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生产工作方案通用

发表时间:2022-12-20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由于我们工作的严谨,我们可能会按照个人习惯写一些文章,高质量的范文能得到更多人参考,什么样的范文比较高质量?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最新]安全生产工作方案通用”,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1】

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11年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局成立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领域

县域内全部农业机械

三、整治目标

加强对农用机动车辆的管理和检查,治理农用车无证驾驶、“带病运行”、违章载客等现象。

四、整治措施

1、严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拖拉机违法客运、接送学生、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2、整治“黑机非驾”行为。对排查出的无牌无证、未参加定期检查的农机及驾驶员,采取整改告知督促其纠正,对知错不改的,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应检尽检;

3、严格规范农机登记及驾驶证申领行为,严把拖拉机验检、保险、审核、发牌发证关。

五、整治时间安排

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年底结束。3月-6月自查自纠、县农机主管部门抽查;7月上旬,进行一次专项治理情况检查和交流活动;10月中旬,对各镇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11月中旬,县安委会组织检查验收;12月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各镇农服中心、农机管理站要按照此方案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各项措施。局农机科、农机监理所负责此方案的具体实施,按照时间节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确保实现2011年农机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2】

为确保20xx年春节、北京冬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和省安委会《关于做好全省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xx〕28号)要求,确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全国“两会”闭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通过深入开展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督促化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习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重要工作安排、系列创新举措,充分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聚焦重点行业、重要时段、重点部位,深入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守好守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全县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督导内容

(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创新举措落实情况。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安全总监制度落实、加强全员教育培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等情况;切实抓好企业“开工第一课”、特种作业审批情况;贯彻落实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情况;贯彻落实全省“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会议,结合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意见》(鲁安发〔20xx〕25号),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跟踪落实情况;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xx﹞46号)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情况。

(二)化工生产企业包保和驻点工作开展情况。

1.企业隐患排整治情况: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纠,建立真实检查记录、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隐患问题整改验收情况,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应急演练等情况。

2.包保和流动驻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包保和流动驻点监管人员督促相关化工企业对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切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进一步完善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包保人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包保督导工作手册》等相关情况。驻点工作开展情况、规范填写工作日志、建立完善工作台账等情况。督促企业建立并运行双重预防体系情况,督促企业制定“冬季四防”方案,严格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等。

(三)关闭淘汰化工生产企业后续监管情况。

各镇街应急办(局)要严格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关闭淘汰第一批化工生产企业的通知》(莒南政办发〔20xx〕2号)文件要求,加强日常督导巡查,密切关注关闭淘汰化工生产企业动态,一旦发现有私自违法违规恢复生产现象的企业,立即责令停产,在确保安全、环保的情况下,要坚决拆除化工生产设备,确保关闭退出措施落实到位,杜绝关闭化工生产企业“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

三、具体要求

(一)精心安排部署。各镇街应急办(局)要结合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研究制定督导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强化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在20xx年春节、北京冬奥会、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敏感时期,要集中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必要时聘请专家,认真排查问题隐患,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聚焦督导检查工作重点,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培训教育,整改问题隐患,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狠抓问题整改。各镇街应急办(局)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现问题,综合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夜查等方式,深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漏洞。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负有安全生产执法权的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营造良好围。各镇街应急办(局)、各化工企业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借助多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形成浓厚氛围,教育引导企业职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养成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安全专家作用,协助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心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各镇街应急办(局)要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导检查期间,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按照相关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并于3月7日前要形成督导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至县应急局危化科邮箱:。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3】

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力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一)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结合实际细化排查标准,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以下简称化工园区),全面开展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对省政府确认保留的化工园区,按照“一园一策”原则,严格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凡不符合国家及省要求的,由设区市政府落实取消其化工园区定位等处置工作。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和构成重大危险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工企业,坚持“一企一策”原则,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结合实际,深入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落实福建省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限制涉及光气化、硝化、重氮化、偶氮化工艺和硝酸铵、硝酸胍、硝基苯系物等爆炸性化学品的高风险化工项目。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工艺、产能和高风险的化工企业,引导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转型升级或异地迁建。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2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关闭,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

