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防火工作方案模板8篇

发表时间:2023-05-20

清明节防火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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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防火工作方案(篇1)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重点时段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按市森防指{2020}第9号文件《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行动方案,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统一行动时间

4月3日中午12时至4日晚18时止为全乡统一行动时间,各村可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行动时间。

二、组织领导

1、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由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2、各包村干部对所包保的村屯协助村干部对森林防火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各村委会及包村干部要按照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做好辖区森林防火各项具体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各村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村民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充分认清上坟烧纸严重性和危害性,以送鲜花、植树、网络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

2、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各村和林业站要针对实际情况,加强野外火源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点部位和墓地要专门布防、对外来入村祭祀人员一律劝返、重点防范。要加强火情监测,发现野外用火及上坟烧纸者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3、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掌握防火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火情动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清明节防火工作方案(篇2)

为认真落实民政部等九部委局《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确保我区清明祭祀活动安全、有序,充分利用清明节有利时机,开展文明殡葬祭祀新风,根据市民政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主题,开展好清明节祭祀和殡葬改革系列宣传工作,进一步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推动全区殡改工作,倡导厚养薄葬、文明祭祀新风;确保清明节期间人民群众祭祀活动安全顺畅、文明有序。

二、时间安排

3月15日至4月15日。

三、具体措施

加大宣传力度。

(一)网络、媒体宣传。在《珠晖新闻网》、《党政门户网》,在《珠晖手机报》、设立清明节文明祭祀主题宣传。采访报道清明节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市民文明祭扫和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正面典型。

(二)设点宣传。清明节前,和市殡改办在以下五个人口密集的街道设点宣传:苗圃的大华社区、建湘机械厂家属区、冶金街道友爱里社区、二七二厂家属区、武广车站广场。主要宣传内容为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殡改纪录片、摆放展版、悬挂横幅等联动开展宣传(相关资料由市殡改办提供);依托宣传点开展问卷调查,收集市民对殡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以"文明殡葬,从我做起"为主题,组织市民开展签名活动;在社区张贴《通告》、《告示》和《倡议书》。集中宣传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1日(4天)。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殡葬改革系列宣传活动、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及早部署,认真落实。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清明节祭扫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方案》要求,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确保殡改工作宣传月活动的成效和清明节祭扫工作的安全、文明。

(三)做好安全和服务保障工作。一是防范拥堵和火灾事故。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在祭祀公交沿途相应停靠点值班,配合交通部门维护安全秩序,确保祭扫通道畅通和祭祀区域安全。各乡、镇、街道制定清明祭祀应急保障预案。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加强对自带纸钱、鞭炮上山的祭祀人员的劝导工作,引导市民文明祭祀。负责受理群众投诉,协调处置突发事件,综合汇总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清明节防火工作方案(篇3)

清明期间是我市森林火灾高发期,是森林防火的紧要期,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尤为重要。xx年清明将至,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刻,为强化清明期间我街道森林防火工作,持续监控火灾隐患,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事业发展,事关生态平衡,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全街道、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以“文明祭祀、预防为主、全力消灭”方针为宗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力争今年清明节期间无森林火灾发生,有力地保护好我街道的森林资源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实施时间

3月24日—4月15日(清明节前后10天)

三、工作措施

(一)街道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1、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在清明节放假期间,必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工作制度,每天均由1名主职领导及1名班子成员带班,2名街道干部值班,要求全天候值班、驻勤。发生火警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当地干群力量,及时扑灭,并及时向街道主职领导报告。发生严重火灾时,应立即通知街道森林防火灭火队赶赴火灾地点扑救。

2、各点负责。各村(社区)挂点班子及驻队干部在清明节期间要组织所驻村委会做好森林防火工作。4月5日—7日重点时段,全体街村干部根据需要统一安排下乡协助督促防火工作。街道将组织派出所、治安联防队伍、护林员、“一村一组织”巡逻队对重点xx、墓区、旅游景点、进山路口等重点地段进行不定期大密度巡查,实施网格化管理,划片巡查。对安全区域集中烧香、烧纸和燃放爆竹的,要加派人员重点把守,实施责任人负责制。要将工作重心放在山体巡查,及时劝导和制止,确保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3、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在清明节期间出动宣传车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并配合市有关部门,印制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在各村(社区)主要进山入口设卡点,对部分顽固人员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理。同时利用村村通广播、村微信群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科学灭火知识宣传。

