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实用!关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演讲稿实用版

发表时间:2022-08-31

法制教育的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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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演讲稿(篇一)

同学们大家好,去年《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22号),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校园欺凌事件之所以高发,与多方面教育缺失有关。今天很高兴有这一个机会来和大家谈谈校园欺凌这个问题,我的演讲分三个角度。

一、防微杜渐,严于律己。

近几年来,校园欺凌案例不断出现,同学们通过媒体多有所了解,生活中也耳闻目睹。19世纪意大利犯罪学家龙勃罗梭提出过天生犯罪人理论,认为犯罪是一种返祖现象,是异常的人,当然今天的刑事犯罪理论认为犯罪的原因很多,既有先天更有后天,特别是社会环境,所有我们才有“孟母三迁”的故事。在校园这个环境下,是我们预防犯罪的第一个重要场所,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多一所学校就少一所监狱。

我从事律师工作来接触过不少犯罪人,其实,并没有天生的犯罪人,人之初,性本善。中国人的传统儒家思想就是这样的观点。很多犯罪都是从小事发展而来的,我们有句常德话就是“小时偷针,长大偷金”,所以我们平时就有要严于律己,学会正确处理矛盾。第一次违法被制止,其实是拯救了自己。(体育馆约架杀人案,2014年8月13日12时40分许,常德市鼎城区江南城区花溪路体育馆北门口发生一起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案,鼎城区第九中学学生胡某被刺身亡。胡某,男,17岁,鼎城区蔡家岗镇延寿庵村关湖组人,为常德市鼎城区第九中学学生。8月13日,胡某与15岁的丁某因女朋友问题发生矛盾冲突。当天12时40分许,双方约定在江南城区花溪路体育馆北门口“谈判”,并各邀集数人助阵。期间,双方发生斗殴。在斗殴过程中,胡某被刺中腹部,送常德市第六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一涉案人陈某被砍伤头部。)

二、常见的犯罪行为简介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对于社会危害性极大的8类暴力(犯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4周岁以下犯罪的一律不能处以刑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常德未满14杀人案、山东警校学生不满18岁杀人案)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抢夺等罪。

三、如何面对欺凌,学会自我保护,学会正确应对。

不鼓励硬碰硬,不能沉默,事后告知成年人,老师,家长处理。生命、健康、财产的价值取向。最后,建议学生们不妨有意识地多吸收对自己成长有利的信息,如此才能让青春远离危险,遇到危险时做到从容、有效应对。同时也要学法、尊重他人、尊重人权,拥有现代文明意识。

谢谢大家!

关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演讲稿(篇二)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法律常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为。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件,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了,谁违反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主义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㈠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㈡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㈢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坐的都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其中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们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了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xx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该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凤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这也是发生在20xx年的一个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某中学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约,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个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但

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关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演讲稿(篇三)

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我今天讲三个主题:一、成才先成人,爱国先爱校;二、学会感恩,学会忍让;三、弘扬中华美德,做守法小公民。

先讲第一个主题:成才先成人,爱国先爱校

一滴水蕴藏着大海的本质,一束光反映了太阳的光辉,一件小事也能折射出一个人的修养。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则报道:某大公司招聘一名员工,因为待遇好,来应聘的人很多。最后,是一位其貌不扬,学历也不高的人被选中了。其他的应聘者不服,就问公司老板。老板说:“聘用他的原因是他带来了许多‘介绍信’。第一,他在门口蹭掉脚下的泥土,进办公室后随手关上了门,说明他办事认真、仔细;第二,他看到有个残疾老人,立即起身让座,表明他心地善良,体贴别人;第三,应聘时他先脱掉帽子,回答问题干脆果断,说明他既懂礼貌又有魄力;第四,其他人都从我故意放在地板上的那本书上迈过去,只有他俯身拾起并放在桌子上……这些不是很好的‘介绍信’吗?把工作交给这样的人,不是很放心吗?”