(三)严格安全准入。建立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参与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协调沟通机制。涉及化工行业的设区市政府要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和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科学设置化工园区。新建化工园区由省政府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并完善和落实管控措施。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应进入化工园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按照《福建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联合审批,由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对项目严格审批。建设内有化工园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或独立设置化工园区,有关部门应依据上下游产业链完备性、人才基础和管理能力等因素,完善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四)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对新开发、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按规定进行安全性审查和安全可靠性论证。强化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建立设备完整性管理和工艺平稳性管理体系,严格作业安全和变更管理。20xx年年底前实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强化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管控,提升油气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联合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强力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在福州、厦门等地推动餐饮集中区“瓶改管”工作,加强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开发和扩大用户面工作。加强工矿商贸等相关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五)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严禁无资质企业或超许可范围承运危险货物,20xx年年底前全面推行危险货物运单电子化。充装或装载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贮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超量、超许可充装或装载危险货物。危险货物承运人应加强车辆运行期间车辆和驾驶人监控,严禁超速、疲劳驾驶和不按批准的线路、时间行驶。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停车场地规划建设和监管,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应设立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专区,逐步实现重点区域停车场地和停车需求相匹配。依法查处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及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式集装箱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严格落实压力罐式车辆罐体定期检验制度,开展常压罐式车辆罐体监督检查。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设立电子抓拍设备,加强禁限行管理。推广危险货物运输货主(码头)高质量选船机制,从源头上对到港船舶安全风险进行把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站场等危险货物配套存储场所安全管理。

(六)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安全。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标准和污染控制标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推进各环节信息化智能化监管,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七)强化法治措施。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地方立法和制修订地方标准。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和危险货物运输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追究经营主体违法责任。落实《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要求,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细化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职工及家属和社会公众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依法严格查处举报案件。

(八)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危险化学品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认真履责,并作出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企业管理和技术团队必须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诚信体系建设,对于列入危险化学品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委印发的《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实施联合惩戒。

(九)强化激励措施。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日常执法检查有机结合,推动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分别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检查频次。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危险化学品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先进危险品检测检验设备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免征进口关税。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四、强化基础支撑保障

(十)提高科技与信息化水平。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实验室,加强本质安全工艺和产品的研发;支持企业自主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艺开发改进等基础性工作,提升企业管控风险能力。强化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系统推广应用,通过福建省危险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等信息平台,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实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做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及应急救援部门之间互联互通。

(十一)加强专业人才培养。认真组织实施中央及我省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有关规定,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作为高危行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点群体。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贮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并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推动企业采取校企联合办学或现代学徒制等方式,加快培养具有较高安全操作技能的工人队伍。福州、泉州、漳州、莆田等化工重点地区要扶持建设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支持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等高等院校化工相关学科及专业建设,把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知识纳入相关化工与制药类专业教学内容,培养化工安全复合型人才。

(十二)规范技术服务协作机制。培育引导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优化费率浮动机制。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和环境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的,依法依规吊销其相关资质或资格;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机构和人员,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十三)加强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应急管理部门与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专业救援力量协调联动机制。建设高水平省级应急救援力量,充分发挥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泉州石化队辐射作用,强化福州江阴、泉州泉港、漳州古雷等重点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探索依托福建联合石化、中化泉州石化、中海福建天然气等中央驻闽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基地;进一步强化海上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达到陆海统筹、协调发展。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提高区域协同救援能力。推进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南,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

(十四)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对纳入国家安全管控范围的涉恐涉爆涉毒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加强重点监督。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厘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完善权责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工作;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铁路、民航、生态环境等部门分别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事项未明确监管部门的,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报请同级政府协调,由本级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办理。在政府明确监管部门前,由应急管理部门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兜底责任。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建立监管协作工作机制,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十五)健全执法体系。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危险化学品贮存量大的港区,以及各类开发区特别是内设化工园区的开发区,应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细监管执法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具体由各级党委和政府研究确定,按程序审批。

(十六)提升监管效能。严把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人员进人关,到20xx年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实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运用“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重点抽查、突击检查。深化危险化学品“一体化”监管,实施应急管理、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既增强部门执法合力,又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4】

为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从xx年 12 月 7 日起至xx年 3 月 31 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坚决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潍坊、安丘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及领导批示精神要求,以降低事故总量、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在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全面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强化源头治理,预防事故发生。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1、(1)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

(3)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范围之内。

2、 (1)对全市使用特种设备的企业逐一列出检查计划,重点检查

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企业自行检查、应急演练、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人员资质等方面内容。突出对危险性较大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站、充装单位充装环节的安全检查,实施每月一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充装单位的人员、场地、设备、工作器具、气瓶性能等方面的内容,严查现场作业人员的“三违”行为。

