解除隔离;对与返乡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实行了动态跟踪管理。

三是发挥检查站点作用,实现疫情源头管控。镇机关、各村每天安排X名人员在各检查站24小时轮流值守,对进出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登记。截至2月x日,各卡点共排查检测进入车辆近万台,检测人数x万余人次,劝返外县人员XX人次,劝阻村内群众聚会x次。全镇共排查经营网点x个,除生活物资超市以外,所有聚集性活动及场所全部取消。

四是加强物资保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保障各检查站点24小时不断岗,x镇为检查站配发了帐篷x顶,大衣x件、体温计x个,口罩x余个,消毒液x余桶,消毒片x瓶。同时,为防止人员密集流动,x镇依托检查站全镇x个村全部建立了代购员机制,积极与x超市沟通,在各村开通“爱心购物车”,超市免费将群众订购物品送到各村检查站,由各村“代购员”派送到群众家门口,建立了群众点单、超市送货、代购跑腿的“微循环”。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按照“微信信息发起来、通知公告贴起来、横幅标语挂起来”的要求,xx镇利用各村大喇叭全天播放各级政府通告公告,在xx个村张贴公示公告xx余份,疫情防控知识展板xx块,宣传展牌xx块,疫情防控检查站标识牌xx块,喷绘布xx块,悬挂宣传横幅xx余幅,发放宣传材料xx万余份,营造了坚定信心、科学防治、战胜疫情的浓厚氛围。

六是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实现全民联防联控。xx镇依托“党员联系户”工作机制,引导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投身防控知识宣传、返乡人员摸排、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全镇xx名党员交出“请战书”,主动加入检查站志愿者队伍,并结合“xx”党员攻坚行动,发动党员成立“红色代购”志愿队,最大限度的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和减少人员流动。同时,各村老党员和村民也采取多种形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xx村村民主动捐款x多元,为检查站购置相关防控物资。xx村养鸡大户自费为全村各街道喷洒消毒剂,老党员自愿到检查点替换值班人员进行值守。

(二)分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包联工作安排,共分包xx小区、xx家属楼等六个住宅小区。从督导检查情况看,各分包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防控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是严格落实包联责任制。各分包部门均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带队的包联队伍,在分包小区出入口设置卡点xx个,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其中,县农行针对xx小区住宅楼相对分散现状,安排两队分包队伍开展疫防控工作。各分包单位注重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党员干部全部上交了《决心书》,并积极投身到站点值守、上门排查等一线工作中。

二是实行封闭式管理。各小区按要求均实行了封闭式管理,对小区进出人员进行逐一检测登记,对本小区车辆发放通行证,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对尚无门禁的xx小区、xx家属楼县农行正在组织安装小区大门。

三是开展地毯式排查。各分包单位均坚持每3天一轮对“4+1”类人员逐一上门摸排。截至目前,未发现两周内来往xx人员和与之密切接触者,未发现不明发烧人员。发现XX名xx以外有确诊病例地区来县人员,按要求实行了居家隔离观察,目前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发热等症状。

四是注重防控知识宣传和环境整治。为实现全民联防联控的目标,各分包单位均建立了分包小区住户微信群,定期推送疫情防控知识和官方通告,在小区明显位置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公告、政府通知等,做到了人尽皆知、家喻户晓。小区健身点、超市等场所未发现人员聚集情况,小区生活垃圾基本做到了日产日清。

二、存在问题

(一)疫情防控物资相对紧缺。在全国上下共同抗击疫情的大背景下,口罩、测温枪等各类防控物资相对紧缺。部分一线防控人员配发的口罩在重复使用,存在一定的安全安全隐患。大部分村级检查站尚未配发快速测温枪,老式体温计测温时间较长,进出人员较多时容易发生漏测、排队现象。

(二)防控知识宣传还不到位。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是部分农村地区居民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侥幸心里。如,xx镇xx村部分村民外出未戴口罩,xx村部分村民在检查点附近扎堆逗留。二是部分群众存在恐慌心理,对外来人员和打工返乡人员有排斥情绪。如XX镇XX村群民不让务工返乡人员回村,造成个别人员无法回家。