这个报道告诉我们,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点滴小事会给人以成功的阶梯,也会使人与成功失之交臂。

难道举手投足的瞬间小事真的会有如此作用吗?其实文明习惯是一个人的文化修养和行为情操的重要表现,文明与不文明二者之间既是对立的又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同样是一件小事,这样做就文明,那样做就不文明,泾渭分明,道理并不复杂,但贵就贵在文明习惯的养成,难就难在长期的坚持。

大家都是长期接受教育的人,你们是否知道如何对待手中的一张废纸,教室寝室中洁白的墙壁,嘴里的一口痰,吃后的果皮、包装袋,教室寝室中的公物;如何面对每一节课,一次日常的作业,一次普通的考试;如何对待同学之间的磕磕碰碰,口角俗语?无论大家将来从事什么样的工作,都将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而一个人只有学会做人,学会善待身边的小事,才算具有成功的基础。一个不知道爱父母、爱家庭的人,一个不知道爱培养他教育他的学校的人,一个不知道爱自己工作环境的人,哪里谈得上爱国呢?同样一个不知道爱别人的人,也是不可能得到别人的爱和帮助的。

同学们,文明习惯和爱心无处不在,成才先成人,爱国先爱校。我们必须而且应该从小事做起,严格要求,长期坚持,千万不能把一些不文明的言谈举止看作小事,因为它代表着一个人的文化素养,标志着一个民族的健康程度,影响着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影响着一个人的发展和幸福,在学校也体现着它的办学水平。最后,我希望大家能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吧,让我们积极投身到十月份的文明礼貌教育中去,说文明话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真正做到爱他人、爱家庭、爱学校、爱祖国。

讲第二个问题:学会感恩,学会忍让

大家知道,清明节——中国的传统节日,一个纪念祖先的日子,其主要的纪念仪式扫墓是行孝的具体表现。当你们在扫墓时,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问题:“我们的身体从哪里来?父母处来。父母的身体又是哪里来?祖父母处……”这样一直追问下去,我们就会发现,没有祖先就没有我们。为表示感谢,所以我们要到祖先的坟前奠祭,这就叫感恩。

记得有位哲学家说过,世界上最大的悲剧或不幸就是一个人大言不惭地说没有人给我任何东西。但事实上,一个人来到社会后尚未作任何贡献就已经得到了社会恩泽,享受着科技文化和教育等社会资源和社会服务。一个自然人发展成社会人,首先是他人和社会帮助的结果。所以,一个人要在社会上安身立命,就要学会感恩。

那么,作为尚未进入社会的高中生的我们,应该对谁感恩,怎样感恩呢?这是我们第一个要思考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对自己的父母感恩。给大家讲个故事:一个年轻人负气出门远游,其实他只不过是被妈妈责备了两句而已。年轻人来到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又冷又饿,整整四天没吃到东西了。醒来的时候,他躺在温暖的床上,额头上放着一块浸了湿水的毛巾,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正坐在床边给他一勺一勺地喂姜汤。担心姜汤太烫,老人总是轻轻地对着汤勺吹几口气,然后才小心翼翼地喂给他,看着老人那慈爱的模样,他的鼻子顿感发酸,两颗晶莹的泪珠慢慢涌上了他的眼角,他哽咽的对老太太说:“大娘,谢谢您!”。夜里,窗外飘起鹅毛大雪,他刚刚闭上眼睛,忽然听到门吱的一声轻响,老人蹑手蹑脚地进来,轻轻给他掖了掖被角。看着额上落满雪花的老人,他终于忍不住哇的一声哭了起来,紧紧拉着老人的手说:“大娘,真的谢谢你了!”接着,他便如实的告诉了老人自己离家出走的缘由。听完他的话,老人怜爱的叹息了一声:“你真是一个傻孩子啊!”老人顿了顿对他说:“我只不过是为你做了一顿饭,掖了一次被角,你就这么的感激我。可是有人给你做了几千次饭,给你掖过几千次被角,可你感激过她一次吗?他怔住了,不解地望着床边的老人,这个人是谁呢?。老人笑着对他说:“这个人就是你妈妈呀。你妈妈为你做了那么多,可你曾对她说过一句谢谢了吗?”。是啊!妈妈对自己做了那么多,付出了那么多,自己真的至今连一声谢谢都没说过。愧疚的泪水渐渐涌满了他的眼眶,为眼前这位萍水相逢的老人,更为那一个神圣而温暖的称呼:妈妈。