(2)开展全市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起重机械、电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冬季采暖,重点对压力锅炉、压力管道以及天然气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针对严寒生产,重点对各类生产设置、设备防寒防低温、防雪防冰冻、防风防雨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使用是否超压超温,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液位计)、排污阀(泄压阀)、安全联锁装置等安全附件、装置是否检验检测,运行使用是否安全可靠;针对冬季旅游和居民出行,重点对景区大型娱乐设施、客货电梯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严防带故障运行,严防因安全警示标识缺失、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等问题引发事故。

(3)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非法制造、非法安装改造修理、非法使用、超期未检验、隐患超期未整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采取断然措施,在隐患消除之前,坚决不得投入生产运营。

三、工作要求 明确职责分工。

各市场监管所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参照《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计划安排表》(附件 1)开展执法检查。

局特监科负责日常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严格检查程序。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方案。

监督检查时,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要求的内容和程序进行,认真填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将检查事项有关记录、照片、录像等资料一并带回存档。

严查违法行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时,各市场监管所要及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被检查单位立即或限期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改正,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立案查处;对拒不整改或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难以及时消除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协调处理。

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建设,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通过邀请专家查隐患的方式,确保工作实效。

强化督查落实。局特监科定期调度本次大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各市场监管所要于每工作日下午 15 时前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 2)报至局特监科,由特监科汇总报至市政府安委会。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5】

为认真吸取宁县“20xx.2.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道路安全通行状况,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农机局决定自20xx年2月7日—20xx年3月15日,在全区集中展开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展开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各类农机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农机牌证业务,加强农机技术检验,提高农机的技术状况,全面提高农机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有效预防和减少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区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事宜。成立两个整治小组具体负责分管区域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督查小组,由王国任组长,其他同志为成员,负责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第一整治小组由任组长,区农机监理站业务股全体人员为成员,具体抓好18个乡镇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第二整治小组由杨志芳任组长,区农机监理站安全股全体人员为成员,具体抓好22个乡镇的隐患排查工作。

三、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重点排查、整治拖拉机非法载人、超载超速、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脱检、报废机车上路行驶、违规发证上牌、伪造变造证照等行为。

2、重点整治的交通路段

武双公路、凉古公路、武民公路、武南一级公路、黄哈公路等农村道路和急弯、陡坡、临水等特殊地理条件的路段。

四、步骤及方法

1、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2月7日—15日)。各整治小组在所管辖区内联合各乡镇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启动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多种信息平台、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和内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集中组织农机所有人、驾驶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确保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2月16日—3月10日)。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农机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农机违法载人、超载超速以及疲劳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行驶、脱检、私自改装、安全技术不合格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现场不能整改的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建立隐患整改销号台帐,确保隐患整改彻底,不留后患;对在本区务工的外省农机及驾驶人实施备案登记,建立临时档案,发放备案登记凭证或车身喷涂特别标记等方法,加强安全监管。

3、总结阶段20xx年3月11日—15日)。各整治小组对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行为、路段,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基础台帐的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做好外省农机及驾驶人排查情况的汇总,并在3月10日前报区农机局监管股统计上报。

五、工作要求

1、展开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重要手段,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整治小组要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2、在整治工作期间,领导小组对各整治小组的工作展开情况进行督察。对重视不够、行动不快、效果较差的小组进行批评,对因管理不到位,工作失误导致发生重大农机事故的要坚决实行责任倒查。

3、排查整治工作要按照排查范围和内容联合辖区乡镇根据道路状况、隐患突出的重点情况,对辖区内所有道路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一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治,边整治边巩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4、本次整治工作,各整治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要根据本辖区的交通安全形势,狠抓工作落实,及时查找和克服薄弱环节,确保农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充分发挥农机、交警联合执法的合力,进一步提高农机道路行驶的安全监管水平。3月11日前区农机监理站将集中展开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总上报区农机局。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6】

一、排查治理范围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涉氯、合成氨、涉及其他剧毒、有毒气体和易燃易爆化学 品的企业;使用危险工艺的企业;小化工(100人以下)企业;近3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和20xx年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

(二)其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使用氯、氨、其他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专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单位。

(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承运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剧毒溶剂和强腐蚀性化学 品等重点品种的运输企业和单位。