(三)小区防控存在薄弱环节。xx小区住宅楼坐落相对分散,且均为开放式小区,防控工作难度相对较大。县农行在x住宅楼设置了检查点,x号住宅楼采取定期巡查的方式进行防控,人员、车辆进出检查登记未实现全覆盖。

三、整改建议

(一)广辟渠道加强防控物资供应。一是多渠道采购防控物资。在加强政府采购的基础上,各部门广泛发动社会能人、企业家多渠道联系购置、捐赠防控物资,尤其是口罩、护目镜等紧缺物资。二是加快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组织xx医疗、xx企业两家企业尽快形成一次性口罩护垫、防护服、消杀用品生产能力,缓解我县防控物资紧缺状况。三是统筹物资调配。优先保障医护、安检、应急等一线人员,确保重要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正常运转。

(二)加强疫情科学防控宣传力度。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在巩固原有宣传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科学防控、个人防护、社会舆论等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少外出、不聚集、戴口罩、讲卫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疏解个别群众的恐慌心理,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营造全面参与联防联控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薄弱点位防控力度。针对坐落分散、没有围挡的开放式小区,组织分包部门进一步加大防控力量投入,通过安装门禁、增设检查点、增密巡查次数等形式加强进出人员车辆管理,做到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确保防控工作扎实开展。

企业防疫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复产复工各项工作,严格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两个主体责任,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复工复业平稳安全的通知》(宁政传〔20xx〕3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两手抓、双促进

春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历来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特别是当前又处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全区应急系统要强化政治担当,正确认识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的关系。既要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疫情防控中心工作添乱;又要预防企业疫情防控不力,致使重要岗位减员、影响安全生产,甚至祸及社会;还要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相关单位场所提供安全技术指导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一份力量。要以“防疫保平安,安全促生产”为总体思路,切实履行好部门监管责任,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两个主体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实现双促进,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大局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二、全面系统摸排,实行“一人一档”严密疫情防控

开发区、各镇(街)要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认真制定本企业关于疫情应对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将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岗位、人头,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情况。要依托应急管理“181”信息化平台“企业端”疫情直报系统,立即布置企业全面摸排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两类人员”:

(一)计划2月底以前“来宁返企”的外地人员(包括承包商、劳务派遣人员,下同);

(二)1月25日(初一)以后,具有湖北、浙江温州等疫情高发地区行程史,或与上述人员有密切按触的企业人员。要规范登记上报,形成“一人一档”,每日动态维护,对“疫区关系人”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人员的,企业务必如实填报,不得谎报、瞒报、迟报、漏报。对目前尚未加入平台接受监管的企业,要责令其尽快入网上传数据。

三、创新监管模式,实行“一企一策”确保复工安全

要正确理解、落实“放管服”要求。一方面,对一般工矿商贸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核验,实行“告知承诺制”,支持方便企业复产复工。2月11日前,应急管理部门要将《溧水区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告知书》、《溧水区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送达到辖区内相关企业(企业可在“181”信息化平台“企业端”“资料库”模块中下载《告知书》和《承诺书》),充分告知企业应履行哪些主体责任,未履责或履责不到位的责任后果。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并在“181”信息化平台“企业端”“任务活动”模块上传后,即可复工。另一方面,严格危化品、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和重点“不放心”企业的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工作,实行“核验制”管理。危化品企业要依据《危化品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条件自评表》开展自查,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复产复工前,重大隐患必须整改闭环,所有安全设施必须安全有效,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企业,要依据《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矿企业复产复工自查报备表》开展自查。在自查基础上,危化品、非煤矿山企业还应当组织专家逐项检查诊断,向区应急管理局提出复产复工申请,同时报送自评报告,经核验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对连续生产的企业,应当参照“告知承诺制”制度执行,进一步明确所有企业在全区复产复工期间的“两个主体责任”。

四、突出隐患治理,强化执法监督检查

开发区、各镇(街)要强化对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监管,充分运用“181”平台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摸清辖区内复产复工企业底数,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点灾害、高危作业等重点环节和岗前培训、预案演练等规定动作的监管。要重点对未使用系统上报“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企业、未执行“承诺制”擅自复产复工的企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要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未履行安全生产承诺、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从严处罚。同时,视情节采取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对主要负责人约谈、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行为“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等惩罚措施。