我们曾经感激过许多相识或不相识得人,我们曾经为一件件的事情而心存感激,但我们谁曾对自己的妈妈由衷地说过一声“谢谢你”呢?妈妈的温暖就像阳光,沐浴其中,我们却从没想到过感激,妈妈的慈爱就像最细碎而晶莹的盐粒,我们一日三餐安然品味着她的芳香,却在菜肴里从没有看到过盐粒的光芒。母爱默默地滋养着我们,我们却从来不曾留意她那纯美的晶莹。感恩世界,感恩一切,就让我们从感恩母爱开始吧。因为他们不仅赐予我们生命,更把我们养育成人。我们的父母起早摸黑挣钱供养我们读书。当你们在小店购物或在食堂就餐时,应该理解父母的辛苦钱是多么的来之不易。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树立一种正确的消费观,适当消费。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存在这样的现象:有的同学星期天从父母那里拿来的一周生活费不到一天就用完了,以后的几天靠从同学教师那里借钱度日;有的同学甚至用钱进行赌博、抽烟或买小灵通、手机等。我想,父母把我们养大成人,非常不容易。我们要对父母感恩,就不应该贪得无厌地索求他们的付出。

关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演讲稿(篇四)

新市中心小学关于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对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现状进行摸底调查,总结发现先进典型,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建议、新方法。根据临潼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我校结合实际,对辖区各校的法制教育进行了摸底调研。现总结如下:

一、活动的开展

1、各校都能按照要求开展至少每周一次的法制教育课,能够利用相关地方教材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由于学校教师紧缺,几乎所有的法制教育课都是由班主任兼任。没有专任法制教师。学校都能筹集一部分经费用于学校法制教育的各项活动。

2、为了更好的进行法制教育活动,各校都能在本校推选出有一定经验的教师兼任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法制教育。法制副校长全面负责和管理本校的法制教育工作。法制辅导员通过组织大型集会、少队会议、法制宣传栏、法制板报等形式,对全体师生进行具体法制教育。

3、每学期初,各校都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配合“六五”普法,开展一些专题法制教育。如:法制知识竞赛,“我懂法、我用法”的法制报告会,法制教育图片展,观看相关影视。利用业务学习时间,组织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

4、近年来我校未出现过学生失学、缀学现象,但学校仍坚持了普法宣传力度,建立了以学校为中心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形成教育合力。结合实际通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等途径与家长沟通,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家长、社会对依法治校的认识,促进了学校、家庭、社会三者之间的协调配合,为学校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和谐宁静、健康有序的坚强保障。我校

学生无违法犯罪现象。

二、存在问题

1、目前没有统一的法制教育教材,获得相关知识的途径很狭窄。

2、学校教师紧缺,缺乏专任法制教师、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

3、法制教育基地建设还没有形成,需要加大沟通和协调。

4、法制教育缺少家长和社会的配合,体罚学生的现象在农村家庭中时有发生。

新市中心小学

xx年4月14日

关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演讲稿(篇五)

科右前旗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现状存在问题

及下一步工作工作建议

为全面深入了解我旗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现将我旗教育系统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旗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基本情况

科右前旗现有中小学50所。其中初中18所,小学2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普通高中2所,职业高中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1所。全旗共有学生27787人,小学14241人,初中7689人,高中5857人。校内住宿生14752人,校外住宿生1503人。

近年来在旗委、政府的重视下,在旗普法办的协调下,教育、司法、团旗委、关工委等职能部门从提升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旗进程的高度出发,采取多种措施,丰富宣传形式和教育内容,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了中小学生法制观念的增强,没有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一)抓组织,健全网络。各学校普遍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本地本校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规划中,作为依法治理的基础工程之一,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科右前旗“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前旗教育系统成立了“六五”法制宣

