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合同范本1500字合集4篇

发表时间:2023-05-07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

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合同也越来越能为我们提供帮助,合同在商业谈判的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怎样去撰写一份正式正规的合同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人寿保险合同范本,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篇1)

××人寿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年龄在16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不足16周岁或66周岁以上者,本公司将根据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保。

二、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死亡或残疾的,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1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1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七、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一、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以上情形,被保险人死亡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约定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第五条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或1年以内,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约定的终止日24时止。

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保险金额由本合同双方约定,但保险金额最低为人民币50000元。

二、保险费按本公司《职业分类表》的有关规定,根据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对应的保险费率标准计算,由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缴清。

第七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按约定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篇2)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投保单编号:_____

┏━━━━━━━━━━━━━━━━━━━━━━━━━━━━━━━━━━┓

┃投保单位名称:联系人:银行帐号:┃

┠──────────────────────────────────┨

┃投保单位地址:电话┃

┠──────────────────────────────────┨

┃投保单位正式职工人数:人,名单详见后附《养老保险基金缴费清单》。┃

┠──────────────────────────────────┨

┃第一次缴纳养老基金(大写)元(实得工资总额$×30%=$)┃

┠───┬────────────────────┬─────────┨

┃合同│中方:│┃

┃├────────────────────┤(投保单位盖章)┃

┃单位│外方:│┃

┠───┴────────────────────┤┃

┃合同期:自年月日│┃

┃│┃

┃至年月日计年期│主管:┃

┠────────────────────────┤投保日期:┃

┃投保单位性质:合资、合作、外资、其他(以√表示)│年月日┃

┠────────────────────────┴─────────┨

┃┌────────────────────────────────┐┃

┃│保险凭证号码:起保日期:年月日│┃

┃├────────────────────────────────┤┃

┃│主管:复核:经办:签单:签单日期:年月日│┃

┃└────────────────────────────────┘┃

┠──────────────────────────────────┨

┃备注:┃

┠─┬────────────────────────────────┨

┃│1.本投保单位由投保填列,一单位一单。“人数”指投保当月数,┃

┃说│“实得工资总额”指第一次缴费时累计总额。┃

┃│2.本投保单经保险公司收到养老基金并签发正式保险凭证后方始生┃

┃明│效。┃

┃│3.粗线框中内容由保险公司填写。┃

┗━┷━━━━━━━━━━━━━━━━━━━━━━━━━━━━━━━━┛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保险单(编号:_____)

投保单位名称:_____

交费标准:实得工资总额的_____%,投保时职工人数:_____人

起保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投保单位开列的被保险人名单和实得工资总额标准经审核符合规定,本公司同意承保。特制发本单为凭。

(被保险人名单另附。被保险人退休时另办养老金申领手续)

签证公司盖章:_____

经(副)理:_____

主管:_____

复核:_____

经办:_____

签证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

┃批注事项:┃

┃┃

┗━━━━━━━━━━━━━━━━━━━━━━━━━━━━━━━━━━┛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篇3)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养老金还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投保条件

第二条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三条保险人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保险费缴付方式有月缴、年缴及趸缴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保险期间

第四条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包括保险费交付期与养老金领取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险单上约定的开始领取养老金的时间止为保险费交付期。被保险人生存至开始领取养老金时间的次月起至其身故时止为养老金领取期。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人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被保险人于保险费交付期内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时,保险人按历年所交保险费之和的三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二、被保险人于保险费交付期内因疾病而身故时,保险人按历年所交保险费之和的一点五倍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三、被保险人于养老金领取期内身故时,保险人按历年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之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约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时,保险人按附表一的规定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责任免除

第七条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身故时,保险人不负本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二、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三、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四、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五、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及其并发症、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七、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八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保险人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保险人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九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经保险人同意并且投保人补缴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后,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第十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并应于保险事故发生后三十日内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第五条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身故,受益人申请领取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一、保险单;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或养老金领取证,三、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五、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申请领取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时,受益人另需出具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养老金年龄时,由本人持养老金申请领取书与身份证件,交回保险单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后,由保险人签发养老金领取证。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或申请复效时,对保险人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如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通知解除本合同时,如投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达时,保险人将该项通知送达被保险人。

第十四条在本合同保险费交付期内,被保险人生存,但投保人不愿继续参加本保险而解除本合同时,保险人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按附表二的规定给付生存退保金。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应出具下列文件:一、保险单及解除合同申请书;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三、投保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变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并将本保险单与被保险人的同意书送交本公司批注。前项变更,如发生法律上的纠纷,本公司不负责任。养老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放弃受益权或依法丧失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年龄的计算及错误的处理

第十七条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将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二、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三、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篇4)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养老金保险条款(97版)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个人养老金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投保条件]

第二条凡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的开始、缴付保险费及领取养老金]

第三条保险人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保险费缴付方式有月缴、年缴及趸缴三种。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趸交即期领取养老金或延期领取养老金,养老金领取方式有月领、年领及趸领三种。趸交即领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为次月的对应日。延领取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为保险单生效对应日,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50、55、60、65周岁,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险期间]

第四条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包括保险费交付期与养老金领取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险单上约定的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前一日止为保险费交付期。被保险人生存至开始领取养老金日起至其身故时止为养老金领取期。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承担以下给付保险金责任:

1.被保险人于保险费交费期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亡,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约定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时,保险人按保险单约定的期领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金,保证十年;若被保险人中途身故,其受益人或继承人可继续领取养老金满十年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3.被保险人领取十年养老金后,仍继续生存,保险人给付增额养老金直至其身故。增额养老金以保险单约定的首期期领金额为基础,每年递增率为6%或为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递增率,一旦约定,中途不得更改。

[责任免除]

第六条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身故时,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三、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四、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五、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及其并发症、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

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七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保险人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保险人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八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经保险人同意并且投保人补缴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后,合同效力恢复。

相关阅读

  • 人寿保险合同电子版1500字4篇

    在日常的生活当中,我们经常会需要使用到一些范文,范文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你是否在寻找高质量的范文呢?也许以下内容“人寿保险合同电子版1500字4篇”合你胃口!欢迎你阅读与收藏。1.平安如意女性两全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

  • 「必备」人寿保险合同通用模板

    随着经济社会的繁荣和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频繁,当事人如果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条件成就的合同才生效。签订合同对于我们有非常大的帮助,什么叫合同范本?经过收集,小编整理了人寿保险合同通用模板,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 人寿保险年度工作总结范本

    20xx年是寿险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的一年,同时也是x个险发展重要的一年,x个险在中支公司总经理室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总经理室提出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分公司及中支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以业务发展作...

  • 人寿保险年度个人工作总结范本

    半年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紧跟省公司战略部署,把握主动,明确目标,扎实措施,合力攻坚,强势奋进,保持了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截止xx年3月31日,共实现总保费收入*万元,同比增长*%。其中,...

  • 保险合同模板1500字通用

    在我们的国家法治建设越来越好的时代,每个人都应该去了解合同的相关知识。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常见的一种协议文稿,合同是不是签字后立即生效?以下是笔稿范文网的编辑为大家整理的“保险合同模板 ”,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