五、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快速响应和处置机制

疫情防控期间,开发区、各镇(街)以及各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全面。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装备和物资保障,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疫情,必须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机制,按规定准确及时向属地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确保及时妥善处置。

企业防疫方案 篇7

根据万办发电[20xx]10号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做好机关单位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切实协助推进全县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统筹管理

为切实做好事务局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后勤保障工作,经局机关班子会议研究,成立机关事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机关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由局机关副局长同志、主任科员同志、副科级干部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股长任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机关秘书股,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同志任局机关联络员,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负责拟定工作方案、工作计划,确保局机关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有效到位。

二、落实工作举措,推动有效防疫

(一)全方位开展办公场所消毒工作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政府大院各区域卫生安全,事务局第一时间筹备了应急物资,采购调配了口罩、消毒液、体温仪等防疫物资,针对党政大院开展了全方位消毒防疫:一是每两天协调县疾控中心派专人针对政府党政大楼、机关食堂、交流干部楼走廊、卫生间、会议室、电梯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杀。二是协调四办对县领导办公室进行消杀。三是安排局机关聘用人员敖表梁每三天对大楼各区域进行再消杀。确保政府大楼、机关食堂、干部交流楼各区域消毒防疫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人员管理,建立工作台账

自2月3日起,县机关事务局安排专人对大楼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关闭了除正门外全部出入口,政府大楼全体干职工统一通过正门进出,所有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为提高工作质量,经与县妇幼保健院协调,安排了专业医护人员,每日配合机关值班干部、大楼安保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工作,做好信息登记,建立了工作台账。对于出现体温高于37.3℃的体温偏高人员,一律不予通行,并由县妇幼保健医护人员进行现场初步诊断,若确定为非正常体温偏高,及时联系县卫健委进行接诊。

(三)强化机关食堂用餐管理

一是疫情防控期间,机关食堂严格执行管控制度,保障机关干职工用餐:①为值班加班工作人员提供餐饮服务,由单位集中统一登记预定,采用打包盒饭方式保障用餐。②籍干职工鼓励回家用餐,避免人员聚集。③已经返回处于居家隔离状态的干职工不得到机关食堂用餐。④已返岗上班的非籍干职工,用餐实名制,由机关食堂建立临时用餐微信群,实名微信报餐。⑤用餐人员要分散用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用餐。

二是加强机关食堂和干部交流楼餐厅及餐具消毒,机关食堂及干部交流楼工作人员配齐并使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同时餐饮保障的原材料采购以本地绿色农产品为主,从源头上加强食品采购监管,科学调配菜品搭配,适当增加营养,提高干部职工抵抗力。

(四)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用车保障

疫情防控期间,县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及时调度车辆,投入到了抗击疫情的服务保障工作当中,安排驾驶员24小时轮值,全车消毒并24小时待命,保障疫情防控用车及时到位,为全县疫情防护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五)扎实做好居民小区值守工作

按照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县机关事务局严格按照上级安排,联同移动公司负责万博华府小区值守工作,我局安排每日三班轮值(8:30-12:30、12:30-17:30、17:30-22:30)全天候监督小区人员进出,对每个进入居民小区的人员测量登记体温,对体温异常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报告。

四、严肃工作要求,落实防疫工作

一是要扎实做好自我防护。当前防疫形势异常严峻,全体干职工务必进一步加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出门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确保自身安全。

二是强化信息管理。全体干职工要积极协助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帮助社区群众有效消毒防疫,同时更要坚决做到不传谣,不信谣,所有信息以官方通报为准!

三是强化后续工作推进。进一步强化措施和工作力度,全面推进疫情方案防控工作,严格日常监测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加强各重点区域防疫工作力度,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疫情防控措施,推进联防联控。加大精细化管理和人性化保障力度,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提高机关服务保障质量和水平。

企业防疫方案 篇8

一、复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1.工厂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等开展宣传。

2.统计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3.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二、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1. 工厂各级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人力资源部门。从本市区以外员工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工厂前须组织医务人员全部检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2. 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 全体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公司。

4. 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工厂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长期业务方工厂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5. 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湖北省等信息。按照政府规定向企业报备自我隔离,工厂按照上班考勤,属地管理部门每日通过微信QQ视频抽查居家隔离情况,不予扣款罚款。

6. 乘坐通勤车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通勤车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安排专人管理检查。

