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山观后感

发表时间:20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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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这里想必大家都是要写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也是对自己的一种检查。心得体会有哪些细节要注意?笔稿范文网给大家带来《盲山观后感》,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谭晓丽

盲山,应该指的是愚昧之乡吧。

这样的一个地方,文化教育落后、法制观念淡薄、生产力水平近乎原始。影片中所反映的拐卖妇女、家庭暴力、强制收税、儿童失学、缺乏医疗保障、无视法律等等问题,可以让观众清醒地认识到,这样一个如此落后野蛮的地方,人们在生存和繁衍这两大最基本需求上都不能有保障,他们必然会任由本能驱使去做许多可耻的事。

所以,当女大学生白雪梅被骗子拐卖到了盲山后,她不可能有什么好的结果。在逃跑未成、寻死未果之后,她曾将希望寄托于当地人身上。但是村里人却象帮凶一样追捕她;邮递员把她寄的信转给了他的“丈夫”;德信这个在教室里对学生讲德信的教师,乘人之危,以帮助她逃走为诱饵跟她睡觉,白占了她的便宜;看上去老实巴交的“公公”“婆婆”唆使并帮助“丈夫”在床上制服和强奸了她;为了逃跑的路费,她不得不为了40元钱陪村里开小卖部的人睡觉;白雪梅请求村长帮助,村官一笑了之,在他们村里这种事太多了……

这个村子之所以会出现这么一些可怜可耻之事,其本质原因是当地的人们都在努力维护自己的利益罢了。这里的人们处于生活资料极度缺乏的状态,人人要努力获取更多,不知满足,这一切都是因为缺乏生存安全感造成的。

在这个时候,影片安排了一个精彩的转机:为白雪梅通风报信的居然是一个小孩子,他因得到白雪梅的爱护,他感激白雪梅在他没钱上学时亲自给他上课,所以跑到镇上发出了白雪梅的求救信。盲山的盲,是环境造成的,孩子却仍然保持了人性中的起码的同情心,具有文化可塑性,他们一定是明天盲山的希望。

有句歌词说“不是我们改变了世界,是世界改变了我和你”,在偏僻、落后的盲山,人是本能与环境的奴隶,他们又以更弱的人为奴隶。马克思说得好:社会环境决定社会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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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山杠爷观后感(心得体会范例精选)


20xx年12月20日星期一,我和大家一起观看了普法影片《被告山杠爷》。影片中山杠爷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村主任,在那个公安都很少去的太平的村子里,山杠爷一直很好的主持着大局。后来因为用游街的方式教育村里的一名叼妇而使其上吊自杀,被人检举揭发而被告。影片中我对于山杠爷的孙子这个角色思索了很久。自己的爷爷做的,和老师在课堂上讲的完全不同。他问过他爷爷,得到的回答是:国有国法,村有村规。如果把一个村看成一个国家,那么村规就是国法。而似懂非懂的孙子直接写信给了《法制报》引出了下面的情节。

看完这部影片,我感受良多:农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大家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村规是大家所认同的行政规范,而山杠爷那种方式,在大多数人看来是合理的。只有他孙子认为那似乎是违法的,这反映出当代人们特别是在农村法制观念的淡薄。出了事情总是按照村约民规来解决。当然这同时也反映出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法制的不健全,导致这一法律所不能触及的事情只能用村约民规来解决的尴尬局面出现。这一局面,我相信会逐步得到改善。可是我不禁在想:堆堆村里一直所认同的权威去坐牢了,村名的脑海里隐约有了一个法治社会的概念。可是这样一来村民们就真的可以做到事事依法了吗?我想不会这样,堆堆村是一个离现代文明,离法律很远的地方。一方面村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不到法律,同时村民们一直所信奉的权威被无情的打破。那么,还有什么力量继续维持着堆堆村和谐下去?堆堆村如何保持自己的善良?这是一个问题。

法制是人们创造出的政治文明成果,在当代社会的发展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村子,人人都应该依法办事,也就是说,要依法治国。这是当代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在这个过程中,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情理与法律的冲突。这又该如何处理呢?我想,立法者是不是应该更加深入民情,考虑到实际的民情呢?是不是应该考虑到去填补现代法律的空白呢?这是一个值得大家深思的问题,而我们作为公民,应该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依法办事,遵守维护法律。这是这部影片带给我们的启示。

被告山杠爷观后感 优秀心得体会精选


——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能够使我们的生活井然有序人们安居乐业是需要有一定的政策和法规来鞭策的。同因地制宜一样我们的执政党面对的是不同的人,人都是有思想的甚至是封建思想或者深厚的文化底蕴,而不同的人有其不同的生活背景思想意识知识层面等等所以只政策也是有所差别的。不过归根结底就是四个字:依法治国!