(五)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交通运输工具用的加油(气)站,经营乙种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六)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处置易燃易爆、有毒废弃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二、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一)危化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化品的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

1.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要机组、反应器、分馏塔、专用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检修、维修作业时,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和防中毒、窒息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储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或与当地大型企业、与地方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化工和医药生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试车方案备案、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试车和投料过程是否严格按照设备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化工投料试生产的程序进行;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实情况,特别是要排查新建项目使用的工艺是否安全,自动化控制水平是否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9.废旧化工装置拆除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拆除施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二)其他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

1.使用液氯、液氨、剧毒化学品的自来水厂、造纸企业、大型冷冻库房、电镀和电子企业、游泳场馆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建立和执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2.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情况。

3.危险化学品气瓶定期检查、检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气瓶连接软管定期检查、试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化学 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定期演练情况;应急器材的准备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和单位

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了储罐罐体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

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

2.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载现象。

3.承运的剧毒化学品是否通过随车携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包装物加贴安全标签等方法载明化学品的品名、种类、施救方法等内容;是否随车携带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是否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五)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加油(气)站的设计、设施和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是否编制了科学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

4.销售氯酸钾的企业和单位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了流向登记制度。

5.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执行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6.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压力试验情况以及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的情况;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7.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禁止充装危险化学品规定的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内容,是否向押运员提供所押运的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六)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装置、作业场所和储存设施安全生产状况。

2.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3.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防台风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三、各重要时段排查治理重点

(一)第一时段(2月-4月)

1.深刻吸取x天润得生物公司“2.11”中毒死亡事故教训,积极开展化工和涉及化工生产的制药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三同时”政策,认真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做到“五落实”,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2.认真抓好极端天气条件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加大路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力度,消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违规行为,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二)第二时段(5月-9月)

1.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企业和医药生产企业认真落实防超温超压、防暑降温、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构筑物倒塌等制度和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2.加强加油(气)站的安全监管,6月底前,组织对加油(气)站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对新建、新修道路周边的加油(气)站进行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监督加油(气)站的经营单位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三)第三时段(10月-12月)

1.加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化工建设项目投产安全监管力度,监督企业认真落实新建项目试生产安全措施,确保试车、试生产安全。

2.以防冻、防凝、防雪、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防年底抢进度、抢产量为重点,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防止四季度出现“三超”和“三违”抬头、事故“翘尾”现象。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是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安全发展,增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具体工作,确保2008年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做好舆论监督

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深入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还要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予以曝光。

(三)积极推动,落实主体责任

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此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督促和引导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泛发动职工群众,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填写《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整改上报表》,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一时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安全的,要采取停产整顿甚至关停等断然措施。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四)加强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抓住“两会”、“奥运会”、第四季度三个重要时段,组织力量对企业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仍然违规冒险生产的,要责令其停产整顿;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责成企业限期整改,落实防范措施。要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要严明纪律,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市安监局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部分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并抽查部分企业。

(五)及时归纳,上报统计报表

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和交流,要重视危险化学品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信息的报送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填报《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报送市局。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7】

目前,冬季来临,天干物燥,雾雪常见,冰冻路滑,是火灾、交通事故的高发时期,也是煤气(一氧化碳)中毒、流感、传染病的多发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确保我院广大师生安全,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预防火灾的能力,有效遏制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院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46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8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湘教通[20xx]477号),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以提升火灾防控水平和食品安全为重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采取有力举措,凝聚一切力量,深入排查学院火灾隐患,全面整治消防食品安全问题,努力实现火灾隐患和食品安全排查整治百分百,最大限度地防控和减少一般火灾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坚决杜绝火灾亡人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学院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消防安全和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了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树立主体意识,学院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其他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的职责。各系部、处室要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要研究解决重点火灾隐患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重点消防工作进行督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与整治。各处室、系部要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部位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以及食堂、供电、供水、仓库、仪器室、体育器材室和电脑室等重点部位和场所。检查校内建筑是否依法办理了消防审核和验收手续,检查我院的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检查学生宿舍是否存在乱拉乱接、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以及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通畅。同时对我院的重大活动场所实施消防安全“定岗、定人、定责”制,全过程进行监控。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训练,全面提高师生消防安全素质。要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认真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通过校园宣传栏、广播、图片展、主题班会课、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宣传横幅、黑板报、手抄报、网络等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结合火灾规律,突出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基本常识,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以及安全疏散和逃生自救基本要领的宣传。要充分利用我院网络、校园广播等媒介,加大消防宣传的力度,扩大消防宣传教育面,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效果;利用横幅标语、板报、墙报以及发放宣传资报料、设点咨询、巡回广播、知识竞赛等,做好防火宣传工作。每个学期开学初都要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演习。要组织广大师生通过参观、体验和学习等方式,掌握防火知识,增强防火意识,提高消防能力,发动师生查找身边的火灾隐患,建立奖励工作机制。同时要将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纳入新生和教学内容中。