传教育领导小组,各级各类学校也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和督查“六五”普法工作。按照“四有”(有计划、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要求,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考核,年底有总结。全旗各中小学均落实了“一校一警”制度,开展了警校共建活动,聘请辖区派出所和司法所的同志担任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并在教育局登记备案,政法委每年对法制副校长进行培训。法制教师一般由学校各班级班主任兼任,同时把法律知识融入到学生安全课、思想品德课、政治课进行宣传教育,这样安全课教师、思想品德课教师,政治教师也承担着学生的法律知识传播职能,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抓载体,创新形式。在对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地各学校大多以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图片展览、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法制手抄报、依托学校图书室设立法律图书角等形式开展青少年法律宣传教育,激发学生的学法热情,提高趣味性。在小学全旗普遍开展了师生法制教育,在小学主要两周一节安全法制课,内容以住宿生管理、环境整治、演练、漫画结合小学生理解能力,开展一些活动,中学依托品德课、思想政治课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还以中小学生“三热爱”教育及“师风师德建设”等活动为载体,巩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基础,加大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力度。如科右前旗第三小学、每学期初和学期末都组织学生

开展向“三室一厅”、“远离毒品”告别的签名活动;大石寨小学寒暑假中要求学生自办“法制天地”小报及开展“法在我心中”的征文,开学后评出优秀作品在学校画廊展出;另外科右前旗第二中学、第六中学还利用“校园之声”广播和校园文化长廊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特别是开展3.15,5、12,6、5,11、9等有纪念意义的节日,以活动为载体进行宣传,这一系列活动都有力地促进了中小学生学法用法工作的开展。

(三)抓预防,重在教育。在深入开展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地各学校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探索出许多有益的做法,收效十分明显。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欠缺,生活习惯、学习成绩和品德培养方面问题较多,易出现心理问题,如得不到及时解决,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此,学校把加强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纳入年度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力求长抓不懈,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安全失保等问题;同时动员老师、社会热心人士等担当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 及时纠正其错误,共同关注其成长,并定期举办法制和心理教育培训,使广大留守儿童在学习上和生活上受到鼓舞,在身体上和心理上感到温暖,为更好的开展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工作奠定了基础,提高了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成效。

(四)抓协作,发挥综合效应。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涉及部门多、范围广,必须注意建立健全 “学校主渠道、家庭主阵地、社会为依托”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我旗各地各学校均能主动与综治、司法、公安、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但是学校发挥着主渠道作用,依托班队会,团队会,国旗下讲话,家长会等活动开展各类活动传播法律知识,然后由政教处把活动情况整理归档。前旗政法委关工委组织政法部门每个单位联系一所学校结成法制教育结对联系点,如前旗第一小学以警校共建为抓手,与旗交警队和当在派出所结成学生法制教育共建单位,三中与法院、司法局与职高,检察院与旗二中分别建立法制教育联系点,经常性组织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和重点学生谈心式教育,同时注重收集整理校园及学生的动态信息,及时反馈学校新出现的教育管理问题,并制定对策加以分析解决,构筑起各部门参与学校法制教育管理的交流平台,同时在旗直教育园区附近经常派驻警察巡逻,在一小,三中设立护学岗,潜移默化的教育中小学生。旗第六中学专门成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家长委员会,建立了以学校为中心,社区、家庭联动的“三方联动”教育网络,形成教育合力。学校创办了家长学校,定期指导家长了解科学的教育方法以及青少年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系统地提高家长的法制素质。另外还经常开展“给家长的一封信”活动以及街头宣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家长、社会对依法治校的认识,促进了学校、家庭、社会三者之间的协调配合,为该校不断取得丰硕的教学成果,营造出和谐宁静、健康有序的校园氛围提供了坚强保证。

二、存在问题及成因

尽管各地各校在加强对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教材标准不一,教学方法老化,法制教学内容缺乏规范化。具体表现在教材上。目前我旗中小学法制教学尚缺乏成套、统一的教材。现在义务教育阶段教材以全部免费,但专业教材因没有纳入中小学生国编及地编教材当中,学校普法经费也是从公用经费中挤出一部分,学校只能以旗教育局下发的《中小学生法制安全教育读本》为主教材,并辅以《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及旗普法办免费下发的《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等一些法律法规知识为教材。因而使中小学法制教育课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另外,对于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虽然不少学校在加强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工作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采取了一些生动形象、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但大部分学校仍采用集中授课,强制灌输的方法,尤其是初中、小学,不分年级,不分受教育对象,一概采用相同的教育方式,相同的教育内容,每学期或在开学或在结束之时举行《法律进校园》进行