7. 复工复产前,上班前,各工厂组织医务人员对工厂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重点区域—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中央空调按照技术书采取进风消毒过滤。

8. 确认各工厂集中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

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

一次性的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禁止自行取拿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

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9. 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10.门卫、服务人员、保洁、绿化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11.复工后,工厂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传染。

12.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宜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13.各工厂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30分钟。

14.工厂在防疫期停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如需要,须向各级管理层报告并取得同意。

15.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16.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对瞒报、漏报疫情的,要及时追责问责,释放狠抓落实、不容松懈的强烈信号。

六必须

企业节后复工生产务必做好“六个必须”

① 必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② 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

③ 必须排查每名职工假期期间流动信息情况;

④ 必须提前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

⑤ 必须对原材物料储备情况进行盘点、研判保障连续生产的周期;

⑥ 必须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五到位

企业开工第一天务必做到“五个到位”

① 企业复工生产“六个必须”要到位;

② 企业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措施要到位;

③ 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发放要到位;

④ 以车间、班组为单位的疫情防控知识宣讲要到位;

⑤ 企业、职工参与配合属地政府、社区(村)联防联控承诺要到位。

四坚持

企业正常生产期间务必做到“四个坚持”

① 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进厂;

② 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③ 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

④ 坚持每日向属地政府、社区(村)报告情况。

建机制

连续生产工业企业务必健全机制做好落实

①严格按照上述三个疫情防控指导意见抓好工作落实;

②抓紧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

③ 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④ 在疫情防控响应机制解除之前每日向属地政府、工信主管部门、社区(村)报告情况。

工厂复工复产肺炎疫情防疫方案

疫情就是命今,防控就是责任;根据省、市、镇三级安全部门关于企业节后复工复产肺炎疫情防疫工作要求精神,切实加强我司肺炎疫情防疫工作,做到早研判、早谋划、早部署,保障节后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做到“疫情不进厂区” 安全政策,我司特制定了以下节后复工复产肺炎疫情防疫工作方案,并根据此方案在复工复产前后组织有效落实。

l 针对疫情,成立公司疫情防范组, 进行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疫情宣传,防疫物 资筹备等方面工作, 确 保公司所有的疫情防护措施做到位。

组长: XXX

成 员: X X X : 负责组织厂区/宿舍/堂食环境消毒消洁、每日诊断隔离/应急处置等工;作

X X X : 负责员工回流统计、疫情宜传教盲;

XXX: 负责购置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

XXX: 负责进入厂区所有人员体温的测盎和出入厂区人员的管控;

各部门负责人:负 责依公司管理要求实施监督、稽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2. 工作目标:

2. 1 疫情不进厂区: 未 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防疫消杀和安全检查,严禁开工生产。

2. 2 杜绝三违: 禁止员工违规出入人密场所、违规进出重点疫区、违反所在地防疫要求。

2. 3 四不伤害: 不感染自 己、 不感染 别人、不被别人感染、不看着别人被感染。

3. 工作要求:

3 . 1 复 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3. 1. 1 行政部负责收集当地政府、社区等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宜传片、宜传视频,在公告栏、微信群等开展宜传,

3 . 1. 2 行政部研判掌握公司疫情防控状况,制(修)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程序” 和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有效指导各部门依其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措施,

3. 1. 3 行政部统计储备医用外科口罩、KN90 或 KN95 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 75 %酒精 (脱脂棉) / 84 消毒液,消混洗手液、一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3. 1. 4 行政部负责对厂区各个区域如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宿舍、公共区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备设施进行消杀防疫一次,确保工厂内部人员的防护安全,特别注意食堂就餐,早会、例会等人员聚集时.