4、街道森林防火队伍要集中待命,整装待发。清明节前,街道森林防火队要全面检修和补充森林消防装备,保持扑火物资齐备和完好。清明节期间,街道森林防火队要在主要卡口集中待命,保持高度戒备,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反应,就地扑救。一旦发生火情,街道领导要亲临一线,科学调度指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村(社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

1、组织隐患排查。在清明节前,各村(社区)要加强对辖区的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工作,努力减少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要提前有组织、有计划地对xx、坟地集中区、登山通道、林缘周边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

2、明确森林防火责任人,实施网格化管理。各村(社区)要制定清明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切实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个xx、地块。实施网格化区域管理,分片包干,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各个重点网格有专人把守。

3、落实设卡巡逻队伍。从3月30日至4月7日,全体重点山脉所在村(社区)对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要指派专人设卡检查,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各设卡路口务必落实“六个一”的要求:一是落实一个应急处置办法;二是落实一个明显检查标志,各卡口都要有明显提醒标志;三是落实一份禁火通告,在各卡口的明显位置上一定要张贴一份禁火通告;四落实一个集中焚烧点,让上山祭扫的群众可以在山下焚烧纸钱的地方;五是落实一份宣传材料,对上山祭扫的群众分发一份《石仔岭街道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告知书》,并提醒违反有关规定将可能受到处罚;六是落实一支检查队伍,各卡口务必落实一组检查人员。5-7日的设卡时间统一为9:00-18:30,设卡期间特别是10:00-16:00高峰时段要确保人员全员在岗在位。届时街道将对重点村的防火巡逻队伍给予一定经费补贴。

4、各村(社区)森林防火扑火队在清明节应严阵以待,保证人员、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特别是茂岭、塘背两个村要做好笔架山、挂榜岭重点山脉的防火工作。

四、督查落实

(一)街道要成立森林防火工作督导组,深入到各村(社区)、村民小组、xx地块进行督查,检察宣传发动情况、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护林员巡山护林是否到位,进一步压实村级防火责任。

(二)加大打击力度,一旦发现野外违规用火或发生森林火灾,街道将组织派出所及时锁定证据,并积极支持配合森林公安侦破、查处森林火灾和违规野外用火案件。

清明节防火工作方案(篇4)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镇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广泛宣传提高意识

1、各村要分别召开清明防火工作动员会议,逐级部署安排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2、各村利用宣传标语、通告、会议、鸣锣、进组到户张贴《清明扫墓友情提醒》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清明扫墓期间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要求执行,尽量不放鞭炮或只放50厘米以下的鞭炮,禁止燃放烟花、大闹天空;烧香照烛要先劈尽周边杂草灌木并在香烛燃尽后方可离开;扫墓时要管好老人、孩子杜绝玩火引起火灾;一旦发生火险要立即拨打6610113电话报告。严禁燃放“冲天雷”等鞭炮。每村要张贴20条以上防火宣传标语。

3、中小学校各班级要适时开展防火宣传,在清明节前每个班级都要上好一堂防火知识课,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并动员家人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当好家庭防火宣传员。

4、镇防火办要利用喇叭、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大力倡导植纪念树、鲜花祭祖等文明祭祀新风。对违规野外用火者要及时予以处理曝光。

二、加强巡逻排除隐患

1、镇、村两级在清明期间全面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隐患排查,要深入边远村民组、各景区景点认真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对重点地段时段要加强防范,制作防火警示牌,对弱智、痴呆等重点人员由各包保责任人上门宣传和督查,对外来流浪乞讨人员要加强监控,发现情况及时应对。

3、村两委在村里的主要进山路口,设立劝导站,对进山扫墓人员,宣传劝导,并且检查扫墓所用的器具,如长度大于50厘米的鞭炮、烟花一律先在劝导点暂时保存,并做好进山扫墓人员登记表。另外,每村要组织20名以上的临时扑火队员。

三、加强督查严肃纪律

(一)镇政府成立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督查队协同林业站对各村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