关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演讲稿(篇六)

音三中关于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

调研报告

音三中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普法小组直接领导下,一年来,坚持把“传法律、学法律、用法律”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采取不同的方式,引领青少年知法、学法、用法,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初步成效

音三中现有教学班42各,在校青少年学生2200多人。一年来,我校按照“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开展要求,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努力做到领导有机构、管理有制度、组织有网络、活动有载体、阵地有保障、工作有成效,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提高其明辨是非和依法维权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领导重视,制度完善,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 三年来, 音三中领导小组努力工作,积极协调,取得了教育局、旗政府领导对我校工作的大力支持,我校专门成立了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进行统一指导。

(二)丰富形式,创新载体,着力打造青少年普法教育的精品工程

一是坚持三个结合。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组织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定期到学校、举办专题讲座,讲解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等法律知识,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

理特点和接受能力,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组织专家讲座、组织紧急疏散演练等活动,增强法制教育的互动性和实效性,增强青少年学法的主动性,加深其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和效果。灵活性与趣味性相结合。一年来,我校专门联合相关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参加艺术节活动,并获得很好的成绩、“文明学生从我做起”征文比赛,开展“主题教育月”活动,开展争创“环保小卫士”、“文明小使者”、“节约好少年”、“感恩教育”等倡议活动,开展“远离网吧、远离毒品、远离邪教”宣传活动,通过广泛组织开展活动,激发了青少年学法的积极性,增强了普法教育的吸引力。

二是努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结合各种活动月开展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火灾隐患大检查、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校园及其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治理,结合治理工作重点宣传治安、消防、道路交通、饮食卫生、反邪教等法律法规等,均取得了良好的综治效果。同时,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收到了良好效果。不断扩大教育覆盖面,延伸教育范围,探索加强对农民工子女、外出务工留守子女的法制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发放法律小册子,宣传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和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不安定因素。

总之,一年来,我校开展了大量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共举办青少年法制宣传展览近5次,青少年学生受教育面达100%。其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是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经过青少年普法教育,青少年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护法意识逐步形成,法律素养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呈现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减少,得到了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是促进了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依托“平安和谐校园”等载体,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组织实施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广泛开展校园内外矛盾纠纷排查及综合整治工作,查处取缔违法、违规经营的商贩,对扰乱学校正常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净化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维护了校园内外的秩序稳定,营造了适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外部环境。

三是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通过普法教育帮助广大青少年增强了法制意识,养成了文明守法的行为习惯,促进了青少年学生素质的全面提升,也帮助学校增强了管理能力,提高了教学质量和水平,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能力大幅度提高,有力地推动了我校教育事业的稳定协调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乡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学校内部管理也还有不完善、不健全的地方。表现在对青少年的教育手段相对缺乏,学科渗透落实不够,校园监管措施不同程度的存在漏洞等等。

三、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最后一年,是“六五”普法收官之年。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全乡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是建立青少年普法教育长效机制。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普法教育网络,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普法教育格局,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努力使青少年学生普法教育在工作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手段上实现创新,在规范化、制度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二是加强部门配合联动。乡关工委协调教育部门加强与综治、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充分利用和发挥各方面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做好学校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

三是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坚持将青少年普法教育与“平安和谐校园”创建相结合,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创建特色法制教育,为“平安三中”、“法制三中”建设进一步夯实基础。

四是提升社会法制理念水平。坚持将青少年普法教育与机关推行依法行政工作、教师继续教育相结合,加强依法行政,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和法制观念,确保三中青少年普法教育的质量。

五是继续创新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发挥部门

工作的主观能动性,结合司法机关案例,搜集整理直观、生动的案例,并采用法制讲座、模拟庭审、小交警等形式,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经验新做法,提高普法教育成效。

音三中普法领导小组

xx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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