(四)加强值班工作。根据我院情况,组织门卫及相关人员从严做好巡查、值班工作,同时加强对我院消防设施的维护,加强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修订、完善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实地演练;加强管理教育,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防事故,保持学院的高度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体师生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做我院消防安全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定期通报情况,坚决预防和遏制校园火灾和食品安全等事故的发生。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手抄报、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等主题宣传报道,食品卫生以及易发传染病集中宣传和防火逃生自救常识,为打赢校园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保卫战营造浓厚氛围。

(三)加强值班,快速反应

加强学院值班工作制度,每天要保证1名领导带班,及时处理涉及校园消防安全和稳定的各类事件。学院领导小组成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及时做好值日记录;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保证信息畅通。

(四)加强督查,落实责任

建立健全加强学院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和督导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发现隐患,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进行跟踪管理。对组织不得力、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的人员,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8】

冬季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明显增加;一些企业为了赶工期、抢任务,容易出现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经营活动;加之年关临近,人员、车辆大量出行,各种集会、大型娱乐活动会不断增多,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维护安全稳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容不得任何疏漏和闪失。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市委“33458”工作部署,把安全发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高度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双控”机制建设,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内容

根据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我市具体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安全防范工作。

(一)狠抓公共场所安全。公共场所人员密集、流动性大,发生的安全事故具有连锁反应,极易造成群死群伤。要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公共安全场所整治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涉疫场所,要深刻汲取福建泉州事故教训,对用作疫情隔离观察场所、企业返厂职工隔离点的快捷酒店、宾馆、临时建筑等进行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发现有临时改建、拆改主体结构,达不到建筑安全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建筑,立即组织人员撤离、更换场所。旅游,要深刻吸取山西太原迎泽区台骀山景区“10.1”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以旅游景区为重点,深入排查村镇饭店、农家乐、民宿客栈等场所的安全隐患。对重点景区和热门景点,特别是文旅场馆违规使用聚氨酯彩钢板、密闭场馆人流疏导等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要加强对玻璃栈桥类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风险管理,严厉打击违规私自运营复建行为。市政公用设施,要督促城市燃气、供水、供热等单位加强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的巡查与维护,落实冬季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各个系统每个环节安全运行。要针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市政工程建设、燃气、热力、通讯、排水、环卫等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重点检查,持续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农村“气代煤”安全,加强安装及使用运营安全管理,组织燃气企业就管网设施运行状况、户内燃具寿命、用户年龄结构等情况逐户建立档案,对农村气代煤强制安装自闭阀或报警器及与其联锁的自动切断阀、使用不锈钢波纹管或铠装管、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灶具,进行针对性地入户安检。入冬前对燃气储备站、管网和末端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种设备方面,突出抓好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液)体充装站、电梯、起重机械、锅炉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森林防火方面,重点加强对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的管理及使用情况,森林防火期内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应急值守,瞭望员、护林员在岗履职等情况的检查。全面加强预防管理、火灾扑救、基础保障工作,重点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和处置森林火灾突发事件能力,全面提升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