3. 1. 5 行政部根据疫悄区域问况,制定 返厂复工人流管控方案以及复工期间人流管控措施;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湖北武汉及湖北省内所有市县)返工员工必须按规定严格落实医 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 具体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程序”执 行。

3. 2 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3. 2. 1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行政部。

3. 2. 2 行政部组织对从本市区以外员工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无异常方可发放“健康告知书” 和放 行进入厂区; 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 宁 可慢不可错。

3. 2. 3 行政部利用微信群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 2. 4 全体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 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并立刻进行现场消离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行政部。

3.2. 5 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堂体温,门 卫负责记录体温, 体温 超 过 37 . 3 摄氏度禁止入场, 并报告工厂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长期业务方工厂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3. 2. 6 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湖北省等信息。按照政府规定向公司报备自我隔离,工厂按照上班考勤, 屈 地 管理部门每日通过微信频抽查居家隔离情况。

3.2. 7乘坐通勤车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 通勤车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安排专人管理检查。

3. 2. 8 复工复产前,上班前,行政部组织人员对工厂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重点区域一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中央空调按照技术书采取进风消毒过滤。

3.2. 9 行政部确认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 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苞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一次性的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 禁止自行取拿餐具, 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 饭 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3.2. JO 行政部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3. 2. JJ 保安员、清洁工等服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3.2. 12复工后, 行政部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品和核饵近期使用品,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 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 防 止不合规扔弃传染。

3. 2. 13 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宜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禁止随地吐痰,防 护口 罩废弃物以及口异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3.2. 14 各工厂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 每次 30 分钟。

3. 2. 15 工厂在防疫期停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虽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如需要,须向各级管理层报告并取得同慈。

3.2. 16 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3.2. 17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对瞒报、漏报疫情的,及时依公司“员工手册-奖惩制度” 追责问责,释放 狠抓落实、不容松懈的强烈信号。

3. 3 应急处置方案.严格依照公司“传染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预案”进 行事故处理,对 重点疫区(即来自或途经过湖北武汉及湖北省内所有市县)返莞员工或新招聘人员加强管控,发现隐患和突发事件,及 时 上报和处置。

企业防疫方案 篇9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为保障全省建筑业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考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指引。

一、组织实施

(一)建筑工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的同时,同步进行疫情防控现场核查。

(二)建筑工地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配置疫情防控人员彻底排查工地进场人员,储备体温检测设备以及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防控措施

(一)施工企业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成立疫情防控机构,责任到人,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对所有复工人员14天内往来史、接触史进行详细排查并记录,建立工地人员健康档案。工地出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体温≥37.3℃人员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三)实行实名制规范化管理。严格进出场人员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信息。暂时关闭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

(四)施工现场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做好手卫生。

(五)避免人员聚集活动,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应选择宽敞、通风的地方。参加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至少1米以上距离。

(六)食堂工作人员一律持健康证上岗,做好体温监测,戴口罩,勤洗手,不带病上岗;加强开窗通风,定期对公共区域清洁消毒;注意饮食卫生,不在食堂宰杀动物,保障食材安全;员工自带餐具打包后分散就餐。

(七)对宿舍、办公场所、施工现场、食堂、卫生间和人员密集区等重点区域每日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八)及时做好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对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每日清洁消毒。施工现场、卫生间等洗手设施使用正常,并配备洗手液或速干手消毒剂等洗手用品。

(九)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终末消毒等工作。

相关阅读

  • 卫生院洪涝灾害应急预案XX字

    由于我们工作的严谨,范文需要我们不断地积累,范文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在哪里可以找到相关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院洪涝灾害应急预案XX字 ”,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卫生院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组织结构:应急指挥机构、应急队伍、应急物资保障、现场救援等组织结构...

  • [精]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精选

    你是否正为写应急预案而犯难呢, 为了尽快处理自然灾害事件而协调各方合作。应急预案要具体可行科学,笔稿范文网的编辑为您整理了一些有用的信息: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为避免遗忘,还请您收藏本页网址!...

  • 幼儿园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方案

    按照平时学习工作的要求,我们经常会需要使用到一些范文,范文往往会涉及到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哪里可以找到相关的范文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幼儿园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方案,欢迎你的品鉴!幼儿园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方案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紧急救援:幼儿园应该制定紧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和应急措...

  •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合集8篇

    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很多时候为了处理自然灾害事故。人们通常都会提前准备好一系列应急预案,以下内容主题是“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是笔稿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欢迎本文为大家提供参考!...

  • 卫生院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精选3篇

    应急预案与危机管理有什么区别?预防灾害从头抓,大难临头不用怕,灾难来临应急预案解救人类于水深火热之中。应急预案可以让我们在灾难发生前做好准备和应对,这篇“卫生院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是编辑的心血之作希望它能够被您欣赏,下面的内容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