整部影片是围绕大家对于写匿名信人的猜测为主线的,引发出一段又一段具有典型意义的有关山杠爷治理偏远落后的农村堆堆坪的故事,当然这几个故事分别刻画出山杠爷的执著、先进性、很有领导谋虑的深层人物特点。同时亦体现了由于对法律知识的极度匮乏以至于好心办坏事,从而为了烘托依法治国的必要性的中心思想。

过去在三座大山的剥削和压迫之下生活的人们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生活,学习知识对于每个人而言是一件极其奢侈的事情,更何况所谓的自己的人权这种上升到精神的思想境界的东西。所以尽管人们的水深火热多么强烈都不晓得捍卫自己的、民族的、国家的尊严!赤手空拳翻身作主对于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的中国而言并非难事,新中国的成立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么?结果呢?人们忍辱负重甘心沦为亡国奴……当然随着中国革命的兴起人们逐渐学会了需要使用自己的权利和自由,不过由于毕竟对知识的匮乏、封建思想的根深蒂固导致人们不知道怎样去争取自己的权利!明白团结就是力量,谁欺负了我们的人我们一定要讲究公平需要以牙还牙,道理是这般,实际上又忘记了人命人权等等!这就是后遗症,为什么到迄今为止,法制尚健全的新中国立还有一些偏远的落后的地区需要有自己的蛮横的一条规矩来整治呢?其实我们客观地考虑一个问题,每个人都有没有选择出生的权利但是他有绝对有选择生存的权利,不管他的人品、学识、身体健健康是什么样的、怎么样过活都是人家的权利。是的,不可否认,人有狭隘、自私、不懂得善待他人等等种种的人性缺陷不过做错了事情,做为旁人我们是不是也有劝慰告诫的义务?因为所谓人字一撇一捺连接而成就是需要相互依赖才能够生存的呀!主观绕回来又由于人的种种不同之处造就了认识上做为上的差池,所以这个时候法律就出来主持公道了,父母管不了的孩子,老师教不成的学生,朋友说不动的损友,老总无奈的下属……我们这样做并不是为了害谁让谁都过不好,只是世间还需要存在人为的道德公道尺度,对恶人以惩罚,还善人以清白。但是我们既然依靠法律就像我们的亲生父母一样我们就必须要学会相信他接受他没一个合理的决定,否则我们还需要他做什么呢?人活着讲求自由这无可厚非,但是至少要有一个规矩原则在里面,社会才不会乱套。你是个高级知识分子自制力很强不需要法律,纵然这样但是不是所有都如此吧!还是存在一些史上留下来的“游行”意识的,觉得对自己不好了就是不合理不公平的。所以就仰仗法律这块天平吧!只是学习知识国民有责,还需要全民配合和支持加之政府加大力度的宣传!

不过尽管这依法治国也是必须的,然而从我个人而言也是需要因人而异的吧!否则怎么会从近年来我们参与法庭的时候都是听到法官威严地宣布“本法官认为……”,而且我们的新型法律条款针对不同的人就同一种类同一程度的刑事案件的最终的判决大小有异呢?我们是一个人治的国家,自然凡事以人性为先,不过由于人又都是自私的动物、矛盾的结合体所以说事先有这样一个条条框框是很必要的。

像堆堆平这样偏远的落后农村在当代中国还是不乏少见的,就算这种政策尚少不过村子里的人们还是不少见的吧!对于那些缺乏觉悟的蛮横刁民是不是也只能以恶治恶呢?作为领导响应党的号召没错,积极配合国家发展也没错,抵制歪风邪气更不错,只是这里面有个治理方法的问题!(本文出自范.文.先.生.网)山杠爷要做的就是将腐朽的村风转变过来,毕竟由于知识的有限所以做事的方式激烈了点,想要的不过是那个大团圆的结果,所以我们不能否认他的出发点是好的。回想当年毛泽东、邓小平都是武将出身,自然在指点江上时英勇无比奋起杀敌,不怕留什么后遗症,可咱们需要争取的是人民自由、主权独立,就是说在新时期的建设上我们讲求的是在国家正统一切正常有序的情况下人们生活得安定团结,所以出身政治的第三代领导人事事需要讲究的就是国际后果了。不存在武将粗鲁文官少霸气的问题只是一个时期一个问题的突出性。第一代领导人不是探索出了一条救中国的道路吗?我们现在考虑的就是如何更好地发展国家。说这么多,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村镇是不是也应该这样呢?现今是法制社会,所以要相信法律,而对于那些不懂法的人们我们必须给予广泛地宣传和耐心地剖析,作为领导带头人更应该如此,由此我想到了培养国家干部是不是也需要全面些呢?不要只求安定结果就忽略了过程,其实往往过程正是会影响结果带给我们的习惯。没有必要的非常的时期我们亦不需要行使非常手段。

依法治国千秋万代,利国利党之本!我们势在必行!观后感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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