(二)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始终是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各级各部门要牢牢抓在手上、放在心上,严防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包装、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认真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切实做好冬季设备和人员的防冻防寒工作。切实加强对储存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严防冻裂泄漏引发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加大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力度,组织村(居)委会逐村逐户进行排查,一经发现要迅速查处,严厉打击,从源头上杜绝非法生产、销售行为。矿山,要督促煤矿、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作业制度,严格落实煤与瓦斯突出、大班次、冲击地压等高风险煤矿风险管控措施,严格落实非煤矿山的中毒窒息、跑车坠罐等典型事故防范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冬季井口采暖、防冻和防火工作,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道路交通,深刻吸取吉林松原“10.4”重大交通事故教训,针对冬季冰雪、团雾等极端天气,及时发布预警,落实限行、限流管控措施,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等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深入排查城市桥梁结构安全情况、防撞护栏等安全设施和桥梁限重限高标识情况,对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要彻底整改。建筑施工,深刻吸取山西临汾“8·29”重大坍塌事故教训,重点排查城乡在建住房厂房、市政工程、农村建房、高速公路、隧道、桥梁、水利、铁路等建设项目,深基坑、高大支模等危大工程,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运行、拆卸等关键施工环节的风险,严厉打击工程违法分包、施工转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冶金工贸,要督促冶金、建材等工贸企业严格管控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严防“三违”、盲目施救等引发事故;要加强小微企业监管,督促小微企业切实落实好燃爆火灾、中毒窒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事故等五大类风险防范措施。渔业船舶,要针对冬季渔业生产船舶集中、易发生事故的特点,继续深入做好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渔区、渔港码头和渔船集中停泊点,重点加强对生产作业危险较大、船员人数较多渔船以及老旧渔船的监督检查,及时治理、整改存在隐患,确保渔业船舶安全航行作业设备齐全、完好,运转正常,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此外,要强化民爆物品、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狠抓薄弱环节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时令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检维修作业、外委施工、停限产等薄弱环节安全管理。一是加强检维修作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点检定修制度,做好各类安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大幅度减少临时性抢修。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维修现场要设立现场安全监督员,负责各区域、工序之间的协调及隐患排查,检维修作业区域负责人要深入现场巡查,及时纠正各类违章。二是加强外委施工安全监管。全面掌握全市各类外委施工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彻底治理事故隐患,着力解决发包单位资质审查把关不严、监督检查不认真、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不严格、现场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严防外委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三是加强停限产安全监管。督促企业科学制定停限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按规定严密组织实施。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跟班带班制度,对停限产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及时掌握并处置异常情况。停产时间较长的危化企业,要清空置换设备管道内的危险物料,将生产场所余留的危化品集中到库房统一管理,做好库(罐)区与生产装置的安全隔断,尽量降低储量,定期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

(四)狠抓安全生产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管控。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是影响安全生产的顽症痼疾。各级各部门要压实责任,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要突出责任主体。以县、乡两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通过严密组织、重点打击、联合执法等措施,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属地责任的落实。二要突出工作重点。以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水利、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并对历年来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将其他可能导致事故多发的非法违法行为也列为重点打击内容,着重打击治理那些性质恶劣、影响恶劣、屡禁不止的违法违规行为。三要严格执法检查。要严格工作标准和执法程序,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并确保打击到位,防止死灰复燃、遗留后患;对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抓住关键环节,严肃进行整治,绝不能放过任何一个问题,留下任何安全隐患。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集中力量联合开展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现场执法、跟踪督查。

三、时间步骤

自2020年11月初至2021年3月底,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11月10日前)。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召开会议、制定本地、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11月11日至2021年3月15日)。

1.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近期国家、省、市安全生工作部署,对照重点工作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制定工作目标、内容和标准,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2.各级各部门突出冬季时令特点和“元旦、春节”“两会”等重要时期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工作督导和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抽查企业、查验资料、谈话问询和座谈交流等方法,对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3.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执法检查重点企业名单。

4.各级各部门对已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挂牌督办。

5.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自查,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

6.各级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进行督导检查、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零立案”“零处罚”。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3月15日-25日)。各级各部门要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重在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从而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并组织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与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双控”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合,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做到思想上不松懈、精力上不放松、督导检查力度不减弱,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开展检查督查,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督查检查。市安委办将把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之一,组织开展不间断的督导检查,汇总有关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工作进展慢、力度小、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因整治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县(市)区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加重年度考核得分的扣减力度。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开辟专栏专刊和专版,及时采编和宣传报道大检查活动,定时刊播大检查活动有关内容和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利用各种媒体及时总结推广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善于运用事故和案例向企业和职工宣讲危害和教训,强化安全教育和警示作用,扩大和增强检查效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重大隐患,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有隐患不排查、不整改,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曝光。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信息,坚决杜绝迟报、瞒报。加强应急准备各项工作,强化对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安全生产等专业救援队伍时刻保持应急临战状态,加强值班备勤、实战演练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出动、快速反应、及时救援。加强舆情监测监控,发现相关舆论热点要立即核实,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防止负面炒作,维护社会稳定。

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工作方案于11月15日前,阶段性小结每月8日,工作总结2021年3月25日前报送市安委办。

相关阅读