(二)督查内容biJiAOGaO.com

1、对各村、各林权单位森林防火宣传进行督查。一是查标语是否上墙,二是查宣传资料是否入户张贴。

2、查各村是否设立劝导点,是否对进山人员进行登记。

3、查各村、各林权单位护林员、扑火队员是否按规定进入辖区巡查。

4、查各村是否按防火要求安排村两委干部值班、值班制度是否建全、巡查和处罚记录是否完整。

(三)镇防火督查队对每天督查情况要及时予以通报。

四、加强备勤严防死守

1、各镇村干部要及时到岗到位,各村挂村领导要跟踪督促,随时掌握上岗情况,确保不留真空。

2、护林员一旦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应立即坚决制止,并报村委会予以处罚曝光。

3、为做到超前防范,各级干部要在村口路口打招呼、做宣传,让每一个村民知晓并自觉遵守镇防火规定,不带纸香和鞭炮上山。

五、扑火队伍应急准备

1、进入清明节重点时段,镇、村应急扑火队伍要保持临战状态,保证一旦发生火警火灾,快速反应,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2、专业和特邀扑火队伍装备要补充到位,做到完好无损,确保机具正常使用。

3、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启动镇森林防火预案,火灾扑灭后,由本片工作队和村组织30人以上看守火场2小时以上。

六、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1、镇、村两级要安排专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请各村将清明重点地段时段值班安排表于3月31日前报镇防火办。

2、严格执行火情逐级上报和每日零报告制度。

3、加强信息宣传和上报。

清明节防火工作方案(篇5)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由于这个节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是人们纪念先烈和祖先的重要节日,村民烧纸钱香烛的风俗习惯现阶段还难以改变,这种纪念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近几年遇干旱天气造成森林火灾频发,为了有效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保护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谐林区、平安林区,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取得全面胜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今年的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坚持以防为主,防扑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强森林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综合防范、应急处置的能力,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处置率100%,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为绿色湛江、平安湛江、和谐湛江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20xx年白沙镇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20xx年白沙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为提高本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20xx年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成员如下:

总指挥长:

指挥长:

成员:

领导小组及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经济办。办公室主任由林志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对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森林防灭火领导责任制落实工作

1.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落实贯彻《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明确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2.落实应急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应急管理部门要对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真抓实管,把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全年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点,及时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活动。

3.落实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村委会、机关单位督促辖区内各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落实清明节森林防火主体责任,落实防火设施设备,严格管理经营区域用火,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保证森林经营区域内的防火安全。

4.强化监督监管职能。清明节是一年中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各村委会、机关单位要重点督查对辖区内森林火灾频发部位的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对各地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5.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准备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物资,并建立联防救援机制,落实后勤保障措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6.火案查处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及时组织力量集中侦破,依法惩处火灾肇事者,并公开曝光,以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分子。

(二)加强值班调度

清明节期间,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与地方消防救援大队密切联系,有序处置火情,及时准确上报森林火情,全面掌握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做到应急处置安全、有序、高效。

清明节防火工作方案(篇6)

为切实做好我市20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森林防火的监管职能,采取有力防控措施,认真落实市政府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协调各有关部门抓重点、突难点,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的专项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人员伤亡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二、成立文昌市森林火灾指挥调度中心

指 挥 长: 王晓桥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指挥长: 陈文慧 (市委常委、公安局长)

符策万 (市政府副市长)

董宁海 (市人武部部长)

洪忠师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 李忠家(市公安消防支队队长)、黄良谋 (市公安局政委)、林叶(市旅文委主任)、薛向文(市民政局局长)、曾利民(市卫生局局长)、符海涛(市安监局局长)、韩符伟(市森林公安局局长)、陆保霖(市应急办主任)冯斌武(市广播电视台台长)、彭修谊(市林业局副局长)。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

(一)市应急办: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联络、协调,接报、收集、研判有关信息,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做好市领导有关工作指示、要求的传达落实工作,调动相关部门参与火灾扑灭救援,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救援工作。

(二)林业局:负责协调、指导、宣传、巡查和组织火灾扑救工作。

(三)市民政局:大力宣传文明扫墓,提倡使用鲜花、电蜡烛等方式祭祖,避免野外用火,废除烧纸钱、放烟花、炮竹等陋习,严防扫墓发生森林火灾。

(四)市旅文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旅行社、游客对重点风景名胜旅游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对森林火灾威胁到的重要旅游设施采取应急监控和保护等措施。

