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推荐:民事执行申请书最新模板五篇

发表时间:2023-01-05

民事撤诉申请书。

随着人们对于知识文化水平的关注,申请书成为了我们的老朋友,申请书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表述愿望、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你积累了多少关于申请书的范文模板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阅读推荐:民事执行申请书最新模板五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民事执行申请书 篇1

申请人:姓名,基本情况介绍

被申请人:姓名,基本情况介绍

申请执行依据: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所作出的(20xx)永民初字第240号民事判决书;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20xx)南法执异字第20号执行裁定书

申请请求:1、执行被申请人给付的租金及利息53325.85元(租金41198.47元及利息12127.38元);2、本金41198.47元的利息,从20xx年9月16日起算至付清日为止,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执行;3、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lk诉湛江市第四建筑公司重庆公司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永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于20xx年2月27日作出了(20xx)永民初字第2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湛江市第建筑公司重庆公司分公司应在判决书生效后五日给付原告lk租金41198.47元及其资金占用利息损失(其中以本金24198.47元,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2月15日止;以本金41198.47元,从20xx年2月16日止起付清为止,均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但申请人申请执行被告湛江市第四建筑公司重庆公司分公司财产时,重庆公司分公司提出异议,证明自己已经无力偿还能力, 20xx年6月29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xx)南法执异字第2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湛江市第四建筑公司重庆公司分公司下属无法人资格,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应执行总公司即湛江市第四建筑公司财产。

现依据20xx年3月12日生效的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所作出的(20xx)永民初字第240号民事判决书;于20xx年7月9日生效的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20xx)南法执异字第20号执行裁定书,申请执行总公司湛江市第四建筑公司的财产。(至今申请人未收到一分钱)

此致

重庆市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民事执行申请书 篇2

申请人:xxx,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惠民县何坊乡福田村。电话15154367681.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51岁,无棣县泊头镇中学教师,住无棣县泊头镇北李家寨村,电话:15954313913.

申请事项:对申请人给被申请人建造的二层房屋进行实地测量,验证该房屋南北为10.5米、东西为23米。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订立建房合同,合同约定申请人人为被申请人人xxx承建砖混结构二层房屋一套,约定为包清工,单价为200元每平方米,该房屋南北宽为9.5米,东西长23米,总包价为87400元。合同订立后,在履行合同中,被申请人xxx又要求申请人对房屋结构进行变更,将房屋南北变更为10.5米,并对房屋进行了间隔。上诉人按被申请人要求做相应变更,致使增加了工程量,使得原定工程包价为87400元,增加为96600元。一审法院没有认定增加的工程量,认定事实错误。

综上所述,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申请贵院进行证据保全,进行实地测量,以保护我的合法利益。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执行申请书 篇3

申请人: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市xxxx区,电话号码。

请求事项:

xxxx汽车是申请人使用拥有的财产,贵院对该车辆的执行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特提出异议,并且请求法院撤销对xxxx汽车的保全。

事实与理由:

xx与xx在xxxx年xx月xx日因为生意需要向申请人借款11万元,为此把xxxx汽车作为抵押交付给了申请人,同时交付的还有该车辆的行驶证。双方借条约定车辆违章由申请人负责,为此申请人在拿到车后处理该车辆的违章,花费1万多元,该情况有借条、违章记录单据作为证明。

申请人自以来一直使用该车辆,申请人为该汽车做了年审,年审手续费用都是由申请人办理。另外,该车辆的交强险、商业险都是由申请人办理的,保险金也一直申请人缴纳。

近年来,申请人一直没有间断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但是借款人一直没有归还,后来借款人电话无法联系,申请人四处打听借款人下落无果,由于借款人xx与xx一直没有归还借款,导致申请人权益受到侵害损失很大。现在申请人占有使用该车辆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理应受到法律的保障。

综上,申请人请求贵院立即停止执行,依法撤销对xxxx汽车的保全。以保障法律赋予申请人的合法的权利。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民事执行申请书 篇4

xxxx:

申请人xxx,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干部,住xxxxxxxx161号。

委托代理人xxx,男(女),xxx年xx月xxx日出生,汉族,xx干部,住xxxx家属院。

被申请人xxxx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xxx路。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经理。

一、申请执行依据

xx人民法院(xx)x民初字第xxxxx号民事判决书。

二、请求事项:

1、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xxx)xx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内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xx人民法院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xxx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申请人xx借款本金xxx元及利息。利息依据本金自xxx年x月x日起按月息2%计算至还款之日止。但被申请人拒不执行判决,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你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申请人:(手书签名)

xx年xxx月xxx日

民事执行申请书 篇5

申请人:姓名,基本情况介绍

被申请人:姓名,基本情况介绍

申请执行依据: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所作出的(20XX)永民初字第240号民事判决书;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20XX)南法执异字第20号执行裁定书

申请请求:1、执行被申请人给付的租金及利息53325.85元(租金41198.47元及利息12127.38元);2、本金41198.47元的利息,从20XX年9月16日起算至付清日为止,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执行;3、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此致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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