(五)市消防支队:负责安排官兵及时扑救全市发生的森林火灾。

(六)市公安局:负责协调消防、边防、治安、交管部门参加火灾扑救,搞好火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负责建立健全道路管制应急保障措施,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撤离和转移灾区群众;会同森林公安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七)市卫生局:根据扑火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医疗救援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供医疗技术手段。

(八)市森林公安局:负责调查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工作,协助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工作。

(九)市安监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扑救中相关安全监督工作。

(十)市广播电视台:负责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知识或公益性广告。

(十一)各镇(场):负责镇(场)范围里若干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布控工作,成立各村组、作业区专职队伍驻点巡查,对上坟扫墓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发动群众文明扫墓,劝阻群众上坟扫墓燃烧纸烛、燃放烟花炮竹和在高火险区内吸烟等能够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注意观察本责任区内上坟扫墓后的情况,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组织扑救,确保辖区森林消防安全。

四、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时间从4月2日起至4月4日止。

(二)人员分组及工作职责

1、前线驻防区(应急处置组)

(1)第一责任区:青山岭公墓区域(12人)

组长:薛向文(市民政局)副组长:黄峰(文城镇);

成员:公安交警部门派2名干警,市民政局派2名工作人员,文城镇负责安排6名镇村干部。

(2)第二责任区:铜鼓岭区域(16人)

组长:林叶(市旅文委)副组长:陈明雁(龙楼镇);

成员:公安交警部门派2名干警,市民政局派2名工作人员,龙楼镇负责安排10名镇村干部;

前线驻防组工作职责:一是对上坟扫墓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劝阻群众上坟扫墓燃烧纸烛、燃放烟花炮竹和在高火险区内吸烟等能够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二是注意观察本责任区内或附近上坟扫墓后的情况;三是准备随时扑救本责任区内的森林火灾。

2、火灾扑救组(共33人)

组长:何江(消防支队) 副组长:彭修谊(林业局);

成员:市消防支队(20人)、市林业局(11人);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火灾扑救工具、车辆(含5辆水车),随时出警扑救全市范围内的森林火灾。

3、案件查处组(共6人)

组长:何仕(森林公安局)副组长:韩进喜(林业局);

成员:市森林公安局郑拓、颜明清,市林业局林慧清、吴多亮;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及其它涉林案件的接处警工作,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要及时组织开展火灾现场调查,迅速查明火因,对故意纵火、失火人员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后勤保障组(共5人)

组长:韩智(林业局) 副组长:符涛(林业局);

组员:市林业局韩敏、李向之、王录敏;

工作职责:负责救火队员的中餐、茶水供应及有关后勤的保障工作。

5、值班值守组(共5人)

组长:莫景瑜(林业局) 副组长:陈奋(林业局);

成员:市林业局陈英花、陈敏、黎丽娟;

工作职责:负责接听防火值班电话,对于群众等报来的森林火灾情况要记录清楚,并立即通知发生火灾地点相关镇、农(林)场进行组织力量扑救和回报,同时将情况迅速向市林业局领导报告。负责每天下午17时前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网报告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

6、森林防火工作督导组

为做好清明期间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成立4个森林防火督导组,人员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各镇、农(林)场督查工作,清明节期间于4月2日-4月4日深入各镇、农(林)场等森林防火相关单位对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布置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车辆由各督导组组长单位负责安排。

第一督导组:

组长:市公安局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边防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铺前镇、罗豆农场、锦山镇、冯坡镇、抱罗镇、翁田镇。

第二督导组:

组长:市旅文委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昌洒镇、龙楼镇、东郊镇、东阁镇、文教镇、公坡镇。

第三督导组:

组长:市民政局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法院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文城镇、潭牛镇、东路镇、东路农场、岛东林场、华侨农场。

第四督导组:

组长:市安监局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森林公安局、市检察院、中国电信文昌分公司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会文镇、重兴镇、蓬莱镇、南阳农场、三角庭农场、橡胶研究所、椰子研究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清明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各镇(场)一是务必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好抓落实;二是主要负责人近期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森林防火工作上,要靠前指挥,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监督;三是要发动各村组、作业区的干部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开展清明节上山扫墓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强化火源管理,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一是各镇(场)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制度,通过在入山的路口设卡检查,查堵进山香烛、大型炮竹,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对景区重要设施重要目标严防死守,严格管控火源、联防、联治、联保杜绝森林火灾发生;二是各镇(场)要结合清明节扫墓存在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划分不同的管控片区,采取网格化的布防驻守,坚决刹住上坟、烧草、烧香、烧纸、点烛、放鞭炮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各镇(场)要落实人员驻守到位,加大巡查密度,对重点地段和重点时段,要组织干部和民兵预备役队员全天候驻点巡逻,扫墓现场零距离的处置因上坟烧香、烧纸、点烛、放鞭炮等违规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四是必须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市森林公安局要调集警力,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火案,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惩治,决不手软。

(三)科学处置火情。一是山上驻点巡查人员要动态巡查,一有火情火点出现及时处置,把火点消灭在荫芽状态;二是各驻点巡查布控人员若发现有较大的火险发生,根据火情发展态势,必须立即向镇领导和市森林防火办报告,市森林防火办立即调集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三是市专业森林消防队,要保持高度戒备,集中靠前待命,各镇民兵预备役队员要全员戒备、全天候待命,做好随时调度扑火的准备,一旦有森林火灾发生,以最快的速度出警扑救,做到有备无患;四是要高度重视扑火人员的安全,严禁动员残病人、孕妇和未成年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扑救火灾的人员参加扑火,确保扑救人员安全。

(四)严肃工作纪律。一是清明节期间凡安排参加防火工作的市工作组人员,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服从领导,服从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经符策万副指挥长批准方可离开;二是加强值班制度,各镇(场)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岗位,亲自带班,确保火灾信息畅通,巡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凡因擅自脱离岗位、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三是严格火情报告制度,所有火情火点必须认真核查、如实上报,严禁瞒报、迟报,不得贻误扑火时机;四是发生较大的森林火灾,各镇(场)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指挥,组织扑救,并根据火情及时向市指挥中心报告。

清明节防火工作方案(篇7)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祭祀扫墓和春耕生产将形成新一轮的野外用火高峰。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xx镇20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

第一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其他镇班子成员,镇武装部、党政办、防火办、半专业消防队负责人。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森防安全

(一)镇级

1、防火办:做好防火宣传工作。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分发到村进行宣传;在各主要路口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或固定宣传牌。

2、党政办:做好组织人员、调度车辆、后勤保障。

3、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做好驻村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

4、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扑救火灾。

5、其他干部:镇干部要根据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期间发生火警时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带领镇干部赶赴火场扑救,同时通知镇森林消防队前往扑火,并向书记、镇长报告。

(二)村级

1、清明节期间村两委成员要全部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要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办公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4月1日前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坟山头、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各村护林防火员要统一戴森林防火标志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鸣锣警示,有条件的村开放广播进行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3、4月1日至10日各村组织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干部、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加强村内“五类人员”的监管。

(三)工作组职能

1、清明节期间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安排人员进行巡山,出现火情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火。

2、从4月1日至10日,分5个组(具体名单附后),在竹山底路口、团黄路口等路口进行设卡,做好对上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4月5日做到全员上岗。

3、镇森林防火办督促护林防火员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况,对部分违规用火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4、镇环卫所、城管队成员在镇级集中待命。

三、落实工作督查,信息及时反馈

1、各村护林防火员每天必须在下午5点前向所属村支书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2、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天必须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3、各下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办公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遇火灾,镇、村巡山员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

清明节防火工作方案(篇8)

今年冬季持续干旱,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为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村干部负责制和包村干部督导制。各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森林防火包山机关干部负有督导责任,村干部、护林员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二、科学防范森林火灾

(一)加强防火队伍建设。镇建立一支39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镇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队伍,由安监办、林业站负责;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各村要设立1—2名巡查员,配合该区域护林员的工作在重要地段进行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警及火灾。有山林的村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各村必须选配1名责任心强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火巡查员,并签订责任状。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必须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位学生要发一份防火安全明白纸进行学习,严禁学生到户外放野火。

(三)加强值班制度。各村要在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应急队伍集中待命,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护林人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高火险天气和主要节假日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山,村干部要带头上山巡查。

(四)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三个不准”即防火期间不准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准带明火上山,不准上山放牧,镇、村两级要加强巡查,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三、责任追究制度

(一)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森林火灾发生后,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二)森林防火工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该村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三)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根据灾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由镇林业站、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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